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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美術學院2016年本科招生簡章
一、學校簡介(略)
二、招生專業、人數、考試科目
1、2016年我校在全國計劃招生1335人,其中廣東省1065人,廣東省外270人(招生計劃最終以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發改委審定為準)。在廣東省外,各校考專業具體招生人數不分配到省。考生須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的相關考試規定報名及考試。
2、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基本要求時,準予畢業并頒發廣州美術學院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注:(1)招生專業、計劃數以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為準;(2)各專業介紹及課程設置請登錄我校官方網站(http://www.gzarts.edu.cn)查閱。
三、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有一定美術基礎;
3、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4、省級美術專業統考合格者(未組織專業統考的省份及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除外);
5、其他符合教育部報考規定的,可以報考。
6、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應屆畢業生之外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在校生;
(3)參加普通高考(含高校藝術術科校考)考生,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試成績并被禁止本年度參加普通高考的;
(4)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報名辦法
2016年我校各校考專業面向全國招生,報考美術學(美術史)、美術學(藝術管理與策劃)專業的考生可同時兼報其他各美術類校考專業。報考其他各美術類校考專業,考生只能選擇一個考點報考,不得多選。考生如違反規定,我校有權取消考生校考成績,由考生本人承擔全部責任。我校專業考試嚴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辦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一)美術學(美術史)、美術學(藝術管理與策劃)專業的報名辦法:
1、2月6-18日,登錄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專業考試報名系統(http://www.artstudent.cn),如實填寫各項報名信息,確認保存后所有信息將不能修改。如信息填寫有誤,由考生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2、選擇 “廣州(廣州美術學院)”考點-“美術學(美術史、藝術管理與策劃)”專業,在“資格審核表”中上傳本人獨立完成的美術作品述評一篇。
3、上傳成功后進行網上繳費,不進行現場確認,也不需參加“色彩、速寫、素描”三科校考。
4、報名考試費: 40元/生。
(二)其他各美術類校考專業均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確認及打印準考證(現場確認或網上確認)的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及現金繳費。
1、網上報名及繳費:
登錄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專業考試報名系統(http://www.artstudent.cn),如實填寫各項報名信息,選擇考點進行報名及網上繳費。確認保存后,所有信息將不能修改。如信息填寫有誤,由考生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2、確認及打印準考證(以下方式二選一):
(1)現場確認:
網上報名并繳費成功后,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所選定考點現場確認,拍照,交驗報名材料,打印準考證。考生須本人到場確認,不能代報。
現場確認交驗材料如下:
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若身份證遺失,須提供本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證號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②考生參加所在省份的美術術科統考準考證、統考合格證或其他同類型報考證(未組織美術術科統考的省份使用文化準考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網上確認:
網上報名并繳費成功后,考生可自愿選擇網上確認及打印準考證,無須到現場確認。考生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手機APP客戶端,進行在線拍照、上傳本人上述交驗的材料,在手機APP客戶端上進行網上確認并打印準考證(具體操作流程詳見手機APP客戶端提示,該項服務由第三方服務公司收取技術服務費,考生可根據個人情況自主選擇)。
注:廣東省考生在網上報名并繳費成功后,可選擇現場確認或網上確認。選擇網上確認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上網確認并打印準考證。系統自動調用廣東省高考報名信息(含照片),考生無需使用手機APP客戶端拍照、上傳證件等操作,也無需到現場確認。
3、注意事項:
(1)河北、河南、江蘇、江西、甘肅、湖南省考生只能在生源所在省內考點參加考試;
