行政許可的決定(15篇)
行政許可的決定1
xx市xxxx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本行政機關于 xxxx年9月29日受理你單位提出的涉港臺、涉外營業性演出的申請。根據《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28號)第三章第十五、十六條的規定,決定準予行政許可。
許可事項:
xxxx年11月13日,在xx國際體育中心體育館舉辦“‘和你在一起’巨星演唱會”,邀請14名演員參加演出。
附件:“和你在一起”巨星演唱會演出人員名單
xxxx年10月9日
行政許可的決定2
北京xxx家裝飾設計中心:
你單位于xxxx年12月28日,在辦理企業設立登記過程中,利用宋xx丟失的身份證,將宋xx作為你單位投資人。你單位所提交的設立登記檔案材料中的《委托書》、《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承諾》、《請認真閱讀本頁內容并填寫申請書》中“宋xx”簽名均不是宋xx本人所寫。上述事實有宋xx身份證復印件、《關于北京xxx家裝飾設計中心冒用宋xx名義非法進行企業注冊登記的情況說明》、郭永智身份證、律師證復印件、吉林華盟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北京法源司法科學證據鑒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京)法源司鑒[xxxx]文鑒字第127號】、王偉身份證復印件、北京中企開元注冊代理事務所營業執照復印件、王偉《調查筆錄》、北京xxx家裝飾設計中心登記檔案材料等證據佐證。
你單位的上述行為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的應當予以撤銷的情形,依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許可撤銷程序規定(試行)》第五條第一款第(七)項之規定,本局做出撤銷你單位xxxx年12月28日設立登記許可的決定。
我局于xxxx年8月22日,向宋xx郵寄送達聽證告知書,告知宋xx有要求聽證的權利,宋xx認為此事與其本人無關不聽證。
如不服本撤銷決定,可自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以自收到本撤銷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房山分局
xxxx年9月20日
行政許可的決定3
文號:___________
______(被許可人姓名或者名稱):
你(你單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經本機關審查決定準予行政許可取得的_____(行政許可事項名稱),因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八條第二款……(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下列情形(寫明依法應予撤回行政許可的具體情形和理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八條第二款(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本機關決定撤回對你(你單位)的行政許可決定。……(由此給被許可人造成財產損失,應當依法給予補償的,同時寫明)
請你(你單位)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_____日內,持原行政許可證件到本機關辦理有關手續。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復議機關名稱)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三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本機關行政許可專用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行政許可的決定4
____藥監( )許準決字[XX ] 號
申請許可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
營業執照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審查認定,你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本機關提出的行政許可申請的____事項,已符合法定的條件、標準。現決定,準予該項行政許可,同時向你頒發、送達行政許可證件____________(自頒發、送達行政許可證件之日起生效)。
根據《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本機關將依法對你所從事行政許可事項的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包括檢驗、檢測)。屆時,你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
(印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申請經辦人__(簽名) 機關辦理人__(簽名)
送達人______(簽名) 被送達人____(簽名)
送達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注:本決定書一式三份,申請人、機關辦理人、存根各一份。
行政許可的決定5
編號:
你于 年 月 日提出 申請。
經審查,你的申請符合
的規定,決定準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行政許可。請按下列要求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活動:
運輸危險貨物的類別、項別:
專用車輛數量及要求:
運輸性質(經營性或非經營性):
請于 年 月 日去 領取(換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并于 年 月 日前按上述要求落實擬投入車輛承諾書,然后辦理相關手續。 在確定的時間內未按許可要求落實擬投入車輛承諾書的,將撤銷本行政許可。
(印章)
年 月 日
行政許可的決定6
編號:
你于 年 月 日提出 申請。
經審查,你的申請符合的規定,決定準予道路客運經營行政許可。請按下列要求從事道路客運經營活動:
經營范圍:
車輛數量及要求:
客運班線類型:
請于 年 月 日去 領取(換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于 年 月 日前按上述要求落實擬投入車輛承諾書,然后辦理相關手續。在確定的時間內未按許可要求落實擬投入車輛承諾書的,將撤銷本經營許可。
(印章)
年 月 日
行政許可的決定7
慈溪市附海酷尚網吧:
你單位提出變更網吧名稱、經營地址和計算機臺數申請,于20xx年10月9日取得了證號為甬文網10109《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經群眾舉報,反映你單位在上述審批事項中提供的慈集用(20xx)第110008號土地證復印件為虛假材料。
本機關對此依法進行了調查、核實,于20xx年5月16日向慈溪市國土資源局發函,要求對該土地證復印件的.真偽進行鑒定。20xx年5月27日,慈溪市國土資源局書面函告本機關你單位提供的慈集用(20xx)第110008號土地證復印件內容與土地登記檔案不相符。20xx年6月17日,本機關對受你單位法定代表人岑迪委托辦理網吧變更手續的鄔益柱進行調查詢問,鄔益柱對偽造慈集用(20xx)第110008號土地證復印件、在審批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的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本機關決定撤銷證號為甬文網10109《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中變更經營地址的行政許可。
