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考勤制度(精選18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考勤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考勤制度 1
為了建立正常的教學秩序和工作秩序,規范學校內部管理,使學生一到校就有教師履行組織教育和管理職責,鑒于學生年齡特點和自律、自護、自理、自學能力差,如教師不按時到崗入位,學生管理出現空檔,很容易發生安全事故,學校聲譽、教師形象和正常教學秩序將會受到影響,為此,依據國家《教師法》及上級有關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蘇家鎮學校教師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時間:
按照作息時間安排,每天早上值班教師提前30分鐘到校、值周教師提前20分鐘到校、班主任教師提前10分鐘到校、科任教師在早操前到校,管理、組織學生,進行環境衛生打掃和早讀。下午集中放學,班級學生全部離校后教師方可下班,行政值班教師清理完校園學生,師生全部離校后才可下班。
二、學校實行坐班制。
上班時間,每位教師全身心投入教學工作和學生管理工作,不得做與教育教學無關事情(如上街買菜吃飯、打牌下棋、校外閑逛等),特殊情況需外出的須向校長請假(時間控制在2小時內),經批準方可出校門。未經批準出校門在2小時以上的,按曠工處理。
三、嚴格考勤:
1、作好登記,作為教師績效考核和期末出勤考核依據。
2、教師一到校簽到,行政值周在8:30接收簽到冊,做好當日考勤。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論親疏,一視同仁。
3、學校集會做到:不遲到、不開小會、不打瞌睡、不看書報、不帶孩子、不在會場接聽電話,手機設置震動狀態。
4、教師的紅白喜事,安排在學生離校后,不影響教學,并在事前報學校批準假期。
5、學校辦公室將對各年級教師考勤不定期抽查,如果查出無假外出或弄虛作假者,將作為曠工處理,當年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
6、每位教師要有工作超前意識,寧可早到10分鐘,不可遲到1分鐘。
7、出現缺勤的同志應自覺接受制度管理,以大局為重。
8、教師離校外出,自覺作好登記,如出現疏漏,查實后記入相關人員的'考勤考核。
四、請假制度:
1、教師要盡量在雙休日、寒暑假和節假日安排好自己的私事,上班時間最好不要請假。
2、非請假不可的病事假,須完善請假手續,寫出書面請假條(一天以內由校長批準;一周以內由中心校長審批;一周以上病假交縣教育局審批)待批準以后,與班級教師作好銜接,移交有關手續,將請假條交到校長辦公室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特殊情況(如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出現危急重病人、交通故障、急于處理事情等)不能親自到校請假的,可先向年級領導口頭請假,后補辦請假手續。補假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天,事后向相關領導說明原委,以便學校領導看望慰問和查實。
3、請長期病假的按政策扣除相應績效工資(癌癥、精神病人除外,按國家有關政策精神執行)。
五、實行獎懲:
1、每學期(學年)出滿勤的教師在評優、晉級、聘任等方面優先考慮。
2、出勤考核分作為教師30%績效考核重要依據之一。
(1)病假、事假、遲到、早退與曠工列入績效考核;
(2)事假、遲到、早退和曠工在期末按實計算;
(3)全年遲到、早退、曠工累計3天者,當年不能參加評優;
(4)全年累計曠工15天者,報縣教育局除名,按自動離職處理。
3、缺勤教師,在年度考核、晉升職稱、評優時,按相關規定扣分。
4、上班期間有急事需處理臨時耽擱兩小時者可不計缺勤,但須向學校領導請示批準,同時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
六、國家有關政策法規規定,不計缺勤,享受出滿勤獎的假期有:
1、婚假5天。
2、產假:順產90天,剖腹產105天,寒暑假可順延。
3、喪假3至5天,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和子女)5天喪假;岳父、岳母、公公、婆婆3天喪假,不計缺勤。
4、結合實際,教師子女結婚,準許請假一天在家為子女操辦婚姻,不計缺勤。
5、以上四項假辦理書面請假手續,領導批準,交到學校辦公室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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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學校要建立考勤冊,一律實行簽到制。每星期要將出勤情況總結公布,對一學期內曠工、遲到、早退次數較多的教師,要給予一定的懲罰,對每學期內曠工三天以上者,不能當選模范,在職稱崗位評聘中扣分。對出全勤的教師給予表彰獎勵,并做為評模和競聘的`重要依據。聯校檢查教師空堂的,公辦教師罰10元,同時罰中心校長2元。連續兩次檢查空堂加倍處罰,通報全鎮。
2、聯校所有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工作時間,實行全日坐班制。未經聯校批準,不得擅自停課,否則按曠工論處,扣發工資。
3、嚴格請假制度,教職工請假要嚴格辦理請假手續,一天以內向中心校長請假,兩天以上者向聯校請假,到期要及時消假,否則按曠工論處。凡因病不能堅持工作者或事假較長者,每月扣除300元(重病號除外)。有病有事到期不能上班者,應續假,不辦理續假手續,視為曠工。婦女產假按計劃生育條例執行,超假者按前項處理。教職工本人結婚或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給假七天,假期工資照發。
4、嚴格會議制度,凡聯校組織的各種會議和各種活動,教師要按時參加,要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更換與會人員,違者按曠工對待(遲到、早退三次視為曠工一天),扣發當天工資。
5、學校所有工作人員要樹立以校為家的思想。嚴格執行作息時間,按時到校盯崗,上班時間不準空堂,不準外出,不準回家,不準閑談,不準做與本工作無關的事,不準影響他人工作,不喝酒,對遲到、早退、曠工者按前4條執行。如有違犯,給予嚴肅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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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嚴肅教學紀律,提高教學質量,經學校研究決定:試行“應城一中坐班考勤制度”。
一、考勤對象:
全體教職員工。
二、考勤內容:
坐班考勤與課堂考勤。
三、坐班考勤辦法:
