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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樂學院2016年本科招生簡章
招生專業、學制、名額
專業名稱及代碼 |
專業方向 |
名額 |
院、系 |
學制 |
層次 |
音樂學130202 |
音樂教育 |
260 |
音樂教育學院 |
四年 |
本科 |
音樂學 |
45 |
音樂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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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藝術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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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與作曲技術理130203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
30 |
作曲系 |
五年 |
|
指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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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唱練耳 |
5 |
視唱練耳教研室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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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音樂作曲 |
10 |
現代音樂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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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音藝術130308 |
錄音藝術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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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與科技 |
電子音樂制作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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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琴演奏調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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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數字媒體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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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表演30201 |
手風琴演奏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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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管風琴(雙排鍵電子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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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樂(流行演唱)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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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鍵盤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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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薩克斯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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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聲吉他、電貝司、爵士鼓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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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樂(美聲、民族、陜北民歌演唱) |
100 |
聲樂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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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琴演奏 |
70 |
鋼琴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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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樂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吉它、豎琴、長笛、雙簧管、單簧管、 低音單簧管、大管、薩克斯、小號、圓號、中音號、長號、大號、打擊樂) |
100 |
管弦系 |
|||
中國樂器演奏(竹笛、笙、管子、嗩吶、琵琶、揚琴、古箏、古琴、柳琴、三弦、阮、二胡、板胡、打擊樂) |
100 |
民樂系 |
|||
舞蹈表演130204 |
舞蹈表演(歌舞表演、芭蕾) |
55 |
舞蹈系 |
||
舞蹈編導130206 |
舞蹈編導 |
45 |
備注:合計招生數900名,最終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公布數字為準。
網上報名網址:http://zsb.xacom.edu.cn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1月20日12:00時—2月20日12:00前 。
網上交費時間:2016年1月20日12:00時—2月20日18:00時前,再按規定時間到西安音樂學院現場確認。
地點 |
現場確認日期及時間 |
初試日期 |
復試、三試日期 |
|
西安音樂學院(西安市長安中路108號) |
外省考生 |
2月25日—26日 |
2月27日—28日 |
3月1日—4日 |
陜西省非聯考專業考生 |
2月25日—26日 |
2月27日—28日 |
||
陜西省聯考專業合格考生 |
2月27日 |
【注】西安音樂學院2016年招生考試只在本院設立專業考點。
音樂學系
音樂學專業
說明:音樂學專業包括音樂學理論、音樂藝術管理兩個方向。實行統一招生入學考
試。入學后,大學三年級進行考試,分專業方向教學。
初 試:
1、鋼琴或其他樂器(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自備),自選樂曲一首,背譜演奏;
2、演唱中外歌曲一首,或演唱民歌、說唱、戲曲選段一首;
3、專業口試(與音樂學相關的認知能力、思辯能力及語言表達能力等測試)。
復 試:
1、音樂學基礎知識:中、西音樂史常識、中國傳統音樂常識(考試時間:150分鐘)。
2、命題寫作:寫作基礎、音樂理解能力、文字表述能力測試(考試時間:120分鐘)。
三 試:基本樂科: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初試30%;音樂學基礎知識40%;命題寫作20%;三試10%。
【參考教材】1、俞人豪、周青青等著:《音樂學基礎知識問答》,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2006年6月1日出版;2、普通高中語文、歷史、地理教材。
音樂教育學院
音樂學(音樂教育)
1、考試項目:
(1)聲樂演唱。
(2)鍵盤樂器演奏或其它樂器演奏(除鋼琴外,其它樂器自備)。
(3)朗誦表演。
(4)舞蹈表演。
(5)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2、考試內容、形式及要求:
(1)聲樂考試須準備中外民歌、藝術歌曲或歌劇詠嘆調(不含流行歌曲)的作品四首。初、復試各報兩首,由評委現場抽取一首演唱。
(2)鍵盤考試須準備兩首作品。初試內容:演奏練習曲或復調樂曲一首。復試內容:演奏奏鳴曲或樂曲一首。其它器樂考試須準備兩首不同風格的作品,初、復試各演奏一首。
(3)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譜,初、復試作品不能重復。
(4)朗誦表演須準備一分鐘的自選作品(背誦)。
(5)舞蹈表演須準備一分鐘的自選舞,自備音樂(U盤mp3格式單曲)
3、專業要求:
(1)聲 樂:嗓音條件較好,具有一定的歌唱能力,音色明亮、圓潤,音質干凈,聲音有一定的可塑性。能較準確地運用普通話或原文演唱中外民歌、藝術歌曲或歌劇詠嘆調。
(2)鍵 盤:具有較扎實的基本功,樂曲演奏規范、流暢、完整,具有正確把握節奏、速度、較好控制力度及音色的能力。①練習曲程度不低于車爾尼299。②樂曲程度相當于莫扎特奏鳴曲快板樂章的中外樂曲。