你單位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慈溪市人民政府、寧波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申請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直接到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慈溪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xx年7月27日
行政許可的決定8
xxx:
你(你單位)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取得的______________ (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 )行政許可,本機關在檢查中發現: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______________款第______________項(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規定,決定撤銷你(你單位)______________行政許可。
(如涉及賠償問題應依法予以確定)
不服本決定,可以于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三個月內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機關印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行政許可的決定9
文號: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被許可人姓名或者名稱):
你(你單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經本機關(或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下級機關名稱)審查決定準予行政許可取得的_____(行政許可事項名稱),經調查核實,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 款第_____項(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下列情形(寫明依法應予撤銷行政許可的具體情形和理由):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_____款第_____項(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本機關決定撤銷你(你單位)已取得的_____(行政許可事項名稱)。(依據《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一款撤銷行政許可,依法應予賠償的,同時寫明)
請你(你單位)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_____日內,持原行政許可證件到_____(本機關或者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下級機關名稱)辦理有關手續。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_______________(行政復議機關名稱)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三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本機關行政許可專用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如本決定系上級司法行政機關作出的,則應抄送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下級司法行政機關)
行政許可的決定10
工商 字( )第 號 :你(單位)向我局提出的 申請,符合 規定,我局決定準予你(單位)申請,并將在三個工作日內頒發、送達 經 辦 人:執法證號:電 話:
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 月 日
申請人:(簽名)
本通知書一式三份:申請人一份,歸檔一份,承辦機構一份。
行政許可的決定11
上海眾華律師事務所:
你單位于20xx年5月19日經本機關審查決定準予行政審批取得律師事務所設立審核登記。
經調查核實,該項行政審批現屬于下列情形:
1、你于20xx年4月28日提出注銷登記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本機關決定注銷你你單位已取得的律師事務所設立審核登記。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上海市人民政府或者司法部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3個月內依法向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上海市司法局行政審批專用章)
xx年5月8日
行政許可的決定12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你單位申請____________,經依法審查,基本符合有關規定的條件、標準,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予以行政許可的決定:。注:填寫做出行政許可決定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具體條款,不需填寫具體內容。告知所給予的行政許可決定的具體內容,如核發許可證、變更事項…等。
許可的內容應當與申請人申請的內容一致;許可的期限應當符合法律規定。
(專用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行政許可的決定13
_____________:
本機關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準予你(單位)從事的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許可事項,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_______款第______項之規定,現決定撤銷該行政許可事項。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上一級機關或同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交待法律規定的行政訴訟期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機關印章(行政許可專用章)
xx年xx月xx日
行政許可的決定14
______________申請者:
根據所報的申請從事糧食收購資格的材料,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同意申請者具有從事糧食收購的資格。
特此通知。
_______________糧食局(蓋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行政許可的決定15
( )食藥許準決號
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 )
地址(住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職務:
(申請人姓名或名稱)于年月日向本機關提出的(行政許可事項名稱)申請(受理號:),經審查,(準予行政許可的具體理由,如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等),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名稱)第條第款第項的規定,本機關決定:
(準予行政許可的具體內容)
[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的一些注意事項、技術要求、頒證等事宜的告知]
(機關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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