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學校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培訓學校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1
為實現學員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保證培訓任務的順利完成,特制定學員管理制度。
一、學員管理的指導思想
學員管理緊緊圍繞實現職業培訓目標來進行,從加強職業道德學習、專業理論知識培養和實踐能力培養入手,使學員掌握一門專業技術的同時,也擁有良好的`職業規劃認識。
二、學員管理的內容和方式
1、學員管理工作包括學習管理、考勤管理、考試管理、就業管理等。重點是學習管理;
2、學員管理工作要從各班次學員的實際和特點出發,引導學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3、在校區的統一領導下,教學處作為學員管理機構履行管理職能;
4、各專業班次均設班主任,具體負責班級的學習和其他各項活動的管理工作,班主任要嚴格履行班主任職責;
5、各主體班次均設立班長,協助班主任做好班級管理工作。各班次由授課老師劃分若干學習小組。各小組長負責組織本小組認真完成教學中的課程任務。
三、學籍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學員培訓質量,切實跟蹤培訓期間每位學員情況,從而進行教學監督與管控,校區將為學員設立學員培訓檔案,其檔案內容包括:《學員檔案表》、《學員考勤表》、《學員請假報告單》、《學員成績單》、《學員就業情況》等。
1、學員無正當理由逾期3天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2、學員報到時,須按校區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并真實填寫《學員檔案表》(附件:身份證復印件、2寸照片),及時進行登記入檔;
3、學員在校區培訓期間所填寫相關培訓檔案表格中,學員必須保證填寫信息真實有效。如填寫虛假信息,公司可立即解除與學員的培訓關系,并不承擔學員的經濟損失;
3、正式開課后一周內由班主任指定班長。在校區學習期間,班長需積極配合班主任進行教學管理工作;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2
1、熱愛職教事業,全心全意為“弘揚傳統文化,保障社會就業”服務。
2、樹立“知博為師,身正為范”的教師形象,努力提高專業理論和技能水平,發揚愛崗精神,培養技藝精湛的人才。
3、堅持規范教學,嚴格管理,深鉆教材,精心講授,認真傳藝,重視技能訓練,狠抓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學質量。
4、積極開展教學研究,交流經驗,取長補短,改進教學,共同提高。
5、謙虛和藹,不驕不躁,團結同志,融洽協作,同心同德,共謀事業。
6、尊重領導,尊重同志,尊重學生,善于自我批評,勇于同不良行為做斗爭。
7、遵守學校規章制度,遵守國家政策法令,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創建優良的教學環境,服從工作安排,積極完成任務。
8、重視教學質量,認真對學員學習的效果進行檢查與考核,公正評定學習
9、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和其它活動。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3
依據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校本培訓的若干意見》和永嘉教師進修學校關于《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校本培訓管理辦法》,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機構設立
1、成立以校長為第一負責人,校本培訓組織機構和專人負責,相關科室主任成員的校本培訓領導小組負責總體領導、協調工作。
2、學校科研處作為校本培訓的組織機構,具體負責校本培訓的日常組織、管理工作
3、學校其他科室應配合校本培訓。
4、校本培訓的.檔案有專門收集、整理和歸類存檔。
二、考勤制度
1、每次集中培訓各位教師應簽到。
2、在校本培訓期間,如有事需提前請假。
3、按要求做好培訓記錄。
三、考核制度
1、校長辦公室做好教師校本培訓出勤記錄,作為認定學時依據。
2、教師培訓結束后上交相關記錄表、冊、學習心得、成果集以及其他作業認定培訓學時。
3、每學年末進行繼續教育校本培訓先進教師的評選。
4、校本培訓考核合格者按縣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認定學時。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4
