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實用15篇】
現如今,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任課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范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教師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二、課間管理制度
1、校區主任、副主任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游戲等。
三、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含常務校長、副校長、教務處主任、各校區主任及副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市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四、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后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責任。
附:因任課教師管理不善導致安全問題的,免除任課教師參與年終全校優秀教師的評選資格,由任課教師承擔事故主要責任,校區主任、副主任、在場綜合部領導承擔連帶責任;因課間管理不善導致安全問題的,由任課教師、校區主任、在場綜合部領導、前臺承擔責任;因校區安全排查不過關導致的安全事故的,由校區主任、副主任承擔責任;部門提出了整改,而學校負責人沒有落實到位,由學校負責人承擔責任。
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2
一.目的:在規范臨床實驗室的安全管理。
二.適用范圍:實驗室和工作人員安全的一般要求,防火、用電、化學危險物品、微生物的安全要求,以保證實驗室的安全運作,將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實驗室安全管理程序
一.目的:在規范臨床實驗室的安全管理。
二.適用范圍:實驗室和工作人員安全的一般要求,防火、用電、化學危險物品、微生物的安全要求,以保證實驗室的安全運作,將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工作程序:
l工作人員和實驗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1.1吸煙
實驗室工作區內絕對禁止吸煙。點燃的香煙是易燃液體的潛在火種;香煙、雪茄或煙斗都是傳染細菌和接觸毒物的途徑。
1.2食物、飲料及其它
實驗工作區內不得有食物、飲料及存在“手接觸可能的其它物質。實驗室工作區內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食物應放置在允許進食、喝水的休息區內。
1.3化妝品
實驗工作區內禁止使用化妝品或進行化妝,并建議經常洗手的實驗人員使用護手霜。
1.4眼睛和面部的防護
處理腐蝕性或毒性物質時,須使用安全鏡其它保護眼睛和面部的防護用品。但允許面罩或工作人員在實驗室的危險區內不要佩戴隱形眼鏡,除非同時使用護目鏡或面罩。使用、處理能夠通過粘膜和皮膚感染的試劑,或有可能發生試劑濺溢的情況時,必須佩帶護目鏡、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1.5服裝和個人防護裝備
除要求符合實驗室工作需要的著裝外,工作服應干凈、整潔。所有人員在各一實驗區內必須穿著遮蓋前身的長袖隔離服或長袖長身的工作服。當工作中有危險物噴濺到身上的可能時,應使用一次性塑料圍裙或防滲外罩。有時還需要佩戴其它防護裝備如:手套、護目鏡、披肩或面罩等。個人防護服裝應定期更換以保持清潔,遇被危險物品嚴重污染,則應立即更換。盛放被污染的實驗服和工作服,應用合適的、有標識并能防滲的包裝。清洗時應用足夠高的溫度和足夠長的時間以獲得良好的去污效果。
不得在實驗室內設值班床,嚴禁在實驗室內住宿。
1.6鞋
在各工作區內,應穿舒適、防滑、軟底并能保護整個腳面的鞋。在有可能發生液體濺溢的工作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滲漏鞋套。帆布鞋可吸收化學物品和有傳染性的液體。
1.7頭發和飾物
留長發的工作人員應將頭發盤在腦后,佩戴帽子。以防止頭發接觸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體脫屑落人工作區,不得佩戴有可能被卷入機器或可隨人傳染性物質的飾物。
1.8胡須
蓄有胡須的男性工作人員必須遵守上項規定。
1.9洗手
實驗室工作人員在脫下手套后、離開實驗室前、接觸患者前后、以及在進食或吸煙前都應該洗手。接觸血液、體液或其它污染物時,應立即洗手。
1.10眼睛沖洗
眼睛若被血液或其它體液濺到,立即用大量的生理鹽水沖洗。
1.11呼吸防護
在沒有有效的硬件控制的實驗室或實驗室不能有效地控制危險因素時,工作人員配戴呼吸防護器具,以防止吸人被有害粉塵、氣體、煙霧、蒸氣污染的空氣。這些防護器具包括:防塵面罩、機械或化學濾筒式呼吸器、導管式呼吸器以及自給式呼吸器,提供的呼吸防護器具必須是根據現有標準專門設計的,對某些特殊危害應能提供足夠保護的。
下列情況應使用正壓、自給式呼吸器:
有害氣體的性質不明;
氧氣含量低于19.5%;
存在有不易察覺的有害氣體;
吸人的污染氣體會立即對生命和健康造成威脅;
緊急處理危險物質的事故時。
在有可能需要做復蘇治療的地方,應準備口對口I式復蘇包或其它相關的通氣裝置。
1.12移液
所有實驗室操作禁止用口移液具應使用助吸器。
1.13銳利物品
謹慎處理針頭、解剖刀、和碎玻璃等銳利物品。使用后的針具不要折斷、彎曲、破損、重復使用或用手重裝在針管上的。一次性注射器上的針頭用后不要取下,銳利物品應立即放置在不易刺破的容器內,在完全裝滿之前就應及時丟棄。
1.14隔離措施
接觸患者時,實驗室工作人員應遵守醫院的隔離措施。
1.15“工作環境
1.15.1“清潔”區和“非清潔”區
根據實驗室的具體工作情況由主任選擇并確定“清潔”和“非清潔”工作區,在清潔區和非清潔區之間設“緩沖室”。被指定為“清潔”的區域,則應努力保持清潔,如采取預防措施,防止電話、視頻顯示器終端、鍵盤、門柄及其它經常被手或手上的手套觸摸的物品的污染,要求工作人員在觸摸設備前取下手套,儀器設備和工作面的應常規消毒和清潔。被指定為“非清潔”的區域,允許戴手套接觸所有物品,所有這些物品的表面都認為是不清潔的。未戴手套的人員如果使用該區域內的電話、計算機終端或其它設備,應該戴上手套,或在使用后立即徹底洗手, “清潔”和“非清潔”區都應保持整潔。實驗臺至少應每天清潔—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用新鮮配制的1:10的次氯酸鈉稀釋液或合適的含氯消毒劑清洗。在處理濺溢的樣品或嚴重污染的工作面時,應戴上手套和其它個人防護裝備、使用相應合適的清潔劑清除所有的濺溢物。
1.15.2設備
冰箱、冷凍柜、水浴和離心機應該定期清洗和消毒,在發生嚴重污染后應立即進行清洗和消毒,進行清洗、消毒時要戴上手套穿上工作服或其它合適的防護服。
1.15.3外衣
外衣應懸掛在遠離散熱器、蒸汽管道、供暖裝置、以及有明火的地方,不要掛在壓縮氣瓶或滅火器上,也不要掛在門的玻璃隔板上,妨礙視線。“清潔”的和“非清潔”的個人防護服要分開存放。
1.15.4垃圾處理
每天至少清理垃圾,送至醫院焚化爐焚化。
1.15.5裝飾
不得在電燈、燈座或儀器上進行裝飾,更不要使用電子裝飾物、蠟燭、圣誕樹等有引起火災危險的裝飾品。
1.15.6個人物品
實驗工作區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如錢包、外套、皮靴、咖啡杯、運動服、預包裝的食品和藥品等。
1.15.7用后的廢棄物品
實驗工作區內的用后廢棄物品存量不要太大。具危險性的液體如酸或堿性液體應放在視平線下。較大的廢棄物容器應靠近地面存放,在用噴灑消防設備的地方,與天花板的距離應保持90厘米以上,在不用噴灑的地方應與天花板保持50厘米以上的間距。
1.15.8出口通路
實驗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不準堆放物品、垃圾、裝置、或設備。注意:無論任何時間、何種原因都不得阻塞通往滅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或出口的道路。
1.16玻璃器具
操作玻璃器具時應遵循下述安全規則:
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試管上的塞子,粘緊的時可用刀切開分離。
接觸過傳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應先消毒。
