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企業的規章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餐飲企業的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餐飲企業的規章制度1
1.員工餐廳每天為上班員工免費福利工作餐三餐。
即:早:7:30-8:00午:12:00-13:00晚:6:00-7:00.
2.打飯時,必須遵守秩序自覺排隊,服從食堂人員管理;不得爭先恐后,不得敲盆喧嘩等不文明行為。
3.員工自備餐具,可根據自己的飯量打飯,嚴禁剩飯和倒飯,以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4.用餐時不得把菜渣、骨頭、紙巾等亂丟亂扔,若有掉落在地板上的應及時清理干凈,餐后收拾在本人的餐具內,倒在規定的垃圾桶內,并將餐具洗凈放入消毒柜中,擺放整齊。
5.愛護公物文明就餐,不得在餐廳爭執哄鬧,大聲喧嘩;非餐廳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廚房。
6.就餐人員不許把飯菜端回宿舍或車間用餐,更不許把公共餐具拿出食堂或宿舍占為己有。
7.餐廳內不準抽煙,隨地吐痰,做到文明用餐。
8.如有違反以上規定者,廠部有權給予處理,發現一次罰款50元,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情節嚴重者,屢教不改者,給予通報批評或除名處理。
餐飲企業的規章制度2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浙江省食品經營許可實施細則(實行)》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采購員、庫管員、廚師(學徒工)、洗碗工、洗菜工、傳菜人員、售菜人員、服務員及食品安全管理員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和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餐飲企業的規章制度3
一、餐廳基本管理制度
1、儀容儀表制度
a、上班期間需穿著配備工作服,帽子,口罩,時刻保持整潔干凈。
b、頭發需整齊干凈,女性不宜披肩及劉海過長。男性頭發標準為前不遮眼,后不蓋領,兩側不過耳。
c、不得留長指甲,指甲要清潔不得藏污垢。女性指甲油只可用無色
d、男的胡子需修剪整齊干凈。
e、上班期間不允許佩戴項鏈,戒指等各種首飾。f。言行舉止應表出現愉快,殷勤而有禮,女員工適宜淡妝
2、更衣柜制度:
a、每位員工配有一個更衣柜,由員工使用
b、衣柜鑰匙由辦公室統一發放,如丟失不得擅自更換鎖,統一由辦公室安排并照價賠償。
c、個人物品一律存入更衣柜,不得帶入工作區。
d、不得將錢財及其它貴重物品存放在衣柜內,若發生遺失,公司概不負責。
e、不得與他人私自更換更衣柜。
f、保持更衣室清潔。破壞更衣柜或更衣室內其它設施的,照價賠償。
g、離店時應將衣柜鑰匙交還公司。
3、準備工作
a、整理儀表;上崗前按要求著裝,化妝并互相檢查校正,嚴格按要求清潔個人衛生、特別注意頭、,指甲、手指、口氣等敏感的衛生環節。
b、調節心情;靜氣地調節好不愉快的情緒。以愉悅、自覺、自信、豪邁的狀態投入工作。
c、為保證公平、公正、合理,參加評選人選為經理、大堂經理、部長、服務員代表,評選時間為每月一次。
餐飲企業的規章制度4
第一章 餐飲管理制度
第一節 餐廳日常工作制度
一、遵守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二、按規定著裝,保持良好形象。
三、工作中不準嬉笑打鬧,不準聊天、干私活、吃零食、看電視、打手機。
四、不準與顧客發生糾紛。
五、工作中做到“三輕”(動作輕、說話輕、走路輕)、“四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六、工作中按規定用餐,不準吃、拿出售的成品。
七、休事假或公休要提前請假,按服務區《考勤和請銷假制度》執行。
八、愛護設施、設備,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九、落實例會制度,對工作進行講評。
第二節 餐具衛生管理制度
一、餐具經消毒后必須存放在保潔柜內。
二、員工不準私自使用餐廳各種餐具。
三、保潔柜內不得存放個人餐具和物品。
四、餐具要干凈、衛生,無手印、水跡、菜漬、灰塵。
五、經常檢查餐具的完好狀況,對殘損餐具要及時更換。
第三節 餐廳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一、服務人員必須有本人健康證明,持證上崗。
二、按規定著裝,工作服必須干凈,無污漬。
三、工作時不許戴首飾和各種飾品。
四、工作前按要求洗手,始終保持手部清潔。
五、不準在食品區或客人面前打噴嚏、摳鼻子等。
六、上班前不準吃異味食品,不準喝含酒精飲料。
第四節 餐廳設施設備保養制度
一、餐廳的設施、設備按規定要求定期進行保養。
二、保溫臺每班要及時加水,避免干燒情況發生。
三、定時清洗空調慮網。
四、調整保溫臺溫度要輕扭開關,避免用力太猛,造成損壞。
五、保溫臺換水要先關電源,后放水,再清除污垢。
六、對設施、設備出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餐廳主管。
第五節 后廚日常工作制度
一、檢查工具、用具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
二、按崗位要求規范操作,保證質量。
三、愛護公物,不吃、拿后廚食物及原料。
四、值班期間保管好后廚物品,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后廚。
五、落實各項安全防范制度,確保后廚的設施、設備食品原料的安全。
六、遵守工作紀律,有事提前一天請假。
七、落實例會制度,對工作進行講評。
第六節 冷拼間管理制度
一、冷拼人員要按規定著裝,不帶個人物品入內。
二、室內溫度不超25度。
三、禁止無關人員入內。
四、柜內儲存食品擺放整齊,分類存放,每周至少清理一次。
五、進入冷拼間的食品必須清洗干凈。
六、刀、夾、盆、墩工具消毒后使用,不可用抹布擦拭。
七、上班前開紫外線燈消毒30分鐘進入冷拼間,工作人員手部清洗消毒后方可操作。
八、加工冷拼食品做到隨到隨拼,并做到所有原料冷存。
九、冷拼間所用抹布、毛巾、棕刷等清潔用物品,按要求保持清潔。
