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利工程監理規章制度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水利工程監理規章制度范本(通用1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水利工程監理規章制度范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水利工程監理規章制度 1
一、施工組織設計審核、審批制度
在承包人進場施工前,承包人在施工招投標階段的基礎上,必須對項目及每一個分部工程,甚至特殊的工程、難點制定更為具體的施工組織設計與施工技術質量保證措施,詳細說明如何實施項目及分部工程的施工并保證其質量。承包人在開工7天前將填寫“施工技術方案申報表”,并附“施工組織設計”報到監理部,認可批復后實施。
二、開工審批制度
施工單位在接到項目法人的中標通知書后,應按招標書中規定的開工日期,做好開工前的準備工作,同時要到建設(監理)機構辦理開工批準手續。
1、當主要施工準備工作已完成時,施工單位應在計劃開工前十天,上報《合同項目開工申請表》,由監理工程師審查,總監審批。
2、分部工程開工
在完成合同項目開工的基礎上,即合同開工令、施工技術方案、進度計劃審批表、施工設備材料進場審批表、施工組織及人員審批表、有關人員資質證書、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紀要、工程項目劃分、材料進場檢驗報告、測量成果審批表、資金流計劃審批表等內容完成的基礎上,報送分部工程開工申請表,由監理工程師審查,總監理師審批。
三、設計文件、圖紙審查制度
監理工程師收到施工設計文件、圖紙,在工程開工前10天,應會同施工及設計單位復查設計圖紙,廣泛聽取意見,并找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在開會時共同研究解決。
四、技術交底制度
工程開工前,監理工程師要督促設計單位向施工單位進行施工設計圖紙的全面技術交底(設計意圖、施工要求、質量標準、工程技術關鍵部位、隱蔽工程、施工難點、設計特點、工藝、工序重點),并根據討論決定的事項做出書面紀要,交有關單位執行。
五、材料、構件檢驗及復驗制度
監理人員審核進場材料和構件的出廠證明、材質證明、試驗報告,對于有疑問的材料進行抽樣。對于水泥、外加劑、沙子、碎石應在監理工程師的監督下,取樣并送檢進行復查,不合格的材料要清除出場。
六、設計變更制度
1、監理機構僅接受下列工程變更指示、通知或建議
①執行發包人單位發出的工程變更指示。
②由發包人同意的設計單位為合同工程實施所提出的工程變更建議或設計修改通知。
③由于施工現場條件、施工方案或施工狀態發生變化,工程承包人依照合同文件規定的程序提出的施工變更建議。
2、變更建議書內容
工程承包人向監利理機構提交的施工變更建議書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①變更的原因及依據。
②變更的內容及范圍。
③變更工程量清單。其包括工程量、引用單價、變更后合同價格以及引用的施工項目合同價格增加或減少總額,
④更項目施工進度計劃。其包括施工方案、施工進度以及對合同控制進度目標和完工工期的影響。
3、監理機構對工程變更的.通知、要求或建議審查遵循的基本原則包括
①變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質量標準,也不影響工程完建后的運行與管理。
②工程變更設計技術可行,安全可靠。
③工程變更有利施工實施,不至于因施工工藝或施工方案的變更,導致合同價格的大幅度增加。
④工程變更的費用及工期是經濟合理的,不至于導致合同價格的大幅度增加。
⑤工程變更盡可能不對后續施工產生不良影響,不至于因此而導致合同控制性工期目標的推遲。
七、隱蔽工程檢查制度
①主要建筑物的`地基開挖、地下洞室開挖、地基防滲、加固處理和排水等所有完工將覆蓋的工程,以及對工程安全或效益有顯著影響的部位施工完成后,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將評定資料報監理工程師,承包人應將所需檢查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一天提出驗收報告,關鍵部位也有同樣要求。
②監理單位接到承包人申請報告后,在36小時內通知聯合檢查驗收組進行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后,填寫《水利水電隱蔽工程及關鍵部位驗收表》并認真做好隱蔽工程的簽證手續;未經共同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部位,嚴禁自行封閉或掩蓋,否則不予以認可并作違規處理。
③隱蔽工程和關鍵部位的檢查驗收工作,由監理部主持,組織設計和運行單位、地質部門、質量監督部門,承包人負責人共同進行檢查驗收。
④隱蔽工程聯合檢查驗收時,地質部門和施工單位應向監理部提供檢查所需的施工地質測繪圖和相應的地質檢測資料、自檢資料。
八、工程質量監理制度
①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個單元,都必須經過“三檢”,應有詳細地自檢記錄,尤其要重視原始資料的整理、保存,保證技術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隱蔽工程和主要結構工程因技術資料不全、不實而無法確認質量等級的,不得組織評定。
②“三檢”合格后,由承包人憑上序工程的驗收合格和《工序質量評定表》向監理申辦開工(倉)簽證,監理機構進行抽檢評定等級,對于非聯檢項目在1~6小時內完成必要的抽檢工作,聯檢在3~12小時完成驗收簽證。上道工序或上一單元工程未經復核檢驗或復核檢驗不合格,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單元工程施工。
③監理工程師在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工程質量缺陷和一般的問題,應隨時通知承包人及時改正,做好記錄并及時記入監理日志,指明質量部位問題的性質及整改意見,限期糾正,待改正并重驗合格簽證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④如承包人不及時改正,情節嚴重的監理工程師可在報請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發出《部分工程暫停指令》待承包人改正后報監理單位進行復核,合格后發出《復工指令》方可重新開工。
⑤單元工程質量在施工承包人班組自檢的基礎上,由承包人工程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評定后,并經承包人專職質量檢查員核定,報現場監理工程師評定其質量等級。
⑥分部工程完工經自檢合格后,填寫工程施工質量報驗單,經監理工程師現場查驗后,復核分部工程質量等級并報質量監督機構核備,大型水利樞紐工程主體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需報質量監督機構核定其工程質量等級。
水利工程監理規章制度 2
在現在社會,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家收集的水利局財務管理規章制度,供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鑒于業務費、辦公費緊缺,辦公室要本著需要、節儉的原則購置公用物品。
二、為進一步規范管理財務,辦公室正常辦公經費和出差報銷均由分管局長一支筆審批。除此以外的支出或支出數額較的,須由局長碰頭會研究。
三、各科室需購買物品要計劃周詳,列出清單,由計財科報分管財務的局長審批后由專人統一購置,不得“先斬后奏”。今后,辦公室購置的公用物品,保管人員要逐一登記,領用科室或領用人均須簽名。
四、凡需報銷的票據必須是原始發票,嚴禁打“白條”代替發票。所有報銷的票據要有經手人、證明人簽字,然后,按財務程序報送。
五、差旅費要按財政局規定的標準填報,超限自理。
六、如因特殊困難須在財務借款者,在可能的情況下,其借款金額一般不得超出本人的月工資額,并要出具借條,經分管財務的'局長簽批后,方可從財務借款,但必須在下月歸還。
七、每月的辦公費和業務費支出情況,財務須在報財政局的同時,報送局長和分管財務局長。
八、任何人不得違制度,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九、辦公室公用經費支出情況,原則上每季度應由分管財務的局長向局長會議通報一次。
水利工程監理規章制度 3
一、施工組織設計審核、審批制度
在承包人進場施工前,承包人在施工招投標階段的基礎上,必須對項目及每一個分部工程,甚至特殊的工程、難點制定更為具體的施工組織設計與施工技術質量保證措施,詳細說明如何實施項目及分部工程的施工并保證其質量。承包人在開工7天前將填寫"施工技術方案申報表",并附"施工組織設計"報到監理部,認可批復后實施。
二、開工審批制度
施工單位在接到項目法人的中標通知書后,應按招標書中規定的開工日期,做好開工前的準備工作,同時要到建設(監理)機構辦理開工批準手續。
1.當主要施工準備工作已完成時,施工單位應在計劃開工前十天,上報《合同項目開工申請表》,由監理工程師審查,總監審批。
2.分部工程開工