(3)器 樂:具有正確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勢和演奏狀態。有一定的基本功,樂曲演奏流暢、規范完整,能夠較好的體現樂曲的內容和風格,具有較強的音樂感。
(4)朗 誦:具有普通話的基本表達能力,口齒清晰,能初步運用語氣語調表達作品。
(5)舞 蹈:具有基本的形體表現能力,動作基本流暢、風格基本準確,有初步的音樂感受力和律動節奏;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聲樂演唱45%,鍵盤樂器演奏或其它樂器演奏45%,舞蹈表演5%,朗誦表演5% 。
作 曲 系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一、作 曲
初 試:
1、聲樂曲創作:按指定的歌詞創作一首帶鋼琴伴奏的歌曲(考試時間180分鐘)。
2、和 聲:(考試時間120分鐘)。
(1)形 式: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配置四部和聲;
(2)程 度:一級關系轉調范圍內。
復 試:
1、器樂曲創作:按指定的音樂片段創作一首小型器樂曲(考試時間180分鐘)。
2、樂 理:音樂基礎理論內容(考試時間120分鐘)。
3、面 試:
(1)樂器演奏:
a、鋼 琴:相當于車爾尼299程度以上練習曲一首、復調樂曲一首、相當于奏鳴曲
快板樂章的樂曲一首;
b、其它樂器:具有一定難度的樂曲兩首;
(2)民歌演唱或戲曲、說唱;
(3)其 它:對音樂的感受力、想象力、創造性考查。
三 試:基本樂科:
1、面 試:
(1)模 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轉位;
(2)構 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轉位;
(3)節奏短句模仿:常見節奏型(2/4、3/4、3/8);
(4)視 唱:兩升兩降以內,高音譜號與低音譜號,唱名法不限。
2、聽 寫:
(1)旋律音程聽記;
(2)和聲音程聽辨與聽寫;
(3)和弦聽辨:四種三和弦、四種七和弦原位及其轉位;
(4)和弦連接:兩個升、降號以內的大、小調式。含D7、SII7、DVII7、DD7、DDVII7和弦的原、轉位,終止四六和弦及變格終止(四聲部排列),要求聽出低音與功能;
(5)單聲部旋律聽寫:兩升兩降內,有變化音,標準音定調。
(6)二聲部旋律聽寫:兩升兩降內,較簡易,標準音定調。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創作(聲樂、器樂)50%,面試10%,鋼琴演奏10%,和聲15%,樂理10%,三試5%。
二、指 揮
初 試:
1、專業課目考試
(1)樂隊指揮:指揮管弦樂曲一首或交響樂曲一個樂章(報名時提交鋼琴縮譜);
(2)合唱指揮:指揮中、外合唱作品各一首。(合唱指揮方向考試可使用音響);
(3)民族樂隊指揮:指揮民族管弦樂或西洋管弦樂作品一首(民族樂隊指揮方向考試可使用音響)
2、和 聲:(參加作曲專業方向和聲考試)。
復 試:
1、面 試:
(1)試 奏:a、樂隊指揮:現場試奏及試指指定管弦樂作品片段,并加以分析;
b、合唱指揮:視唱及試指指定合唱曲目片段,并加以分析。
(2)專業視唱練耳。
2、鋼 琴:
(1)樂隊及合唱指揮方向:練習曲一首(740及以上程度),大型樂曲或貝多芬奏鳴曲快板樂章任選一首,復調樂曲一首(可加試西洋樂器演奏,參考加分)。
(2)民族樂隊指揮方向:練習曲一首(849及以上程度),復調樂曲一首,大型樂曲或奏鳴曲快板樂章任選一首(可加試民族樂器演奏,參考加分)。
3、樂 理:(參加作曲專業方向樂理考試)。
三 試:
基本樂科:(參加作曲專業方向基本樂科考試)。
【 專業分值結構】專業主課50%,鋼琴及樂器演奏(演唱)10%,面試10%,樂理10%,和聲15%,三試5%。
現代音樂學院
一、電子音樂作曲
初 試:
1、聲樂曲創作:根據指定的歌詞和音樂素材,創作一首完整的歌曲,完成鋼琴前奏及部分伴奏,規模、風格不限,可標注和弦功能或主要伴奏聲部(考試時間:180分鐘)。
2、樂 理:音樂基礎理論(考試時間:120分鐘)。
復 試:
1、和 聲:(考試時間:120分鐘)
(1)程 度:自然音體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種用法以及自然調內模進);
(2)為高音旋律配和聲,為低音旋律配和聲。
2、器樂曲創作:根據指定的音樂材料(動機、音列、節奏等)寫作單聲部器樂化旋律,不少于一個樂段(2條)。(考試時間:180分鐘)。
3、面 試:
(1)即興創作演奏:根據指定的風格或素材用鋼琴或其它樂器即興演奏音樂片段。
(2)鋼 琴:一首練習曲或復調樂曲,一首奏鳴曲或樂曲;
(其它樂器:參照鋼琴基本內容及要求)。
(3)歌曲或戲曲演唱。
(4)音樂常識問答。
三 試:基本樂科: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二”。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創作50%,樂理10%,和聲15%,面試20%,三試5% 。
二、錄音藝術
初 試:
1、樂 理:音樂基礎理論(考試時間:120分鐘)。
2、專業綜合能力測試:音樂錄音聽辨、音頻技術常識、計算機常識。(考試時間:120
分鐘)。
3、面 試:
(1)樂器演奏;
(2)歌曲或戲曲演唱;
(3)音樂及錄音常識問答。
復 試:
1、基礎和聲(考試時間:120分鐘)
(1)程 度:自然音體系(三和弦、屬七和弦及其轉位的應用);
(2)形 式:為高音旋律配和聲,為低音旋律配和聲。
2、作品分析(考試時間:180分鐘)
