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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門口的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門口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門口的管理制度 1
1、宿舍門衛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學生管理部門的'學生會客登記制度。宿舍區實行封閉式管理,未經批準,非本區學生和其他人員一律不準入內。
2、白天學生上課期間,門衛人員應對宿舍區進行定期巡查,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時報告公寓辦,也可直接報告保衛部門。
3、上課、上晚自修期間各樓房總門應加鎖關閉,對學生宿舍曬涼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時拾回,并組織學生認領。
4、學生進入宿舍區,要嚴加看護,防止陌生人趁機混入;學生帶物出門,要注意觀察,發現可疑之物要嚴加盤問。
5、嚴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時間不得離開崗位,嚴禁請學生代班。
學校門口的管理制度 2
1、學校大門是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部位,管理好門衛是每一個教職工、家屬、學生應主動配合的.義務。學校校園實行封閉式管理,謝絕所有校外閑雜人員進入。
2、校大門前嚴禁擺攤設點和停放機動車輛,所有財物進出學校都要經保安查驗,非本校機動車輛未經門衛檢查許可不得出入校門,所有車輛一律按劃定或保安臨時指定位置有序擺放。
3、本校學生進入校門一律佩戴、主動出示胸卡,無胸卡者一律要查驗登記。上課時間(含課間休息)師生謝絕會客,學生家長約見老師一律在門衛值班室電話聯系、會面。老師約見學生家長一律憑“預約條”,上課和課間學生不得外出,特殊情況須持班主任或年級組長“批假條”。
4、凡來我校辦公事者須經門衛保安同意并辦理來訪登記手續,外單位來我校體育鍛煉或開展其它活動須經保衛科、校領導批準同意并且以口頭、電話或文字的形式直接告之門衛,他人轉告無效。連續來校三天以上的須到保衛科辦理“臨時出入證”。
5、對違反上述規定者門衛保安應妥善處置,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者值班、保安人員有權處理,情節嚴重者交保衛科或送公安派出所處理。
6、門衛保安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完成保衛科交辦的其它任務。上學、放學高峰應主動維持交通秩序,防止校外不良青少年對我校學生進行騷擾、誘惑。對工作不負責任、擅離職守、造成不良后果者學校將追究其責任。
學校門口的管理制度 3
為了維護學院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加強門衛管理,特對學生出入校門作出如下規定:
一、學生進入學校必須服裝整齊,不準穿背心、短褲和露透衣服進出校門。
二、學生上學、放學一律從校門進入。嚴禁翻越圍墻、大門進出學校,一經發現與學生處商量后給予相應處分。
三、騎自行車、電動車到校的學生,必須在學院保衛處指定位置將車輛整齊停放。不得將自行車、電動車停放在指定位置以外的地方,違者將給予相應處理。
四、上課時間,學生不得中途離校,如遇特殊情況進出校門的,須由班主任簽字或學生工作處批準后、領取出入證,由門衛檢查及登記、方可允許離校。凡不聽從門衛安排、頂撞、沖撞門衛者將與學生處商量后給予相應處分。
五、中午、下午放學后大專班和走讀生的學生可以憑胸證、走讀證按學校作息時間出入校們,中專和高職學生必須憑請假條、胸證方可出入校們。
六、走讀生和大專班的學生不得將證件轉接他人使用,一經發現對借用雙方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七、學生凡攜帶大件物品或公物出入校門,必須憑學生工作處或班主任簽發的證明,并接受門衛人員檢查。
八、放學時,學生有序出入校門,不得擁擠,以免引發安全事故和阻塞交通。
九、學生家長來訪學生,時間為中飯和晚飯時間。其余時間一般不準學生會見,特殊情況需經保衛處批準。
十、學生離校須按時返校,凡超過就寢時間返校的.應在門衛室登記并說明原因。
十一、放寒暑假期間未經允許,學生不得留校或私自回校。所有學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離校,當天來不及時回家的學生必須按規定辦理留校申請手續,批準后才可留校,留校期間必須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十二、學生帶校外人員進校須在門衛室登記,校外人員未經批準不得留宿學校。
學校門口的管理制度 4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樓,教學樓防盜門的關鎖工作。
學校門口的管理制度 5