坐班考勤實行彈性與基本時間坐班相結合。教師的坐班實行彈性,行政教輔人員規定基本的坐班時間。
1、教師坐班:教師保證每天4個鉤的考勤,高三教師全天候坐班。
2、行政教輔人員坐班;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為基本坐班時間。
3、教師坐班考勤由年級處當日值班人員分早、中、晚時段巡查核對。教師課堂考勤由年級處當日值班人員和各班值日學生核對后確定。
4、行政教輔人員由校行政辦值日人分上、下午規定的時間考核。
四、獎懲辦法。
1、全勤獎:教師每月完成100個鉤,又無缺課現象,可享受全勤獎。行政教輔人員完成每天的基本坐班時間,無曠工現象,可享受全勤獎。
2、處罰:教師每月累計少于100個鉤,全勤獎只發一半或不發,教師無故曠課一節,除扣除一節課的平均津貼外還扣除全勤獎,一月無故曠課累計達五節者,不發當月課時津貼。事假和病假按天數扣除課時津貼。
行政教輔人員:每月累計少于100個鉤,全勤獎只發一半或不發。無故曠工半日,扣除當天的課時津貼,一月無故曠工累計五天,不發當月的`課時津貼。事假和病假按天數扣除課時津貼。
五、年級處每月向學校報送教師坐班和課堂考勤表。
辦公室每月向學校報送行政教輔人員考勤表,匯總后核實每個教職員的當月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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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病假
⒈因病休息一天以上(包括一天)需交醫療單位病假證明。
⒉到醫院看病要事先請假。
⒊病假期間除住院治療外,不發工資。
二、事假
⒈請事假必須事前向主管領導說明原因,經批準后方能離校,如有急事不能事先請假,須于上班前用電話或委托別人請假,事后說明原因,補辦手續。
⒉事假期間不發給工資。
三、曠工
⒈凡無故不上班或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均作為曠工論處。
⒉曠工三日以上,按自動退職處理。
⒊曠工期間停發工資。
四、產假、哺乳假、婚假、喪假
按國務院及上級規定執行。婚假、探親假一律利用寒暑假,假期已滿因故不能按時上班時,需辦理請假手續,經領導批準后方可續假,凡不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逾期不歸者按曠工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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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期開始,學生報到后班主任指派班長開始考勤。
1、考勤分上課考勤、早晚自修考勤、活動考勤。
2、上課考勤除點名冊外,課后班長應將班級日志交任課教師簽字。早、晚自修考勤班長應如實報告本班學生出勤情況。班長對學校、班級安排的活動要進行有效出勤人數的記錄。班長對考勤情況應及時向班主任作好匯報。
3、學生在學習期間不得遲到、早退、無故曠課,請事假應履行請假條手續,請病假必須有醫院證明。請假條應事前遞交班主任,如班主任不在可交當天行政值班人員。一天內由班主任批準,一天以上報學生處批準,假期結束后應及時向班主任銷假。對無故延長假期的`按曠課處理,非特殊情況事后不予補假。
4、班主任要督促檢查班長的考勤記錄,考勤做到及時、公正,不徇私情,對經常曠課的學生,班主任應將其違紀情況及時匯報學工處,給予必要的處理,以警示他人。
5、建立學生缺勤違紀周公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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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考勤管理,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讓教師能有序地開展工作,保證學校工作暢通無阻地開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分類:
1、嚴格執行坐班制度和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制度。
2、嚴肅督查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開會、升旗)的到崗情況。
3、嚴格履行簽到和書面請假手續。
二、考勤管理:
一、教師必須按學校的作息時間上下班,教職工坐班時間以學校作息時間為準。
二、上午、下午教師必須提前10分鐘到指定地點履行簽到手續,漏簽一次扣款2元;無課上班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款10元(超過10分鐘,在一節課的時間以內扣款20元),遲到、早退達兩節以上(含兩節)不到半天的扣款50元;有課的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款15元,20分鐘以內的扣款20元,超過20分鐘的作誤課處理,誤課一節扣款30元。
三、教師有事必須書面請假(電話或帶假不作為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學部負責人簽批,請假按一節課扣款5元計算。半天以上由學部負責人注明工作安排情況后由校長簽批,經批準的將批條交學部負責人備案。
四、事假按一天扣款10元計算,沒有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的作為曠工處理,曠工按一天扣款50元計算;病假憑縣人民醫院或中醫院的診斷證明和自己的請假條到學部負責人處辦理工作安排說明后到校長處簽批,經批準的'將批條交學部負責人備案)。
五、學校例會(周三、日)請假一次扣款15元,遲到早退扣款5元。
六、集體公益活動請假一次扣款10元。值崗時遲到早退除扣發值崗工資外,還處以值班工資一倍的罰款。
七、沒有履行請假手續或請假未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屬于嚴重違紀違約行為,曠工超過一天的按《惠湖中英文學校教師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
八、每周星期一學校舉行升旗儀式,全體教教師必須按時參加,站在規定的地點排成隊列進行升旗。課間操班主任站在本班后面做操,其他教師幫助班主任管理班級(升旗和做操時有家長到校或領導到校檢查工作,有關人員不能參加除外)。缺席一次扣款5元。
九、教師請事假一次最多在三天以內,每超假一天罰款30元,超假兩天以上(不含兩天)的學校按自動離職處理。不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擅自不到,私自調換課程以及代課沒到,均作曠工處理,曠工每一節課的時間扣款10元。
十、因學校工作的特殊性,教師在報到后至開學后10天內及學期結束前半個月內不得請假,請教師自己克服困難。
