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章程范文(精選20篇)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都跟章程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章程是一個黨派組織、社會團體、公司企業為保證其組織活動的正常運行,系統闡明自己的性質、宗旨、任務以及規定成員的條件、權利、義務、紀律及組織結構、活動規則,要求全體成員共同遵守的一種規則性文書。那么相關的章程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協會章程范文(精選2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協會章程 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和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英文名稱:The China Certified Tax Agents Association,縮寫CCTAA),是由中國注冊稅務師和稅務師事務所組成的獨立、民間和自律的全國性一級社會團體,受民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指導和監督。
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以下簡稱本會)經民政部注冊登記。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服務會員,建立與完善會員職業道德規范和執業準則,監督實施注冊稅務師行業自律管理,協調行業內、外部關系,維護國家和社會公眾利益,維護納稅人和會員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第四條 本會設在北京市。
第二章 職責
第五條 本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辦理會員注冊入會和變更管理;
(二)參與制定本行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三)擬訂注冊稅務師執業準則,制定操作指南;
(四)制定注冊稅務師行業自律管理制度;
(五)開展行業黨建和統戰工作;
(六)向國家稅務總局提交行業立法和稅收政策建議,參與行業立法工作;
(七)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行業及會員的意見和訴求;
(八)支持會員依法誠信執業,監督會員遵守執業準則;
(九)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十)協調行業及會員內、外部關系,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十一)開展稅務師事務所等級認定工作;
(十二)開展會員年度檢查工作,監督檢查行業管理制度實施情況;
(十三)組織和推動會員繼續教育及專業培訓工作;
(十四)組織業務交流,開展理論研究,提供業務援助;
(十五)負責注冊稅務師行業宣傳,出版會刊及有關業務書刊,建立行業信息網絡,提供專業信息服務;
(十六)開展國際交往活動;
(十七)辦理國家稅務總局及有關部門授權和委托的有關事項;
(十八)指導地方注冊稅務師協會的工作。
第三章 會員
第六條 本會會員分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團體會員是:
依法定程序設立的稅務師事務所。
個人會員是:
(一)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注冊稅務師資格證書》的注冊稅務師;
(二)從事注冊稅務師行業的管理人員和理論工作者。
個人會員分為執業會員和非執業會員。
第七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
(一)到所在地地方注冊稅務師協會辦理注冊入會手續;
(二)領取本會統一制發的會員證(含電子版)。
第八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個人會員享有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
(二)參加本會舉辦的相關學習、研究、經驗交流和其他考察交往活動;
(三)享受本會提供的相關免費服務;
(四)通過本會向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和要求;
(五)監督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六)對本會給予的懲戒提出申訴;
(七)享有本會提供的其他服務;
(八)依照規定退出本會。
第九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的.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二)遵守執業準則及其操作指南;
(三)遵守職業道德,維護本會聲譽;
(四)接受本會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五)參加本會活動,支持本會工作,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按規定交納會費;
(七)完成繼續教育任務;
(八)按規定報送和更新會員信息;
(九)承辦本會委托的工作任務和依據章程應盡的其它義務。
第十條 會員退會應辦理退會手續,并交回會員證(含電子版)。
拒不履行義務的會員,理事會可勸其退會,注銷其會員資格,收回會員證(含電子版)。
第十一條 會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所在地方協會或本會獎懲委員會審查核實認為情節嚴重須除名的,由本會常務理事會半數以上通過:
(一)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二)受刑事處罰;
(三)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四)被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注銷執業備案。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二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每四年召開一次。會員代表采取選舉或者協商辦法產生。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理事;
(三)討論和決定本會工作方針和任務;
(四)審議和批準本會理事會工作報告;
(五)制定、修改會費收取標準及管理辦法;
(六)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七)決定終止事宜。
第十三條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十四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換屆的,須由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國家稅務總局審查,并經民政部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五條 本會的執行機構為理事會。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組成,任期四年,可以連選連任。理事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下可采取通訊等方式召開。
理事會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其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
(二)選舉和調整常務理事;
(三)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四)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五)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及專門委員會;
(七)領導本會各機構履行本章程第五條所規定的各項職責;
(八)審議、通過各項行業管理制度;
(九)審議、批準本會年度工作報告;
(十)審議、批準本會年度會費的財務收支報告;
(十一)審議會員有關權益、紀律等方面的重大事項;
(十二)其它應由理事會辦理的事項。
第十六條 本會設常務理事會。
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的除(二)、(三)、(九)、(十)項以外的各項職權。
追加或變更重大的開支項目由財務委員會審核后提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個別理事因工作變動等需要調整的,理事會授權常務理事會決定,并向下一次召開的理事會作出報告。
第十七條 常務理事會一般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可采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八條 理事會、常務理事會須分別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常務理事出席方可召開,其會議決議須經到會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常務理事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十九條 理事、常務理事可以向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提出建議案、修正案。
第二十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行業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夠堅持正常工作;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一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國家稅務總局審查,并經民政部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二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須經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表決通過,報國家稅務總局審查,并報民政部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三條 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會長或者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國家稅務總局審查并經民政部同意后,方可擔任。
本會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它社團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以及會長辦公會議;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簽署重要文件;
(四)處理重要事項;
(五)行使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授予的其它職權。
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或者受會長委托辦理有關事項。
第二十五條 本會實行會長辦公會議制度,會長辦公會議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組成。
本會可以設立輪值副會長。
第二十六條 本會設秘書處,為協會常設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落實本會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的各項決議、決定,負責本會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七條 本會秘書長主持協會秘書處的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提名副秘書長人選;
(三)提出各辦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交會長辦公會議決定;
(四)負責本會財務收支的管理工作;
(五)經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確定授權由秘書長簽署的文件和辦理的事項;
(六)處理其它工作。
第二十八條 本會副秘書長由秘書長提名,常務理事會批準。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工作。
第二十九條 理事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立獎懲委員會、財務委員會等若干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是理事會的專門工作機構,其設置、調整具體職責和運行規則,由理事會批準。
專門委員會任期與理事會任期一致,可連選連任。
專門委員會的日常事務由秘書處負責。
第三十條 本會根據工作需要,可聘請名譽會長、顧問,設榮譽理事。
本會根據注冊稅務師行業發展需要,可聘請國家稅務機關有關人員為本會專家委員。
第五章 地方注冊稅務師協會
第三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成立的地方注冊稅務師協會,是本會的地方組織。
地方注冊稅務師協會的章程,由本地區會員代表大會制定,經當地稅務主管部門審查、民政部門批準后,報送本會備案。
第三十二條 地方注冊稅務師協會接受本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章 經費及資產管理
第三十三條 經費來源:
(一)會費收入;
(二)政府資助;
(三)社會資助、國內外團體或者個人的捐贈;
(四)本會舉辦的事業收入,開展為協會宗旨服務的有償收入;
(五)利息收入;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職責范圍和事業的發展,并定期向全體會員公布經費收支情況。
具體管理辦法另行規定。
第三十五條 本會依照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的辦法向會員收取會費。
第三十六條 本會專職人員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會辦理會計事務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經費收支依照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核算,建立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年度財務收支報告須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由財務委員會審核并提交理事會通過。
第三十八條 本會應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條 本會經費收支依據協會章程和國家有關規定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同級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四十條 本會換屆或者變更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國家稅務總局和民政部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會完成其宗旨或者自行解散,或者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作出終止動議。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
第四十二條 本會因故終止前,須在國家稅務總局和民政部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
第四十三條 本會經民政部辦理注銷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國家稅務總局和民政部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由本會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自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協會章程 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協會的管理,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下,促進協會和諧健康可持續發展,促進學校精神與文明共同進步,根據團中央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大學生社團工作的意見》(中青聯發[xx]5號)精神,結合我校大學生社團管理規定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社團全稱安徽師范大學大學生創業協會(student entrepreneurship association,anhui normal university),簡稱創業協會(sea)。
第三條 本協會是在共青團安徽師范大學委員會的領導下,并在安徽師范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的直接指導下開展工作,隸屬于校團委社團部,是由我校學生本著自愿結合的原則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群眾性組織。協會以為學生創業提供幫助為主導思想,是在國家大力倡導大學生創業的整體趨勢下成立的一個具有全新理念的綜合性學生社團。
第四條 本協會的宗旨與口號是:
(一)宗旨:普及創業知識、增強創業意識、提升創業能力、展現創業風采;
(二)口號:勵志改變人生,創業成就未來。
第五條 本協會的基本任務是:
(一)通過創辦“創業之星”大講堂等系列創業知識培訓班,在廣大同學中普及創業知識;
(二)通過組織創業計劃大賽、erp沙盤模擬大賽等比賽活動提升大學生的創業能力。
(三)緊密聯系校外公司企業,為廣大同學提供更多的創業、就業信息,為廣大同學接觸社會工作提供便利,鼓勵同學進行創業實踐,爭取成為學校學生聯系社會的橋梁和本校創新的“孵化器”。
(四)通過知識的普及、能力的培養和實踐的鍛煉等,增強大學生的創業意識,在全校激發和鼓勵大學生創業熱情,培養一批有深入、全面世界眼光和創業潛質的人才。
第二章 會員的權利、義務和準則
第六條 會員的基本權利:
會員有選舉和被選舉權;
(一)會員有參加本協會一般活動的權利;
(二)會員有了解本協會內部運作的權利;
(三)會員有監督權利和對協會的工作提出合理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四)優先參加協會創業知識培訓的權利,參加協會重大會議的權 利,對協會重大決策有建議權和投票權。
第七條 會員的基本義務:
(五)會員必須遵守協會的章程,積極參加本社團理論培訓、比賽和實踐活動;
