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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門衛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7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門衛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門衛管理規章制度 1
XX學校門衛工作職責為了切實加強學校封閉管理,確保學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衛工作職責:
一、外來人員進出校門管理職責。
1、當外來人員需進出校門時,門衛要對外來人員進行詢問,查錄其有關證件,并辦理入校手續,經同意后方可讓其出入;遇有異常或緊急情況要及時向辦公室迅速通報。
2、上課期間,門衛不得允許家長到教室找學生。
3、要嚴禁社會閑雜人員(如業務推銷員、醉酒人員、等)進入校內。
4、進校人員須衣冠整齊,凡赤膊、奇裝異服者一律不準進校。
二、外來車輛進出校門管理職責。
1、不得允許外來機動車輛進出校門。
2、外來陌生機動車輛需要進入校門時,門衛要進行詢問登記,并向相關領導報告,經同意后方可讓其進入。
3、禁止各類車輛在校門口內外隨意停放,車輛停放整齊有序。
三、履行學生進出校門的管理職責。
1、校外住宿學生在上學、放學期間進出校門時必須憑借出入證,要認真審查出入學生證,對無證學生進出校門時,門衛不允許其進出校門。
2、對于住校學生進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審批的.規范的書面請假條。并要與其班主任聯系,確認無誤后方可讓該學生出入校門,并做好有關記載備查。
3、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需外出時,必須持有班主任(當節課由任課教師)審批的規范的書面請假條。并與其班主任(當節課由任課教師)聯系,認真審查請假條并做好出校登記;該學生返校時,做好入校登記并。
4、對于外來人員進校接學生離校,除認真審查學生請假條并做好登記外,還必須向學生詢問接送人員身份,確認無疑并做好記載,方可讓其離校。對可疑人員門衛要嚴禁其帶學生離校,并及時向學校報告。
5、住校生在(寒暑假除外)攜帶有被套等住宿用品離校時,必須持有該班主任批準手續,門衛方可讓其離校,否則門衛不得讓其離校。其他攜帶物品出校門者,應向門衛遞交有關證明或說明情況證實后才能離校。
四、其他工作職責。
1、學校大門小門要二十四小時處于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衛要及時開啟和關閉。
2、當值門衛因小事離開值班室(半小時)可以私自協調請人代班,代辦者不給與報酬,代辦者必須履行相關職責,否則計曠工(曠工2小時按曠課一節計,曠課一節扣績效工資=月工資÷21×3÷4)。
3、門衛在工作期間不得擅離崗位,不得在校門內外打牌、聊天,不得關上門衛室門在內值班。在無車輛和人員進出校門期間,門衛要保持大門上鎖,掩上小門,在門衛室外活動。
4、當值門衛有事有病請假要自行找好頂班人員,頂班人員的報酬為每天60元,半天30元,這部分報酬由請假人交學校財會處再由財會處轉發頂班人員。
5、其它考勤按《團結中學關于教職工考勤管理的暫行規定》執行。
6、負責保持校門周圍環境衛生整潔,墻面干凈無亂張貼,無車輛亂停亂放。
7、要保證上班時間。(學生在校期間, 24小時有人值班)。
學校門衛管理規章制度 2
一、總則
(一) 門衛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個縮影,是體現管理水平的標準之一,為強化門衛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員工和保安人員。
二、管理辦法
(一) 保安人員要嚴格遵守執行《保安工作條例》、《保安服務協議書》等規章制度,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客。
(二) 保安人員要做到二十四小時輪留值勤,每兩小時巡視巡邏全公司一次。發現違紀、偷竊等行為,要及時制止和向上級匯報并作好記錄。發生治安事件和災害事故,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應變措施,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發現員工違紀違規行為,要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協助處理。
(三) 保安人員必須出門站崗值勤。
(四) 警衛室要保持干凈和安靜,物品放置應定位規范,不能在警衛室內吸煙。無關人員不得在警衛室逗留、閑聊、嬉笑、打鬧、借故刁難、糾纏執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值勤人員態度粗暴,不文明不禮貌,故意刁難員工或外來人員,一經發現,將按照雙方協議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 嚴格執行員工出入制度。當班員工原則上不得離開公司(含工程建設工地),確需外出,應如實填寫員工出入證或憑出車單出入。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外出,須由所在部門經理審批;部門經理以上員工外出,須經總經理室審批;不符合上述手續者,保安不準放行。強行外出者,應立即上報人事行政部。外來人員因公務需進公司,經被訪人同意,憑有效證件,準確填寫會客單后,佩戴"來賓證"方可進公司;會客結束后,憑被訪人簽字的會客單,歸還"來賓證"后,方能離開公司。外來人員一時沒有聯系上被訪人,可在警衛室內的會客室或指定地方等候。嚴禁閑雜或與公司工作無關人員進入公司。
(六) 公司員工上班時間不得進行私人會客,特殊情況須經所屬部門領導同意,但只能在警衛室內的會客進行。
(七) 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褲者,不得進入公司內。