十一、教職工考勤每月公布一次,記載結果每月底上報校長辦公室存檔,學期結束時作為學期(年度)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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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校風建設,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同學們的學習時間,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考勤規定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凡早讀、正課、課間操、自習課、勞動及學校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均屬于考勤之列。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的學生,應辦理請假補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到校者作曠課論。上課鈴響后才進教室者視為遲到,在下課前擅離課堂(或現場)視為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算曠課一節。
3、學生請病假,走讀生需家長證明,住校生應有校醫或醫院證明,2天以內報學生處批準。3天以上報分管領導批準。學生因病來不及請假者,由家長電話向班主任請假,并及時到學生處登記,在回校后當天內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請假批準后,所有假條存根及證明由班主任保存。
4、學生無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應和家長取得聯系,超過1天報學生處備案協查。
二、考勤管理規定
每班設立考勤本,每節課(及學校安排的各項活動)由班長或班主任指定班干部登記,學生考勤情況每周由學生處統計公布一次。學期結束時,將學生考勤情況,填入學生成長檔案冊和學生成績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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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是學校貫徹落實上級指示,安排部署工作的重要途徑之一。會議秩序的好壞,是事關政令暢通和教育工作者自身形象的大事。為了嚴肅會議紀律,確保會議精神的`準確及時貫徹執行,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議的組織原則
堅持下級服從上級、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全校性的政治學習和有關會議,必須堅持做到班級、教研組的局部小會服從全校性的全局大會。任何班級、教研組及個人不得以上課、私事、局部小會為由拒不參加學校召開的會議。學校領導、教職員工參加上級或學校召開的各種會議、政治學習及教研活動都進行考勤登記且建檔考核。
二、會議紀律
1、參會人員必須按通知時間提早到會,不得遲到、早退、缺席。
2、各種會議每個教師都要帶上筆記本,做好筆記。
3、參會人員必須自覺維護會議紀律,開會時不能在會場外面逗留或閑逛,開會時不能隨意在會場中走動,更不能中途離會,不準大聲喧嘩或三三兩兩“另立會場”,不準帶小孩入會場哭鬧,不得翻看與會議無關的報刊雜志或小說等。
4、對會議內容或安排有異議的,會后與召集人溝通,不得在會議室無視會議紀律或無理取鬧,否則,情節嚴重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三、會議考勤
1、學校各種會議(包括全校性會議、班主任會議和教研組會議等)實行簽到或點名制。每次會議或政治學習由召集人按通知時間順延5分鐘開始點名,點名不到記遲到。召集人可視會議情況于會議期間隨時點名,點名不在者記早退,兩次以上點名不在會者視為缺會。遲到的參會人員到會時自覺在點名處消缺席,否則視為缺會。
2、參會人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到會的,必須在會前向召集人請假,并說明原因,經批準后,方能生效,否則一律視為缺會。
3、因學校安排公事不能參加會議的人員,也必須提早向召集人請公假,經召集人同意后按公假處理。
四、獎懲措施
1、根據績效考核考勤分值進行考勤。缺席會議,每次扣0.2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1分(當天已辦理教學請假手續的不計扣);因公開會或出差請假,經學校相關科室同意后只考勤不計扣。
2、學期結束后,各位教師把會議記錄本上交校長室待查。
3、每學期的會議考勤簿要存檔備案,并將每個人的缺勤匯總記入教職員工業務檔案,為教職員工職稱評審、先進評選,全員聘任等提供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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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一、考勤
(一)考勤的內容包括對處室工作人員的.出勤、缺勤、遲到、早退、擅離崗位等情況的考核和記載;任課教師上課、輔導時間到位情況,集體備課、集體活動參加與否的考核和記載。
(二)處室工作人員的考勤,由黨政辦公室負責實施。既堅持工作人員本人簽到、簽退(禁止代簽)
又堅持上班時間巡視、檢查制度;任課教師的考勤由值班領導負責實施。
(三)盡快建立電子監控系統,提高考勤工作效率。
二、請假
(一)教職工因事請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請假三天以內,段長同意后報主管領導審批。請假三天以上,段長及主管領導同意后,由校長審批。
(二)教職工因病請假,應持醫院診斷證明辦理請假手續,審批辦法與事假同。
(三)婚假15天(包括星期天)。凡領到準生證的晚育教職工(23周歲以上),產假為半年。
(四)教職工直系親屬或依靠其贍養的非直系親屬逝世,準于5天假期處理喪事。外地教職工,酌情另給往返時間。
(五)假期屆滿,應及時辦理銷假手續。如需延長假期,應辦理續假手續。
三、曠工及其處理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認定為曠工;
1.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沒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者;
2.假期屆滿后未到崗位工作,又沒有辦理續假手續者;
3.請假事由與實際情況不符者;
4.雖然辦理了請假、續假手續,但未得到領導批準擅離職守者;
5.占用工作時間外出代課或搞其他營利活動者;