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應丟棄在有專門示記的、單獨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高熱操作玻璃器具時應戴隔熱手套。
每次換班前,用1:10的次氯酸鈉稀釋液或其言合適的消毒劑對洗刷玻璃器具的區域進行表面消毒。
破碎的玻璃器具只能使用機械裝置處理。
1.17離心機
1.17.1氣溶膠
離心過程中應控制氣溶膠的產生在最低水平。
1.17.2操作
離心機只有在蓋好蓋板后,才能啟動。
1.17.3污染
裝標本或易燃液體的離心管,只能在管塞密封后方可離心。
1.17.4傳染性物品
所有能夠產生氣溶膠進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標本,都應使用密封的離心管,并在蓋緊的離心頭或轉頭中進行。
1.17.5清洗
用1:10次氯酸鈉稀釋液或其它合適的消毒液常規清洗離心機。
1.17.6平衡
離心時應保持合適的平衡,以保證離心的順利進行。
2.防火安全準則
2.1安裝有警報系統。每個檢測和報警裝置都與總警報系統連接。實驗室的任何地方,包括儲藏室能聽到警報系統的報警。所有有關建筑的防火設置,都應經當地消防部門審核批準。
2.2防火
2.2.1隱患的估計和研究
在開始臨床實驗工作之前就應對火災的隱患進行研究,在實驗工作運行的過程中,要經常研究火警的隱患。研究的內容包括:
2.2.1.1使用化學物品的數量和性質,可能發生的化學反應,以及電器設備的隱患等。
2.2.L 2哪些操作方法已經改變了,新使用了哪些化學物品,以及在上屆消防培訓之后增加了哪些新的工作人員。
2.2.1.3無人值班看守的自動化實驗操作。
2.2.2易燃易爆物
2.2.2.1易燃性液體的供給量應控制在有效并安全進行實驗的最小量。待處理的用過的可燃性液體也應計算在內。
2.2.2.3禁止用冰箱儲存易燃液體。如果確實需要,應存放在專門的防爆冰箱內。冰箱應遠離火源。
2.2.2.4從儲藏罐里倒出易燃液體,應在專門的儲藏室或通風櫥內進行。運送易燃液體時,其金屬容器應有接地裝置。
2.2.2.5加熱易燃易爆液體必需在通風櫥進行,不能用明火加熱。裝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應經當地有關消防部門審核批準。
2.2.3火源隱患
2.2.3.1常見的火源是明火、加熱器件和電火花。
2.2.3.2應對電氣設備的接地、漏電和墻上插座的接地、極性進行年度檢查。
2.2.3.3應盡量消除各種火源隱患。
2.3滅火
實驗室配備足夠撲滅各種火情裝置。
2.3.1滅火器
根據上級消防部門的規定配備、擺放滅火器,并根據要求對滅火器進行定期檢查維修。
A類滅火器適用于固體可燃物引起的火災。A類滅火器多數為消防水栓。 B類滅火器適用于汽油和溶劑引起的火災。B類滅火器多數為二氧化碳或化學干粉,如碳酸氫韋內。
C類滅火器適用于電氣引起的火災。所有工作人員都應知道電開關的位置以及切斷失火電器電源的方法。
2.3.2警報系統應進行年度安全檢查,隨時檢修、維護的。
2.3.3如火災波及供氣管道系統應立即關閉遠端閥門以切斷燃氣來源。如果無法做到這點或燃氣是來自儲氣瓶時,則應立即從房間內撤離。
2.4消防訓練
2.4.1應對實驗室工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訓練。
2.4.2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學會如何發布火警警報,學會遇有失火時應做到:
2.4.2.1撥打報警電話“119”。
2.4.2.2發出火警警報以求得幫助,并開始從失火區或建筑物撤離。
2.4.2.3如果可能,立即使用便攜式滅火器進行滅火。
2.4.2.4如果不能撲滅火情,應把所有通向火場的門關緊,并用濕毛巾或床單堵住下面的門縫,以阻止火情的蔓延。
2.4.2.5應將房間里的所有人員撤出。
2.4.3由受過訓練的人員講解使用便攜式滅火器進行滅火的技能。訓練應為“手把手”的方式,還應包括不同火情采用不同滅火器的知識。
2.4.4對工作人員撤離火場的訓練應經常舉行,每年進行幾次。所有人員每年至少參加一次訓練。練習應包括幫助病人和其他人員的撤離。撤離時,應關閉所有門窗。
3.實驗室用電安全準則
3.1儀器用電
作為儀器維護措施的一部分,應進行年度的安全用電檢查并建立檔案記錄。每年至少對所有電插座的接地和極性、電纜的完整性進行檢查一次,并將結果記錄在案。可移動的設備應接地或采用更先進的方法防止觸電,但全部塑封無法接地的儀器例外。新設備在使用前也應進行同樣的檢查。實驗室應裝有足夠的插座,分布要合理,以減少在插座上接上其它多用插座和避免拖拉過多的電線。在空氣中存在達到一定數量的易燃氣體或蒸汽有可能形成可爆性混合物的危險環境下,應使用指定專門為此設計的防爆電器設備。
3.2維修與維護
所有電器設備的維修與維護只能由取得正式資格的維修人員進行。
3.2.1儀器的維修
除校準儀器外,儀器不得接電維修。維修時要確保手干燥,取下所有的飾物,然后謹慎操作。
3.2.2線路檢修
實驗室技術人員不得維修建筑物的.電力系統。任何涉及開關、插座、配電箱、保險絲、斷路器的維修工作應由醫院維修人員或其他有資格的人員進行。
3.2.3接地
電器設備必須接地或用雙層絕緣。電線、電源插座、插頭必須完整無損。在潮濕環境的電器設備,要安裝接地故障斷流器。
4.化學危險物品使用準則
4.1引言
臨床化學實驗室存有許多腐蝕性、毒性、易燃和不穩定試劑,屬化學危險物品。實驗室工作使用化學危險物品,應向有關機構備案,并遵守相應管理規定。 所有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都應有清晰標記。目前,廣泛應用配制好的試劑和試劑盒,致使有些化學危險物品不易被識別,對這些試劑和試劑盒的成份應予復審并給予適當標記。 實驗室管理人員有責任向工作人員介紹化學危險物品。每一種化學危險物品應有材料安全數據表顯示它的特性。實驗室技術人員有責任熟悉并向同事介紹化學危險物品和遵照安全操作。
4.2化學危險物品分類
4.2.1腐蝕品
腐蝕品是接觸人體后給人造成可見損傷或不可逆改變的物質。腐蝕性化學廢棄物是指pH小于2.1或pH大于12.5或對鋼的腐蝕力超過O.635cm/年的物質。例如:鹽酸。
4.2.2毒害品
毒害品是吸人、食人或少量接觸即可引起嚴重生物效應的物質。
4.2.3致癌物
由于檢測化學物品能否誘發惡性腫瘤的測試系統很不相同,定義致癌物比較困難。例如:苯。
4.2.4可燃燒物
可燃燒物指任何可燃燒的化學物品,包括可燃物和易燃物。
4.2.4.1易燃液體可分為以下幾個級別:
1A級:燃點低于22℃-12℃;沸點低于18℃2
1B級:燃點低于22℃-12℃;沸點高于18℃
1C級:燃點高于21℃低于38℃
4.2.4.2可燃液體可分為以下幾個級別:
ⅢA級:燃點高于60℃低于94℃
ⅢB級:燃點高于94℃
4.2.5易爆化學物品
易爆化學物品是指能迅速發生劇烈化學變化的不穩定物質,爆炸性分解可在正常溫度和壓力下發生。例如:肼。
4.3材料安全數據表及標簽
購進可能有危害的化學物品都必須附有材料安全數據表。所有危險化學品都需要以易于識別的形式進行標記,使專業和非專業人員很容易警覺其潛在的危險性。標記可以是文字、圖標、標準化代碼或多種形式并存。
4.4腐蝕品的儲存
4.4.1儲存
腐蝕品應在近離地面處儲存以減小掉下的危險。
4.4.2酸性試劑瓶的搬運
搬運體積超過500ml的濃酸試劑時,必須用運載托車。
4.4.3不能共存的化學物品
注意不要在同一區域內存放互相不能共存的化學物品。例如:乙酸或乙酸酐等有機酸應與硫酸、硝酸或高氯酸等強氧化劑分開儲存。
4.4.4個人防護裝備
在使用腐蝕性物品場所的工作人員,應該穿戴圍裙、手套和其它個人防護裝備。
4.4.5濺溢
使用任何化學物品之前,應安排好處理容易破碎或溢出的物品的容器。
4.4.6化學通風櫥
所有揮發性腐蝕物品的操作,都必須在化學通風櫥中進行。
4.5易燃物的儲存
4.5.1儲存
易燃易爆液體應在合格的容器里儲存。分裝時應有明確的易燃和可燃性標記,工作儲備量控制在最低限度。儲存可燃性液體的倉庫應遠離明火和其它熱源。
4.5.2冰箱
可燃性液體如需要在冰箱內存放,該冰箱的設計必須符合避免產生蒸汽燃燒的要求。實驗室所有的冰箱門都應標明可否用于存放易燃、可燃性液體。
4.6緊急處理
實驗室必須重視發生化學危險品濺溢的可能性。有關工作人員都應接受培訓,以掌握處理突發事故的知識。培訓應包括化學危險物品濺溢的識別,熟悉向管理部門通報的方法和保護自身安全應采取的措施。在多數濺溢事故中,實驗室可以決定撤離的區域,并通知有關專業部門處理。如果由外部專門機構處理濺溢物,則實驗室就必須中斷工作,直到隱患排除。
4.7污染物的清除和處理
每個實驗室都應負責日常的清污工作。在結束常規工作時、工作交班、發生緊急事件如清除濺溢物后,都需要進行清污工作。
需外送維修的設備,只有在實驗室管理人員確認沒有化學危險物品污染時,才能外送維修。
4.7.1廢棄化學物品
所有廢棄化學物品都應按危險物品處理,除非能夠確定它的性質。
清潔濺溢有害物質的所用材料,包括吸附物和中和物,都被認為是有害廢棄物。
4.7.2專職人員
實驗室專人協調和負責處理實驗室有害化學廢棄物。
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3