(2)河北、河南、江蘇、江西省考點不接收其他省份考生參加考試。
(3)江西省考生請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jxeea.cn) 進行網上報名、繳費、打印準考證。
(4)江蘇省考生請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jseea.cn) 進行網上報名、繳費、打印準考證。
(5)廣東省考生不得在廣東省外考點報考,非廣東省考生不得選擇廣東省內考點報考。
4、報名考試費: 175元/生(廣東省考生); 210元/生(廣東省外考生)。
(三)華僑和港澳臺考生報考時間和方法見本簡章“九、華僑和港澳臺學生報考、錄取辦法 ”。
五、專業考試
(一)考試紀律
1、報考我校的考生在參加專業考試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高考考試紀律、《廣州美術學院考生須知》及《廣州美術學院考場規則》等相關規定。
2、考生必須誠信考試,不得出現請人替考、互換答卷等違規違法作弊行為,對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者,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關條例處理。
(二)考試時間、地點
1、我校各美術類校考專業(除美術學)在廣東省外設有十個考點,分別安排在三個時間段組織考試,考點安排如下:
2、我校各美術類校考專業(除美術學)在廣東省內設有七個考點組織考試,考點安排如下:
3、廣東省考生按照所屬地區選擇相應省內考點報考,具體安排如下:
六、錄取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美術類考生須參加省級藝術統考,并取得合格證,方有資格被本科院校錄取(未組織藝術統考或對考生報考29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另做規定的省份除外;報考生源所在地省級藝術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除外)。報考我校除美術學(美術教育)、藝術教育、工業設計、建筑學、風景園林以外各專業,均需參加我校組織的普通本科招生專業考試。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體檢合格,專業和文化考試成績都達到要求的情況下,我校依據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根據教育部第21號《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三章第一節第八條,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我校將進行全面復查和專業復試,凡不符合錄取條件、發現有舞弊行為或經我校招生委員會認定未達我校入學要求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籍。情節惡劣的,我校將移交有關部門查究。
錄取原則和辦法:
1、廣東省:
(1)工業設計、建筑學、風景園林專業招收普通類理科生,藝術教育專業招收普通類文科生,其它美術類各專業文理兼招。
(2)美術學(美術教育)專業:考生需參加廣東省美術術科統考,統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廣東省美術類第一批本科院校錄取分數線,在投檔考生中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公式:專業成績×70%+文化成績×30%。
(3)藝術教育專業:考生需參加廣東省美術術科統考,統考專業成績達200分(以滿分300分計算),文化成績達到廣東省第二批本科文科分數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從普通文科類擇優錄取。
(4)美術學(美術史)、美術學(藝術管理與策劃):考生需參加廣東省美術術科統考,并取得合格證,校考專業成績(即參加《美術作品述評》科目考試成績)和文化成績達到我校錄取最低控制線,外語單科成績在80(含80)分以上,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取專業的確定,按文化成績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
(5)工業設計、建筑學、風景園林專業:考生不需參加專業考試,文化成績達到廣東省第二批本科理科分數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從普通理科類擇優錄取。錄取專業的確定,按文化成績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
(6)其他美術類各專業:文化成績參照廣東省美術類第一批本科院校錄取分數線,由我校自行劃定。校考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和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在綜合分達到錄取條件后,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錄取至第一專業志愿,則按文化成績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綜合分計算公式:專業成績×70%+文化成績×30%。
(7)當考生未被錄取至填報的專業志愿時,按各專業錄取原則調劑到未滿額且考生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8)校考專業成績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績和外語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不計算綜合分,優先錄取。若同一專業符合優錄條件人數超過該專業招生計劃,則按綜合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2、廣東省外:
(1)工業設計、建筑學、風景園林專業在江蘇、浙江、湖南、湖北四省招收普通類理科生。藝術教育專業在湖南、江西兩省招收普通類文科生。其它美術類各專業文理兼招。
(2)美術學(美術史)、美術學(藝術管理與策劃)專業:考生需參加各生源省美術術科統考,并取得合格證(未組織美術術科統考的省份除外),校考專業成績(即參加《美術作品述評》科目考試成績)、文化成績和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取專業的確定,按文化成績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同一省份,美術學(美術史)和美術學(藝術管理與策劃)錄取人數總和最多不超過4人。
(3)工業設計、建筑學、風景園林專業:考生不需參加專業考試,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屬省份的普通理科類本科分數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從普通理科類擇優錄取。錄取專業的確定,按文化成績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具體錄取批次以各省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4)藝術教育專業:考生需參加各生源省美術術科統考,統考專業成績達200分(以滿分300分計算),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屬省份的普通文科類本科分數線,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從普通文科類擇優錄取,具體錄取批次以各省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5)其他美術類各專業:校考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和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在綜合分達到錄取條件后,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錄取至第一專業志愿,則按文化成績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同一省份,錄取人數總和最多不超過45人。綜合分計算方法:文化總分÷文化滿分×30+專業總分÷專業滿分×70。
(6)當考生未被錄取至填報的專業志愿時,按各專業錄取原則調劑到未滿額且考生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7)校考專業成績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績和外語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錄取最低控制線,不計算綜合分,優先錄取。若同一專業符合優錄條件人數超過該專業招生計劃,則按綜合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七、學費、住宿費標準
2016級新生收費標準按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教育廳和廣東省財政廳下發的粵價[2007]186號、粵價[2013]34號文件執行。
我校2016年新生收費標準為:
1、學費:美術學(美術史)、美術學(藝術管理與策劃)專業學費為每學年10000元,其它各專業學費為每學年15000元,均不含住宿費。
2、住宿費:普通學生公寓四人間每生每學年1500元;普通學生公寓五人間每生每學年1200元。
*美術院校學習費用相對較高。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學生在校期間應履行“按規定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的義務。未經學校批準,學生不得拖欠學費、住宿費,請考生報考時慎重考慮。
八、獎、助學措施
按國家政策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我校建立了“獎、貸、助、補、減、緩”等為主要內容的獎學與資助工作體系,對品學兼優及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學生進行獎勵與資助,具體措施包括:
1、優秀學生獎學金:每年組織評選優秀學生,對品學兼優的學生予以獎勵,授予榮譽稱號,獎學金等級金額由500元至8000元,獎勵面約30%不等。
2、開設“綠色通道”:新生入學前,應籌足學費。家庭經濟確實困難,經過審核批準,可報到入學。
3、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確實困難的學生可在入學前向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門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也可入學后由學校組織向銀行申請高校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額度為8000元。
4、勤工助學:學校提供一定的工作崗位,學生可通過勤工助學獲取勞動報酬(每月最高可獲得500元酬金)。
5、特殊困難補助:學生在學期間因突發重大變故而遭遇特別經濟困難可申請學校發放一次性特困補助,家庭經濟重度困難的學生在讀期間也可申請特困生活補助。
6、減免學費: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或遭遇特大災害,可申請減免部分或全部學費。
7、分期緩繳學費: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分期繳交學費,一年內繳清。
8、藝術名家及社會捐贈獎助學金:現已設立楊之光勵志獎學金,鷗洋油畫助學金,方林(方楚雄、林淑然)學術論文獎學金,曹崇恩勵志獎學金,梁容(梁世雄、容璞)勵志獎學金,黎明、黃詠賢中國畫獎學金,許欽松創作獎學金、黎明雕塑創作獎學金、李自健創新創作獎學金、李自健勵志獎學金、鳳凰藝術獎學金、嚴彪油畫助學金、星星藝術獎學金、志誠藝術獎學金、祁澤湖助學金以及仲明助學金等近20項。獎助學金額:每生2000元至10000元不等。