(八) 嚴格執行物資管理規定,任何物資出入公司均需辦理有關手續。凡協作單位、施工單位的非本公司物資,進入公司時,需在警衛室登記,末經登記的物資不得放行;凡購買、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資運出公司須持有財務部出具的出門證,經核對無誤后方可放行;凡節假日、上班前、下班后,因工作急需外出加工的物資,須經部門經理以上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放行。
(九) 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制度,外來車輛進公司需嚴格檢查,作好登記。摩托車、自行車(食堂購菜、送水車除外),一律不得入公司。本公司車輛外出須憑出車單,如無出車單,保安有權拒絕放行。副總經理以上領導除外。車內人員一律憑出門證(副總經理以上車輛除外),否則不予放行。
(十) 嚴禁代人打卡或仿造考勤或打完卡又借故離開公司。保安要作好違紀違規人員的登記,并及時向人事行政部上報。
(十一) 對違反本制度又不服從保安管理者,執勤人員有權強制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三、附則
(一) 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人事行政部。
(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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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是學校師生活動的場所,校園的安全問題也是學校一定要注意的地方,保障師生的安全學習教育環境。
1、嚴格執行校園安全管理規定,做到人不離崗,崗不離人,準時上班,做好交接班手續。
2、要保管好長短棍、強光手電等防御設備,并定期檢查,確保有效。
3、身穿制服,儀表端莊,禮貌待人,禁止穿拖鞋。嚴禁酒后上班、疲勞上班或上班時打瞌睡。
4、學生上、下學期間,維持好校門口交通秩序,做好學生疏導工作。
5、濟南保安招聘提到保安人員應該明確校園突發事件處理程序,沉著應對、果敢處置突發事件,靈活處理應急情況。
6、嚴格履行來訪人員準入、登記手續,認真盤查校門口閑雜人員,了解來校意圖,細心觀察其行為去向。
7、每天上下學,要開好、關好防盜門、各館室門鎖,并檢查門窗防盜設施是否牢靠。
8、嚴格執行校園24小時執勤巡查制度,嚴密監視報警系統及其他監控設備。
9、定期組織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上報安全隱患,建議整改措施,在雷電、臺風暴雨等自然災害來臨之前做好各項防范工作。
10、對進出校園的車輛和物品要核對檢查,憑證放行,嚴禁將非教學用或生活用的`危險物品和管制刀具帶進校園。
11、要了解校園周邊治安情況,做好各種安全隱患的排查,維持好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保護好學校財產安全。
作為一名校園保安,必須要嚴守管理制度,做事認真負責,保護校園內的安全工作。同時,有了保安人員的存在,也保障了學校一定程度上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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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門衛人員必須維護學校各項管理制度,具有高度責任心,敢于揭露、阻止破壞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人和事。
2、遵守工作時間,原則上要二十四小時在校值班,如有特殊事情要離校處理,須經學校總務處同意后安排代班員,代班人員代班時須到總務處填寫代班說明表并進行交接后方可執行,門衛須對代班人員做出擔保。
3、門衛要嚴格值班制度,嚴守崗位,適時對校園內進行夜間巡視。
4、學校大門必須按規定時間開、關,早7:00開、早8:50關,下午4:30放學時開、下午6:30關。
5、學生進校后,一般不準隨便出校門,學生有事出校門時,必須經所在班級班主任批準,填寫出門條報門衛處,門衛不見學生出門條一律不得放學生出校,否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門衛負責;中午、下午放學后,住校生不得出校校門,如住校生因事須出校,需由寄宿制值班組長批準,并填寫住校生出門條后報門衛處,否則不得放行;住校生須佩帶住校生身份卡,門衛必須對照住校生名單進行身份核對后,方能依出門條放行。
6、 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到門衛室辦理登記手續方可進入,本校學生不得隨意帶校外人員來校;家長接送子女到校上課,只得送至學校大門,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學校;堅決阻止校外不法分子進入校內尋釁滋事,如有需要,報地方派出所處理。
7、 機動車未經允許不得入內,進出校門車輛必須減速行駛,外來車輛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學校大門,如有公干必須到門衛室進行登記,自行車出入校門必須自覺下車,并按要求停放在規定位置。
8、 未經允許,校內不準設攤,不準放個體商販入內買賣。
9、 不準家禽、寵物入校。
10、傳遞郵件和報刊,做到發放及時、認真細致,不出差錯。
11、認真做好門衛室的清潔衛生,保持門衛室的規范;注意個人形象,談吐文明,自學維護學校形象。
12、維護校門前的.治安秩序,如發現異常情況或特別緊急情況應立即向學校領導、當地派出所報告,切記有關特種電話號碼。
13、非門衛人員不得在門衛室長時間閑談,影響值勤工作,更不得在門衛室喧嘩、吵鬧,若發生此類情況,門衛人員有權制止。
14、注意用電安全,不得私改室內線路,不得使用未經學校允許的電器。
15、注意個人身體健康,定期進行體檢,如身體狀況不適繼續從事本職工作,不得隱瞞病情,如因此類情況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16、門衛工作由總務處負責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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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門衛是保衛學校財產和師生安全的第一道防線,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遭破壞,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加強門衛工作人員的管理制度:
一、管理學生、教師進出校門
1、在校上課期間,門衛一律不準私自放學生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經門衛人員驗證后方可離校。
3、嚴禁學生、教師翻越圍墻進入校內者。
4、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
二、管理外來人員、車輛進出校門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衛人員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核實,并憑有效證件填好來客登記表。
2、外來人員進入學校,門衛應要求其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3、學生家長到校聯系工作或了解學生情況要在門房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學樓內,以免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4、凡是教師請家長到校落實工作的,應出示家校聯系或電話聯系,確認屬實后,做好登記后,才能進入校園,但要做到接待熱情。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任何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門衛有權疏通校門口的車輛,嚴禁車輛堵塞校門口。
三、值班職責
1、學校門衛要做好值班記錄。
2、門衛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得擅離職守,做個人私事。
3、按時開關校門,學生集中上、下學時間或前后半小時開大門,其余時間關閉大門。
4、搞好值班室衛生,要長期保持干凈。
5、夜間值班人員要到校園各處巡察,檢查門窗關閉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制止,并緊急向學校匯報或及時報警,確保安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報警。
6、學校門衛人員負責執行以上所有規定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制止和處理,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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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嚴格遵守工作紀律,白天堅持上課時間在崗,夜間保證在學校內值守并對校內情況進行巡查,防范學校財物被盜事件。
二、外來人員不得無故進校,如聯系工作的,須與校領導及有關人員電話聯系并請示。
三、校具、建材、大件物品等拿出校門時,必須要有總務處開具的出門證,并且物證相符,否則門衛人員不予放行。
四、自行車出入校門,必須下車推行,校內嚴禁騎自行車、摩托車、電動車,校外機動車需要入內,門衛必須經學校領導同意。
五、上課時間學生需外出,必須出具班主任及政教處的請假批條。
六、節假日期間,學生不得隨便進校,如有要事,門衛人員須和學校領導聯系并請示同意后,方可放行進校。
七、要做到政令暢通,如遇突發事件必須及時和學校領導取得聯系,或報警。
八、一般情況下,上學前半小時打開校門和教學樓鐵門,打開教學樓用電開關,放學半小時后關閉校門和教學樓鐵門,關閉教學樓的.用電開關。
九、門衛要負責大門口及水泥走道的衛生三包,及時清掃門前垃圾,保持地面干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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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學校的管理,創設良好育人環境,保障學校和教職工、學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中小學校園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以及相關制定學校門衛制度。
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準入放行制度、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按保衛科制定的規定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其它情況一律不準學生外出,遲到的學生必須按要求作好登記后才準許入校。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外來人員來必須經門衛工作人員與被人員聯系,經同意并完成登記后方可入校。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門衛工作人員與被人員聯系,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門衛工作人員與班主任老師聯系并登記后進入。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門衛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宗物品要經有關部門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學校門衛工作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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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項保衛任務,切實保障師生的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校門衛管理制度如下:
一、車輛管理
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校且不準停靠在校門口,可以停靠在校門外楊山路南側;需進校車輛須經領導同意并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入內,同時必須按指定路線行駛停放;運輸工具或材料的工程車輛和攜帶物品外出者,應憑主管部門的`批條可以進出校門。
二、學生出入大門規定
1、走讀生早晨6:30后可以進入學校,下午5:40要離校;住校生周日下午3:00后可以進校,周五下午3:30要離校。
2、走讀學生在上放學期間正常進出校門并必須著裝學生校服(無校服者門衛要盤問登記反饋,否則不準進入學校)。
3、住校生從周日下午來校至周五下午離校期間,不準私出校門。
4、學生如有特殊情況(生病等)出校門,必須憑班主任或值班領導的批條(批條由德育處統一制定,班主任統一領取),并在約定時間內按時返回學校。學生出校時,門衛收回出門證并予以登記。學生返校時,憑出門記載進入學校。
5、學生翻越圍墻進出學校,一律按違紀進行處分。
三、學生家長來校看望學生有關規定
1、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平時不接待來訪者。家長需經邀請并辦理相關手續后來訪。家長主動來訪需要經過被訪者同意并辦理相關手續來訪。(門衛應驗查家長的有效證件如:身份證、工作證等)
2、住校生家長來校送衣物不得進入學校,需在門衛登記領取回執并由門衛負責通知學生領取。
3、周日下午3:00后住校生返校時,隨同家長經門衛確認后可以進入校園。
4、周六周日因活動需要進校的學生或人員需主辦者的說明同意后方可進校,否則不得入內。主辦者要對準許進校的人員負責。
四、校外人員來訪登記制度
1、校外人員因事來訪的,經被訪者同意后并辦理相關手續后進入校園(門衛要檢查入校人員的有效證件如:身份證、工作證等)。
2、校外人員無正當理由到校或形跡可疑者,門衛值班人員不得讓其進入校園。如果外來人員強行入內,門衛值班人員要強行制止并及時報警,以防止意外發生,必要時采取強制措施。
3、學校受訪對象接受校外人員來訪,應在《來訪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來訪人員離校時,應將該表的《回執》交回門衛值班室。
4、門衛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如果因執行封閉式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損害,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五、物品進出規定
1、學生及員工攜帶物品出校門,必須出示有關部門出門證件。
2、外單位物品進入校內,嚴格驗看送貨單,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工程車輛出校門必須有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經檢驗核實后方可放行。
六、違規的處理措施
1、學生違反上述規定,由門衛交德育處處理,德育處扣減班級考核分,并通報班主任,嚴重者將給予紀律處分。
2、門衛違反上述規定,除德育處批評教育外,還應按事業局考核規定給予相應經濟處罰。
七、檔案管理
門衛負責人要每月分類整理檔案資料。相關表格要提前到德育處或校辦領取。
全體師生要提高警惕,加強防火、防盜、防毒措施,強化安全防范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發現任何意外事故跡象,及時報告學校或公安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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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衛管理制度:
1、學校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
2、門衛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門衛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驗證。來訪人員進學校必須先征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后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學校,更不準以任何借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學校教學法秩序分子要依法嚴懲。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上擺攤叫賣。
6、本校學生出校門須有請假條,否則不得隨意出入校門。
7、早晚按時開關大門。
8、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采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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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學校保安員管理,明確保安員崗位職責,規范保安員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保安員應忠于職守,遵紀守法,著裝整齊,禮貌執勤,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二、學校保安員堅持優質服務,自覺維護學校的聲譽。
三、學校保安員務必熟練使用學校的各種消防器材,愛護學校公物。
四、學校保安員要嚴格執行學校的規章制度,尊重領導、師生,服從管理。
