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用電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
1、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由校長、安全副校長、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全面負責,并落實責任到人。
2、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要經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學校信息組負責多功能教室、微機室的用電線路以及用電器的`使用和檢查。
4、值班教師每天交接要巡視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設備、做到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并要及時維修。
5、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
6、發現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要經過學校主管領導請專業人員進行修理。
7、做到節約用電,班主任、各功能室負責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負責區域的電燈、用電器以及電源關閉。
8、班主任教師要經常通過安全課、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學生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設備。
9、各教室、辦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功率用電器。安裝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電業管理部門批準,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不允許安裝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10、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11、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月要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2
一、 用電安全管理:
1、 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行用電維修、安裝、改造等工程。
2、 嚴禁在校園內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3、 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設備的安裝應由校內或雇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4、 各辦公室、教室、專職活動室下班后、節假日,按規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關閉。
5、 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內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如有違規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罰。
二、 用火安全管理:
1、 學校內不經學校批準,任何教師和個人都不許在校園內使用明火。
2、 在實驗室上實驗課時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師在場,并向學生講清楚怎樣用火和注意防火。
3、 學校在野外開展的野游、夏令營等活動時不準師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動。
4、 學校食堂使用明火時,柴油要遠離火源;做菜時油鍋溫度不要過高引起火災;滅火器要放在灶房明顯位置已備急需。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3
為加強學校用水用電的規范化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用水用電原則
合理用水用電、節約用水用電、安全用電。
校內住戶用水用電,按量收費。
禁止破壞水電設施,嚴禁偷電。
二、用水用電相關規定
1、全校師生都應注意節約用水用電。
用水做到:沒有長流水現象,不隨意損壞水表、閥門、龍頭、水管等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落實到具體年級、處室及具體個人。任何人不準向校外供水,若被發現,除沒收供水設施外,還要扣除當月工資5%。
用電做到:無人熄燈,出門關燈。各年級處室相互監督,凡一晚燈未關,每盞燈罰款三元。
各家屬住戶,一律不準表外用電,違者一經查出,罰款伍拾元。
對舉報偷電,經核實無誤,獎勵舉報人叁拾元;對發現電器設備發生故障及時報告者,獎勵拾元。
2、注意安全用電。
安全用電,人人有責。
不準在電線上晾毛巾,曬衣服、被褥等,違者每次罰款拾元。
不準私自亂接電線,違者罰款伍拾元。若因此發生事故,造成集體財產及他人財物損失的,照價賠償;造成自身財物損失及人員傷亡的,學校概不負責。
3、私人(校內家屬住戶,單身教職工)用電要繳費。學校水電工要廉潔奉公,不徇私情,按月清查住戶水表、電表,算出水費、電費金額,填好清單告知住戶,并按時報會計室,由會計室人員在其工資中扣除相應款項。
4、每學期,學生按規定繳納水費、電費,由總務收取。
各班電器由本班學生使用并護理,維修費用由學生分擔。
三、管理人員職責
1、樹立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為教學服務的思想意識,按作息時間表上下班,嚴格執行水電工操作規程,確保校內各處水、電的正常供應。
2、負責安裝和維修全校(包括教學區、生活區、教工宿舍)的`水電設備,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經常巡視水電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水路暢通,用電安全。
3、注意做好發電機、抽水機、變壓器等重要設備的保養工作。
4、嚴格執行節約用水規定,加強檢查督促,隨時糾正浪費現象。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用電,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人生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特制訂以下用電制度。
1、學校各辦公室、宿舍、教室的用電設備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裝,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若確需變更或增設,須報請學校分管領導批準,由學校安排電工安裝,未經許可自行變更或增設的一經發現,罰款五十元,如造成觸電、失火等責任事故,當事人須承擔主要責任。