6.雖在業余時間外出謀利而影響正常工作,師生反映強烈,不聽勸阻者;
7.學校集會、集體活動、勞動拒不參加者。
(二)曠工處理
1.任課教師缺課一節,按曠工一天計算,除扣發當天課時津貼外,另罰一節課的課時津貼,并給于批評教育。
2.處室工作人員,簽到、簽退每缺一次,或讓別人代簽,扣發相應的崗位津貼外,另罰一次同數額津貼,并給于批評教育。
3.集會一次不參加,扣發獎金5元。
4.月曠工累計一周者,停發本學期全部獎金及津貼,取消評先資格,并給予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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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努力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推動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一、出勤方面:
1、全體教職工必須參加每周一的升降旗儀式遲到按半天曠工記錄,曠到按1天曠工記錄。
2、全校教職員工必須按作息時間表上下班,考勤執行簽到制度:不準代簽、補簽。上下班、晚自習遲到、早退5分鐘按一小時曠工記錄,遲到、早退10分鐘按曠工半天記錄。擅自離崗1小時按曠工1天記錄。
3、任課教師上下課期間,遲到、早退5分鐘,按一小時曠工記錄,遲到、早退10分鐘,按曠工半天記錄,無故不上一節課,按一天曠工記錄。教案未超一周備課,缺一節扣當日工資(累計計算)。未完成進度計劃、缺一節課扣當日工資(累計計算)。作業量缺一次,不按時批改作業一次,扣半天工資(累計計算)。聽課記錄缺一節,按半天曠工記錄(累計計算)。不服從組織安排、無理取鬧、影響惡劣者,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
4、早讀、晨會、晚自習、政治學習、黨員學習、業務學習、每周總結會、集體活動、年級組活動、教研組活動遲到、早退一次按1小時曠工記錄,無故不參加者按1天曠工記錄,集中學習期間必須關閉手機。
5、夜間,治保會值班人員、警衛室值班人員、鍋爐房值班領導曠到按曠工1天記錄。
二、假類方面:
(一)1、護理假——教職工每學年度護理假為15天(超15天者,按事假計算),(教職員工夫婦、子女、親生父母生病臥床住院必須出示戶口復印件、住院證明書才能批準護理假)。
2、事假——事假一天扣25
元。3、曠工一天扣二天工資。
4、婚假——大齡青年婚假為30天,再婚者婚嫁為5天。
5、產假——生育第一胎產假為120天(產假以新生兒出生證明的出生日期為準,如孕婦要求提前休息或住院,新生兒出生前15天列入產假,其余提前休息的時間一律按事假計算,包括住院),丈夫護理假為15天。生育第二胎產假為90天(產假以新生兒出生證明的出生日期為準,如孕婦要求提前休息或住院,新生兒出生前15天列入產假,其余提前休息的時間一律按事假計算,包括住院),丈夫護理假為5天。
6、子女婚假——子女婚假為7天。
7、喪假——喪假為7天(另加往返路程天數)。
(二)經學校和區計生委納入本年度計劃準予生育的婦女、如有意外流產情況,按規定休息15天(不扣工資)。未批準納入計劃的婦女,懷孕并做流產手術者一律按曠工記錄。婦女上環按規定休息3天、取環按規定休息1天為準(必須出示醫院證明)。
(三)1、住院治療——需要住院治療必須出示區級以上人民醫院住院單方可住院治療、急性疾病、意外傷害可隨時隨地住院治療,慢性疾病必須在暑假期間住院治療(如需要轉院,必須到上一級醫院住院治療,不得在同等級醫院住院治療,如出現轉同等醫院住院治療按事假記錄)。住院治療以入院至出院日期為準(不扣工資)。重大疾病出院后,需要休養必須出示所住醫院住院部證明,修養期間為按醫院批假天數為準。
2、長期病假——因病長期休息扣全額工資的30%,發放全額工資的70%(必須出示地州級以上醫院的'病殘鑒定證明書)。
3、短期病假——短期病假只準3天(有我校醫務室出示的疾病證明書,在我校醫務室醫治,不扣工資,除外不準予短期病假)。
(四)課外輔導員每學期補假10天;學前班特護課外輔導員、醫務人員每學期補假為12天;清潔工作人員、餐廳工作人員、鍋爐房工作人員每學期補假為15天(不扣工資,不和考核掛鉤)。
三、培訓學習方面:
1、學校納入計劃統一培訓、學習人員,按培訓學習對待(按經常上班對待)。
2、參加大、中專、本科函數班的學員參加考試、論文答辯,按培訓學習對待(按經常上班對待)。
3、參加自考、成人高考等計劃外脫產學習者扣全額工資30%,發放全額工資70%。
4、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并錄取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四、執勤方面:
1、考勤人員必須提前半小時到位,教學樓當日考勤表下午7:30以前交到教務主任處。后勤人員考勤表當晚12:00前交到總務主任處。
2、考勤人員不得違反考勤制度,發現一次按曠工1天記錄,扣考核分5分并在校委會上做檢討。
3、教務主任負責統計專任教師考勤,總務主任負責統計后勤人員考勤,德育處主任負責統計全體教職員工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晚自習、年級組活動、教研組活動、集體活動及每周總結考勤,教務處、德育處、總務處主任在每周教職工大會上公布本周考勤情況并在公示欄上公示(各科室主任不按規定時間公布、公示按半天曠工記錄)。
五、違規違法方面:
1、體罰、變相體罰、排擠及侮辱學生,造成惡劣影響者待崗一個月,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
2、教研組組長在不按規定不合格教案、缺課時教案上簽字,缺一節教案按半天曠工記錄(累計計算)。
3、違反學生安全事故目標管理責任書者:(1)遲報、瞞報者按曠工一天記錄。(2)管理不善、遲報、瞞報而造成嚴重后果(出現學生離校出走、出現交通事故、出現意外傷害)負法律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醫療費、賠償費),并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3)因工作失誤造成嚴重事故出現人員傷亡者負法律責任并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
批假權限:
全體教職工1天以內事假由各科室主任審批;任課教師7天以下假類由主管教學副校長審批;后勤工作人員及課外輔導員7天以下假類由后勤副校長審批;7到15天各類假類由校長審批;15天以上假類上報教育局審批。
備注:和靜縣第四中學考勤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教師法》,計劃生育相關條例,根據我校實際情況,于20xx年12月20日第一屆第一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正式使用。經20xx年12月17日第一屆第二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第一次修改并使用。
學校考勤制度 11
