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申請書
現今社會公眾的追求意識不斷提升,需要使用申請的場合越來越多,申請書可以使我們的愿望得到合理表達。大家知道申請書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交通事故認定申請書,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交通事故認定申請書1
申請人:xxx,男,彝族,xxx年xx月xxx日生,住xxxxxxxx一組。
被申請人:xxxx,男,其余信息不詳。
復核請求:請求依法撤銷xxx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xxx中隊作出的第xxxxx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1月24日09時23分,申請人xxx駕駛的振興牌號貴xxx貨車沿墮箐公路(墮卻至箐口)從箐口往六枝方向行駛,至墮箐公路11KM﹢500M處時與被申請人xxxx駕駛的牌號貴xxxxx的中型客車發生交通事故。事故發生現場為懸崖地段,且為100度左右的急轉彎,路面狹窄,兩車不能正常行駛會車。xx駕駛的.牌號貴Bxxx貨車制動停車后(現場有剎車痕跡),因被申請人xxx駕駛的牌號貴Bxxxx的中型客車車速過快導致該車頭撞擊公路后山體的巖石后,車身彈回路面致車尾撞擊到申請人xxxx駕駛的牌號貴Bxxxx貨車的貨箱。為此特申請復核,理由如下:
一、被申請人存在重大失誤,是導致事故的重要原因,申請人不應負全部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急彎路、狹窄路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第四十八條第四項之規定“在狹窄的山路,不靠山體的一方先行。”被申請人張啟學駕駛的牌號貴Bxxxx的中型客車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和中心線的狹窄山路會車時,且兩車難以同時通過的情況下,靠山體未作減速停車避讓導致撞擊山體巖石后發生交通事故應負全部責任。
二、認定書認定事故原因及責任認定時采納的證據為非法證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四條“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當按照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提取痕跡、物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但交通警察xxxx等2人現場事故認定時,一下車就指責申請人xxxx一通,隨后說是申請人xxxx的責任,只拍攝現場照片后就撤離事故現場。最后又強行申請人xxx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字。
綜上所述,xxxx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xxxx中隊作出的第xxxxx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由于證據錯誤,認定事實不清,沒有充分調查,最終導致對當事人責任認定缺乏客觀和公正,懇請交警部門對事故重新復核,以準確認定事故責任。
申請人:xxxxx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交通事故認定申請書2
申請人白,男,19xx年7月2日出生,漢族,農民,住xx縣xx鎮xx村。
被申請人xx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趙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xx縣公安局對肇事人趙俊杰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XX年2月3日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趙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趙屬于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并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趙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趙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趙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趙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于趙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趙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為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趙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趙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系,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三、未正確認定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
(三)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趙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系。可以說,如果車輛不交給趙駕駛,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依法認定豫a—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四、適用法律錯誤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交通事故認定申請書3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男,生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漢族,住________________。
請求目的:
因不服__________司法鑒定所作出的司法鑒定意見書(以下簡稱鑒定書),特申請對__________的傷殘等級評定進行重新鑒定。
事實與理由:
一、《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十九條第二款“接受重新鑒定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的資質條件,一般應當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本鑒定書作出機構是南充市營山縣鑒定機構,而第一次鑒定機構是南充市鑒定機構“通正司法鑒定中心”,因此本鑒定書嚴重違背程序,應當無效。并且該鑒定書并沒有嚴格按照《司法鑒定程序通則》對被申請人進行鑒定,存在嚴重程序違法行為: 做出鑒定時并無兩個在場人員見證,明顯違法。
二、病情摘要部分避重就輕,任意片面理解。
綜上所述,司法鑒定意見書在程序和實體上均嚴重違背合法公正中立之鑒定準則,損害了被鑒定人合法權利。特請求法院委托高資質鑒定機構重新鑒定或者直接認定第一次司法鑒定“法鑒定意見書”,維護法律尊嚴,保護被鑒定人的合法權利。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交通事故認定申請書4
申請人xx,男,xx歲,漢族,xx鎮人,現住xx。
被申請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事故處理大隊
申請事項:
1、
