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校綜合治理工作制度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學校綜合治理的工作制度
制度是一種人們有目的建構的存在物。建制的存在,都會帶有價值判斷在里面,從而規范、影響建制內人們的行為。例如如果我們把選舉制度看成是建制的話,不同地方的選舉制度,規則都有不同,制度主義者便會解釋這是不同社會對選舉價值觀理解不同所造成的結果。下面和小編一起來看學校綜合治理的工作制度,希望有所幫助!
學校綜合治理的工作制度1
一、學校治安保衛制度
1、學校成立綜合治理辦公室,全面指導學校的治安保衛工作。由保衛科負責維持本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
2、綜治辦應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治制教育和“四防”教育。
3、治保組織應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治保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提出改進意見,限期整改。
4、發現盜竊、刑事等事件時,要立即報警,并保護現常
5、經常檢查報警器和滅火器,使其始終處于良好狀態。發現火災時,要立即報警,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滅火。
6、治保組織負責調解教職員工及家屬中的民事糾紛。
7、外單位人員入校,校內物資出校均按《門衛值班工作制度》的規定辦理。
8、外來人員在學校公寓住宿,事先須向保衛人員報告,經批準后方可留宿。
9、加強黨政領導辦公室、檔案室、財務科、倉庫、食堂、鍋爐房、電教室、實驗室以及汽車庫等要害部位和重點部位的保衛工作。
10、節假日由學校總務處安排專人值班,由學校領導帶班,督促值班人員落實到位。
二、綜治辦工作制度
1、及時貫徹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精神,全面協調學校的綜治工作。
2、實行社會治安管理責任制,與學校各處室層層簽訂責任狀,按照工作例會制度定期檢查責任制執行情況。
3、掌握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開展情況,督促各處室抓好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落實。
4、深入調查研究,發現問題、提出對策、總結經驗,當好參謀。
5、認真辦理日常事務,努力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6、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業務素質。
三、綜治辦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法規和政策。
2、研究和部署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開展創文明安全學校(小區)活動。
3、指導督促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實行綜治目標管理。
4、對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評比、表彰,并實施獎勵與處罰。
5、綜治成員要注意分析學校的綜治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
6、總結推廣典型經驗,表彰先進,推動后進。
7、辦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其他事項。
四、保衛科工作制度
1、組織開展群眾性法制、法紀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師生員工法制觀念。
2、密切依靠群眾,實踐群防群治方針,做好“六防”工作(防滲透泄密、防毒、防黃、防治災害事故)
3、認真開展調查研究,開展突發事件預防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注意突發事件動向,及時處置突發事件,預防群體性上訪事件,強化信息反饋,及時向上級報,請保留此標記告有關情況。
4、認真督促強化重點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指導防護設施的設計、安裝、使用、管理,并確保以上部位安全。
5、嚴厲打擊現行的破壞學校安全穩定的一切違法犯罪活動,保護案發現場,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追查破案工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開展義務消防員應急事件處理的技能培訓活動,協調、指導學校各處室做好災害及事故預防工作。
7、負責全校消防器材的安裝、管理、維修工作,保障消防器材的正常存貯使用,對重點部位及重點工種工作人員開展防火安全培訓演練,確保學校不發生火災。
8、做好節假日安全保衛工作,制訂必要的工作職責規定,做好檔案管理及安全工作。
9、執行有關行政執法機關工作規定,依法遵紀開展本職工作,完成領導交辦其它工作事項。
10、門衛值班人員負責校園內或宿舍區內治安、衛生、攤點的監管工作,應堅守崗位、忠于職守,不得擅自脫崗、離崗。
11、工作應做到勤巡邏、勤檢查,做好大門進出人員登記工作,值班時發生的問題和可疑情況及時上報保衛科。
12、對進出人員可以進行詢問和查看其相關有效證件,對身份不明、無正當理由進出人員,有權不予放行,并上報保衛科處理。
13、對裝卸物資、家具、辦公用品進出大門的車輛必須嚴格檢查、核實手續,問明情況,符合條件者予以放行,不符規定者,應予留置,并上報保衛科。
14、大門開啟時間:早上6時整;關閉時間:晚上12時整。未按規定時間進出校門者,門衛可核明情況收取一定費用后,予以放行。
15、門衛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負責校園內或宿舍區內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懸掛防火安全警示牌。
五、防火安全公約
1、積極宣傳,認真學習《消防法》,努力增強防火安全意識和管理力度,確保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2、密切配合消防部門防火安全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把火災事故消滅在萌芽階段。
3、加強用電管理,增設各種安全設施,嚴禁表外用電和超負荷用電,嚴禁私自接電和改裝用電設備。
4、加強用火管理,學校食堂和住戶廚房要做到火在人在,人走火滅,盡量不燃放煙花、爆竹,冬季取暖和烘烤衣物時要注意防火。
5、不得亂接亂搭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燒水、做飯,實驗室、保管室嚴禁吸煙,不得帶易燃易爆物品入內。
6、供水、用電等公共防火設施要倍加愛護,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隨時處于良好工作狀態。
7、發現火情及時報告,并組織人員奮力撲救,對火災事故責任人員要嚴肅處理,直到追究法律責任。
8、以上公約,全系統員工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如有違犯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學校綜合治理的工作制度2
根據市教育局的有關指示精神和要求,為搞好學校的綜合治理工作,保證學校在綜合治理工作中有章可循,促進學校內部治安和社會穩定,有效地避免各種治安性問題及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正確處理和協調好學校在建設發展中引發的社會矛盾和新問題、新情況,全力維護學校的穩定發展,制定本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市教育局有關指示精神和要求。嚴格按照綜治工作“屬地管理”的原則,簽訂責任書,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認真落實領導責任制,學校校長為第一責任人。
2、學校主管部門要自覺接受各級綜治機構的工作指導、檢查和監督,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把綜治工作列人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并與其他中心工作一起,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同考評、同獎懲。
3、校綜治領導小組或部門,必須做到年初有計劃,平時有檢查,年終有總結。健全完善各種類型的綜治工作臺帳,使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4、學校綜治工作要嚴密周到,在做好消防安全防范的同時,還要不斷加強和改善學校的治安環境,并把重點放在學生治安的管理工作中來。努力控制重大治安事件的發生。
5、加強對師生的法制宣傳和教育,尤其是加強對學生的教育,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請法制輔導員對學生法制教育。
6、管部門要確實保證學校的防范功能,及時發現薄弱環節和問題,及時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
7、要及時掌握學校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發現不安定因素,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頭。及時化解矛盾糾紛,提高矛盾糾紛的調解成功率。
8、學校保安部門要加強對外經驗交流,學習綜治工作中的成功經驗,探討綜治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依法開展綜治工作的新對策。
9、綜治領導小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開綜治工作會議,研究貫徹上級綜治部門關于綜治工作的指示意見,對學校綜治工作的部署、檢查、總結和解決綜治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發揮積極的作用。
【學校綜合治理的工作制度】相關文章:
學校綜合治理工作制度02-23
社會綜合治理工作制度(精選10篇)03-30
學校工作制度02-18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02-04
學校值班工作制度02-09
學校保安工作制度02-24
學校體育工作制度03-08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05-20
學校體育工作制度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