為了加強校園門衛安全管理,強化安全防范意識,現制訂校園門衛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門衛人員必須忠于職守,堅守工作崗位,牢記安全責任,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對待一切來訪人員,門衛值班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學校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管理人員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學生家長接送學生原則上不得進入校園,確需聯系學校與子女等有關的`事情需經學校同意后方能進入校園。
6、上學期間,大門上鎖,做到門開人在。學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況需提前離開校園的,必須有班主任出具的請假條,并作好情況登記,不允許學生獨自離校。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傳達室等候。
7、嚴禁推銷人員、小攤小販進入校園進行銷售活動。
8、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室、實驗室、電教室、財務室、總務室、檔案室、行政辦公室、教室等門窗的關閉情況,發現疑點,應及時報告。
9、門衛人員要按照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開放或關閉校園大門。值班人員實行輪換值班制度,交接班要按時到位,確保每天24小時門衛工作崗位值班不間斷。
10、門衛人員要協助學校,經常地關注校門附近的異常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或各類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學校處理或預防。
學校門口的管理制度 6
1、學校出入口設專職保安門衛,門衛工作有專人管理,門衛工作制度健全,責任明確。校們設門衛值班室,位置適當,視線開闊,墻體,門窗牢固。
2、學校門堅共全,開啟靈活,鎖定方便。門區有照明設備,便于夜間觀察。門衛值班室配備必要的值班用品,防衛器械和消防,應急照明器材。
3、門衛值班室應安裝報警裝置,其中重點部位有內部自動報警設施,門衛人員要堅持24小時值班。
4、門衛人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工作責任心強。夜間值班的門衛人員應為男性工作人員。
5、門衛人員值班時佩戴相關證件,文明執勤,行為規范。
6、門衛人員按學校規章制度認真檢查出入本學校的人員,車輛,物資等。對非本學校人員進入本學校的`,要逐個查驗身份證件,嚴格登記手續。
7、年度內門衛人員無違紀,失職行為。
學校門口的管理制度 7
1、校門是學校安全工作重地,要嚴格出入登記制度。
2、學生在校時間,一律不準隨便出校,特殊情況必須持有班主任簽發的出門條方準出校。
3、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自覺下車推車,校內不準騎車、溜車。
4、學生在學習期間,謝絕會客,家長親友原則上不得入校找學生,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傳達室同志同意,并進行登記,學生在校期間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帶學生離開學校。
5、傳達室是門衛工作重地,無關人員禁止入內,嚴防干擾門衛工作。
6、未經學校允許,任何單位、個人不得隨便進入學校,對于不聽勸阻、無理取鬧、滋事生非、騷擾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者,對于毆打師生員工、危害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的不法分子,對于盜竊學校財產、故意破壞學校設備的'人,要制止并立即報警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本單位使用的“施工”人員出入大門要檢查出入證。
7、任何人不準在校園內聚眾打拳習武、學騎自行車,未經允許,校外人員不得到校園內進行各種球類和其他體育活動。
8、進出校園的.機動車輛,要限速行車,確保安全無事故,上課時間不準鳴笛。
學校門口的管理制度 8
一、我校全體在籍學生必須遵守有關進出校門的各項規定,自覺配合檢查,服從管理。遇有特殊情況及時和有關老師和部門取得聯系,不得無理取鬧,干擾門衛正常的管理秩序。
二、學生必須在學校規定的時間進出校門。各類學生的進出校門時間在開學初由所在系(部)確定并在學生中貫徹,門衛遵照執行。
三、在規定時間段進出校門的學生必須佩戴標志牌,自覺接受門衛和值日老師的檢查。對不佩戴標志牌的學生,門衛可以拒絕其進出校門。
四、非規定時間進出校門必須持有系(部)出具的.“出門憑證”。班級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必須憑學生處出具的“學生校外團體活動出門證”出校。
五、遲到、未在規定時間進校的學生必須在門衛處自覺登記。登記名單次日報學生處和系(部)進行公布。
六、標志牌因遺失補辦等特殊情況下需進出校門時,必須事先在系(部)或者班主任處開具書面證明方可進出。書面證明由門衛收繳,只限當次進出有效。
