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章程模板
如何制定學校章程?下面請看CN人才網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學校章程模板,供大家閱讀參考。
學校章程模板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教育改革與建設需要,推進依法治校,規范學校管理,全面提高辦學品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xx藝術實驗學校
英文名稱:xxxxxxxxxx
第三條 學校住所地:xx市xx區xx路xx號,郵政編碼為xxx,官方網址為xxxxxxxxxx
第四條 學校是由xx市人民政府舉辦,主管單位是xx市教育局,主要實施中等職業教育、經登記機關批準的非營利性事業單位法人。學校依法自主辦學,接受國家監管和社會監督。校長為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條 學校舉辦單位依法核準學校章程,任免學校負責人,對學校資產、經費、學校辦學活動等提供指導、監督和評估。同時為學校提供經費支持,支持學校法人自主地位,提供良好的育人環境。
第六條 學校面向全省招生。舞蹈表演專業,面向全省招收小學畢業生,學制六年。其他專業,招生對象為全日制初中畢業生,招生規模以xx市教育局核定的班級和人數為準。
第七條 學校辦學宗旨:一切為了學生的健康成長,一切為了圓學生的藝術夢想,為高等院校輸送優秀藝術人才,為繁榮地方文化建設培養藝術技能型人才。
第八條 學校辦學方針:德育為首 發揮個性 全面發展,創辦充滿思想、智慧的校園,塑造充滿自信、快樂、藝術的人生。
第九條 學校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學校實行校務公開、黨務公開,切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同時向社會公開學校相關信息,以適當方式為學生及其家長了解學生的有關情況提供便利,主動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本校師生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條 學校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學校建立檔案室,加強檔案資料的建設和管理。各職能部門做好各類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按照依法治校、規范辦學、自主發展的要求,定期制定中長期事業發展規劃,并形成和健全自評機制,促進學校可持續發展。
第二章 學校治理結構
第十二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主持學校全面工作。副校長受校長委托分管學校某方面的工作,對校長負責。
學校校長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職權:
(一)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令,執行上級黨委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決定;
(二)組織起草學校章程,制定學校發展規劃和學年學期工作計劃,建立健全學校規章制度,并負責組織實施、檢查和評價;
(三)主持召開校務委員會,領導學校各職能部門及常設機構,完善崗位設置,開展行政工作,維護學校秩序,處理和決定日常事務;
(四)負責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大力推進素質教育;
(五)在核定的人員編制內,負責校內機構設置、人員調配、聘任、考核等工作,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提高教職工的政治業務素質,促進教職工專業發展;
(六)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負責規定范圍內學校財務、基建及重要設施設備購置的審批,管好、用好學校資產。
(七)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八)定期向學校黨委通報工作;
(九)尊重教職工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團結、依靠教職工辦好學校;
(十)組織協調學校與政府、社區、企業、家庭等方面的關系,為學校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
(十一)行使法律法規及上級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三條 學校建立校務委員會, 成員由校級領導、中層干部和其他方面代表人員組成,由校長擔任校務委員會主任,實行工作例會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校務委員會是學校管理體制的組成部分,是校長主持下的決策機構。
第十四條 學校黨委全面負責學校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設,把握學校發展方向,參與決定重大問題并監督實施,支持和保證校長依法行使職權。學校黨委接受上級黨委領導,按《中國共產黨章程》依法開展活動,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引導監督學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治校、規范管理,確保辦學方向正確;
(二)參與討論決定學校發展規劃、重要改革、財務預決算和教學科研、招生錄取、基本建設等方面的重大事項,以及涉及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
(三)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在選人用人中發揮主導作用,負責學校內設機構負責人的教育培養和選拔任用,協助上級黨組織做好學校領導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等工作;
(四)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參與討論決定人才工作政策措施,會同有關方面做好各類人才培養、引進、使用、管理、服務和獎懲工作,對教職工聘用考評、職稱評審等提出意見。
(五)堅持立德樹人、德育為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識形態工作,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加強學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推動形成良好校風、教風、學風;