(六)會員有協助理事會開展活動的'義務;
(七)會員有繳納會費的義務;
(八)會員有維護本協會名譽和利益的義務;
(九)會員有發展新會員和擴大本協會影響力的義務;
(十)會員需明確協會及各部門的基本情況和本人職責,認真思考并出謀劃策,在協會開展的各項活動中,起先鋒模范作用的義務。
第八條 會員準則:
(一)sea行為準則:不要找借口;
(二)sea評價準則:一切用行動說話;
(三)sea思想準則:責任是一種使命;
(四)sea機遇準則:強者創造機會;
(五)sea生存準則:學會適應環境;
(六)sea合作準則:團隊高于一切。
第三章 協會組織機構、負責人及職責
協會設會員代表大會、常務理事會、導師團
第九條 會員代表大會,由全體會員推選出會員代表參加每年的會員代表大會,通過會員代表大會推選出總經理(會長)、副總經理(副會長)候選人選,由院團委及指導老師和上屆總經理(會長)考核后任命,報校團委批準。
第十條 常務理事會,由總經理(會長)、副總經理(副會長)、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和修改章程;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決議協會的發展方向和工作方針;負責對協會重大事情做出決定,提議修改章程指定和各項活動方案;負責制定各項活動計劃;對各執行部門進行監督;對不稱職的組織者進行審查,并重新選拔,確定。
(三)對考核結果以及"先進部門"評選結果有異議的應在公布一周內向認證部提出,逾期不與受理。無異議的,協會備案。并給“先進部門”頒發榮譽證書。
第三十七條 被評為“先進部門”的部長授予“優秀部長”稱號。該部門理事及副部在干部考核中予以優先考慮。對考核不合格的部門,協會將給予批評。
第三十八條 考評細則:
(一)部門考核中,分為實踐部門考核和非實踐部門考核,最終評出二個“先進部門”。考核均采取百分記分制,基礎分70分,發展分30分,所有部門評分細則一致。
(二)基礎分細則:(加分與扣分并行,總分70分,從零分開始累積)
1.科學合理地處理本部門事務,日常工作運行狀況良好,內部團結,學期末最高加10分;活動紀律混亂,嚴重影響協會形象和聲譽的部門最低扣3分。
2.關心協會發展,主動與會長團溝通交流,對協會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最高可加5分。
3.對會長團安排的工作任務(包括非本部工作)無故不執行者每次扣10分,不按要求完成者每次扣6分,延誤者每次扣3分。
4.每次開會部門與會率在90%以上,考核時最高可加5分;出席人數未達到部門總人數的2/3,每次扣3分,累記扣分,扣完為止。
5.對協會的安排活動,部門積極相應參與,由會長團指定總負責人,可由一個部門承辦或由幾個部門合作承辦,參加活動的部門指派專人負責策劃,若活動舉辦成功,效果較好,各項工作(如策劃書、活動總結等)落實較好,承辦的部門最高可加10分,若無故拒絕參加活動的部門,每次扣3分。
6.協會物品屬于協會集體財產,任何個人或組織均不得丟失或損壞,部門若有財務丟失情況或人為故意損壞財務者,每次最低扣2分(視情況而定),滿分為5分,扣完為止。
(三)提高分評分細則:(30分)
1.計劃與總結:每次活動(日常性活動只需一份學期總計劃)都有完善的活動策劃和總結,部門學期初有工作計劃,學期末有工作總結者,經核實最高可得5分,其他情況酌情加分。
2.人才培養:重視后備力量培養,內部干部層穩定,整體工作實力強,善于挖掘和推薦新人,搭建人才培養平臺,招新工作把關較好的部門,審核時經核實最高可得5分。
3.協會網站投稿情況:積極向協會網站論壇投稿,除宣傳部外,其他部門每被采納一篇可得2分,最高可得5分。
第八章 相關活動內容
第三十九條 協會通過舉辦多樣化的活動,普及創業知識、培養創業意識,提高創業能力。
(一)開辦創業、就業培訓班,舉辦“創業之星”大講堂, 在廣大同學中宣傳普及創業、就業知識,培養知識型人才;
(二)舉辦創業計劃大賽、erp沙盤模擬大賽等專業性比賽,挺高參賽者創業能力、團隊精神、職業能力;
(三)與公司、企業洽談項目,鼓勵會員參與項目實踐,為公司、企業輸送合格人才;
(四)對評估合格創業項目予以支持和幫助,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
協會章程 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協會是由原涪陵師范學院黨委宣傳部主管,學工部分管校團委直接進行日常指的社會實踐性社團
第二條:“綠色”意為綠色新型人才;“環保”意為自然環境、社會環境的保護。
第三條:本協會宗旨是宣傳貫徹國家有關環保的政策法規,宣傳環保知識,培養適應時代發展的綠色人才。通過協會多項活動,激發長師廣大師生的環保熱情,增強同學們的環保意識,培養會員適應社會環境變化的能力。為廣大同學提供參與社會環保實踐的機會,力爭最終使R師范學院成為環境保護的模范先鋒。同時拓寬大學生的知識面,豐富大學生活。
第四條:本協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校紀校規。
第二章任務
第五條:傳播環保的知識與信息,拓寬廣大同學的環保知識,增強其認知和參與環保的興趣。
第六條:組織一系列環保活動,提高自身及廣大師生的環保素質,增強自身的環保意識。
第七條:廣泛地團結一切熱愛、關心和支持環保事業的人士一同積極參與各類環保活動。
第八條:追逐環境熱點,參與環保社會實踐,豐富同學們的課余生活。增長知識,增強社會實踐能力,塑造博學、善思、關心社會、奉獻社會的當代綠色大學生形象。
第三章會員
第九條:協會會員原則上應為R師范學院所有在校本、專科學生。
第十條:凡個人承認協會章程并符合第十一條者均可申請,經審查后成為會員。
第十一條:會員條件
1、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2、愛護環境,熱心環保事業,自愿加入本協會。
3、承認協會章程,能自覺遵守協會紀律。
第十二條:會員權利
1、有優先參加本協會各項活動的權力。
2、有選舉和被選舉權。
3、有對協會工作監督、建議、批評、質詢的權力。
4、有權要求協會對任何疑問召開會議討論。
5、有權參加優秀干部或優秀會員的評比。
6、有退出協會的自由,但需提出申請并經過協會同意并除名,不退會費。
第十三條:會員義務
1、有遵守協會章程、紀律的義務。
2、有維護協會利益、榮譽的義務。
3、有按時參加協會活動、會議的義務。
4、有服從協會決議,完成協會交給的任務的義務。
第十四條:會員經登記注冊后正式取得本協會會員資格并同時取得工作(會員)證。
第十五條:會員如違反校內各種校規制度,協會有權視情節給予撤職或取消會員資格。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十六條:本協會為R師范學院社團工作部監督社團,協會實行會長領導下的理事會制度。
第十七條:本協會設會長、副會長、團支書。下設秘書處、宣傳部、外聯部、網絡信息部、策劃部,財務部、通訊部七個部門,各部一般設有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名,負責部門內部的正常工作。
第十八條:全體會員大會為本協會最高權力機構,理事會會議為協會最高權力執行機構,任何重大活動均需在會議上討論通過后方可執行。
第十九條:會長將全面負責協會內外一切事務的發起和組織工作,對協會各類事務有知情權,經理事會同意后對人事工作有最終決定權。
第二十條:團支書將協助會長做好協會的各項工作,協助會長與各方面的.協調。對會長有建議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一條:副會長和秘書長分別負責協會各類事務的具體實施和組織,負責協調各部門工作,集中并召開部長會議,對各部部長及協會活動有管理和監督權,直接向會長負責。
第二十二條:會長產生辦法:由主要負責人提名,并由理事會同意,經會員大會通過后,最終經校相關部門審核后方能產生。會長助理由會長提名,并由理事會同意,經會員大會通過。副會長及各部部長將由上屆理事會提名并經過會員大會選舉通過。
第二十三條:各部分工如下
1、秘書處:全面負責各部門間的協調工作,組織召開部長會議并進行記錄,總結,建立協會人事檔案,監督各部門工作;
2、宣傳部:負責各項宣傳教育工作,組織科普講座,廣泛收集、整理和加工環保動態和環境知識,作各部門活動的技術支持。編輯出版協會刊物;
3、外聯部:配合組織部開展活動,聯系經費及活動場地,對外洽談社會活動事宜;
4、網絡信息部:上網搜集資料,為策劃部書寫策劃做準備,協會網頁的制作以及管理,配合秘書部整理社團的材料,利用網絡對協會進行宣傳;
5、策劃部:負責計劃、文件、議程、協議書、安全責任書等材料的策劃、起草、撰寫;
6、財務部:負責經費的開支、收入,并做好記錄,報帳前應通過會長的簽字,方可報帳,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購買社團所需的物品;
7、通訊部:負責活動開展期間及開展之后,通訊稿廣播稿圖片新聞稿等通訊材料的書寫,次日立即投稿,不得延誤。
第五章紀律
第二十四條:協會紀律為本協會開展工作的基本保證,協會所有成員必須遵守。
1、遵守協會章程,維護協會利益。
2、按時出席會議、活動,不得無故缺席,遵守會場紀律。
3、如因故不能參加活動者,須事先向負責人請假,緊急情況可事后說明并出示證明。
4、協會干部遵守協會干部管理規定。
5、會員履行會員義務,長期不參加協會活動或不遵守協會有關制度的,協會將其除名。
6、會員不得以協會活動為由違反學院規章制度。
第二十五條:活動不準影響學院第一課堂教學,不準耽誤學院正常工作。
第二十六條:協會會員遵守本協會章程,活動期滿一年,有突出表現者將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二十七條:本協會將在學期末評比出優秀干部、優秀會員。
第六章經費、場地申請及經費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經費申請本協會各類活動及日常事務的經費和開支采取多種渠道籌集經費。
主要來源如下:
1、單位、團體及個人贊助。
2、會員會費。
3、掛靠單位申請。
第二十九條:場地申請校內活動場地將通過社團工作部申請;校外活動場地將通過外聯部或校團委向當地派出所和街道辦事處申請活動場地。
第三十條:經費管理制度
1、協會經費統一由社團秘書處管理
2、經費開支須事先向會長提出書面申請,經會長同意后持發票于秘書處報銷。
3、定期審查帳目,公開帳目。
第七章會標、會旗、會歌
第三十一條:協會會標:青山碧水
第三十二條:協會會旗:青山碧水+綠色環保協會字樣
第三十三條:協會會歌:“明天會更好”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程序及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協會章程的更改需經過理事會的同意,并由全體會員2/3以上多數通過后方能生效。
第三十五條:章程條例解釋權歸R師范學院綠色環保協會所有。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協會章程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章程是文學協會開展活動的基本準則。
第二條:xx職業技術學院文學協會是經學院學生工作處院團委批準的,并接受院團委社團聯合會的領導和管理,遵守《學院社團管理章程》的同學團體。
第三條:文學協會旨在提高全院同學的人文素養,在全院范圍內營造良好人文氛圍,擴大同學視野,加強與外界的交流和合作,為全院愛好文學的同學提供一個展現個性風采的青春舞臺。
第二章宗旨和目的
第四條宗旨:以豐富同學們的課余文化生活,提高同學文學寫作、文字表達、文學欣賞能力,提高文學鑒賞水平,以文會友增進團結。“盡情放飛青春夢想,全力打造校園文學
第五條目的:
1.活躍校園文化,豐富校園生活。
2.培養會員文學愛好,激發文學熱情,提高會員說讀寫和作文鑒定能力。
第三章機構設置
第六條文學協會主要設理事會,下設秘書處,組織部,編輯部,宣傳部,外聯部。
第七條部門及主要職責:
1.會長:宏觀全局,協調本協會與社團聯合會、院團委的關系,增進協會之間及其他社團與全院師生及其他院校類似組織的`交流。
2.副會長:協助會長,具體負責協會大型活動管理與組織分層活動。負責協會日常事務,擬定計劃、報表材料、協調文學協會各部門之間的事務。
3.秘書處:負責協會成員的人事檔案,活動計劃草擬,經費收入支出管理,會議紀錄和工作總結資料的`整理。存檔及社團聯合會下發安排的各種文件資料的整理。
4.組織部:負責組織協會內部各種大型活動、負責文藝策劃工作以及日常紀律考勤并組織對各部門人員的獎懲工作。
5.編輯部:負責協會周刊、報紙等材料的收集并編輯出版。
6.宣傳部:負責協會的宣傳活動。推廣文學協會的知名度及發布各類活動的通知和海報。
7.外聯部:負責各兄弟協會之間的聯誼活動。增強與協會之間的友誼及與學生會開展聯誼活動。
第四章會員
第八條會員的義務
1.有努力學習、遵守校紀校規、維護學校形象的義務。
2.有自覺遵守文學協會紀律,嚴格執行文學協會決議,熱心本職工作,按時參加文學協會活動,努力完成文學協會交派的義務。
3.有宣傳文學協會、維護文學協會形象的義務。
4.有推薦文學愛好者加入文學協會的義務。
5.有按月向文學協會遞交個人作品、推薦會外學生優秀作品的義務。
6.有及時向文學協會交納會費的義務。
第九條會員的權利
1.享有參與文學協會內的選舉、被選舉和表決的權利。
2.享有向文學協會提出工作建議、監督文學協會內工作的權利。
3.享有參加文學協會組織的有關講座、培訓及其他活動的權利。
4.有權要求協會輔導、指導活動及寫作學習。
第十條會員的獎懲
1.設置學期優秀干部、優秀會員和優秀作品等獎項。經文學協會干部表決評出。文學協會為獲獎者頒發榮譽證書,給予一定獎勵。
2.對凡不履行應盡義務,規勸后拒不改過的會員,由文學協會干部查證核實后給予相應的處分。
3.對一學期內三次無故缺席文學協會活動或三次無故不交作品者按退會處理。按時參加會內組織的活動、會議,有事者可向各部部長請假,連續三次無故不參加者視其為自動退會,經常遲到者勸其退會。
第五章主要活動
第十一條活動主要內容
1.創辦報刊。
2.進行征文比賽,評定“最佳原創者”并頒發證書。
3.組織舉辦有關寫作方面的知識講座。
4.組織會員節假日外出采風,自擬文體進行寫作,優秀作品在校刊上發表,并推薦到各類書刊。
5.周末進行專題影片欣賞,組織相關問答,并準備獎品。
第十二條活動范圍及安排
1.活動范圍:xx職業技術學院在校就讀上午大中專學生。
2.活動安排:協會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全體會員大會,討論及決定協會重大事件。公布協會下一階段的工作安排及活動內容。公布經費開支情況.通報對會員的獎懲決定。切實做決策民主化,管理公開化原則。
第六章財務制度
第十三條本協會經費來源
1.學校活動經費。
2.會員會費。
3.社會捐助等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條本協會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工作范圍和協會的發展,任何單位、個人不得私分和挪用。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時,由會長提出終止決議,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后,并報院團委社團聯合會審查同意,按我院《學生社團管理條例》的有關程序,予以注銷。
第十六條
1.本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2.本章程的解釋全與修改權屬文學協會。
3.本章程從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協會章程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青年文明建設協會是我校學生在共同的興趣與愛好的基礎上,自愿結合在一起,進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群眾性社團。
第二條青年文明建設協會是校園科技學術文化建設和校園文明建設的重要力量,凡在我校在校學生均可申請加入。
第三條青年文明建設協會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的基礎上,以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弘揚校園主旋律為根本宗旨,利用課余時間,創造性的開展理論教育,科技創新,文化體育等豐富多彩的活動,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要求,突出思想性、學術性、知識性、趣味性,同時提高大學生綜合素質,為同學的全面成才進行服務。
第四條青年文明建設協會遵循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協助校團委全面負責學生社團工作)的管理,服從學校團委的領導和安排。
第五條青年文明建設協會作為學生綜合素質培養的一個重要載體,在校園文化建設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學生社團的`管理體制,促進和保障學生社團積極健康的發展,進一步活躍校園文化生活,特制訂本條例。
第六條青年文明建設協會宗旨為:“文明修身,嚴于律己,共同提高大學生的個人修養”。
第二章活動范圍
第六條本社團的所有活動由建協成員決定,由機械工程學院團委批準,方可進行。
第七條活動應力求讓每一個部員都能得到鍛煉。
第八條活動內容需積極健康。
第九條活動盡量在校園范圍內開展,但也可在有保障的情況下,進行校外公益活動。
第十條活動時間盡量與上課時間避開。
第三章部員
第十一條申請加入本社團的部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太原科技大學學籍,且為現在校學生;
(二)擁護本社團的章程;
(三)有加入本社團的意愿;
(四)有集體觀念和奉獻精神
第十二條部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主席團、部長討論通過;
(三)由各部部長頒發給部員證;
第十三條部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社團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社團的活動;
(三)獲得為本社團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社團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四條部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社團的決議;
(二)維護本社團的合法權益和聲譽;
(三)完成本社團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社團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為本社團的建設提供積極性建議;
第十五條部員的退會和除名
(一)學生畢業離校則自動退出社團。
(二)根據本人自愿原則,經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即可退出社團,取消部員資格。
(三)有嚴重影響社團名譽行為的成員,違反工作制度以及違法亂紀等破壞學校名譽、觸犯法律的組織成員立即除名。
(四)不服從組織安排,工作不積極主動的成員,經主席團、部長通過,予以除名;
(五)部員l年不交納會費或3次不參加本社團活動,視為自
動退會。部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主席團、
部長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十六條主席團
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部長;
(三)審核、通過本社團的工作計劃和工作匯報;
(四)決定重大變更和終止事宜;
(五)培養推薦社團接班人,做好主席團換屆選舉工作
(六)加強校內、外之間的社團交流,擴大社團影響,樹立社團良好形象。
第十七條本社團設主席一名,副主席兩名,秘書長一名,部長若干名;本社團管理機構成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精通本社團工作,有一定組織能力;
(二)思想積極上進,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三)學習上勤奮刻苦,成績優良;
(四)工作上積極主動,團結同學,樂于助人,有奉獻精神。