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xx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
依法認定xx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
責令被申請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事故處理大隊對肇事人楊錳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6月9日作出的第xx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xx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xx駕駛機動車在無交通信號道路上未確保安全,夜間行至危險路段未降低行駛速度,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二條之規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被申請人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事故處理大隊認定事實不清,本事故的基本事實是:xxx。根據1995年6月20日公安部關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緝工作規定》第2條的規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案件,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故意駕駛車輛或棄車逃離交通事故現場的案件。“逃逸”即是逃離事故現場的行為。第二種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的規定:“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和第2款第(1)至(5)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肇事人楊錳在交通事故發生后,明知自己發生了交通事故,為逃避事故責任,棄車逃逸,未向公安機關報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據事故現場目擊證人講肇事人楊錳事故發生后,酒氣沖天,為逃避酒后駕駛取材脫離事故現場。依據法律規定,肇事人楊錳應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
2、xx為xx市拆遷工程鋪設電纜無證在維修的人民路面駕駛工程施工車輛,沒有違返“機動車通行”的相關準則的行為,xx在駕車行駛的過程中沒有過錯,其無證駕駛行為與本起交通事故的發生之間并不具有直接或間接因果關系,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事故處理大隊已對其做出了行政處罰1000元。因此,《交通事故認定書》對xx責任的認定沒有法律依據存在著:事實認定與責任承擔之間的矛盾。既然xxx在駕車行駛過程中沒有過錯,就不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因此,xxx不應在此事故中承擔責任。
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駕駛人員,故請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重新劃分交通事故責任,依法確定事故責任原因。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xxx
交通事故認定申請書5
申請人:張某某(死者之妻),女,漢族,身份證號410xxxxxxx,住XX市XX區XX路xxx號
委托代理人:江偉,河南薈智源策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魏xx,男,x歲,住河南省xx市xx鎮xx村x組
申請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鄭州市交警x大隊作出的鄭公交認字第410xxxx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現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提出復核申請。
復核請求:
1、請求依法撤銷鄭州市交警x大隊作出的鄭公交認字第410xxxx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依法認定被申請人魏xx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事實與理由:
鄭公交認字第410xxxx號事故認定書認定事實不清,責任認定錯誤,具體理由如下:
一、鄭州市交警x大隊未查清事故車輛豫Axxxx重型自卸貨車事發時的駕駛人,在未查清其車輛事發時的駕駛人就作出事故認定責任書,嚴重影響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x時許,xx駕駛的豫AXxxx號車與豫Axxxx號重型自卸貨車發生碰撞,當時xx所駕駛的車上就只有xx一人,而豫Axxx重型自卸貨車上卻有兩人,至于該兩人哪一人是事發時的駕駛人,鄭州市交
警x大隊未查清。而查清豫Axxx號車事發時的車輛駕駛人對事故責任的認定至關重要,因為該車上駕駛人存在酒駕、疲勞駕駛及無證駕駛等諸多違法情形,而由另一人冒牌頂替當時車輛的駕駛人。所以,鄭州市交警x大隊在未查清事發時豫Axxx的駕駛人,而作出事故認定,有失公允。
二、事故車輛豫Axxxx號重型自卸貨車未年審,也未購買交強險就違法上路行駛,對事故的發生存在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關交通法規的規定,車輛都必須按時參加年檢,在上路行駛之前也必須購買交強險,這是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事故車輛豫Axxxx號車沒有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車輛存在安全隱患及不夠買交強險的情形下就公然上路行駛,這種無視法律的規定、無視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行為,應當對發生嚴重損失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
綜上,事故車輛豫Axxxx號重型自卸貨車有諸多違法違規情形,對造成死亡一人的嚴重交通事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根據事故雙方的實際情況,事故車輛豫Axxxx號車最低也應當負事故的次要責任。鄭州市交警x大隊在沒有查清事實的前提下,認定申請人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是錯誤的,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起復核申請,望支持申請人的復核請求。
此致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事故認定申請書6
申請人:xxx,男,42歲,住xx縣xx鎮先農街x號樓xx號,身份證號:51052419xxxxx,川Exxx號車駕駛員,電話:xxx
復核請求:
撤銷xx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敘公交認字【20xx】第xxxx號《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認定書》,責令**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重新作出認定。
理由:
xxx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敘公交認字【20xx】第xx號《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認定書》認定該次事故中申請人負此事故的同等責任,其理由為申請人所駕駛的機動車超過了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申請人認為,該認定結論不正確。理由如下:
一、認定申請人超速缺乏依據。
xx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申請人所駕駛川Exxx號超速行駛系依據《交通事故車速鑒定報告》作出的結論,但該作出鑒定報告的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并不是符合全國人大常委和法律規定的鑒定機構及鑒定人,其作出的鑒定報告不具備法律效力,且該鑒定報告并沒有科學依據,僅能作為交通警察部門認定案件事實的.參考材料,但xx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卻只依據該鑒定報告的結論,在沒有其它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就認定申請人所駕駛的川E**號車超速行駛,明顯缺乏客觀的、科學的證據。
二、事故原因分析及認定結論不符合規定。
根據《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規則(試行)》的規定:確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應當全面分析當事人的行為與事故發生的因果關系、當事人的道路通行權利和義務等因素,權衡當事人的行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綜合評判。本案中,即使申請人駕駛川Exxx號超速,但根據《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規則(試行)》第八條、第十一條的規定,對方當事人xxx轉彎未讓行直行車輛就已經侵犯了申請人通行權利,且轉彎時的速度超過了30km/h,其行為與事故發生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故xxx至少應承擔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而在無充分證據證實申請人超速的情況下,xxxx更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綜上所述,xx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的重新認定結論違反了相關規定,應當予以撤銷,重新作出認定。
此致xx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申請人:xxx
二○xx年十月二日
交通事故認定申請書7
申請人:繆XX,男,漢族,19年月日出生,住XX省XX市XX區街道。
被申請人: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XX大隊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XX路認字(20xx)第00200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依法認定申請人對本次事故不承擔責任或者承擔次要責任。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5月12日作出的XX路認字(20xx)第00200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1、事故發生現場位于XX一級公路8KM+120M處,道路是南北方向,瀝青路面,路面完好。機動車道款15米,兩側硬路肩寬3米,機動車道中間設有綠化隔離設施,道路行政等級為省道。XX一級公路是收費公路,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中間有明顯的隔離設施,并且是全封閉,沒有岔口,并且事故發生地點有明顯的100碼的限速標志,申請人完全有理由相信這條公路就是高等級公路,不可能出現行人與非機動車。事故發生時,能見度是夜間兩三百米以上,視線良好,申請人時速控制在60KM/H左右,明顯低于100碼的速度,也是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機動車在高等級公路行駛時關于雨天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的最高時速限制,并行駛在主車道上,無任何違法違規行為。而事故認定書中提到的申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地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之規定的講法是不正確的。
2、受害者龍XX帶著長柄雨傘駕駛無反光裝置的自行車,并駕駛到主車道以內,這些都是駕駛在高等級公路上的申請人所能盡到的注意義務以外的情況,根本無法預料,也就是說申請人根本無法預料到這次事故的發生,也正是受害者的上述過錯行為直接導致了此次事故的發生。因此,申請人對本次事故不承擔責任或承擔次要責任。
3、按照規定,XX一級公路是汽車行駛的專用車道,明令禁止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以及行人在該路段行駛,不知何原因受害者龍XX竟能駕駛自行車違法進入設有禁止非機動車通行的一級公路,并且駛入主車道內,該自行車沒有反光裝置,并且材料吸光,并且與夜色同色,導致被車輛碰撞,其行為明顯故意,是造成此次事故發生的全部原因或主要原因,另查明,受害者龍XX的戶籍明顯造假,有理由相信其行為是“碰瓷”,并且事故認定書中也提到了受害者龍XX駕駛自行車居機動車道內行駛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條:“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道的右側行駛”之規定,因此,受害者龍XX應承擔這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
關于受害者的戶籍問題,申請人向多個機關反映,均未得到重視,并且經辦警官沒有通過法定程序書面咨詢函發送到當地派出所,而只是通過簡單的電話咨詢來確定受害者的戶籍為非農,根據XX省公安廳20xx年8月31日發布的關于印發《XX省公安機關戶政管理工作規范(暫行)》的通知,20xx年8月前,戶口簿全部換成打印版,已經廢除手寫版,戶口簿上的“戶號”應該是國家統一格式的編號,而受害者家屬提供的“戶口簿”上的“戶號”卻是門牌號碼。并且,受害者家屬提供的兩本“戶口簿”是分別于20xx年和20xx年簽發的,但筆跡卻出自一人之手,最明顯的地方有:“X”字的起筆、“X”字的“真”字上半部分,還有“陽”字和“縣”字,運筆相同,筆鋒相同。我們暫不討論20xx年的“戶口簿”是否真實,但20xx年的“戶口簿”明顯是偽造的,不符合上述XX省公安廳發布的相關通知,并且申請人已經委托XX省相關部門調查相關線索,以查實本案疑點,供公安部門破案。另外,申請人可以提供XX省XX縣XX鄉XX村XX的戶主為李XX的“戶口簿”,據了解,XX省XX縣比XX縣經濟更落后,但XX縣的戶口簿在20xx年就已經采取打印版,XX縣沒理由不執行XX省公安廳關于戶籍管理的相關規定。
為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還申請人一個公道,故請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重新劃分交通事故責任,依法確定事故責任原因。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
年月日
交通事故認定申請書8
申請人:徐X,男,土家族,1957年8月11日出生,住址:XX縣XX鎮太坪,聯系電話:
申請人:曹X,女,土家族,1959年7月18日出生 ,住址:XX縣XX鎮太坪
申請復核請求:
1、請求依法撤銷XX縣交警大隊作出的X公交認字【20xx】第7013號《交通事故認定書》,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
2、依法認徐X對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不承擔責任。
事實與理由:
20xx年8月14日,輝駕駛湘GC6501號普通兩輪摩托車從XX鎮開往Y市方向,7時50分,當車行至S306線519公里加327米永順縣青坪鎮龍關村路段,與相對方向行駛黃剛駕駛的湘G16905號中型普通客車相撞,造成輝搶救無效死亡,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
20xx年8月25日,XX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XX縣交警大隊作出的永公交認字【20xx】第7013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駕駛人徐X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未戴安全頭盔駕駛兩輪摩托車,違章超車,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認定應負此事故主要責任。申請人提出以下幾點異議:
1、徐X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未戴安全頭盔駕駛兩輪摩托車與事故承擔負主要責任本起交通事故的發生之間并不具有直接或間接因果關系。
2、違章超車,存在疑點,沒有兩輪摩托車徐X所超的車輛基本情況記載(如所超車輛類型,牌號,車主等情況的證據)。僅憑對方當事人的.陳述而確定輝違章超車,證據不足。
3、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八條第三款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本次事故兩車的碰撞點位置沒有確定,事故的形成原因也沒有充分的證據。應當根據交通事故車輛速度鑒定報告和交通事故車輛撞擊痕跡來判斷事故的形成,為何我方也沒有收到關于兩車痕跡鑒定報告書以及技術鑒定報告書。更沒有解釋兩車碰撞現場無大車剎車痕跡的原因,現場大車無剎車痕跡,為什么還要定摩托車司機輝主要責任。
4、XX縣交警大隊在處理此次事故過程中,在程序上存在違規行為,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三條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鑒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檢驗、鑒定報告復印件送達當事人;同時,第四十七條之規定,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的證據。但從事故發生起到該《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申請人至今未收到此次事故的鑒定結論及其他任何關于此次事故的證據材料,系違規行為。
綜上,申請人對此次X公交認字【20xx】第7013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而向貴支隊申請復核。請湘西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重新劃分交通事故責任,依法確定事故責任原因。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X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
X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認定申請書9
申請人:xx,男,漢族,身份證號碼:xx
現住xx縣xx鄉杉xx村xx組人,駕駛證號:xx,準駕車型:xx;駕駛湘xx號小型普通客車,聯系方式:xx
被申請人:xx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請求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xx公交重認字〔xx〕第xx號)《xx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依法認定申請人xx在此次事故中無責。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xx公交重認字〔xx〕第xx號)《xx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和理由如下:
一、xx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發生本次事故的路段是xx線xx縣xx鄉xx路段,是原xx礦務局xx礦鐵道叉路口,也是鄉村道路邊馬路市場,是農村貨物集散地,道路現場十分擁擠。而xx駕駛的農用運輸車嚴重超載超速,從xx往xx方向行駛又是下坡路段,車的駕駛室內還擠坐著五六個小孩,在通過該馬路市場路段時,不顧道路擁擠情況,采取措施不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
2、xx駕駛的肇事農用車并未跟申請人的車相接觸,尚有3米多的距離。
3、本次事故第一次的(xx公交認字〔xx〕第xx號)《xx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申請人xx在本次事故中無責。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
1、申請人駕車正常行駛,沒有違反交通法規,與本次事故的發生沒有因果關系,不應承擔責任。
2、申請人在通過該路段時,由于該路段是馬路市場,道路中間及前面行人和車輛較多,為避讓行人和車輛而采取即停即走的駕駛措施是正當的,合法的,并不適用《事故認定書》所引用的申請人違反了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按順序方向停靠,車身右側距道路邊緣不得超過三十厘米”的規定,也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五款“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后,立即駛離。”之規定。申請人沒有違反上述規定,只是采取即停即走的駕駛方式,不構成違法,所以申請人不應承擔本次事故責任。
3、申請人xx當時是以即停即走的駕駛方式慢速通過馬路自由市場,車上也沒有包括駕駛員xx在內的任何人上下車或者裝卸貨物。這一點現有多名現場群眾的證人證言能夠充分證明。
三、被申請人兩次作出本次事故的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事實和劃分責任錯誤,隨意變更認定結果,極不嚴肅,屬于程序違法。
1、被申請人在第一次交通事故認定書中,確認申請人xx無責。
2、在重新認定書中僅憑“群眾舉報”的依據重新認定申請人承擔次要責任,隨意性強,程序不到位,違反了公安部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二款:發生交通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證。而第二份認定書制作,公安交警部門并未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調查取證,申請人認定被申請人所取證據不真實,不合法,應與排除。
綜上,(xx公交重認字〔xx〕第xx號)《xx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真實不確鑿不充分,程序嚴重違法。為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依法查明事實,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湖南省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事故認定申請書10
申請人:閆XX,男,1996年3月1日出生,住XX市XX鄉XX院,身份證號:410482X1553X。
被申請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人不服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于20xx年XX月XX日下發的汝公交認字[20xx]第XXXX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
請求事項:
1、依法撤銷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于20xx年XX月XX日下發的汝公交認字[20xx]第XXXX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
2、依法認定劉XX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閆XX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事實和理由:
一、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作出的汝公交認字[20xx]第XXXX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部分事實不清,最終導致責任認定錯誤。
汝公交認字[20xx]第XXXX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閆XX駕駛偽造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行駛,違反右側行駛通行原則,且未戴頭安全頭盔。”閆XX所駕駛的豫DKE8XX號兩輪摩托車的號牌是真實的',并有XX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副頁》可以證實,X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車定額保險單(正本)進一步證明XX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副頁》的真實性。不知道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是如何作出閆XX所駕駛的豫DKE8XX號兩輪摩托車的號牌是偽造的。
二、認定申請人和劉XX承擔同等責任是不當的,應改為劉XX承擔主要責任,申請人承擔次要責任。
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劉某車駕駛機動車輛上道路行駛通過非機動車道時,對車道內車輛通行情況觀察不周,且未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閆XX雖然未依法取得駕駛證,但所駕駛的機動車輛號牌并不是偽造而是真實的。閆XX未戴安全頭盔,與事故的發生沒直接因果關系,未戴頭盔不會導致事故的發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的規定,閆XX未戴頭盔的行為對事故的發生沒有任何作用,不能成為申請人負同事等責任的理由。按照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的認定,導致事故發生原來閆XX四項違法行為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有兩項是不能成立的,現在僅剩下兩項,所以根據上述規定,申請人應當承擔事故的次事責任,劉XX應當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綜上所述,請求依法撤銷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于20xx年XX月XX日下發的汝公交認字[20xx]第XXXX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依法認定劉XX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申請人閆XX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此致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認定申請書11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xx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xxx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xxx縣公安局對肇事人xxx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x月x日作出的第xx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xxx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xxx屬于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并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x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xxx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xxx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xxx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于xxx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xxx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為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xxx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x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系,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三、未正確認定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xx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xx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系。可以說,如果車輛不交給x駕駛,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依法認定豫xxx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四、適用法律錯誤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五、告知事項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x_年第x_期和x_年第x_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案》和《羅倫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案》以及相關高級、中級法院的判例很明確的說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被申請人應當依法告知申請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被申請人未告知起訴權利的行為是錯誤的。
在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相應地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關行政復議的規定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規定為準。”因此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也應該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是錯誤的。