七、畢業班實習學生集體或單獨返校,班主任或者系(部)應該事先主動和門衛做好溝通,落實進校事宜。否則,必須進行登記、核實后才可以進校。
八、學生機動車嚴禁進入校園,自行車、電動車進出校門必須下車推行,并按要求分道進出。
九、學生違反以下進出校門管理規定,視其情節和認識態度,分別給予批評教育、沒收標志牌、校紀處分的處理
1、使用無效、過期、破損嚴重的標志牌或者逃避檢查進出校門。
2、使用假標志牌、冒用他人標志牌或者翻圍墻進出。
3、未到時間早退,在門口逗留、聚集,經教育后仍不離開。
4、不服從管理,強行進出校或者無理取鬧、造成秩序混亂。
5、遇特殊情況不向老師和學校有關部門反映,和門衛發生沖突,謾罵、侮辱、毆打門衛及其他管理人員。
十、對不能提供身份證明的來歷不明者以及涉嫌違法的學生,門衛有權強制送交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按學校相關制度執行。
學校門口的管理制度 9
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項保衛任務,切實保障師生的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學校門衛制度如下:
1、門衛人員上崗執勤要衣冠整齊,要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以理服人,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履行工作職責,24小時內必須有人在崗,不得擅離職守,或做與門衛無關的事。
2、上課期間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須憑班主任或有關老師批條,并在規定時間內按時返回學校。
3、學生翻越圍墻進入校內者,應及時上報學校。
4、除上級領導檢查及特殊情況外,禁止一切閑雜人員進入校園、。
5、外來人員來訪,門衛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并填好會客單。
6、外訪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門衛有責任維護并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7、報刊信件的`及時分發。在節假日如有重要信件,及時通知有關老師。
8、對危害學校安全的人和事,有權采取臨時相應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報告學校相關領導或值班領導。
9、在節假日、晚上必須進行巡視,及時開啟報警設備,有情況及時查看,報警防盜裝置需經常調試如有損壞及時報告。
10、負責門前三包,禁止一切商販進入校內買賣,門前嚴禁擺攤設點。確保校門通道整潔暢通。
上述各項,務必嚴格遵守,門衛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如有不聽勸止。蓄意尋釁鬧事者,門衛應及時制止和處理并報告學校,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學校門口的管理制度 10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衛管理制度:
1、學校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
2、門衛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門衛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征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后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學校,更不準以任何借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學校教學法秩序分子要依法嚴懲。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上擺攤叫賣。
6、本校學生出校門須有請假條,否則不得隨意出入校門。
7、早晚按時開關大門。
8、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采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學校門口的管理制度 11
為了切實加強校門口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護學生上學、放學時段在校門口的的.人身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校門口每天上學和放學均實行值周領導帶班,值日教師值班,門衛跟班的管理方式,全體教師人人參與,輪流值班,每天安排兩名值周領導和一名值日教師值班。
二、上學或放學時段要及時疏導學生安全有序出行,嚴密防范不法分子對中學生的意外傷害,協助門衛維持校門口秩序,對未按規則而違紀的學生有權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及時公布通報,并將結果納入班級周考核。