(1)音樂片段分析:根據題目要求,描述作品片段譜例的旋律、調式、調性、和聲、曲式結構、節奏、織體形式等特點。
(2)錄音作品分析:對歌曲作品的整體創作特點、樂器/音色使用情況、音響特色及曲式結構等進行分析,并指出錄音作品中的不足之處。
三 試:
基本樂科: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二”。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分析30%,樂理10%,和聲15%,專業綜合能力測試20%,面試20%,三試5% 。
三、藝術與科技
(一)電子音樂制作
初 試:
1、聲樂曲創作: 根據指定的歌詞,創作一首完整的歌曲,完成鋼琴前奏及部分伴奏,規模、風格不限,可標注和弦功能或主要伴奏聲部(考試時間:180分鐘)。
2、樂 理:音樂基礎理論(考試時間:120分鐘)。
復 試:
1、和 聲 (考試時間:120分鐘)
(1)程 度:自然音體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種用法以及自然調內模進)。
(2)形 式:為高音旋律配和聲,為低音旋律配和聲。
2、專業綜合能力測試(考試時間:120分鐘)
(1)樂器聽辨;
(2)音樂作品分析:a、對音樂作品的情感、情緒進行描述;
b、對音樂作品中的樂器、音色、節奏及特色等方面進行評述。
(3)計算機常識。
3、面 試
(1)鋼 琴:練習曲或復調樂曲一首,奏鳴曲或樂曲一首(其它樂器:參照鋼琴基本內容及要求);
(2)歌曲或戲曲演唱;
(3)音樂及電子音樂制作常識問答。
三 試:
基本樂科: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二”。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創作30%,樂理10%,和聲15%,專業綜合能力測試20%,面試20% 三試5% 。
(二)鋼琴演奏調修
初 試:
1、拍音聽辨:
a、同 度:以單音中間弦為標準,聽左弦和右弦構成的拍頻。
b、八 度:以根音中間弦為標準,聽冠音中間弦構成的拍頻。
2、鋼琴演奏:演奏水平相等于車爾尼299程度及以上練習曲和樂曲各一首。
復 試:
1、筆 試:包括鋼琴內部結構以及鋼琴簡要歷史。
2、實 操:鋼琴擊弦機零件拆裝。
三 試:
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拍音聽辨30%,鋼琴演奏20%,筆試30%,實操20% 。
(三)音樂數字媒體
初 試:
1、樂 理:音樂基礎理論(考試時間:120分鐘)。
2、根據聽到的音樂片段繪畫,形式、風格不限。(考試時間:180分鐘)。
復 試:(面試)
1、樂器演奏;
2、歌曲或戲曲演唱;
3、中國當代(1978—2013)美術作品評析及基礎常識問答;
4、計算機常識問答。
三 試:(視唱練耳)
1、模 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弦。
2、構 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弦。
3、節奏模仿:常見節奏型(2/4、3/4、3/8)。
4、視 唱:一升一降以內,高音譜號與低音譜號,唱名法不限。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創作35%、樂理10%,復試50%、三試5%。
四、音樂表演
1、電子管風琴(雙排鍵電子琴):
初 試:
練習曲一首(相當于車爾尼740及以上程度);復調作品一首(相當于巴赫三部創意曲及以上程度)。
復 試:
奏鳴曲快板樂章或古典交響樂作品(雙排鍵電子琴演奏)一首,自選樂曲一首。加試為旋律配伴奏。
三 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注】考生可用雙排鍵電子琴;鋼琴;手風琴;單排電子琴演奏。考場提供用琴為:雅馬哈EL—900、ELS—01C、吟飛RS—1000型。
2、手風琴演奏:
初 試:
練習曲一首(相當于車爾尼740及以上程度);復調作品一首(相當于巴赫三部創意曲及以上程度)。
復 試:自選樂曲兩首。
三 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3、流行演唱:
考場提供麥克風及擴音設備。考生需自備伴湊帶,統一采用數字音頻文件形式,用U盤提交。如需鋼琴伴奏,考生需自請伴奏老師,考場配備鋼琴。
初 試:演唱歌曲兩首(中外流行歌曲、音樂劇、外國作品用原文演唱)。
復 試:演唱歌曲兩首(中外流行歌曲、音樂劇、外國作品用原文演唱,初復試曲目不得重復)。
三 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注】考生須在報名時填寫中外歌曲曲目四首,初試與復試各演唱其中兩首,曲目不得重復。
4、流行鍵盤演奏:
初 試:
(1)練習曲一首(要求:車爾尼740及以上程度);
(2)視 奏.:現場演奏指定樂曲。
復 試:
(1)中外樂曲一首(要求:奏鳴曲快板樂章或音樂組曲作品其中之一首);
(2)即興演奏樂曲一首(要求:根據考試現場提供樂譜即興演奏)。
三 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注】鋼琴、電子鋼琴、電子琴均可。(考場提供鋼琴,其它樂器自備)。
5、流行薩克斯:
初 試:
(1) 自選作品一首(風格不限)。
(2) 大小調音階演奏各一條(包括琶音、三度)。
復 試:
(1) 練習曲一首;
(2) 自選作品一首(風格不限,不得與初試曲目重復,可自帶伴奏)。