為加強對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預防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妥善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學校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的主要負責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并實行“一票否決”制。
三、以消防、交通、衛生、治安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列入教育計劃,安排教學課時,并針對不同年齡學生的特點,進行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安全教育,增長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排查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并對本校無力解決的問題如實上報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
四、做好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學生集體活動報告制度,切實落實學生集體活動安全責任制。冬(夏)令營和春(秋)游等活動要事先制定活動方案(必須包含安全措施),經批準后進行。堅持“誰組織,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嚴禁組織中小學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商業性活動。
五、重視學生心理衛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導,教育學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幫助學生克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礙,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衛生部《學士集體用餐監督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自覺接受衛生防疫部門監督。
七、要隨時掌握當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飲水污染的情況,采取切實有效的預防措施,杜絕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教學、科研、生產中領取使用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嚴格規范的管理制度。教學中使用危險物品應由實驗室相關人員領取,在教師指導下分發給學生。
九、做好校園內治安保衛工作,建立專群結合,人員防范和技術防范相結合的綜合治安工作管理體系,加強門衛和巡邏制度。
十、學生在日常教學及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中,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有關規定,聽從指導服從管理。自覺維護校園的安全與衛生。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十一、發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災害等安全事故時,在場師生員工在進行防衛、救助的同時,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在校園內的,學校應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減輕傷害和損失。
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4
第一條“校園活動”是指學生在校園內(上課時間除外)進行的各種活動。包括升旗儀式、課間休息、大課間活動、午間活動、課外活動等。
第二條各班主任利用班會課,按《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具體要求,教育學生文明休息,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第三條學校應明確每個班級的通行路線,參加課間集體活動、升旗儀式或到專用教室上音樂、美術、語文閱讀、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課程,應組織學生排隊前往,按規定路線有序通行,并請值日班干部向授課老師匯報本班學生出席情況。
第四條學生上下樓梯時,應該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躍,不得擁擠,不推人、撞人,當人流較擁擠時,應在走廊盡頭稍等。
第五條學生課間應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險因素的游戲,不得在走廊樓梯里追逐打鬧,不得撞門爬窗,不觸摸電器設備,不損壞消防設施、設備。
第六條學生在校園內,不得狂奔亂跑大喊大叫,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圍墻、門窗、圍欄、陽臺及樹木、球架等設施,不跳校園各處臺階。
第七條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老師或相關領導,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沖動蠻干。
第八條不準攜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校。
第九條認真組織好大課間活動,確保活動安全有序。
(一)大課間活動要制定周密的計劃,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本著“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人員統一指揮,實行全過程監控。
(二)大課間活動一般以班為單位由班主任帶隊,加強學生的活動安全教育,重視活動過程中的保護和預防措施,合理控制運動量,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三)大課間活動應定期對活動場地進行實地檢查,合理安排各年級學生活動區域,檢查活動器具安全性能。發現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時采取措施。
(四)大課間活動應對學生體質狀況進行調查,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對不適宜參加活動的.學生應予妥善安排。
第十條班主任在課間要隨時掌握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應及時制止、教育,并上報德育處。對屢教不改的學生,通知家長配合教育。
第十一條值日領導和教師加強校園內的巡視,注意觀察學生的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做好記載,并將情況通知班主任。
第十二條每一個教職工都有責任維護學校課間秩序,發現學生不安全行為應及時教育。
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5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師生在校內、校外的教學活動中,不發生任何傷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加強用電、用火、防盜管理,做到人離開關電、關水、滅火、關門、鎖門。
二、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倉庫、保管室、器材室必須配備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具備消防知識,否則不得上崗。
三、保安人員和門衛工作人員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值班期間,不準喝酒會客。外來人員必須在門衛室登記。公物出門,必須有總務處放行條。
四、財務室保險箱鎖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并隨身攜帶;防盜門必須上鎖。