本社團的主席、副主席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社團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任職部長期間工作成績突出;
(三)主席、副主席、秘書長最高任職1年;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本社團主席不得兼任其他社團的主席,副主席。
第十八條主席職責:
本社團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確定本社團各階段的工作目標和任務
(二)領導各部門及下屬組織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會
(三)監督各部門工作,對各部門工作進行考核
(四)負責社團重大活動的籌備和組織
(五)代表本社團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六)加強內部人員的團結,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協調各方關系,爭取各方支持
第十九條副主席職責:
社團副主席協助主席處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負責的各項工作,主席不在時,代理主席的工作。
第五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條本社團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學校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條本社團按照學校有關規定收取部員會費。
第二十二條本社團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部員中分配。
第二十三條本社團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賬目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十四條本社團換屆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處和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二十五條本社團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經20xx年6月3日部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社團所有。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協會章程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會全稱“襄陽市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協會”,簡稱“襄陽市個私協”。
第二條襄陽市個私協是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由全市城鄉個體勞動者及其從業人員和私營企業組成,經市民政局登記注冊的全市性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襄陽市個私協的宗旨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團結、教育、引導全市個體勞動者和私營企業,守法經營,優質服務,繁榮市場,發展社會生產力,促進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為搞好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建設服務。
第四條襄陽市個私協遵守和維護國家法律,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維護社會穩定,履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職責,獨立自主開展工作。充分發揮黨和政府聯系廣大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的橋梁、紐帶和政府部門的助手、中介作用。
第五條襄陽市個私協接受同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指導。
第二章任務
第六條襄陽市個私協的任務是:
(一)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時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情況,提出政策性建議,引導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
(二)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反映會員提出的意見、要求和建議,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三)組織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學習國家法律、法規,進行以社會主義教育為核心,以法制和職業道德教育為重點的經常性思想教育,開展文明經營,優質服務活動;
(四)配合有關部門對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并建立自我約束機制,發揮積極因素,抑制消極行為;
(五)進行生產、經營指導,提供信息服務,拓展市場,組織經驗交流,幫助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問題;
(六)開展技術培訓,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的技術職稱評定工作;
(七)關心會員生活,興辦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福利事業,開展健康、向上的文化體育活動;
(八)鼓勵和引導發展科技型、外向型經濟,加強與國內外有關組織與社團的聯系,并參加有關活動,協助政府引進資金、技術、人才;
(九)承辦黨委、政府委托的有關事項。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襄陽市個私協分個人會員與團體會員兩種:凡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個體勞動者,自愿成為個人會員;凡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私營企業營業執照的私營企業,自愿成為團體會員。各縣(市、區)個私協均為團體會員。
第八條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在協會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享受本會提供的各項服務;
(三)監督協會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
(四)對理事會成員提出批評和撤換意見;
(五)要求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六)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接受協會的教育、培訓,享受協會興辦的福利;
(七)反映生產經營中的有關問題,提出意見和要求。
第九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
(二)積極參加、支持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依法納稅,恪守職業道德,文明經營,熱心為群眾服務,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
(四)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市場管理,維護市場秩序,接受群眾監督;
(五)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按時繳納會費;
(六)接受本會委托辦理的事項。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十條襄陽市個私協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條襄陽市個私協的`最高權力機關是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協會會員代表大會,其職責是:
(一)修改并通過《襄陽市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協會章程》;
(二)選舉本會理事會理事;
(三)聘請本會名譽會長和顧問;
(四)討論并決定本會重大事項;
(五)聽取和審議本會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收支報告;
第十二條襄陽市個私協會員代表大會每四年召開一次,縣(市、區)個私協會員代表大會每三年召開一次,基層分會每兩年召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在特殊情況下,經理事會決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開。理事會理事可連選連任。
各級會員代表大會由理事會負責召開。
第十三條襄陽市個私協理事會,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行使個私協會員代表大會職權。
各級理事會每年召開一至二次。
第十四條襄陽市個私協理事會選舉會長1人,副會長若干人,秘書長1人和常務理事會若干人,組成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行使理事會的職權,常務理事會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長主持會務,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秘書長在會長、副會長領導下處理日常事務工作。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組成會長會議,不定期召開,研究決定重大事項。市個私協秘書處配專職工作人員7—10人,配副秘書長若干人,協助秘書長工作。縣(市、區)個私協秘書處配專職工作人員3—5人,副秘書長1人。鄉鎮基層協會設會長1人,副會長若干人,配秘書1人,專職工作人員1—2人
第五章經費
第十五條襄陽市個私協的經費來源:
(一)業務主管部門按規定撥付的活動經費;
(二)會員和團體會員單位上繳的會費;
(三)社會和個人捐贈;
(四)開展有償服務和創辦經濟實體的收入;
(五)政府資助;
(六)利息及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六條襄陽市個私協會費管理按照“取之于會員,用之于會員”的原則,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嚴格經費管理,在銀行開設帳戶,配備專(兼)職財務人員,按規定的范圍開支,專款專用,不得截留和挪用,每年向理事會報告財務收支情況。
第十七條會員交納的會費,要嚴格管理,主要用于會員的宣傳學習、文化娛樂,以及舉辦福利事業、困難補助等。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襄陽市個私協的終止,須經襄陽市個私協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通過,方為有效。
第十九條本章程如需修改,需經襄陽市個私協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二十條本章程解釋權,屬襄陽市個私協。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自襄陽市個私協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協會章程 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州鄭中學毽球協會簡稱毽協(毽球俱樂部)。
第二條 州鄭中學毽球協會由州鄭中學團委管轄,是自愿結成、非盈利、具有獨立組織的資格的全校性毽球組織
第三條 州鄭中學毽球協會的宗旨是組織和團結全校毽球愛好者、遵守我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法規,指導發展我校的毽球、花式毽球運動,促進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努力提高毽球運動水平,推動毽球、花式毽球運動的普及和技術水平的提高;增進與各學校毽球協會和會員的友誼,加強與各學校毽聯的聯系與合作。
第四條 州鄭中學毽球協會接受學校體育教師黃權老師的業務指導和學校社團聯合會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州鄭中學毽球協會的訓練場地為體育館二樓。
第二章 服務范圍
第六 州鄭中學毽球協會是根據國家的體育方針、政策和有關法規,統一組織、協調毽球運動的發展,提高毽球運動水平,促進毽球運動的進步,其服務范圍包括:
(一)管理、宣傳和普及毽球活動,組織廣大同學積極參加毽球運動,增進友誼,加強團結,以增強體質和提高毽球與花式毽球運動技術水平,為繼承和發揚民族傳統體育作貢獻
(二)負責協調、組織全校性的各類、各級毽球比賽,加強會員協會之間的聯系與交流,增進毽球愛好者之間的團結和友誼。
(三)擬定有關毽球管理制度、比賽制度,申請有關部門批準后施行。
(四)負責組織毽球裁判員的培訓工作。
(五)根據同學們的實際情況,選拔和推薦教練員、運動員,負責組織會員集訓和參加毽球比賽。
(六)監督、指導、開展與發展毽球運動的經營活動,為毽球事業的健康發展服務。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實行團體會員制。
第八條 申請加入毽球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愿;
(三)該團體系合法組織,對在其管轄范圍內舉行的毽球活動擁有控制權。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填寫入會申請書;
(二)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的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五)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和各部門有關規定。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會員如果1年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毽球協會章程的行為,經常委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州鄭中學毽球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會員;
(三)決定終止事宜;
(四)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自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1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常委會表決通過,報上級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干部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八條 會長、副會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熟悉毽球業務,在毽球協會有較大影響;
(三) 會長、副會長最高任職年限不超過2年,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有違反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十九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常委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條 副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行使協會代表賦予的各項權利;
(三)領導本協會機構開展工作;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協會章程 8
第一條本會全稱“z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心理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本會性質
本會隸屬于z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工作部、團委(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詢中心),在學生工作部領導和大學生心理健康咨詢中心的老師精心指導下,由全校熱心于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服務,旨在幫助提高大學生心理健康水平的有志青年組成的學術性學生社團組織。
第三條本會宗旨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實事示是的工作作風,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完成學業的同時,積極開展心理衛生宣傳,普及心理健康知識,提高廣大同學的心理保健意識和心理健康水平。
第四條本會工作任務
配合z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工作部、團委(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詢中心)開展工作;積極開展宣傳與學習,帶動和影響大學生進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培養大學生的成長素質,進而為成為全面的社會主義優秀合格人才做出有益的貢獻。
第五條本會工作方針
熱情服務、勤奮好學、勇于創新、共同提高。
第二章會員
第六條入會條件
1、凡取得z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的在樣專科生和中專生,承認本會章程。
2、加入本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3、對本會從事的工作感興趣、有熱情和責任心。
4、思想端正、作風正派、嚴于律己、有高尚的道德品質。
5、對心理學有一定的了解或有一定的知識基礎的同學優先考慮。
6、會員入會由本人申請,繳納會費10元/年、兩張一寸照片,檔案由協會負責人研究批準通過之后,方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七條會員的權利
1、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優先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
3、對本會的組織管理和學生班干部進行監督,提出批評與建議的權利。
4、接受心理學知識培訓、學習的權利。
5、參與學生心理狀況調查、研究的權利。
6、本會盡量利用課余時間開展活動,不占用上課時間。
