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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自習學生規章制度(通用19篇)
現如今,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晚自習學生規章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晚自習學生規章制度 1
第一條學生管理
1、晚自習是學生學習時間的重要組成部分,每位學生都應充分利用晚自習進行預習復習、完成作業等學習活動。不允許學生看與學習無關的報刊雜志,不準傳遞與學習無關的任何物品。
2、晚自習期間,學生必須保持安靜,不允許大聲交談、喧嚷,不準出聲朗讀
3、晚自習期間,全體學生一律在教室上自習課。不準離開座位隨意走動,更不準擅自離開教室,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外出,則應向輔導教師請假并說明原因,經輔導教師同意后方可離開。
4、住校生在上課期間每天必須上晚自習,遇重大活動由德育處另行安排。住校生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回家或離校,須持有寫明理由的`請假條到德育處申請,得到德育處主任批準(簽字)后才能離校。返校后同樣要銷假。
5、各班必須安排專人在晚自習結束后整理教室(關燈、關門窗、鎖門等)
6、晚自習作息時間:每周星期日~星期五,每晚兩節課。
第一節7:00—8:25
第二節8:35—10:00
第二條教師管理
晚自習作為教學輔導課,輔導教師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上下課。班主任要提供本班上晚自習的學生名單。
1、晚自習鈴聲一響,輔導教師就進入教室,負責清點班級人數,作好記錄。同時,負責維持班級紀律,保持教室的安靜,自習期間不允許學生在教室隨意走動,沒有特殊情況不允許學生走出教室。輔導教師中途不能離開班級。
2、晚自習第一節課由輔導教師集體答疑,講卷等,但決不允許講新課,應把時間還給學生自主學習。
3、一個月可用星期天晚自習統一考試2次,但必須報經年級組長和教務處同意,由年級組長統一安排,其它時間不允許用晚自習組織考試。考試也必須嚴格按作息時間執行;未到課間休息時間,不允許學生因考試而提前出教室。
4、晚自習輔導教師一律在講臺前坐班,除備課、批改作業外,不準在教室接聽手機或發短信或上網聊天。
第三條檢查與管理
教務處負責安排行政領導值班。值班的行政領導負責各班晚自習輔導教師到位情況、遲到、早退現象的登記,做到準確無誤;經常巡查各班晚自習情況,處理晚自習期間的突發性事件。
晚自習學生規章制度 2
第一條 各班晚自習的時間為:每個周日至周四晚上的18:30-20:30。各班學委應在自習開始前將本班總人數、當日出席人數、缺席人數、缺席學生姓名、原因及學號,全部記錄于白紙和黑板上,并在學習部檢查自習期間將寫好的白紙上交,供學習部核對檢查。如有班級未寫,則視情節給予班級扣(1~3)分處理。 第二條 嚴禁無故缺席晚自習,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自習,須在當天晚自習檢查前向本班級輔導員老師請假,各班學委負責收齊本班全部假條,于當晚自習檢查時統一交于學習部。如有極特殊情況來不及在當日自習檢查前向輔導員老師開出假條,可于第二天補開假條并最遲于第二天晚自習結束前上交學習部。
第三條 如有實訓、上課、參與活動等集體不能出席晚自習的情況,應提前告知學習部及到輔導員老師處辦理相關證明并立即上交學習部。
第四條 逾期遲交或不交假條者,即視為無故曠自習一次,給予個人通報批評一次,并對班級進行扣2分處理。
第五條 晚自習期間無故遲到或早退的.同學,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個人通報批評或扣(1~3)分處理,并對班級進行扣1分處理。
第六條 班級每周累計出現一人次通報批評,班級扣1分,出現三人次通報批評及以上班級扣3分。
第七條 晚自習期間,嚴禁在教室和教學樓內吸煙、飲酒,如發現一律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個人警告以上處分,并對班級進行扣3分處理。
第八條 晚自習期間,班級整體應保持安靜,并具有良好的學習氣氛。嚴禁出現打鬧、大聲喧嘩、交頭接耳、集體討論等擾亂自習紀律的行為,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給予個人通報批評或扣(1~3)分處理,并給予班級扣2分處理。