9、國家政府獎助學金:包括港澳臺學生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金額:3000至8000元。
九、華僑和港澳臺學生報考、錄取辦法
1、我校對華僑和港澳臺考生實行文理兼招。
2、凡符合教育部關于“2016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辦法”規定的條件,即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并參加2016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考生均可免文化考試填報我校。考生所持證件須在有效期之內。符合報考條件并填報我校的考生,均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加試。考生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并達到最低錄取標準“2、2、1、1”,即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2級及以上,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1級及以上,專業加試成績達到我校劃定分數線,我校按專業加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并簽發入學通知書。(專業加試辦法見本節第4條)
3、凡不符合第2條所述條件的香港地區考生及華僑、澳門地區、臺灣省考生,必須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和臺灣省學生考試”(文化科考試,下稱“文化聯考”),以及由我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考生文化成績、外語單科成績及專業成績達到我校劃定錄取最低控制線,由我校根據綜合分(綜合分計算公式:專業成績×70%+文化成績×30%)按其志愿及德智體美、體檢、特長等綜合因素擇優錄取,并簽發入學通知書。有關文化聯考信息,可咨詢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西69號,郵編:510631,電話:020-38627813、38627826)。
4、專業考試(含香港地區免試招生專業加試)
(1) 專業考試報名費:600港元/生
(2) 專業考試報名時間:3月至4月上旬(詳情請咨詢各考點,臺灣和華僑考生專業考試報名時間為5月26日)
(3)索取簡章資料及報名地點:
香港:香港九龍新蒲崗爵祿街17號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接受香港考生(含參加香港地區免試招生專業加試考生)報名,咨詢電話:00852-36288711,網址:http://www.hkeaa.edu.hk/tc/ipe/gafa/。
澳門:澳門水坑尾街78號中建商業大廈7樓澳門中華教育會,接受澳門考生報名,咨詢電話:00853-28333611。
廣州:廣州市昌崗東路257號廣州美術學院招生辦,接受臺灣和華僑考生報名,咨詢電話:020-84017740。
(4) 專業考試時間:2016年5月28日
(5) 專業考試地點:
香港:按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安排
澳門:澳門水坑尾街78號中建商業大廈7樓澳門中華教育會
廣州:廣州市昌崗東路257號廣州美術學院
5、入學后,華僑和港澳臺學生需住校者由學校在校內統一安排。
十、考試大綱
色彩
1、 目的和要求
色彩考試以考查考生觀察、感受和表達色彩的能力為目的,要求考生較熟練地掌握色彩基本規律和基本技能。
2、 考試范圍
靜物寫生和默寫。
3、 工具材料
(1)水彩、水粉顏料自選;
(2)自帶畫夾(或畫板);
(3)畫紙:8開水彩紙(由考場提供)。
4、 考試時間
3小時。
5、 評分
滿分為100分。
6、 評分標準
(1)運用色彩進行構圖的能力;
(2)運用色彩塑造形體的能力;
(3)運用色彩對比關系表現色調的能力;
(4)處理整體與局部的能力;
(5)審美趣味以及駕馭工具材料的技能。
速寫
1、目的和要求
速寫考試要求考生用簡練、概括的手法,準確、生動地把握人物的動態、比例等形象特征,并按一定的要求將之組合成生動的構圖畫面。
2、考試范圍
人物及場景組合。
3、工具和材料
(1)鉛筆、炭筆、炭精棒(條)等自選;
(2)自帶畫夾(或畫板);
(3)畫紙:8開素描紙(由考場提供)。
4、考試時間
1小時。
5、評分
滿分為100分。
6、評分標準
(1)對人物的形體比例和結構特征有一定的感受和理解;
(2)能較好地把握人物和畫面主次的整體關系;
(3)對對象有較獨特的感受并能捕捉到對象的基本性格特征;
(4)構圖合理,生動、豐富,并有一定的美感;
(5)能較熟練地運用工具、材料,有一定的表現技巧能力。
素描
1、目的和要求
通過素描考試,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要求考生在考試時間內,明確的表現視覺感受和對造型的理解。
2、考試范圍
根據考場提供的資料,按要求完成人物頭像造型。
3、工具和材料:
(1)鉛筆、炭筆、炭精棒等自選;
(2)自帶畫夾(或畫板);
(3)紙張:8開素描紙(由考場提供)。
4、考試時間
2小時30分鐘。
5、評分
滿分為100分。
6、評分標準:
(1)畫面整體、造型語言明確;
(2)構圖合理,比例和形體結構關系準確;
(3)畫面具有空間感、體積感和質感;
(4)能較好把握畫面整體關系,主次關系處理協調;
(5)所表現的對象造型特征把握準確、表現語言獨特;
(6)工具材料運用熟練、具有較強的表現力。
美術作品述評
1、目的和要求
通過文本寫作,考查考生的美術鑒賞能力。
2、考試內容
按要求提交一篇獨立完成的美術作品鑒賞文章,字數800-1000字。
3、評分
滿分為100分。
4、評分標準:
(1)對所選作品和作者有基本客觀、正確的了解;
(2)評述有較為清楚的邏輯和理據;
(3)語言文字暢通、有較好的論述文寫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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