1、教師每周至少聽一節,行政人員每周至少聽兩節,學科組圍繞專題每月聽課兩次;聽課范圍要涉及各年段,鼓勵教師跨學科聽課。聽課時,使用統一的記載簿。
2、聽課前先熟悉教材,解讀教材,帶著自己的思考進課堂,以便進行立體式的比照。
3、聽課教師要在上課鈴聲響起前進入教室;聽課過程中不交頭接耳,關閉手機或調至振動狀態;上、下課與學生一起起立,以示對執教者的尊重。
4、認真聽課,不做與聽課無關的事。聽課時注意發現并挖掘“有價值的教育事件”。
5、聽課過程中要作好詳細的記錄,填寫聽課簿各個欄目,尤其要關注教學過程、學生表現、板書等,并有機地進行簡短的評論。
6、聽課時要做到聽、看、記、思、議有機結合。
聽:
①教師引導的智慧,
②教學環節的進展,
③教學方法的運用,
④課堂練習的效果。
看:
①學生的行為狀態,
②學生的活動時間,
③學生的參與方式,
④學生的參與廣度。
記:
①教學重點難點的突破,
②生成的.有效開發,
③聽課過程時的零星體會。
思:
①教師教材處理的`精巧,
②主導作用與主體地位的融合。
議:
①精彩片斷的賞析,
②教學疏漏對學生的影響,
③教學的建議或完善的方法。
7、聽課,重點看學生怎么學,看教師怎樣教學生學的。
8、聽課后要思考、整合,積極參與評課活動并發表自己的意見。
9、期中和期末學校對教師的聽課簿進行檢查,重點查記載的完整性和聽課過程中的個性化點評。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5
1.須提前制定好學期課程教學計劃,充分做好課前準備工作,按照教學計劃進行教學工作,不得隨意更改教學內容。
2.上、下班嚴格執行簽到制度,至少提前5~10分鐘到崗,遲到1小時按曠工處理,下課時間可以根據課堂情況進行適當調節,但是提前下課不得超過30分鐘。
3.不得化濃妝,穿拖鞋,不得飲酒,要著裝整潔,精神飽滿,儀表端正。
4.不得在教學區域內吸煙,隨地吐痰,亂扔雜物,要保持教學區域環境衛生。
5.不得擅自曠工或者離崗,因故不能到崗時(出差,生病,事假等),需提前請假,不得私自請人代課。請假或調課經過準許后要協助安排課程調動。未經批準或手續不全者擅自離開教學崗位,按曠工處理。
6.教學和工作過程中出現問題時,要及時與校方反映溝通。
7.不得打罵學生,要文明用語,對待學生要嚴謹認真,因材施教。
8.不得在課堂上吸煙、接聽電話以及做與上課無關的事。
9.課前點名,學生上課遲到達15分鐘,須告知教務聯系家長,不得隱瞞包庇。
10.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參加外出活動及組織學生參加其他教育機構的宣傳講座。
該制度適用于啟源所有工作人員,最終解釋權歸啟源傳媒培訓學校所有。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6
1、所有任課老師應在課前課后做好簽到簽退工作,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5分鐘內扣工資的百分之十,5至30分鐘扣本課時工資的百分之五十,30分鐘以上扣本課時的百分之百。
2、所有培訓任課教師要嚴格按照排課表上課。每次上課需提前10分鐘到崗候課。
3、教師上班上課期間要注重儀表,著裝得體,能體現藝體教師的身份和氣質,舞蹈教師要統一著裝,穿練功服、鞋。
4、上課之前老師點名,開課后十五分鐘如學生仍未到堂,就將點名冊交到辦公室,問清具體情況,對學生負責。開課十五分鐘后二十分鐘前不送點名冊者扣除本課時工資的百分之十,不送點名冊者扣除本課時工資的百分之三十。
5、成績每學期考核一次。每學期末對學生的`考核成績應記錄在案,并作為教學檔案長期保存。
6、所有任課教師要維持好自己的課堂教學紀律,如出現課堂教學混亂,或教師無故離開教室,學生和家長映強烈者每次扣除本課時費的百分之十。
7、上課期間通訊設備設為關機或靜音狀態,以免影響授課。上課期間不得接打電話,發短信,發現一次扣除本課時工資的百分之二十。
課堂教學管理
8、任課教師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不得讓學生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滑板等危險品,不得亂涂亂刻,不得追逐打鬧,攀上趴下,推碰鏡子,翻把干等。
9、對待學生及學生家長要隨和可親,不得發生口角,更不能打罵體罰學生。遇到問題需耐心講解,無法解決的應向負責人映,如遇投訴扣除本課時工資的百分之十。
10、課后應與學生家長溝通,積極采納合理的`建議和要求,以便更好地開展教學工作。
11、任課教師要保證一學期的教學進度。為了落實教學計劃和教學綱的要求,保證教師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教學任務,任課教師應在開課后兩周內簡單編寫出本課程的教學進度表。交到培訓學校辦公室。
培訓學校教師請假制度