五、學校保安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工作,維護學校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以及學校的設備設施安全。保安員要認真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維護學校治安秩序。一旦發現問題或遇突發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確的決定和處理,及時向主管部門和領導報告,防止各種意外發生。
六、學校保安員要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認真交接值班狀況,填寫值班記錄并簽名。
七、學校保安員不在崗位上睡覺、喝酒、吃檳榔,不離崗、脫崗,不在崗位上會客或辦私事。
八、學校保安員要加強校內四周以及各樓層的.巡查。
九、對車輛的管理:
(1)本校教職工和家屬的車輛出入,要認真做好登記。
(2)正常上課期間對外來人員務必問清工作單位、姓名及事由后聯系被訪人,經允許后先登記再請其進入。如遇直接來找校領導的陌生人員,務必與相關領導聯系確認后才準予入校。如遇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單位工作人員來我校檢查、指導工作,應及時報告校長辦公室或與相關處室聯系,并指引來訪人員進校,指揮其車輛按要求停放。
(3)其它無關人員及車輛一律不許進入學校。進入學校的車輛要引導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嚴禁其車輛亂停。出入學校的外來車輛(個性是貨車)要嚴格檢查,出校的物品務必經校領導同意(批條)方可放行。
十、被訪人不在學校,要婉言拒絕其進入學校。
十一、學生正常上課期間因事須離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簽字的請假條,然后予以放行。否則,值班保安員承擔一切職責。
十二、學校保安員要搞好保安室及周邊衛生,要用心協助學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運、張貼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員有事,務必請假,經同意后才許離校,未經同意或自理崗位者做曠工處理,請假后不按時歸隊的做曠工處理,累計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動離隊處理。
十四、保安員不服從管理,頂撞主管人員或校領導,或散布謠言、惡意中傷他人的。保安員觸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職責的,直接開除出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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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區教育局“關于切實加強學校門衛管理的緊急通知”的措施
為了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管理,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防止有害物品及不良分子進入校園,確保師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安全文件精神及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如下管理措施,希望有關人員切實履行職責:
1、安全室組織召開全體學生安全教育大會,要求學生遵守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學生自我保護和規避風險的.知識。
2、班主任負責教育、督促學生午、晚放學后一律按時回家,不準逗留校內;教育走讀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進出校園必須履行請假制度;要求學前班和小學低年級學生上學放學時應有家長接送,以防意外。要求小學高年級學生和初中生上學放學路上要結伴同行,放學后要立即離校回家,不得在路上逗留、玩耍。
3、學生集中上下學時段,值周領導、值日教師必須在校門口維持秩序。
4、學生進出校園一律檢查,絕不允許出現未經學校同意擅自離校這種現象。
5、家長來校探視學生一律必須登記,由門房聯系班主任、老師或直接通知學生本人。
6、家長送給學生的物品門衛必須認真檢查,并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后通知學生領取。
7、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情況經門衛批準除外)。
8、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9、門衛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規范門口制度,確保24小時有人在門口值班,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10、凡發現校內有陌生人或身份不明者,教職工都有責任進行追詢,做出處理或上報學校領導。
11、學校放學以后,值周教師、班主任、門衛有義務檢查教室及校園有無學生逗留,發現后及時通知班主任,做好遣送工作。
12、節假日未經學校批準,一律禁止學生回校。
以上措施希望有關人員切實履行,凡由于工作失誤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響,由學校校委會討論做出處理或處罰,嚴重的要由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該措施由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學校門衛管理規章制度 12
一、門衛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二、校門必須24小時上鎖,實行全天候封閉管理。
三、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必須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
