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
為改善住校學生生活環境,規范就寢秩序,保障學生身體健康,為完成學習任務創造條件,制定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如下:
一、宿舍開關門時間及規定:
早晨開門時間:5:30 7:30上午鎖門時間:7:3011:55中午開門時間:11:5512:40午休鎖門時間:12:40 2:15午休后開門時間:2:15 2:45下午鎖門時間:2:454:40課外活動開門時間:4:40-- 7:15晚自習鎖門時間:7:20xx:20晚上開門時間:10:20xx:50晚上就寢鎖門時間:10:505:30
1、學校規定的鎖門時間必須嚴格執行,無特殊情況,課間時間不準學生回宿舍。凡不服從管理的按違校規處理;態度惡劣者,宿管員報政教處或班主任處理。
2、凡在鎖門期間不經宿管員同意私自進入者(或進入者)按有偷盜嫌疑處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開具批條,并到宿管處登記后方允許進入。
二、宿舍區環境衛生的幾點要求及規定:
1、宿舍區環境衛生由宿管員管理劃分,各住校生必須按時打掃。
2、凡宿管員通知打掃衛生、整理內務而不打掃者,將由宿管員加鎖鎖門,打掃不好不開門。值日生接受宿管員批評教育。如將鎖損壞或跳窗戶的,處以35倍賠償處罰。
3、雜物、臟水須倒在指定地點,亂扔亂倒者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4、宿舍內必須經常保持干凈,墻上嚴禁張貼字畫、訂釘及私拉亂接電線、繩子。
三、住宿紀律
1、嚴禁學生攜帶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進宿舍,違者按違紀處理。
2、嚴禁學生在宿舍內吸煙、酗酒、打架斗毆,違者按違規處罰。
3、按時就寢,不準聲喧嘩、吵鬧,不準點蠟看書,不準播放音樂,以保證家睡眠時間。熄燈后不回宿舍或跳墻外出的學生,按嚴重違紀處理。
4、學生離開宿舍必須將門窗關好上鎖,不上鎖的將由宿管員上鎖。班主任說明情況,然后開門。
5、星期天、節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須提前登記。晚9:30前必須回宿舍,否則不予留宿。出了事責任自負。
6、宿管員抓住上網違規學生,班主任要認真處理并向宿管員饋處理結果,
凡違上述規定的,首次給予批評教育,二次給予勞動教育,寫出保證書,三次給予30元以上經濟處罰,四次通知家長酌情給予處理。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2
一、學校安全實行
一把手負責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嚴格實行校長包校、中層干部包年級、班主任包班、任課教師包課堂制度。每年年初,學校、班級、家長層層簽定年度安全責任書,就學校安全目標、安全職責、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確責任。
二、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學校要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季節、形勢、環境的變化及學生的年齡特點,確定相應的安全教育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計劃,有重點、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學期開學初、學期中、放假前要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時要結合校會、班會、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要組織師生學習《中小學安全知識讀本》、《學校安全工作須知》及各種安全法律法規。要聘請公安、交通、衛生、消防等部門專業人員到學校上安全教育課。保證安全教育的正確性和規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產月”突出教育主題,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提高教育效果。
三、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健全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時時有人抓。
1、加強學生“一日安全常規”管理。對學生上學、放學及在校活動每個環節提出安全要求,對有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重點環節確定專人負責,進行重點監控,確保學生安全。
2、加強校舍安全管理。要完善校舍勘查鑒定制度,確定檢查人員,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校舍,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及時報告、立即整修。
3、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學生上學、放學時要加強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教干、教師值班管理。
4、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學校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志要清晰,各類消防設施、器材要完備。要加強學校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及時更換老化用電線路。要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嚴禁學生私拉電線、私用電器,用蠟燭照明。
5、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要求,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工作。要加強食堂工作人員管理,嚴禁外人隨便出入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采購、運輸、儲存、加工、銷售安全管理制度,嚴把各個環節,嚴格操作規范,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加強食堂基礎設施建設,配備消氰防蠅、防鼠等必要的設備。用水要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標準。炊事人員要定期查體,取得衛生防疫部門的健康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嚴禁個體商販、學校內部職工及家屬在校內經營小食品、冷飲及飯菜,教育學生不得隨意到校外飲食攤點就餐。
