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高溫補貼通知4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通知的情況越來越多,各種類型的通知各有不同的寫法。那要怎么寫好通知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高溫補貼通知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高溫補貼通知 篇1
各部門、各項目部:
暑運將至,為切實做好公司一線員工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確保公司生產的正常運行,結合國家相關規定,參照集團辦發【20xx】12號文件,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發放20xx年高溫補貼。
具體如下:
一、 發放人員范圍: 20xx年6月1日至9月30日在冊在崗的合同制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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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發放崗位范圍及標準:
一類、 此類崗位是指較長時間在高溫環境下持續工作的現場生產崗位
車輛駕駛員、現場工作人員
300元/人.月
二類 、其他間斷性進入高溫環境工作的人員
保安、室外保潔員
200元/人.月
備注:
1、二級部門干部高溫補貼按二類標準執行;
2、一級部門干部不享受高溫補貼。
三、其他:
1、高溫補貼于6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依據月度考勤在次月工資中予以發放。
2、新進員工若符合享受高溫補貼規定,從到崗次日起享受。
3、當月因出差、培訓、休假、工傷等各類原因,根據崗位的實際天數享受高溫補貼。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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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補貼通知 篇2
致全體同事:
廣東又迎來了高溫季節,為保障員工在高溫條件下的身體健康,提高員工福利,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出的《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現將公司高溫補貼發放事宜通知如下: 自6月份開始發放20xx年度高溫津貼,發放周期為5個月(即6月、7月、8月、9月、10月),每人每月按150元標準與每月工資一同發放。
請大家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合理安排夏季高溫外出時間,避免中暑,并注意飲食及個人衛生。
高溫補貼通知 篇3
各位同仁:
你們好!
在暑季來臨之際,為保障員工工作和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自六月起員工開始享受高溫津貼。高溫津貼一級標準為145元/月,二級標準為180元/月,三級標準為為225元/月。現就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發放對象
公司總部編制員工、總部編制駐外員工、派遣員工及實習生(含柏廚事業部、海外事業部)。
發放時間
1)享有月份:6月、7月、8月和9月,即自5月26日至9月25日止(共計四個月)。
2)發放時間:每月15日發放上月的高溫津貼(遇節假日提前)。
發放方式
單獨發入員工個人工資卡,員工不需承擔個人所得稅。
發放標準
發放標準按各崗位所處工作環境的不同,分成三等級進行發放。
派遣員工及實習生發放標準按所在部門/車間的崗位標準而定。
計算方法及審核流程
1)實發高溫津貼=實出勤天數/應出勤天數*應發高溫津貼標準,員工請事假、病假、婚假、產假、流產假、陪產假(護理假)、工傷假、喪假期間不享有高溫津貼,其它帶薪假均享有;車間員工應出勤天數包括正常工作日及雙休加班的白天出勤,晚上加班出勤不包含。
2)行政和輔助員工,由人資&文化制作高溫津貼明細及匯總表;制造員工,由各車間/部門指定專人統計每月員工高溫津貼明細,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由指定人員負責匯總,并于每月12日前提交至人資&文化審核。
高溫補貼通知 篇4
1、江蘇
如果企業安排職工在6月、7月、8月、9月這四個月安排職工在33度以上高溫天氣(環境)工作的,要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具體的'標準按照江蘇省的規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
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
3、河南:
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天氣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業發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溫津貼。
4、天津:
6-9月,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工資平均工資的12%。
5、北京
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6、廣東
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6.9元。發放時間為6月至10月。
7、東莞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6~10月需按月發放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則每人每天6.9元。
8、湖南
夏季高溫期間(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溫作業和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在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7℃以上時,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溫措施的,應停止作業。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超過35℃的,要配備相應的防暑降溫防護設備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預防中暑,同時支付防暑津貼。 防暑補貼標準原則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9、浙江
高溫作業人員225元/月;非高溫作業工人180元/月;一般工作人員145元/月。發放時間為6月-9月共4個月。
10、江西:
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240元/月;非高溫作業人員160元/月;行政單位和企事業單位的其他人員120元/月。
11、重慶
5月~9月,當日最高氣溫在37~39.9℃時,高溫補貼額度為每天5~10元,日最高氣溫在40℃(含40℃)以上時,高溫補貼額度為每天10元~20元。
12、陜西
每天10元。
13、海南
發放時間: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間。發放標準: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發放高溫津貼。
14、湖北
發放時間:6、7、8、9月。發放標準:用人單位對在崗職工發放高溫津貼的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天8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2元。
15、福建
發放時間:5-9月。發放標準:每人200/月標準發放。
16、山東
發放時間:6月、7月、8月、9月。發放標準: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
17、青島
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18、四川
發放時間:未設定。發放標準: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調整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19、新疆
發放時間:6-8月。發放標準: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標準發放。
20、貴州
發放時間:6-9月。發放標準: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標準發放。
21、寧夏
發放時間:每年6月、7月、8月、9月。發放標準:高溫、露天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8元
22、安徽
發放時間:每年的6月至8月。發放標準: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23、吉林
發放標準:每人每日10元以上
24、云南
發放時間:6月至9月發放標準:每人每天10元。
25、甘肅
發放時間:6-9月。發放標準:高溫室外工作人員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8元/天,
26、廣西
發放時間:每年6月至10月。發放標準:高溫津貼標準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間
27、內蒙古
發放時間:未設定。發放標準:高溫崗位津貼為180元/月;高寒崗位津貼為230元/月
28、遼寧
發放時間:6月份至9月份 發放標準:每天200元/月。
29、山西
發放時間:6月份至8月份。發放標準:每人每月發放高溫津貼240元。
30、河北
發放時間:6月-9月份。發放標準:有三檔(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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