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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球得分規則
網球是大家都看過的吧,也是世界熱門運動之一,網球十分好玩,你知道網球有哪些規則嗎?下面就是小編整理的網球得分規則,一起來看一下吧。
【1】網球得分規則
勝一分
遇到下列情況時,判對方勝1分:
1、發球員連續兩次發球失誤或腳誤時。
2、接球員在發來的球沒有著地前用球拍擊球,或球觸及自己的身體及所穿戴的衣物時。
3、在球第二次落地前未能還擊過網時。
4、還擊球觸及對方場區界線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它物件時。
5、還擊空中球失敗時。
6、在比賽中,擊球員故意用球拍拖帶或接住球,或故意用球拍觸球超過一次時。
7、“活球”期間運動員的身體、球拍(不論是否握在手中)或穿戴的其它物件觸及球網、網柱、單打支柱、繩或鋼絲繩、中心帶、網邊白布或對方場區以內的場地地面。
8、還擊尚未過網的空中球(過網擊球)。
9、除握在手中(不論單手或雙手)的球拍外,運動員的身體或穿戴的物體觸球。
10、拋拍擊球時。
11、比賽進行中,運動員故意改變其球拍形狀。
勝一局
運動員每勝一球得1分,先勝4分者勝一局。但遇雙方各得3分時,則為“平分”(duece)。“平分”后,一方先得1分時,為“接球占先”(advantage serve)或“發球占先”(advantage)。占先后再得1分,才算勝一局。(其中得1分為fifteen,2分為thirty,3分為forty)
勝一盤
一方先勝6局為勝一盤,但遇雙方各得5局時,一方必須凈勝兩局才算勝一盤。
決勝局
(tie break,也叫搶七局)在每盤的局數為6平時,進行決勝局,先得7分為勝該局及該盤,若分數為6平時,一方須凈勝2分。
【2】網球比賽計分規則
1、網球的計分方式
1.1、每一局中每一分的記法
每一分的記法與其他的球類比賽不同,在網球比賽中幾分如下:贏下第一個一個球記比分為15:0;贏下第二個球記為30:0;贏下第三個球記為40:0;當出現40:40的情況需要加賽,幾分方法為先得到分的人記為AD:40。如果再贏下一球即獲得本局的勝利。如果被對方得分則比分恢復到40:40。以此類推即可。
1.2、每一盤的勝負計分法
每一盤中每獲勝一局記為1:0 ,先勝六局者這一盤獲勝。如果出現比分為5:5的情況則需要勝出兩局才算是獲勝,同上面的有些類似。即比分7:5才能算是獲勝。
1.3、決勝局的計分方法
長盤制為一方凈勝兩局為勝1盤。短盤制(搶7)為決勝盤除外,除非賽前另有規定,一般應按以下辦法執行。先得7分者為勝該局及該盤(若分數為6平時,一方須凈兩分)。
2、網球發球局的概念
單打時由同一位球員或雙打時由同一方發球直至有其中一方贏取那局為止。例如A發球,此局會被稱為”A的發球局”。進行發球局時贏第一球時得15分,贏第二球時共得30分,贏第三球時共得40分。一方贏第四球時,另一方所得的分數如低于40分,則先贏四球者勝此局。
3、發球順序與得分機制
在開始一局比賽時,雙方球員會按照交替的方式進行發球。首局結束后,一方球員贏得一局后,下一局將繼續按照交替方式進行發球。在發球過程中,球員必須將球發到對方接發球區,并使球落在對方場地內才算有效發球。如果發球失誤,則對方球員將獲得1分。
4、接發球順序與得分機制
在對方發球時,接發球順序也是按照交替方式進行。接發球方必須將球接回對方場地內才算有效回球。如果接發球失誤,則發球方將獲得1分。在接發球過程中,如果球員將球擊入對方場地內,則該球員失去發球權,由對方球員進行發球。