1、除特殊情況外,任何教師不得私自調課,缺課,違者除扣除相應的課時津貼外,報送總校按教學事故處理。
2、教師遇特殊情況需要請假或調課,必須經培訓學校執行主任同意后才能調整課情,否則視為違紀,除扣除相應的課時津貼外,按教學事故處理。
3、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在沒有接到培訓學校的停課通知時,各位培訓教師不得擅自停課。
培訓學校學生安全工作
1、樹立安全意識,在課堂中,如遇到學生安全事故,任課老師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培訓學校分管校長,以便做好及時處理工作。
2、課堂結束后,教師應安排學生打掃衛生,清點本班教學設施,并囑咐學生關燈、關門,做好放火防盜工作。
注:本制度從即日起生效,最終解釋權歸本校所有。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7
藝術培訓學校教師管理制度
(一)教師的聘任
1、兼職教師的應聘條件:
⑴、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教師行為規范。
⑵、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具有相應的《教師職業資格證書》或具有中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
⑶、能勝任所授課程的教學任務;
⑷、一般應具有兩年以上教學經驗或實踐性教學環節的指導經驗;
⑸、身心健康,能確保正常教學;
⑹、在京有穩定的.工作單位或在京有固定的居所。
2、應聘程序:
⑴、應聘教師應出具本人身份證、畢業證、職稱證、教師職業資格證等能代表其水平能力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并認真填寫教師登記表;
⑵、應聘教師簽訂教學協議書;
⑶、按學校規定頒發教師聘書,聘期一至兩年,或根據課程安排階段性聘任。
3、受聘教師基本要求:
⑴、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
⑵、自覺維護學校的形象、信譽和整體利益。
⑶、遵守職業道德、為人師表、衣著得體、熱愛學生、盡職盡責。
⑷、自編或選用規定的教材要認真備課全心身的講課,力爭最優的教學成果。
⑸、不得在本學校中從事與教學無關的商業活動如:推銷教材、書籍和為他校招生。
⑹、要與學校建立有效的通訊聯系,聯系方式變更要及時備案。
(二)教師的權利
1、教師受聘期間享受聘任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教師應按勞取酬,教師對報酬提出異議,屬于正常情況,可以與學校協商解決。
3、學校有關部門和人員,為教師的教育教學活動創造條件,提供方便。教師有權要求有關部門和人員配合、支持自己的工作。
4、教師有權對學校領導、各部門和管理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學校對教師的批評和建議,應高度重視并認真解決。
(三)教師的責任義務
1、熱愛教育事業,教書育人,言傳身教,為人師表。既要管教,又要管學、管思想、管作風,努力培養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2、熟悉所任課程的教學大綱和教材,合理安排教學進度,全面兼顧教學的各個環節,保證教學質量。
3、依據教學要求和學生的特點,認真備課,不斷改進教學方法,突出重點,因材施教,不滿堂灌,不照本宣科。
4、要重視講、練結合,貫徹精講多練,分析題型、題式,布置作業,進行模擬考試,認真批改作業,做好試卷分析。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8
為了一個安靜的學習環境,大家才到翰林來;為了改變自己的學習習慣,大家才到安親班里來;為了能讓自己在原有的基礎上有提高,大家才到一起來……那么,既然有著這么多的共同目標,大家都同在一個教室里,更應該相互關照,與人方便,與己方便,故制定安親班教室管理規則,希望同學們能自覺遵守:
1.進出教室必須輕手開,關門.如果故意開,關門發出很大的聲響,影響到其它同學的'學習,請站在教室門后寫作業五分鐘,以示警告,如果以后再犯,每次增加五分鐘累積.
2.不能在教室里吃東西,尤其是邊做作業邊吃零食,如果被發現,零食無條件被沒收.如果吃晚飯,一律到休息區就餐,就餐時間不能超過15分鐘.
3.請自覺的維持教室里的秩序,保持安靜,如果在問老師問題,一定要注意控制自己的音量,嚴禁大喊大叫,搗亂其他同學的思路.
4.如果要喝水,上廁所,出教室前要告訴老師,并且進行登記,清楚地注明離開和回來時間,提高自己的學習效率,更好地完成學習任務.
5.沒有經過老師的同意,不得隨意竄班,在每個教室里逗留一段時間,浪費了自己寶貴的學習時間,以至于作業不能按時完成.
6.教室里出現跟學習無關的東西(如:玩具,毽子,游戲機,手機等),拿出來后自己玩,借別人玩,被老師發現后,無條件沒收.