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無證駕駛人員,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日
交通事故認定申請書12
申請人:閆____,男,1996年3月1日出生,住____市____鄉____院,身份證號:410482__1553__。
被申請人:____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人不服____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下發的汝公交認字[20____]第________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
請求事項:
1、依法撤銷____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下發的汝公交認字[20____]第________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
2、依法認定____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____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事實和理由:
一、____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作出的汝公交認字[20____]第________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部分事實不清,最終導致責任認定錯誤。
汝公交認字[20____]第________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閆____駕駛偽造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行駛,違反右側行駛通行原則,且未戴頭安全頭盔。”閆____所駕駛的豫DKE8____號兩輪摩托車的號牌是真實的,并有____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副頁》可以證實,__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車定額保險單(正本)進一步證明____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副頁》的真實性。不知道____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是如何作出閆____所駕駛的豫DKE8____號兩輪摩托車的號牌是偽造的。
二、認定申請人和____承擔同等責任是不當的,應改為____承擔主要責任,申請人承擔次要責任。
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劉某車駕駛機動車輛上道路行駛通過非機動車道時,對車道內車輛通行情況觀察不周,且未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閆____雖然未依法取得駕駛證,但所駕駛的機動車輛號牌并不是偽造而是真實的。閆____未戴安全頭盔,與事故的發生沒直接因果關系,未戴頭盔不會導致事故的`發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的規定,閆____未戴頭盔的行為對事故的發生沒有任何作用,不能成為申請人負同事等責任的理由。按照____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的認定,導致事故發生原來閆____四項違法行為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有兩項是不能成立的,現在僅剩下兩項,所以根據上述規定,申請人應當承擔事故的次事責任,劉____應當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綜上所述,請求依法撤銷____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下發的汝公交認字[20____]第________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依法認定____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申請人閆____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申請人: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事故認定申請書13
申請人:XXX(死者之妻),女,漢族,身份證號XXX,住XX市XX區XX路xxx號
委托代理人:xx,x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XXX,男,x歲,住xx省xx市xx鎮xx村x組申請人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xxx市交警x大隊作出的x公交認字第XXXXX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現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提出復核申請。
復核請求:
1、請求依法撤銷xxx市交警x大隊作出的xx公交認字第410xxxx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依法認定被申請人魏xx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事實與理由:
xx公交認字第410xxxx號事故認定書認定事實不清,責任認定錯誤,具體理由如下:
一、xx市交警x大隊未查清事故車輛xAxxxx重型自卸貨車事發時的駕駛人,在未查清其車輛事發時的駕駛人就作出事故認定責任書,嚴重影響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20xx年x月x日x時許,xx駕駛的xAXxxx號車與xAxxxx號重型自卸貨車發生碰撞,當時xx所駕駛的.車上就只有xx一人,而xAxxx重型自卸貨車上卻有兩人,至于該兩人哪一人是事發時的駕駛人,x市交x警x大隊未查清。而查清xxAxxx號車事發時的車輛駕駛人對事故責任的認定至關重要,因為該車上駕駛人存在酒駕、疲勞駕駛及無證駕駛等諸多違法情形,而由另一人冒牌頂替當時車輛的駕駛人。所以,xx市交警x大隊在未查清事發時xAxxx的駕駛人,而作出事故認定,有失公允。
二、事故車輛xAxxxx號重型自卸貨車未年審,也未購買交強險就違法上路行駛,對事故的發生存在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關交通法規的規定,車輛都必須按時參加年檢,在上路行駛之前也必須購買交強險,這是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事故車輛xAxxxx號車沒有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車輛存在安全隱患及不夠買交強險的情形下就公然上路行駛,這種無視法律的規定、無視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行為,應當對發生嚴重損失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
綜上,事故車輛xAxxxx號重型自卸貨車有諸多違法違規情形,對造成死亡一人的嚴重交通事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根據事故雙方的實際情況,事故車輛xAxxxx號車最低也應當負事故的次要責任。xx市交警x大隊在沒有查清事實的前提下,認定申請人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是錯誤的,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起復核申請,望支持申請人的復核請求。
此致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XXX