5、雙誤與失分
在網球比賽中,如果球員出現連續兩次發球失誤(雙誤),則對方球員將獲得1分。同樣,在接發球過程中如果球員連續兩次回球失誤,則對方球員也將獲得1分。
6、平分與搶七局規則
當雙方比分出現平分時,需要進行搶七局決出勝負。在搶七局中,首先取得7分的球員或團隊獲勝。搶七局中,雙方輪流進行發球,每方輪流進行兩次發球機會。如果在一方完成兩次發球后雙方比分仍然平分,則該方需要進行第三次發球。第三次發球后仍然平分則需要進行更激烈的比賽決出勝負。
【3】比賽規則
時間規定
比賽應該從第一次發球開始直到比賽結束,比賽應連續進行。
(1)如果第一次發球失誤,發球選手應該立即進行第二次發球而不能有任何的拖延。接球選手必須跟著發球選手的步調來比賽,并且應該在發球選手準備發球時作好接球準備。在交換場地的時候,從這一局的最后一分球結束時開始計算,到下一局的第一分球被擊出時為止,最多有1分30秒的時間。
(2)比賽不能因為一名選手要恢復他的體力、呼吸或身體條件而被推延、中斷或干擾。但是,出現意外傷害的情況下,裁判員可以允許比賽因為那次傷害而有一次3分鐘的暫停。
(3)如果由于選手不能控制的原因,比如他的服裝、鞋或器材(包括球拍)出現使他不能繼續比賽的情況,在選手進行調整的時候,裁判員可以暫停比賽。
(4)裁判員可以在任何需要和合適的時候暫停或推遲比賽。
(5)在第三盤之后,或女子比賽的第二盤之后,如果由于出現選手不能控制的情況,而裁判員也認為需要的時候,每一名選手可以有不超過10分鐘的休息時間。
(6)賽事的組委會有權決定比賽開始前的準備活動時間,但是最多不能超過5分鐘,并且要在賽事比賽前進行宣布。
單打比賽
1、發球選手與接發球選手:選手應該分別相對站在球網的兩側,首先發球的選手稱為發球選手,另一個選手稱為接發球選手。
2、場地和發球的選擇:場地的選擇和在第一局中成為發球選手還是接發球選手的權利由擲幣來決定。擲幣獲勝的一方可以選擇或要求他的對手來選擇。
3、發球:發球應該按照如下方式進行發送。發球選手在開始發球前應站立,即雙腳站在底線后(即遠離球網的一側),中心標志和邊線的假定延長線之內。然后發球選手應用手將球拋向空中的任何方向并在球觸地前用球拍將球擊出。在球拍與球相接觸的那一時刻,整個發送即被認為已經結束。只能使用一只手臂的選手,可以用他的球拍做拋送。
4、腳誤:在發球的整個發送過程中,發球選手應該:
(1)不通過走動或跑動改變他位置,如果發球選手輕微地移動而沒有從本質上影響到他原來的站位的話,則不認為他是“通過走動或動而改變了他的位置”。
(2)發球選手的雙足不能觸及除了底線后、中心標志的假定延長線之間的區域以外的任何地方。
5、發球的程序:
(1)凡發球時,每一局比賽發球選手都應該從場地的右區開始,得(失)一分后,應換到左區發球。如果發球是從錯誤的半區發出的并且沒有被察覺,那么由錯誤的發球所引起的比賽結果都將有效。但是這個不正確的站位一旦被發現應該立刻得到糾正。
(2)發出的球應該飛越球網,在接發球選手回擊之前觸及對角發球區內的地面,或者落在任何組成發球區的界線上。
6、發球失誤:以下情況為發球失誤:
(1)如果他試圖擊打球時沒能打到;
(2)如果發出的球在觸地前碰到了固定物(不含球網,中心帶或網帶);
(3)發球員違反前述規則第3、第4和第5條的各項規定。
7、第二發球:在一次發球失誤后,發球選手應該從他發球失誤的同一半場后面的規定位置再發一次。
8、何時發球:在接發球選手準備好以前,發球選手不得發球。如果接發球選手試圖接發球則認為他已準備好。