十、冷拼間不得存放非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下班前要把容器、工具刷洗干凈,冷拼用的墩、板按要求擺放。
第七節 后廚個人衛生制度
一、后廚從業人員必須持健康證明上崗。
二、進入后廚必須更衣、洗手消毒后,進入自己的工作區域。
三、后廚工作人員不留長發,不留長指甲,不染指甲,不佩戴首飾,衣帽整潔,不留胡須。
四、后廚工作人員要勤洗澡、勤曬衣被、勤理發。
五、后廚工作人員上班前不使用氣味濃烈的化妝品,保持面部清潔。
六、后廚工作人員不準隨意品嘗食物,不對食物打噴嚏、隨地吐痰、咳嗽、抓耳撓腮,不抽煙、不剔牙、不打哈欠、不扣鼻子、不嚼口香糖。
第八節 食品衛生管理制度
一、烹制菜品的原料符合衛生使用要求,外觀新鮮無腐爛、無農藥味。
二、按洗滌切配程序的原料方可烹制。
三、加工前檢查肉類是否新鮮,有無異味、變色現象。
四、當天未加工完的原料要及時存入冰柜內,加工的成品要加蓋防塵、防蠅罩。
五、燉煮肉類食品應燒熟煮透,中心溫度大于70度。
六、調料缸內禁止混放調料,并保持外觀整潔。
七、嚴格按照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加工順序操作,避免交叉污染。
八、洗滌分設洗菜池、洗肉池、洗水產品池,做到專池專用,避免交叉污染。
九、切配墩生熟分開,專墩專用,操作結束后,將墩、刀清洗干凈,按要求存放。
十、清真食具按要求專柜存放,操作時產生的廢棄物及時放入垃圾桶內,并加蓋。
十一、工作結束后將垃圾及時清倒,并將垃圾桶清洗干凈。
十二、操作間原料不準落地存放,應擺放到貨架上。
第九節 后廚衛生管理制度
一、后廚衛生實行廚師長負責制,衛生區責任到人。
二、后廚地面干爽,無水漬、雜物、油漬。
三、操作臺臺面要整潔,無雜物、污物。
四、灶臺要整潔無雜物、無積水、無污物,炒鍋、手勺要潔凈、規放整齊。
五、冰柜要生熟標識清楚,內外清潔,每周至少除霜一次。
六、主食庫、調料庫、蔬菜庫貨架及各種容器潔凈衛生,擺放整齊。
七、面點間設施、設備外觀潔凈,蒸箱內及時換水,操作臺每班清洗一次。
八、涼菜間設施設備要清潔,操作臺內外干凈,物品擺放有序。
九、垃圾桶、墩布等清潔工具,使用、存放符合要求。
十、無“六害”(老鼠、蟑螂、臭蟲、蒼蠅、螞蟻、蚊子),墻角無蜘蛛網。
十一、后廚墻壁每月至少清洗一次,油煙機每周至少清洗一次,保持通風暢通。
第十節 設施設備保養制度
一、室內要經常通風,避免設施、設備受潮。
二、面點間的烤箱內不能存放雜物或易燃原料工具。
三、和面機、壓面機每日上班前檢查潤滑情況,定期進行保養。
四、每班操作前檢查爐膛內有無雜物、積水,保持油路、風道暢通。
五、使用各種容器要輕拿輕放,有破損的要及時修復或更換。
第十一節 餐具消毒管理制度
一、清洗餐具按照一洗、二消、三沖、四保的順序操作。
二、洗滌后的餐具、用具必須無水跡、無油跡、無食物殘渣。
三、按要求配比消毒液,對餐具消毒。
四、消毒后的餐具及時放入保潔柜內,按規定擺放,防止二次污染。
五、每次消毒完畢,將消毒設施沖洗干凈。
六、經常檢查餐具、飲具的.破損情況,對破損的要及時進行更換。
第十二節 食品采購、儲存、索證管理制度
一、采購人員所采購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禁止采購下列食品:
(一)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它感性異常的食品、原料及調料。
(二)無檢驗合格證明的定型包裝食品及調料。
(三)已過保質期的定型包裝食品及調料。
(四)不符合標簽規定的食品及調料。
(五)無動檢證明的冷鮮肉系列。
(六)無資質的生產廠家或供應商提供的產品。
二、采購運輸食品的工具(車輛)必須保持清潔。
三、儲存食品的場所、設備要保持清潔,無毒斑、鼠跡、蒼蠅、蟑螂。
四、倉庫通風要保持良好,與外界相通的門要設置防鼠版,地漏、地溝要設置防鼠網,孔徑不大于6mm。
五、倉庫內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
六、食品要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由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定期檢查,并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主食庫要建有防鼠臺,各類散裝原料要用密閉的容器存放。
七、采購食品時,應向供貨商索取該批產品衛生檢驗合格證。
八、采購鮮(凍)畜、禽、肉及其制品,應索取畜類獸醫部門出具的獸醫衛生檢驗合格證明。
九、采購進口食品,應索取由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衛生檢驗合格證明。
十、采購員違反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事故,由其個人負責賠償,并根據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餐飲企業的規章制度5
第一條 餐飲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屬員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則辦理。
總公司員工的管理,比照辦理。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員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員工編制名額內雇用的無定期工作契約職員為限,其區別標準如下:
(一)職員:從事管理工作的員工。
(二)技工:具備初中畢業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術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技工轉類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1. 有關生產各項設備的操作,運轉、制造及裝修等工作。
2. 原物料或產品的制造、檢驗、加工、整理及包裝等工作。