第八條會員的義務
1、遵守本協會章程及有關規則,執行本會決議。
2、完成本會委派的各項工作。
3、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
4、對破壞及損害本會形象的活動進行揭發和制止。
5、維護本會在校內外形象及相關聲譽。
6、與會內人員互幫互助、密切協作。
第九條管理制度
一、日常規范
1、會員須按時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不遲到,不早退,因故未能參加,須履行請假手續。三次不到會者,視為自動退會。
2、會員參加活動時,須在理事會指定的地點簽到,否則視為缺席。會員參加活動須遵守紀律,服從安排。
3、會員在協會內部要團結互助、共同進步。在外要維護本會有關聲譽。
4、會員要學習并遵守協會內部其他規定。
5、未經主管部門批準,會員不得以本會名義拉贊助。
二、退會
1、會員有退會的自由。
2、退會時須先向理事會提出申請,由理事會批準后正式退會。
3、會員一學期滿,檔案自動注銷,若入會須向負責人另行注冊,否則視為自動退會。
三、評優
1、會員有參加一年一度評優的資格。
2、優秀會員由各個校區負責人根據到會記錄,日常活動到位率的綜合表現提交會長,由會長審核提交報院團委社團聯合會批準。
3、有違法、違紀行為者不得參加評優。
4、成績掛科者不得參加評優。
四、競選
會員有志于參加協會管理工作者,一學期滿可以向社團聯合會提出申請,參加干部競選。
第十條開會管理制度
1、會員到場后,由各校區的副會長負責點名。
2、有特殊原因不能到會者必須提前寫請假條請假,經副會長批準后方可生效,沒有經過正式請假的按無故缺席論。
3、如無特殊原因,副會長不得請假。
4、開會時不得遲到,不得早退。有特殊原因者須經同意方可退場。
5、開會時不準交頭接耳,不準討論與會議無關的事情和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保持會場安靜。
6、開會時手機、傳呼必須調成震動或關機。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本條例解釋權歸z職業技術學院大學學生心理協會。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指導委員會
聘請z職業技術學院院長衡代清教授作為協會顧問,監督協會工作,聘請學院心理咨詢中心老師曾淑英作為指導老師,指導協會日常工作。
1、成員由z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工作部、團委(大學生心理健康咨詢中心)領導和社團聯合會以及學院心理咨詢領導小組成員組成;
2、對本會進行工作指導和業務指導。
3、統籌安排重大活動。
4、協會每年召開一次全體會員會議,通報協會上一年工作狀況,研究通過新一年工作計劃。
5、協會每月進行一次協會干部大會,用以總結工作經驗教訓,安排下月工作。
6、各個校區每二周進行一次干部總結大會。
7、協會負責人由全體會員民主選舉產生,并報社團聯合會、團委會批準。
第十二條各部門基本職能
本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三名,下設五個部門,秘書處、外聯部、編輯部、宣傳部、和信息反饋部。
秘書處
1、負責組織協調日常工作。
2、負責組織本會的各項活動。
3、負責每年心理健康活動及5.25全國大學生心理健康活動周等活動的組建工作。
外聯部
1、負責本會與其他社團、組織的聯系、接洽等工作。
2、負責邀請校內外心理學齡前領域知名人士在校內舉行講座、學術報告等工作。
3、協助各部開展各項工作。
宣傳部
1、負責書寫本會及z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工作部(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詢中心)的有關海報及時性通知。
2、以及多種形式宣傳心理健康以及心理學的相關知識。
3、負責本會開展重大活動前期的宣傳。
4、密切配合其他各部的工作。
編輯部
1、負責心理協會期刊《心語》的`稿件編輯、排版工作。
2、制作心理協會的網頁、博客以及電子期刊等。
3、定時做好網頁的維護和更新工作。
4、配合各部門作好心理健康的網絡宣傳。
5、收集網絡上的相關專業資料,并發布到網上,方便同學查閱。
信息反饋部
1、負責收集協會會員反饋信息、定期做信息收集
第四章組織獎勵及處罰
第十三條組織獎勵
本會中,表現積極,成績突出者,可根據實際情況予以提任。每一年按一定的比例評出優秀工作人員,進行一定的獎勵并頒發榮譽證書。
第十四條處罰辦法
工作中,視所犯錯誤給予協會內警告、留任察看和除名三種處罰。
第五章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1、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通z職業技術學院校規校紀有關管理條例及財務制度,結合本協會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要求財務工作貫徹“用較少的錢辦較多的事”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協會運行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提高效益。
2、會長負責管理經費,副會長管理帳目。
3、采用收付記賬法,設置簡易賬簿(包括日期、科目、收入、支出、經手人、余額)。根據《章程》規定,賬簿的管理由會長負責,副會長及其他部門監督;隨時接受社團工作部的檢查和協會上屬團委的抽查。
4、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據,嚴禁口說為憑。部門負責人憑有效憑證到會長報銷,會長根據有效憑證到院團委報銷。
5、有效憑證原則上是發票,不允許以收據替代。
6、各項資金的使用,必須做到有用款計劃,有明細項目,有審批手續,專款專用。
7、協會委員會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8、會長要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辦公室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發現問題及時改正。
9、會長在財務管理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
10、協會職務人員有權利和義務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
11、委員會負責組織起草財務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關財務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協會職務人員在發現制度不合理之處并及時反映。
第六章附則
本章程須學院團委會或全體成員的1/3以上提出,由會長召集臨時會員大會討論表決,有出席大會2/3以上會員通過方可修改。
本章程由z職業技術學院大學生心理協會予以解釋
本章程自20xx年8月18日起生效。
協會章程 9
一、組織結構
本會的日常機構為理事會,其結構示意圖如下:
會長--副會長(兩名)--秘書處、策劃部、宣傳部、組織部、外聯部
理事會職能
1 按照協會章程的規定組織協會活動;
2 對理事會成員工作進行考核,獎罰分明;
3 各部門相互配合,合作,達到效率最大化
(一)會長
1 制定協會長期工作計劃
2 安排協會日常工作,管理各部,協調各部門間的關系
3 統籌協會各項活動,為各項活動負責
4 會長是協會總負責,帶頭人,形象代言人
(二)副會長
1 全力協助會長工作
2 會長不在時,代為主持會內日常工作
(三)秘書處
1 保存協會相關資料(收集到的文章、數據、政策、法律法規等信息)向校報等刊物投遞活動信息;
2 管理各種記錄(理事會例會記錄、會員大會記錄、考勤記錄、活動記錄);
3 下發協會各類文件
4 通知會員各項事務
5 定期做好協會工作總結
6專門成立財務小組,管理會費及日常財務
(四)策劃部
1 收集整理與協會有關資料
2 多渠道廣泛搜索與整理策劃整理
3 策劃協會各項活動,并論證其可行性
4 做好活動總結,一式兩份,一份交給辦公室,一份自行保留
(五)宣傳部
1 定期以展板形式宣傳協會
2 舉行活動前以適當的方式宣傳
3 想院報等刊物投稿宣傳協會
4配合各部門工作,宣傳多形式,全方位
5成立網絡宣傳小組,搜集網絡信息,資源,連接外界
(六)組織部
1 理事會例會考勤記錄
2 做好各項工作記錄,并交辦公室管理
3 舉辦活動中組織會員,維持秩序
4 對各部門進行監督,監察協會內部人員工作
(七)外聯部
1 在學院范圍內協調好與學生會、社團聯合會和各個社團的關系,并加強聯系
2與其他高校同類社團聯誼
3 聯系校內外企業,商店及成功人士,尋求合作。
二、會員制度
1、 協會面向全院學生招收會員凡是鄭州信息科技職業學院在校學生,只要遵守本協會章程各條款,品行端正無不良行為,有對創業的愛好和探索精神,對大學生創業有比較獨到的見解,思維開闊頭腦靈活,即可加入創業協會。
2 、入會步驟:
(1)凡在協會招新之時報名登記的`鄭州信息科技職業學院在籍大學生先進行面試;
(2)面試通過后,交一寸照片2張和15元會費,領取協會會員證之后即為協會正式會員。
3 、全體會員一律平等,團結協作,資源共享;會員有權優先或優惠參加協會所組織的一切活動;會員有建議監督協會工作的權利;會員個人或團隊有活動議案或創業項目時有與協會管理部門聯系并取得協會資金、智力支持的權利;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4 、會員應遵守協會基本章程,維護協會名譽,積極參加協會組織和開展的活動;會員之間應互相幫助、支持,實現信息溝通。
協會章程 10
—、總則
第一條:協會名稱:內江職業技術學院舞蹈協會
第二條:內江職業技術學院舞蹈協會是在學校黨委的領導,學校團為的指導下,接受學校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監督和管理的學生群體組織。本協會是由有興趣的同學自愿組織的非盈利性結構,協會開設民族舞、健美操、街舞等舞蹈。
第三條:協會目的:“以舞健身,以舞會友”豐富學生第二課堂。為學校各項文藝活動提供專業性人才,全面提高同學的綜合素質,團結意識和社會實踐能力及審美能力與層次。展示內江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健康活力的新形象,為舞蹈愛好者提供一個展示自己的舞臺。
第四條:協會宗旨:發揚舞蹈文化,傳播舞蹈技能,豐富學生知識,提高身體素質及藝術欣賞能力,改善同學身體形態及外在氣質,提高學生利用身體語言的能力,加強學生的協作精神,從而建立良好的校園藝術氛圍,為學校各項文藝活動培養專業性人才。
第五條:協會性質:本協會是由內江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發起成立,由學生干部編制成的學生領導核心和自愿參與的學生群體共同組成的自發性群眾團體。
第六條:本協會屬內江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會員單位,承認并遵守《中國內江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
二、會員
第七條:本協會會員必須是取得本院正式學籍,承認本協會章程,對舞蹈具有濃厚的興趣且積極參加本協會活動。經本協會批準即為本協會會員。
第八條:會員享有的權利:
1、會員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會員可憑會員證參加本協會所舉辦的舞蹈訓練學習。
3、會員有批評和監督協會各部門工作的權利。
4、會員有詢問和監督協會財務的開支情況的權利。
5、會員對本協會決議有質問、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第九條:會員應盡義務:
1、遵守章程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2、會員加入時應交納一定會費作為開展各項活動的經費。
3、會員應接受本協會的領導,積極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4、會員不得將本協會的證件外借。
5、會員應自覺維護協會信譽和形象,擴大協會的影響力。
第十條:會員如有違法和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秘書處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三、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會員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會員大會是由本會全體會員組成,需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每學年召開一至兩次,亦可視情況而定。大會的選舉和通過實行民主表決方式。
第十二條:會員大會行使以下職權:
1、審議和批準新一屆秘書處的工作報告。
2、討論和決定協會的方針政策和任務。
3、公開選舉產生新一屆協會干部。
4、監督本協會的財務活動。
5、決定本協會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章程的修改、秘書處人事的決定以及其他重大事項的決定必須經會員大會審議表決后在十五天之內以書面形式報學校學生社團聯合會審核批準后生效。
第十四條:秘書處秘書長由會員本人自薦或集體他人推薦,經選舉產生,秘書處必須有2/3以上的成員出席方能召開。
第十五條:秘書處必須對會員大會和學校學生社團聯合會負責自覺接受監督和管理。
第十六條:秘書處決議
1、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2、選舉正、副會長和決定各部門的負責人。
3、籌備召開會員大會招聘工作和各項活動的開展。
4、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和組織本會工作。
5、負責制定計劃總結。
第十七條:秘書處選舉秘書長一名以及若干干事。
第十八條:秘書處成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品質端正,遵守校紀校規。
2、具有較高的工作熱情,工作能力,責任心強。
3、具有一頂的舞蹈藝術素養。
4、學習成績良好,全面發展,在群眾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響力。
第十九條:理事會需定期向學生社團聯合會匯報工作。
四、活動
第二十條:本協會的活動必須按照《中國內江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及有關規定的精神,依據本會章程,有計劃的開展和組織。
第二十一條:本協會以“學習○鍛煉○提高”為原則,開展與協會密切相關的有利于培養學生個性與特長,有利于提高學生的舞蹈藝術素養,有利于活躍校園藝術文化氛圍的文娛活動。
第二十二條:本會在組織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動前,必須提前兩周上交詳細計劃,其他中、小型活動應提前一周上交詳細計劃,并說明活動的目的、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組織負責人及經費預算等,經學校學生社團聯合會報學校團委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二十三條:活動內容和形式:
1、常規的舞蹈訓練及舞蹈興趣小組的集訓。
2、舉辦各種舞會、活動及比賽。
3、與外校的交流和聯誼。
五、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本協會經費來源
1、會員交納的會員費
2、學校有關部門的撥款
3、正當的社會資源
第二十五條:本協會每學期向會員收取一次性會員費。
第二十六條:本協會的經費有理事會管理,會員費、學校團委撥款、其他經費來源及各項活動收支情況必須設立專用帳簿登記,保存各種原始單據,定期向會員公布開支情況,并隨時接受學校團委、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監督檢查,在每屆理事會的改造之前要公布和清理帳目,又學校學生社團聯合會派專人監督執行,凡有做假帳者,予以撤消職務,并通報所在系。
六、附則
(一)、協會構成與職責
本協會在統一管理下,由民族舞,健美操、街舞等不同舞蹈的分會組成,下設執教組、代理執教組、宣傳組、秘書處及一個或多個以上的舞蹈組組成。
(二)、人員構成
本協會由舞蹈老師四名,會長一名,副會長三名和不限人數自愿參加的會員構成。
(三)、權限及義務
指導老師:由校文化素質教育基地聘請、委派,對學生負責,指導老師對協會的發展做全局把握。對協會的舞蹈技術發展方向做全局把握。對協會的'個項事宜有知情權,并有權進行審查、管理并承擔責任。
會長:對協會的發展做全局把握,負責協會的日常活動,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系,承擔大型活動的組織和管理,并負責對各項活動審查及承擔責任。
副會長:兼任各協會與協會內部各部門之間的關系,協助指導老師、會長做好活動的策劃、審批工作,對會長、副會長的工作有提意見、監督考核權,對協會組織的各項培訓,自發性聯系及大型活動進行記錄存檔,收集舞蹈相關資料、信息、管理協會會員檔案,制定傳遞并管理協會相關文件,對協會的安排及規定進行解釋。
代理執教組:對會員傳授舞蹈技能,做日常的培訓工作。
宣傳組:以宣傳板的形式對協會進行宣傳。
(四)、活動方式
1、指導老師進行定期教學。
2、定期為學生自發性訓練開放場地,并進行組織。
3、定期舉辦比賽。
4、承接校內外的表演及比賽任務。
會員管理機制
第一條:為加強協會財務管理,建立規范的財務秩序,提高財務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協會的財務管理工作及其他財務的應符合本條例的規定。
第三條:協會內部各部門應當根據有關法律和本條例的規定,加強財務工作管理。
第四條:協會所有財產屬協會會員共有,必須用于服務會員。開展積極有效的活動,提高會員素質。
第五條:協會負責人對協會的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監督責任,財務管理人員負主要責任。
第六條:協會和財務運作情況由院團委監督審核,協會應積極配合。
(一)、具體細節
第七條:根據協會的性質、特點、規模向出入會員收取一定的會費,具體數目經院團委審批方可收取。
第八條:會費收取后,應做出相應的記錄,并報送院團委審核。
第九條:協會各部需制定相關活動策劃及經費預算,并即使報到秘書處經審核后上報團委。
第十條:協會各部門報帳,必須有營業性發票,有特殊情況不能開發票的則需收款憑證報帳。發票、憑證均需要經手人簽字,同意后報銷。發票或收據憑證說明時間、地點、用途、,并同時做好帳目記錄。
第十一條:協會各部如有較大規模的活動需編制帳務預算一份,經會長及秘書處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活動,由院團委監督,并在活動后憑發票向秘書處報帳、存檔。
第十二條:協會活動經費必須統一入帳,定時向協會會員公布帳目,接受院團委對帳目的抽查、監督。
第十三條:每學期期末,由秘書處匯總制表,秘書處的財會來匯總,不能換屆,換屆時必須接受團委審查,方可交接。
(二)、附則
第十四條:本條例的解釋權,修訂權屬內江職業技術學院舞蹈協會,同時接受學院團委領導監督。
第十五條:本條例自頒發之日實施。
協會章程 11
第一章總則
“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應用外語系大學生就業與職業生涯規劃協會”由學生自發組成的系一級公益性社團,接受學院團委和系黨總支的領導,在學院團委社團聯合會的具體管理下開展工作,并且接受學院就業指導中心的指導。它是以幫助學生規劃職業生涯為目的,其功能在于幫助大學生樹立正確的職業價值觀,培養良好的就業意識,建立完整、合理的職業生涯發展規劃,為本系同學提供更多、更好的實習機會,為畢業生增加就業渠道,為用人單位提供優秀人才,從而為全面提升學生的就業競爭力做出貢獻。
第一條協會名稱:本協會全稱為“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應用外語系大學生就業與職業生涯規劃協會”。
第二條協會宗旨:關注就業,服務同學,規劃人生,走向輝煌
第三條協會口號:為了明天,我們努力!