在完成合同項目開工的基礎上,即合同開工令、施工技術方案、進度計劃審批表、施工設備材料進場審批表、施工組織及人員審批表、有關人員資質證書、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紀要、工程項目劃分、材料進場檢驗報告、測量成果審批表、資金流計劃審批表等內容完成的基礎上,報送分部工程開工申請表,由監理工程師審查,總監理師審批。
三、設計文件、圖紙審查制度
監理工程師收到施工設計文件、圖紙,在工程開工前10天,應會同施工及設計單位復查設計圖紙,廣泛聽取意見,并找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在開會時共同研究解決。
四、技術交底制度
工程開工前,監理工程師要督促設計單位向施工單位進行施工設計圖紙的全面技術交底(設計意圖、施工要求、質量標準、工程技術關鍵部位、隱蔽工程、施工難點、設計特點、工藝、工序重點),并根據討論決定的事項做出書面紀要,交有關單位執行。
五、材料、構件檢驗及復驗制度
監理人員審核進場材料和構件的出廠證明、材質證明、試驗報告,對于有疑問的材料進行抽樣。對于水泥、外加劑、沙子、碎石應在監理工程師的監督下,取樣并送檢進行復查,不合格的材料要清除出場。
六、設計變更制度
1、監理機構僅接受下列工程變更指示、通知或建議
①執行發包人單位發出的工程變更指示。
②由發包人同意的設計單位為合同工程實施所提出的工程變更建議或設計修改通知。
③由于施工現場條件、施工方案或施工狀態發生變化,工程承包人依照合同文件規定的程序提出的施工變更建議。
2、變更建議書內容
工程承包人向監利理機構提交的施工變更建議書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①變更的原因及依據。
②變更的內容及范圍。
③變更工程量清單。其包括工程量、引用單價、變更后合同價格以及引用的施工項目合同價格增加或減少總額。
④更項目施工進度計劃。其包括施工方案、施工進度以及對合同控制進度目標和完工工期的影響。
3、監理機構對工程變更的通知、要求或建議審查遵循的基本原則包括
①變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質量標準,也不影響工程完建后的運行與管理。
②工程變更設計技術可行,安全可靠。
③工程變更有利施工實施,不至于因施工工藝或施工方案的變更,導致合同價格的大幅度增加。
④工程變更的費用及工期是經濟合理的,不至于導致合同價格的大幅度增加。
⑤工程變更盡可能不對后續施工產生不良影響,不至于因此而導致合同控制性工期目標的推遲。
七、隱蔽工程檢查制度
①主要建筑物的地基開挖、地下洞室開挖、地基防滲、加固處理和排水等所有完工將覆蓋的工程,以及對工程安全或效益有顯著影響的部位施工完成后,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將評定資料報監理工程師,承包人應將所需檢查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一天提出驗收報告,關鍵部位也有同樣要求。
②監理單位接到承包人申請報告后,在36小時內通知聯合檢查驗收組進行檢查驗收,確認合格后,填寫《水利水電隱蔽工程及關鍵部位驗收表》并認真做好隱蔽工程的簽證手續;未經共同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部位,嚴禁自行封閉或掩蓋,否則不予以認可并作違規處理。
③隱蔽工程和關鍵部位的檢查驗收工作,由監理部主持,組織設計和運行單位、地質部門、質量監督部門,承包人負責人共同進行檢查驗收。
④隱蔽工程聯合檢查驗收時,地質部門和施工單位應向監理部提供檢查所需的施工地質測繪圖和相應的地質檢測資料、自檢資料。
八、工程質量監理制度
①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個單元,都必須經過"三檢",應有詳細地自檢記錄,尤其要重視原始資料的整理、保存,保證技術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隱蔽工程和主要結構工程因技術資料不全、不實而無法確認質量等級的,不得組織評定。
②"三檢"合格后,由承包人憑上序工程的驗收合格和《工序質量評定表》向監理申辦開工(倉)簽證,監理機構進行抽檢評定等級,對于非聯檢項目在1~6小時內完成必要的抽檢工作,聯檢在3~12小時完成驗收簽證。上道工序或上一單元工程未經復核檢驗或復核檢驗不合格,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單元工程施工。
③監理工程師在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工程質量缺陷和一般的問題,應隨時通知承包人及時改正,做好記錄并及時記入監理日志,指明質量部位問題的性質及整改意見,限期糾正,待改正并重驗合格簽證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④如承包人不及時改正,情節嚴重的監理工程師可在報請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發出《部分工程暫停指令》待承包人改正后報監理單位進行復核,合格后發出《復工指令》方可重新開工。
⑤單元工程質量在施工承包人班組自檢的基礎上,由承包人工程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評定后,并經承包人專職質量檢查員核定,報現場監理工程師評定其質量等級。
⑥分部工程完工經自檢合格后,填寫工程施工質量報驗單,經監理工程師現場查驗后,復核分部工程質量等級并報質量監督機構核備,大型水利樞紐工程主體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需報質量監督機構核定其工程質量等級。
⑦單位工程質量應由承包人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負責自檢,由承包人總負責人或技術總負責人組織評定,在施工單位自評基礎上,由監理部門復核,質量監督機構核定等級。
⑧承包人應逐月填報《施工月報》,監理部填報《監理月報》。
⑨監理工程師需要承包人執行的事項,除口頭通知外,可使用《監理工程師指示單》,督促承包人執行。
九、混凝土工程質量檢驗工作制度
①在混凝土開工28天前承包人應按設計要求,完成擬使用的各種標號混凝土配合比試驗,報監理部審核。
②購買原材料、半成品前,必須得到監理工程師的同意。進場材料試驗合格并經監理工程師同意才能用于工程。
③不合格材料必須在監理工程師規定的時間內運離現場,否則,監理工程師可安排他人完成,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④混凝土澆筑前必須完成基礎面或混凝土施工縫、模板、鋼筋、止水、伸縮縫和排水孔安裝質量評定。
⑤檢查混凝土拌和料含水率檢測和計量檢測。
⑥檢查拌和物坍落度試件取樣及檢測程序。
⑦檢查混凝土入倉、平倉分層、振搗、鋪料間歇時間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⑧混凝土澆筑項目拆模后,未經監理工程師檢驗,不得做任何表面處理。
⑨隱蔽工程完成后未經監理工程師檢驗,不得覆蓋和進行下一道工序。
⑩混凝土是否按規定時間養護。
11.質量不合格的工程項目不得申請計量。
十、工程質量檢查制度
(1)監理工程師在檢查中發現一般的質量問題,應隨時通知施工單位進行改正,并做好記錄。但遇嚴重的或質量不合格時可發出"質量不合格通知書",限期改正。
(2)如施工單位不及時改正,情節嚴重的,監理工程師可在報請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發出《工程暫停指令》,可根據情況令其分部工程或單項工程或全部工程暫停施工。待施工單位改正后,報監理部進行復驗,合格后發出《復工指令》。
(3)分部分項工程、單項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經自檢合格,可填報工程報驗單,經監理部查驗后,可會同有關單位組織或協調驗收。
(4)監理工程師需要施工單位執行的事項,除口頭通知外,可使用"監理通知",催促施工單位執行。
十一、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制度
(1)凡在建設過程中,由于設計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規范或設計要求,或者超出《驗標》規定的偏差范圍,需做返工處理的統稱工程質量事故。
(2)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必須以書面形式上報。對重大的質量事故和工傷事故,監理部應立即上報建設單位。
(3)凡對工程質量事故隱瞞不報,或拖延處理,或處理不當,或處理結果未經監理部同意的,對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響的部分工程應視為不合格,不得驗工計價,待合格后,再補辦驗工計價手續。
(4)施工單位應及時上報"質量問題報告單",并應抄報建設單位和監理部各一份。對于一般工程質量事故,應由施工單位研究處理,并填寫事故報告一份報監理部;對較大質量事故,由施工單位填寫事故報告一式兩份,由監理部組織有關單位研究處理;對重大質量事故,施工單位應填寫事故報告一式三份,報監理部,由監理部組織有關部門研究處理方案,報建設單位批準后,施工單位方能進行事故處理。待事故處理后,經監理部復查,確認無誤方可繼續施工。
十二、施工進度及報告制度
(1)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計劃進度組織實施,監理部每月以月報的形式,向建設單位報送各項工程實際進度及計劃的對比和形象進度情況。