五、任何人員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更改校園內用電線路和設備,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園內使用電焊電爐。
六、電工、電焊工必須取得合格證書才能上崗,無證人員不得操作。
七、校園內消防設備必須保持完好、有效;每個學期末全校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堅決杜絕事故隱患。
八、嚴格執行毒品管理辦法,化學實驗毒品房要有專人負責。九、每日下午靜校以后,由專人負責公共教學場所的安全檢查,并及時鎖閉門窗,第二日根據教學需要開啟大門。
十、任何人員違反操作規程和本規定所造成事故,學校有權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責任,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要由違規者按價賠償。
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6
1、各課任教師要全面落實《課堂安全制度》、《學校活動課、體育課安全制度》、《學校實驗課安全制度》、《學生學習用品管理制度》,保障學生的課堂學習安全。
2、嚴格執行《學生考勤管理制度》,每天上午、下午第一節課任課教師必須清點學生到校情況,對未到校學生按《未到校學生處理程序》規定的辦法,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系,查明沒到校原因,進行相應處置。
3、學校或年段組織的跨班級學生活動和全校性活動,除制訂活動安排計劃外,必須制訂書面的較詳盡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按規定操作。
4、學校或班級組織的.學生外出活動,嚴格實行《學生外出活動審批制度》。組織人員必須制訂嚴密的安全保衛措施,事先對活動場地及活動線路進行考察,排除隱患。活動前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活動中適時指導,全程監控,確保萬無一失。
5、學校或班級組織的包干區、教室或校外衛生打掃等勞動,只安排學生能安全完成的任務,禁止學生爬窗擦玻璃。學生勞動時,必須事先進行安全教育,勞動中按規定程序操作,且有教師監護。
6、走廊、樓梯等狹窄通道,是事故多發地帶。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上下樓梯和走廊活動的教育和規范行為指導。值日教師要隨時監控,對上下樓梯的規范行為和在走廊的不文明行為、激烈動作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每天課間操或學校有大型集會活動,值日教師要按學校規定,在相應的樓梯口進行疏導,嚴防擠壓事故發生。在樓梯口醒目處貼警示牌,嚴禁學生在樓梯滑扶手,任何教師發現此現象,都要及時制止,并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
7、嚴格執行《防溺水、游泳安全管理制度》。加強防溺水教育,禁止學生私自到河水游泳。午睡時間,安排值日教師到河邊巡查,嚴防溺水事故發生。
8、嚴格執行靜校制度。學校把學生放學時間和靜校時間告知家長。靜校時間,學生不得進入校園。值日教師必須在學生全部離校后方可下班,不讓學生在校園內有失控時間。
9、嚴格執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班主任必須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不乘無牌無證和超載車輛。因家離校較遠,有必要騎車的,必須由家長申請,班主任批準,并報學校教導處備案。
10、特殊體質學生活動管理。由班主任牽頭,建立特殊體質學生檔案,記錄體檢情況和向家長告知的身體特殊情況,并告之相關教師。相關教師應根據已知情況,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體質學生參加不適合的活動。
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7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時常檢查、指導、評估學校各處、室、委、班級安全工作落實開展的工作質量。
2、明確安全工作職責,落實安全工作責任。校長和副校長;學校和各部門、各班;各部門和各有關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將安全工作的每一個方面落實到相關部門,每個部門將安全工作的每一個環節分解到相關人員,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各處、室、委、班級結合工作實際制訂出切實可行的各類人員安全工作制度,做到安全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職責明確,工作具體。形成相互協作,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格局。(各類人員安全工作職責附后)
3、堅持教育為主。加強師生國防、法治、交通、樓道安全、飲食衛生、生活常識、疾病預防、安全預防、消防教育;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加強學生“守則”、“規范”教育,增強師生的國防意識,交通安全和消防意識,使師生學法、知法、懂法,做遵紀守法公民,做合格中學生,杜絕違法、違紀和各類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4、建立學校、家庭和社會三結合安全教育網。學校積極主動聯系學生家長,時常召開家長會,和學生家長簽訂“安全目標責任合同書”,引導家長對安全工作的重視。學校加強同公安、司法、衛生防疫、電業、交通等部門的聯系,以解決安全工作中的一些困難和出現的`問題。加強安全防范工作,加大安全工作問題處理的力度。
5、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制度。各部門和各有關分管人員必須按制度要求,按時認真履行安全檢查職責,及時處理存在問題;學校對全校安全工作,每月進行一次大檢查,檢查結果通報全校,并納入年終考核和崗位責任制、質量責任制考核。
6、建立集會、社會實踐活動報批制度。任何個人和組織不能隨意組織師生集會或外出活動。學校組織師生外出參加活動,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各班、各部門組織師生集會或外出參加活動,必須報請學校批準,否則不能進行。
7、嚴格履行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事故和安全隱患知情人要及時向學校校長和分管領導報告,對重大安全事故,知情人在30分鐘內向學校報告,學校在了解情況后,在2小時內向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并及時采取正確方法處理。對遲報、誤報或隱情不報,要從嚴追究當事人責任。
8、安全工作實行獎懲制度。每學期在認真履行安全工作職責,分管安全工作沒有出現不安全事故者中,將評選出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先進個人,并進行表彰獎勵,作為評優樹模、晉級的重要依據。對安全事故直接責任人實行“一票否決”制。凡工作不力,管理失誤,發生不安全事故,責任人年度不得評優樹模,并視其情節追究經濟責任或給黨紀政紀處分。
9、建立事故通報、上報制度。凡在師生中產生有負面影響的一般事故,學校及時調查,明確責任,內部通報處理。凡因瀆職,官僚主義,管理不善,發生重大不安全故事,學校及時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執法機關,決不遷就、袒護當事人,并積極協助調查處理。
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8
學校安全管理員職責
一、交通安全管理員職責
1、熱心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堅持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原則,全心全意為學校交通安全工作服務。
2、具有交通安全的一般法律法規知識。
3、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做好交通安全隱患排查,并提出整改措施。
4、不定期地組織開展交通安全知識培訓,宣傳交通安全知識。
5、做好學生周末班車乘車管理,督促學生班車駕駛員遵守交通規則,嚴禁超載、超速,酒后駕車等。
6、不斷加強交通安全知識學習,努力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二、學校飲食衛生安全管理員職責