2、不準使用電爐子、電飯鍋、電褥子等不直接服務于教學的電器設備,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外,同時給予一百元以上的經濟處罰。
3、要節約用電,合理用電,教室大白天不能開燈,無人時應隨手切斷電源,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僅供教學使用,不得私自插熱水器、充電器等其它電器,一經發現,用電器沒收并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燈泡,如屬自然損壞,報宿舍管理員負責更換,線路發生故障須報管理員由學校電工維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換燈泡和修整或變更電路。不準接用其它的'一切電器,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處同時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6、違反本制度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應照價賠償,后果嚴重要追究當事者的刑事責任。
以上規定望廣大師生員工自覺遵照執行。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5
一、安全用電、節約用水人人有責。
二、水電安全工作是小學的重要工作,水電工要嚴格按規范要求操作,保證正常的水電運行,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
三、未經小學同意,不準隨便接線接管,確保線路管道暢通。
四、各種水電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維修保養。
五、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電燈損壞,路燈不亮,要及時維修。
六、遇停電、停水等情況,要采取應急措施,保證食堂等部門及時供應上水電。
七、若發生緊急情況,不能急時排除故障,必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掛上警示號牌,確保安全。
八、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范》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九、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安裝規范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拆除。
十、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周,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十一、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十二、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十三、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并做好記錄。
十四、明火作業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許可中應注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明火作業的時間地點。
2、明火作業現場應落實現場監護人,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3、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業完畢,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余火和飛濺的火星,并及時切斷電源。保衛部門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
5、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十五、宿舍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電暖器等電熱設備,嚴禁使用蠟燭、酒精爐、液化氣罐等。
十六、教學樓、實驗室、圖書館、禮堂、宿舍樓、食堂等重要場所,嚴禁吸煙。
十七、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等有外漏插座的用電部位,用后及時斷電,嚴禁帶電空載運行。
十八、 照明燈具要嚴格管理做到人走燈滅,嚴禁長明燈。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6
1、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護。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后,清理好現場,待確定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2、辦公室、圖書館、資料檔案室、庫房、教室、會議室機房等處嚴禁使用明火。
3、對各種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運行或使用。
4、用電線路和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不得私自設置臨時用電線路和設備。各處室、教室、辦公室等公共用電場所嚴禁使用電爐、電飯鍋等功率電器。
5、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施安裝標準,發熱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裝在可燃物體上。
6、樹立節約用水、用電、用氣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燈滅,人走關水、關氣。發現水、電、氣設施出現故障及時報告總務處及維修人員。
7、未經允許,不得在教學樓、辦公樓接電、接水作生活用。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在校內所有電源線路上使用電爐等用電量電器。
8、學校電路由專業人員管理,嚴禁任何人拉閘斷電。如需停電,先報告學校有關領導。由專業人員實施拉閘、斷電、送電。
10、外單位在學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決算時一次結清電費,型建筑辦理臨時用電手續。
11、除本學校出租或經營的門市外,任何人不得從學校接電源用于營業、生產活動,如發現違規定者,立即截斷電源,并追究接電源處所管理人員的責任。對舉報者,學校予以獎勵。特殊情況必須接電源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