四、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五、寄宿學生未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批準,不得隨意離校出門。學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況的確需要出門時,必須先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指定陪同人員,經班主任簽字同意,再持請假條到門衛處填寫外出登記表后,方能與陪同人員一同離校。門衛嚴格登記并要妥善保存學生請假資料。
六、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情況經門衛批準除外)。
七、凡外出學生,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必須有指定陪同人員,家長送給學生的物品門衛必須認真檢查,并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后通知學生領取。
八、門衛負責校門一帶衛生保潔,堅持每天清掃一次。
九、門衛負責收發學校報刊雜志。
學校門衛管理規章制度 13
1、學校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專職保安人員負責管理其它時間段。
2、學校門衛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3、學校門衛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門衛電話聯系,經確認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來訪者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后憑會客單予以確認。如被訪者正在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4、學校門衛應嚴格控制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閑雜人員隨意進校。
5、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學生教學區。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情況除外)。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
6、學校門衛要確保到校的報刊、書信、資料、票據的及時準確發送,對老師、學生的掛號信、匯款單、包裹單等要盡快通知本人簽收,確保門衛值班室電話24小時有人接聽、傳呼。
7、學校門衛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8、學校門衛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暢通無障礙;周邊綠化景觀無破壞;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在學校的安保人員認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單位和用人單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將學校門衛創建成安全窗口。
學校門衛管理規章制度 14
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維護學校正常秩序,保證教學和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學校財產和廣大師幼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指示精神及各項治安管理制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現對出入校園管理作如下規定:
1、學生入園時間為早7:30—8:00,學校將于八點鐘準時鎖門。對于遲到或有特殊原因晚到的學生,請在大門外等待,并與班級老師取得聯系,由班級老師到大門口處接學生入園。
2、學校放學時間為下午2:50—3:10。學校于2:45開大門,家長方可進入校園內。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接走學生,請在2:30之前與老師取得聯系,由老師將學生送到大門口,交到家長手中。由于2:30以后,兩名老師忙于幫助學生整理衣物、對學生進行健康檢查、做放學前各種準備工作,無暇接打電話或外出送學生,因此2:30后,請家長不要給老師打電話或要求提前接走學生。
3、8:00以后所有外來人員不得進入校園內。如家長要給學生送東西,請將物品存放在門衛室,并與老師取得聯系,由老師下樓去取。
4、學生入園和離園時,必須與家長大手牽小手,不得脫離家長看護范圍。放學后請帶領學生即刻離園,不得到戶外大型體育設施處玩耍。
5、經同意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含家長),須遵守園內的有關規定,按要求填寫《入園登記》。穿戴整潔大方,主動愛護環境及公共設施,不得吸煙、亂扔雜物,不得攜帶危險品、寵物進入校園。
6、請家長牢記班級兩位老師的'電話號碼。如有問題需要與老師溝通,請給老師打電話。打電話請避開7:30—8:00、2:30—3:00兩個時段。老師上課期間不能接打電話,如果一名老師沒接電話,請打給另一名老師。
7、違法本規定的,門衛執勤人員有權拒絕有關人員進出學校,在校園內肇事的,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警告或按校紀處理,情節嚴重的報送司法機關處理。
學校門衛管理規章制度 15
1、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并填寫會客單。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者電話聯系,確認后方可進校。