(2)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要突出重點,并使各單位、各工序進度密切銜接。
十三、投資監督制度
(1)監理部進點后,立即熟悉圖紙及現場情況,對施工單位完成工程量進行實地計量,以修正合同工程量,并形成記錄作為結算的憑證。經常掌握投資變動情況,按期統計分析。
(2)對重大設計變更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術而增減較大投資的工程,監理部應及時掌握并報建設單位,以便控制投資。
十四、監理報告制度
監理部應逐月編寫《監理月報》,并與年末提出本部的年度報告和總結,報建設單位,年度報告或"監理月報"內容應以具體數字說明施工進度、施工質量、資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質量事故、有價值的經驗等。
十五、工程驗收制度
(一)分部工程驗收簽證制度
分部工程簽證是單位工程質量認定及項目竣工驗收的基礎,是更好地開展全面質量管理,完善檢查驗收的必須。
1、當某一分部工程已經完工或按合同要求已經完成,由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向監理部遞交驗收申請報告及相應的附件。
2、分部工程檢查簽證由監理部主持,由設計、施工、業主單位、運管組成的聯合檢查組進行檢查驗收。
3、分部工程驗收成果是"分部工程驗收簽證"。
4、分部工程驗收簽證,應在單元質量工程評定及總監簽認的分部工程質量評定全部完成后,施工單位首先對檢查簽證項目進行系統整體檢查,并將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的基礎上進行。
5、分部驗收主要工作是鑒定工程是否達到設計標準,按現行國家或行業技術標準,評定工程質量等級,對沒有達到設計標準的等驗收遺留問要題提出處理意見。
6、監理部要求施工單位提交并據以進行分部工程驗收簽證的主要資料有:
①項目劃分資料。
②變更資料和施工要求。
③施工原始記錄,原材料試驗資料、半成品及預制件鑒定資料和出廠合格證。
④工程質量檢查、試驗、測量、觀測等記錄,單元工程質量及分部質量等級評定資料等。
⑤地質資料。
⑥設備鑒定書及安裝、試運行記錄。
⑦特殊問題處理說明書和有關技術會議紀要。
⑧工程安全有關資料。
⑨工程管理有關資料。
⑩其他與驗收簽證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7、施工單位應在分部工程驗收簽證開始前5天,向監理部提交分部工程驗收簽證申請符合要求的驗收資料。監理部在接到施工承包人驗收申請后的7天之內,完成驗收準備工作,監理部主持和組織聯合驗收組應在7天內完成分部工程驗收簽證工作。
8、聯合驗收組在驗收工作中,除應審核研究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各項簽證文件及資料外,還應進行現場檢查,對于檢查中發現工程質量有懷疑的部位進行必要的抽樣試驗、檢查、以便對工程質量作出符合實際的結論。
9、分部工程驗收工程簽證文件正本一式六份,除送交監理部和發包人各一份外,其余四份暫存施工承包人。
10、分部工程驗收的圖紙、資料及驗收簽證書等是竣工驗收資料的組成部分,必須按國家及水利部頒驗收規程和其他地區的有關竣工驗收資料整理標準制備。
(二)單位工程驗收
1、承包人申請單位工程完工驗收及單位工程投入使用驗收,應由監理簽署意見。
2、監理部參加單位工程完工驗收,單位工程投入使用驗收,提出竣工驗收意見,完成尾工處理工作。
3、監理部協助發包人或受發包人委托及時簽發工程移交證書或工程臨時移交證書。
(三)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1、竣工驗收的依據是批準的'設計文件、有關規范、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及合同文件等。
2、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后,總監理工程師應對是否具備驗收條件進行審核,并根據有關水利工程驗收規程和合同約定,組織或協助發包人在約定的時間內進行驗收。
3、協助發包人制訂各類驗收工作計劃。
4、編制工程驗收報告。
十六、現場記錄制度
現場監理人員要準確、及時地做好每一個工程項目的現場記錄(主要是監理日記和旁站記錄),客觀全面反映工程建設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不得涂抹、缺頁、損壞和遺失、應妥善保管。由專人負責逐日將從事的監理工作寫入監理日志,特別是涉及設計、承包人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項,應詳細做出記錄。主要內容包括:
1、當天水文與氣象概況:水位、天氣、風力、最高、最低氣溫等。
2、當天工程質量檢查記錄。內容包括監理旁站中發現的否違反批準的施工方案、操作工藝及技術規范,重要工序、欠穩妥工序和不宜測控工序中的所見情況,當天施工用的機械、設備(名稱、數量、性能、檢修)運行情況等,都應有詳細的記錄。
3、監理決定及指示。
①監理旁站對當天所作的決定;當天發生的糾紛及解決辦法;總監或各級領導來工地現場指出的問題;當天與總監和各級領導口頭談話摘要;達成的主要協議等。
②監理對施工單位的指示。主要內容包括正式函件(用于重大的指示);日常指示,如在每日的工地協調會中發出的指示;在施工現場發出的指示。
4、進度控制情況。當天施工進度與計劃進度的比較(若發生施工進度拖延,應說明其原因);當天的綜合評語;其他(應注意的事項)說明。
5、當天發現的施工質量問題及處理意見。
6、其他記錄。包括工程量認證、工程款支付、監理月報、工程設計變更、監理會議、安全作業情況等情況的記錄。
十七、會議制度
①會議由總監理工程師或授權監理工程師主持,會議包括監理例會、協調會議、專題會議等,這些會議邀請有關單位參加。
②第一次工地會議在工程開工的7天前,由總監或發包人的負責人聯合主持召開。參加主要人員:監理部全體、承包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設計負責人、主設人員、設計代表、發包人單位代表及其他有關人員。會議內容包括:各方分別介紹工程各自駐工地現場的組織機構、成員及其分工;發包單位根據監理合同宣布對總監授權,并介紹監理人員;發包方介紹工程建設準備情況;承包方介紹施工情況;總監理工程師宣布機構基本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及監理規劃主要內容,并對監理工程師授權;發包人和總監對施工準備情況提出意見和要求;研究確定有關各方在施工階段參加工地會議的人員、周期、時間、地點、主要內容等。
③監理例會。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十天召開一次工地例會。監理部全體發包人單位代表,承包人、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設計代表參加。會議主要檢查上次例會研究確定的事項落實情況,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措施和改進意見;檢查和分析目前施工進度完成情況,要研究確定下階段進度目標和計劃,并制訂和落實調整措施;審查核定工程計量與合同費用支付情況。
④工地協調會。在施工過程中如果監理人員與其他各單位相互之間出現分歧和矛盾時,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召開(不定期的)協調會議,出現分歧和矛盾的有關單位人員參加,以便及時協調、解決分歧和化解矛盾,團結、合作、共同完成建設任務。
⑤專題會議。在施工過程中,由于設計或施工的原因出現問題,影響了施工質量和進度時,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主持召開專題性的會議,請發包人、設計、承包人的技術負責人和專業人員參加,討論、研究并提出處理方案和技術措施,便于盡快解決存在的問題,或提出建議供發包人決策。
⑥監理部內部工作會議。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全體監理人員參加,研究監理工作中出現的有關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合同等方面的問題。每天晚上一次碰頭會約20~30分鐘;每周末一次小結,約2個小時;每月一次大結,約半天時間;年終一次總結,每次會議都應有會議記錄,重要的內容應形成紀要和大事記。
⑦監理工程師應組織編寫各類會議紀要并分發給各方。
十八、監理檔案管理制度
(1)監理單位應建立單位工程監理檔案。
(2)監理單位應在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后1個月內向業主提交如下監理檔案資料:
實施工程監理的前期工作,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監理交底等。
實施監理過程中的積累資料、表格。
質量控制抽檢評定資料。
監理過程中,各種會議紀要、通知、報告與業主、施工單位的來往文件等。
竣工驗收資料。
(3)工程竣工后,監理單位應整理歸檔下列資料:
監理合同、授權書、監理規劃、監理細則、監理交底等
監理表格。
質量控制抽檢評定資料。
監理過程中,各種會議紀要、通知、報告與業主、施工單位的來往文件等。
公司下發的各種文件。
照片及錄像資料。
十九、監理人員職業道德