第九條 晚自習期間嚴禁在自習室和教學樓內進行各種娛樂活動和體育活動,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給予個人通報批評或扣(1~3)分處理,并給予班級扣2分處理。 第十條 晚自習期間,嚴禁在自習室和教學樓內打電話、玩手機、聽音樂、聊天、吃東西等違反自習紀律行為。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給予個人通報批評或扣(1~3)分處理,并給予班級扣2分處理。
第十一條 無故在自習期間鎖門或未寫出勤表的班級視為拒檢,根據情節給予通報批評或扣(1~3)分處理。
第十二條 晚自習期間,嚴禁破壞教室內公共設施,如發現,按《學生須知》相應管理條例處理。
第十三條 晚自習期間,環境應保持整潔,每天學委安排值日生保持自習室衛生,對檢查當天衛生情況較好的自習室,班級及當天值日生各加1分;對情況不好的教室,班級及當天值日生各扣1分。
第十四條 晚自習期間,自習室內桌椅應排列整齊,學生應自覺按學號做好。對檢查當天學生就做座整齊的自習室,班級加1分。對情況不好的自習室,班級扣1分。
第十五條 班級紀律情況良好給予當天加1分。
第十六條 經發現有同學無故曠自習,由院學習部對個人給予通報。
第十七條 晚自習期間,在自習室內動用明火,違規使用用電器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個人警告處理。
第十八條 晚自習期間,不允許出現攀爬欄桿、窗臺等
教室內外危險設施現象,如若發現對個人通報批評。
第十九條 所有在校一年級、二年級及三年級學生均要實行晚自習。如三年級班級根據專業需要,需變換晚自習形式,須由班級提出申請,系(部)認定并制定考勤方案,經系主管導員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二十條 各部門(社團)未經批準不準組織學生利用晚自習召開會議或開展活動,因比賽或其它原因確實需在晚自習期間召開會議或開展活動,須由主辦部門提出申請,經院主管導員及分管副主席同意后方可,并由相關管理部門簽發假條。否則一律按曠晚自習處理。
第二十一條 對自習期間無故頂撞檢查人員的個人及班級,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扣(1~3)分處理,并上報輔導員老師。
第二十二條 對于學習部召開的會議或舉辦的活動,視其表現情況給予個人或班級加、扣(1~3)分處理。
第二十三條 每月累計扣5分或5分以上的班級或個人,給予通報批評或以上處分。
晚自習學生規章制度 3
第一條 自習室開放時間為每天晚九點至第二天早七點。本自習室僅供本舍同學學習使用,其他人員一律不得使用該自習室。
第二條 自習室內不允許用書包、書、等物品占座。自習室內禁止存放任何物品。每日值日生打掃自習室衛生時,均會將自習室內物品清空。若違反一次,則給予通報批評。
第三條 自習室上自習期間,嚴禁屋內鎖門。如若從事與學習無關的事情,則處以通報批評處分。
第四條 如因自習室使用問題發生糾紛,對無理取鬧者剝奪其使用自習室的權利,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第五條 保持自習室秩序,不得在室內進行各種娛樂活動,嚴禁大聲喧嘩及任何影響他人學習的活動。自習時手機調成振動,接聽電話是自覺到室外。若違反一次,則給予情況通報;違反兩次,則給予通報批評。
第六條 愛護自習室的.設備,不得在桌椅、墻壁、玻璃等處亂寫亂花,不得踹門、撬鎖、不準私自將桌椅攜出室外。如若違反一次,則給予通報批評。
第七條 禁止在自習室內吃零食,嚴禁亂丟果皮,保持自習室內清潔衛生。如若違反一次,則給予情況通報;違反兩次,則給予通報批評。
第八條 自習室內嚴禁吸煙酗酒,嚴禁使用明火,室內電源插座禁止使用,節約用電,不開長明燈。如若違反,則給予通報批評。
第九條 自習室內衛生由新能源學院各班級輪流負責,從大一班級開始,每周均有一個班級負責,具體值日安排由各班級自行商議決定后,由學委制成值日表并上交新能源學院學習部,由學習部統一張貼在自習室內,請值日生嚴格按表執行,各班學委起到督促的作用。
第十條 學習部每天早七點四十至八點進行衛生檢查,平時不定時抽檢,如發現衛生問題,給予當日值日生通報批評。
第十一條 若同一班級連續三次或三次以上值日均不合格,則給予該班學委通報批評。若同一班級連續五次或五次以上值日均不合格,則給予該班班長通報批評。
晚自習學生規章制度 4
晚自習是學校教學和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加強晚自習的管理,有利于學生進一步理解和消化課堂教學內容、預習未學的課程;有利于根據自身的學習情況,擴大學習范圍,優化知識結構;有利于加強學生課外活動管理,減少不安全因素。實踐證明,組織好晚自習,對培養學生良好的`學風,保持學校良好的校風有著重要作用。為加強晚自習管理、規范秩序,增強晚自習學習效果,做出如下規定:
一、參加晚自習的學生:學校寄宿部的全體學生。
二、晚自習的時間
每周周一到周四晚。作息時間為7:00—7:40, 7:50—8:30。先做語文,再做數學、英語。
三、晚自習的地點
三年級:學前班的兩個教室,四年級:幼兒班的兩個教室,五年級學生餐廳左邊,六年級學生餐廳右邊
四、輔導教師:
每晚四名值班教師、四名宿管教師共同輔導學生,一名值班教師和一名宿管教師搭配輔導一個年級。
五、輔導教師職責
1、值班教師要準時到崗輔導,并負責晚自習紀律和秩序的管理,中途不得擅自離開輔導崗位,如果因特殊情況需要離開,需向值班干部請假,由值班干部安排人頂替,不得脫崗。
2、上晚自習提前5分鐘到晚自習班級開燈開門等候學生。
3、教師上晚自習時必須先點名,清點學生人數,及時查明情況。
4、學生自習時,教師不要隨意走動,不得離開教室,也不要把學生叫出教室,不使用手機,不得利用輔導時間批改作業、看雜志不做任何與輔導無關的事情,認真督促學生安靜自習。
5、教師上晚自習時,認真督促學生完成書面作業,并給不能獨立完成作業的學生給予指導,學生作業完成后,教師必須給每個學生每科作業認真簽字。發現有學生不能按時完成作業可以推遲晚自習的時間,但最多不得超過半小時。
6、晚自習結束以后,教師要負責組織學生對教室衛生進行保潔,并與生活老師做好交接,由生活老師組織學生有序離開教室及時帶領學生回到宿舍,防止出現擁擠、踩踏等安全問題。推遲晚自習的學生由值班老師組織好送回宿舍;學生全部離開教室以后,教師必須認真做好當天的晚自習登記,關好教室的門窗和燈,然后將《課堂紀律記錄表》和《點名冊》交值班干部后方可離開。
7、教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來學校上晚自習,請提告知當天的值班領導或著經值班領導同意后和其他老師進行調換。
六、值班領導職責
1、上晚自習提前10分鐘到教室巡視,在晚自習認真履行職責,不得遲到、早退。
2、值班干部要加強對晚自習教師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晚自習紀律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如實作好記載,并及時處理晚自習期間的各種突發事情。
3、在晚自習值班老師清點學生后,及時匯總全校晚自習應到人數、實到人數、病事假人數,并進行登記。
4、晚自習結束時,與值班教師一道,組織學生有序地離開教室,防止學生因擁擠而出現安全事故。
5抽查晚自習學生的學習情況,特別是晚自習學生作業的完成情況及簽字情況。
晚自習學生規章制度 5
第一條學生公寓自習教室是學校在學生公寓區為學生提供的學習場所。為加強學生公寓自習教室的日常管理,營造良好的學習環境,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學生公寓自習教室的開放時間為每天晚18:00至次日凌晨6:00(寒暑假及法定假日除外),由所在樓棟的值班員負責按時開關門。
第三條學生進入自習教室應注意文明禮儀。做到衣著整齊,舉止端莊,嚴禁穿背心、短褲、拖鞋進入教室。自習座位隨到隨用,不得用書包、書本等物品占座位。
第四條自覺保持自習教室的安靜,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在自習教室播放廣播、視頻,不得在自習教室使用通訊工具,以免影響他人。
第五條自行管理好個人物品。錢包、手機等貴重物品要隨身攜帶,不要置于桌上。離開自習教室時應將個人物品全部帶走,以防丟失。
第六條自覺維護自習教室的清潔衛生。禁止將食品帶入自習教室,不得隨意在墻上張貼涂畫,不得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離開教室,帶走垃圾。自習教室的日常清潔衛生由所在樓棟的值班員負責。
第七條愛護自習教室中的公物。自習教室內的`桌椅設備,不得隨意挪動,嚴禁刻劃桌椅墻壁。愛護空調等電氣設備,提倡節約用電,空調的使用月份原則上為每年的1月、2月、3月、6月、9月和12月。夏季室內的空調溫度不低于攝氏26℃度,冬季的空調溫度不高于攝氏26℃,空調的使用由所在樓棟的值班員負責。
第八條自覺遵守自習教室的安全規定。嚴禁攜帶寵物進入自習教室,嚴禁在自習教室內抽煙、使用明火,嚴禁違章使用電器。
第九條自習教室原則上僅用于學生自習,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借用自習教室的,應由學院
提出書面申請,經學生處批準,方可使用,使用時不得占用每天的正常開放時間。
第十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釋權在校學工部(處)。
晚自習學生規章制度 6