7.自己作業完成后,按照老師的安排自覺復習,如果打攪到其他同學們的學習,罰站五分鐘, ,以示警告,如果屢犯,則每次增加五分鐘累積.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9
(一)基本要求
1、加強自身修養,注意職業道德,講究儀表禮儀,處處為人師表。
2、穿戴整潔,發式適合,端莊大方,上班不化濃妝,佩帶首飾適度,女教師不穿時裝和短裙,男教師不穿背心和短褲,符合職業身份。
3、按時上、下班,遵守坐班制度,有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外出,因事或因病不能到校上班,須把工作安排好,必須按學校請假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4、使用禮貌用語,講普通話,使用職業語言,說話注意身份,注意場合,切忌用粗言惡語傷害他人。
5、參加政治學習、聽課、講座活動時,應講究禮儀,不遲到、不早退,不交頭接耳,不隨意進出會場,不看與會議無關的書報,做好會議記錄,早操按學校要求與學生一起做廣播體操。
6、騎自行車或摩托車到校門前要下車推行,自行車、摩托車要按制定地點整齊存放。
7、不得隨意拿取學校或他人信件、報紙、書刊、雜志等;不得隨意在他人報刊、雜志上亂寫亂劃;未經圖書管理員同意,不得拿走閱覽室的書報雜志,不得“折頁”、“開窗”。
8、愛護學校公物,精心保護電教器材、教具、書籍。注意保持辦公室、電教室、計算機室、閱覽室等公共場所的衛生。
9、下班前,“一周校長”要檢查辦公室,督促關好門窗、電燈、空調、電扇等;班主任、科任教師要檢查教室、多媒體教室,督促學生做好室內清潔衛生,關好門窗、電燈、電扇等。
10、在上班時間內絕對禁止在辦公室打牌、下象棋、談論股票等;不允許帶手機進課堂;不允許上班時間串辦公室閑談;不允許與學校無關的其它事情。
(二)基本修養
1、熱愛學生,尊重學生,不諷刺學生。
2、與學生談話要用熱情的`語調,鼓勵的眼神。既嚴格要求,又避免簡單粗暴,不訓斥學生,不傷害學生的自尊心。
3、保持良好的心境,善于控制調節自己的情緒,不得向學生發泄怨氣而影響工作,損害自己的形象。
4、教態親切,聲情并茂,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學風度。不準用教鞭敲桌子,不坐著上課(生病不能支持者除外)。
5、堅持正面教育,不準以罰代教(罰站、罰勞動、罰不準進教室上課等)。
6、保持校園和辦公室的安靜,輕聲說話,輕步走路,不打擾他人、工作、學習。不聚在一起閑談,無事不隨便出入他人辦公室。
7、尊重他人,團結同事,誠懇待人,禮貌相處,不議論、不傳播別人隱私,不誹謗中傷同事,不互相拆臺,教師之間,不允許言行粗魯和爭吵行為,團結協作,奮發向上。
8、接待家長和來賓,要熱情有禮,起立送迎。
9、不接受家長饋贈,不得向家長索取物品,不得在任何節假日暗示學生送禮。不得對學生有親疏遠近的表示,不勉強家長為自己辦私事。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10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財產的管理,建立健全學校各項制度,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或使用過程不慎造成人為的損失特制訂學校財產管理制度望師生遵照執行。
1、購買物品首先必須財產保管員填寫物品申購單,后經分管領導簽名同意,再經校長審批方可購買。
2、物品采購必須由學校指定的'人員辦理采購,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采購。
3、物品購入之后必須憑有效發票經財產管理員驗收之后經校長審批后方可報銷及使用。
4、學校財產管理員接到物品發票之后即刻登記物品驗收登記簿,并及時進入學校資產帳。
5、各保管員加強對本專用室物品的管理及使用,學校管理員應對各分管人員管理的財產每學期進行檢查,平時經常性的指導。
6、每學期對班級財產使用管理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作為評比文明班級,先進班級的依據。
7、認真作好教工調離本校后對財產進行審核交接工作。
8、學校物品出校門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將學校財產拿出校門。
9、借用學校物品必須憑由學校主管領導審批同意的借條方能借用,用后必須及時歸還。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10、學校財產如在使用過程中人為造成損壞必須經財產管理員核準,經主管領導審批,由學校報帳員開據發票進行賠償。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工作,維護學生、學校和實習單位的合法權益,提高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質量,增強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更好服務產業轉型升級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職業學校學生實習,是指實施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學生(以下簡稱職業學校)按照專業培養目標要求和人才培養方案安排,由職業學校安排或者經職業學校批準自行到企(事)業等單位(以下簡稱實習單位)進行專業技能培養的實踐性教育教學活動,包括認識實習、跟崗實習和頂崗實習等形式。
認識實習是指學生由職業學校組織到實習單位參觀、觀摩和體驗,形成對實習單位和相關崗位的初步認識的活動。
跟崗實習是指不具有獨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適應實習崗位要求的學生,由職業學校組織到實習單位的相應崗位,在專業人員指導下部分參與實際輔助工作的活動。
頂崗實習是指初步具備實踐崗位獨立工作能力的學生,到相應實習崗位,相對獨立參與實際工作的活動。
第三條職業學校學生實習是實現職業教育培養目標,增強學生綜合能力的基本環節,是教育教學的核心部分,應當科學組織、依法實施,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和職業能力形成規律,保護學生合法權益;應當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強化校企協同育人,將職業精神養成教育貫穿學生實習全過程,促進職業技能與職業精神高度融合,服務學生全面發展,提高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質量和就業創業能力。
第四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應高度重視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工作,切實承擔責任,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措施鼓勵企(事)業等單位接收職業學校學生實習。
第二章實習組織