三 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注】考點提供:樂器專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輔助設備考生自備。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帶,應統一采用數字音頻文件形式,用U盤提交。
6、電聲吉他
初 試:
(1) 三個把位內大小調音階、琶音各一條;
(2) 自選作品一首(風格不限,帶伴奏)。
復 試:
(1) 練習曲一首;
(2) 自選樂曲一首(風格不限,帶伴奏。不得與初試曲目重復)。
三 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注】考點提供:樂器專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輔助設備考生自備。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帶,應統一采用數字音頻文件形式,用U盤提交。
7、電聲貝斯
初 試:
(1)大小調音階與琶音;
(2)練習曲一首。
復 試:
(1)樂曲一首;
(2)流行或爵士風格樂曲一首。
三 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注】考點提供:樂器專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輔助設備考生自備。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帶,應統一采用數字音頻文件形式,用U盤提交。
8、爵士鼓
初 試:
(1) 練習曲一首;
(2) 樂曲一首。
復 試:
(1) 樂曲一首;
(2) 流行或爵士風格樂曲一首。(不得與初試曲目重復)。
三 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注】考點提供:樂器專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輔助設備考生自備。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帶,應統一采用數字音頻文件形式,用U盤提交。
視唱練耳
視唱練耳專業方向
初 試:
1、專業筆試、聽寫:(考試時間90分鐘)
(1)旋律音程:大譜表,跨度超過一個八度具體音高聽寫;
(2)和聲音程:大譜表,跨度超過一個八度具體音高聽寫;
(3)和 弦:大譜表,四種三和弦、四種七和弦原位、轉位(四聲部排列);
(4)和弦連接:大譜表,兩個升、降號以內的大、小調式。含D7、SII7、DVII7、DD7、DDVII7和弦的原、轉位,終止四六和弦及變格終止(四聲部排列);
(5)單聲部旋律聽寫:兩個升、降號以內,包括變化音、較復雜節奏、近關系轉調;
(6)二聲部旋律聽寫:兩個升、降號以內的自然、和聲、旋律大、小調式或民族調式;
(7)歌曲寫作:按指定的歌詞創作藝術歌曲一首(帶伴奏)或旋律動機發展。
2、和 聲:(考試時間120分鐘)
(1)形 式: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配四部和聲;
(2)程 度:一級關系轉調范圍內。
復 試:
1、專業面試
(1)構 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弦、四種七和弦原位及轉位構唱;
(2)旋律背譜移調:兩個升降號以內、長度八小節;
(3)讀節奏:十六小節較復雜節奏;
(4)視 唱:兩個升降號以內(包括近關系轉調)視唱;
(5)彈 唱:現場彈唱指定樂曲。
2、鋼琴演奏(曲目要求:相當于車爾尼740程度及以上練習曲一首、復調樂曲或中外樂曲一首。 主考樂器僅限鋼琴)。
3、樂 理:音樂基礎理論內容(考試時間120分鐘)。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聽寫50%,聽唱、構唱、視唱40% ,鋼琴演奏10%。(樂理、和聲為參考科目)
附錄一:音樂學方向、音樂教育方向、音樂表演專業、鋼琴演奏調修基本樂科考試內容
1、面 試:
(1)模 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轉位;
(2)構 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轉位;
(3)節奏模仿:常見節奏型(2/4、3/4、3/8);
(4)視 唱:一升一降以內,高音譜號與低音譜號,唱名法不限。
2、聽 寫:
(1)旋律音程聽寫;
(2)和聲音程性質聽辨:自然音程;
(3)和弦色彩聽辨:四種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轉位;
(4)節奏聽寫:2/4、3/8;
(5)單聲部旋律聽寫。
3、樂 理:
音及音高、記譜法、節奏節拍、音程、和弦、調式音階、調式中的音程與和弦,調式調性分析、常用音樂術語,移調。
附錄二:電子音樂作曲方向、電子音樂制作方向、錄音藝術專業基本樂科考試內容
1、面 試:
(1)模 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轉位;
(2)構 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轉位;
(3)節奏模仿:常見節奏型(2/4、3/4、3/8);
(4)視 唱:一升一降以內,高音譜號與低音譜號,唱名法不限。
2、聽 寫:
(1)旋律音程聽寫;
(2)和聲音程聽寫;