1、熱心學校飲食衛生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飲食衛生管理的一般知識。
2、協助學校領導建立健全切合本校實際的飲食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3、做好學校食堂、小賣部安全保衛工作。
4、加強學校食堂和小賣部食品衛生管理,把好從事食品工作人員進校關,實行進校準入、進貨索票制度。確保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健康知識培訓證的持證率達100%。
5、督促學校后勤加強學生營養餐管理。
6、監督學校公共衛生和個人衛生工作,指導學生良好衛生習慣的養成。
7、主動取得衛生部門的配合,做好傳染病預防知識的宣傳和防治工作。
三、學校飲用水安全管理員職責
1、熱心飲用水管理工作,具有飲用水管理的基本常識,熟悉學校飲用水源及其全程管理方式。
2、定期送檢飲用水,對不符合標準的指標,提出整改方案。
3、經常性地對飲用水源進行檢查,發現水源受污染或水質惡化及時報告,并采取措施,落實整改。
4、不定期地對蓄水池進行清洗、消毒,做好飲用水的凈化管理。
5、督促學校后勤人員為師生提供充足的開水。
四、住校生安全管理員職責
1、熱心住校生管理工作,富有愛心和童心,堅持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原則,全心全意為住校生管理工作服務。
2、善于住校生管理工作研究,具有住校生管理工作的一般知識和能力。
3、協助學校領導制訂切合學校實際的住校生寢室、課間、就餐等管理制度。
4、定期地組織召開住校生管理人員會議,及時反饋學生生活信息。
5、關心學生的身體健康,關注學生的衣著、餐飲和課余活動
6、協助值周(日)教師維護好學生課間生活秩序,做好學生就餐、就寢等管理工作。
五、安全保衛管理員職責
1、熱心安全保衛工作,堅持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原則,全心全意為安全保衛工作服務。
2、具有安全保衛工作一般法律法規知識。
3、明確校內安全保衛工作的主要任務和校外安全保衛工作的`現狀,及時排查安全隱患。
4、定期排查、分析影響學校穩定的因素,對有可能引發學校糾紛的人和事要有記載,把問題消滅在萌芽階段。
5、學校有值班室的要做到人員到位、職責到位,輪流值班的要做好班際間的銜接;無值班室的,值周(日)教師承擔門衛任務,節假日、雙休日有人值班。
6、對外來人員要進行登記,對嫌疑人員要跟蹤,及時排查安全隱患。
六、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員職責
1、熱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有消防管理的一般知識,了解學校消防管理的基本內容和形式。
2、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頒發的各項消防法規,學習、掌握消防知識,提高防火、滅火技能。
3、經常性開展校內防火安全檢查,加強易燃、易爆及化學危險物品的日常監管。及時消除各類火險隱患。在節假日和火災多發季節,要加強巡邏嚴防火災發生。
4、根據實際需要,向校長作出需購置、配備消防器材的建議,做好日常維修保養和管理工作,保證消防設備完好有效。
5、根據本校特點,利用各種形式向教職工、學生傳授、普及消防知識。
6、制訂滅火和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演練)。
7、一旦火災發生,應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積極組織滅火,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七、校舍安全管理員職責
1、熱心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具有校舍管理的一般知識和能力,了解校舍管理的基本內容。
2、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3、負責學校范圍內的建設和維修過程中的安全工作。
4、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
5、嚴格校舍管理程序,對校舍出現的不安全因素進行檢查,及時向校長匯報并報校舍辦進行檢測、排除。
6、有基建項目時,要及時做好師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向施工單位提出隔離方案并督促實施,確保師生及工地安全。
7、汛期(臺風)到來之前,要對本校的校舍安全情況進行一次重點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及時向校長匯報。
校園安全衛生管理員職責
1、依照學校正常作息時間表,每天提前20分鐘上班,推后20分鐘下班,中午在校進餐,堅持履行職責。
2、負責校內三處校門的管理,平時上鎖,為來訪及進出人員開門,建立來訪人員登記,西校門要隨叫隨開,隨開隨鎖。
3、平時工作除保潔外,一般堅守在一樓小辦公室或廳里,不得隨意離開校園,若離開,不論時間長短,須向總務主任報告并請人頂班。
4、負責校內的清潔衛生保潔工作,任何時間都要做到校園內(含樓梯、走廊)不見紙屑、垃圾袋、果皮、煙頭及大面積渣滓等有礙觀瞻的東西。要組織發動好各責任班級共同管理、保潔。
5、負責維持校園內正常的治安秩序,未經允許的機動車輛、拾荒人員、推銷人員、酗酒、潑皮人員及家禽寵物均不得進入校園,對學生之間的斗毆,可疑人員的闖入要及時制止、報告。
6、中午家長送餐時間要負責維持西校門處及教學樓的秩序,防止學生出校門、家長傷害學生、外來人員盜竊學校財物等情況發生。
7、放學時要敞開校門,并催促學生離校回家,不允許走讀學生在校逗留。負責搭車學生的催促放學工作,對各班的搭車學生要建立臺帳,在規定時間里到各班提醒搭車學生放學趕車。
8、負責學生上學時如今并指導學生干部的校門晨檢迎接工作,負責放學時在校門適當位置放置并收取放學交通提示牌。
9、認真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10、負責學校報刊雜志的分發征訂工作。
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9
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體教師務必高度重視,以確保學校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
1、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必須嚴格履行《班主任職責》和《任課教師職責》,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2、教師要以《守則》、《規范》、《學生安全十不準》、《未成年人保護法》、《道路交通法》等為依據,做到經常宣傳講解,不厭其詳、不厭其煩,并作好督促、檢查工作;
3、教師應尊重學生人格尊嚴,不得體罰、心罰學生,任何情況都不得把學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學生的課,若發生學生重傷甚至更嚴重的.后果事件,當事教師除按上級有關法律規章處罰外,一切經濟責任由當事教師承擔;
4、教師要按時上班、準時上崗,上課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課教師負責處理,若教師不在崗造成的事故由該教師負責,教師在放學后不得把學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則一切后果由當事教師負責;
5、班級應嚴格按學校規定收費,教師不得自立項目收費,更不得向學生罰款和向學生收紀律保證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6、全體學生應積極參加“學生意外傷害保險”,若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辦理有關保險賠付手續;
7、教師要和學生共同搞大掃除,教室后窗由教師打掃,打掃衛生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按時放學,教育學生不在路上逗留,應按時返家,注意交通安全;
8、門衛負責正常教學秩序的維護,嚴格遵守其職責,避免事故的發生;
9、若發生重大事件,教師應及時上報學校,再由學校報上級協同處理。
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0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人人都達到“兩知一會”, 即:知道火災危害性,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會逃生自救。