(六)完善學校黨組織設置和工作機制,創建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黨組織,擴大黨內基層民主,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做好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
(七)領導學校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規定,加強對違紀違法問題的預防、監督和查處,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營造風清氣正的校園氛圍。
(八)領導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做好統一戰線工作;
(九)履行黨章黨規及上級黨委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五條 學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項決策制度。學校重大事項應在黨政主要負責人醞釀提議、充分調研與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召開校務委員會會議,經集體討論,由校長作出決定并組織實施。學校黨委發揮監督保障作用。
第十六條 學校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教職工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加強對學校的民主監督。屬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審議決定的事項必須進行表決,教職工代表大會應當有2/3以上教職工代表出席大會,經應到會正式代表過半數同意,表決方可有效。教職工代表大會每三年一屆,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主要職權是:
(一)聽取學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訂情況報告,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二)聽取學校發展規劃,教職工隊伍建設,教育教學改革,校園建設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問題解決方案的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聽取學校年度工作、財務工作、工會工作報告以及其他專項工作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討論通過學校提出的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相應的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辦法;
(五)審議學校上一屆(次)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的辦理情況報告;
(六)按照有關工作規定和安排評議學校領導干部;
(七)通過多種方式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學校章程、規章制度和決策的落實,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八)討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 學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建立工會組織,是教職工自愿參加的群眾組織。學校工會為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機構,在學校黨組織和上級工會組織的領導下,與學校行政緊密合作,依照《中國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工會委員會委員根據民主原則,由工會成員選舉產生。在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學校工會委員會代行其職責。
學校工會有以下主要職權:
(一)負責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組織工作,貫徹執行教代會的決議,承擔教代會閉會期間工作機構的有關工作;
(二)關心和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及時向學校黨政領導反映教職工的訴求和意見;
(三)關心教職工業余精神生活,積極開展有益于身體健康的文體活動;
(四)履行監督職能,推進學校校務公開民主管理;
(五)開展女教職工工作,提高廣大女教職工的整體素質,依法維護女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
(六)加強工會自身的組織建設和思想建設,健全工會各級機構,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充分發揮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監督作用;
(七)完成黨組織和上級工會交給的其它工作。
第十八條 學校設立專家咨詢委員會,由學校校長、副校長、教務主任、專業教研室主任以及外聘專家等組成。就市場人才需求、專業拓展、實訓場地建設和校企合作等方面,為學校決策提供依據。學校設立學術委員會,由學校校長、主管教學副校長、教務主任、專業教研室主任以及外聘專家等組成。就教師培訓、課程計劃、課程開發、校本教材等方面,為學校決策提供依據。
第十九條 學校設置黨政職能處室,各職能處室各司其職,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確保各項工作圓滿完成。學校各專業可根據具體情況,實行分部管理。
第三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條 學校建立健全年級組、教研組、備課組、信息組等教育教學基層管理機制。
年級組長負責本年級的德育、教學工作,年級教育活動、學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組長負責領導、組織教師進行集體教學研究。教研組定期開展教學研究活動,按學校安排參加各種培訓和學術活動,貫徹落實教學計劃,完成各項教學任務。
備課組長負責組織本組教師進行集體備課和教學研究活動,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二十一條 學校堅持美德一體的德育模式,寓德于美,美德相彰。學校以藝術美、環境美、活動美為載體,以心靈美、品德美為目標,構建學校德育體系,健全德育管理機制,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育人網絡。優化德育活動過程,構建分層遞進式學校德育目標、內容體系,加強學校德育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和主動性。