6、加強學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規定配備校醫,加強學校衛生室建設和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建設。要強化學生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定期對學生進行健康查體,建立學生健康查體檔案。
7、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安安全管理。要與綜治辦、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理及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校門口不能有面向學生的小食品攤點,校園周邊200米以內不得開辦電子游戲廳、歌舞廳、錄像廳網吧等,所有電子游戲廳、歌舞廳、錄像廳、網吧等娛樂場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學校保衛人員要晝夜值班、巡邏。
8、加強教育教學安全管理。學校教職工要遵守職業道德規范,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禁役使或變相役使學生。認真落實《中小學教育教學管理的有關規定》,規范辦學行為,減輕課業負擔,努力創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的環境,促進學生主動、活潑、健康發展。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時化解學生的心理問題。
四、校內外大型活動審批制度
學校組織的大型集體活動必須報學校審批,審批報告要附有安全應急預案。活動前,要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活動過程中,要加強對現場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禁止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和一般性慶典活動。確需學生參加的大型慶典活動,必須報請學校批準。
五、學校安全報告制度
要加強學校事故及事故報告工作。按照《教育部關于加強學校事故報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確定專人負責,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學校安全工作情況。
中小學安全工作實行零報告制度。每月1日上報前一月安全情況。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后,應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及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2小時內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并同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六、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學校每學期至少組織兩次安全工作綜合檢查,專項檢查不定期進行。
檢查結束后,填寫檢查情況記錄表,現場反饋檢查情況,學校負責人在檢查記錄表上簽字。對發現的問題要建立跟蹤檔案,限期整改,并及時調度整改情況。
七、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學校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管理和評估的重要內容,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對思想重視、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對忽視安全工作,玩忽職守,釀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嚴肅查處。凡發生安全事故的個人一律取消本年度評選任何先進的資格,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小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篇2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體師生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制定學校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學校每學期采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并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失蹤,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制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5、不經學校同意,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實行申報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縣教育局審批。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跟班教師附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三、學科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為教學工作創造良好條件,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2、后勤人員應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欄、固定設施、水電、樹木等進行檢查并作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采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
3、每學期采購或為教學提供的設備、儀器物資要有規定和安全系數,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購人員的責任。