一、工作紀律基本要求:
1、按時到校上課,按時到崗做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請假。
2、坐班時間集中精力備課或學習,不會客,不做與教學無關的其他事情。(如下棋、打撲克、打毛線、閑聊、拉家常等)
3、按時參加學校、年級召開的`各種會議或活動。
4、不在教室內吸煙、不坐著講課;不帶小孩進會場教室。
5、舉止端莊、衣著整潔大方、語言文明、遵守校紀、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二、評估細則:違反上述要求,按下列規定扣分、單項扣完為止,
1、按時到校上課,按時到崗做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請假。(20分)
1)每曠工一課時、一節輔導自習、一天坐班扣4分。
2)事假每誤一課時、一節輔導自習、一天坐班扣2分。
3)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
2、坐班時間集中精力備課或學習,不會客,不做與教學無關的其他事情。(20分)
違反本項規定,依據坐班檢查、日常觀察由評估小組酌情扣分。
3、按時參加學校、年級召開的各種會議或舉辦教育活動。(20分)
1)不經請假批準,無故缺勤一次扣6分。
2)事假缺勤一次扣4分。
4、不在教學樓內吸煙、不坐著講課、不帶小孩進會場、教室。(10分)每發現一次扣2分。
5、舉止端莊、衣著整潔大方、語言文明、遵守校紀、以身作則、為人師表。(30分)
1)違反本項規定,依日常檢查、觀察由評估小組酌情扣分。
2)特別嚴重者,出扣除本項分數外,可從所得總分中從重扣分。
學校考勤制度 12
為嚴肅校本研訓的紀律,確保校本研訓的時間,使我校的校本研訓工作能有條不紊地開展,特制定《校本研訓考勤制度》。
一、考勤:在開展校本研訓的'過程中,將設置考勤登記表,對全體參加教師進行嚴格的考勤,由教科室人員負責。
1、公假:凡因公事(含產假)請假,研訓內容自行補上。公假不記入獎懲范圍。
2、事假:凡因事請假者,須具備請假條,并經校本研訓領導組組長同意后,記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參加研訓活動,須持醫院證明并出具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記病假一次。特殊情況(如急診等)除外。
4、遲到:研訓活動兩次點名后未到者,記遲到一次。
5、早退:研訓活動中提前退場者,記早退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6、曠工:無故缺席不參加研訓活動者,缺席一次記曠工一次。
二、全期校本研訓累計缺席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考核評優資格,由學校校本研訓職能部門通知其本人。
三、研訓考勤每學期公布一次,學年度累積計算。教師出勤情況與學校年度考核等級和學校獎懲制度掛鉤。
四、教研組組內研訓由教研組長將研訓的具體時間、地點、內容(主題)上報給教學處,由教研組負責考勤,教學處抽查。
五、研訓活動時,全體人員不做無關的事(不說話、不開小差),關閉一切通訊工具,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研訓任務。
學校考勤制度 13
為了保證我校正常的教學和工作秩序,維護勞動紀律的嚴肅性,形成良好的校風、教風,使我校考勤工作有章可循。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后勤人員由校長辦公室考勤,中學部教師由中教處考勤,小學部由小教處考勤。
二、考勤實行每天簽到制與當日領導隨時檢查相結合。
三、實行坐班制。
1、每天上午第一節至第四節課,下午第一節至第三節課為坐班時間,第一節課預備鈴
前必須簽好簽到薄,值勤領導認真檢查記錄當日考勤情況。
2、上午第四節課,無課和無工作安排的教師,可提前15分鐘離校。下午第三節課后,無其它工作安排的教師可離校。
3、不得代人簽到,否則對代簽人予以20元罰款,同時對缺勤者予以處罰,簽到后應及時到辦公室,否則作遲到和曠班處理。
4、嚴禁私自調課,一經查出按曠班處理。
四、遲到、早退、曠課、曠班
1、遲到一次扣款20元(包括早讀、坐班、集會)
2、早退一次扣款20元(包括早讀、坐班、集會)
3、曠課一節扣款30元,曠工半天扣款30元,有課的重復計算,依此類推。
五、請假手續
1、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必須到教導處登記,一天以上必須寫出書面請假條,按批假權限審批后方可離校。
2、所有請假的必須到李主任處登記,并通知教導處。
六、批假權限
教師請假一天以內由教導處登記審批到李主任處登記;
兩天以內由值日領導審批到李主任處登記;
三天以上由校長審批到李主任處登記;
行政領導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到李主任處登記。
七、請假類別與相關規定
1、法定假:婚假七天,晚婚假十八天;
女方產假兩個月,晚育產假四個月零兩天,男方七天;
喪假五天(直系親屬)路途遠所用時間核定后另加,未盡的法定假按上級規定執行,不扣款。
2、進修假:
教師進修學習請假,必須有函授學校或組織單位的正式通知或學習考試安排,不扣款。
3、坐班假:
教師請假半天以內且不需要調課為坐班假,教師每月坐班假請6節不扣款,每次不超過三節; 需代課的坐班假每節扣款2元,當月由教務處核消。
4、事假:
教師請事假兩天以內不扣款。一學期累加3—7天之內扣款10元/天,超過部分按20元/天扣款。
5、病假:
病假需有市級(或本礦)以上醫院證明,銷假時需要有住院發票作證明。一學期病假七天以內不扣款,8—30天每天扣5元,30天以上每天扣10元,扣完除工資外的'學期工作量及有關獎金福利為止。
7、護理假:
護理對像必須是教師的直系親屬(父母、夫妻、子女)住院(縣級以上醫院)治理。護理時間:每學期10天(含節假日)護理假。護理假超出規定時間的,按事假處理。
八、出差:
教師因公出差,按上班處理,但事先必須和考勤領導、教務處打招呼。
九、以上扣款每月結算一次,扣不完部分在工資中扣減。
十、滿勤獎(含開會)
一個月滿勤者30元,未出滿勤者全扣,每月兌現。
十一、對考勤情況每月由教務處小結一次,每月校辦公室公布一次,學期累計計入教師檔案,以備教師評優、評先、晉級時作參考依據。
十二、本制度如有與上級文件不一致的,按上級文件辦理,未盡事宜,解釋權屬校長辦公室,本制度從本學期執行。
學校考勤制度 14
為了加強學校的管理,規范教職工的教育教學行為,增強教師遵守紀律的自覺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據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及其處理
㈠、請假類別
1、事假:因事必須由教職工本人親自處理者,可請事假。
2、病假:因病不能堅持正常上班者,可請病假。
3、公假:因公外出辦事、開會或培訓等,可請公假。