(1)維護國家的榮譽和利益,按照"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準則執業;
(2)執行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制度,履行監理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職責;
(3)努力學習專業技術和建設監理知識,不斷提高能力和監理水平;
(4)不以個人名義監理業務;
(5)建筑構配件、設備、材料和施工方法;
(6)不收受被監理單位的任何禮金;
(7)不泄漏所監理工程各方認為需要保密的事項;
(8)堅持獨立自主開展工作。
二十、監理人員工作紀律
鑒于本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的重要性,為保證本工程監理工作遵循"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監理準則的有效實施,本公司制定了嚴格的監理紀律,要求監理人員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監理工作人員"十不準":
不準向承包單位透露應保密的項目信息;
不準向業主和承包單位介紹、推薦施工單位;
不準向業主和承包單位介紹推薦建筑材料;
不準對承包單位"吃、拿、卡、要",損害監理形象;
不準接受承包單位的獎金、獎品、禮金、禮品及各種津貼;
不準參加由供貨方主辦的設備及建筑材料采購活動;
不準參加承包單位組織的旅游、休假和娛樂活動;
不準循私情、袒護影響監理質量的任何行為和個人;
不準私自承攬監理項目范圍以外的監理業務,搞非法"合作"監理;
不準私自借用承包單位的汽車、摩托車等交通工具。
監理工程師要接受業主與監理公司的檢查和監督,對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解聘處分,觸犯刑律的應依法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二十一、本制度與設計、有關規范、及政府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后者執行。
水利工程監理規章制度 4
一、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會計制度的發展歷程
(一)執行獨立的事業單位性質會計制階段
隨著改革開放的實行,在1980年時,我國對財務管理體制進行了改革,要求水利單位做到自負盈虧,合理收取水費。也就是說水利管理單位不再受政府管轄,自己收入多少就支出多少,政府不再予以補貼。1981年,為了進一步完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的財政工作,又出臺了《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會計制度》對該單位的財務工作進行了詳細的規定,要求按制度辦事。
(二)執行獨立的生產性事業單位性質的會計制度階段
改革開放后,我國的經濟一直處于高速發展狀態,以前的水利工程管理會計制度已漸漸不能適應其發展,在1992年時,政府頒布了新的法律條例《企業財務通財》和《企業會計準財》。在這條例中明確規定了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施行企業化管理。我國對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從古代一直存在,經過數千年不斷的改進,一直保持著與時俱進,銳意創新的態度,但仍然還有許多不足之處需要加以改進。
二、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會計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當前,我國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并將長期處于初級階段,我國仍然是傳統農業大國,改革開放雖然促進了經濟的飛速發展,但也仍然存在許多轉型期矛盾,早在1985年再次頒布了《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在這個制度中規定水管單位要實行經費包干和經營承包責任制。1987年又出臺了《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財務管理辦法》,對水費電費以及各種必要的收支經費管理做出規定和補充了以前制度的不足,雖然這時候該單位的性質仍然是事業單位,但是已經逐漸在向企業化管理過渡了,其中也包括水利工程管理的會計管理制度。在此主要介紹以下必要性:第一,先進行我國財政本身的改革入手,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的會計制度在很多地方與國家財政體制的改革能夠更好的結合,進一步建立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會計制度,這是必要的手段,在財政改革階段,分別從部門預算、國庫集中管理以及政府采購多個方面入手,從根本實施改革,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這些改革變化中影響深遠,一般在算術時最容易體現,并且要按照水管單位報表調節,這樣財政報表的真實度、可靠性才有所保障。第二,在水管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方面展開分析,尤其是分級管理方面,根據不同的水管單位在收益產生動態變化的情況下對財務政策展開調節,但是方法不具有靈活性,導致水管單位資金累計環節、抵抗風險能力較為不足,會計制度改革迫在眉睫。第三,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是在企業財會制度的前提下展開,對收入、成本核算以及折舊等方面所出現的問題較多。
三、深化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會計制度改革建議
雖然我國在對水利工程單位進行管理時一直堅持與時俱進,銳意創新,但是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經濟體制的改革對水管單位的制度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就要求對現行的會計制度進行改革,水管單位的性質包括純公益性水管單位、準公益性水管單位兩種,不同性質的水管單位,應該根據其發展特點制定不同的會計政策。
(一)努力建設純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制度
針對純公益性水管單位,應該根據我國在1994年頒發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財務制度》或《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會計制度》來進行革新。可以采用和事業單位相同的'會計管理制度,對水利工程管理會計制度進行改革需要注意以下幾方面:
1、清產核資與資產評估
在對資產進行審核和評估時評估的內容主要有流動資產、有形無形資產、固定資產及負債金額,投資金額等。只有了解該單位資金流動和配置才能制定合理的會計制度。假設12月31日并不是水管單位清產核資與資產評估的時間,也許在收支轉換上有問題;如是經營性收支,在展開清產核資與資產評估期間,能劃分到所有者權益科目中,若是財政撥款性收支,針對所有者權益科目清算不能全面,應與“年度財政總決算”聯系在一起,建設一個臨時科目(像“專項支出”類型)在水管單位的資產負債表中,主要是歸納在財政撥款性支出中,再按類別劃分為“事業支出”或“專款支出”。所以,將相應的財政撥款性收入轉入財政補貼收入即可。
2、從《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會計制度》向《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轉變
純公益性水管單位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主要作用是為人民服務,在進行資金審核和評估時應依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而非以前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會計制度》。財政撥款是單純的公益性事業單位中的資金來源,固定資產維修養護資金也在其中,計提折舊并不實際性意義。在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的固定資產科目已將固定資產凈值納入,同時將固定基金科目在其中建設。原累計折舊金額是為查賬提供參考。畢竟,水利事業與人民生活具有相關性。作為水管單位,應對固定資產的情況有所了解。所以,累計折舊科目應保留。在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納入固定資產科目,將“累計折舊”科目置入其中。在《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會計制度》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水管單位正在轉化,且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固定基金及事業基金等科目也是其中內容。按《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會計制度》規程,實際收入資本可能是貨幣資金與固定資產兩類,都是單位注冊資金主要體現。此外,水管單位在建工程中,會計應參照《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處理。工程建設資金情況應與事業賬區分,可兩種賬務分開處理。