為培養優良學風,維持正常晚自習秩序,使學生能合理高效地安排學習時間,提高學生專業學習水平,院自律委員會本著公平公正、引導督促的原則,出臺此項管理制度,嚴肅晚自習紀律,加強學院管理,望同學們嚴格遵守。
一、管理規定:
1、每周周日至周四19:00-21:00上晚自習。
2、機電學院20xx級所有在校生必須在本班自習室上晚自習,各班指定負責人考勤及紀律,并向檢查人員如實匯報。
3、早退以及不在本班指定自習室自習者一律按曠晚自習處理,曠晚自習者給予通報批評,如有特殊原因必須向督察隊辦理請假手續,并將有效請假條交由學習部保存,以便檢查,無效假條視為曠課。
4、學習部對晚自習的檢查每晚兩次,并匯總管理,次日公布檢查結果,堅決杜絕遲到、曠晚自習、早退現象。
5、晚自習上課期間,必須保持走廊及所有教室的安靜,堅決杜絕嬉戲、打鬧、下棋、打球、打撲克、玩手機、睡覺、吃零食等行為。如有發現,從嚴處理。
6、學習部每周一公布上一周的晚自習綜合成績,對成績差的班級以及曠晚自習的.同學給予通報。
7、晚自習期間各班不得組織與學習無關的活動,如有特殊情況,需報督察隊批準。各班要嚴格執行請假制度,切實保證晚自習出勤率。
二、班級考核及獎罰辦法:
以班級為單位,按每周、每月、每學期對各班晚自習情況進行綜合考核,考核內容包括出勤率及紀律狀況。分別評出周、月、學期晚自習綜合考核優秀班級及月、學期晚自習綜合考核最好班級,并以此作為學期“優秀班級”評比的重要依據和適當的物質獎勵。
評分標準
1、出勤人數(70分)
曠晚自習者每人每次5分,經批準請假的人數在5人內不扣分,超過5人超過部分每人扣2分,扣完為止。
2、紀律(30分)
在教室或走廊大聲喧嘩,隨意走動,自習時間放音樂,在教室接、打手機,發手機短信,吃東西,一人次扣2分,扣完為止。起哄、打架等嚴重違紀事件,影響到鄰班學習,或集體性遲到、早退或不上晚自習的班級則當日班級紀律分為零分,且全院通報批評并嚴肅處理。晚自習紀律較差的班級當日評分中扣10分。
學習部將加強常規管理,加大懲罰力度,為同學們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創造安靜的學習環境。歡迎大家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督,并積極配合學生會的工作,共創優秀學院。
晚自習學生規章制度 7
1.學生必須按時進行晚自習,不得遲到、早退,因故不能上晚自習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或家長親自打電話,否則按曠課從嚴處理
2.晚自習開始后,學生應自覺維持自習秩序,不得大聲喧嘩,不得隨意出入、串坐,不得進行與學習無關的活動,不得影響他人學習。
3.學生著裝應得體,注意文明禮貌,禁止穿拖鞋、背心等進入教室,禁止帶各類食物進入教室。
4.學生應自覺愛護桌椅等公物,不得在桌面上亂寫亂畫;應自覺保持室內衛生清潔,嚴禁隨地吐痰,不得亂扔紙屑雜物。
5.學生應在晚自習時間認真、高效完成各科家庭作業,完成作業則自由安排與學習相關的`事宜。
晚自習學生規章制度 8
一、輔導教師應在預備鈴前到崗,組織學生作好晚自習的準備工作。
二、輔導教師負責班級學生的出勤檢查,對遲到、缺席的學生調查原因并做好記載。對請病假、事假的學生,應有班主任的準假手續,否則以缺席處理。
三、每節課上課鈴響后,教師均要點名一次,維護和保持好課堂紀律,對課堂情況做好記載。
四、熱愛關心學生,嚴格管理,對違紀學生要進行耐心細致的說服教育工作。若遇本人解決不了的重大問題,可請值周領導配合解決。
五、晚自習結束后,輔導教師要負責組織學生有序離開教學樓,防止出現擁擠、踩踏等安全問題。
六、晚自習輔導教師不得無故請假,若確需請假的,由請假教師必須在本校內找尋一位自愿代替本人的所有工作職責的教師,作好書面說明并由自愿代替的'教師簽字同意后方可向學校申請請假。
七、晚自習輔導教師發生嚴重失職行為時,經學校行政研究討論后作出嚴肅處理,并取消當年評優評先、晉級、評聘高一級職稱資格,解聘學校與該教師簽定的專業技術聘用合同。情節嚴重的,報請上級有關部門作出處理;
八、幾類嚴重失職行為:
(1)由于輔導教師遲到、曠課、早退導致學生發生各種相關事故的:
(2)對缺席學生沒有記錄、不及時聯系和了解情況、不及時上報值周行政領導而導致學生發生各種相關事故的;
(3)末經值周領導批準,擅自離開教室導致學生發生各種相關事故的;
(4)酒后上崗及導致學生發生各種相關事故的;
(5)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的;
(6)輔導教師下晚自習未組織學生有序離開教學樓導致學生發生種類相關事故的;
(7)未經學校準假擅自離崗的;
(8)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學生或學生家長各種錢物的;
(9)私自對學生進行錢物懲罰的。