4、產假:持有生育卡的女職工,產假為90天;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懷孕在四個月以上七個月以骨流產的給假四周,七個月以上者給假六周;產假期滿因病需繼續治療且有醫院證明者,按病假休息,做人流術的給假兩周。
5、婚假:教職工結婚給假一周。
6、喪假:父母或配偶亡故給假一周,如假期滿需繼續請假者,按事假處理。
㈡、批假權限
1、兩天以上(包括兩天)請假由校長批準。連續請兩天假的第二天也要由校長批準。
2、一天假由主管副校長批準。
3、臨時假由教導主任批準。
4、會議請假由主持會議的相關領導批準。
㈢、請假手續
1、凡請假者必須填寫請假條,并按請假類別交驗相關證明,經批準后生效。
2、有事必須提前履行請假手續,不許他人代為請假,因病或因緊急事故確屬來不及提前辦理請假手續者,可托親屬代為履行請假手續(電話,過后補辦手續)。
3、除緊急事故或不得己情況外,各類會議原則上不予請假。如確需請假,按事假半天對待。
4、事假必須提前一天請假。
5、請假批準后,必須將請假條交教導處,請假期間內工作任務或內容安排告知相關領導。假期期滿后,須及時返校銷假。臨時假銷假不及時按告知銷假的時間為準。
6、學校根據需要可查閱請假者病歷、檢驗相關證明,如發現弄虛作假等情況,取消準假,并視其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紀律處份,誤工時間按曠職處理。
㈣、假期待遇
1、事假一天,扣20元,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1分。
2、病假一天,扣10元,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0.5分。
3、產假、婚假、喪假,不扣款。
4、遲到、早退一次(以簽到、會議點名為準),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0.5分;代替簽到者;每次雙方各扣0.5分。
5、會議、活動請假一次,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0.2分。全年累計請假(包括病假、事假等)一月以上者,不享受學校發放考核資金,當年職稱考評不能評為優或良,不能評為先進。
6、學期設全勤獎100元,臨時假不超8次(每次臨時不超1小時,超1小時按2個臨時小假,超了3小時,按半天)。
二、曠職及其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上班者,或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手續,但未批準而擅自離校者,按曠職處理。
2、請假到期不按時辦理銷假和續假手續,又不按時到校接受工作安排者,按曠職處理。
3、教職工曠職半天,扣30元,在教育教學過程考核中扣2分。
4、教職工曠會一次,科任老師無故曠課一節者,考核中扣2分,扣10元。
5、管理、后勤、教輔人員工作具有階段性,平時請假按正常對待。
三、健全考勤制度
1、全體上班的`教職工實行坐班制,不得隨意離崗。
2、全體上班教職工須按時簽到上班。
3、在年度考核排名中,對各類請假或曠職人員,按請假和曠職時間的多少,在考評結果中扣除相應的分值。
4、考勤結果實行月匯總制,由教務主任匯總,每月公布一次。
5、對出全勤的教職工在年終考評中給予適量加分。
學校考勤制度 15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切實做好學校各部門的各項管理工作,特制定學校員工考勤制度。
第二條學校實行打卡考勤。即上班前和下班后打卡,嚴格遵循打卡時間在崗。
第三條不得擅離職守,如離開本辦公室必須告之辦公室負責人,確需離崗的應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崗,未告之辦公室負責人、未請假離崗的`視為擅自離崗。
第四條一天以內(不含一天)請假須提前履行請假手續,使用學校統一的《學校員工請假申請單》,經校長簽字批準后,將請假單交予考勤管理員存檔后方可離崗。
第五條一天以上(含一天)請假須提前履行請假手續,使用中心統一的《員工請假申請單》,請假單一式兩份,經校長和分管主任簽字批準后,一份交予學校考勤管理員、一份交予辦公室存檔后方可離崗。
第六條休假須提前履行休假手續,使用中心統一的《員工休假申請單》,經校長和分管主任簽字批準后,交予辦公室存檔并告之學校考勤管理員方可休假。
第七條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履行請假手續的應電話請假,并在上班后立即補辦請假手續,不得短信請假或他人代請。
第八條因病、因事請假的,根據請假時間,一天以內的由校長批準;一天以上(含一天)由校長和分管主任批準。
第九條請假人員返回中心后,應立即向考勤管理員辦理銷假手續。未履行請假手續或未經同意擅自外出按曠工規定處理。
第十條每月初,考勤管理員根據中心辦公室的打卡記錄和出勤情況與上月的請假單進行核對,擅自外出的不予以補請假單。
第十一條學校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或先進工作者。
1、全年病、事假累計超過六十天;
2、擅自離崗三次以上;
3、累計曠工三天以上;
對違反上述規定且情節嚴重的,年度考核不予定為稱職等次。
第十二條本制度執行情況納入學校員工年度考核。
學校考勤制度 16
一、考勤制度
1、全體教職工實行坐班制。
2、不無故遲到、早退,上班時間必須準時到校。
3、教職工凡是需要請假者,一般情況必須事先按規定程序填寫統一印制的《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因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可用電話請假,但事后應盡快按規定補辦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4、請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必須主管部門主任請假(班主任向政教主任請假);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包括三天),必須向分管校長請假;三天以上必須向校長請假,并提前兩天以便學校妥善安排好工作;請假一周以上,應報請科教體育局批準。
5、請假手續一式兩份,一份交校辦存底,一份交教研組長考勤,由教研組長交總務統計。
6、病假憑醫院證明;函授學習請假憑面授通知;對婚假、產假、喪假以及哺乳期的女教師的照顧,按有關規定執行。
7、假期期滿應及時主動向批準部門銷假,否則,視同超假處理。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校,應主動、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8、不存在補假,工作時間沒有特殊情況不得隨便離崗,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準,不得擅自離校,如有違者按曠工處理。確實需要請假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出校門必須出示出門條,否則門衛不予出門。(出門條是用于出門辦事,出門條使用一次不得超過半天,不能代替請假條)