五、集會、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值周教師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六、不可預見災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教給學生遇災后的自救互救的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預見災害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七、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村委會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師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要注意對校園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流氓、惡少對學生騷擾,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學,天晴學生必須站隊由護送教師護送過主要的路口,然后讓學生排隊徑直返家。
4、教育學生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教給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發動師生,認真搞好學校境衛生、教室衛生、及個人衛生。根除傳染病病源。堅持“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的衛生制度。
3、采取多種形式,加強衛生防疫、防中毒宣傳教育,全校師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強管理,特別對學校師生的用水、飲用水一定要符合標準。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3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校長與各處室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等層層簽訂責任狀,落實責任。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應及時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上交學校。
4、建立健全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區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擋土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設施、課外活動、消防、用電線路、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學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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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高度重視并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學校每位教師必須把確保學生安全作為重要工作來對待,樹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防微杜漸,萬萬不可麻痹大意,責任到事、到人。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教育教學過程中應注意的安全管理事項規定如下:
1、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2、凡發現學生未到課堂,任課教師須查詢原因,半小時不到的,及時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必須尋原因,并通知家長查明原因。
3、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非常規危險活動、游戲或實驗。
4、教師發現學生有異常或心理疾病,可能導致本人或他人出現不可預知的'傷害,須及時告家長(監護人),班主任要有明確記載,并及時通知相關任課教師;
5、發現學生意外傷害及時報告并協助妥善處理;
6、教職員工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7、教職員工不得私自拉接電線,發現漏電、短路等及時報告;
8、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
9、值日教師須嚴格執行職責,加強學生巡視和核查工作。
10、教師在預知或發現易造成學生傷害的不可抗拒因素或可抗拒因素,應及時報告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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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學生宿舍管理組織,聘用道德素質好、責任性強、身心健康的舍務管理人員。
2、有專門的舍務管理值班室,制度上墻,裝有報警電話。明確專門部門負責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落實治安目標管理責任制。舍務管理及時處理有關值班人員?要經常巡視學生宿舍,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或報告,謹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3、制定宿舍安全文明衛生公約,建立考核、評比、公布、獎懲制度。
4、住宿人員相對固定。如需變動,由管理部門調整,個人不得擅自變動。
5、不準將閑雜人員帶入宿舍,學生宿舍會客須經舍務人員同意并登記;女生宿舍男性不得入內,特殊情況須經學校保衛部門批準。
6、學生宿舍禁外來人員留宿。嚴禁男女混宿。
7、加強消防管理,學生宿舍配置一定的滅火機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裝修,確?保消防通道暢通,不準私自接電源,不準使用電爐,不得動用明火做飯,不得使用蠟燭照明。
8、加強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識,進行安全疏散演練。
9、加強學生宿舍防盜教育管理。合理安裝防盜設施,教育學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物,建立現金儲蓄制度。