第五條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指導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工作;職業學校主管部門負責職業學校實習的監督管理。職業學校應將學生跟崗實習、頂崗實習情況報主管部門備案。
第六條職業學校應當選擇合法經營、管理規范、實習設備完備、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的實習單位安排學生實習。在確定實習單位前,職業學校應進行實地考察評估并形成書面報告,考察內容應包括:單位資質、誠信狀況、管理水平、實習崗位性質和內容、工作時間、工作環境、生活環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護等方面。
第七條職業學校應當會同實習單位共同組織實施學生實習。
實習開始前,職業學校應當根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與實習單位共同制訂實習計劃,明確實習目標、實習任務、必要的實習準備、考核標準等;并開展培訓,使學生了解各實習階段的學習目標、任務和考核標準。
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應當分別選派經驗豐富、業務素質好、責任心強、安全防范意識高的實習指導教師和專門人員全程指導、共同管理學生實習。
實習崗位應符合專業培養目標要求,與學生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
第八條學生經本人申請,職業學校同意,可以自行選擇頂崗實習單位。對自行選擇頂崗實習單位的學生,實習單位應安排專門人員指導學生實習,學生所在職業學校要安排實習指導教師跟蹤了解實習情況。
認識實習、跟崗實習由職業學校安排,學生不得自行選擇。
第九條實習單位應當合理確定頂崗實習學生占在崗人數的比例,頂崗實習學生的人數不超過實習單位在崗職工總數的10%,在具體崗位頂崗實習的學生人數不高于同類崗位在崗職工總人數的20%。
任何單位或部門不得干預職業學校正常安排和實施實習計劃,不得強制職業學校安排學生到指定單位實習。
第十條學生在實習單位的實習時間根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確定,頂崗實習一般為6個月。支持鼓勵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合作探索工學交替、多學期、分段式等多種形式的實踐性教學改革。
第三章實習管理
第十一條職業學校應當會同實習單位制定學生實習工作具體管理辦法和安全管理規定、實習學生安全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制度性文件。
職業學校應對實習工作和學生實習過程進行監管。鼓勵有條件的職業學校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構建實習信息化管理平臺,與實習單位共同加強實習過程管理。
第十二條學生參加跟崗實習、頂崗實習前,職業學校、實習單位、學生三方應簽訂實習協議。協議文本由當事方各執一份。
未按規定簽訂實習協議的,不得安排學生實習。
認識實習按照一般校外活動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實習協議應明確各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協議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實習協議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各方基本信息;
(二)實習的時間、地點、內容、要求與條件保障;
(三)實習期間的食宿和休假安排;
(四)實習期間勞動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病危害防護條件;
(五)責任保險與傷亡事故處理辦法,對不屬于保險賠付范圍或者超出保險賠付額度部分的約定責任;
(六)實習考核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其他事項。
頂崗實習的實習協議內容還應當包括實習報酬及支付方式。
第十四條未滿18周歲的學生參加跟崗實習、頂崗實習,應取得學生監護人簽字的知情同意書。
學生自行選擇實習單位的頂崗實習,學生應在實習前將實習協議提交所在職業學校,未滿18周歲學生還需要提交監護人簽字的知情同意書。
第十五條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要依法保障實習學生的基本權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安排、接收一年級在校學生頂崗實習;
(二)安排未滿16周歲的學生跟崗實習、頂崗實習;
(三)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中禁忌從事的勞動;
(四)安排實習的女學生從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禁忌從事的'勞動;
(五)安排學生到酒吧、夜總會、歌廳等營業性娛樂場所實習;
(六)通過中介機構或有償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學生實習工作。
第十六條除相關專業和實習崗位有特殊要求,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的實習安排外,學生跟崗和頂崗實習期間,實習單位應遵守國家關于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安排學生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較高安全風險的實習;
(二)安排學生在法定節假日實習;
(三)安排學生加班和夜班。
第十七條接收學生頂崗實習的實習單位,應參考本單位相同崗位的報酬標準和頂崗實習學生的工作量、工作強度、工作時間等因素,合理確定頂崗實習報酬,原則上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試用期工資標準的80%,并按照實習協議約定,以貨幣形式及時、足額支付給學生。
第十八條實習單位因接收學生實習所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按現行稅收法律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十九條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不得向學生收取實習押金、頂崗實習報酬提成、管理費或者其他形式的實習費用,不得扣押學生的居民身份證,不得要求學生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收取學生財物。
第二十條實習學生應遵守職業學校的實習要求和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實習紀律及實習協議,愛護實習單位設施設備,完成規定的實習任務,撰寫實習日志,并在實習結束時提交實習報告。