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認定申請書14
申請人:___,男,___歲,住__縣__鎮先農街_號樓__號,身份證號:51052419_________,川E____號車駕駛員,電話:____
復核請求:
撤銷__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敘公交認字【20xx年】第____號《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認定書》,責令__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重新作出認定。
理由:
__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敘公交認字【20xx年】第____號《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認定書》認定該次事故中申請人負此事故的同等責任,其理由為申請人所駕駛的機動車超過了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申請人認為,該認定結論不正確。理由如下:
一、認定申請人超速缺乏依據。
__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申請人所駕駛川E____號超速行駛系依據《交通事故車速鑒定報告》作出的結論,但該作出鑒定報告的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并不是符合全國人大常委和法律規定的鑒定機構及鑒定人,其作出的鑒定報告不具備法律效力,且該鑒定報告并沒有科學依據,僅能作為交通警察部門認定案件事實的參考材料,但__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卻只依據該鑒定報告的結論,在沒有其它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就認定申請人所駕駛的川E__號車超速行駛,明顯缺乏客觀的、科學的'證據。
二、事故原因分析及認定結論不符合規定。
根據《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規則(試行)》的規定:確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應當全面分析當事人的行為與事故發生的因果關系、當事人的道路通行權利和義務等因素,權衡當事人的行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綜合評判。本案中,即使申請人駕駛川E__號超速,但根據《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規則(試行)》第八條、第十一條的規定,對方當事人___轉彎未讓行直行車輛就已經侵犯了申請人通行權利,且轉彎時的速度超過了30km/h,其行為與事故發生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故___至少應承擔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而在無充分證據證實申請人超速的情況下,___更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綜上所述,__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的重新認定結論違反了相關規定,應當予以撤銷,重新作出認定。
此致__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申請人: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交通事故認定申請書15
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地址;
被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地址;
復核請求:
事實與理由:
此致
XX市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
XXXX年XX月XX日
范文:
申請人:劉x(死者宗xx之妻)
被申請人: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沿灘區大隊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四日作出的自公交(沿)認字【20xx】第C012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自公交(沿)認字【20xx】第C012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川CA8444號豐田TV7250SPD駕駛員羅廣國承擔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
事實與理由:
一、自公交(沿)認字【20xx】第C012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事實不清,最終導致責任認定的錯誤。
自公交(沿)認字【20xx】第C012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宗增強駕駛機動車左轉彎通過交叉路口時沒有按照交通標志、標線通過且未保持安全車速行駛”。該認定的事實是錯誤的,根據《道路交通事故過程技術分析報告》第101201號的.分析意見及結論可以得知,宗增強所駕駛的川CF8001號普通兩輪摩托車在碰撞前瞬間的計算速度為45.9KM/H,并且沒有證據證明宗增強沒有按照交通標志和標線行駛。該交叉口允許由自貢向太源井方向左轉,且設有左轉標志,宗增強完全按照交通標志和標線行駛。自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沿灘大隊對該事實的認定是錯誤的。
二、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川CA8444號豐田TV7250SPD駕駛員羅廣國超速行駛和未按規定車道行駛造成的
自公交(沿)認字【20xx】第C012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川CA8444號豐田TV7250SPD駕駛員羅廣國在碰撞前的瞬間速度為71.6KM/H,且其沒有按照規定車道行駛。S305道路的限速為60KM/H,其超速行駛和未按規定車道行駛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并且承辦本案的交通警官在組織事故雙方座談會的時候,在座談會現場,承辦警官向參加座談會的家屬談到:“豐田駕駛員羅廣國在事故發生前并沒有注視前方,而是在看旁邊。”該事實有雙方家屬在場為證。豐田汽車駕駛員羅廣國在駕駛汽車時沒有盡到安全注意義務是造成本次事故發生的另一原因。但該內容在交通責任認定書上并沒有體現。
綜上所述,自公交(沿)認字【20xx】第C012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宗增強駕駛機動車左轉彎通過交叉路口時沒有按照交通標志、標線通過且未保持安全車速行駛。”不能成立,宗增強完全按照交通標志和標線安全行駛。豐田汽車駕駛員羅廣國超速行駛、未按規定車道行駛和沒有盡到安全注意義務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望貴支隊查明造成本次交通事故的事實和真實原因,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自公交(沿)認字【20xx】第C012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并認定川CA8444號豐田TV7250SPD駕駛員羅廣國承擔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
此致
x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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