10、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劇毒、易爆、放射、易蝕等危險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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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天緊張的學習過程中,課間活動能夠起到放松、調節和適當休息的。作用。為了把我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實處,防止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下課后要輕步走出教室,參加課間輕松愉快的活動,未經許可,不得進辦公室,不在辦公室周轉喧嘩,不隨意串班。
2、各班值日生在預備鈴之前,應主動認真地將黑板擦干凈,把講臺整理好。
3、課間休息不追趕打鬧、起哄、搬動桌椅、亂寫亂畫。
4、上下樓梯靠右慢行,不得擁擠,不推人、撞人、不并步,不跳步。
5、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下樓道和上廁所不滑欄桿、不擁擠,不做其它各種危險性游戲。禁止學生扔石子、攀爬花壇、教室窗臺和教室內桌椅。
6、課間應抓緊做好下節課的準備工作,預備鈴響后迅速進入教室。
7、嚴禁學生課間擅自出校園。出校園必須有班主任批條,否則門衛不得放行。
8、值周領導、執行校長、值周班級、班主任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并做好記錄。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加強教育。
9、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10、不玩各種電器開關、插頭等,發現破損應馬上報告老師,不要私自觸碰。
11、課間玩耍要文明,不欺侮弱小同學,不罵人,說臟話。
12、課間活動不聲喧嘩,輕生細語,說普通話。
13、課間活動同學間不相互打鬧,不相互推來推去。
14、學校舉行型校內活動,各班任課老師要認真組織,消除安全隱患。
15、開展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老師必須在場參與,布置學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16、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品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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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級、年級組組織學生離開學校所進行的集體活動,必須事先報告學校。獲許可,方能進行。
二、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必須用車的,由學校聯系車輛,嚴禁使用無證、無牌車輛、嚴禁使用車況不良的.車輛、嚴禁超載,必須嚴格保證安全乘船、乘車的安全知識和自救知識事先向學生進行再教育,車、船運行途中和活動的過程中有關教師要嚴格管理學生,嚴防發生不安全事故。
三、校內進行的學生集體活動,必須落實好各項安全措施,學生上樓和 下樓時,兩個樓梯口必須有值日和值周教師分別管理。
四、未經學校允許各班級、各年級不準變更課程安排,如有需要請教務處申請。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8
一、課堂教學安全制度
1、樹立“學生安全人人有責”的觀念,注意課堂的安全教育滲透。
2、每節課必須到崗,不發生課內意外傷害事件。不得提前下課,不中途擅自離開教室(或活動場所),因離崗而引發的學生安全事故,任課教師要負全責, 3、嚴禁教育教學過程中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4、教師要關心學生出勤情況,做好點名工作,了解學生缺課原因,課后與班主任聯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
5、關心愛護學生,如遇學生身體不適,及時與班主任或家長聯系,妥善處理。
6、學生上課專心聽講,認真做筆記,積極參加教學活動,使用圓規、刀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上課時不隨便講話,不做小動作,不頂撞老師。
7、上課期間,學生離開課堂必須征得上課老師同意,外出校門需班主任出具手續,學校行政批準,門衛方可放行。
8、學生因事因病請假,需具備有家長簽名的請假條。
9、課外活動或興趣小組活動,由負責老師組織學生進行有秩序的活動,負責老師不得隨意離崗。
10、電教設備專人負責,操作規范,防止觸電。
11、發現教學中的安全隱患及時向教務處和總務處反映。
12、嚴格執行學校提出的首遇責任制,即誰發現、誰教育、誰處理、誰匯報。
二、學生實驗安全制度
1、實驗、實訓場室要有使用管理制度,而且掛在顯眼的地方。
2、教師要嚴格遵守實驗課的安全常規,嚴格按照各種實驗操作規程。
3、不管做任何實驗,學生都必須嚴格遵守課堂紀律和各實驗操作規程,在老師指導下進行,不要自作聰明、自以為是。
4、如確需做帶危險性的實驗,必須做足安全防范措施。
5、需在微機房上課時,由任課教師組織好學生,負責學生的安全,學生上課期間必須聽從老師的指揮、安排,不得擅自離開、早退,任課老師要定期檢查功能室的.安全防火設施是否完善,是否有使用年限太久的安全設施。并要對消防通道是否暢通無阻做好檢查。
6、學生按要求在指定的座位上課,學生及教師均要認真填寫實驗登記表。
三、體育活動、體育課安全制度
1、體育教師應經常檢查室外體育設施,發現設施不安全隱患,應立即報告總務處,并停止使用該設備。
2、學生做單雙杠練習,體育教師應在場指導,并做好保護工作。
3、學生做鉛球、鐵餅和標槍練習,應嚴格落實好安全措施劃定安全區,禁止學生進入非安全區,對幫助教師工作的學生,體育教師應事先對其操作規程和安全教育,鉛球、鐵餅、標槍使用后應立即放回體育室,不準放在體育場地。
4、學生長跑練習,體育教師要分別適當地控制好男、女學生的運動量,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5、全校性的體育活動,必須加強保衛力量,有專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6、未經學校同意,不準組織學生進行游泳訓練。
7、遵守體育課、體育活動所規定的其它安全常規。嚴禁違規教學或訓練。
8、學生在體育課著裝時衣服上不要別胸針、證章等,上衣、褲子口袋里不能裝鑰匙、小刀等堅硬、尖銳鋒利的物品。要穿運動鞋,不要穿塑料底的鞋或皮鞋。不要佩戴各種金屬或玻璃的裝飾物、發卡。
9、患近視眼的同學盡量不要戴眼睛,如必須戴,做運動時要倍加小心謹慎。
10、有傷殘或其他不宜運動疾病的要向老師申請,不要參加劇烈運動。
11、體育課時,老師絕不能采用“放羊式”教學,每節課前必須做足準備運動,課后必須做好放松運動。
12、一旦意外受傷,要及時報告老師、同學,嚴重者及時送醫院。
四、工科學生安全生產制度
學生實訓是培養學生操作技能的重要環節,為了規范管理,提高專業課教學質量,強化學生專業技能,服務于教師教學,提高設備的利用率和完好率,學校特對機械類專業學生實訓作如下規定:
1、學生參加實訓時,應尊重實訓教師和帶班師傅。聽從實訓教師和帶班師傅的安排和指揮,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和紀律。在實訓期間要服從管理,不準頂撞實訓教師和帶班師傅;對于不服從管理的學生,實訓老師和帶班師傅有權終止其實訓,經批評教育,認識到錯誤后才可繼續進行實訓。對不接受實訓教師和帶班師傅批評教育的學生交學校處理。
2、學生進行實訓前必須按要求穿好工作服、配帶好防護用品,提前進入實訓車間做好實訓前的準備工作,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3、實訓老師講解或示范時,要專心聽講,認真觀察。在實訓訓場所不準擁擠、喧嘩、閑談、打鬧、吃零食、使用手機等。實訓中不準做與實訓無關的任何事情。
4、實訓期間不準意進出實訓場地,有事須經實訓教師和帶班師傅的許可。請假須事先說明事由,由班主任核實,經實訓教師和帶班師傅同意后方可準假,不能做到事先請假的,事后補辦手續;無正當理由均按缺課或曠課處理,并按學校規定進行相應的紀律處分。
5、嚴格遵守、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準違反設備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要求,防止人身、設備事故的發生。對違章操作導致人身傷害者,后果自負, 導致設備、儀器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節進行紀律處分。按要求擺放工、量具及實訓材料。
6、實訓期間按各自的工作崗位進行練習,不準隨意竄崗,不準擅自觸動與實訓無關的設備;不準將工、量、刃具、材料等帶出實訓場地。
7、學生在操作實訓時,應認真完成實訓教師和帶班師傅安排的實訓任務。實訓任務(如工件)應獨立完成,嚴禁讓他人代做或請他人幫忙。
8、保持實訓車間的整潔。工作中隨時清理,結束后全面打掃工作位置和車間的衛生,作好設備、工量具、儀器儀表的保養和維護,整理好工、量具及材料,關閉電源及門窗。
五、各場室安全生產具體制度
(一)鉗工實訓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對進場學生 必須進行實訓安全教育。實習指導教師應以身作則,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 加強砂輪機鉆床的檢修和保養。嚴禁使用有故障的電動設備。
3、使用砂輪機磨刀時,注意握緊工件,避免滑落。發現異常立即關機。
4、 使用鉆床鉆削時,工件定位要牢靠,嚴禁帶手套作業。出現異常,立即停機。
5、不得擅自拆修電器設備,嚴格執行用電安全制度。
6、指導教師巡回指導,必須加強安全操作指導。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7、下課做好五關:關門、關窗、關燈、關扇、關機,作好安全防范。
(二)機加工實訓室安全管理制
度 1、 實訓管理員為本室安全管理責任人。
2、實驗室是實訓教學場所,除相關管理人員及當堂指導教師和學生外,任何人未經該管理員允許,不得入內。
3、管理員和指導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熟悉并掌握人員、設備、設施的安全知識,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4、使用本室設備,必須服從安排,定人定機,嚴格執行設備、設施安 全使用規程,愛護設施設備。
5、嚴格執行“任課教師包堂制”,指導教師應負責實訓教學過程中的人身和設備安全,下課后要做好“五關”,并配合管理員做好設備設施的驗收。
6、管理員要做好設備、工量卡具的日常維護、保養和管理,保障設備、設施不受損壞、不丟失、不銹蝕,保持工量卡具的良好技術狀態。
7、管理員要加強實驗室水、電、門、窗、燈、扇及電教設施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爆、防盜、防雷擊、防破壞的安全防范工作。
8、 未經管理員允許,不準他人在場(室)內私拉亂接其它用電設備。
9、學員上機時不準私調機位,不準私拆機器,保證機臺完好和安全操作。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9
一、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有事要向班主任請假,不允許私自離開學校,不允許攀爬學校圍墻和建筑物;
二、不去危險的地方晚上不要到陰暗的角落去逗留,男女學生交往要注意分寸,禁止早戀;
三、要注意用電安全,學校規定禁止在課室和宿舍內私自使用任何電器,包括熱得快、各種充電器、充電電筒等,禁止帶電工工具回宿舍,禁止私拉電線,私自更改電路;
四、在課室和宿舍不允許進行體育活動,如打籃球、踢足球等,在課室內禁止追逐打鬧,不要趴在課室的窗邊和走廊的'護欄上;
五、上下樓梯要注意安全,要按照學校規定的上下樓分流規定上下樓,不要擁擠和跑動,要講究秩序,不要因為去飯堂吃飯干時間就你推我擠,造 成踩踏危險;
六、禁止高空向下擲物,各種垃圾要放到垃圾桶;
七、同學們要團結友愛,產生小矛盾要積極找班主任解決,禁止采用武力解決同學們之間的矛盾,如果有同學們打架學校將給予嚴厲的行政處分,甚至開除學籍;
八、禁止在宿舍用火,禁止帶打火機進入學校的任何場所;
九、無人在課室或宿舍時一定要鎖好門窗,關好水電,不允許出現長明燈,長流水的現象;
十、不要騎在扶手上下滑,更不要坐欄桿
十一、后門市場比較亂,有搶劫和打架的事件發生,所以同學們不要去后門玩耍,有事一定要去后門,要報告班主任處理,嚴禁進入后門的酒吧、網吧、溜冰場等場所。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0
1、教室、寢室、辦公室、飯廳及其他公共場所的照明及生活設施的電閘或開關不得出現有裸露電源現象,專業電工每天巡查,發現隱患,立即排除。
2、教室、辦公室內配置的飲水器、電腦、空調等電器,晚上人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落實專人召責。室內的燈光要及時關閉。
3、教室、寢室、辦公室內一律不準使用“熱得快”,對違規者,收繳器材,酌情處罰,圖書館、檔案室嚴禁使用危險性電器。
4、校內各處、室因教學、生活需要而加設電源插座或拉線,必須經總務處同意,由專業電工規范操作,未經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亂接,以免導致用電隱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氣的公共場所用電,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安裝防霧照明燈,并由專業電工定期檢查器材設備和燈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況,使用排風機必須有完整牢固的安全護罩。
6、校內教工宿舍每幢樓由校長室委派一名責任心強的教工為用電安全監督員,防止用電超荷及公共廚房長明燈而引發火災。
7、教學樓電梯專供教工使用,無特殊情況,學生一律不得使用。電梯內必須設掛應急求援電話和干粉滅火器一部,并保證其完好狀態。
8、發電機房由專業電工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發電機完好待機狀態和配電箱正常運轉情況。