(3)和弦色彩聽寫:四種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轉位;
(4)節奏聽寫:2/4、3/8;
(5)調式音階選擇:在同主音五聲調式和同主音自然、和聲、旋律小調三個選項中選擇;
(6)單聲部旋律聽寫;
(7)二聲部中的上聲部旋律聽寫。
聲樂系
(一)美聲唱法:
考生須在報名時填寫美聲聲樂曲目四首,初試與復試各演唱其中兩首(曲目不得重復)。
初 試:
演唱自選中外聲樂作品兩首(中、外聲樂作品各一首,要求用原調、原文演唱)。
復 試:
演唱風格不同的自選中外聲樂作品兩首(中、外聲樂作品各一首,要求用原調、原文演唱)。
三 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二)民族唱法:
考生須在報名時填寫民族聲樂曲目四首,初試與復試各演唱其中兩首(曲目不得重復)。
初 試:
演唱自選歌曲兩首(民歌、戲曲、中國歌劇選曲、創作或改編的具有民族風格歌曲)。
復 試:
演唱歌曲兩首(民歌、戲曲、中國歌劇選曲、創作或改編的具有民族風格歌曲)。
三 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三)陜北民歌演唱:
考生須在報名時填寫陜北民歌四首,初試與復試各演唱其中兩首(曲目不得重復)。
初 試:演唱不同風格的陜北民歌兩首。
復 試:演唱不同風格的陜北民歌兩首。
三 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注】陜西省考生聯考考試曲目與校考考試曲目不得重復。
鋼琴系
初 試:
練習曲一首(相當于車爾尼740及以上程度),復調作品一首(巴赫十二平均律一首)。
復 試:
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自選樂曲一首(中外均可)。
三 試:
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管弦系
考生報考管弦系所有器樂種類初、復試曲目不得重復(可自帶伴奏);初試總時間不超過8分鐘,復試總時間不超過10分鐘;進入復試的考生均須參加三試基本樂科考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一、木管類
長 笛
初 試:自選樂曲一首。
復 試:抽簽演奏兩條音階。范圍:3升3降之調內音階、琶音(含連音、斷音);練習曲兩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選樂曲一首。參考曲目:莫扎特—G大調協奏曲;莎米那德—小協奏曲;多普勒—匈牙利田園幻想曲(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樂曲)。
單簧管
初 試:自選樂曲一首。
復 試:抽簽演奏兩條音階,范圍:3升3降之調內音階、琶音(含連音、斷音);練習曲兩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選樂曲一首。參考曲目:韋伯—第二協奏曲;莫扎特—A大調協奏曲;斯波爾—第一協奏曲(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樂曲)。
雙簧管
初 試:自選樂曲一首。
復 試:抽簽演奏兩條音階,范圍:3升3降之調內音階、琶音(含連音、斷音);練習曲兩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選樂曲一首。參考曲目:維瓦爾第—a小調協奏曲;巴赫—馬爾切羅協奏曲;亨德爾—g小調協奏曲;海頓C大調協奏曲(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樂曲)。
巴 松
初 試:自選樂曲一首。
復 試:抽簽演奏兩條音階,范圍:3升3降之調內音階、琶音(含連音、斷音):練習曲兩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選樂曲一首。參考曲目:莫扎特—降B大調協奏曲;旦茨—F大調協奏曲;泰勒曼—e小調奏鳴曲(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樂曲)。
薩克斯
初 試:自選樂曲一首。
復 試:抽簽演奏兩條音階,范圍:3升3降之調內音階、琶音(含連音、斷音);練習曲兩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選樂曲一首。參考曲目:維爾瓦—第一奏鳴曲;巴赫—第四奏鳴曲;格拉祖諾夫—小協奏曲;克萊斯頓—奏鳴曲(第一樂章)(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樂曲)。
二、銅管類
小 號
初 試:自選樂曲一首。
復 試:抽簽演奏兩條音階,范圍:3升3降之調內音階、琶音(含連音、斷音);練習曲兩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選樂曲一首。參考曲目:海頓—降E大調協奏曲;胡梅爾—降E大調協奏曲;奈魯達—降E大調協奏曲(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樂曲)。
圓 號
初 試:自選樂曲一首。
復 試:抽簽演奏兩條兩個八度的大小調音階,范圍:3升3降之調內音階、琶音(含連音、斷音);練習曲兩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選樂曲一首。參考曲目:莫扎特—降E大調第二協奏曲;弗蘭•施特勞斯—c小調協奏曲;貝多芬—F大調奏鳴曲(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樂曲)。