晚自習學生規章制度 9
晚自習是學校教學和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加強晚自習的管理,有利于住校學生進一步理解和消化課堂教學內容、預習未學的課程;有得根據自身的學習情況,擴大學習范圍,優化知識結構;有利于加強住宿學生課外活動管理,減少不安全因素;有利于培養學生良好的學風,保持學校良好的校風。為加強晚自習管理、規范秩序,增強晚自習學習效果,學校做出如下規定:
一、參加晚自習的學生
學校所有寄宿學生。
二、晚自習的時間
每周日至周五(初中生周五不上晚自習)8:35—10:50 高三學生第二學期可延長到11:20
三、晚自習地點
教學樓內。根據住校學生情況,學校選擇指定教室。參加晚自習的學生必須按照指定的教室上晚自習。
四、晚自習值勤教師職責
1、教師嚴格執行學校作息時間,提前10分鐘到晚自習班級開燈等候學生。
2、常與學生交流,有效督促學生高效率完成作業。
3、及時清點學生人數,發現有缺席情況,及時向班主任反映,與家長做好交流與溝通,查明細況。
4、晚自習老師不可隨意走動,不玩手機游戲,不與其他老師閑聊,督促學生安靜自習。
5、學生晚自習中若需上廁所或喝水等,必須一個個去,要求不得大聲喧嘩,或在自習室內外打鬧嬉戲。
6、晚自習結束以后,必須提醒學生收拾好東西,檢查課桌抽屜,以免學生落下東西。教育學生愛護學校及自習室公物,保證值班當天自習室公物完好,如若發現損壞,不明責任人的.情況下,值班教師負責。
7、值勤教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來學校值晚自習,自行與其他教師協商調班或替班,并提前與值周領導或值班領導聯系。
五、值勤領導職責
1、認真履行值勤教師所有職責。
2、如若值勤期間發生突發事件,及時協調和處理。不能解決的第一時間向校長匯報。
3、晚自習提前15分鐘到位,督促值勤教師到崗。晚自習結束后,保證教學樓內所有學生都離開后方可離開。
4、認真記錄《晚自習值班表》。
六、晚自習學生職責
1、每個晚自習室推選一名臨時班長,配合值勤教師負責本班的點名和紀律執行情況檢查督促。
2、準時到指定教室、規定時間、規定的座位認真上自習課。特殊情況不在指定的地點上晚自習,須經值班老師批準。
3、晚自習期間做到保持教室及走廊安靜。任何同學不準在教室或走廊大聲喧嘩,隨意走動,以免影響其他同學學習。
4、禁止攜帶與學習無關的物品進入自習室,如音樂播放器、手機、棋類、各類食品等,一經發現,一律沒收。
5、晚自習期間,學生只允許用于預習、復習教學內容、完成作業(學校批準的活動例外)。謝絕一切來訪,禁止把校外人員帶入教室。
6、晚自習結束及時回自己公寓,不在其它地方逗留。把自己所帶物品及時收回,保持自習室衛生,不損壞學校及自習室公物。若有損壞公物現象,查出屬實,照價賠償。
晚自習學生規章制度 10
一、早自習制度
為了班上能有一個良好的的學習環境,促進同學間的交流學習方法,共同提高,共同進步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創建優良的學風,特制定《早晚自習管理制度》具體事項如下、
一、早自習參與對象
20xx級電科全體同學
二、早自習時間
周一至周五7、00——7:45
三、早自習地點
理C503
四、紀律要求
1、班上同學不能遲到、早退、不能再教室大聲喧嘩。
2、早自習時間不能在教室吃東西、玩手機、睡覺、接電話,不得妨礙他人的學習與進行與學習無關的活動。
3、早自習時間不能隨意走動,不能隨意上廁所,上廁所到學習委員處請假。
4、早自習時間同學須大聲朗讀,閱讀對自己有益的`書籍。
五、管理方法
1、任何同學必須遵守早自習紀律,不得無故缺勤,遲到或早退,對無故缺勤、遲到或早退者,依照班級管理中有關規定處理,在班務日志中登記。
2、同學請假須事先寫請假條,并由本人到輔導員處請假。
3、學習委員認真搞好考勤,考勤結果作為同學綜合測評一部分,與年度評獎有關。
5、對于遲到3次以上或不遵守早自習制度的同學將給與嚴重警告處分并取消學年評獎評優的資格。
六、檢查方法
班委會相互監督
晚自習學生規章制度 11
為加強同學們的晚自習管理,讓同學們充分利用晚自習的時間學習,使班上同學走向規范化,制度以下晚自習制度。
一、晚自習參與對象
20xx級電科班全體同學
二、晚自習時間
周日至周四晚7:00——9:00
三、晚自習地點
理C602
四、紀律要求
1、班上同學在晚自習時間不能遲到、早退,不能無故缺席。
2、不準在晚自習時間大聲喧嘩,保持教室安靜,自覺維護晚自習紀律。
3、晚自習時間不準玩手機、睡覺,不準交頭接耳,不準打鬧,不準吃零食,抽煙,不能影響其他人學習。
五、管理制度
1、晚自習由于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上者,須本人到輔導員處請假。
2、班委會要起帶頭作用,維護晚自習紀律。