9、成方業余消防隊,定期培訓,演練消防救護技能。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1
一、確定學校安全管理目標:爭創“平安校園”。
二、實行社會綜合治理安全目標責任制。以校長為學校第一責任人,每學期初與各部門層層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訂好創建活動計劃、實施方案和活動內容。
三、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
四、安全工作例會制度。由校長主持,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認真分析學校安全形勢,明確工作重點,研究防范措施,布置有關安全保衛工作。
五、學校安全教育制度。每周教職工大會上有計劃地對教職工進行系統的安全知識培訓;
從學校實際出發,根據不同季節、氣候、地域特點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利用開學初、平時集會、社團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德育、法制安全教育;
法制副校長每學年上2次以上的法制課;
充分發揮黑板報、宣傳窗(欄)、廣播站的宣傳作用;
向學生家長、社會宣傳有關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知識。
六、學校安全月檢查制度。教務處、政教處、總務處會同安全工作小組每月進行一次全校性的安全保衛工作檢查,對學校及周邊環境安全情況進行全方位的檢查,對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飲食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等進行重點檢查,不留死角,同時將檢查情況詳細記錄。
七、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經費投入,設施配備到位。要求要檢查記錄, 各類隱患及時整改。
八、加強情報信息工作。學校設置安全檢查部門,負責安全信息的收集工作,學校安全工作小組中有老師專門負責情報信息收集、上報、記錄、處置等工作。建有安全保衛、防突發事件預案。及時發現和舉報可能影響學校穩定的'各類不安全因素。
九、特殊群體的關愛制度。學校對特殊群體學生,尤其是對有特殊體質或有心理障礙的學生建立檔案。隨時了解情況,經常與家長溝通,采取措施,保其健康成長。積極與家長、社會配合做好“雙差生”思想、學習轉化工作,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后進生”“雙差生”幫教和轉化工作是每一位老師的本職工作,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成員還負有檢查、指導、總結職責。幫教有計劃、有措施、有活動記載。建立家校聯系制度,對學生家長(監護人)的聯系方式、聯系電話進行登記,每月與家長聯系,互通信息,共同教育學生。
十、學生年度體檢制度。學校在每學年第一個月組織學生進行健康體檢,并進行登記。發現學生有異常情況。必須書面告知家長。
十一、學校安全工作報告制度。值日人員必須將每天收集到的安全信息及時記錄并向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十二、危急情況下自救自護演練制度。每學年開學后,開展一次在危急情況下提高學生自護自救能力的演練,如學生在宿舍、食堂、實驗室等人員集中情況下的逃生演練,使學生掌握在危急情況下的逃生方法。
十三、學生外出活動審批制度。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確定責任人。加強各個環節的安全教育。務 必做到責任層層落實。
十四、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傷亡事故,以及關系社會秩序、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事故,要在第一時間報區教育局辦公室。事故處理結束后,要將事故經過、原因分析、處理結果及應吸取的教訓和今后改進的措施等,形成書面報告及時報縣教育局。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學校應在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按標準配備好各種消防設施,各種基建項目,應充分考慮消防設計要求。
二、定期組織教職員工、學生經常進行防火教育,懂得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學習《消防法》、《消防條列》和防火滅火基本知識,嚴格執行消防法規,不斷提高防火意識和防火責任心。
三、學校內部各個重要部門、部位要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滅火器要放在便于使用的地方,學校內任何地點和部門配置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龍頭、消防水管、水帶、黃沙、水桶等,不能隨便移作他用。不發生火警和火災,任何人、任何情況下,任何時候不準使用,更不得破壞。如有人破壞或作它物使用,要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四、在每學期定期對學校配置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標志,組織檢驗、維修保養,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熟知其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五、嚴禁在校園內燃放煙花、鞭炮;嚴禁帶危險品進入學校和宿舍、教室等。
六、校園內嚴禁學生吸煙、不準在宿舍內點蠟燭,禁止學生攜帶打火具及香煙等物品入校,學生不準在宿舍區內燃燒物件及生火煮食物;教職工在公共場所(辦公室、教室、會議室等)禁止吸煙。
七、來校建筑的人員要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管理提高經濟效率的'工作中,做好安全生產,不準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場抽煙,制作木制品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門人員在場內或周圍5米內不準使用明火。同時在工場要配置消防器材,安置消防設施,對因不重視防火安全的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八、教學樓、宿舍樓、辦公樓、走廊、門口及各公共場所的通道不準停放車輛堆放雜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九、建立完善的安全巡查制度,有關部門每周定時對學生食堂、宿舍、教學大樓等易發火的要害部門進行用水用電安全檢查;