(二)努力建設準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制度
掌握經營性質與公益性質的水利工程單位是準公益性水利工程單位,對水、電兩方面展開作用的是經營性質的水利工程單位,在對防水患災害等方面是屬公益性水管單位。所以,單位應將其作為重點劃分明確,水管單位下屬部門應將供水、電作用的經營性部分納入其中,并且對財務展開計算的時候采取企業性獨立核算的方式。在這個背景下,兩種類型單位的界定可按有無建設下屬門作為參考因素。其實水管部門本身就是存在公益色彩,促使財會制度要根據純公益單位性質展開,在最后的核算階段進行明確的劃分。在事業單位轉化階段只是對公益性報表展開轉化,主要方法步驟參考上述所闡述的原理即可。
(三)努力建設企業性水利工程管理制度
準公益性水管單位中存在自收自支條件的單位是企業性水管單位的主要類型,所以規劃為企業。企業性質的水管單位,不管是運轉還是維修與管理,其資金都是水管單位自行解決,政府無責任扶持。在會計管理中,采取企業性會計制度與財務規財。
水利工程監理規章制度 5
“十三五”期間,山東省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工作積極踐行新時代治水思路,形成了相對完善的制度保障體系,建立了調度運用、維修養護、監測預警、應急預案等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體系。通過深化水管體制改革,國有大中型水管單位管理體制基本理順,小型水利工程管護責任得到逐步落實,管護經費有所增加,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如濟南長清區,自20xx年開展小型水庫管理體制改革,成立了由分管區長任組長的小型水庫管理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出臺了《濟南市長清區小型水庫管理辦法》《長清區小型水庫管理考核辦法》等,將小型水庫管理交由鎮(街)政府統一管理,明確管護主體責任和管護經費渠道,組建專職管理隊伍,做到水庫專人管護,維修養護及時,取得了良好的改革成果,為山東省水利工程運行管理體制機制的建立提供了有益的參考。
1、存在的主要問題
1.1運行管理機制不完善
部分地區還存在運行管理機制不完善、管理混亂、責任難以落實等問題。人員、崗位、責任等落實不到位,導致一些工程處于失管狀態。
1.2運行管護能力薄弱
部分地區受經濟發展水平的影響,水利工程運行管護資金投入不足,原有的設備嚴重老化,零部件損壞得不到及時修理,嚴重影響了水利工程的正常運轉。
1.3信息化水平依然較低
數字化水平是水利工程運行管理現代化的重要標志和重要手段。目前,山東省水利工程運行管理數字化水平明顯落后于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自動化、智能化程度與其他行業相比也較為落后。水利工程管理信息網絡化、控制自動化、決策智能化推進工作離全局現代化要求還有較大差距。
1.4水利工程安全運行依然存在短板
一是部分河道堤防管護設施缺失。受歷史條件等方面因素制約,現有堤防工程在建設期間沒有充分考慮后續管護的需求,導致管理設施嚴重缺失,影響了安全運行和效益的正常發揮。二是大量中小型水閘存在安全隱患。山東省多數中小水閘管理基礎薄弱,水閘結構混凝土老化、漏水等問題突出,加上部分管理單位經費不足,導致一些報廢工程無法正常履行相關手續,工程拆除或重建面臨很大的壓力。三是部分小型水庫病險問題一直未得到解決。山東省現有注冊小型水庫5000余座,承擔著防洪、灌溉等多重功能。這些小型水庫多建于20世紀五六十年代,建設標準低,工程質量差,且分布于偏遠山區,維修難度大,給工程安全運行帶來了嚴重隱患。
1.5人力資源不足
通過對小型水庫度汛安全、飲水工程安全等調研發現,目前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單位中一線管理人員的業務能力、知識水平參差不一,管理理念不先進,自身責任意識不強,制約了水利工程效益的發揮。
2、對策
2.1加快推進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
一是制定完善工程運行管理制度和標準。工程管理責任主體應結合實際制定標準化管理手冊,健全規章制度、操作流程,做到內容完整、流程清晰、要求明確。二是嚴格規范實施工程巡視檢查、安全監測、維修養護等日常管理活動,強化日常工作的精細化、規范化,做到巡測規范、記錄標準、維護及時,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時對相關信息進行存儲和上報。三是應按照要求嚴格劃定工程管理保護范圍,確保管理范圍界樁齊全、明顯,逐步對管理范圍內土地進行確權。
2.2探索建立水利工程運行管護常態化機制
創新水利工程運行管護機制,建立“管理主體明確、管護標準具體、考核獎懲到位、工程效益長久”的水利工程運行管護體系,推進水利工程運行管理由“重建輕管”向“建管并重”“以管促建”轉變。一是根據工程規模和性質,分類明確工程管護主體,層層簽訂管護責任書,實現水利工程管理責任全覆蓋、無死角;分類制定工程運行管理內容、管理標準、管理職責及考核辦法,確保每個水利工程有人管,每個目標有考核。二是在確保工程安全、生態環境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引入社會資本參與小型水庫經營,用經營收益承擔部分管護費用,督促經營者參與管護工作。三是建立獎罰并重的良性機制,設置科學的.評價指標,逐步加大績效工資施行的力度,推動工程管護與管理人員的收入相掛鉤的執行力度。
2.3提高水利工程運行管理經費保障能力
在項目設計之初,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明確水利工程運行管理經費和維護保養經費籌措渠道,建立常態化經費保障機制,解決水管單位資產合理耗損所需費用,提升水管單位自我積累和自我發展的能力,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運行。
2.4提升水利工程數字化管理水平
一是加強安全監測設施建設。制定信息采集標準規范,搭建信息采集匯集平臺,為工程信息化建設提供底層數據支撐。二是建設水利工程運行數字平臺。依照國家、行業相關規范,結合山東省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實際,完成水庫、攔河閘(橡膠壩)、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數據庫建設。三是健全信息融合共享機制。準確掌握、實時更新包括安全鑒定、除險加固、降等報廢、病險水庫安全度汛措施等信息在內的水利工程基本數據,加快實現市、縣各級與省水利工程運行管理“一張圖”資源融合、信息共享,實現基礎信息和監測預警信息互聯互通。
2.5強化工程運行管理的監督考核
一是加強運行管理監督檢查。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監督檢查力度,深入開展水利工程運行管理監督檢查。二是加強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嚴格考核問責,強化水利工程運行管理事中監督、檢查、指導和評估工作,對水利工程運行管理過程中管理混亂、監管缺位的相關單位和人員,嚴格責任追究。依據《水利部辦公廳關于修改水利工程管理考核辦法及其考核標準部分內容的通知》(辦運管〔2021〕86號)要求,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不斷完善工程組織管理、安全管理、運行管理等內容,不斷提高水利工程運行管理水平。
2.6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一是結合工程所在地實際,加大人才引進力度,吸收一些具有專業知識和管理知識的優秀人才進入水利工程運行管理隊伍。二是制定獎懲措施,激發人才的進取精神和責任意識,同時做好對水利系統內的優秀人才、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及時宣傳報道,營造出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圍。三是根據水利工程建設的需要,積極開展內容豐富的業務培訓和知識比賽活動,促進人才隊伍建設高質量發展。
3、結語
水利工程的科學運行管理不僅關系到工程自身安全,更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發展水平,因此必須加強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工作,為我國水利事業的發展提供堅實的保障。
水利工程監理規章制度 6