9、發球中的“重發”:
(1)如果發出去的球碰到球網、中心帶或網帶,但落在界內,或在碰到球網、網帶或網繩后,在觸地前碰到接發球選手,或他穿著或攜帶的任何東西。
(2)如果在接發球選手還沒有準備好,球即發出或出現發球失誤。
10、發球次序:在第一局結束后,接發球選手應該成為發球選手,發球選手應該成為接發球選手,并按此次序在整個比賽后面所有局中依次交換。
11、選手何時交換場地:選手應該在每一盤的第一局、第三局、第五局等單數局數結束后,以及每盤結束后雙方局數之和為單數時交換場地。如果一盤結束后雙方局數相加之和為雙數時,則在下一盤第一局結束再交換場地。
12、活球:球從發出的那一刻(除了失誤或重發外)開始成為活球,至該分勝負判定時止,為“活球”期。
13、球員失分:如果出現以下情況,球員失分:
(1)活球狀態下,在球連續兩次觸地前不能回球過網;
(2)球員在活球狀態下的回球觸到了對方場地界線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它物體;
(3)用球拍拖帶或接住處于活球狀態中的球,或故意用球拍觸球超過一次;
(4)在活球狀態下的任何時候,球拍(無論是否在他手中)及他穿戴或攜帶的任何物品觸到球網、網柱、單打支柱、網繩或鋼絲繩、中心帶或對手場地的地面;
(5)球觸到了除球員手中球拍以外的身體或其穿戴或攜帶的任何物品;
(6)拋拍擊球并且擊到球;
(7)在球過網前就截擊。
14、干擾對手:如果一名選手的任何舉動妨礙了他的對手擊球,那么,如果這種行為是故意的,他將失分或者如果不是故意的,這一分要重賽。
15、壓線球:落在線上的球被認為界內球。
16、有效回擊:
下列情況屬有效回擊:
(1)如果球觸到球網、網柱、單打支柱、網繩或鋼絲繩、中心帶或網帶并且從上面越過后落在對方場地內;
(2)無論是發球時還是回擊球時,在球落到有效區內后又反彈或被風吹回過網時,該輪及擊球的運動員越過網擊球,并且身體、衣物或球拍未觸到球網、網柱、單打支柱、網繩或鋼絲繩、中心帶或對手場地的地面;
(3)如果回擊的球從網柱或單打支柱以外,無論是高于還是低于球網的上部高度,即使觸到網柱或單打支柱,只要落在有效的場地內;
(4)合法擊球后,球拍隨球過網。
(5)無論是發球還是回擊球時,如果運動員的擊球擊到了停在場內的另一個球時。
17、一局中的計分:
如果選手獲得了他的第一分,比分計為該選手15,他獲得的第二分,計為30,他獲得的第三分計為40,這名選手獲得的第四分計為他贏得該局。但遇雙方各得三分時,則為“平分”,一名選手獲得的下一分為該選手占分,如果同一名選手又贏得了下一分,他就獲得了這一局;如另一名選手獲得一分,比分仍被記為平分。如此記分直到有一名選手在平分后連續獲得兩分,則該選手獲得這一局。
18、一盤中的計分:
(1)一名選手先取得6局的勝利即贏得一盤;除此以外,他必須還要凈勝他的對手兩局。在這種情況下,一盤的比賽有可能一直延續,直到達到凈勝兩局的情況為止(通常稱為“長盤”比賽)。
(2)假如在比賽前提前決定,也可以采用平局決勝局制的計分替代(a)中“長盤”比賽規則。在這種情況下,將按照下面的規則進行:
當比賽的比分為局數六比六時采用平局決勝局制計分,除非事先聲明,否則三盤兩勝制的比賽第三盤或五盤三勝制的第五盤仍應按照普通的“長盤”進行。
1.先獲得七分并且凈勝兩分的選手即獲得這一局以及這一盤的勝利。如果比分達到六比六時,則這一局必須繼續進行,直到有一方選手達到凈勝兩分為止。在決勝的這一局當中,自始至終使用從“零”開始的普通數字來計分。