3、學習委員做好相關考勤,登記相關情況,如有違反紀律者扣0.5/次,超過3次,1分/次,此分為班級評比。
4、扣分者取消評獎評優資格,全班通告。
晚自習學生規章制度 12
1、晚自習期間,學生打瞌睡,下班老師必須及時提醒,但不得粗暴喝斥或動手拉起,敲打學生,屢教不改,待課后溝通教育或交班主任處理。
2、晚自習下班老師發現有學生缺席,應向班主任及時反映情況,班主任與家長聯系。
3、晚自習期間如有緊急情況要及時報告年級組值班人員或學校相關部門,并組織學生撤離,不得擅自不管,甚至借故離開現場。
4、年級組值班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每節課至少要到各班檢查一次,了解情況,作好詳實記錄。
5、教師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予以更多的關心與幫助,加強學法指導,重視情感,態度、價值觀等非智力因素的培養,幫助學生樹立信心,促進智力的'發展。
6、科任教師與班主任要密切配合、相互協調,分析學生學習情況及存在問題,根據學生的實際、訂出培優輔差對象;注意尖子生的培養,對部分學有余力的學生要提出新要求,著重培養自學能力,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
晚自習學生規章制度 13
早、晚自習輔導是課外輔導的重要方式,是課堂教學的必要補充,是對學生因材施教、解決學生課堂學習疑難問題的必不可少的'教學活動,為加強早、晚自習輔導的管理,特制訂如下細則。
1、晚自習是學生獨立思考、消化知識和預習的時間,因此教師應進行個別輔導,不允許講課。如發現共性問題,教師集中的講解一般不應超過十分鐘。
2、輔導組織落實,做到“三定”、“二記錄”、“一通報”。
①“三定”:定輔導時間、定輔導教師、定輔導對象。即相關教師每周根據統一安排,在固定的日期,對任課班級進行輔導。
②“二記錄”:考勤組負責記錄,同時每班由一名責任心強的同學進行記錄,周末由考勤組負責匯總。
③“一通報”:考勤組根據記錄編寫《一周考勤通報》,表揚先進,指出問題。《一周考勤通報》報各校長、各處室、各年級部、各教研組。
有關說明:
①固定時間輔導,是為了保證最低限度的輔導次數,并不排除各科教師在固定時間以外的輔導。對額外的輔導,考勤人員應做好記錄,在通報時予以表揚。
②未安排輔導教師的晚自習,由班主任負責管理,要確保教室安靜,考勤人員應認真記錄各班的紀律情況,并予以通報。
③如因病、因事不能按規定時間參加輔導,應向值班領導請假,考勤組依據值班領導的簽字予以確認。
④輔導教師兼有維持班級自習紀律的職責。教師答疑時要盡量小聲,要確保教室安靜,培養學生獨立思考和完成作業的習慣,這是良好學風的重要體現。
⑤嚴禁遲到、早退、離崗、說閑話、應付檢查,或只輔導不維持秩序;不能干預學生學習的自主權,不能在自習期間占用學生時間組織其它活動。
⑥考勤情況納入班級、班主任、教師的評優細則。對未達到要求者,學校將根據具體情況研究處理。
晚自習學生規章制度 14
應部分同學和家長的要求,自20xx學年起允許部分走讀生到校上晚自習。考慮到學生安全和學校以人為本管理的需要,現對走讀生到校上晚自習作出如下規定:
1、申請條件:
(1)能服從學校的.管理;
(2)家長能保證每天接送。
2、納入住宿生統一管理,除夜間不在學校住宿外,其他要求一樣。
3、具體辦理程序如下:
(1)開學第一天由同學向班主任遞交經家長和同學共同簽名的申請。
(2)班主任審核后將申請統一交德育處。
(3)德育處審核后統一辦理“出入證”。
(4)未辦手續前不得到校上夜自習。
4、在校上晚自習的走讀生,下午放學后禁止離開學校,在學校就餐,正常參加晚自習,接受與住宿學生完全一樣的管理,其姓名由班主任負責登記在《晚自習座位表》上(姓名前打“*”與住宿生區別開)。
5、考慮到安全需要,晚自習結束后,必須由家長到學校來接學生回家。如發現家長未來接,門衛必須讓同學等到家長來接,一學期發生3次家長未按時接同學回家,就取消在校上晚自習資格。
6、學生在晚自習結束后離開學校時,必須向門衛出示“出門證”,遵守學校進出的有關規定,接受門衛的管理。
7、安全責任完全自負。
晚自習學生規章制度 15
1、寄宿生必須參加晚自習,有特殊情況不能上晚自習時應提前請假。走讀生晚上在家安排時間學習,原則上不得到校參加晚自習(經本人申請,監護人同意并且簽字的,可以來校參加晚自習)。
2、各班晚自習由下班輔導老師負責點名,并在晚自習點名簿上記載出勤情況,下班輔導教師還負責檢查督促本班晚自習紀律和答疑輔導。
3、學生參加晚自習,要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大聲講活,以保持自習室的安靜;不在教室里自由走動,不調換座位;不在自習時間上廁所或進出教室;不干擾他人自習;不做與自習無關的'事。