學生宿舍供電由專人專閘控制,學生宿舍私人不得使用電爐、電熱杯、電熱棒、電茶壺、電熨斗、電熱梳、電吹風、床頭燈等電熱器具及其他不準使用的電器,嚴禁學生用燈泡取暖、烘烤衣物或將衣物掛在運轉的風扇上晾衣,學生宿舍不準拉接亂拉亂接用電線路、不能使用液化石油氣,教育學生不把點著的蚊香、蠟燭等放在床沿或靠近窗簾處,不在室內焚燒物品,凡有違反者一律收繳,并另作處理。凡破壞用電設施,割開電線絕緣包皮、亂拉、亂接、亂改電器者,每次罰款20至50元。造成人身事故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學校各辦公室、教學樓、實驗樓、圖書室、檔案室、倉庫、飯堂由各責任部門做好消防工作,嚴格控制火源,定期進行檢查。
十一、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堅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并且監督教育家屬子女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十二、消防人員、保安人員要會使用滅火設備,發現火情要積極撲救,應迅速采取下列措施:
1、撥打119報警或校內的報警玻璃報警,“報警早,損失小”;
2、組織人員救人,疏散學生到安全地帶;
3、滅火;
4、保護現場。
十三、學校每學年對全校師生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必要時組織消防演練。
十四、學校與各處室、各年級、教師宿舍、學生寢室管理員簽訂安全責任狀,明確防火安全職責,每年對責任人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消防 安全制度的行為,依照有關法規處理。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3
1認真學習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消防法規,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
2制定財務室、寢室、微機室、圖書室、電教器材室等部位消防制度。明確各重點部位責任人職責。
3加強對學生的消防知識教育,寄宿制學校每學期進行一次消防演練,使學生掌握逃生技能。
4學生進入學校禁帶煙火
5校內消防器材設施要定期檢修,完好率達到100%。
6各重點防火部位按標準配備滅火器材、設施。
7教室、辦公室、寢室及其他師生聚集場所的出口、通道要暢通,疏散標志明顯,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堅持落實好校長、教師的帶班、值日、值勤制度,在學生上學、放學、做操、參加集體會等常規活動的`關鍵部位、重要環節,安排專人疏導,保護、管理學生,明確疏散路線,健全緊急情況下疏散、拯救預案。
二、在校內外教育教學活動、生活場所的安全通道、樓梯間、疏散路線上等安全瓶頸地帶,嚴厲禁止學生擁擠、跑、竄、追逐等做其它有礙安全的行為。
三、學校舉行或參加上級組織的運動會、文藝匯演等活動,事先周密安排,分管領導和負責教師班主任必須帶隊、跟班確保學生安全。
四、學校日常的實踐類教學和竟技類教學活動,必須做到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進行必要的安全預防,確保學生不受傷害。
五、認真做好季節性重點環節的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定期舉行安全教育報告會、安全知識競賽、發致家長的一封信。春季是疾病多發季節,配合大營鎮衛生院做好預防工作,冬季嚴禁學生在上、放學路上、校園內玩火,夜間房間放煤火取暖。夏季嚴禁學生私自下河、塘洗澡,強行過河及危險地段。
六、在教育教學活動過程中,學生必須聽從教師教導和指揮,按教師規范要求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技能訓練。師生共同有相應避免和消除危險的義務。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15
為進一步強化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安全工作有序、順利地實施,依據《國家中西部農村寄宿制學校項目學校暫行管理辦法》,結合我縣寄宿制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建立門衛值班、巡邏制度。各校要不斷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學生宿舍管理、安全檢查等各項校內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安全事故發生。
第二條 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和學生出入校驗證制度。寄宿制學校應當加強校外人員和車輛管理,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入內;制訂學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規模較大的學校不僅應有專職保安員,還應設專職的保衛干部,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第三條 配備教師或管理人員,專門負責管理學生宿舍。寄宿制學校應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堅持對寄宿學生實行晚點名和定時查鋪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條 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寄宿制學校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條 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范。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點采購和索票、登記制度,建立飯菜24小時取樣留存(驗)和簽字記錄制度,保證飲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第六條 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學校將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一旦發生特殊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處理,并注意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章 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條 建立校內日常安全檢查工作制度,認真開展好學校安全工作“五個一”活動。各校要注重學校安全排查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重點檢查學生宿舍、樓梯過道、食堂餐廳、飲用水源、安全用電(線路)、圖書室、實驗室、教室、鍋爐房、教職工宿舍等重點場所和重點部位的安全情況。