12、經學校同意用電的門市、工廠不得給別人轉接電源,否則,立即停止該門市用電,造成的損失,由轉接者自己承擔。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用水用電管理工作,結合學校后勤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后勤處是學校用水用電的主管部門。
第二章用電的管理
第三條實行用電規范管理
(一)用電管理由后勤處負責。后勤處要根據電力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志,防止觸電事故發生。后勤處要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檢修,規范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
(二)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范操作,不得亂搭亂拉,要符合規范要求。
(三)保衛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學校匯報后,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監督落實到位。
(四)學工處對學生用電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范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五)未經后勤處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拉。私自安裝,亂搭亂拉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六)學生宿舍、教師宿舍和周轉房用電實行計量管理。電使用完后,要及時到卡務中心繳費充電。學校禁止一切竊電行為。竊電者除補交電費外,還將視情節輕重和數額小,根據《武漢東湖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試行》和《武漢東湖學院教職工行政紀律處分規定(試行)》進行紀律處分。
(七)校內施工用電要按標準收取電費。
第四條用電設施的維護維修
(一)后勤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二)用電管理人員在維修過程中,嚴格規范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禁亂搭亂拉。
(三)各單位每周要對本單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后勤處,后勤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四)各單位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不得隨意增加。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后勤處研究批準后,由電工安裝。
第五條要注意節約用電
(一)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
(二)教室、辦公室、宿舍及其他房間內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器。除因工作需要并經學校批準的,不得使用電熱器。違者沒收電器。
(三)各單位使用的飲水機、計算機下班時要及時關閉,嚴禁夜間通電。
(四)教學樓、圖書館下自習后由樓棟管理人員關閉總閘,行政中心、科技樓、實驗樓、圖書館等場所夜間所用的插座要關閉開關總閘,確保學校夜間用電安全,不按時關閉造成用電事故的承擔一切責任。
第三章用水的管理
第六條需注意節約用水,確保學校正常的用水
(一)后勤處要經常對學校用水設備、管道進行檢查維護維修,發現問題及時搶修,避免水資源浪費,確保學校正常用水。
(二)管水人員每天要檢查一次水龍頭,及時更換損壞的'水龍頭,減少用水浪費。
(三)學工處要通過主題班會,開展活動,在學生中開展節約用水的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教育學生愛護校園內各處的水龍頭,嚴防人為破壞,若發現人為破壞水龍頭的現象,一經查實,加倍賠償,并上報學校予以紀律處分。
第七條加強用水管理
(一)用完后立即關閉水龍頭,嚴禁長流水現象發生。生活區因設備問題無法關閉時,應立即報告后勤處并由其組織維修。
(二)門衛要看好學校門,嚴禁校外人員到學校取水用水。
(三)校內施工用水要按標準收取水費。
第八條加強水廠管理
(一)水廠設備運轉時間為6:0023:00。設備運轉期間,工作人員不得離崗曠工。
(二)水廠工作人員要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定期對供水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保證供水工作正常運行。重設備安全事故應及時上報,如實登記,不得隱瞞。因工作失職或操作不當,造成財產損失或責任事故的,當事人要承擔相應賠償責任,造成較影響的,予以辭退。
(三)水廠工作人員必須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澡、勤換衣、勤剪指甲,保持服裝整潔。經常打掃宿舍,勤洗被蓋床單,保持室內外衛生,保持工作面整潔。嚴禁在水廠內飼養家禽、種菜,確保二次供水衛生、安全。
第四章附則
第九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8
節約用水、節約用電是學校安全節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校師生的共同責任。為了加強管理,做到節約用水,規范用電行為,本著安全節約的原則,總務處根椐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用水、用電制度,現公布如下:
一、職責:
1、各處室、教研組組、班級及教學功能室,主任、班主任及功能室負責人,作為節約用水、用電的第一責任人。食堂、學生宿舍及傳達室,管理員、生活老師及門衛為第一責任人。全校師生要自覺保護室內外一切用水、用電設施,杜絕浪費現象,養成安全節約用水、用電的好習慣。
2、學校成立安全用水、用電管理檢查小組,負責檢查校內各場所的有關水、電設備及使用情況,并將檢查情況進行通報,對造成學校水電設施損壞和浪費的現象,追究其賠償責任。
二、要求:
1、用完水后,要及時擰緊水龍頭,見到滴水的龍頭要及時擰緊。
2、用自來水時,水龍頭盡量開小一點。
3、發現損壞的.龍頭應及時報告總務處,杜絕長流水。
4、各班級要根椐學生進教室人數多少增開室內照明燈數,嚴禁一人到校,燈亮一片的現象。
5、晴天教室內不要開燈,教室內無人時要隨手關燈。
6、教室的照明、電腦、多媒體等應有專人管理。嚴禁學生私自拆裝教室內電氣設施。嚴禁教師學生在教室內進行各種電氣的充電。
7、放學后或晚自習后,必須關閉照明、吊扇、電腦等電氣設備的電源。
8、學生宿舍嚴禁使用任何電器。
9、學生宿舍白天要關閉衛生間的照明燈,嚴禁長明燈,晚上熄燈鈴響后,寢室內的燈一律關閉。
10、門衛在晚上打開校門囗路燈和院內照明燈,早上應及時關閉,嚴禁長明燈。
11、食堂餐廳就餐后,餐廳的燈應及時關閉。
12、各處室、年級組及教學功能室的照明、吊扇、電腦、打印機、空調等電氣設備的電源下班后應全部關閉。
13、辦公室、宿舍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氣設備,防止用電發生火災。