第四條成立目的
1、密切關注社會各行業信息,舉辦專題講座、學院招聘會等具實用價值的系列活動,為畢業生提供就業服務。
2、配合學院開展大學生就業指導,就業信息咨詢等具體工作。
3、開展職業生涯規劃相關活動,宣傳和培養學生職業生涯規劃意識。
4、架起學生和實習單位、用人單位之間的橋梁,為同學,學院和用人單位做畢業生就業方面的相關工作。
第五條成立背景
現代企業對于人才的需求早已不滿足于扎實的專業知識,更要求有一定的人際溝通能力、自我推銷能力、團隊建設能力等等。面對企業如此全面的要求和每年參加就業畢業生的龐大人數,大學生的就業壓力越來越大,為了給同學們創造更多的培訓和實踐機會,合理規劃自己的職業生涯,從而謀求到理想的職業,我系成立大學生就業與職業生涯規劃協會,希望通過不斷的努力在學院與企業之間架起一座全面溝通的橋梁。
第六條工作思路與原則
1、工作思路:緊密圍繞國家有關就業政策規策,提高和增強大學生的就業意識。以“立足學院走向社會”為依據,積極調動大學生的責任性和主動性,幫助同學們變被動就業為主動參與和自我服務;同時指導同學訂立職業生涯發展規劃,幫助同學樹立明確的就業與職業生涯規劃目標和職業理想;為同學們提供就業信息查詢,讓同學們盡快、盡早、盡多地了解用人單位的崗位需要。
2、工作原則:在就業指導中心的指導下,充分發揮高學院智力和人才優勢,為在學院學生提供一流就業與創業指導和更多的求職機會,幫助大學生樹立正確的職業價值觀,培養良好的就業意識,建立完整、合理的職業生涯發展規劃,為本系同學提供更多、更好的實習機會,為畢業生增加就業渠道,為用人單位提供優秀人才,從而為全面提高學生的素質做出貢獻。
第七條就業與職業生涯規劃協會的基本任務
1、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宣傳共產主義、愛國主義和黨的方針政策,積極幫助學生在思想上取得進步,以正確的擇業觀、就業觀指導就業。
2、遵循和貫徹黨的方針政策,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引導其成為社會合格人才、社會需求人才。
3、倡導“自信、自給、自立、自強”的精神,開展形式多樣,內容實用的系列活動,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為就業提供幫助。
4、做學生聯系學院、社會的橋梁,拓寬學生就業、勤工助學渠道,協助學生進行創業活動,幫助學生制定就業與職業生涯規劃。
第二章分則
第一節成員
第八條入會和退會
1、凡在學院正式注冊,取得正式學籍,遵守學院及本社章程,富有愛心,樂于奉獻的同學均可申請加入本協會。申請入會者須在指定的時間報名并參加面試,通過面試方可加入本協會。
2、自加入本協會之日起,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合格者,成為正式成員。本協會建立成員檔案、編寫成員號并發給正式成員證。
3、部長級成員由黨總支評定,各部成員由會長、副會長、部長評定。
4、入會自愿,退會自由。如正式成員在工作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學院紀律,則視為自動退會。
第九條成員基本權利
1、討論和決定本會的重大事務。
2、有發言、表決、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
3、有權參加社員全體大會,建議更換不稱職的部門負責人
4、有對本會的工作、組織機構和工作人員進行監督及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
5、退出本會的權利。
第十條成員基本義務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和學學院的各種路線、方針和政策,維護祖國的'安定團結,促進祖國和民族統一。
2、遵守學院規學院紀和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社榮譽。
3、積極支持本會工作和參加本會的活動,認真執行有關指示,遵守本會有關規定。
第二節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本會最高權力機關是大學生就業與職業生涯規劃協會成員大會。
第十二條本會下設秘書處、宣傳部、外聯部、招聘部、職業規劃部、創業部、理論研究部、創造力培養部等八個部門。本會設會長、副會長各一名,各部門部長一名,干事若干。
第十三條常務委員會
本協會內部最高行政機構是常務委員會,由會長、副會長、各部門直接負責人構成。其組成成員一般不超過11人。主要職能是討論、審核、修改并通過會內各類大型活動計劃草案,創業支持計劃草案,會內規章制度的增刪與修正。改選期間,由上屆社委會組織新一屆總社人員競聘選拔。對會內其它部門有監督權和考核權。其一切活動受成員大會的監督。常務委員會直接對成員大會負責。第十四條成員大會職責如下
1、選舉產生會長;
2、審議、通過或否決會長工作報告;
3、審議、通過或否決本會章程的修改及各項制度;
3、討論通過或否決由會長提名的副會長人選;
4、討論通過或否決部門與中心的增設或取消的議案;
5、重大事情的決策。
第十五條成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
第十六條會長辦公會議職責如下:
1、全會年度、學期工作計劃的制定、修改、實施、檢查;
2、全會年度、學期工作總結的制定、修改;
3、全會財務預算、總結、監督;
4、各項制度建立或修改的初步審議;
5、監督各部部長、中心主任的選舉;
6、對各部工作的指導、支持與監督;
7、對會長、副會長工作提出改進意見;
8、聽取成員意見與建議,并給予反饋;
9、向成員大會提交部門與中心的增設或取消的議案;
10、日常其他重要事務的決策。
第十七條會長:全面主持本會工作;任命和免除各職能部門的負責人;代表本會成員參加有關活動。
第十八條副會長:配合會長工作。全面負責所轄各部、中心的管理、協調、指導、支持等工作。
第十九條各職能部門是本會的基層組織,接受會長的領導。
第二十條各職能部門實行部長負責制。
第二十一條本會定期召開各部門部長聯系會,了解各部情況,聽取各部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二條各部有權要求本會為其各項活動提供幫助,各部應當積極主動完成本會所交的各項任務。
第二十三條本會接受學黨總支、學院團委、就業指導中心的直接指導、支持與監督。
第三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的解釋權與修改權屬于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應用外語系大學生就業與職業生涯規劃協會成員大會所有。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協會章程 12
一、總則
1、環保協會是在團委學生會的帶領下由在校學生中的青年環保志愿者組成的群眾性組織。
2、本會以“增強廣大師生環保意識,提高自身素質”為宗旨,開展各種環保宣傳實踐活動,宣傳環保知識,通過參與實踐活動,從中激發同學們的學習興趣,增進生存體驗,拓展學習資源,拓展發展空間,形成服務意識,強化社會責任,使之成為愛護環境的高中生。
3、在校園內組建本社團具有較高的可行性。環保協會不受場地、人員的限制,組織簡便。并且隨著素質教育改革的深入,組織以環保為主題的'各種社會實踐活動已成為對課堂知識的二次鞏固和吸收,符合素質教育的根本要求。通過組織各種活動,不僅可以提高環保生活方式在校園的影響力,也可以提高社員的組織、實踐能力,促使社員成為高素質、高能力的新生代青年。
二、本會活動
1、與校內其他社團或其他單位組織聯合開展環保宣傳活動。包括:宣傳環保口號、宣傳環保生活方式、舉辦環保圖片展。
2、以競賽、播放環保影片以及社會公益活動等形式,以保護地球,保護環境為主題宣傳環保。
3、活動在校內外分別舉行,一方面使更多的學生加入到環保行列中來,另一方面使更多的人了解環保、支持環保。組織社員參與環保研究性學習,組織社員進行環保問卷調查、環保訪談、調查采風等活動,了解身邊的環保問題。
4、向學校提出各種有關環保宣傳的建議、意見。
5、進行社會公益活動,如:清理衛生死角,參與植樹節活動等。
6、以競賽為形式,開展以環保為主題的活動、
(1)征文比賽,將優秀作品向校刊、廣播站推薦。
(2)環保工藝手工制作及科技制作比賽。
7、網上宣傳:
(1)通過學校貼吧、論壇向廣大同學宣傳環保
(2)利用社會貼吧論壇,擴大宣傳渠道,將環保理念宣傳出去
8、社團成果展示
社團書面成果將提交調研報告、宣傳活動策劃書。以多種形式進行成果展示和宣傳活動。
三、組織
1、實行社團負責人負責制,會長負責組織各方面工作,會長向會員負責。
2、會員職責會員權利:會員有對協會內部工作提出質疑、監督會長工作、參加本會活動、提出意見、建議、退出本協會的權利
3、會員義務:
(1)嚴格遵守學校各種規章制度和本協會的規定。
(2)參加本會活動,積極完成本會分配的任務。
(3)自覺維護社團團績,維護本協會利益。
(4)積極像本會提出工作建議、同時對一些重大環保問題發表意見。
備注:
1、本章程將在今后隨著社團的發展不斷得到補充和完善。
2、本章程最終解釋全歸本會所有。
3、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實施。
協會章程 13
第一章:總則
一、本協會接受校團委的領導與管理。
二、本協會的全稱為“溪三中學“國星”天文愛好者協會”。
三、本協會的宗旨:宣傳和普及天文知識、弘揚天文文化、豐富校園文化生活、鍛煉學生能力,提高廣大學生的科學文化素質。
第二章:組織結構
四、本協會設理事會、秘書處,由理事長(1名)、副理事長(2名),秘書長(2名)及秘書處工作人員(2名)組成。
五、工作職能:理論知識講、人事人員管理及外聯、活動組織與協會紀律監察,宣傳及國星天文臺的管理。
六、工作分工
1.理事長:綜合協調職能,并對協會進行全面管理,負責召開理事會,總結、研究、布置工作。
2.副理事長:不定期請學校天文指導師和校外的天文方面知名人士講課。
副理事長:宣傳及國星天文臺管理,保證協會活動過程中所需器材的到位及管理、維護。
3.秘書長:人事管理,負責與兄弟社團、其他組織、媒體及各界朋友的聯系與交流,負責籌措協會的活動資金,負責管理會員檔案。
秘書長:活動組織與監察,接受來自學校及理事長的各項工作,組織、策劃理事長轉予的各項活動會場、場地及維持活動秩序,負責制定協會的各項章程及起草各類相關文件,負責監督協會各項工作的進行,使其符合各類、各項相關管理及規定條例及條款。
第三章:活動形式
七、協會定期對會員進行天文知識的講解,不定期地聘請校外天文方面的專家、學者及相關人士講學。
八、協會會適時組織會員進行天文觀測。
九.組織與其他學校及高校相關社團的天文信息交流活動。
十、每逢有重要的天文現象協會將組織會員進行觀測,無法觀測的則給予較全面的資料供大家參考、學習。
十一、觀測活動結束后,觀測小組要對活動及時總結,并向協會上交總結和觀測記錄。
第四章:管理
十二、本協會屬溪三中學學生自發組織的學生社團。
十三、本協會面向溪三中學全體學生,任何學生在登記注冊即可成為協會會員,享受會員權利,履行會員義務。
十四、有意成為協會工作人員者,可先遞交申請書,經審查后即可。
十五、會員權利:
1.有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2.有對協會工作及活動的建議和批評權力;
3.有申請成為協會工作人員的權利;
4.有參選優秀會員的權利;
5.有申請退會的權利。
十六、會員義務:
1.有遵守協會章程與協會決議的義務。
2.有維護協會形象、合法權益和聲譽的義務。
3.有認真、按時完成協會分配的任務的義務。
4.有維護、保管協會物品和儀器的`義務。
5.有向社會各界宣傳“溪三中學“國星”天文愛好者協會”的`義務。
6.有按時交納會費的義務。
十七、因有事不能參加協會活動,必須履行請假手續。
十八、協會工作人員(理事)義務:
1.推廣天文知識。
2.遵守本規章的各項規定。
3.活動過程中積極地參與組織并維持活動秩序。
十九、協會工作人員(理事)權利:
1.參與協會日常事務協商,管理。
2.參與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管理,協調工作。
3.向協會推薦工作人員的權利。
4.可隨時向協會及主要工作人員提出可行性意見和建議。
第五章:財務制度
二十、協會經費來源。
1.會員交納的會費。
2.社會贊助。
3.其他合法收入。
二十一、協會所有經費,主要用于協會的各項活動,并向會員公示。
第六章:獎懲制度
二十二、凡在本協會活動中有顯著成績者,為本協會爭得榮譽的工作人員,按規定給予一定的獎勵。
二十三、積極參加協會活動,對協會工作有顯著貢獻的會員,給予一定的獎勵。
二十四、優秀會員評定辦法:
1.遵守協會之規定,無違規違紀現象;
2.積極、按要求完成協會分予的任務;
3.積極參加協會活動、協助協會工作;
4.對協會有顯著貢獻;
5.為協會組織或活動提出可行性建議,并有較好效果者。
二十五、會員懲罰辦法[如會員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其會員資格將自行喪失]
1.違犯國家憲法、法律者。
2.違犯校規者。
3.違反協會規章、給協會帶來嚴重負面影響者。
4.拒絕完成協會安排的任務者。
5.連續三次不履行請假手續無故缺席協會活動者,及學年內五次因故缺席協會活動者。
第七章:會員請假制度及入會制度
二十六、會員請假制度:
1.普通會員向其所屬分支部門負責人口頭請假即可。
2.工作人員請假,必須在活動前半天向活動組織管理機構請假,并附寫假條。
3.協會組織機構職能負責人請假,須在活動前半天向理事長或秘書長以書面形式請假,并說明請假事由。
二十七、會員入會辦法:
1.以書面申請形式、遞交秘書處。
2.經理事會面試、審核。
3.通過以上步驟后,方準許申請人填寫《會員檔案表》,并交納會員會費,發予會徽后即成為正式會員。
附則:
本章程解釋權屬溪三中學“國星”天文愛好者協會理事會、秘書處。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生效執行。
協會章程 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隸屬于xxxx職業學院院團委以及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全稱為:xxxx職業學院演講與口才協會。
第二條 本協會以“豐富會員知識,鍛煉會員口才,培養會員能力,促進會員發展”為宗旨,努力提高會員的口頭表達能力、社交能力。積極開展活動,推動校園文化建設,活躍校園學習氣氛,豐富學生課余文化生活。
第三條 協會在xxxx職業學院院團委以及校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指導下,按定期和不定期、基本活動與特別活動相結合的方式組織活動;協會基本活動包括:各種演講訓練和比賽、模擬主持、模擬導游、模擬促銷、模擬求職、模擬談判、新聞播報、禮儀培訓、急速繞口令、即興口才對抗、詩文朗誦、名人口才培訓以及與校內外其他社團聯誼等。
第二章 會員制度
第四條 凡具有xxxx職業學院學籍的在校大學生,愛好演講與口才,愿意參加演講與口才協會并遵守本章程者,都可自愿加入xxxx職業學院演講與口才協會。協會在每學年之初招收新會員,其它時間歡迎同學自愿加入。
第五條 會員享受以下基本權利:
1、參加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
2、接受協會的培訓;
3、對協會的活動和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4、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5、要求罷免不稱職的協會干部;
6、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六條 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2、按時繳納會費;
3、監督協會的工作;
4、向協會及協會負責人提出建議和意見。
注:1.成員遵守本章程規定,積極參加本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積極提出合理的建議,為本協會做出較大的貢獻,維護本協會的榮譽,在各項活動中表現優異者按實際實況給予表揚和獎勵,各項獎勵由評委會和代表共同組成。方式為口頭表揚,通報表揚,頒發獎狀,獎章或紀念品。
2.對于違反本協會章程,破壞本協會活動及聲譽的成員,本協會有權取消成員資格。
第三章 常設組織機構
第七條 協會設會長、理事長、常務副會長、口才學習部、秘書處、宣傳部、網絡信息部、文藝部、策劃部、外聯部,各機構人員職責如下:
(一) 會長:會長是負責協會全面工作的'日程安排,協調各部門的工作關系及活動時人員的總調動和配置,保持協會與校團委、校社團聯合會以及學校其他相關部門的聯系。
(二) 理事長:主要負責組織開展協會的各項研究工作,及時發掘有演講、辯論、主持、公關等方面的人才,組織各種活動和比賽等,不斷提高協會的各項水平。理事長是會長命令的執行者,是會長的代表 。
(三) 常務副會長:協助好會長的日常工作,負責保管會員檔案以及協會日常用品,起草各種文件,對各部門的工作進行督促,及時應付各種緊急情況。