三、值周領導、值日教師、門衛要認真負責,盡職盡責,堅守崗位,值周領導要督促值日教師按要求提前到位。學校分管安全的領導負責抽查值周領導到崗情況(每值周組必須保證有一名值周領導到崗),如發現未到崗按遲到、早退、曠工處理。
四、值班到崗時間:早上提前30分鐘到大門口值班;中午放學時間提前5分鐘至放學后20分鐘時段在大門口值班;2:00以前由門衛單獨負責校門口學生安全,下午2:00至上課時間由值周領導和值日教師輪流和門衛在大門口維持秩序和保護學生安全;下午放學時間提前5分鐘至清校時間在大門口值班,同時離校時保證無學生無故在校園逗留。
五、值周領導、值日教師、門衛因脫崗或不負責任造成學生受到傷害,學校將追究相關經濟責任;情節嚴重,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門口的管理制度 12
為了確保全校師生的人身及財產安全,確保學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營造安定、和諧的教育教學環境,根據縣教育局安全會議精神,學校研究決定設立校門值班教師,并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職責
1、遵守值班紀律,按時到班,有事須先向值班領導請假,以便安排臨時代替人員,做好交接工作。
2、值班時間堅守崗位,忠于職守,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擅離崗位,不主動邀請、允許外來人員或校內教師在值班室聊天、看報紙。
3、保持值班室內及校門周邊環境清潔。
4、按實際情況分成白班和夜班輪流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交班時要做好交班記錄。
5、在規定的時間內提高注意力,做好防盜、防火、防災工作,尤其加強對重點部位的監管;
6、夜間值班人員在每天晚上師生離校后要加強校門周圍的'巡查,并做到至少一小時巡邏一次,發現異常情況能自行解決的要在第一時間內解決,有困難的及時與主管領導聯系或及時報警,確保學校安全。
7、遇到緊急事件,首先要冷靜,敢于負責,一方面大膽采取應急措施,以免貽誤;另一方面及時匯報主管領導或向公安部門報警。
匪警:110 火警:119 交通警:112 急救中心:120
8、按時開關校門,學生集中上、下學時間或前后半小時開大門,其余時間關閉大門。
開門時間為:
春季:早上:6:00-6:30;
中午:12:00-1:50
下午:5:35-7:30
秋季:早上:6:20-6:50;
中午:12:00-1:50
下午:5:35-7:00
9、值班人員負責執行以上所有規定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制止和處理,并及時上報有關領導。
二、管理學生、教師進出校門
1、在校上課期間,值班教師一律不準私自放學生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經值班教師驗證后方可離校。
3、嚴禁學生、教師翻越圍墻進入校內。
4、在學生放學高峰期,值班教師應主動站在門口組織看護學生安全離校,防止發生意外。
三、管理外來人員、車輛進出校門
1、嚴禁外來人員隨意進入校園,如有事進入,須填寫"來訪人員登記表",并電話與被訪者聯系,經同意后方可進入校內。
2、嚴禁家長進入學校,有事要與班主任取得聯系,同意后方可進入校內;
3、外來人員來訪,值班教師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核實,并憑有效證件填好來客登記表。
4、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值班教師應要求其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5、學生家長到校聯系工作或了解學生情況要在傳達室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園,以免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6、凡是教師請家長到校落實工作的,應出示電話聯系,確認屬實、做好登記后,才能進入校園,但要做到接待熱情。
7、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任何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值班教師有權疏通校門口的車輛,嚴禁車輛堵塞校門口。
學校門口的管理制度 13
一、嚴格執行學校規章制度,愛崗敬業,履行職責,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執法水平。經常向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人身自衛教育,使學生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二、實行晝夜巡視24小時值班制,杜絕空崗缺崗現象,認真填寫好值班記錄。
三、值班時必須著裝整齊、保持形象,做到禮貌待人,樹立學校文明管理的良好形象。在學生上學、放學時段,到校門口值勤。學生下課時或午間要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制止,自己處理不了的問題要及時協調。