以上制度均納入班級、宿舍的考核評比,違反本制度或造成財產損壞的將進行處罰賠償。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9
1、教室、寢室、辦公室、飯廳及其他公共場所的照明及生活設施的電閘或開關不得出現有露電源現象,專業電工每天巡查,發現隱患,立即排除。
2、教室、辦公室內配置的飲水器、電腦、空調等電器,晚上人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落實專人召責。室內的燈光要及時關閉。
3、教室、寢室、辦公室內一律不準使用“熱得快”,對違規者,收繳器材,酌情處罰,圖書館、檔案室嚴禁使用危險性電器。
4、校內各處、室因教學、生活需要而加設電源插座或拉線,必須經總務處同意,由專業電工規范操作,未經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亂接,以免導致用電隱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氣的.公共場所用電,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安裝防霧照明燈,并由專業電工定期檢查器材設備和燈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況,使用排風機必須有完整牢固的.安全護罩。
6、校內教工宿舍每幢樓由校長室派一名責任心強的教工為用電安全監督員,防止用電超荷及公共廚房長明燈而引發火災。
7、教學樓電梯專供教工使用,無特殊情況,學生一律不得使用。電梯內必須設掛應急求援電話和干粉滅火器一部,并保證其完好狀態。
8、發電機房由專業電工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發電機完好待機狀態和配電箱正常運轉情況。
9、成立消防隊,定期培訓,演練消防救護技能。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0
1、教室、寢室、辦公室、飯廳及其他公共場所的照明及生活設施的電閘或開關不得出現有露電源現象,專業電工每天巡查,發現隱患,立即排除。
2、教室、辦公室內配置的.飲水器、電腦、空調等電器,晚上人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落實專人召責。室內的'燈光要及時關閉。
3、教室、寢室、辦公室內一律不準使用“熱得快”,對違規者,收繳器材,酌情處罰,圖書館、檔案室嚴禁使用危險性電器。
4、校內各處、室因教學、生活需要而加設電源插座或拉線,必須經總務處同意,由專業電工規范操作,未經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亂接,以免導致用電隱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氣的公共場所用電,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安裝防霧照明燈,并由專業電工定期檢查器材設備和燈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況,使用排風機必須有完整牢固的安全護罩。
6、校內教工宿舍每幢樓由校長室派一名責任心強的教工為用電安全監督員,防止用電超荷及公共廚房長明燈而引發火災。
7、教學樓電梯專供教工使用,無特殊情況,學生一律不得使用。電梯內必須設掛應急求援電話和干粉滅火器一部,并保證其完好狀態。
8、發電機房由專業電工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發電機完好待機狀態和配電箱正常運轉情況。
9、成方業余消防隊,定期培訓,演練消防救護技能。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1
為了節約用水用電,降低辦公經費、創建節約型學校,特制定本制度。
一、節水管理
1、環境清洗和綠化抗旱要盡量使用雨水,干旱季節必須使用自來水對苗木、綠籬、花草澆水抗旱時,應用軟管在六分管以內水龍頭上引水并專人管理,嚴禁連通水管后放任自流。
2、衛生清掃盡可能減少用水沖洗室內外地面。
3、辦公人員及家屬禁止用學校自來水沖洗私家車。
4、加強地下供水管網漏水檢查,發現漏水點及時處理。
5、衛生間推廣使用節水器具,減少長流水,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檢修。
二、節電管理
1、充分利用自然光線,光線允許條件下不開照明燈,夜間辦公時按需要開燈,并控制開燈數量,不要開啟全部燈光照明。
2、停用1小時以上的辦公設備必須關閉電源,停用半小時的電腦要設定休眠。
3、辦公室禁止使用與辦公無關的'.各種加熱設備(如:熱寶、電水壺、電動車等)。
4、衛生清掃時應充分利用自然光,必須開燈照明清掃衛生應分批開燈分層清掃,禁止打開整棟樓的燈光進行衛生清掃,每天下班后樓管人員要檢查辦公室內是否有漏關電源現象,防止長明燈。
三、處罰
總務處要不定期的組織人員對用水、用電情況進行檢查,違本規定者,第一次提出警告、批評。第二次根據情節罰款50100元并要求本人寫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
四、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2
1、教室、寢室、辦公室、飯廳及其他公共場所的照明及生活設施的電閘或開關不得出現有露電源現象,專業電工每天巡查,發現隱患,立即排除。
2、教室、辦公室內配置的.飲水器、電腦、空調等電器,晚上人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落實專人召責。室內的.燈光要及時關閉。
3、教室、寢室、辦公室內一律不準使用“熱得快”,對違規者,收繳器材,酌情處罰,圖書館、檔案室嚴禁使用危險性電器。
4、校內各處、室因教學、生活需要而加設電源插座或拉線,必須經總務處同意,由專業電工規范操作,未經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亂接,以免導致用電隱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氣的公共場所用電,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安裝防霧照明燈,并由專業電工定期檢查器材設備和燈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況,使用排風機必須有完整牢固的安全護罩。
6、校內教工宿舍每幢樓由校長室派一名責任心強的教工為用電安全監督員,防止用電超荷及公共廚房長明燈而引發火災。
7、教學樓電梯專供教工使用,無特殊情況,學生一律不得使用。電梯內必須設掛應急求援電話和干粉滅火器一部,并保證其完好狀態。
8、發電機房由專業電工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發電機完好待機狀態和配電箱正常運轉情況。
9、成方業余消防隊,定期培訓,演練消防救護技能。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3
為了學校安全用電管理,規范用電行為,實現開源節流,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經學校研究特制定本規定。
(一)、實行用電管理責任制