為加強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預防、減少和及時解決合同糾紛,維護合同雙方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結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設實際,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市水利局組建的項目法人或受項目法人委托與其他經濟組織、自然人或相互之間簽訂的水利工程合同、協議等。
一、合同管理職責
1、項目法人的主要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依法保護本局的合法權益。
2)、制定、修訂本局合同管理制度、辦法,組織實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簽訂、變更、解除有關工程合同。
4)、嚴格審查所簽訂的合同,重大合同應提交有關方面會審,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
5)、協助合同承辦人員依法簽訂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6)、做好合同統計、歸檔、保管工作。
7)、監督、檢查合同簽訂、履行情況。
8)、宣傳合同法和有關法規,培訓合同管理人員。
9)、依法處理合同糾紛。
10)、制止有關單位或個人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
2、財務部門的主要職責
1)、加強與項目法人及現場管理機構等的聯系,及時通報合同履行中的應收應付情況。
2)、做好與合同有關的應收應付款項的統計、分析,提出處理建議、妥善保管收、付憑證。
3)、配合項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合同審簽管理
1、本局對外簽訂合同,應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進行。未經授權,任何人不得以本局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2、嚴禁將合同業務介紹信轉借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介紹信的存根應當保存五年,以備核查。
3、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合同文本應當采用國家規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對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須送交局有關部門審核。
4、所有合同都應按順序由項目法人統一編號。
5、合同及其有關的書面材料,應當語言規范,字跡(符號)清晰,條款完整,內容具體,用語準確、無歧義。
6、訂立合同,必須完備合同條款。合同條款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和報酬,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方法等。
7、對于合同標的沒有國家標準又難以用書面確切描述的,應當封存樣品,由合同雙方共同取樣封存,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分別交由指定責任人保管。
8、訂立依法可以設定擔保或者對相對方的履約能力沒有把握的合同,應當要求相對方依法提供保證、抵押、留置、定金等相應形式的有效擔保。
對方當事人提供的保證人,必須是法律許可的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對相對方的保證人的主體資格和清償債務能力要參照本制度的規定進行審查。
9、對外簽訂合同,要明確選擇糾紛審判管轄地,并優先選擇由本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辦人應當在合同文本上簽名或蓋章。
11、簽訂合同,應當加蓋單位的合同專用章。嚴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單份合同文本達二頁以上的須加蓋騎縫章。
三、合同審簽程序
1、簽訂合同前必須嚴格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對法人必須審查營業執照原件或者蓋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復印專用章的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的副本復印件(必須有最近年檢章)。
對非法人經濟組織,應當審查其是否按法律規定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對分支機構或是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設立的經營單位,除審查其經營范圍外,還應同時審查其所從屬的法人主體資格。
對外方當事人的資格審查,應調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質、經濟組織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及注冊地。
2、簽訂合同前需要審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資格。 代理人職務資格證明及個人身份證; 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
代理行為是否超越了代理權限或代理權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簽訂合同,必須認真審查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
4、簽訂合同,應當仔細審查對方當事人提供的有關證明資料,必要時應到簽發部門進行驗證或進行實地考察,以防對方當事人偽造或變造證明材料。對方當事人提供的各種證明資料中所使用的當事人名稱、印章等內容必須完全一致。
5、下列資料不能作為主體資格和履約能力的證明資料,但可歸入合同檔案保存,以備考查。
名片; 廠家介紹、產品介紹等資料; 各類廣告、宣傳資料; 各類電話機等通訊工具號碼;
對方當事人提供的未經我方合同承辦人見證而復制的或未與原件核對無異的復印資料。
6、合同承辦人應將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時送交本單位財務部門備案,作為財務部門收付款物的依據。
四、合同履行、變更和解除
1、合同履約管理
1)、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委托人全面負責合同的履行。合同承辦單位、部門和人員具體負責其訂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根據情況的變化,應當對相對方的履行能力進行跟蹤調查。如發現問題,合同承辦人要及時處理,必要時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可實地調查合同標的情況和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
3)、接收標的.必須經過嚴格的驗收或商檢程序。對不符合制度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標的應在法定期限內及時提出書面異議。
4)、合同結算必須通過本單位財務部門進行。對合法有效的合同,財務部門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結算。對未經合法授權或超權限簽訂的合同,財務部門有權拒絕結算。
5)、凡與合同有關的來往文書、電傳、信函、電話記錄都應作為履約證據留存。
對我方當事人的履約情況,除妥善保存有關收付憑證外,還要做好履約記錄。
我方當事人收到對方當事人通過郵遞方式傳送的與合同有關的法律文書時,應當連同信封一并收存。通過郵遞方式傳送與合同有關的法律文書時,必須使用掛號信函,并保存郵局收據、回執備案。
2、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對方當事人作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變更接收人時,必須有書面變更協議。嚴禁未取得對方當事人的書面材料而憑口頭約定向已變更的接收人發貨或付款。
2)、我方當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觀原因無法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收集有關證據,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同時積極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
3)、發現對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合同承辦人應當催促對方當事人采取有效補救措施,收集、保存對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關證據,及時向法定代表人報告。