四、對外來車輛必須如實登記,并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門前嚴禁停放車輛和擺攤設點,確保校門前暢通無阻。
五、嚴禁小商小販、推銷員和廢品收購者等閑雜人員進入校園,一經發現,立即請出校園;嚴禁學生將盒飯、甘蔗、瓜子、零食等有外包裝食品帶進校園,嚴禁學生爬墻外出或通過學校圍墻柵欄購買食品,對違規者按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要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工作,晚上11:30后須認真巡視一遍校園,及時關鎖門窗關閉水電,清理滯留人員,消除安全隱患,如有困難及時告知相關人員。
七、認真做好個人衛生,保安值班室每天早中晚須清掃三遍,確保衛生達標。做好書、報刊、信件的`收發工作,不遺失,不錯漏。
八、保安值班室是保安工作和休息場所 ,嚴禁閑雜人員在保安室談笑打鬧和無故逗留,嚴禁在保安室打牌、下棋、喝酒、打電腦、干私活等,確保保安工作規范有序地進行。
九、與公安部門配合,加強校園治安綜合治理。依據學校有關規定,勇于跟壞人壞事和有損學校利益的行為作斗爭,及時果斷地處理校園內和學校周邊的突出偶發事件。如有困難,學生糾紛交德育處處理,老師糾紛報工會處理,外來人員尋釁滋事報保衛科和派出所處理。
十、凡在值班工作中作出成績者,學校給予表揚;凡因工作不負責任,違反勞動紀律或嚴重失職而導致發生案件造成損失者,按情節輕重和責任大小給予扣發當月全工資或辭退,直至追究刑事責任處理。
學校門口的管理制度 14
1、門衛人員必須熱愛學校,責任心強,服從安排,有吃苦精神;身體健康,有勝任工作的體力;必須堅守崗位,不遲到、早退,不擅離職守。
2、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衛常識,服從學校保衛處(科)的管理,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維護校內秩序,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3、門衛人員值勤時要著裝規范、文明禮貌、熱情服務、認真負責。仔細查看核實外來人員的'有關證件,辦理入校登記手續。
4、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時,必須認真核實,搞好登記。嚴格控制外來機動車輛進校行駛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5、上課時間學生出門須持由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方可放行。禁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寵物以及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6、認真做好來客登記工作,填寫會客單。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經確認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的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7、教育門衛人員值班前和值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在值班室與閑雜人員閑聊,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在崗上抽煙、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學校門衛在崗期間的工作表現,每月由學校保衛處(科)考核,對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或違紀的個人給予必要的處理,情況嚴重的予以調離崗位或辭退。
學校門口的管理制度 15
1、非本校師生員工,未經允許一律謝絕進校。
2、非本校師生員工,謝絕來校進行體育活動,凡外來單位需借用本校場所,需事先經學校有關部門同意,并辦理手續,報學校教育教學服務室批準。
3、二輪車進出校門一律下車推行,禁止外來車輛擅自進校。
4、未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不得容留外來人員在校借宿。
5、校門開放時間:7:30――17:30(其中教學、工作時間、節假日原則上關門,球館對外開放時間另定)。
6、因公、因事來校聯系,出示身份證并填寫會客單方可進校。
7、凡私人來訪者,先用電話通知被訪者,確認在校,填寫會客單再進校,事畢交回會客單方能離校。
8、師生上課時間不會客,特殊情況需經校長室同意。
9、物品進出校門,需經教育服務室批準,確認無誤,方可放行。來訪者帶物品進校,應注明物品。家長送學習用品,需經門衛轉交。
10、門衛24小時有人,有師生值班時,門衛可巡視校園周邊安全。
學校門口的管理制度 16
為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杜絕師生與社會閑散人員的接觸,避免一切意外矛盾和事故的發生,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此校園封閉管理制度。