二、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加強日常安全檢查與維護,及時整改火災隱患,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三、教學樓、辦公樓樓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四、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專人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六、功能室、辦公室、教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八、加強用電安全檢查,水電管理員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九、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十、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灶,要經常進行檢查,定時進行檢測,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十一、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1
為貫徹網絡化管理在學校中實施開展,進一步規范,加強校內安全管理措施,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各責任人必須做到責任到人,管理到人,管理到物,確保教學工作順利開展,創造文明的校園環境。我校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構建“學校領導、部門監管、單位負責、全員參與”的安全工作格局。
(一)科學劃分網格,明確工作責任,建立七級網格管理責任體系
1、構建以各辦公室和處室為主體的“組室網格”:負責組室的安全管理和各項安全教育活動貫組織開展。
2、構建由各班級組成的“班級網格”:負責本班級的安全管理和各項安全教育活動的組織開展。
3、建立以學生小組為單元的“小組網格”:負責班級中分配的部分安全工作,組織小組成員積極參與。
4、建立由每一名學生參與的'“學生網格”:負責一項或幾項具體的安全工作,養成良好的安全習慣,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
5、學校內部活動區域建立全員參與的“活動安全網格”:有專任教師兼職負責活動區域內的學校、學生、集體活動的開展工作。
為保證安全責任的落實,各網格層級間層層明確安全責任,將安全工作層層分解細化到每個班級、每個組室、每個人員,確保校園中沒有無責任人的事,沒有無安全責任的人,實現校園安全工作全面覆蓋、全員參與和無縫銜接。
(二)開展隱患排查
認真落實隱患定期排查制度,每月第一周作為安全檢查日,安全員對本組室進行一次全方位排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立即整改,不能解決的要及時上報。辦公室和教導處實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或抽查,對沒有整改到位的組室和班級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建立檔案,督促落實。
(三)措施要求
1、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在實施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中,既要突出管理的全覆蓋,不留死角,更要突出工作重點,尤其要加強對重點部位的安全監管。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各網格化管理負責人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切實加強安全監管工作。
3、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對因體罰、變相體罰、違反教育法規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依法追究當事人及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四)加強安全知識教育,提高自我防護意識
要以學校常規安全教育知識、法制教育、心里健康教育為重點,結合季節特點和學校實際開展預防安全事故方面在知識教育,特別要加強防交通、放溺水、防火災、防擁擠踩踏等事故知識教育,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把安全教育納入教學計劃,列入課表,在課程中開展安全專題教育,通過安全教育日、專題報告、安全知識講座和學科教學、班級團隊活動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2
一、教師筆記本電腦和多媒體設備使用管理
1、教師筆記本電腦在借用期內不得隨意改動計算機上的軟件設置,更不能私自更改筆記本電腦的硬件配置。
2、教師在借用期內人為造成筆記本電腦損壞,修理費用自負。教師在借用期內造成筆記本電腦遺失,按筆記本電腦原價扣除年使用期限的基礎上理賠。
3、學校教師配備的電腦和多媒體設備只提供給教師在教學工作中使用,以及教師在學習相關計算機操作時使用,嚴禁上班時間玩游戲、以及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教師在使用其它多媒體設備時,必須嚴格按照設備的操作規程來操作,一切因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設備損壞,后果自負。
二、軟件及網絡資源使用的管理
1、如因個人使用不當感染病毒造成該機系統癱瘓,由使用者個人負責。
2、學校計算機的IP地址由信息中心統一分配,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
3、教師可以將教學進度,電子教案以及課件等通過ftp上傳到學校公網,供其他老師借鑒。信息中心對教師使用信息技術設備情況、以及制作課件的件數進行登記,到學期結束時匯總給教導處,教導處到年終進行匯總評比。
4、教師應科學、正確、規范、健康地使用學校網絡資源,不得違反《學校校園網絡安全管理規定》,不得訪問黃色、反動的網頁或帶有黃色、反動內容的網站,否則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三、校園網運用管理
1、任何人不得利用校園網絡從事違法活動,不得在學校留言板及論壇發表無用或不健康的信息。
2、信息技術部門全面負責學校網站的建設與管理,系統構思、設計網站的架構,配合各部門及時、準確地將學校重大工作(活動)在網上公布,為師生提供校園信息。
3、網站中屬于部門管理的`欄目,網站內容應做到常換常新。
4、學校的各種公告和通知均在網上發布,看到公告和通知的老師有義務將公告和通知告知其他老師,對于僅限學校內部傳達的公告和通知,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對外發布。
四、計算機教室及多媒體教室使用管理
1、教室使用者,使用前應認真閱讀各儀器設備的說明書和控制臺操作說明;認真檢查儀器設備的完好程度,如有問題,及時通知學校信息中心管理人員處理。
2、使用時,嚴格按儀器設備的操作規范操作;時刻注意儀器設備運轉情況,一旦有故障,應立即報告信息中心處理,并詳細說明出現故障的原因;若當時不報告,事后發現時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3、未經同意,不準擅自改動儀器設備的連接線,不準擅自移動或拆卸任何儀器設備,不準擅自把儀器設備拿出室外使用。
4、保持多媒體教室環境衛生,人人有責,不得隨地拋棄廢物,不得吸煙或吃零食。
5、注意上課紀律,不得大聲喧嘩,學生必須按教師指定的位置就座。
6、使用結束,應按操作程序關閉電源,整理好儀器設備。
7、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如需使用多功能廳、拍照、攝像等設備時,至少提前一天到教導處提出申請,憑教導處意見到信息中心辦理登記,由信息中心安排處理。
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3
一、朱家小學門崗制度
1、門崗工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服從命令,盡職盡責,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值班,按學校規定時間上鎖、落鎖,確保學校公私財產免受損失。