(四) 口才學習部:組織與開展日常基本口才的訓練;按定期與不定期開展演講,辯論,主持訓練,鍛煉會員各方面的能力,提高各方面的技巧;組織隊員參加大型比賽。
(五) 秘書處:負責協會成員之間的聯系、活動場地的申請、歷次活動及會議的簽到、銷假、記錄及其他職責范圍內的事務。
(六)宣傳部:把握正確的輿論方向,及時做好對外的宣傳工作,負責宣傳海報、ppt和活動場地布置以及協會活動的拍照、宣傳報道的撰寫等具體的相關工作。
(七)網絡信息部:主要負責協會的QQ、微信、微博三大網絡平臺的運營,在節假日以及協會舉辦活動前后更新動態以此來擴大協會知名度。
(八)會員部:時刻關注會員的動態,隨時解決會員的日常問題。
(九)文藝部:負責協會各項文藝晚會的策劃與主辦并且隨時協助其余各部門的工作。
(十)策劃部:負責各種活動的具體策劃工作,包括日常活動和大型活動的創意策劃、流程設置、人員選擇等。
(十一)外聯部:負責我校其他兄弟協會以及外校社團的溝通交流,組織與校內外其他學生社團的聯誼活動;根據協會承辦的活動聯系商家,爭取獎金或獎品的贊助。
第八條 協會選舉任免制度
(一) 協會干部任期原則上為一年,任期屆滿應舉行換屆選舉,各級干部可連任一屆。
(二) 協會換屆須召開全體成員大會,到會人數達到社團總人數的50%,選舉即被視為有效,選舉結果報社團聯合會備案。
第四章 經費
第九條 經費來源:每學年協會納新時每位會員交的10元會費,協會獲得的社會贊助及學校的經費支持。
第十條 經費保管: 協會經費上交社團聯合會保管,協會活動財務支出憑發票(收據)向社團聯合會報銷。
第十一條 經費使用完全透明化,每次例會都將公布最近的財務支出詳單。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第十三條 在實施過程中,協會可根據實際情況對章程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歸xxxx職業學院演講與口才協會)
協會章程 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完善律師協會管理,保障律師的合法權益,規范律師行業管理和律師執業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律師協會是由律師組成的社會團體法人,是律師的自律性組織,依法對律師實施行業管理。
全國設立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設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律師協會,設區的市(自治州、盟)根據需要可以設立市(州、盟)律師協會。
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根據需要可以設立分會。
第三條 律師協會的宗旨是: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忠實于律師事業,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提高律師的執業素質;維護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合法權益;加強行業自律,促進律師事業的健康發展,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促進社會的文明和進步而奮斗。
第四條 律師協會接受同級司法行政部門的監督和指導。下級律師協會接受上級律師協會的指導。
第二章 職 責
第五條 律師協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支持律師依法執業,維護律師的合法權益;
(二)制定律師執業規范和律師行業管理制度;
(三)指導律師事務所規范化工作;
(四)總結、交流律師工作經驗,提高整體執業水準;
(五)負責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教育、檢查和監督;
(六)負責對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日常管理和登記,受司法行政機關委托進行律師事務所、律師的年檢注冊工作;
(七)制訂律師教育規劃大綱,開展律師執業前培訓和執業后的繼續教育,制訂實習律師的培訓大綱和教材;
(八)處理對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投訴;
(九)調處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在執業活動中發生的糾紛;
(十)宣傳律師工作,出版律師刊物;
(十一)組織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開展對外交流;
(十二)開展律師福利事業;
(十三)建立并完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制度,保障律師依法執業;
(十四)協調與相關司法、執法、行政機關的關系,提出立法和司法建議;
(十五)司法行政部門及上級律師協會委托行使的其他職責;
(十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章 會 員
第六條 律師協會會員分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律師,為律師協會的個人會員。依法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為律師協會的團體會員,下一級律師協會為上一級律師協會的團體會員。
第七條 個人會員的權利:
(一)在律師協會內部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享有合法執業保障權;
(三)參加律師協會組織的學習和培訓;
(四)參加律師協會組織的專業研究和經驗交流活動;
(五)享受律師協會舉辦的福利;
(六)使用律師協會的圖書、資料、網絡和信息資源;
(七)提出立法、司法和行政執法的意見和建議;
(八)對律師協會的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批評和建議;
(九)通過律師協會向有關部門反映意見。
第八條 個人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律師協會章程,執行律師協會決議;
(二)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遵守律師行業規范和準則;
(三)接受律師協會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四)承擔律師協會委托的工作,履行律師協會規定的法律援助義務;
(五)自覺維護律師職業聲譽,維護會員間的團結;
(六)按規定交納會費。
第九條 團體會員的權利:
(一)參加律師協會舉辦的會議和其他活動;
(二)使用律師協會的圖書、資料、網絡和信息資源;
(三)對律師協會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十條 團體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律師協會章程;
(二)傳達、學習和執行律師協會的各項決議;
(三)教育律師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四)組織律師參加律師協會的各項活動;
(五)制定和實施內部規章制度;
(六)為律師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提供必要條件;
(七)組織和參加律師執業責任保險;
(八)按規定交納或代收會費;
(九)承擔律師協會委托的工作。
第十一條 個人會員應當在本人執業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辦理會員登記手續。
個人會員到異地執業辦理轉所、變更執業登記時,必須到新執業地律師協會辦理會員關系轉移手續,提交原登記地的律師協會出具的會員關系轉移證明并填寫會員登記表。
第四章 律師代表大會
第十二條 律師代表大會是律師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代表由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組成。
律師代表大會每三年舉行一次。必要時,經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會決定,可以提前或延期舉行。律師代表大會必須有超過半數的代表出席始得舉行。
第十三條 全國律師代表大會代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代表大會代表從個人會員中選舉產生,也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理事會從個人會員中推舉產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中由執業律師擔任的會長或副會長一人為全國律師代表大會的當然代表。
地方律師代表大會代表從個人會員中選舉或推選產生,選舉或推選辦法由地方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會規定。
根據需要,律師協會可以邀請有關人士作為特邀代表參加律師代表大會。特邀代表的職權由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會確定。代表應當出席律師代表大會,并行使下列職權:
(一)在代表大會上行使審議權、表決權、提案權、提議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定期聯系會員、反映會員呼聲,維護會員權益;
(三)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四條 全國律師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修改律師協會章程和重要規章制度;
(二)討論并決定律師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三)聽取和審議律師協會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工作規劃;
(四)選舉、罷免律師協會理事會理事;
(五)審議經審計的會費收支情況報告;
(六)審議大會主席團提出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 地方律師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向全國律師協會提出修改章程及其他重大事項的建議;
(二)討論決定本地區律師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三)聽取和審議地方律師協會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四)審議地方律師協會經審計的會費收支情況報告;
(五)選舉、罷免地方律師協會理事;
(六)審議大會主席團提出的其他事項。
第五章 理事會與常務理事會
第十六條 律師協會理事會由律師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是律師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對律師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任期三年。
律師協會理事成員應從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較高業務水平,執業三年以上,具有奉獻精神,熱心律師行業公益活動的執業律師代表中選舉產生。
理事應當履行誠信和勤勉義務,維護律師協會利益,接受對其履行職責的合理督促和建議。
理事連續兩次無故不參加理事會議者,其理事資格自動取消。
第十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由執業律師擔任的會長或副會長一人為全國律師代表大會的當然理事候選人,并經過等額選舉,代表團體會員擔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理事會理事。
第十八條 理事會職權:
(一)召開律師代表大會;
(二)選舉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
(三)在律師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討論決定重大事項;
(四)增補或更換理事;
(五)審議理事會常設辦公機構職能部門設置;
(六)審議、批準理事會常設辦事機構的年度會費收支報告;
(七)其他應由理事會行使的職權。
第十九條 理事會全體會議選舉會長、副會長及常務理事若干名組成常務理事會。每屆常務理事的更新應不少于三分之一。
會長可以連選連任,但連續任期不得超過兩屆。
理事會認為必要時,可以增選或罷免常務理事。
根據工作需要,理事會可聘請名譽會長和顧問若干人。
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律師代表大會;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三)督促和檢查理事決議的執行;
(四)簽署律師協會重要文件;
(五)行使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副會長協助會長開展工作。必要時,可受會長委托,召集、主持常務理事會會議。
第二十條 理事會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理事會由會長召集和主持,會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的,由會長指定的副會長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為理事會的常設機構。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經常務理事會決定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議,可以舉行理事會臨時會議。
常務理事會至少四個月舉行一次會議,研究、決定、部署律師協會的工作。
第二十二條 律師協會實行會長辦公會議制度,會長辦公會議由會長、副會長組成,由會長定期召集開會。會長辦公會議負責督促、落實常務理事會決議和決定。
第二十三條 地方律師協會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秘書長名單應報上一級律師協會備案。
第六章 秘書處與專門委員會、專業委員會
第二十四條 律師協會設秘書處,負責具體落實律師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各項決議、決定,承擔律師協會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五條 律師協會秘書處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秘書長由常務理事會聘任,副秘書長由秘書長提名,常務理事會決定。
秘書長在常務理事會的授權范圍內,領導秘書處開展工作。秘書長、副秘書長列席理事會議、常務理事會議、會長辦公會議。
秘書長履行下列職責:
(一)主持辦事機構日常工作;
(二)組織實施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各項決議;
(三)擬定辦事機構設置方案;
(四)制定、實施辦事機構內部各項規章制度;
(五)提請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聘任或解聘除應由常務理事會聘任或解聘的其他部門負責人員;
(六)完成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協調與司法行政機關的關系。
第二十六條 專門委員會是律師協會履行職責的專門工作機構。律師協會應當設立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委員會、律師紀律委員會、規章制度委員會、財務委員會等。經常務理事會決定,可以設立其他專門委員會。
第二十七條 律師協會可以設立若干專業委員會。各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員若干人。專業委員會的設置、調整和主任、副主任人選由常務理事會決定。
專業委員會按照專業委員會活動規則,組織開展理論研究和業務交流活動,起草律師有關業務規范。
常務理事會可以聘請專家、學者和有關領導擔任專業委員會的顧問。