4、學生參加晚自習要有計劃地進行復習,預習作業,提高自學能力,自覺抓緊時間,提高自習課學習效率。
5、晚自習時間,學生遇到學習上的問題,應小聲向自習輔導老師請教,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到辦公室或老師宿舍去詢問。
6、課上不準看與學習無關的報刊、雜志、畫報,不準傳遞與學習無關的任何物品。課上不準聽隨身聽,玩掌上游戲機、手機及其它娛樂物品。
7、晚自習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進入學校商店等,更不得走出校門。
8、晚自習結束后,各班必須安排專人整理教室(關燈、關門窗、鎖門等)。學生應立即回宿舍準備就寢,不得在校園內、操場上或其它地方游蕩。
晚自習學生規章制度 16
1、對住宿生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及安全用電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防火和安全用電的消防意識。嚴禁偷接電源私接電褥子等電器,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2、住宿生不準留宿外人在宿舍住宿,遇有特殊情況,應報告宿舍管理員或舍務,經允許方可留宿。
3、宿舍走廊內不準放自行車和其它一些雜物。
4、教育住宿生嚴格遵守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督促他們按時起床就寢,嚴禁住宿生吸煙、喝酒,使宿舍保持安靜。
5、舍務要按時上、下班,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防止流氓小偷潛入宿舍,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管理員,以確保住宿生的安全。
6、嚴禁住宿生認夜不歸宿,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晚自習學生規章制度 17
1.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有事可提前向班主任或級長請假,假條有家長簽名方能有效;晚于7:30到按遲到處理,3次遲到作為1次曠課,8:30前沒經請假離開者按曠課處理;10:00前離開者,按早退處理,2次早退作為1次曠課;如需提前離開,必須向值班老師請假,經許可后方可離開。
2.禁止攜帶與學習無關的雜志,圖書,棋類,隨身聽等進入課室,一經發現,一律沒收,并口頭警告,再次發現,取消晚自習資格。
3.嚴禁帶香煙,酒或各類食品進入課室,一經發現,將在年級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記過處分,并通知家長,取消晚自習資格。
4.禁止晚自習期間在課室里追逐打鬧,高聲講話,否則視情節輕重,予以口頭警告或取消晚自習資格;如有問題需要討論,音量應控制在兩者的范圍之內,或經值班老師同意在課室外或教師辦公室里進行討論。
5.在晚自習期間,不得在課室內隨意走動,或去其他班串班;如有需要,須經值班老師同意,無故走動,且不聽勸阻者,堅決取消晚自習資格。
6.晚自習期間,謝絕一切來訪,禁止把校外人員帶入教室,如違反此規定,將視情節輕重,予以口頭警告或取消晚自習資格。
7.課間休息,不得追逐打鬧,不聽勸阻者,取消晚自習資格。鈴響后應按時回課室,否則按遲到處理。
8.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必須按規定時間返回宿舍,嚴禁攜帶煙酒等物品回宿舍,一經發現,堅決停宿,并通知家長,視情節輕重,在全校大會通報批評或記過處分。
晚自習學生規章制度 18
優良的學風是大學精神的體現,是學校教育管理水平的集中體現。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我院學生晚自習管理制度,促進我愿學風建設,加強學風管理,認真落實學校辦學思路,努力創造優良的'學習環境,理工學院特制定學生晚自習考勤管理制度。
一、 考勤對象及晚自習時間
考勤對象:全體xx級學生
自習時間:每周日至周五晚 夏季19:30至21:30
冬季 19:00 至 21:00
二、 考勤管理辦法
1、 學習部每周對各班晚自習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每周一要將上一周《理工學院晚自習考勤登記表》上報并定期公布考勤結果;
2、 學習部工作人員進入教室檢查時,各班負責人應如實填寫自習檢查表,并及時出示請假者假條或說明理由,否則按該人缺勤處理;
3、 如果本班同學因事不能上自習,應提前提前與班主任請假,在學習部檢查時由班級負責人出事假條;