學校堅持全員育人原則,校長負責,教職工全員參與,實行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
德育工作內容以人生觀、價值觀教育、理想教育、職業道德教育為主,包含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中華傳統美德的教育內容,同時加強學生法治意識、國家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家庭意識的教育。
第二十二條 學校以班級為基本建設單位,完善學生干部隊伍建設,形成明確的工作制度和崗位職責。注重學生在班級管理體系中的主體地位,開發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潛能,加強對學生干部的培訓,做到目的、計劃、評價、激勵并行,不斷提高學生自主管理的水平。
第二十三條 學校通過學生社團活動,引導學生通過制定社團發展目標、現狀分析、制定對策、組織實施、評價總結等進行自我管理。
提倡學生人人參與社團。依靠家長、社區和其他社會資源,積極創設各類學生社團,鼓勵學生參與社會綜合實踐活動,走出校園,走向家庭、社會、大自然。
學校開展學生社團活動展示,展示社團活動風采和學生個人成果,健全學生社團評價機制,推進學生社團的可持續發展。
第二十四條 教學管理工作由校長統一領導。學校建立由校長、教務處、教科室、教研組、備課組組成的教學管理網絡。在校長的領導下,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共同管理。
教務處是學校教學工作職能部門。嚴格執行學校課程計劃,通過基本教學環節的全程管理,完成各項教學和教研任務。加強教研組、備課組建設,充分發揮教研組功能。組織考試,做好教學質量的分析工作,并提出改進措施。加強對各專用教室的規范管理,合理使用教學設施。做好全校師生的教科書、教學參考書等的征訂工作。
第二十五條 學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推廣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為基本的教育教學用語用字。
第二十六條 組織教師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教師素質,樹立現代教學觀,加強教師教學技能的培訓,積極推進新課程改革,全面提高教學質量。
第二十七條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課程標準,確保按教學計劃開齊課程,開足課時。積極開發校本課程。
第二十八條 學校嚴格執行課堂管理制度,保障師生教、學權益。定期開展教學研究活動,聚焦課堂教學,優化課堂教學,改變學生學習方式,提高教學質量。定期組織學科教師的教學活競賽活動等,提高教師的課堂教學水平。不定期召開師生座談會,聽取師生對學校教學工作的意見,及時具體地解決教學中出現的問題。
第二十九條 加強對學生學科興趣小組活動的指導,培養學生的個性特長,鼓勵教師組織學生培訓并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學科競賽和職業技能競賽。
第三十條 學校嚴格執行體育、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通過日常體育活動以及各類體育競賽活動增強學生體質,開展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健身習慣與基本的運動技能。
學校通過體育課、課外活動等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時間,每年舉辦一次體育運動會。
學校完善衛生工作制度,不斷改善環境衛生條件,督促并指導校園食品衛生和環境衛生。學校降低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率和提高學生衛生保健習慣和意識。學校室內外區域禁止吸煙。
第三十一條 學校每年組織“校園文化藝術技能節”,內容包括專業技能考核和競賽、文藝演出等,充分展示學生個人才華和學校教學成果、進一步活躍校園文化生活,激發學生的專業學習激情,營造學校良好的藝術氛圍,對外展示學校的藝術特色,每年12月份確定為學校藝術技能節。
第三十二條 學校加強計算機房、錄播室、音頻處理中心、電子閱覽室等教學場所的建設,滿足教育、教學、對外宣傳和管理的需要。努力構建數字化校園,滿足師生自主發展的要求。
第三十三條 學校營造民主、自由、科學的研究氛圍,構建對話、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勵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學校鼓勵教師著書立說。
學校教科室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科研課題的申報、開題、實施和結題。完善校本研修機制,按要求制定校本研修計劃并落實相關活動。
第四章 學生
第三十四條 凡是在本校就讀,并按有關規定取得本校學籍的學生,即為本校學生。
第三十五條 學校根據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學籍管理辦法,對學生進行學籍管理并健全學籍檔案,嚴格轉學、休學、復學等手續程序。
第三十六條 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與學校組織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二)參與學校、班級管理,評議學校工作和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助學金;
(四)在品行和學業成績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五)對學校給予的處分或處理有異議,對學校、教職工侵犯其受教育權、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出申訴或提起訴訟;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七條 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遵守《中小學生守則》,遵守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要求;
(二)尊師愛校,團結同學,參加集體活動,促進身心健康,養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四)承擔在學生自治活動中當選職務的相應職責;
(五)愛護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十八條 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的合法權益,學校及教職工應當做到:
(一)不得非法收繳學生財物。為保護學生安全、保障校園秩序,可以對學生違紀的相關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處理,但應及時與監護人聯系。
