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領導參與教研活動制度
校長是以校為本教研工作制度建設的第一責任人。是校本教研工作制度的`強有力的組織者與^領`導者。在教育教學工作中,校長要主動參與校本教學研究,加大對校本教研經費的投入,為教師參與校本教學研究創造條件,營造學校良好的科研氛圍和學校文化。保證校本教研制度的有效實施。
1、在校長^領`導下,全面制定學校校本教研制度與計劃,發動全體教師參與校本教研,督促和評價校本教研。2、學校^領`導分工負責,實行蹲點制度,深入到各個教研組,參與集體備課、同步研討活動,做好聽、評課記錄。3、學校^領`導帶頭學習教育教學理論并參與校本教學研究,指導各部門開展校本教研, 學校校長及主管教學教研的主任聽課節次要達到全校教師數。無故缺席者作曠工處理。
4、學校^領`導班子每期至少舉行三次以上的校本教研工作專題會。每期至少進行一次相關的專題講座。5、學校^領`導應針對平時學校教育教學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確立校本教研的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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