3、外來人員來訪必須登記,堅決執行進出人員檢查登記制度。
4、發現陌生人要進校,需問明情況,讓其登記,方可放行。對于行跡可疑者要阻止進入,及時報告,把不安全隱患拒之校門之外。
5、不到放學時間,不得讓學生出校門,確實有事者,須出示班主任或科任老師批準的請假條方可放行。
6、值班期間,工作人員不得脫崗,接待客人要熱情大方、文明禮貌,自覺維護學校榮譽。
7、維持校門秩序,保證門口的交通安全、暢通、有序。
8、控制進出校園車輛和人員,但要做到文明值勤,禮貌待人。
9、值班人員遇到違紀事件,及時處理;遇到突發事件,果斷處理,及時報值日領導及時妥善處理。
10、值班人員因事、因病等請假,需書面請假說明情況,報學校批準,并按學校請銷假制度執行。
11、堅持報告制度,對重大事情要及時向校領導報告。
12、嚴格檢查出校門的公物與物品,無許可證明,不得放行。
13、為了全校師生的安全,在甲型H1N1流感盛行時期,外來人員進校必須進行體溫檢測。
二、小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上學、放學途中,不得玩耍或進行危險性活動,學生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走,按“一看二站三通過”原則過公路。
2、學生上學不論路途遠近,一律不準騎自行車。
3、在教師未上班的時間內,學生不宜提早到校。
4、學生在校期間,嚴禁走出校門。
5、校園內應文明行走:課間不追逐打鬧,爬高上低,在教學樓里活動時,主動讓行,不攀樓梯、走廊欄桿和窗臺;上下樓時一律靠右行走,應慢行,不擁擠。
6、校園內嚴禁玩耍棍棒、磚石、玻璃、小刀等有危險性的玩具和器械。
7、學生身上不得帶有諸如火柴、打火機之類的火種,禁止玩火,防止發生火災。
8、學生不得觸摸或靠近校內電線、電器等,學校應在這些地方做好標記,提醒學生,預防觸電。
9、學生上操及體育課、課外活動時,都應嚴格按照教師的要求進行。下課時不哄散。
10、學生放學后應及時回家,不準在校園內逗留,在路途中玩耍,或互相串門。
11、在學校內發生事故,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主動做好繕后工作;對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法規、法律明確責任,嚴肅處理。
12、學校、教師要經常利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警鐘常鳴,防患于未然。
三、學生保護制度
1、學校要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要耐心教育,不得歧視。
2、學校應該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不得隨意開除學生。
3、尊重學生人格,不得體罰學生或變相體罰學生,和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4、安排未成年人參加聚會、文化娛樂、體育活動、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要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發展。
5、不適易的場所,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
6、學生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在不同的教育階段,應根據自身的年齡、認識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危險。
7、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擾亂教學秩序,不得侵占、破壞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
四、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一、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職權是: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消防法規。
2、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管理的內容;
5、對學生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6、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7、追查處理火警事故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二、校長授權分管該項工作的校級領導,對自己主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負責。
三、學校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開展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積極組織師生開展滅火自救。
四、教師“誰在崗,誰負責”,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
五、交通安全制度
1、全校師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養成良好交通行為習慣。
2、及時宣傳并模范地執行《行人交通行為規范》、《騎車人交通行為規范》、《機動車駕駛員行為規范》。
3、如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安全領導小組報告。
4、學校內不準騎車,自行車必須放在指定位置。
5、學校簽定交通安全責任書,學校領導和班主任要把安全當作頭等大事抓好。
六、教學活動及教學設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以保障師生在校期間的安全。
2、師生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必須按操作規范去做,違規操作責任自負。
3、學校組織的有學生參加的勞動或者集會、文化娛樂、體育、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于學生的健康成長,要進行安全教育,并提供必須的安全保障措施。
4、教師在教學活動中使用有關設備設施時,要先看說明書,并且檢查教學設施的安全性后,方可實施。
7、學校的教學設施、設備,未經允許不許私自動用。正常的教學活動中,教師要做好指導,易對學生造成傷害的帶電、帶毒、用明火的設施、設備嚴禁學生動用。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全校用電由總務處專人管理,并負責本制度的具體實施。希望老師和同學們切實加強安全意識,不違章用電,共同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和學習氛圍。
1、辦公室、教室用電必須做到人走燈滅,責任到人,杜絕浪費電能,控制長明燈,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電爐、微波爐等家用電器。
2、嚴禁在燈具、電扇、背投、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多媒體設備、照明燈、飲水機等使用完后應及時關閉電源,避免引起火災。
3、教室安全用電由班級負責管理,電器設備的使用,必須由老師親自操作,嚴禁學生開關電器和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
4、嚴禁用濕布擦洗電器,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學校總務處或電工,嚴禁自行處置。
6、要愛護學校用電設施,不得故意損壞。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7、學校每學期將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凡是出現燈管破損、多媒體電教設備零件遺失或人為造成損壞的均由各班負責賠償。
八、安全信息報告制度
1、每位教職工對校園中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發現的安全隱患負有盡力排除并及時上報責任。
2、一旦發現安全隱患或安全事故,發現人要立即報告校長和其他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3、學校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對隱患作出整改,發生事故要立即進行保護現場、搶救人員、并且立即上報教育局主管部門。