第二十一條職業學校要和實習單位相配合,建立學生實習信息通報制度,在學生實習全過程中,加強安全生產、職業道德、職業精神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二條職業學校安排的實習指導教師和實習單位指定的專人應負責學生實習期間的業務指導和日常巡視工作,定期檢查并向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報告學生實習情況,及時處理實習中出現的有關問題,并做好記錄。
第二十三條職業學校組織學生到外地實習,應當安排學生統一住宿;具備條件的實習單位應為實習學生提供統一住宿。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要建立實習學生住宿制度和請銷假制度。學生申請在統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須經學生監護人簽字同意,由職業學校備案后方可辦理。
第二十四條鼓勵職業學校依法組織學生赴國(境)外實習。安排學生赴國(境)外實習的,應當根據需要通過國家駐外有關機構了解實習環境、實習單位和實習內容等情況,必要時可派人實地考察。要選派指導教師全程參與,做好實習期間的管理和相關服務工作。
第二十五條鼓勵各地職業學校主管部門建立學生實習綜合服務平臺,協調相關職能部門、行業企業、有關社會組織,為學生實習提供信息服務。
第二十六條對違反本規定組織學生實習的職業學校,由職業學校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事故的,應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追究責任。
對違反本規定中相關條款和違反實習協議的實習單位,職業學校可根據情況調整實習安排,并根據實習協議要求實習單位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十七條對違反本規定安排、介紹或者接收未滿16周歲學生跟崗實習、頂崗實習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照《禁止使用童工規定》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章實習考核
第二十八條職業學校要建立以育人為目標的實習考核評價制度,學生跟崗實習和頂崗實習,職業學校要會同實習單位根據學生實習崗位職責要求制訂具體考核方式和標準,實施考核工作。
第二十九條跟崗實習和頂崗實習的考核結果應當記入實習學生學業成績,考核結果分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學生獲得學分,并納入學籍檔案。實習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畢業。
第三十條職業學校應當會同實習單位對違反規章制度、實習紀律以及實習協議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學生違規情節嚴重的,經雙方研究后,由職業學校給予紀律處分;給實習單位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第三十一條職業學校應組織做好學生實習情況的立卷歸檔工作。實習材料包括:(1)實習協議;(2)實習計劃;(3)學生實習報告;(4)學生實習考核結果;(5)實習日志;(6)實習檢查記錄等;(7)實習總結。
第五章安全職責
第三十二條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要確立安全第一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有關規定。職業學校主管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實習安全監督檢查。
第三十三條實習單位應當健全本單位生產安全責任制,執行相關安全生產標準,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勞動防護用品,加強對實習學生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管理,保障學生實習期間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三十四條實習單位應當會同職業學校對實習學生進行安全防護知識、崗位操作規程教育和培訓并進行考核。未經教育培訓和未通過考核的學生不得參加實習。
第三十五條推動建立學生實習強制保險制度。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實習學生投保實習責任保險。責任保險范圍應覆蓋實習活動的全過程,包括學生實習期間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險人疏忽或過失導致的學生人身傷亡,被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責任,以及相關法律費用等。
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的經費可從職業學校學費中列支;免除學費的可從免學費補助資金中列支,不得向學生另行收取或從學生實習報酬中抵扣。職業學校與實習單位達成協議由實習單位支付投保經費的,實習單位支付的學生實習責任保險費可從實習單位成本(費用)中列支。
第三十六條學生在實習期間受到人身傷害,屬于實習責任保險賠付范圍的,由承保保險公司按保險合同賠付標準進行賠付。不屬于保險賠付范圍或者超出保險賠付額度的部分,由實習單位、職業學校及學生按照實習協議約定承擔責任。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應當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應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相關部門依據本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或相應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條非全日制職業教育、高中后中等職業教育學生實習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教職成〔20xx〕4號)同時廢止。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12
1、教師是辦好學校的主體。建設一支造詣較高,教學經驗豐富,適應社會需求的、相對穩定的教師隊伍,十分重要。
2、學校有關部門和人員,應尊重教師的勞動,全心全意地為教師服務,為教師的教育教學活動創造條件和提供方便。
3、為保障教學質量的提高,特規定了教師的權利、教師的.責任、教師的聘任、管理與考核和獎勵與解聘等制度。
4、教學計劃是學校教學、教育工作具體安排的指導性文件。教學計劃由學校制定,校長批準后執行。
5、教師應按照學科教材、教學大綱的要求編制教學計劃、教案,嚴格按教材、大綱進行教學。