3. 其他與生產有關的專業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備高中畢業以上程度,并有本業二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方可勝任的事務工作,或其他程度相當的非技術性工作經管理工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四)服務生:從事迎賓、托盤、擦抹等對客人直接服務的員工。
(五)普通工:擔任搬運,事務或簡易事務等無需特殊技能或知識的工人。
第三條 工人編制名額依據實際需要擬訂,呈報本公司核定。
第四條 為配合工作及人事調度的需要,遇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時,得依實際需要雇用定期契約工人(以下簡稱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辦法另定之。
第二章 雇用及解雇
第五條 雇用員工應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采用申請書,送由主管單位簽請負責人核定。
第六條 雇用員工以考試方式錄用為原則。
第七條 雇用員工應先行試用,但試用期間不得超過40日,在試用期間內,由所屬主管單位負責考核,期滿后依據試用成績,簽請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條 雇用工人,得就在崗位工作三個月以上工作成績優良的定期工中選用。前項選用的員工,得不經考試及試用。
第九條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體健壯、年滿18歲以上35歲以下,并具有初中畢業或以上學歷者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條 不得錄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員工:
1. 曾受刑事處分或宣告禁治產者。
2. 患有傳染病或痼疾者。
3. 曾服務于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因案開革者。
第十一條 經雇用的工人應親至勞務主管單位報到,并填繳下列書表,由雇用單位存查或核驗發還。
a) 公立醫院出具的肺部透視健康證明,及醫務室健康診斷書各一份。
b) 員工調查表二份。
c) 學歷證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證。
d) 保證書一份。
1. 聯保切結及個人基本資料各一份。
2. 2寸半身照片七張。
勞務主管單位對于新雇員工應行填繳的前項各種書表須嚴加審核,其不合規定者應拒絕其到工。
第十二條 解雇員工,除依法發給預告期間工資外,并依下列規定加發資遣費:工作每滿一年者給一個月工資。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適用前項規定,即時解雇:
1. 有犯罪行為經____以上刑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準易科罰金者。
2. 無故連續曠工至三日以上,或一個月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3. 一年內受記大過處分達三次經主管官署核準者。
4. 保證人退保或通知調換保人后,經二個月仍不能覓人繼續為之保證者。
5. 犯有過失情節重大經會議通過者。
第十三條 員工辭雇或解雇時,應將經管及借用公物交還有關單位,并向勞務主管單位辦理離工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
第十四條 各業務主管單位將人事變動或工作種類變更,均應送交勞務主管單位統一登記及通知有關單位。
第十五條 各單位應按月造具員工動態月報表二份呈報本公司核備。
第三章 保證
第十六條 員工的保證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區有固定住所、或服務機關便于查對,并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限。
(一)經當地政府登記并給有營業執照工廠或商號。
(二)現任公教人員或有正當職業之人士二人。
經辦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的工人,以按前項第一款的規定取具保證人為原則,由勞務主管單位簽請主管核定。
第十七條 被保證人不得以其直系血親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為保證人。
第十八條 員工如有盜竊財物、虧欠款項、或其他不法行為致公司蒙受損失者,保證人應負完全連帶賠償責任。保證書格式另定。
第十九條 凡對經管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的員工,應每半年辦理對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辦理對保一次,必要時得隨時對保。
第二十條 保證人職業、住址或服務所在地有變更時,被保證人應即報告主管單位,如保證人死亡或保證人的工廠商號改組或有其他情事時,被保證人應即自動按規定另行更換保證。
有以上情節的保證人,被保證人不予呈報,事后被察知者,得視情節輕重予以議處。
第二十一條 員工因故須更換保證人者,應聲明理由并另行覓妥新保證人填具保證書經繳呈核準后方予發還原保證書。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對保證人認為有不當時,應即通知被保證人更換保證。
第二十三條 被保證人自離工日起六個月內經查明已無未了事項時,其保證書得予注銷。
第四章 工作時間及加工
第二十四條 每日工作時間均以八小時為原則,晝夜輪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換一次,工作起止時間輪流辦法,由各單位視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條 員工不按時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上班時間三分鐘后至十五分鐘以內始行到班者為遲到,超過十五分鐘后到工者,除請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曠工半日論,但因偶發事件呈請準予補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以內擅自離工者為早退,超出十五分鐘以前離工者,以曠工半日論。
