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證明書
無論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寫過證明,肯定對各類證明都很熟悉吧,證明是證明某個事實的一類文書。寫證明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員工離職證明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員工離職證明書1
茲證明xxx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場開發部職員,在職時間為20xxx年xxx月xxx日至20xxx年xxx月xxx日。現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x年xxx月xxx日
員工離職證明書2
茲有我司員工,身份證號碼為,自X年XX月XX日入職我司X項目部擔任職務,至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書3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 )自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 部 人力資源助理 職務,至20xx年07月31日因 個人 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xxx年07月31日
員工離職證明書4
xxx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xxx)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xxx(加蓋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書5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 )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 部 人力資源助理 職務,至xx年xx月xx日因 個人 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書6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于20xx年07月31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員工離職證明書7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以資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員工離職證明書8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人事專員職務,至20xx年06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年xx月xx日
說明:
1、為何要給失業保險機構一份?因為《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第六十四條規定:“勞動者進行失業登記時,須持本人身份證件和證明原身份的有關證明;有單位就業經歷的,還須持與原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或者解聘的證明。”
2、離職證明一定要有員工簽收的'證據保存,避免今后因勞動者否定用人單位已開具離職證明的法律風險。
員工離職證明書9
茲證明員工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年___月___日入職,在我公司擔任_____(部門)的_____職務,由于____原因提出離職,現已交接完工作,于____年___月___日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完交接手續。 特此證明!
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XXX分公司
_____年___月___日
員工離職證明書10
xxxxxx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自20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xxxx職務,至20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xxx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書11
茲證明員工(身份證號),自年月入職,在公司擔任部門職務,于年月日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
勞動關系自離職之日起解除,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
員工離職證明書12
xxxxx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x年xxx月x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x年xxx月x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x年xxx月xxx日
員工離職證明書13
茲有xxxxxx(姓名)同志于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至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期間在我公司擔任xxxxxx職務,在職期間,工作努力,無不良工作表現。現因xxxxxxxxxxxxxxxxxx原因申請離職,并已正式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以后其一切相關事宜均與我司無關。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書14
xxx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自xx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xxxxxxxx職務,至xxxx年xx月xx日因xxxx原因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一、辭退通知書和離職證明區別
1、離職證明,是表示是員工自己主動、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2、辭退通知書,是表示用人單位和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3、其二者的區別是在與勞動補償方面會不同。
4、無論是離職證明還是辭退通知書,均表示與原用人單位在法律上沒有勞動關系了,不影響勞動者和新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辭退通知書,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后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
二、辭退通知和離職證明的法律規定
(一)辭退員工法律規定
根據原勞動人事部等四部門勞人勞[1987]5號文件規定:企業對違紀職工要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切實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幫助他們改正錯誤。對于那些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后仍然無效的,可以按照《辭退規定》予以辭退。
企業辭退違紀職工堅持實事求是,嚴格按照《辭退規定》辦事。如發現辭退不當的,要及時糾正;發現確屬企業領導人濫用職權打擊報復的,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企業對被辭退的違紀職工,要認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能簡單從事,防止矛盾激化。辭退后,本人要求遷移戶口的,按戶口遷移規定辦理。
(二)離職證明法律規定
我國現行法律尚沒有關于用人單位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完整、明確的規定,只有1999年國務院公布的《失業保險條例》從辦理失業保險登記、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角度,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勞動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也引發了勞動者再次就業應持有離職證明書、原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書的社會議論和呼聲。借鑒國際經驗,為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和勞動者的權益,本法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法定義務。
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發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雇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須寫上開證明的日期。
通過上文內容我們可以看出,辭退通知書和離職證明二者既相互聯系又有所區別。兩者同樣意味勞動關系的終止,但是主觀意思上有所區別,辭退員工為企業辭退的主觀意思,而離職證明多作為員工主動離職或者企業開給員工解除關系的證明性文件。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找法網在線律師。
員工離職證明書15
茲證明員工xxx,身份證號碼xxx,自20xx年xx月xx日入職,在我公司擔任xx(部門)的xx職務,由于xx原因提出離職,現已交接完工作,于20xx年xx月xx日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完交接手續。特此證明!
XXXX有限公司XXX分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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