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熱帶作物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正常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為云南熱帶作物職業學院,學院在普洱市、昆明市和西雙版納州景洪市三地辦學,學院本部在普洱市,另有昆明分院和西雙版納校區。學院院部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區思亭路3號;昆明市分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黑林鋪;西雙版納校區地址:西雙版納州景洪市宣慰大道三葉路1號。
第三條 學院業務主管部門是云南省教育廳;行政主管部門是云南省農墾總局。
第四條 學院憑借鮮明獨特的專業優勢和雄厚的教學科研實力,培養包括全日制專科、函授專本科、遠程專本科、中短期專業技術和職業技能培訓鑒定等高素質技能型專門人才。
第五條 學院屬于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專科層次,學制三年,頒發國民教育專科文憑。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院根據國家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成立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學院招生日常事務。其職責是:
1、執行國家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廳有關招生工作的規章;
2、制定學院招生宣傳及招生錄取工作方案;
3、開展招生宣傳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學院情況和招生實施細則;
4、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省內外各專業招生計劃;
5、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并負責協調和處理學院錄取工作中的遺留問題;
6、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審核;
7、支持地方各級招生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云南省教育廳核準學院2013年的招生計劃1260人。其中面向云南招生1210人,面向四川、重慶、貴州、廣西、海南5省招生共50人。
第四章 招生條件
第八條 按照國家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廳最新頒布的'當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依照國家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廳的當年度招生錄取有關政策規定和學院招生方案,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條 錄取專業時,根據考生填報學院各專業志愿的具體情況,按考生投檔實考分數,由高到低依次錄取。所報專業無法滿足者,若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院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錄取考生不滿20人的專業,將不再開設該專業,學院將與考生協商調整錄取到其它專業,若考生不滿意其它專業,可放棄就讀我院資格;補錄的考生,所報專業不能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院根據專業招生計劃完成情況,調劑到計劃未錄滿專業。
第十一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考院的規定加分提檔。
第十二第 考生體檢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2001年修訂)》的有關規定,體檢不符合規定的考生不能錄取。
第十三條 往屆生的錄取按照省招考院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 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六章 招生專業
第十六條 全日制專科層次2013年招生專業有:作物生產技術(農業推廣方向)、中草藥栽培技術、設施農業技術、茶葉生產加工技術、茶藝(茶文化與營銷方向)、熱帶作物生產技術(橡膠方向)、熱帶作物生產技術(咖啡方向)、中草藥生產技術、綠色食品生產與檢驗、園林技術、園藝技術、園林工程技術、林業技術、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工程造價、會計電算化、酒店管理、物流管理、物業設施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營銷與策劃、旅游管理、農業經濟管理、文秘、計算機應用技術、旅游英語、應用泰國語、應用老撾語、應用緬甸語、動漫設計與應用、休閑服務與管理等31個專業。
第七章 收費標準、獎勵資助及其它
第十七條 年學費:4500元/人;年住宿費:四人間公寓900元/人;六人間公寓800元/人;十人套間(帶衛生間)600元/人;普通間400元/人。
第十八條 學院根據國家及云南省人民政府相關規定實行獎學金、助學金、貸學金制度。對品學兼優的學生,給予國家級或省級的獎學金;為品學兼優、家庭困難的學生,申報國家助學金,同時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家庭經濟條件特別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
第十九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電話:08792202937 ;
聯系人:盧蘭丹老師、張家鴻老師、馮晟老師
網址:http://www.ynry.cn
第二十條 學院有關招生方案、規定及要求若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云南熱帶作物職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