(三)、遲到或早退積計達三次者按曠工半日論。
第二十六條 各主管單位,對于所屬員工出勤、請假務須嚴密考核,并隨時與勞務或警衛主管單位聯系。
第二十七條 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當理由經核準者外,夜間未到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進入工作場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滯留。
第二十八條 員工因工作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者,得由所屬業務主管經工會或勞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時間不得超過二小時,每月加工總時間最多不得超過46小時。
第二十九條 如遇臨時緊要事故,得由工作場地職員或領班先令員工加工,事后呈報所屬主管備查。
第三十條 員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無法進行時,應即報由工作場地職員或領班縮短加工時間,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條 員工加工由工作場地之值班職員或領班負責監督進行。工作完畢后,由監督人員于加班命令單證明工作時間后,加班員工應于下工時交由稽查人員,加注出公司時間,轉送勞務主管單位查核登記。
第三十二條 例假日、紀念日及政府臨時規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須員工出勤加工時,得商經產業工會同意后由所屬主管通知員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員工名單送勞務主管單位登記。
第三十三條 員工加工時間至40小時時,勞務主管單位應即通知其所屬單位調節控制。
第五章 差 假
第三十四條 員工出差,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出差簽派單,呈經主管核準后,交勞務主管單位登記。工人因故延長出差時間時,得于原簽派單位注理由呈請補準。
第三十五條 員工于星期例假日、國定紀念日及政府臨時規定之假日,均予給假休息,工資照給。
第三十六條 員工請假依下列規定處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過14日,假期內不給工資。
(二)因疾病必須治療者得檢具公立醫院或醫務室或指定的醫院證明請給病假,每年不得超過30日,假期內除予醫療外并給予半數工資,住院者,不得超過一年。
超過規定病假20日數不再給予病假津貼。
(三)因結婚者得請給婚假八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四)承重孫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請給喪假8日,子女得喪假6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五)女性員工分娩者得給娩假8星期,流產并經公產醫院或醫務室證明懷孕三個月以上者給假四星期,其不足三個月者每少一月遞減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內工資照給但到工不足六個月者,工資減半發給。
(六)全月不請假者,給予相當一日工資的獎工一日。
第三十七條 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經所屬業務主管核準后方得離工,否則以曠工論,業務主管應將員工請假單即日送交勞務主管單位辦理。
第三十八條 請假逾限或確因臨時緊急事故未及請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補假者,均應提出確實證明,簽請主管核準。
第三十九條 因公傷病經公立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或各醫務室證明必須休養者,得呈請主管給予公傷假。
前項休假期間前三日照給工資,第四日起給30%撫恤津貼,休假治療超過六個月者,超過期間給50%撫恤津貼。
第四十條 員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給予公假,但應于事前呈經主管核準:
(一)參加政府舉行的考試或訓練。
(二)參加兵役體格檢查身家調查、或后備軍人教育、動員演習、點名等召集。
(三)擔任村里鄰長民意代表的員工參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機關召開的會議或訓練。
(四)產業工會理干事辦理會務或參加依法召開的會議。
(五)參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機關或民防機構的活動。
(六)應召入營服役常備兵報到前二日。
前項第一至第五款給假期間應由主管視實際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條 請假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累積八小時為一日。
第四十二條 請假期內所遺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為原則,工人離工前應將經管工作及有關資料、工具、鑰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條 因私事必須外出經業務主管核準給有出公司許可證者,在十分鐘以內不予記錄。其因病至醫務室求診經醫師證明呈請主管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條 因病逾限呈請特準給假或停薪留職期間,除房租津貼外工資一律不發,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無法復工者,得依第十二條規定核給資遣費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條 年中到工的員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條規定比例核給。