(二)不得隨意處分學生。處分學生應當依據法律法規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聽取學生及其監護人的意見,并舉行聽證。
第三十九條 學校對品學兼優的學生、或者某方面有突出成績、進步顯著的學生,以及在各級各類競賽中獲得獎勵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
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并可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達到促其改正、治病救人的目的。學生對處罰不服,有權進行申訴。
第四十條 學校按上級有關規定資助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地完成學業。
第四十一條 學校保障學生自主管理和學生合法權益。必須及時地采納學生的正確意見,接受學生監督;發展和完善學生的各種組織,逐步擴大班委會等學生組織的權限。學生各種組織機構的干部成員,都應讓學生民主選舉產生,并授予他們進行管理的權利。
第五章 教職工
第四十二條 學校教職工包括教師、職員、教學輔助人員和工勤人員。
第四十三條 教職工享有以下權利:
(一)依據工作職責公平合理使用公共資源;
(二)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從事教育教學科研,公平獲得職業發展所需的條件和機會;
(三)在品德、能力、業績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
(四)依法享受薪酬、保險及休假等福利待遇;
(五)知悉學校改革、建設、發展的重大事項,對學校工作發表意見、進行評議,參與民主管理;
(六)就職責權利、聘用、晉升、福利待遇、獎懲等事項處理不當進行投訴、申訴;
(七)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四十四條 教職工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尊重和關愛學生,維護學生合法權益;
(二)踐行校訓校風,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三)珍惜和維護學校聲譽,維護學校利益;
(四)恪守職業道德規范,履行崗位職責,指導學生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品行和學業成績;
(五)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四十五條 學校實行全員聘任(用)制。教職員工必須履行勞動合同,執行學校的教育教學和各項工作計劃,完成教育教學和各項工作任務。
第四十六條 學校保護教師的一切合法權益,保障教師享有國家政策規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職工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對做出優秀成績的教師按照有關獎勵制度予以表彰獎勵。
第四十七條 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證書制度及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制度。支持教師在職進修,接受繼續教育,并按有關規定報銷相關進修費用。
第四十八條 對違反《教師法》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將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九條 學校每年對教職員工的政治與業務水平、工作態度和工作實績進行客觀、公正考核。
第五十條 學校建立健全教職工權益保障機制。
第五十一條 學校貫徹落實離退休制度,落實國家有關離退休政策。
第六章 學校資產、經費、后勤
第五十二條 學校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具體經費來源為財政撥款,以及根據政府批準的收費標準收繳的學費。
第五十三條 學校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學校對侵占校舍、場地、設施等的行為和侵犯學校名稱權及無形資產的行為,應積極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依法追究侵權者的責任。
第五十四條 學校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建立賬目,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清點,及時做好變更、增減手續。對學校財物造成損壞的應當依法賠償。
學校向教職工和學生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有計劃地進行學校基本建設和維護修繕工作,并及時檢查、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第五十五條 學校加強對計算機房、錄播室、音頻處理中心、電子閱覽室、舞蹈訓練室、畫室等專業設施的管理,充分發揮教學設備設施、體育器材、圖書音像資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設備設施的閑置和浪費。
第五十六條 學校如遇因政府規劃調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遷址、合并、分立或終止時,應當及時制訂保護學校資產安全的方案,并依法進行資產清算。
第五十七條 學校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學校財務活動在校長領導下開展,實行民主管理和財務公開。
學校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學校依法向政府部門提出年度預算安排意見,經批準后執行,并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財政、稅務、審計、監察等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
第五十八條 學校嚴格執行收費政策,規范收費行為,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確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各項收入按照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五十九條 學校依法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建立健全受贈財產的使用制度,加強對受贈財產的管理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六十條 學校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建立和完善后勤服務保障體系,滿足學校師生學習工作生活需要。建立和完善學校安全保衛制度,確保學校師生享有和諧安全的學習工作環境。