9、病、事假條必須分管領導或主管部門領導簽字方能生效。
二、考勤辦法
絕大多數教職工都能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但仍有極少數教職工,出門不出示出門條,無故遲到、早退等,為嚴明紀律,做到一視同仁,采取以下方法考勤:
1、早上、下午考勤簽到制,早上、下午負責簽到同志提前20分鐘到崗,本著認真負責態度進行工作,一視同仁,禁止代簽(代他人簽到的發現一次,扣代簽人50元)。
2、遲到5分鐘以上10分鐘以內,每次扣考勤獎5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扣10元,半小時以上一小時以內扣15元,超過1小時不足2小時扣25元,超過2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一月累計不夠扣的再從福利中扣除,(檢查早退現象一般采取不定時抽查,抽查時間一般為下班前20分鐘開始)。
3、對于中途溜號情況,一經發現,半小時以內每次扣20元,一小時以內每次扣40元,一小時以上2小時以內每次扣80元,以次類推。( 不定時進行中途抽查,抽查到的教職工按上述時間計算。)
4、遲到的或因其他原因(包括公事)未簽到的教職工到校后應立即補到,并按第2條款內容執行。
5、教職工大會一般不得缺席,確有特殊情況應向學校領導請假,無故缺席一次扣20元,遲到5分鐘以上10分鐘以內扣5元。
6、曠工半天扣除半個月職務津貼;半天以上1天以內扣除一個月職務津貼;1天以上2天以內(含2天)扣兩個月職務津貼;2天以上上報區科教體育局,按教科體育局意見處理。
7、不論公事、私事都要事先調好課,每缺一節課扣除一個月職務津貼。因缺課造成后果者,視情節輕重,追究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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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辦公紀律,規范考勤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坐班考勤的基本要求
(一)以“按時上下班,有事請假”為原則。全體教職工必須堅持白天坐班辦公制度,按規定時間上下班。
(二)辦公時間不得長時間談天說笑,不得大聲喧嘩,不得進行娛樂活動,不得用電腦玩游戲、看電視電影、炒股、聊天或做其他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不能帶小孩到辦公室長時間逗留。
(三)坐班考勤分考勤機考勤和值班行政領導隨機抽查復核兩種形式。一周一小計,一月一匯總。工作日內,全體教職工務必按要求在指定的考勤機上考勤。具體以學校作息時間表規定的坐班時間為準。
二、考勤獎的設置辦法。
考勤獎即“月績效獎”,分考勤補貼及全勤獎兩部分,總額每人每月360元,一月滿勤以22天(大月23天)計。具體分解為考勤補貼200元(上、下半月各100元)、全勤獎100元(上、下半月各50元)、集會補貼60元(含升旗每人每次15元)。
三、請假手續與批假權限
(一)教職工因公、因病、因事確需請假,由本人提出申請,辦公室對其請假事由進行初審,符合請假條件則發放請假單,進入請假審批程序。
(二)請假一天以內,由備考組長、年級主任簽字批準,并到校辦備案;1-3天,由本人申請,備課組長、年級主任簽字,并報相應處室主任簽字同意交校辦備案;4-7天須經分管校長簽字同意到校辦備案;超過7天但不到三個月,須由校長簽字同意;超過三個月須報教育局批準。
(三)請假者辦完相關手續后,須將請假單交校辦保存。假期完畢,需到校辦和相應處室履行銷假手續。
(四)教學人員因公外出,須憑有關單位文件、通知報備課組、年級組,到教導處請假,報校辦備案,超過3天仍須根據請假權限報批。
(五)凡因公、因病、因事請假者,須由請假者本人、年級組、教導處三方協調,并由教導處安排好請假者的課程。因病、因事請假者,誤課后,扣除相應的課時津貼。
四、請假及請假期間的有關待遇
(一)病假及病假期間的有關待遇
教職工患病,需要休病假,應有市級或以上醫療機構證明,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報學校校辦備案。
病假期間工資、津貼待遇。(非連續請假期間周六、周日除開不計)
1、病假滿3天,每天扣補貼10元;
2、病假3—5天,每天扣考勤補貼10元,無半月全勤獎,當月崗位津貼計發75%;6—10天,無半月考勤補貼及全勤獎,當月崗位津貼計發50%,;11—15天,無月考勤補貼及全勤獎,當月崗位津貼計發25%;超過16天,扣除當月崗位津貼、考勤補貼及全勤獎。
3、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者,第三個月起,另按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的工資: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不含工資中的津補貼部分,下同)的90%;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基本工資全額發放。
4、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放病假期間的工資: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70%;工作年限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80%;工作年限滿二十年及二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90%。
5、教職工在病假期間除按上述規定計發工資外,可繼續享受有關生活福利待遇。
6、教職工在休病假期間不得從事有經濟收入的活動,否則,應停止享受病假期間的一切工資、福利待遇。
7、教職工未經批準而自行休病假的,以曠工論處。
8、教職工病假期間的工齡計算仍嚴格按原有關規定執行。
(二)事假及事假期間的有關待遇
教職工在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期之外,確因特殊情況需占用本人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的,可以請事假。(請假期間周六、周日除開不計)
事假期間的有關待遇:
1、教職工每月可請四次每次不超過二個小時的臨時假,由備課組長或相關處室負責人批準并作好記載。若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請假,則用手機短信的方式向相關領導請假。
2、事假3天以內,每天扣考勤補貼15元。3—5天,每天扣考勤補貼15元,無半月考勤補貼當月崗位津貼計發75%;事假6—10天,無半月考勤補貼及全勤獎,崗位津貼計發50%;事假11—15天,當月無考勤補貼及全勤獎,崗位津貼計發25%;事假16—22天,扣除全月崗位津貼、當月考勤補貼及全勤獎。
