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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成立機構的請示
范文一
關于成立縣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機構的請示
縣機構編制委員會: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近年來,各級政府高度重視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作為農業主管部門責任重大,工作任務繁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為進一步理順體制、完善職能,結合我縣實際,特申請成立XX縣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現將有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機構名稱
XX縣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二、增設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主席令第四十九號)《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XX縣農業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民政辦[2011]31號)。
三、機構性質
XX縣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為正股級財政全供事業單位,隸屬XX縣農業局。
四、職能
1、宣傳貫徹和實施國家關于發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抓好全縣農產品質量監督管理,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綜合協調工作。
2、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農業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導,建立健全農業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建立農產品生產檔案記錄制度,制定并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對生產、市場的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查;發現不合格農產品時,有權查封,扣押,應當查明責任人,依法處理或提出處理建議。
3、根據農產品品種特性和生產區域大氣、土壤、水體中有毒有害物質狀況等因素,認為不適宜特定農產品生產的,劃分和調整禁止生產區域。
4、及時報送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積極實施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
5、建立農產品市場熱點快速報送機制,對農產品價格進行監測、預警。
6、負責農業標準化生產。制修訂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等標準;加強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示范基地的培育、建設和監管;結合本地實際,制定農業生產實用的生產操作規程和技術手冊。
7、負責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發展規劃、實施方案及管理辦法的制定,并組織實施。
8、負責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管理、監督檢查等工作。
9、負責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認證和標識管理,加強農產品質量追溯系統的建設。把品牌化和農業標準化結合起來,發揮“三品”和地理標志農產品的品牌效應,以品牌化帶動標準化。
10、負責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項目的建立和組織實施。加大速測技術方法的推廣應用,力爭在速測方法標準上有新突破,提高檢測技術水平。
五、人員編制
XX縣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編制擬定為10名,職數配置1正1副。
特此請示,請予批準。
范文二
關于成立民政廳機關后勤服務中心機構的請示
94年省政府機構改革后,為適應職能轉變,解決當時編制和崗位之間的矛盾,省政府有關廳、局相繼成立了機關后勤服務中心機構,我廳也有這一設想,但由于受辦公條件等客觀因素制約,這一設想未能如愿。
94年省政府機構改革后,為適應職能轉變,解決當時編制和崗位之間的矛盾,省政府有關廳、局相繼成立了機關后勤服務中心機構,我廳也有這一設想,但由于受辦公條件等客觀因素制約,這一設想未能如愿。廳機關后勤工作一直掛靠在廳辦公室,其結果給工作帶來了諸多困難,不僅后勤何障工作沒有管好,而且也影響了辦公室主要職能的正常發揮。目前,我廳新的辦公大樓已竣工,在辦公樓搬遷之際,配合這次機構改革,根據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省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辦法的通知》(青政[2000]21號)精神,為使機關后勤服務職能與行政管理職能分開,請求批準我廳設立機關后勤服務中心,并核定事業編制25名。機關服務中心的機構性質為事業單位,規格為處級建制,主要職責:1、物業管理、辦公樓、住宅樓及所有地產,房產的管理;2、汽車管理;3、庭院及北山綠化;4、基本建設;5、安全保衛等。后勤服務中心成立后即與機關脫鉤,待機構運行后逐步面向社會,實行有償服務。先期核定的編制人員實行全額撥款,待后逐步向差額及自收自支方向過渡。