第七章 學校與家庭、社會
第六十一條 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聯系溝通,加強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的育人體系建設,形成教育合力。學校根據教育教學需要,可聘請兼職教師。學校建立德育、專業技能實習實訓等各類教育基地,定期組織開展校外教育活動。
第六十二條 學校遵循民主、公開、自愿的原則,組織家長選舉成立家長委員會。家長委員會由各年級家長代表組成。
家長委員會在學校的指導下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職責,做好德育,保障學生安全健康,推動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學校建立與家長委員的聯席會議制度,通報學校發展規劃及其進展,教育教學工作情況,聽取家長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持和幫助。
第六十三條 學校依靠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制定教學計劃,定期開展活動,加強對家庭教育的指導。
學校建立教師與家長的日常聯系機制。教師特別是班主任應密切聯系家長,做好家校聯系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第六十四條 學校通過加強內部建設,樹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應區域內發揮積極作用,服務于“兩型”社會建設。
第六十五條 學校依靠屬地街道辦事處、社區、派出所及其他有關職能部門共同開展校園及周邊地區的綜合治理工作,建設平安文明校園。
第六十六條 學校充分發揮校友的宣傳、橋梁、教育、助學、咨詢等作用,促進學校發展。
第六十七條 學校開展校際互動合作,不斷擴大對外交流,拓展教育視野,提升辦學水平。
第八章 校訓、校歌、校徽、校旗
第六十八條 校訓:厚德、明志、弘美、啟真。
第六十九條 校歌:《夢,實現的地方》,李黎丁作詞,江暉作曲。
第七十條 校徽:圖形源于中國漢字——藝,暨xx藝術實驗學校的簡稱并以此刻畫出了一個優雅多姿的舞者形象,表達了“舞蹈”專業的特色,同時,在外圍又是一個濃縮了“美術”特色的筆觸形象,既表現了學校欣欣向榮充滿活力的校園生活,又表達了學校高效的教學能力和組織管理能力。設計者:陳波。
第七十一條 校旗:白色旗幟上標識校徽、校名。
第九章 附則
第七十二條 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學校黨委審議,校務委員會審定,校長簽發并報市教育局核準。
第七十三條 本章程是學校依法辦學的基本準則。學校按照本章程制定或修改校內各項規章制度。校內各項規章制度不得與本章程相抵觸。
第七十四條 當本章程依據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或學校的辦學宗旨、發展目標、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發生重大變化時,可由校長提議,經校務委員會討論同意后,啟動本章程修訂程序。
第七十五條 本章程由學校校務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七十六條 本章程自xx市教育局核準之后生效,自學校向社會公布之日起實施。
學校章程模板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進依法治校,規范學校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xx市信息職業技術學校,英文表述為xxxxxxxxxx (簡稱:CITS)。學校住所地為xx市xx區環保科技園xx路xx號,郵編:xxxx。學校官方網址:xxxxxxxxxx。
第三條 學校是由xx市人民政府舉辦、主要實施中等職業教育、經登記機關批準的非營利性事業單位法人。學校依法自主辦學,接受國家監管和社會監督。xx市教育局為學校的主管部門。
校長為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條 xx市人民政府依法對本校進行監管:核準學校章程、任免學校負責人、提供辦學資源、保障穩定的經費投入、尊重學校的獨立法人地位和辦學自主權,保障學校辦學活動不受校外任何組織、機構和個人的非法干涉;治理學校周邊環境,為學校營造一種良好的育人環境;對學校資產設備使用進行監督,對學校辦學質量進行督查。
第五條 學校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培養與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要求相適應,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具有綜合職業能力和陽光自信、自強自立人格,在生產、服務、技術、管理等一線工作的技術技能型人才。
第六條 學校根據xx市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和本校實際,依法依規自主設置專業,主要開設師范類、信息技術類和現代服務類三大類專業。
第七條 學校以舉辦中等職業學歷教育為主,同時承擔xx市幼兒園教師培訓,開展職業技術培訓。
第八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中國共產黨學校委員會(以下簡稱“學校黨委”)發揮政治核心與監督保障作用,教職工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第九條 學校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學校實行校務公開、黨務公開,切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同時向社會公開學校相關信息,以適當方式為學生及其家長了解學生的有關情況提供便利,主動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本校師生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條 學校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學校建立檔案室,加強檔案資料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做好各類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按照依法治校、規范辦學、自主發展的要求,定期制定中長期事業發展規劃,并形成和健全自評機制,促進學校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