4)、我方當事人因不便掌握,應明確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說明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請求對方書面答復的期限,盡快與對方當事人達成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協議。
五、合同糾紛處理
1、合同糾紛管理
1)、為解決合同糾紛所采取的各項措施,必須在法定的訴訟時效和期間內進行。
2)、發現對方當事人利用合同進行詐騙等犯罪活動時,應當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并向公安機關報案。
3)、合同承辦部門、人員應配合好參加仲裁或訴訟。
4)、合同糾紛發生后,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5)、合同發生糾紛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的,應當及時委托有資格的代理人參與處理糾紛。
6)、解決合同糾紛的申請書、起訴狀、證據、答辯狀、協議書、調解書、仲裁書、裁定書、判決書等,在結案后十日內,由承辦人送交備案。
2、合同糾紛處理程序
1)、發生合同糾紛,合同承辦部門、人員應立即報告分管領導和本局領導,合同承辦部門、財務部門應當及時提供解決糾紛所需的相關材料。
2)、在處理合同糾紛過程中,對于可能因對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應當及時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3)、合同糾紛發生后,應當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積極收集、整理有關證據。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難以取得的情況下,應當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4)、向法院提供原始證據時,必須先行復制,并請求法院的承辦人員出具證據收執。
六、合同資料管理
1、檔案資料內容
下列資料可以作為合同檔案:
談判記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報審及批準文件;
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事業法人執照的副本復印件;
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證明資料復印件;
對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辦人的職務資格證明、個人身份證明、介紹信、授權委托書的原件或復印件;
我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對方當事人的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和主體資格證明資料的復印件; 雙方簽訂或履行合同的往來電報、電傳、信函、電話記錄等書面材料和視聽材料;
登記、見證、鑒證、公證等文書資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 標的驗收記錄;
交接、收付標的、款項的原始憑證復印件。
2、合同資料歸檔、統計與管理
1)、本局所有合同都必須統一編號,由辦公室妥善保管。
2)、合同承辦人辦理完畢簽訂、變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項手續后十日內,應將合同檔案資料移交辦公室。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本制度解釋權歸本局辦公室所有。
水利工程監理規章制度 7
1.引言
本文檔旨在制定一套完整的水利工程安全風險管控制度,以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運行和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本制度適用于所有涉及水利工程的相關部門和人員。
2.安全風險評估
在進行任何水利工程任務之前,必須進行全面的安全風險評估。評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工程地質勘探與評估
工程設計和施工方案評審
潛在的自然災害風險評估
施工期間可能出現的安全風險評估
工程運行期間可能出現的安全風險評估
評估結果將作為制定風險管控措施和方案的基礎。
3.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制定相應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工程設計和施工規范制定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潛在災害的預防和減災措施
工程設備和材料選擇與使用
工程運行和維護的安全管理
人員培訓和安全意識教育
所有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并進行定期檢查和評估。
4.應急響應和事故處理
對于可能發生的緊急事件和事故,應制定相應的應急響應和事故處理預案,確保及時有效的應對和處理。預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事故報警和通知流程
緊急疏散和救援措施
事故現場處置和調查
事故后果評估和整改措施
所有事故和應急事件都應進行詳細的記錄和歸檔,以供后續分析和改進。
5.安全培訓和教育
為了提高水利工程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必須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和教育。培訓和教育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安全規程和操作指南的培訓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和經驗分享
安全設備的正確使用和維護
培訓和教育應針對不同崗位和責任進行定制,并進行記錄和評估。
6.監督和評估
本制度的執行和效果必須進行定期的監督和評估,以確保其有效性和持續改進。監督和評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執行情況檢查事故和應急事件的統計和分析
安全培訓和教育的效果評估
監督和評估結果應匯報給相關主管部門和領導,并及時采取必要的糾正和改進措施。
7.結論
本文檔提出了一套完整的水利工程安全風險管控制度,涵蓋了風險評估、風險管控措施、應急響應和事故處理、安全培訓和教育、監督和評估等方面。通過嚴格執行本制度,可有效降低水利工程的安全風險,保障工程和人員的安全。
水利工程監理規章制度 8
水利工程施工,具有工序較多、參與人員多、機械利用多、工程占地范圍大、涉及方面也較大,工程本身的特點決定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稍有不慎,便會發生事故。最近一兩年來,雖然各級政府部門加大了對安全生產的監管力度,但事故仍不斷發生。血的教訓給我們敲響了警鐘。水利工程一旦發生事故,將會給下游的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因此,安全管理仍應常抓不懈,絲毫不能放松,義不容辭地搞好工程施工安全成為我們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者的頭等大事。
水利工程施工企業應該從工程施工的全過程進行安全管理,在工程的每一個施工環節、施工步驟都要認真落實安全管理。下面就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進行闡述。
一、施工前的安全管理
工程項目開工前,覺得不存在安全事故隱患,就是設備進場、項目部布置、工程施工技術準備,因此人們往往會忽略這一階段的安全管理問題。水利工程施工項目部在工程開工前做了以下安全管理工作:
1、制訂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根據該工程的特點,結合項目部的管理水平,制訂切實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約束、規范施工中的安全行為,明確責任、權利及獎懲辦法,使其管理制度貫穿到整個施工過程。該過程開工前項目部制定了《項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施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員安全管理制度》、《測量員安全管理制度》、《質檢員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協作隊伍安全管理制度》等。并把這些制度制作成版面,懸掛在項目部。
2、專兼職安全員的設立和配置