長 號(次中音號)
初 試:自選樂曲一首。
復 試:抽簽演奏兩條音階,范圍:3升3降之調內音階、琶音(含連音、斷音);練習曲兩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選樂曲一首。參考曲目:薩克斯—降B大調小協奏曲;卡•圣桑短歌;阿•吉爾芒交響小品。(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樂曲)。
大 號
初 試:自選樂曲一首。
復 試:抽簽演奏兩條音階,范圍:3升3降之調內音階、琶音(含連音、斷音);練習曲兩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選樂曲一首。參考曲目:馬爾切諾—F大調奏鳴曲;葉•薩斯—降B大調小協奏曲;列別杰夫—音樂會快板(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樂曲)。
三、弦 樂
小提琴
初 試:自選中外樂曲一首,練習曲一首,(或自選樂曲兩首)。
復 試:演奏三個八度單音階一條,包括七種琶音、分解三度、半音階;演奏雙音音階,包括三度、六度、八度;演奏協奏曲第一樂章或二、三樂章;練習曲一首(克萊第爾42首練習曲程度以上)。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練習曲。
中提琴
初 試:協奏曲第一樂章或連續演奏二、三樂章;巴赫無伴奏組曲中的一首。
復 試:演奏三個八度單音音階,包括琶音、三度模進、半音階;演奏雙音階,包括三度、六度、八度;練習曲一首(福克斯,克萊采爾練習曲程度以上);自選樂曲一首或奏鳴曲的一個樂章。
大提琴
初 試:樂曲兩首,或樂曲、練習曲各一首;
復 試:四個八度音階一條及其琶音,三個八度的三、六、八度雙音音階;練習曲一首(中級以上程度,不得與初試重復);以下曲目任選一組;協奏曲第一樂章或二、三樂章(華彩樂段必奏);奏鳴曲的一、二樂章和自選一首技巧性樂曲。
低音提琴
初 試:技巧性練習曲一首;有一定難度的樂曲一首;
復 試:涉及拇指把位的兩至三個八度的音階、琶音;協奏曲或奏鳴曲中任選一快一
慢兩個樂章或其他有較高難度、有一定篇幅的樂曲。
豎 琴
初 試:技巧練習曲一首。
復 試:四個八度音節琶音。中外樂曲一首(奏鳴曲需演奏全樂章)。
打擊樂
初 試:
馬林巴:自選曲目一首,兩個槌,四個槌均可;
小 鼓:練習曲一首。可參考以下教材:安東尼·賽羅尼《節奏肖像》;安奎斯·德雷克柳斯;米歇爾·彼得《小鼓高級教程》。
復 試:
馬林巴或顫音琴:自選曲目一首,需選擇四個槌的演奏曲目。
鼓類打擊樂器:定音鼓、架子鼓、小鼓或打擊樂器組合,自選演奏其中一種樂器,曲目一首。
古典吉他
初 試:J•S巴赫作品一首;自選作品一首。
復 試:塞爾維亞音階(大小調各一首);索爾·泰雷加、奧古斯汀•巴里奧斯、威拉•羅勃斯所作練習曲中任選一首;自選作品一首(不得與初試重復)。
民樂系
考生報考民樂系所有器樂種類初、復試曲目不得重復(復試可自帶伴奏);初試總時間不超過8分鐘,復試總時間不超過10分鐘;進入復試的考生均須參加三試基本樂科考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1、吹管樂(竹笛、笙、管子、嗩吶)
初 試:練習曲一首,自選樂曲一首。
復 試:不同風格的作品各一首。(加試演奏加鍵笙和加鍵嗩吶可根據程度給予適當加分)
2、弓弦樂(二胡、板胡)
初 試:練習曲一首,自選樂曲一首。
復 試:不同風格的作品各一首。
3、彈撥樂(古箏、古琴、揚琴、琵琶、柳琴、阮、三弦)
初 試:練習曲一首,自選樂曲一首。
復 試:不同風格的作品各一首。
4、打擊樂
初 試:練習曲一首(小軍鼓、馬林巴、顫音琴可自選一首練習曲),自選樂曲一首。
復 試:中國打擊樂器(排鼓、中國大鼓、板鼓)樂曲一首。西洋打擊樂器(馬林巴或顫音琴)樂曲一首。
舞蹈系
一、舞蹈編導
初 試:1、外形條件測試;2、自選舞表演。
復 試:1、基本功能力測試;2、命題編舞。
二、舞蹈表演
1、歌舞表演綜合方向
初 試(1)外形條件測試;(2)自選舞表演。
復 試(1)基本功能力測試;(2)歌曲演唱;(3)戲劇表演。
2、芭蕾表演專業方向
初 試(1)外形條件測試;(2)芭蕾變奏(一)
復 試(1)基本功能力測試;(2)芭蕾變奏(二)(含coad部分)。
考試要求:
1、著裝要求:劇目考試不得穿演出服;初、復試女生著體操服、連褲襪、舞鞋;男生著緊身背心、氨綸平角短褲(或連體服)、舞鞋。
2、音樂要求:考生自備自選劇目音樂,要求使用CD格式、單曲單碟。也可自帶便攜式播放設備或U盤。
3、考試項目要求:
初試:(1)外形條件測試:形象好、氣質好。(2)自選舞表演:(3)芭蕾變奏:時
長不少于2分鐘,要求舞蹈表演中情緒到位、動作流暢、風格準確、技術穩定。
舞蹈編導:自選舞舞種不限,時長不少于2分鐘,要求舞蹈表演中情緒到位、動作流暢,風格準確,技術穩定;
舞蹈表演:風格不限,富有表現力(包括:國標、爵士舞、街舞等體育和流行舞蹈以及芭蕾、中國古典、民間舞蹈、現代舞)。
復試:
(1)基本功能力測試:
軟度類: 前、旁、后搬腿;腿的控制;下腰;
旋轉類:(女)四位、平轉、揮鞭轉或旁腿轉(男)二位轉、平轉、旁腿轉;
跳躍類:(女)倒踢紫金冠跳、大跳、(男)撕叉跳、雙飛燕;
翻騰類:(女)點翻身、串翻身、側空翻、前空翻(男)躺身蹦子、拉腿蹦子、小翻、
前后空翻;
以上劃橫線的內容為必考項目,(翻騰類技巧芭蕾專業除外)其余內容為特殊技巧,考生須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自行選擇完成。