第七章 獎勵處分與糾紛調解
第二十八條 律師協會可以對團體會員、個人會員進行獎勵和處分。
第二十九條 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律師協會分別給予通報表揚、嘉獎、授予榮譽稱號,并酌情給予物質獎勵:
(一) 對在民主與法制建設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二) 在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方面作出重大貢獻的;
(三) 成功辦理在全國或本地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成績顯著的;
(四) 對完善立法和司法工作起到推動作用,為律師事業的改革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 其他應予獎勵的情形。
第三十條 會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律師協會視情節分別給予訓誡、通報批評、公開譴責、取消會員資格等處分:
(一)違反《律師法》和其它法律法規規定的;
(二)違反本章程和律師行業規范的;
(三)嚴重違反社會公共道德,損害律師職業形象和信譽的;
(四)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
(五)其它應受處分的違紀行為。
對于會員的違法違紀行為,律師協會有權建議有處罰權的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第三十一條 律師協會作出處分決定前,應認真聽取當事人的申辯。作出暫停會員資格、取消會員資格的處分決定前,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律師協會應當組織聽證。
第三十二條 會員因違法違紀受到司法行政部門停止執業處罰的,在停止執業期間,不享有律師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等會員權利。
第三十三條 律師協會可以調解會員間的糾紛、會員與當事人的糾紛。
第三十四條 對會員獎勵和處分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理事會制定。
第八章 經 費
第三十五條 律師協會經費來源包括:
(一)會費;
(二)財政撥款;
(三)社會捐贈;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六條 會員必須履行交納會費的義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收繳本地區會員的會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收繳會費。
對截留、拖欠律師協會會費的下級律師協會及其會員可給予通報批評的處罰。
第三十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按定額收繳會費,具體收繳會費的標準和收繳方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但會費收繳總額最高不得超過當地律師業務總收入的3%。
地方律師協會確定的會費標準,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備案。
地方律師協會負責為上一級律師協會收繳當地律師會費。
第三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向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交納會費的數額,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理事會根據國家規定的標準和各地律師人數、業務發展狀況、業務總收入等確定。
第三十九條 會費按年度收繳,會員必須于每年登記注冊前交納會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應于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交納會費。
第四十條 各級律師協會應加強對會費的收繳和管理,制定會費的預、決算計劃,單獨建立會費收支帳目,每年將會費收支情況提交有資格的審計師事務所審計,并將審計結果向理事會報告,接受會員的監督。
第四十一條 會費應用于下列開支:
(一)工作和業務研討會議支出;
(二)律師協會執行機構的各項支出;
(三)開展律師國內和國際交流活動;
(四)進行律師輿論宣傳;
(五)律師專門委員會、專業委員會活動的開展;
(六)維護律師合法權益、獎懲會員;
(七)為會員提供學習資料和培訓;
(八)對特殊困難會員給予補助;
(九)會員福利事業;
(十)經常務理事會通過的其它必要支出。
第四十二條 會費收支具體管理辦法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制定,報有關部門備案。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辦事機構的外國律師事務所常駐律師和在內地設立辦事機構的港、澳地區律師事務所的常駐律師,應當受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所在地律師協會的監督、管理。具體規定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另行制定。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全國各級律師協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可以根據本章程的基本原則,結合本地區律師工作的情況、行業管理的需要以及律師協會機關的工作等情況制定省級律師協會章程,經同級律師代表大會通過后報全國律師協會備案。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由全國律師代表大會修改。出現下列情形時,應當修改章程:
(一)章程的規定與《律師法》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相抵觸的;
(二)律師代表大會決定修改章程時。
章程的修改,必須有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并經出席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本章程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自x年五月二十一日起施行。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備案
協會章程 16
一、總則
1、環保協會是在團委學生會的帶領下由在校學生中的青年環保志愿者組成的群眾性組織。
2、本會以“增強廣大師生環保意識,提高自身素質”為宗旨,開展各種環保宣傳實踐活動,宣傳環保知識,通過參與實踐活動,從中激發同學們的學習興趣,增進生存體驗,拓展學習資源,拓展發展空間,形成服務意識,強化社會責任,使之成為愛護環境的高中生。
3、在校園內組建本社團具有較高的可行性。環保協會不受場地、人員的限制,組織簡便。并且隨著素質教育改革的深入,組織以環保為主題的各種社會實踐活動已成為對課堂知識的`二次鞏固和吸收,符合素質教育的根本要求。通過組織各種活動,不僅可以提高環保生活方式在校園的影響力,也可以提高社員的.組織、實踐能力,促使社員成為高素質、高能力的新生代青年。
二、本會活動
1、與校內其他社團或其他單位組織聯合開展環保宣傳活動。包括:宣傳環保口號、宣傳環保生活方式、舉辦環保圖片展。
2、以競賽、播放環保影片以及社會公益活動等形式,以保護地球,保護環境為主題宣傳環保。
3、活動在校內外分別舉行,一方面使更多的學生加入到環保行列中來,另一方面使更多的人了解環保、支持環保。組織社員參與環保研究性學習,組織社員進行環保問卷調查、環保訪談、調查采風等活動,了解身邊的環保問題。
4、向學校提出各種有關環保宣傳的建議、意見。
5、進行社會公益活動,如:清理衛生死角,參與植樹節活動等。
6、以競賽為形式,開展以環保為主題的活動、
(1)征文比賽,將優秀作品向校刊、廣播站推薦。
(2)環保工藝手工制作及科技制作比賽。
7、網上宣傳:
(1)通過學校貼吧、論壇向廣大同學宣傳環保
(2)利用社會貼吧論壇,擴大宣傳渠道,將環保理念宣傳出去
8、社團成果展示
社團書面成果將提交調研報告、宣傳活動策劃書。以多種形式進行成果展示和宣傳活動。
三、組織
1、實行社團負責人負責制,會長負責組織各方面工作,會長向會員負責。
2、會員職責會員權利:會員有對協會內部工作提出質疑、監督會長工作、參加本會活動、提出意見、建議、退出本協會的權利
3、會員義務:
(1)嚴格遵守學校各種規章制度和本協會的規定。
(2)參加本會活動,積極完成本會分配的任務。
(3)自覺維護社團團績,維護本協會利益。
(4)積極像本會提出工作建議、同時對一些重大環保問題發表意見。
備注:
1、本章程將在今后隨著社團的發展不斷得到補充和完善。
2、本章程最終解釋全歸本會所有。
3、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實施。
協會章程 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計劃生育協會是在村兩委領導下的為計劃生育服務,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群眾團體。
第二條:計劃生育協會堅持對黨的十四大精神為指針,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制定的計劃生育工作方針、政策和任務,開展群眾性的`計劃生育工作。
第二章任務
第三條:團結與組織熱心于計劃生育工作的各人士和志愿工作者,為控制人口為數量,提高人口素質,建設社會主義的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為繁榮本村作出貢獻。
第四條:開展計劃生育宣傳咨詢活動,普及計劃生育的方針、政策,普及人口理論知識,普及避孕、節育、優生、優育、優教知識,提高群眾實行計劃生育的自覺性。
第五條:組織理事會和會員調查研究,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第六條:會同有關單位,編印計劃生育方面宣傳資料,組織宣傳刊。
第七條:開展與外地合作交流活動,根據情況同兄弟村計劃生育組織建立協作關系。
第三章組織
第八條:計劃生育協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九條:計劃生育協會代表大會是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由各級計劃生育協會選出的代表、團體代表和特邀代表組成。
第十條:協會代表大會的職權
一、聽取和審查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二、修改章程;
三、選舉理事會理事。代表大會每三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十一條:協會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負責執行代表大會決議,領導協會的工作。
理事會職權:
一、召集代表大會;
二、審議常務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三、制定組織規章和其它規章;
四、選舉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決定秘書長;
五、決定其它重大問題。
理事會議每年召開一次,理事缺額時,由缺額理事所代表的地區單位提出繼任人選,報常務理事會批準。
第十二條:協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常務理事會由22人組成。設名譽會長、會長各1人,副會長2人,秘書長1人。在理事會休會期間,常務理事會執行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常務理事會的職權:
一、召集理事會;
二、審議年度工作報告,制定下一年工作計劃;
三、聘請、決定和任命工作人員;
四、決定其它重要問題。
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常務理事會議。由會長或副會長召集,日常工作由秘書長主持。
第十三條:會員和團體會員
會員:凡積極從事計劃生育工作的專業人員和熱心于工作的各界人士,承認會章。由本人申請或有理事會推薦,經協會常務理事會批準,可成為會員。
團體會員:從事與計劃生育活動有關的組織和部門,經申請,由協會常務理事會批準,可成為團體會員。
第十四條: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的建議的權利。
第十五條:會員、團體會員有執行本協會決議,學習計劃生育方針、政策和科學知識,接受協會委托、執行一定任務參加協會活動的義務。
第十六條:會員可以申請退會。被剝奪權利者,其會籍自然取消。
第十七條:鎮計劃生育協會是基層群眾團體,業務上受縣計劃生育協會的指導。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協會經費,主要來自村統籌,個人和社會集團的捐贈。
第十九條:本章程由杭埠鎮計劃生育協會代表大會通過。
協會章程 1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為設計協會(以下簡稱“協會”)
第二條 協會性質:本協會是xx大學EMBA同學自發成立的由xx大學EMBA中心指導的非營利性學習、交流平臺。
第三條 協會宗旨:以設計創新為引領,構筑平臺,共享資源,推動會員之間與設計相關的上下游產業整合。
第四條 協會理念:同舟共濟、合作共贏。
第五條 協會任務:通過組織學術討論、考察學習、書刊出版、項目合作、對外協作、業務指導等活動,為會員構建活動平臺,進行資源對接,拓寬業務領域,互惠共贏。
第六條 本協會接受xx大學EMBA中心領導,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開展活動
第二章 會員
第七條 協會成員:同學會員和協作會員。
同學會員是指具有xx大學EMBA學習背景的從事各類專業設計,以及與設計相關的上下游產業鏈的同學。
協作會員是指與會員背景相似的非EMBA人員。
第八條 成為會員
(一)凡符合本章程第二條規定條件的人員認可本章程,均可報名參加本協會。成為會員要由一名會員介紹,填寫本人基本信息,經協會秘書處向xx大學EMBA中心確認其學習背景,經協會三名以上常務理事同意,即可成為會員。成為協作會員要由二名會員介紹,填寫本人基本信息,經協會五名以上常務理事同意,方可成為協作會員。協會為成員頒發相應的證書。
(二)會員按年度向協會捐助活動費,標準由協會常務理事會在廣泛征求會員意見的基礎之上確定。活動費的使用情況接受會員監督。
(三)會員權利
1.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協會舉辦的活動。
3.對本協會各項工作的監督權和批評建議權
4.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四) 會員義務。
1.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2.維護本協會的合法利益;
3.積極承擔本協會委托的.工作
(五)會員獎罰
對為協會作出突出貢獻的會員協會給予獎勵,對嚴重損害協會名譽或利益的會員,經協會常務
理事會半數以上同意予以取消會員資格處理,如給協會造成損失的應向協會賠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本協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每二年召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有: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協會理事會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批準協會年度工作計劃;
(五)決定其他需由會員代表大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六)會員代表大會形式可以是線下也可以是線上。
第十條 理事會
(一) 理事會成員數量按會員比例15%-25%產生,由會員推薦產生。
(二) 理事會成員兩年一屆,可以連任。
(三) 協會向理事會成員頒發證書。
(四) 理事會的權利義務
1.理事會代表會員處理決定協會的非重大性事物。