4、 自習考勤表格每班一份,檢查后保存不得更改。如有異議,可以要求核對檢查表格。
三、 晚自習紀律要求
1、 學生必須按照分配自習室準時參加晚自習,保證學習質量,嚴肅學習紀律,未經許可不得缺席。特殊情況需要請假者,須報班主任批準并將有效請假條交給班級負責人以備檢查,其他一切口頭、電話、短信等形式的請假手續,學生會檢查人員不予認可;
2、 晚自習期間手機一律為靜音、震動或關機模式,不準在教室接、打手機。嚴禁吸煙、吃零食、隨意走動或大聲喧嘩,各班班委負責好本班自習紀律;
3、 無特殊情況不允許學生遲到、早退等不良現象,各班負責人要認真登記并約束本班自習人員。
四、 獎懲辦法
1、 凡自習無故缺勤者,曠自習扣除活動分1分,遲到(早退)扣0.5分;
2、 凡是無故違紀者都將處以通報處理;
3、 晚自習紀律較差、缺勤人數較多的班級予以通報批評處理。對于表現優秀班級在評選“理工學院優秀班級體”時優先考慮。
晚自習學生規章制度 19
晚自習是學校教學和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強化晚自習的管理,有利于同學進一步理解和消化課堂教學內容、預習未學的課程;有利于依據自身的學習狀況,擴展學習范圍,優化知識結構;有利于強化同學課外活動管理,減少不安全因素。施行證實,組織好晚自習,對培養同學合格的學風,堅持學校合格的校風有著重要作用。為強化晚自習管理、規范秩序,強化晚自習學習效果,重申和做出如下規定:
一、參加晚自習的同學
1、學校寄宿部的全體同學。
二、晚自習的時間
每周周一到周四晚。冬季作息時間為6:30-8:30,夏季作息時間為7:00-9:00。一二年級晚自習時間為60分鐘。時段安排:語數各20分鐘,英語10分鐘,同學閱讀自習10分鐘。三四年級晚自習時間為80分鐘。時段安排:語數各25分鐘,英語20分鐘,同學閱讀自習10分鐘。五六年級晚自習時間為120分鐘。時段安排:語數各35分鐘,英語30分鐘,同學眼保健操和晚點時間10分鐘,同學閱讀自習10分鐘。一至六年級晚自習前10分鐘為英語朗誦,計算在英語晚自習時間里。節假日與換休的晚自習按學校安排。
三、晚自習的地點
每學期開學教務處依據教室使用狀況統一安排。參加晚自習的同學必須按照指定的教室上晚自習。
四、寄宿部老師布置作業要求
1、寄宿班語數外老師嚴格按晚自習時間控制作業量,依據同學程度分層布置作業。
2、對不能獨立完成同學的同學,應將名單登記在晚自習登記本上并告知晚自習老師,確保不能獨立完成同學能完成基本作業。
五、對老師上晚自習使命
1、教師嚴格執行學校作息時間,上晚自習提前5分鐘到晚自習班級開燈開門等候同學。
2、 教師上晚自習時必須先點名,盤點同學人數,發現同學人數不對,及時與寄宿部主任以及生活老師聯系查明狀況。
3、同學自習時,教師不要隨意走動,不使用手機,不得離開教室。也不要把同學叫出教室,催促同學寧靜自習。
4、教師上晚自習時,認真催促同學完成書面作業,并給不能獨立完成同學作業及時指導,同學作業完成后,教師必須給每個同學每科作業認真簽字并登記完成作業的時間。發現一到四年級有各別同學不能按時完成作業可以推遲晚自習的時間,但最多不得超過10分鐘,五、六年級不能推遲。
5、晚自習結束以后,教師必須與生活老師做好交接,1至4年級同學由生活老師帶領同學及時回到宿舍。5至6年級同學由晚自習的老師帶領同學及時回到宿舍并送至相應的樓層。1至4年級同學推遲晚自習的同學由晚自習的老師組織好送回宿舍,并親自交給生活老師。全部離開教室以后,教師必須認真做好當天的晚自習登記,關好教室的關好教室的門窗、燈、空調、電視、電腦以及教室的走廊的燈方可離校。
6、教師如有特別狀況不能來學校上晚自習,請提前與下一次的老師聯系,并及時告知當天的行政值班老師。
六、晚自習的值班人員使命
1、5:30至6:30同學洗漱時段在寄宿部、操場、春花樓3、4樓巡視,和安全值班老師一起重點巡視寄宿部,將春花樓、寄宿部上下樓道燈打開。
2、在晚自習時,認真履行使命,不得遲到、早退,全程跟蹤,檢查催促,強化對晚自習的管理,確保合格的秩序,晚自習響鈴后對晚自習的'老師考勤,發現晚自習老師未到崗及時聯系。
3、協助生活老師催促寄宿同學按時上晚自習,協助寄宿部主任對滯留校內宿舍同學的處理。
4、一、二年級和三四年級下晚自習后巡視生活老師和晚自習老師的交接班狀況,催促晚自習老師將在推遲晚自習的同學送回寄宿部。五、六下晚自習后和晚自習老師將同學送至相應的樓層。晚自習值班老師盤點同學后,及時匯總全校晚自習應到人數、實到人數、病事假人數,并進行登記。
5、抽檢晚自習同學的學習狀況,特別是晚自習同學作業的完成狀況及簽字狀況。
6、及時處理晚自習時間的各種突發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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