第四十六條 員工請假期內不得在外工作,違者從重議處。
第四十七條 員工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年以上未滿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滿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滿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給1日,其總數不得超過30日。
第四十八條 員工特別休假,由業務主管擬訂交由勞務主管商同所屬產業工會排定。
前項特別休假,如員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產需要中途通知銷假者,應加給該未休假期內的工資。
第四十九條 員工特別休假時效應繼續累計,凡排定特別休假日程內,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規定的紀念日均不補假。
第五十條 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學校及幼兒園的員工不予特別休假。
第六章 工 資
第五十二條 員工工資均按日給制支給,工資等給標準依國家規定辦理。
第五十三條 新進員工工資,由所屬主管單位按教育、經驗、智識、責任、技能、體能、環境、危害、及所擔任的工作擬訂,送由勞務主管單位簽請主管核定。
前項工資不得高于同一單位具有相當資格條件的原有員工的現支工資。
第五十四條 員工工作未滿一日應按實際工作時間比例計算工資。
第五十五條 員工加工,得按每小時計給工資。
第七章 獎懲
第五十六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嘉獎:
(一)全年請假(包括與公司無直接關系的公假)積計未超過三日而工作勤奮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優良而有具體事實者。
(三)調解較大糾紛因而寧人息事,或勸同仁守法堪為表率者。
第五十七條 員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計功:
(一)全年從未遲到、早退、及請假而工作勤奮者。
(二)技術精進對本位工作有良好貢獻者。
(三)愛護公物,卓有成績者。
(四)盡忠職守、工作努力、有事實舉證者。
(五)遇有重大災害,救護出力者。
(六)檢舉員工舞弊盜竊,減少或防止公司損失,其價值相當平均日給工資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大功:
(一)消滅臨時的重大災害,減少公司損失者。
(二)防杜未發生的重大災害,減免公司損失者。
(三)愛護公物,顯著效果者。
(四)對于增產及技術的改進有重大貢獻者。
(五)檢舉員工舞弊盜竊,因而減少重大損失,其價值超過平均日給工資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從優晉級,優先轉類并報本公司敘獎:
(一)記大功積計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條各項情形之一并經會議評議,認為特具功勞者。
第六十條 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申誡:
(一)在公司內口角、叫囂、吵鬧不聽制止者。
(二)因過失損壞公物,情節輕微其價值在平均日給工資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時間內偷閑、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或集眾談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過:
(一)在公司內斗毆者。
(二)因過失致損壞公物,其價值超過平均日給工資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時間者。
(四)工作疏忽貽誤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損失者。
(五)不愛惜公物,浪費原物料者。
(六)工作時間內睡覺者。
(七)在指定吸煙處以外之處所吸煙者。
(八)不注重環境衛生隨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大過:
(一)在公司內毆人、賭博、或飲酒者。
(二)不服從指揮情節重大者。
(三)發現機件損壞,既不修理又不報告者。
(四)侮辱主管負責職員或領班者。
(五)疏忽職務致損壞公物,或傷害他人身體者。
(六)破壞團體名譽或散布謠言,影響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職務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誣控同事者。
(九)疏于檢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竊者。
第六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會議推派代表調查屬實者應予開革:
(一)借端聚眾____、怠工煽動工潮者。
(二)故意損壞公物經查明屬實者。
(三)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四)違抗命令情節重大者。
(五)竊取公物者。
(六)見災不救,釀成大禍者。
(七)有舞弊情形經查明屬實者。
(八)在公司內毆人成傷,情節重大者。
(九)威脅主管及負責職員或領班者。
第六十四條 未經列舉而與第五十六條至第六十三條各條情節相當者,比照予以獎勵或懲罰,但比照第六十三條規定應予開革者,應提經會議通過。
第六十五條 員工獎懲應由業務主管或警衛主管單位簽擬意見,送經勞務主管單位呈請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條 員工犯有過失情節重大者,在未確定懲罰前得先行予以停職。
第六十七條 檢舉舞弊及盜竊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組長為之。并負責為檢舉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條 員工功過的積計,均以同一年度者為限,在同一年度內功過相當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 考 績