九、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為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傷害事故,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及教育局有關規定,制定本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一、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
二、學校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以后,除按《學生安全事故處理(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外,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立即如實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三、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當按事故的類別、性質向相關部門報告:
(一)火災事故。學校發生火災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火警電話“119”,向消防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學校發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內,撥打報警電話“110”,向公安部門報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在求援施救的同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三)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學校發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學校負責人,由學校負責人再按層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當根據事故的類別、性質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相關部門報告:
(一)一般事故。學校發生無人員死亡,重傷1人或財產損失的安全事故后,學校應當在1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二)重大事故。學校發生死亡1人或重傷3人或財產損失的安全事故后,學校應當在1小時內電話或口頭向中心學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12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三)重特大事故。學校發生死亡3人或重傷10人或財產損失的安全事故,學校應當在其知道事故發生時,立即通過電話或口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與事故種類相關的有關安全職能部門報告,隨后應當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隨時補充報告事故的最新情況,6小時內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寫出書面結案報告。
五、安全事故報告的必要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事故簡要經過、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它應當報告的事項。
六、其他書面報告制度。只要是安全因素造成的:
①住院治療要上報。
②一次3人就診要上報。
③學校被盜1000元以上要上報。
④火災500元以上要上報。
⑤學生非正常死亡要上報。
⑥小學六年級畢業后,未到初中報名前發生的溺水死亡要上報。
十、安全“四防”管理制度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順利進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師生不受意外傷害,特制定此制度。
1、學校應經常對師生開展教育和宣傳活動,增強防火、防盜的安全意識及自我保護意識。
2、對教職員工進行經常性電器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指導,使全體員工懂得電器使用常識,增強防火意識。
3、未經學校領導的批準,任何人不許私自使用電暖風、電水壺等非教學用電器,一經發現給予批評和罰款。
5、冬季取暖,教師注意爐火的安全使用。
6、經常檢查滅火器、消火栓、應急燈等消防器材,發現故障及時維修與清除。
十一、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學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系相關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門衛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盲流、惡少對學生騷擾及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保護學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4
為加強學校用電安全管理,更好的節約能源,特制定《學校用電管理制度》如下:
1、電工必須持證上崗,任何調整,改用電源,必須征得總務主任及管電人員的同意。
2、辦公室空調原則上在攝氏三十度以上開始啟用,人員離開時電扇要關閉。
3、校內任何人不準使用電爐、電暖器等電器。
4、禁止在校內使用電夾板、電熱水器,禁止私拉電線,注意用電安全。
6、晴天教室上課盡量利用自然光,少開燈;晚間關閉室內用燈。
7、教室、辦公室人員離開后要及時關閉用電器(燈、電扇、媒體、飲水機、電腦、打印機、音箱等),做到“人離燈滅”。
8、全校師生要愛護用電設備,不準隨便扳動、毀壞電器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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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制度:
1、上下樓梯靠右行,嚴禁擁擠、推搡,不準在樓梯扶手上溜滑。
2、嚴禁在陽臺、走廊蹦跳或做危險動作、追逐打鬧。
3、嚴禁翻越陽臺、護攔和窗戶。嚴禁多人集中扒扶陽臺護欄。
4、愛護樓道、樓梯和門窗上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嚴禁破壞。
5、嚴禁在樓上朝下扔東西,嚴禁在陽臺上向外探身上下張望。
6、嚴禁觸摸、破壞樓道內電源。
7、嚴禁亂扔果皮、紙屑,確保樓道暢通、干凈、衛生。
8、嚴禁在樓道內堆放雜物,停放車輛。
9、嚴禁冬季在樓道、樓梯上過多潑水,避免溜滑事件。
10、不搞緊急集合,大型集會散會時,由召集人負責組織師生退場,做到先上樓,后下樓,上、下樓梯井然有序。
11、保衛處指定人員負責管理集會、課間操、晚自習放學等樓道安全。
二、管理辦法:
1、重點管理時間:集會、每天的課間操、中午、下午、晚自習放學。
2、直接管理責任人:當天帶、值班人和最后一節任課教師。
3、具體要求:
⑴集會、課間操誰召集誰負責,組織學生有序退場,師生先上完樓后,再下樓。重點管理時間由保衛處安排的專職管理人員負責維護秩序。
⑵值班人員在重點管理時間要共同維護樓道秩序。(具體負責人見值班安排表)
⑶重點管理時間,各班安全干事要站在樓道口處觀察監管學生,依次安全有序上下樓梯。
⑷學生集會、放學上下樓教師要在學生的后面,隨時發現問題,隨時教育處理,糾正不良行為。尤其是下晚自習和停電要特別注意,防止擁擠踩踏。
⑸宿辦樓安全由宿舍管理員具體負責。
⑹帶值班領導和保衛處要及時檢查管理人員和值班人員是否在場,是否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
⑺將直接責任人發履行工作情況納入個人和班級工作量化的'內容。若管理不善,造成事故,從嚴追究直接責任人的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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