一、師生出入校門管理
1.校門24小時封閉管理,各時間段如下安排:
(1)學生上學入校時,門衛要站在門口執勤,只允許本校教職員工、學生進入校園。
(2)其余正常上課時間,門衛人員要按規定把好校門出入關。其他時間段校門關閉。
2.學生在校時間,校門要關閉,不得私自允許學生出校門,如家長來校接學生,按照“外來人員出入規定”處理,學生離校時必須持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門衛方可允許學生離校。
3.學生在校期間,班主任不得準予學生獨自離校,學生有特殊情況要中途離校,班主任必須通知家長來校接學生,按照“外來人員出入”處理,學生離校時必須持學校請假條,門衛方可允許學離校。
學生確有特殊情況需出門時,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因患急病或重病需外出就診的,需持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事后向帶班領導報告。其他原因確需離校的,由本人填寫學校統一印制的請假條,由班主任簽字,到門衛室登記方可離校。
4.下午放學時,無特殊情況,班級學生一律由教師帶至校外等候區,家長在規定時間至等候區的相應位置候接孩子。為了接孩子時的安全,希望家長聽從保安及老師指揮,不得任意進入校園。教師不得延遲放學時間和留任何學生,如個別學生家長沒按時來接學生,教師將學生安置在校園內門口附近等候。
5.參加學校社團活動的學生,由負責老師帶至學校正大門,家長在規定時間至學校正大門候接孩子。
6.放學自行回家的學生,請家長填寫“自行回家申請書”,交由班主任確認后,方可讓學生自行回家。
二、外來人員接待辦法
1.學校領導、教師約請客人(家長)來校時,要與來訪人員取得聯系,約定見面時間。被約請人員來校后,門衛要告知約請人進行確認,來訪人員在《外來人員登記》上簽字后,方可允許進入校園,門衛做好入校時間和出校時間的記錄。
2.外來人員沒有預約,本人或門衛要與被訪人員進行聯系,門衛得到被訪人員同意會見的告知后,做好外來人員登記,允許進入校園,門衛做好入校時間和出校時間的記錄。
3.來訪人員或門衛如果沒有與被訪人員取得聯系,門衛可請來訪人員留下本人姓名、聯系電話、被訪人員等信息。門衛要在當日內,將所登記的.信息告知被訪人員。
4.學生家長因學生的緊急、特殊情況來校,家長或門衛首先與班主任取得聯系,如果沒有與班主任取得聯系,門衛要根據被訪事由通知主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進行妥善處理。
三、家長為學生送物品接待辦法
1.學生入校后,在上學期間,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出校。如果學生忘帶物品、作業,家長送來時通知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由教師或學生到校門口領取,學校門衛不得允許送學生忘帶物品的家長進入校園,不寄存、轉送這類物品。
2.學生上學期間,突遇惡劣天氣,家長為學生送應急物品,門衛要通知班主任,派人到傳達室領取,轉交給學生。(家長為生病的學生送藥品可按此辦法進行,并寫清次數和藥劑量留底。)
四、紀律要求
1.門衛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把關,對不符合手續的一律不準放行,確保任何閑散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學校。陌生人找學生要有班主任陪同學生到校門口與生人對話,驗明來人身份。找教師的,也盡量在校門口會面。
2.門衛對值班中出現的異常情況和重大問題須及時報告校長或值班領導,嚴重者可直接報警請求予以協助。
3.對不服從管理,擅自闖進校園或跳墻入校內者,學校則按“擾亂校園安全”處理,尋釁滋事者,立即報告派出所。
學校門口的管理制度 17
一、值班教師在學生放學,升降國旗,早操、課間操和其他集體活動時,應根據值班安排到達指定位置,認真履行值班職責。
二、值班期間應及時糾正制止學生上下樓梯、進出門口速度過快、互相擁擠的現象。學生因故摔倒在地,值班教師馬上命令后面的'學生停止前進,及時扶起摔倒的學生,避免事態惡化。
三、隨時清理可能堵塞樓道、樓梯、樓門、校門的學生、家長、車輛和物品。
四、周一升國旗,周二至周五教師早操時,值班教師應停止廣播操等集體活動,提前守候在值班地點。如因故不能到崗,應主動協調同事予以頂替。
五、學生參加課間操、降旗儀式和放學時,值班教師聽到下課鈴聲后,應馬上停止教學活動,爭取第一時間出現在值班崗位上履行職責。
六、如有出差、外出辦公、臨時請假等客觀因素,值班教師應主動協調同事代替值班,并將頂班教師姓名和頂班時間報告總務主任。
七、學校根據教職工任課年級、班級和辦公室,制定輪流值班安排表。
學校門口的管理制度 18
為切實加強學校門衛管理和校門口安全工作,保障全體師生的安全及學校財產不受損失,為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進一步加大了門衛管理,實施門衛人員與中層領導雙崗執勤制度。
一、加強門衛管理領導,健全校門口雙崗執勤值班制度。