6、課表。每學期的課表于開課前的招生前擬定并公布,以便學生在報名、注冊時,確定學習課程。
7、學校要建立教學管理指揮系統,指揮渠道要暢通。
8、教學進度。為了落實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的要求,保證教師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教學任務,任課教師應在開課后兩周內編寫出本課程的教學進度表。
9、教學檢查。校領導及主管教學的領導,要不定期的深入課堂聽課,尤其對初次聘任的教師,必須聽課1-2次。班主任要經常隨堂聽課,聽取師生反應。
10、成績每期考核至少一次。成績考核每學期末對學生的考核成績應記錄在案,并作為教學檔案長期保存。
11、教學檔案。教學檔案由教務處指定專人負責收集、整理與保存,并逐步形成電子教學檔案。
12、學生管理,班主任工作。加強學生管理,充分發揮班主任的作用,應制定“班主任守則”、“學生守則”。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13
一、入學注冊
1、按照學校招收學員條件,同意招收的學員,必須持有關證明(證件)到培訓處(招生辦)辦理入學手續。
2、學員持入學證明到財務室交納培訓等費用。
3、學員進校后,一般不允許退學。退學者不退費。
4、學員培訓期間的生活、學習等費用一律自理。
5、學員在培訓期間,一般不允許請假。重大事情非請假不可者,應寫出書面請假條經教研室簽字后,由校長批準。
6、學員在校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政策法令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7、及時安排學員宿舍和床位,配發教材、服裝及被褥等。
二、成績考核
1、學完單科或全科時,學員必須參加單科或全科的考試(考核),無故不參加者不記成績。
2、成績考核的評定實行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級制。
3、成績考核分理論和實踐兩種形式,教師對學員成績的評定應結合平時的學習情況,客觀、公正的評定出學員的`學習成績。
4、學員的各科學習成績應真實的記入學籍檔案。
5、學員學習成績考核除理論課、技能課考核外,學員在校表現情況及操行成績,亦同時記入學籍檔案。操行成績評定也采用四級制。
三、畢業或結業
1、學員完成培訓計劃規定的課目,經考核合格者,準予結業或畢業,由學校發給結業證或畢業證。
2、短期單科班發結業證,半年和一年制的全科班除發結業證外,另發給進修證。
3、單科學員結業后,學校可擇優推薦工作,全科班畢業學員,學校將分批推薦安置工作。
4、畢業學員不服從安置者,其工作自行解決。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14
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為了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增強教師的工作責任心,穩定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以培養更多的合格人才。為此,我校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職業教育法》和《高等學校教育法》為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教師主要職責:
1、教師應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思想,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質。
2、教師應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以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教學風尚進行教學,要求教師要愛崗敬業,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對學生既要嚴格要求,又要關心愛護。做到言傳身教,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3、教師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要積極參加學校教研室組織的政治、業務學習和集體活動,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各種教學文件,遵守教學紀律,做到治學嚴謹,教風端正。
4、教師應積極參加學校的教學基本建設工作,特別是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工作,并努力在本專業、本課程的研究或教學上有所創新。
5、教師在工作中要服從分配,勇挑重擔。教學工作是教師的首要工作,我校教師不僅要把精力放在教學工作上,認真鉆研教材,認真備課、講課,提高教學質量,在業余時間應積極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
培訓學校管理制度15
北京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辦學行為,促進本市職業技能培訓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以下簡稱民辦培訓學校),按照國家、本市及本辦法的規定進行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職業資格培訓,是指依據《國家職業標準》開展的、對勞動者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培訓。職業資格培訓分為五級,即職業資格五級(初級)、職業資格四級(中級)、職業資格三級(高級)、職業資格二級(技師)、職業資格一級(高級技師);職業技能培訓是指為勞動者適應某一崗位需要開展的、以提高技能水平為主的職業性培訓;新職業(工種)是指勞動保障部已正式頒布職業名稱,但職業分類大典中未收錄的職業。
第四條 民辦培訓學校是職業培訓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享有辦學自主權,其教師和學生依法享有與國家舉辦的教育機構的教師和學生平等的法律地位。
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按照“適應需求、適度規模、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的原則,對民辦培訓學校進行管理,將其納入提高勞動者整體素質的職業培訓規劃,采取措施予以扶持,鼓勵民辦培訓學校依法發展、資源統籌、開放創新、辦出特色。
第二章 職責與審批權限
第五條 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市民辦培訓學校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具體負責:
(一) 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以及本市的有關規定,制定本 市民辦培訓學校的發展規劃和辦學標準,組織開展民辦培訓學校的評估和評優工作,負責民辦培訓學校師資隊伍的建設工作。
(二)按權限負責民辦培訓學校的審批工作;定期發布民辦培訓學校職業(工種)設置標準和民辦培訓學校開設職業資格培訓的職業(工種)范圍;組織專家對民辦培訓學校職業(工種)設置資格進行評審。
(三)按照“行業優先、布局合理、擇優認定、逐步推開”的`原則審批新職業(工種);定期發布和更新開設新職業(工種)的范圍;負責新職業(工種)培訓教學計劃、教學大綱、教材的開發。
(四)定期發布開設職業技能培訓的范圍。
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民辦培訓學校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按權限負責轄區內民辦培訓學校的審批工作。
(二)負責審批為社會各類人群舉辦的職業技能培訓。
(三)負責對轄區內民辦培訓學校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對民辦培訓學校的教學、師資、培訓、鑒定、學生管理、廣告、收退費等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
第六條 設立民辦培訓學校按以下權限審批:
(一)舉辦國家職業資格五級、四級(初、中級)職業(工種)培訓的民辦培訓學校,由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同時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二)舉辦國家職業資格三級(高級)及以上職業(工種)、國家統考職業(工種)的民辦培訓學校,經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推薦,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抄送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三)為社會各類人群舉辦的職業技能培訓,由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第三章 民辦培訓學校的設立、變更、延續、終止
第七條 以社會組織名義舉辦民辦培訓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有與其培訓項目相適應的辦學資金。
以個人名義舉辦民辦培訓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聯合舉辦民辦培訓學校的,應當視出資比例及經公證機關公正的聯合出資協議書,確定一方為舉辦者。
第八條 民辦培訓學校的名稱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民辦培訓學校名稱應當包括其所在行政區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專有名詞。
民辦培訓學校只能使用一個名稱,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不得與已登記的其他學校名稱相同或相近,學校的外文名稱應與中文名稱一致。民辦培訓學校只開展某一特色職業(工種)培訓或關聯性強的職業(工種)培訓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可以使用職業名稱冠名。
第九條 舉辦民辦培訓學校應當符合《北京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見附件1)及相應的職業(工種)設置標準。
第十條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申辦報告》(格式要求見附件2)一份;
(二)《北京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審批表》(見附件3)三份;
(三)擬辦民辦培訓學校的章程:
(四)單位辦學應出具舉辦者的法人資格證明及復印件,上級主管部門同意辦學的證明文件。公民個人申請辦學應提交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證明和申請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五)擬辦民辦培訓學校董事會、理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人員、擬任校長、財會人員、職工的身份、學歷、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六)擬聘理論教師、實習指導教師的身份、學歷、資格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七)擬辦民辦培訓學校的資產及經費來源的證明文件。具有資質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其中以貨幣資金以外的方式出資的,還應提交具有評估資質的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
(八)適合用作辦公、培訓和實習場地證明。自有場地的民辦培訓學校,提交場地產權證明,租借場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約及場地產權證明;
(九)滿足教學和實操培訓需要的主要設施、設備的清單;
(十)開展相應職業(工種)培訓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相應的教材(教材提供目錄及編者)。
有關證照、證書、證件、教材等除提交復印件(目錄)外,還應提供相應原件供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對。
第十一條 民辦培訓學校章程應當包括以下事項:
(一)學校名稱、校址;
(二)辦學宗旨、辦學規模、職業(工種)設置、培訓層次和形式;
(三)學校資產的數額、來源、性質等;
(四)董事會、理事會或者其它形式決策機構的產生方式、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等;
(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產生和罷免的程序;
(六)組織管理制度、財務管理(使用)制度、教師管理制度、學籍管理制度、學員考核鑒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七)出資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八)學校自行終止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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