2、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系工作,門衛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做好登記,并與相關部門值班人員聯系。
3、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4、未經學校批準,任何人員不得留宿校內。
5、住宿學生夜間離校須經值班老師批準,門衛憑假條放行。
6、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自由進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應憑有關證明和辦理登記手續方可進出。中午休息和放學時間,值班人員應加強門衛檢查。
7、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行政值班人員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8、進校車輛必須登記,按指定位置停放。
9、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門衛做好紀律后,方能離校。
10、門衛接班人員未到崗前,前班人員不得離崗下班。
11、交接班前,前班人員應做好交接班準備,后班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到位,查看值勤記錄,清點保安器械和公物,待雙方確認安全無誤簽名后,前班人員方可下班。
12、做好夜間巡查、節假日巡查和日常的巡查工作,門衛人員要勤巡邏、勤檢查、勤觀察確保安全。
13、每次巡邏檢查后,都要做好詳細的記錄,如實記清巡查時間,線路、部位、情況、采取什么措施等,當班人員不得以巡查之便到責任區各部位進行閑聊、休息、睡覺、更不能提前記錄或做假記錄。
14、門衛室的報警設備處于正常狀態,規范使用,記好記錄。
15、認真履行門衛人員職責,不做與門衛工作無關的事。
學校門衛管理規章制度 16
為認真做好安保工作,維護好校園的安全,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對門衛工作規定如下:
一、門衛工作人員要憑證文明上崗、認真執勤。保持門衛室及周邊環境的整潔,校外人員不得滯留在門衛室。
二、進校人員必須登記掛牌,門衛人員要對來校被訪者先電話聯系,進校人員離開學校,要有被訪者簽名。
三、保持大門、小門常關。大門要上鎖,小門上插銷。車輛進出要及時開關門。學生中途離校,憑班主任或政教主任簽名的'請假條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車輛進校登記工作。
五、教工攜帶學校物品及外單位借用學校公物者出校,必須經總務主任同意后,才能放行。
六、門衛工作人員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證門衛室始終有人執勤。 2010年4月
學校門衛管理規章制度 17
為加強學校保安管理,明確保安崗位職責,規范保安工作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保安要遵守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忠于職守,履職盡責,著裝整齊,文明執勤,以禮待人,熱情周到。
二、學校保安要自覺維護學校的形象,注重自身和學校聲譽。
三、學校保安必須熟練、規范操作各種安保、消防器材,愛護配備的安保、消防器材和學校公物。
四、學校保安要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尊重師生,尊重來客,服從學校管理。
五、學校保安要維護學校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學校的設備設施安全。
六、學校保安要認真學習并嚴格貫徹落實學校安全制度,維護校園治安秩序,發現治安問題或偶遇突發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確合理的判斷和分析,第一時間阻止師太惡化,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保護好現場。
七、學校保安要安置出勤,不遲到,不早退,認真交接,填寫好各類值班表冊。
八、學校保安不得私自離崗、脫崗、不得玩忽職守,不準在工作崗位上睡覺、喝酒,不在工作期間會客或辦私事。
九、學校保安要加強校園周邊的巡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或處理。
十、本校教職工和家屬及車輛出入,要認真做好登記。
十一、如遇來客(訪),必須問清工作單位、姓名和來訪目的后聯系被訪人,被訪人允許后,先登記再準入放行;如遇找校領導的'陌生人員,必須先與相關領導聯系,確認并同意后,再登記放行;如遇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單位工作人員來我校檢查、指導工作,應先確認來訪者身份,及時報告校長辦公室或與相關處室聯系,同意后先登記,再引導來訪人員入校,指揮車輛在指定地點有序停放。
十二、無關人員和車輛一律不許進入學校。
十三、經同意進入學校的車輛要引導其在指定地點有序停放;出入學校的外來車輛(特別是貨車)要嚴格檢查,出校的物品必須經校領導同意方可放行。
十三、被訪人不在學校的,拒絕來客進入學校。
十四、學生正常上課期間需要離校者,要向班主任或科任教師詢問核實,認真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簽字的請假條,待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到校后方可放行。違規放行學生的,學校保安承擔一切責任。
十五、學校保安要做好保安室及周邊衛生,應協助學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十六、學校保安臨時有事(病)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向主管領導和值班領導請假,經同意后方可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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