第六十九條 員工考績應于每年年終舉行一次,其在當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參加。
第七十條 年終考績應由所屬主管單位按員工工作、品行、學識三項秉公考評,送經勞務主管單位呈請主管核定。考評項目內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學識15分、合計100分為滿分。
第七十一條 員工年終考績等第、分數,規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滿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滿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滿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滿60分者。
(六)戊等:未滿50分者。
前項列特等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績總人數2%,列甲等以上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績總人數30%。
第七十二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從未請假、遲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績總分數五分;請假在三日內者增加其總分數二分;全年請假積計超過15日未滿30日者,減總分數二分;30日以上未滿60日者,減總分數五分;60日以上者考績列特等時,得晉一級,列其余等級者均不得晉級。
第七十三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曠工半日以上者,每滿半日減考績總分數二分。超過二日者不得晉級。
第七十四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曾受獎懲者,依下列規定加減其考績總分數,但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規定按其功過事實加減分數者,不在此限:
(一)記大功一次加15分,記大過一次減15分。
(二)記功一次加5分,記過一次減5分。
(三)嘉獎一次加2分,申誡一次減2分。
第七十五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曾受懲誡處分而經獎勵抵消后,仍留存記過一次以上的處分者,不得晉級。
第七十六條 員工年終考績獎懲標準規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五條規定應予限制獎勵者,從其規定。
(一)特等:晉三級,晉級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級,但原支一等工資的員工,晉級跨及年功級者,晉至一等一級,晉支年功級者,以晉一級為限,其未晉足之一級數或已支最高年功級而無級可晉者,其應晉級數,均予改發相當該晉級數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二)甲等:晉二級,晉級跨及上一等者,照計等級,但原支一等工資的員工,晉級跨及年功級者,晉至一等一級,晉支年功級者以晉一級為限,其未晉足的級數或已支最高年功級而無級可晉者,其應晉級數,均予改發相當該晉級數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三)乙等:晉一級,但已支最高年功級者,改發相當晉一級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四)丙等:仍支原級。
(五)丁等:降一級。
(六)戊等:降二級或提工廠會議通過予以開革。
第七十七條 員工考績列甲等以上,其晉級后已達最高年功級,或現任領班職務,已達一等一級工資者,遇高一類有缺得舉辦轉類考試,就考試成績70分上者,按成績依序錄取轉類至額滿為止。
第七十八條 前條所列員工至當年年終考績連續三年成績列特等者,得免參加轉類考試,并優先予以轉類。
第七十九條 員工經轉類后,依照原支工資改敘轉升工類的等級。
第八十條 員工年終考績分數,轉類考試成績分數,或免除參加轉類的考試之資格條件相等,而編制工級不敷分配時,以年資較深者為優先。
第八十一條 轉類考試于每年年終考績完畢后,視實際需要舉辦。
第八十二條 舉辦員工轉類考試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為委員,組織員工轉類
考選委員會,負責辦理。
第八十三條 舉辦員工轉類考試,應將考試日期、參加考試員工姓名、考試科目及有關規定事項于考試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條 員工參加轉類考試的順序另訂。
第八十五條 員工轉類考試科目如下:
(一)一般學科30分:分為1.國文。2.數學。3.常識(各占10分)。
(二)本業智能70分。
前項考試程度,職員按高中畢業,其余按畢業程度為準,但遇有特殊情形時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條 轉類考試試題,由員工轉類考試委員會確定。
第八十七條 轉類考試成績,由員工轉類考選委員會評定呈經主管核定后公布。
第八十八條 員工應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終考績俟退伍返公司復職后補行辦理。
第八十九條 員工年終考績與轉類考試成績以及其獎懲情形,最遲應于次年3月15日前呈報本公司核備,并于當(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 福利及衛生
第九十條 為增進員工技能及知識水準,得視實際需要,在不妨礙工作原則下,舉辦各種講習及教育,員工無故不得拒絕參加。
第九十一條 為增進員工福利及提倡員工正當娛樂,公司得由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各項福利設施及康樂活動。