(2)命題編舞,考生需根據所抽考題內容和音樂的提示,在預備考場組織時間不少于2分鐘的舞蹈段落。答題要求:首先要求對所表現的主題、內容和結構做簡單的語言自述,且思路清晰、表達流暢;之后進行所編舞蹈的表演,要求具有一定的形象捕捉能力和舞蹈結構意識。
(3)歌曲演唱:風格不限,包括藝術歌曲及流行歌曲,時長2分鐘以內,演唱要求:
演唱中節奏、音準、音色良好,能夠聲情并茂、富有情感地演唱作品,伴奏音樂自備或清唱。
(4)戲劇表演: 任何舞臺表演藝術范疇內的戲劇小品,時長不少于2分鐘。
(5)芭蕾變奏(含coad):男女芭蕾技術技巧展示,女生需有足尖部分,時長不少于2分鐘,初復試劇目不得重復。
報考辦法
一、報考西安音樂學院音樂學(音樂教育)、音樂表演、舞蹈編導、舞蹈表演、錄音藝術專業的陜西省籍考生,必須參加陜西省2016年藝術類招生音樂類、舞蹈類專業課聯考。成績達到省聯考本科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可報名參加我院校考(校考考試曲目不得與聯考考試曲目重復),報考聯考考試科目以外的考生可直接參加我院組織的校考。
二、我院專業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及現場確認的方式,不接受函報。
1、網上報名網址:http://zsb.xacom.edu.cn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1月20日—2016年2月20日。考生必須按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并且認真核對填報信息。
2、現場確認:
(1)網上報名后考生須在專業考試前到報名現場進行信息確認(只限本人)。
(2)現場確認時,須交驗居民身份證、藝術類考生報考證,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 張,由工作人員核對。
(3)考生經現場確認合格后,發放“西安音樂學院專業準考證”,方可參加專業考試。
3、考生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必須保證真實性和準確性,如有錯填、漏填、提供虛假信息和進行作假行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三、考生根據自己專業狀況,在考試時間允許的情況下可兼報兩個及以上專業。
四、近兩年內獲我院業余音樂考級委員會頒發的器樂、聲樂專業八級證書且成績為“良好”以上的考生,可免予專業初試(須辦理報名手續,須準備初試要求的曲目與復試內容合并考核)。
五、我院面向全國招生,文理兼收。
錄取及有關規定
一、2016年4月5日之后我院在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專業合格分數線和基本樂科(樂理、視唱練耳)分數線。
二、考生須參加全國高考。我院在國家政策指導下自行劃定各省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
線(不設單科分數線)。
1、音樂學專業、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錄音藝術專業、藝術與科技專業上線考生按專業、按省別排序,在招生計劃內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40%+專業成績60%折合成綜合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考生文化課成績÷文化滿分×40)+(專業成績÷100×60)=綜合分。
2、音樂表演、舞蹈編導、舞蹈表演專業上線考生按專業、按省別排序,在招生計劃內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20%+專業成績80%折合成綜合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考生文化課成績÷文化滿分×20)+(專業成績÷100×80)=綜合分。
三、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在本人戶口所在地招生辦進行。
四、新生入學后第一學年實行試讀制,試讀不適合者取消學籍退回原籍。
五、本院實行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
六、所有新生須向學校交納學雜費用,收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七、本簡章未盡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導致的調整變更,招生辦公室將在我院官方網站及時發布信息,并以新發布的信息為準,請考生隨時關注我院本科招生信息網。
學院地址:西安市長安中路108號(火車站乘14路、239路、K600路、603路、游8[610]路公共汽車到長安立交站下車。乘地鐵二號線體育場站下車B口出站向南300米)
郵編:710061
電話:029-85251287 傳真029-85253474
學院網址:http://www.xacom.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b.xaco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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