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志愿填報必須留意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
高校的招生章程是考生獲取高校招生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就考生填報志愿而言,最具參考價值的則是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可以說,錄取規則是招生章程的核心。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也明確要求“高等學校應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并對招生章程應包括的“錄取規則”作了簡要說明:“如有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對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及投檔成績相同考生的處理、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等”。可見,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是考生填報志愿不可或缺的重要信息。
然而,考生或考生家長卻往往忽略了招生章程或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從而導致高考志愿成為無效志愿。筆者近年搜集的這方面的高考志愿案例不勝枚舉。
有位理科考生,以高出西安交通大學調檔線5分的成績被投進該校。但因不符合該校錄取規則,又被退了出來。這位考了604分的理科考生,語文卻只有86分。西安交通大學因“該生語文成績單科不及格,故予以退檔”。
我們來看一下西安交通大學招生章程錄取規則有關條款是怎樣表述的:“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檢查合格、高考投檔成績(含加分)達到西安交通大學在該地區提檔分數線(單科成績應達到及格水平)的前提下,按考生實際高考成績(不含加分)和所填的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當地專業計劃人數確定錄取專業。”
不難看出,西安交通大學招生章程中有關考生單科成績的要求是很明確的。顯然,這位考生填報志愿前沒有認真閱讀該校的招生章程,沒有細究過該校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考生如果事先查閱一下西安交通大學校的招生章程,事先留意一下該校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自然會避開填報有語文單科成績應達到及格要求的這所高校。事實上,這位考生本來有機會選擇與該校實力相當的另外的高校。如同樣是“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的某大學,其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只要求“理工類考生外語、數學須在及格分數線以上”。
還有這樣一個案例,北京體育大學在招收非體育類專業考生時,所退14位考生,有11位考生是因為身高或視力不合格。筆者做了一個統計,這11位被退考生中,有6位考生視力和身高均不合格。這里不妨列舉其中3位考生的視力或身高體檢結果和退檔原因:
一位男生的身高為1.65米,因不符合該校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的要求被退檔。
一位考生的裸眼視力,左眼為4.3,右眼為4.0,不符合該校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不得低于4.5的要求被退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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