妥否,請審批。
范文三
關于成立中心管理所的請示
市編辦:
潘莊、李家岸引黃灌區設計灌溉面822萬畝,是全國大型引黃灌區之一。潘莊、李家岸灌區總干渠全長138.6公里,共有12個閘管所,年均引水15億立方米。馬頰河、徒駭河、德惠新河流經我市11個縣市區,三干流總長388公里,現有21個直屬閘管所,共管理涵閘31座,年調節水量達17億立方米。兩灌區、三干流肩負著全市抗旱防汛和工農業生產、居民生活、城市景觀用水重任,為德州市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發揮了巨大作用。
一、成立中心管理所的必要性
(一)成立中心管理所是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和遠程遙控遙測能力的進一步加強,各基層閘管所過去人工操作、半自動化管理水平已與當今社會的發展形成巨大差距。近幾年,經濟社會的發展,對水利發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水作為不可替代資源在我市經濟發展中愈顯重要。雖然自大規模的灌區續建配套和德州水網工程建設以來,基層閘管所加大了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各方面條件大為改觀,也正逐漸實現由傳統的管理模式向現代化管理模式轉變,但仍與現實工作要求有很大的差距,基層閘管所的改革勢在必行。在兩灌區、三干流成立中心管理所,可以解決分散管理的弊病,化分散為統一,整合一切資源力量,合理調配專業技術人員,充分利用信息現代化優勢,更好地發揮遠程調控能力。同時,可以避免重復建設,造成不必要的人財物力等方面的浪費,更好地促進基層各項水利工作的有序開展。
(二)各基層管理所設施老化急需加強管理。潘莊、李家岸兩大灌區自1972年正式引水灌溉至今已四十年,兩岸堤防隱患逐年增多,橋梁、節制閘、引水閘等建筑物大多損毀老化失修嚴重,總干渠兩岸堤防巡查、管護和襯砌維修任務十分繁重。潘莊灌區還肩負向天津應急供水的重任,伴隨著長時間、大流量、高水位的送水,總干渠管護任務更加艱巨,也對各基層管理所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干流及其支流各閘管所也同樣存在著建筑物老化、失修等諸多問題。因此,只有在基層設立中心管理所,充分調動基層管理人員的積極性,由中心管理所具體負責分段范圍內的工程維修養護、堤防巡查及測水量水任務,才能更好的確保干渠和河道安全運行,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三)成立中心管理所是理順管理體制的客觀要求。由于基層管理所距離遠,交通不便,基層單位的工作、生活條件十分艱苦,因此普遍存在招不到人、留不住人、工作效率低下等現象,雖然各單位都采取了穩定基層隊伍的一系列對策,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因此,解決問題的根本應該是提高管理層次,下放管理權限,從體制上采取措施來解決。具體地說,就是要強化基層管理所的職能,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同時,給予基層閘管所人員管理和資金使用等方面權利,提高其管理地位,實行責權利相結合,從而達到更高的管理目標要求。
二、中心管理所的機構設置建議
(一)潘莊灌區中心管理所的機構設置。潘莊灌區現轄8個基層閘管所,擬設立潘莊、齊河、禹城、平原四個中心管理所(其中潘莊中心所為渠首所)。編制為科級,隸屬于潘莊灌區管理局直接領導,所需人員由潘莊灌區管理局內部調劑。
(二)李家岸灌區中心管理所的機構設置。李家岸灌區現轄4個閘管所,擬設立李家岸、齊河、臨邑三個中心管理所(其中李家岸中心所為渠首所)。編制為科級,隸屬于李家岸灌區管理局直接領導,所需人員由李家岸灌區管理局內部調劑。
(三)三干流河道中心管理所的機構設置。擬根據流域、區域、河道等情況,按照便于管理的原則擬設立南營、宮家、津期店、馬才、郭橋、大橋、大道王、趙棒槌8個中心管理所,實行集中管理,將原有各閘管所劃分到各中心管理所統一管理。編制為科級,隸屬于市河道工程管理處直接領導,所需人員由河道工程管理處內部調劑。
三、中心管理所的主要職能
(一)灌區中心管理所的主要職能。渠首所主要負責協調與黃河部門關系和當地鄉(鎮)村的關系,負責渠首閘引水調度和水沙測驗工作;加強輸沙渠兩岸堤防巡查和口門查測;節制閘、穿涵、引水口門的維修、堤防加固維修及總干渠襯砌維修。其他各所具體負責本段的引水口門管理,做好維修養護、引水流量查測及計算、引水啟閉情況上報工作;做好節制閘、穿涵及引水口門等建筑物的安全巡查、維修;做好堤防加固維修、總干渠襯砌維修、級沉沙池防守、水沙測驗及監控和水情等信息的管理任務;協調沿岸縣(市)、鄉(鎮)村的關系,保證調度供水和總干渠施工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二)三干流河道中心管理所的主要職能。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工程管理、防汛抗旱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負責轄區內河道工程的防汛檢查工作;負責轄區內直屬水閘工程年度歲修計劃的編制上報和工程、設備的維修養護與安全運行;負責監督管理轄區內水利設施、水域及河道岸線的管理與保護;負責轄區內水利工程的日常巡檢、觀測及水文信息上報,并對有關工情、水情數據資料進行收集分析、整理、歸檔。執行上級調水指令,及時進行引黃調蓄和水環境調度工作;負責與本轄區涉及的縣市區水管單位進行溝通協調和邊界水事糾紛的牽頭協調;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的水行政執法工作,制止侵占、破壞或毀損水利工程等違法行為;負責轄區內環境衛生、綠化及其他工作。
當否,請批示。
二○XX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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