2.理事會選舉產生協會常務理事會。
3.理事會成員有義務比會員多承擔協會活動費的義務。
第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
(一) 常務理事會按理事會人員數量的15%-25%比例產生,原則上為單數。
(二) 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推薦產生。
(三) 常務理事會成員,兩年一屆,可以連任。
(四) 常務理事會推薦3-5人組成執行理事,負責處理協會的日常工作。
(五) 協會向常務理事會成員頒發證書。
(六) 常務理事會成員有義務比理事會成員更多的承擔協會的活動經費。
(七) 常務理事會經協商或選舉產生一名會長、若干名副會長。
(八) 常務理事會推薦一名秘書長,秘書長組織成立秘書處,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第四章 鼓勵創新
第十二條 協會鼓勵會員創新,帶動會員共同發展。
(一) 協會設“項目執行會長”。
(二) 凡是在協會平臺推薦項目,并獲得協會認可的會員,協會常務理事會授予協會“項目執行會長”的稱號并頒發證書。
(三)項目執行會長可以由秘書處配合利用協會資源開展工作。
(四) 項目執行會長取得的項目收益有義務為協會提供活動經費。
第五章 協會媒體
第十三條 協會在國家法律范圍內進行媒體宣傳。
(一)協會開設官網
(二)協會開設微信公眾號
(三)微信群是協會成員日常交流的線上平臺。
第六章 資產管理
第十四條 協會主要活動經費來自協會內外部的捐贈、商業贊助以及學校支持。
第十五條 協會根據需要可以成立隸屬于協會的全資經營性機構,或出資與第三方進行經營活動。協會從這些這些機構的獲利均用于協會的日常活動,不得進行現金分配。
第十六條 協會成立經營機構或出資與第三進行經營活動時,須經常務理事會半數以上通過,并指定出資代理人。出資代理人應與協會簽訂相關協議。
第十七條 協會的資產管理受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八條 本章程的修改,由常務理事會提出修改意見,經理事會三分之二理事表決通過后,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協會理事會。
第八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十九條 協會需要停止運作時的,應由常務理事會提出動議,經理事會三分之二理事表決通過后,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二十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經x年12月12日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理事會。
協會章程 1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文山學院裁判協會是由體育愛好者自愿組成的體育社團,由體育系管理,接受團 委的指導。
第二條:本裁判協會的宗旨:本著服務、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服務于我校的各項體育活動,培訓出一支能力較強的體育裁判隊伍,提高本校每位裁判工作愛好者的裁判水平,發展校園的體育事業。
第三條:裁判協會堅持科學發展觀為主題,貫徹黨的基本方針,堅持服務學校里的一切大小比賽為原則。
第二章:設立和任務
第四條:依據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以及本章程,維護會員的正當權益。
第五條:本協會任務,組織活動開展裁判知識授課,由專業老師授課。
第六條:會員的特點與義務
⑴有意致力于裁判工作,服務于學校各項體育活動和裁判工作的愛好者。
⑵承認本協會的章程和組織,按照本協會的決議配合本協會搞好各種體育裁判工作。
⑶參與活動要積極、主動、準時、公平、公正。
第七條:會員權利
⑴有權獲得裁判協會提供的有關裁判方面的信息和服務。
⑵對裁判協會工作有提出建議、監督的權利。
⑶有權享受本協會的各種專業授課,參加協會的體育活動裁判工作。
⑷有享受報考國家級裁判的權利。
(5)會員凡自動退出或被開除者,不退還會費;
第八條:凡正式注冊加入本協會的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在協會內部享有平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有權利通過正當方式和途徑對本協會各級組織及其工作進行監督;
三、會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四、對本協會的活動經費的來源和支出有知情權;
五、有權參加協會內部舉辦的各種活動;
六、協會為每一位會員提供展示舞臺,會員可以參加校內校際的各種聯誼交流活動
第九條:本協會會員如嚴重違反本協會規章或長期不參加本協會的活動違反學校有關規定的本協會將取消其會員資格。
第三章:組織和職權
第十條:裁判協會設立會長一名,副會長一名,所設部門主要由:籃球、足球、排球、田競和武術五個裁判部和一個活動部組成;,主要成員七名,并有權審批和決定協會會員以及各項工作決定其他重大事件。
第十一條:會長、副會長職責
會長主持裁判協會整體工作,檢查和監督會員在執行裁判工作中的表現,副會長日常輔助會長工作,請示匯報有關問題,督促了解和檢查干部的工作落實情況。
第四章 收費細則
第十二條:我會在承擔由社團和各系組織比賽的執法任務時,應向比賽組織方收取一定的費用,具體金額由比賽組織方和協會理事會另行決定。
第五章 獎勵和處分
第十三條:若我會會員在協會舉行的各項活動中表現出色,執法水平較高時,將經指導老師推薦,考試合格后,可獲得由文山州市體育局頒發國家級裁判員等級證書。
第十四條:會員若有違反本章程,協會將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暫停或取消會員資格。若情節特別嚴重可立即開除出會。
第六章活動組織
一、無特殊情況協會例會定期舉行,列會時需帶上本階段工作的總結與下階段工作計劃;
二、做好學校、系上比賽的裁判員的安排;
三、不定期舉行會員活動來鍛練各會員的執裁水平,為學校的各種比賽作準備;
四、協助學校搞好各種比賽工作。
第七章資金管理
資金來源:
一、會員緝拿的會費;
二、上級主管部門的撥款;
三、商家贊助;
四、開展服務性活動所得的報酬;
資金用處:
一用于各種活動所需的費用
二用來給會員辦會員證和聘書
三組織所有會員參加野外活動
第八章:主要活動
裁判協會如今也是學校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現在學校里的大小比賽都是由裁判協會負責,其中就包括:
1 每年新生剛來之時的迎新杯的裁判工作全是由裁判協會負責
2 在春季學期,每個系開的系內籃球賽都是由裁判協會負責
3 學校里組織的全校系級籃球賽是由裁判協會全部負責
4 在冬運會期間,所有的裁判都是由體育系的老師和裁判協會的所有成員組成
章程未明確之處以裁判總會章程為準,解釋權和修改權歸裁判協會。
協會章程 20
第一章:總章程
第一條 協會名稱:x大學戲曲協會
第二條 性質:本協會是由廣大戲曲愛好者在志趣相投的基礎上自愿組成, 代表廣大戲曲愛好者意愿和利益的綜合性學生社團。
第三條 思想基礎:本協會在x大學共青團委員會和校團委社團管理部(大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監督和領導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和黨的路線方針,以及各項國家法律 法規和校紀校規。
第四條 目的:給對各種戲曲藝術有興趣的同學提供學習和交流的機會,同時也盡我們的力量讓更多同學了解中國這一傳統文化,推動各種戲曲在校園的傳播和普及。
第五條 協會宗旨:豐富大學生課余文化生活,讓更多同學了解戲曲,培養同學戲曲方面的特長,提高廣大同學的藝術修養和綜合素質。
第六條 藝術宗旨:尊從藝術發展規律,為會員打造個性發展、特長展示的舞臺,充分發揮大學生的藝術品質,為戲曲事業的繁榮發展以及傳播傳承添磚加瓦。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能
第一部分:權利機構
第一條 本協會最高權利機構為全體委員大會。會員大會閉幕期間由常務委員會代理其職能。
一 會員大會由本協會全體會員組成,擁有決定本協會一切重大事宜,包括指定和修改章程(第一屆除外),根據民主集中制原則選舉產生委員干部,審議決定本協會年定計劃。
二 會員大會原則上每學期一次,遇到事關協會的重大問題和活動可另外臨時集會討論決定。
第二部分:領導機構
第一條 會長(包括副會長)
一 會長是本協會的法人代表,負責本協會一切重大活動的組織籌備和協會工作的宏觀調控。
二 會長的職能:總領協會各項事務,監督和協調各個部門的工作,統一各個會員的意見和本會的基本活動,并向下級部門分配任務。
三 副會長:協助會長處理協會的內部各項事務,根據實際需要和安排各項負責管理有關部門,必要情況下可代理會長處理某些重要或緊急的事務。
第三部分:部門設置及其職能
一 秘書處:主要負責各部的協調和聯絡工作,負責協會的各種文書工作,檔案管理和材料保存,負責會議記錄和本協會會員的聯系。
二 組織策劃部:平時注意收集會員的提案和思想意向,作為本協會的智囊團通過與其他各個部門協調和溝通,及時策劃和組織一系列以本協會為宗旨和目的為原則和垓心的活動,保證協會的各項活動能有聲有色地正常開展。
三 公關外聯部:負責本協會和其它社團的交流,以及與商家贊助事務,為本協會與相關媒體架設溝通的脊梁,負責接待,聯絡和邀請戲曲演員為協會成員作戲曲知識講座和表演指導。另外設專人負責本協會財務管理。
四 宣傳部:負責本協會對外宣傳和形象設計,通過海報和橫幅或板報的形式,及時對外發出本協會的傳單,公告,通知以及相關活動的報道。并負責本協會與贊助商協議的廣告策劃與設計。
五 團支部:作為本協會的檢察和后勤部門,負責各項會議的監督,協會電影的播放,及時了解會員的思想動向,監督各個部門按照正常的思想路線,方針政策開展工作,努力營造一個團結友愛,拼博進取,民主高校的社團。
六 網絡信息部:負責本協會的網頁,博客,Q群設計,管理與維護,及時通過各種渠道搜索相關信息,為協會提供決策依托。
七 在協會內部專設一人擔當新聞記者,負責協會各種活動的報道和與社管部的聯系。
八 常務委員會議:常務委員會原則上由會員大會選舉的各部正,副部長組成,視情況增設若干名候補委員,特殊情況下可召開擴大會議具體職能如下:
一、主要負責全體會員大會在閉幕期間對協會管理和相關決策。
二、定期召開會議,原則上每月開一次例會。
三、會議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與會人員都應積極發言,各部交上的提案必須經過委員會的充分討論,反復研究,經過會議四分之三以上的人員通過放可批準實施。
四、每次會議重要發言,有效議案和討論結果應記錄存檔,作為材料供日后參考研究。
第三章: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凡承認本協會章程,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有思想,有主見,有激情,健康向上,積極進取的戲曲愛好者均可加入本協會。
一.會員有選舉權,被選舉權,提案權和監督權。
二.會員有權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個項活動,有權對協會舉辦的活動和其它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和批評。
三.會員有享受本協會培訓,幫助和獎勵的權利。
四.會員有交納會費和維護本協會的利益和榮譽的義務。
五.會員應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本認真實施和完成上級經過正確決策交給的工作或任務。
六.會員應保持與協會的緊密聯系,加強和其它協會的交流和溝通。
七.會員應發揚主人翁的精神,積極為本協會的發展和各項活動的開展出謀獻策。
八.會員間應相互尊重,團結友愛,求同存異。
第四章:活動內容
第一條、定期請專業老師到校進行有關戲曲知識的講座。
第二條、根據發展需要和會員的愛好,按實際情況選定節目給會員排練,并邀請專業人士或票友老師到校進行指導。
第三條、定期在校內播發經典戲曲影片,并組織會員觀看。
第四條、加強對外的聯系和交流,共創高校戲曲活動的美好天地。
第五條、盡量為會員爭取上臺演出的機會。
第六條、不定期舉辦全校性戲曲知識競賽,促進同學們對戲曲的了解。
第七條 與校內各社團友好組織活動或參加兄弟社團的活動。
第五章:管理制度
第一條:獎罰制度
一、獎勵:為挖掘會員的潛能,充分發揮協會成員的作用跳動成員的積極能動性,每年四月份舉行一次年度推優評選活動。對給本協會改革發展和在各項活動中表現突出和作出重大貢獻者,本著公平,合理原則集體評選,給以優秀成員獎勵和表彰。
(一).能給本協會各項活動提供足夠資金支持者,年度評選將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和表彰。
(二).凡給本協會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對本協會的'改革發展做出貢獻,積極提出有效議案,能提高本協會的知名度和取得良好效益者,本協會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的物質和精神獎勵和表彰。
二、懲罰:為了維護本協會的良好形象,防止對本協會名譽和利益造成不良影響和妨害本協會正常工作秩序的行為發生,特訂以下懲罰制度:
(一).凡借本協會名義進行個人私營和違法行為者,對本協會的名譽,利益造成重大傷害者,后果自負并經常委員會決定給予警告或開除。
(二).因玩忽職守,工作失誤,導致本協會開展的活動受到嚴重的破壞或不能開展者,視情節嚴重,給予警告或撤職,開除。
(三).因經費問題對本協會名聲和形象造成惡劣影響者視情況給以警告或開除。
第二條、財務制度:本協會的財務管理和使用嚴格按照校團委和社管部有關規定執行。
一. 本協會活動的經費主要通過合法手段自主籌備,經費的來源依托與會員費,商家贊助和爭取得到社會的捐助。
二. 所有會費統一由校團委和社團管理部代為保管,由協會秘書處負責調度,各部搞活動所需經費必須經常務委員會申請同意后,有會長最終審批,交由秘書處向社團管理部申請撥付使用。秘書處必須定期公開財務情況。
三.本協會所有經費開支均應本著合理有效的原則,開源節流,量入為出,不得亂花亂用,經費使用須憑發票證明,否則視為無效,并又經手人負責。
四.任何人為本協會拉得贊助可享受百分之十的提成,余下的歸本協會集中使用。
第三條.人事制度:
一.部長任命:通過公開向全校招聘,召開會員大會,根據民主集中和公平,公正原則選舉產生,然后經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任命,又會長正式批任命并向社管部批準后備案。
二.理事任命:公開向全校招聘,召開理事招聘大會,通過民主競爭的方式公正選拔,又常委會討論研究,并征求各個部門部長意見后決定任命,由會長正式批任命并向社管部批準后登記備案。
三.部長理事免除:因自動提出辭職,玩忽職守或其它原因等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經常務委員研究討論,并征求所在部門部長的意見決定免除,由會長正式批準并經社管部門同意后免除并登記備案。
四.人事管理細節歸常務委員會研究制定,人事檔案和會員證,管理主要由團支部管理。
五.本協會內部實行“三通原則”:委員和理事之間,理事和會員之間,各部成員之間,要經常交流和溝通,以保持協會的上下同心和緊密團結,為協會的發展和各項活動的有效開展創造良好基礎。
第六章:附則
第一條、本章程自協會被批準成立之日起正式實施。
第二條、
(一)章程的修改須由常務委員會三分之一以上成員提議,交由常務委員會充分討論后,經會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的工作人員同意,向社團管理部申請批準后方可改動完善。
(二)章程的制度和修改以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為最高原則,以符合本協會絕大多數成員的利益,有利于協會健康有序發展為根本指針。
(三)本協會內任何成員應遵守本章程的有關規定,在堅持原則性的前提下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正確靈活地處理好本協會內部事務和其他相關事務。
(四)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和本章程,可集體研究制定各部門章程,經委員會同意通過并經社團管理部審批后實施。
第三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xx大學戲曲協會常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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