3、工作年限滿1—5年的,年內累計事假不得超過7天;工作年限滿5年以上的,年內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5天。超過規定假期的,根據上級有關規定,按超過天數扣除每人每天的日工資。
4、教職工的事假由學校校辦進行登記,年終進行公布。教職工未經準假而不到學校上班的,以曠工論處。
五、相關問題的補充說明
(一)按上級規定的婚假、產假、喪假,不以假計視同上班。婚假3天;產假128天,配偶15天護理假;直系親屬去世,喪假3天。
(二)例會、教研會、質量分析會等不遲到不早退,不閱覽報刊雜志、批改作業,不得將小孩帶入會場,手機關閉或調至靜音。不到者除無會議補助外,另所在半月無全勤獎;周一升旗時,按時到位,保持安靜和隊伍整齊,儀表端莊,脫帽肅立,神情專注,行注目禮,不走動,不帶書本等與升旗無關的物品,未參加者無集會補助。
(三)每半月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作曠工半天處理,凡不經請假,無故曠工者,曠工每半天扣30元,曠工1天扣60元;曠工2天及2天以上扣90元/天;曠工3天以上者,在全校教職工大會上公開檢討,學校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上報市教育局處理。
(四)一年內,教職工病假滿一月,事假累計滿15天,年終不得評為先進,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曠工一周及以上者,除不得評先表模外,取消年度職稱評定資格。
(五)病、事假超出兩個月及以上者,不發放30%獎勵績效工資。
六、本意見自發文之日起執行,今后如有新的規定按新規定執行,其解釋權由學校授權給校長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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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嚴肅校紀,規范教職工考勤管理,樹立良好的校風校貌,進一步穩定教學秩序,確保我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完成,根據《中小學教職工管理條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請假制度: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認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需出示三級甲等及其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因事[指職工本人及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因發生重大特殊事宜必須親臨現場等正當理由]不能堅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職工本人或直系親屬書寫請假條(請病假還需同時出示三級甲等及其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因突發事件,事前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需及時通知相關領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2、請假審批制度:請假天以內,由王寶平校長審批;請假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3、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準假后,請假期間不扣款、不扣分。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女周歲,男周歲)結婚的,天以內,符合晚婚,232517年齡(女周歲,男周歲犯勺天以內;產假,遵守計劃生育政90策,正常年齡生育的,天以內,男女雙方均為晚婚,且女方達到晚育年,241507齡(第一胎歲)的天以內其配偶護理假,天以內;直系親屬3喪葬假,天以內;(需教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酌情給予路程假)函授學習等。
4、事假:天以上(包括天),每天按課時計算,每天扣除)1/22(1本人月基本工資的.不足天的,按節數計算,并扣考核基礎分8分。
二、缺勤考核
1、曠課:指有課,未給學生上課,每節扣款元。并扣除考核基礎分10分。
2、曠工:指無課,坐班時間不在校每節扣款元。并扣除考核基5礎分分。
3、遲到:指上課或坐班起始時間晚到崗分鐘之內;脫崗:指上課或坐班過程中,未經準假,擅自離開校園鐘之內;早退:指上課或坐班1010結束前,早離崗分鐘之內。遲到、脫崗、早退超出分鐘,均按曠課或曠工處理。
4、上課期間,遲到、脫崗或早退,每次扣款元,并扣除考核基礎515分分。非上課期間,遲到、脫崗或早退,每次扣款元,并扣除考核基3礎分分。
5、值班:節假日、雙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時上課執行,若出現盜竊、安全事故等,依據情節,追究相關值班人員責任。
6、一年以內,曠工累計超過節課以上,視情節輕重,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評優及晉級、晉職稱資格;一年以內,考80核基礎分累計扣除超過分者,同時取消本《年度考核》中“合格”及以上等次資格(不能正常增加薪級工資)。
三、相關說明
1、在上班時間串崗或在辦公室內上網打游戲,按照曠課或曠工記錄。
2、抽查考勤時,除在實驗室準備實驗或在圖書室借閱教學參考書等正常工作外,其他如捎假等,不作為出勤依據。
3、有事不經請假,擅自相互代課者,雙方均按曠課處理。
4、考試監考期間,不得隨意外出,違者按曠課處理。
5、無論何種請假,不經準假、不符合請假手續的,一律按照曠課、曠工處理。
6、會議、考試、指令性等工作,及學校安排的活動,均按正常上課考 勤;在寒暑假、節假日期間,由學校和上級教育行政及業務部門統一組織的活動以及學校的相關安排,視為正常工作時間,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經準假,無故缺勤,均按曠工處理。
7、因擅離職守等違規行為,給學校聲譽造成嚴重影響,或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的,要酌情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和經濟責任。
8、根據教育工作的性質,按照相關規定,不設工齡假(帶薪年休假) 和探親假,如有符合條件須休假的,可在寒暑假期間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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