1、學校成立雙崗執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主管學校門衛和校門口安全管理領導干部,建立健全詳細具體的門衛管理雙崗執勤制度,明確職責。
2、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和學校周邊環境特點,建立學校學生上學、放學值班制度,確定每天雙崗執勤值班人員名單,定點、定人、定崗,一天一公布。
3、門衛和中層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隨意離崗、脫崗,做到文明值勤,在規定位置站崗,注意疏散大門口內外集結的學生。嚴禁串崗、脫崗現象,杜絕無人值班的現象。
二、堅持校門口值班巡查,確保學生校門口安全。
1、學生上學、放學時,校門口要有學校領導帶班、教師值班、門衛在崗。
2、加大力度對學生在“校門”與“家門”之間這一“安全空白”的管理,學生上學時,雙崗執勤值班人員在門口巡查;學生放學時,直至最后一名學生離校才算結束一天的工作。
3、學校在放學時,班主任老師必須組織學生整隊集合,親自護送學生有秩序地出校門,確保早、晚學生不在校門及附近聚集、逗留。
4、要告知接送學生家長不能在校門口擁擠、堵塞交通。
5、如果在校門口及周邊發現治安異常情況,及時報告當地派出所,采取果斷措施,把隱患苗頭消除在第一時間。
三、加強教育和宣傳,確保學校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
1、對學生開展生命安全教育。向學生傳授自護自救、應急疏散等方面的知識,提高他們自身的安全意識。教育學生上學時注意觀察周圍,發現可疑人物要迅速離開或請求幫助。
2、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根據實際,以給家長一封信的.形式,告知學生家長在接送孩子時應遵守和注意的事項,積極爭取廣大家長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全面做好學生上學和放學期間的學生安全工作。
3、學校大門口安裝高清探頭。監控探頭是學校技防工作的重要工具之一,安裝高清探頭的學校要確保監控探頭運行正常,若發現校園周邊不穩定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派出所或有關部門反饋。
4、加強警校共建,積極與當派出所取得聯系,改善學校周邊治安秩序,嚴防發生和嚴厲打擊侵害學生的違法犯罪活動,切實保障廣大師生有安全、和諧、穩定的學習、生活環境。
各帶班和值班領導每天早、中、晚上下學提前十分鐘到崗值守,值守20分鐘。
學校門口的管理制度 19
一、值班教師在學生放學,升降國旗,早操、課間操與其他集體活動時,應根據值班安排到達指定位置,認真履行值班職責。
二、值班期間應及時糾正制止學生上下樓梯、進出門口速度過快、互相擁擠的`現象。學生因故摔倒在地,值班教師馬上命令后面的學生停止前進,及時扶起摔倒的學生,避免事態惡化。
三、 隨時清理可能堵塞樓道、樓梯、樓門、校門的學生、家長、車輛與物品。
四、周一升國旗,周二至周五教師早操時,值班教師應停止廣播操等集體活動,提前守候在值班地點。如因故不能到崗,應主動協調同事予以頂替。
五、學生參加課間操、降旗儀式與放學時,值班教師聽到下課鈴聲后,應馬上停止教學活動,爭取第一時間出現在值班崗位上履行職責。
六、如有出差、外出辦公、臨時請假等客觀因素,值班教師應主動協調同事代替值班,并將頂班教師姓名與頂班時間報告總務主任。
七、學校根據教職工任課年級、班級與辦公室,制定輪流值班安排表。
學校門口的管理制度 20
學校校門是師生進出的唯一通道,也是對外聯系的重要窗口。為了加強管理,確保師生的安全,特制定以下教師校門值班制度:
一、本校教師必須服從學校統一安排,在學生早、中、晚,上學、放學幾個時間段到校門口值班;每天值班安排帶班領導。
二、值班教師校門值班時間:
早班(上學):按學校規定學生到校時間,提前30分鐘到位,至打到校鈴為止(7:30—8:00);
中班(放學):按學校規定的`學生放學時間到位,至走讀學生基本離校為止(11:55—12:25);
晚班(放學):按學校規定的學生放學時間到位,至走讀學生基本離校為止(16:50—17:15)。
三、值班教師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堅守崗位,護導學生進校、離校,疏導門口交通秩序,嚴防各類危險、可疑人員接觸、傷害學生,確保學生安全。
四、值班教師若發現危險情況,應采取果斷措施予以制止并上報學校相關領導,將事態控制在萌芽狀態。
五、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如因值班教師未按時到班或值班時疏忽大意,未能發現和制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由值班教師負主要責任。
六、嚴格執行獎罰措施
1、嚴格考勤制度,在每月出勤獎勵中實行獎金扣取制度。
2、每天值班結束后,由門衛室負責通知第二天值班人員。如遇特殊放假需要調動由安辦負責通知并公示。
3、學校抽查遲到、早退扣10元/次,缺崗扣20元/次;上級檢查遲到、早退扣20元/次,缺崗扣40元/次。并計入個人績效考核。
七、督查人員與方式:
由支委三位同志輪流實行隨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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