1、用電管理由校長負總責,總務處具體負責管理。總務處要根據電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志,防觸電事故發生。總務處要制定具體要求,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檢修,規范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
2、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范操作,不得亂搭亂扯,要符合規范要求。
3、總務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管理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校長匯報后,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落實到位。
4、學校對用電管理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范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5、未經學校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6、未經學校同意,教師不得私自安裝更換電表的。
(二)、用電設施的維護維修
1、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
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2、電管員在維修過程中,嚴禁酒后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格規范操作,嚴禁亂搭亂扯。
3、各辦公室、各班級每周要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4、各班級、各處室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設計部門設計的燈具已配齊全,不得隨意增加。教師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校長批準后,由電工安裝,嚴禁私拉亂扯線路。
5、除學校規定允許的'地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能使用電爐、電加熱器等大容量電器。
6、靠近電源的地方,任何班級和個人都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違者由當事人負責。
7、教師用電耗材,自電表入戶的耗材由各教師自行負責。自電表入戶的故障由各教師自行維護檢修。(新分配教師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表以外的耗材由學校負責。自電表以外的故障由學校組織維護檢修。
(三)、要注意節約用電
1、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對班級、宿舍實行量化管理,發現一次長明燈現象,扣班級量化分。
2、教師用電夏季x度/月,冬季x度/月。超出部分教師自行承擔。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4
1、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由校長、安全副校長、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全面負責,并落實責任到人。
2、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要經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學校信息組負責多功能教室、微機室的用電線路以及用電器的使用和檢查。
4、值班教師每天交接要巡視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設備、做到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并要及時維修。
5、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
6、發現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要經過學校主管領導請專業人員進行修理。
7、做到節約用電,班主任、各功能室負責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負責區域的.電燈、用電器以及電源關閉。
8、班主任教師要經常通過安全課、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學生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設備。
9、各教室、辦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大功率用電器。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電業管理部門批準,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10、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11、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月要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學校用電管理制度15
一、全校師生必須樹立主人翁意識,節約用電、對浪費。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開線口(違者罰30元)、私拉亂接(違者罰50元),損壞用電設施者照價賠償,電表外接線用電(罰50元),并都納入評價之中。
二、本校教師生活用電,每人每月冬季6度、夏季5度,走出部分由用電個人承擔。師生食堂、小賣部、打印室用電均由承包人承擔。每學期放假前7天,用電管理人員收清電費并公示用電情況。
三、所有個人用電電表須經總務處與電管員核準查封,任何人不得私自啟封。或私自啟封者處50100元罰款。
四、教室以能見度為標準開關燈,能看得見仍繼續開燈,浪費用電的其費用由代課教師和學生共同承擔,并作為評價內容之一。學生宿舍和教室晝夜通明其電費由學生和相關老師承擔。同時作為評價內容之一。開關燈不及時扣相關教師或單位積分0.52分。
五、禁止負荷用電,凡因超載用電引用電設施損壞的,或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用電當事人賠償損失并承擔一切責任。
六、凡私人在校內鋸柴等非照明用電的`,電費一律按功率計算,當面結清,由學校收清電費。
七、公用電燈隨用隨開,誰開誰關,除學校規定的照明燈外,其余不得開放長明燈。
八、用電管理人員依據本制度及時查處,每周將其積分報學校兌現獎懲(1次2分)。凡因管理不及時、不到位、粗疏、瀆職等造成的損失和安全事故,由用電管理人員負直接責任。
以上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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