第九十二條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工作環境安全與衛生設施,以維護員工健康。
第九十三條 為增進員工健康,公司應設醫務室為員工治療疾病。
第九十四條 員工患傳染病者,應予停止工作,依照規定給假治療,經醫師證明確已痊愈后方準復職。
第十章 撫恤退休及保險
第九十五條 員工傷亡恤助,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第九十六條 員工退休,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第九十七條 員工保險,依勞工保險條例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九十八條 為適應實際需要各部門得另訂單行補充辦法,呈報本公司及主管機構核準后施行。
第九十九條 本規則自呈奉核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餐飲企業的規章制度6
目的:加強財務管理,有效控制資金的使用,降低公司支出,節約成本。
一、財務借款及核銷管理辦法
第一條借款人首先要填制借款憑證寫明借款用途,由部門主管簽字,主管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到財務部領款。
第二條費用發生后,持報銷票據到財務報帳,消除借款,否則從工資扣除。
第三條報銷票據要提供合法報銷單據(特殊情況除外)。
第四條提供零星多張小單據,需將多張單據以階梯方式貼在一張空白紙上,并結出金額合計,需要入庫的要附上入庫單。
第五條報銷一律用碳素筆,寫明報銷日期并附總經理的簽名。
第六條財務部要對報銷單重新審核,確認金額與審批人簽字無誤后方可付款,并加蓋付訖章。
第七條借款人因公借款辦事,要本著當日借當日報的原則,特殊情況必須在借款三日內進行核銷。
二、會計核算管理辦法
第一條會計核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采用借貸記帳法。
第二條會計年度采用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三條記帳的貨幣單位為人民幣。憑證、帳簿、報表均用中文。
第四條會計憑證。使用自制原始憑證和外來原始憑證兩種。
(1)自制原始憑證指:入庫單、出庫單、旅費報銷單、費用支出證明單、申購單、收款收據、請款單等。
(2)外來原始憑證指:我單位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發生業務、勞務關系時由對方開給本單位的憑證、發票、收據等。
(3)會計憑證保管期限為15年。
第五條會計報表,依財政、稅務部門和公司財務部的要求及時填制申報。
三、成本核算管理辦法
第一條營業成本的計算應根據每項業務活動所發生的直接費用如材料、物料、購進時的包裝費、運雜費、稅金等應在該原料、物料的進價中加計成本。
第二條餐廳的食品原料中,還應把加工和制做的各種菜品時預計出現的損耗量之價值加入產品成本中。
第三條客房設備的損耗、辦公用品、客用零備品消耗等應做為直接成本。
第五條車輛折舊、燃油耗用、養路費、過橋費可作為成本核算。
第六條各業務部門在經營活動中所耗用的水、氣、電、熱能以及員工的工資、福利費應做為營業費用處理。
四、現金及流動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庫存現金額在財務部及公司領導同意下按一定額度留存,超過部分當天存入銀行。
第二條現金支付范圍:工資、補貼、福利、差旅費、備用金、采購金、轉帳起點下的現金支出。
第三條現金收付的手續和規定:
在現金收付時必須認真,詳細審查現金收付憑證是否符合手續規定,審查開支是否合理,領導是否批準,經辦人和證明人是否簽章,是否有齊全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四條在收付現金后,必須在發票、收付款單據或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
第五條主管會計每天必須核對現金數額,檢查出納庫存現金情況。
第六條流動資金即要保證需要又要節約使用,在保證批準供應營業活動正常需要的前提下,以較少的占有資金,取得較大的經濟效果。
第七條要求各部門在編制計劃時,嚴格控制并減少庫存物品。
五、盤點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為保證存貨及財產盤點的正確性,使盤點工作處理有章遵循,并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以達到財產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盤點范圍
(一)存貨盤點:設備、設施、商品、擺件、餐輔料、工程材料、零件保養材料等。
(二)財務盤點:系指現金、票據。
(三)財產盤點:系指固定資產、代保管資產、低值易耗品等的盤點。
1.固定資產:包括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生產器具等。
2.代保管資產:系由供貨商提供,使用后結帳的物品。
3.低值易耗品:購入的價值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等。
第三條盤點方式、時間
(一)年中、年終盤點
1.存貨:由各管理部門、采購員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行全面總清點一次,時間為:年中盤點時間是6月20日—30日;年終盤點時間是12月20日—30日。
2.財務:由財務部主管會計盤點。
3.財產:由各部門會同財務部門于年(中)終時,實施全面清點。
(二)月末盤點
每月末所有存貨,由各部門及財務部實施全面清點一次,時間為每月30日。
第四條人員的指派與職責
1.總盤人:由總經理任命、負責盤點工作的總指揮,督導盤點工作的進行及異常事項的上報。
2.主盤人: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負責實際盤點工作的推動和實施。
3.盤點人:由各部門指派,負責點計數量。
4.會點人:由財務部指派,負責會點并記錄,與盤點人分段核對,確實數據工作。
5.協盤人:由各部門指派,負責盤點時料品搬運及整理工作。
6.特定項目按月盤點及不定期抽點的盤點工作,亦應設置盤點人、會點人、抽點人,其職責相同。
第五條盤點前的準備事項
(一)盤點編組:由財務部于每次盤點前,事先依盤點種類、項目編排《盤點人員編組表》、盤點時間等,交總經理審批后,公布實施。
