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學院2016年藝術類招生簡章
(部標代碼:11418)
學校簡介
北京城市學院創建于1984年,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立的一所綜合性普通高校,具有頒發國家承認的研究生、本科學歷學位資格,學校同時舉辦專科高等職業教育和外國留學生教育、成人繼續教育。目前學校擁有理、工、文、法、經濟、管理、藝術、教育、醫學等學科門類100余個專業,全日制在校生2萬余人、教工1千余名,學校館藏圖書近200萬冊,實驗實訓室百余個,體育、學生公寓等設施齊全,校園網絡先進快捷。學校專任教師以具有國內外名牌高校學術背景的博士、碩士和正、副教授為主體,以“雙師型”人才為骨干,另有一批來自世界各地的英、法、德、西、葡、日等語種的外教。學校建立了社會建設、城市管理、城市經濟、教育發展、信息安全等多個校級、市級研究院所和基地,在多個領域走在全國同類院校前列。學校注重開闊師生的國際視野,先后同50余所外國高校簽訂了校際合作協議,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國際交流,不斷提升自身國際化水平。學校畢業生以“適應能力強、實用本領多、綜合素質高”著稱于用人單位,畢業生初次就業率連續十多年保持高增長,在高校中名列前茅,并已涌現出一大批行業骨干和社會新星。
2016年藝術類擬招生專業目錄
備注:
1、具體招生人數目前尚未確定,最終以各省、市、自治區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2、根據北京市相關規定,專科優秀應屆畢業生可在校內有條件、有比例續本。
3、“綜合考試”詳見考試安排。
一、報考對象及條件
1. 遵照國家和各省市關于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有關文件執行。
2. 身體健康。除符合教育部、衛生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外,報考我院表演類專業還須符合我院專業特點要求:
•報考各專業考生均要求聽力正常。
•報考影視表演方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
•報考模特方向的考生:男生身高1.80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70米及以上。
•報考空中乘務專業方向的考生:
要求年齡不超過二十周歲,即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五官端正、身材勻稱、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男生身高1.75米~1.85米,女生身高1.63米~1.75米。
3. 報考我院考生請注意:考范圍內的,應按照省有關招生規定執行,使用省聯考成績(具體規定請考生向所在省招辦咨詢);不屬于省聯考范圍的專業(方向)需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考試。個別省份在省聯考合格基礎上,須參加我校專業考試,詳見我校網站后期通知。
二、專業報名及考試要求
(一)專業報名
1. 報名時須交驗下列材料(材料不齊者,不予報名):
•提供考生所在省高考考生號(向考生所在高中索取,號碼共14位)。
•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生源所在地的報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照片: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張(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報考專業)。
•報名考試費:表演(空中乘務)、書法學專業初、復試一次性繳納報名費180元;其他專業初試報名費100元,復試費80元。
2. 考生交驗的報名材料,經院招生辦公室審核確認后,發放《專業考試準考證》。
3. 考生辦理報名手續后,所交材料及費用無論參加考試與否,恕不退還。
4. 北京考點于2016年1月10日開始網上報名,網址:www.bcu.edu.cn,咨詢電話:010-62321818。
(二)專業考試
1. 考生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我院發放的《專業考試準考證》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專業考試,證件不齊者不得進入考場。
2. 考生在考試時間不沖突的情況下,可以同時報考我院多個專業,參加各專業的專業考試并獲得專業考試成績。請考生務必認真閱讀專業考試安排,確定考試內容、時間、地點,準備考試用品及材料,認真參加初試、復試。
(三)考試紀律
報考我院的考生在考試過程中,須遵守國家高考考試紀律及北京城市學院相關考試規定,對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試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者,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三、校考專業報名及考試安排(考試省份陸續更新中,請考生多關注)
(一)報名時間、地點以及考試時間安排(同一專業方向限考一次,復試時間以初試當天公布為準):
(二)各校考專業考試內容安排如下:
(各專業的初試、復試具體安排,請考生務必注意各專業當日發布的通知)
考生注意事項:
1、報考舞蹈專業的考生:劇目片段表演自備服裝,音樂需成CD光盤,不得用手機等設備播放。 基本功考試需穿基本功訓練的專業服裝。
2、報考音樂教育專業的'考生:
①考場提供鋼琴和電子伴奏音樂播放器,但不提供鋼琴伴奏人員,可由考生自帶鋼琴伴奏及其他電子形式的伴奏帶。
②考生彈奏練習曲的速度應接近原譜的速度,反復記號不用反復。
③主考教師可根據具體情況調整考生演唱(或演奏)的時間長短。
3、 空中乘務專業考生面試合格后,由民航專業體檢隊按照中國民用航空局頒布的乘務員體檢標準進行專業體檢。原則上體檢安排在面試的第二天,具體時間地點詳見考場通知。航空體檢費:300元(復試合格后,由民航體檢隊統一收取)
四、合格證發放及志愿填報
1. 我院各專業(方向)按招生計劃的4倍發放合格證,當某個省份合格人數未達到招
生計劃數4倍時,我院將不發放合格證。考生可于4月25日以后登陸我院招生網站
(http://rec.bcu.edu.cn)查詢考試結果,我院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考生可關注
“北京城市學院招考資訊”微信公眾平臺查詢考試結果。
2. 考生填報志愿時,請以當地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計劃為準,學校代碼及專業代碼
請在當地招生辦公室統一發放的招生報考資料上查詢。
五、錄取原則
1. 藝術類專業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所規定的批次錄取,文理兼收。
2. 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應批次控制分數線。
3. 美術類專業:
專業成績我院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聯考成績,在聯考合格基礎上,我院按照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各占50%得出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不設分數級差。在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無單科成績要求。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有特殊規定的參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錄取原則。
4.表演類、攝影、影視攝影與制作及書法學專業:
凡所報考專業(方向)屬省聯考范圍內的,我院使用省聯考成績;省聯考范圍內未涉及到的專業(方向)需參加我院專業考試;個別省份在省聯考合格基礎上,需參加我校專業考試,詳見我校網站。在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各省最低控制分數線后,按照各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在專業課成績相當的情況下,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分錄取。無單科成績要求。
六、畢業證書及就業
1. 合格畢業生均頒發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蓋有北京城市學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學校畢
業證書,符合《北京城市學院學位授予工作細則》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2. 畢業生可在國家方針、政策指導下,學院推薦,自主擇業。
七、入學與復查
1.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進行體檢,對患有疾病的新生,經學院指定醫療單位診斷不宜在校學習,但短期治療可達到國家規定的入學體檢標準者,在學院批準注冊后,保留入學資格一年。
2. 新生入學后進行報考條件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偽造學歷、隱瞞病史、有舞弊行為等不符合招生條件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或原單位。
3. 美術類本科專業入校后需進行專業課統一測試。
4. 新生入學后公共外語課程為英語。
5. 學院實行獎學金、勤工助學等制度,并可協助學生向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注:以上所有內容最終以各省市招辦公布為準。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中路269號
郵編:100083
電話:010-62321818
網址:www.b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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