第八條 建立專項安全檢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檢查基礎上,針對不同時期的安全工作特點,專門組織消防設施、危房、破舊校舍、衛生等綜合性或專項安全檢查,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九條 堅持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登記制度。排查后應填寫“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表”。排查過程中發現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隱患的設施,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學校無力解決的,要采取防護、警示措施,并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
第十條 積極協調公安等相關部門,加強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排查整治,嚴厲打擊校內外暴力侵害師生行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 樓梯過道管理
第十一條 學校樓梯間應有警示標志;學生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應合理安排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間;在容易擁擠的時段應有專人定崗疏導,切實防止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第十二條 加強對學生在樓道和在大型活動地方等擁擠場所活動的行為規范教育,強化其安全意識。
第十三條 學校應定期對教學樓樓梯、扶手、樓梯間照明設施進行檢查,及時清理樓道、樓梯間堆積物,確保樓道、樓梯通暢。要隨時檢查加固已損壞的樓梯扶手。校舍樓梯、通道的設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應采取措施及時予以改進。
第四章 學生離返校安全
第十四條 建立學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據學生檔案注明的詳細家庭住址,與家長聯系合作,制訂詳細可行的接送方案,確保寄宿制學生安全往返學校。
第十五條 針對寄宿制中小學學生集中在節假日前后離校和返校的特點,要根據公安、教育部門制訂的要求,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學生管理制度和違規接送學生舉報制度,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和駕駛人員檔案。
第五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六條 建立經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用好《中學生安全教育讀本》和《安全服務手冊》等安全教材,落實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課、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課、社會實踐課、板報、櫥窗、校園廣播等有效途徑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電安全、防溺水、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閑時段要從事安全的游戲活動等知識的宣傳與教育。
第十七條 建立專題安全教育制度。在開學初、放假前,要結合當地安全事故發生的特點,做好學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學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間自覺不搭乘超載、違規車輛以及農用車輛,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寒假期間要有針對性地組織中小學生進行煙花爆竹燃放常識教育。暑假期間,針對我地區雷雨多、山洪大、雷擊事故多發、頻發的特點,開設專題防溺水、防雷擊、防山洪的自護、自救教育,切實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
第十八條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和演練制度。針對本學校的地勢特點和存在的安全隱患,各校要根據20xx年責任目標的要求,在教體局、中心小學以上的指導下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全體師生參與針對性、實效性較強的`預案避險演練,結合本校實際,在精心籌劃的基礎上,安排一次全體住校生參加的夜間逃生疏散演練,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增強學校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
第十九條 加強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設。強化措施,切實提高其安全意識,防止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制定并落實家校聯系制度,建立學校、學生、家長之間暢通的聯系方式,探索加強家校共同實施安全教育的長效工作機制。
第六章 安全責任
第二十條 校長是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領導職責,真正把學校安全工作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好。
第二十一條 建立和完善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標管理細則,細化每個崗位的安全責任,分解落實到人、落實到每項工作、每個環節,實行崗位責任制。針對寄宿制學校的特點,建立和完善獎懲制度。對工作措施到位,成績突出的部門和人員,給予獎勵;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的部門和人員,給予批評、限期整改;對工作失職、瀆職,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發生學生傷亡事故時,學校要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原則和程序,及時實施救助,并進行妥善處理。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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