(二)各部門將應用于盤點的工具預先準備妥當,所需盤點表格,由財務部準備。
1.存貨的堆置,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
2.現金、票據等,應按類別整理并列清單。
3.各項財產卡依編號順序,事先準備妥當,以備盤點。
4.各項財產帳冊應于盤點前登記完畢,并將有關單據如:入庫單、領料單等裝訂成冊(一月一本)。
第六條盤點實施要求
1.要求主盤人、盤點人、會點人等嚴格按照盤點程序進行,不得徇私舞弊。
2.盤點時要力求物品的安全。
3.盤點結束時,要求盤點小組各成員均按職責劃分簽名確認。
4.盤點結束后,由財務部將盤點情況進行總結,上報總經理,特殊情況要著重指出,盤點結果進行存檔。
5.根據盤點情況,對盤虧盤盈等情況做出處理決定,并存檔。
六、內部審計管理規定
第一條認真復核前臺收銀員的營業日報、帳單,發現差錯及時糾正,以保證收入準確無誤。對己復核過的報表,必須簽名以示負責。
第二條審核記帳的完整和合法依據,包括科目、對應關系,借貸是否平衡。同時審核記帳憑證所附原始單據是否齊全和符合規定,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原始單據是否與記帳內容一致。
第三條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和開支標準,對一切不符合規定的開支和違反收支原則的結算,拒絕辦理。
第四條審核原料的購入憑證及采購員的在報銷單據的簽名。
第五條每日及時核算成本,要求成本核算必須合理、準確、并計算出每月成本利潤率。
第六條要監管倉庫的月末盤點,并按盤點表與保管帳核對,出現差異要及時查明原因,按規定報批。
七、出入庫管理辦法
第一條物資的領用、發放,須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出庫時間定為每天下午2點至6點(特殊情況除外)。
第二條辦理出庫必須憑《申領申購單》由部門經理報總經理確認簽字后方可出庫。
第三條原材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需要辦理入庫手續,并且要有入庫經手人的簽名。原材料中的菜品要直撥入廚房,只需要辦理驗收手續即可。
第四條固定資產購入驗收后直撥入使用部門,直接填制固定資產管理卡片,不需要填寫入庫單。
第五條保管員要對入庫物品保質期、外觀質量進行監督,發現問題應不與辦理入庫手續。
八、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第一條公司全部固定資產,包括所有包房、廚房、倉庫、其他機械設備、汽車的帳務管理和計提折舊等,由財務部負責。實物管理按“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進行分工。
第二條建立固定資產卡片,詳細記錄固定資產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值金額、購建日期、使用年限、產地及存放地點。
第三條折舊年限:房屋15年、汽車10年、機械設備、電話系統折舊期為8年、空調、音響折舊年限為6年、電腦和其他為5年。
第四條折舊計提方法采用使用年限法。
九、廚房原材料及其他物品采購管理辦法
第一條由廚師長根據樓面經營情況參照廚房庫存,提出采購計劃送交采購。
第二條采購員要負責將價格真實、準確、清楚的記錄在請購單上。
第三條采購員購買后,將原材料分類直接撥入廚房或入庫,由保管員協同廚師長共同驗收并簽字。
第四條驗收后采購員將簽字的請購單連同《申領申購單》、采購發票送財務報帳。
第五條其他物品的采購,由各部門提出申請采購計劃,交財務部保管員審核,主管會計簽字,交總經理批準后,交給采購員采購。
廚房原材料采購流程圖
結合樓面經營預銷售計劃——提出申請——樓面經理、廚師長簽字——采購員采買——廚師長和保管員驗收——直接撥入廚房或入庫——采購員持驗收憑證、發票到財務核帳——經總經理簽字后——財務報帳
其他物品采購流程圖
各部門填寫《申領申購單》提出采購計劃——保管員復核——主管會計——總經理審批后——采購員憑單采買——保管員和采購員驗收——入庫——采購員持驗收憑證、發票核帳報帳
十、保管員工作規范
第一條負責記好公司所有物資、商品的收發存保管帳目,將倉庫前一天的物資入庫單和出庫單,整理歸類后入帳。
第二條定期做好物資、商品的盤點工作,做到帳、貨、卡三相符。
第三條貨物入庫時,一定要真實、準確的按照入庫單上所列項目認真填寫,確保準確無誤。
第四條出庫物品,必須要由總經理簽字方可出庫。
第五條入庫物資必須按照類別,按固定位置整齊擺放。
第六條及時報告物資存儲情況,除特殊情況外不得先出庫后補手續。
十一、報損、報廢管理規定
第一條各業務部門的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報廢、毀損要由主管會計提出處理意見,然后送交總經理批示并由財務部備案。
第二條報損、報廢的金額走營業外支出科目。
十二、廚房成本的控制和管理
第一條廚房成本的核算程序:廚房期初剩余物品的金額+本期購進菜品總價+廚房本期領用的調料總價—期末盤點菜品總價=本期廚房的直接菜品成本。
第二條廚房成本的控制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1.嚴格控制菜品出品率,確保投料準確,廚房要有專人負責,投料后的材料邊腳,投到員工餐,以改善員工伙食。
2.采購員采購的直撥到廚房的菜品要由廚師長、保管員驗明斤兩簽字后方可辦理入庫,入庫的菜品廚房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并且要對菜品進行分級管理,對價值高、保存期限要求嚴格的物品要單獨保管。
3.對廚房的水、電、燃氣要本著節約使用的原則。
4.對調料的使用也要嚴格按著投料標準,在確保菜品風味的同時,節約一分就為酒店多創造一分效益。
5.對廚房月末盤點時要做到斤兩準確、價格合理,以確保本期營業成本的準確。
6.廚師長要對廚房每日剩余的菜品做到心中有數,既要確保營業需要,又要使廚房庫存成本壓縮到最低限度,減少流動資金占有量,達到降低經營總成本的目的。
7.財務人員每天要對廚房出品率進行抽查,以監督廚師長的各項工作。
8.每個營業期終了,要對菜品收入和菜品成本的比率作出統計。
9.廚房出品的平均毛利應達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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