2.該輪及發球的選手首先發第一分球,他的對手接著發第二分和第三分,然后按照這個順序雙方輪流連續發兩分,直至決出這一局或這一盤的勝負為止。
3.第一分發球從右半場開始,之后的發球都應該按照順序輪流從右半場到左半場來進行。
4.選手應該在每六分后及決勝局結束后交換場地。
19、比賽的最多盤數:一場比賽最多的盤數為男子5盤,女子3盤
20、連續比賽和休息:
比賽應該從第一次發球開始直到比賽結束,比賽應連續進行。
(1)如果第一次發球失誤,發球選手應該立即進行第二次發球而不能有任何的拖延。接球選手必須跟著發球選手的步調來比賽,并且應該在發球選手準備發球時作好接球準備。在交換場地的時候,從這一局的最后一分球結束時開始計算,到下一局的第一分球被擊出時為止,最多有1分30秒的時間。
(2)比賽不能因為一名選手要恢復他的體力、呼吸或身體條件而被推延、中斷或干擾。但是,出現意外傷害的情況下,裁判員可以允許比賽因為那次傷害而有一次3分鐘的暫停。
(3)如果由于選手不能控制的原因,比如他的服裝、鞋或器材(包括球拍)出現使他不能繼續比賽的情況,在選手進行調整的時候,裁判員可以暫停比賽。
(4)裁判員可以在任何需要和合適的時候暫停或推遲比賽。
(5)在第三盤之后,或女子比賽的第二盤之后,如果由于出現選手不能控制的情況,而裁判員也認為需要的時候,每一名選手可以有不超過10分鐘的休息時間。
(6)賽事的組委會有權決定比賽開始前的準備活動時間,但是最多不能超過5分鐘,并且要在賽事比賽前進行宣布。
21、指導:在團體的比賽當中選手可以接受坐在場上的隊長的指導,但這種指導只能在一局結束后交換場地時進行,而決勝局中交換場地時不能進行指導。在其他的任何比賽中選手都不能接受指導。該規則中的這項規定必須嚴格遵守。在受到警告之后一名選手可能被取消比賽資格。
22、換球:一場比賽在經過一定的局數之后要進行換球,如果沒有按正常的順序換球的話,那么就要等到下一次該由這名選手或雙打中這一對選手發球時用新球來發球。在此之后的換球順序仍然按照原先規定的局數進行。
雙打比賽
1、雙打比賽:單打的規則都適用于雙打比賽并附加以下內容。
2、雙打場地:雙打場地的寬應該是36英尺(10.97m米),即比單打場地的每一邊寬4.5英尺(1.37m),兩條發球線之間的單打邊線被稱作發球區的邊線。
3、雙打的發球次序:發球順序應該在每一盤開始前按照下面的方式決定。在第一局先發球的那對選手應該決定哪一名選手先發球,他們的對手應該在第二局做同樣的決定。第一局先發球選手的同伴在第三局發球;第二局發球選手的同伴在第四局發球,在這一盤的比賽中后面的比賽中都按照這樣的順序來發球。
4、雙打的接發球次序:接發球順序應該在每一盤開始前按照下面的方式決定。在第一局中先接發球的那對應該決定哪一名選手先接第一局,并在這盤單數局繼續先接發球。對方應在第二局開始時,決定何人先接發球,并在這盤雙數局繼續接發球。搭檔的兩名選手應該在每局的比賽中輪流接發球。
5、雙打的發球次序錯誤:發球次序出現錯誤,要立即糾正。但是所有已經決定出來的比分都有效。如果該局比賽在錯誤發現時已經結束,此后發球次序就按照已經發生的變化來執行。
6、雙打的接發球次序錯誤:接發球的次序錯誤,發覺后仍按已錯誤的次序進行等到下一接發球局再糾正。
7、雙打中的擊球:比賽時應該由相對雙方的一名或另外的一名選手輪流擊球。如一名選手在同伴擊球后,再以球拍觸球,則判對方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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