根據該次工程的規模、施工特點,該工程安排專職安全員一名,主要負責該工程的安全工作。主要工作是: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整理安全管理的日志、對安全工作的處理、整改、驗收、上報和監督各兼職安全的各項安全工作等。
依據項目劃分及工程的位置,每處分部工程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具體負責該分部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工作是:負責分部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日志、標語警示牌的管理、安全防護設施的管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安全問題的監督處理、整改、驗收及材料整理等具體工作。
3、加強安全生產教育
加強對項目部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和教育,著重加強對項目部的管理制度進行認真學習。項目部各專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了人手一冊。
對擬進入工程施工的協作單位的施工人員進行對口的安全知識教育,向協作單位灌輸安全知識。做到人人懂安全知識,人人知安全制度,人人都能做到安全生產。
4、強化機械安全管理、杜絕無證上崗
施工準備階段對進場設備的運行狀態,安全性能進行認真的檢查和測試,發現問題立即解決,確保施工現場的設備安全系數達到100%。明確每個設備的安全責任人,制訂每臺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規范。印發到每個操作員手中,便于隨時學習。
持證上崗是機械設備安全管理的基本保證,機械操作員只有取得操作證,才能確保工程機械在工程施工中安全運行。設備進場時審核進場設備操作員的操作證,無證人員駕駛的設備拒絕進入施工工地。將操作人員的合格證復印留存備查。
5、成立安全管理監督機構
工程開工前成立了以公司負責人為組長,以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總工及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管理監督小組。制訂詳細的檢查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施工現場和項目部進行安全檢查,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管理工作會議,研究、解決工程施工中出現的安全管理問題。
二、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最主要的階段就是施工階段,該階段是安全事故的多發期。由于機械化程度的不斷提高,現在工程施工各種施工設備都被充分運用到工程中來,因此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整個工程施工的關鍵。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就是對人、機械、材料及施工工序的安全管理。
1、人的安全管理
人是安全管理的核心,有了人的不安全因素,才會造成物的不安全結果。項目部加強對人的安全教育的同時,簽署每個人的安全施工協議,制訂安全管理制度,用制度和協議來管理和約束人的不安全行為。
(1)項目部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
領導的安全管理:項目部的領導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核心,黑崗口工程的領導層都取得了安全考核證,對該工程的安全管理具備很強的管理能力。項目部領導人人都繃緊安全的弦,清楚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工作重于一切、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中心。做到了一身作則講安全,身體力行抓安全。不違章指揮,按安全管理制度辦事。認真例行安全檢查,詳細聽取安全人員的回報和建議,加大了對安全設施的投資力度。不關什么時間只要進入工地就必須遵守工地的安全制度,安要求佩戴安全防護用品。
一般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項目部的一般人員,做到認真學習項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熟記自己擔負崗位的安全管理責任,積極做好本崗位的安全檢查、監督。養成了凡事講安全,生產中抓安全的好習慣。上班前先檢查所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叮囑、監督機械操作員檢查設備的`安全狀態。在施工現場時刻監督各施工人員、施工機械在絕對安全的環境下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將安全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每天做好負責工作的安全日志,總結安全施工的經驗,協助專職安全人員和項目部領導做好安全管理的其它工作。
(2)機械操作人員的安全管理
水利施工項目部對進入工程的操作人員,首先進行了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和學習。并要求該部分人員每天上崗前對所操作的機械進行安全性能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維修,同時做好檢修記錄。熟記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項目部采用多種形式定期對操作人員進行規程考試。在施工時要求操作人員,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嚴禁違規作業。對那些存在安全的指揮,有權拒絕,當發生安全事故時有合理的避險權。該工程每個機械作業時,項目部都安排了有專人負責指揮,大大提高了施工機械的安全系數。
(3)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
簽署勞務用工協議的同時,項目部同協作單位簽署了安全施工協議。該協議不但明確了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責任、義務,還闡明了安全管理的方法和步驟。施工人員上崗前項目部組織學習國家的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學習項目部制訂的安全管理制度。向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他們了解該工程的特點、潛在的不安全因素。要他們清楚在工程施工中他們的權利和義務,掌握緊急避險,撤離危險現場的方法,以及各種安全防護用品的合理使用。項目部制作了針對工程特點的安全知識掛圖,利用圖片的直觀性進行安全教育。在工程施工中,項目部的安全員24小時旁站監督、檢查對施工人員的安全現場管理,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刻制止、處理、糾正、整改。
2、機械的安全管理
機械安全協議是確立協議雙方安全管理的權利和義務,明確了雙方在工程施工期間的目標和安全管理措施。凡是進入黑崗口控導工地的施工機械,都和項目部簽署了安全施工協議。項目部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安全協議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根據制訂的項目安全管理制度進行考核,公開考核結果,做到了獎優罰劣。
對施工機械的安全管理,項目部針對各種機械的特點及用途,印發了安全操作規程。不但要操作人員認真學習,還將安全操作規程粘貼到機械的明顯位置,時時提醒操作員按規程操作。項目部將該工作做為重點工作進行檢查,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不但對機械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及經濟處罰,還責令違章操作員離開施工現場。
項目部堅持做到對機械每天進行安全檢查,上班前有專職安全人員對機械的性能、運行狀態進行檢查和測試,確保進入施工狀態的機械安全可靠,性能良好。發現有問題的責令機械負責人進行維修,直到符合要求,方可進入施工現場操作。下班或工余時間督促機械負責人對機械進行保養和維修,確保施工期間機械安全狀態良好。
機械設備的安全是該工程安全管理的重點,項目部嚴把機械安全的關口,對那些運行狀態較差,安全系數沒保證的設備堅決拒絕在工程上使用。
3、物的安全管理
物的不安全狀態也是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項目部應僅僅圍繞對物的安全管理做好以下工作:
(1)嚴把料物的質量關
為了確保工程質量和工程的安全,項目部和材料供應商分別簽訂了質量保證協議,并繳納了質量保證金,這樣就從源頭上控制了可能出現的質量安全事故。
(2)料物的安全管理
項目部對進場的料物完全按照物質存放的規范進行管理,經驗收合格的料物進入存放場地后,按規范要求堆放整齊。石料高度在1。5m左右,用人工進行粗碼,杜絕出現浮石,防止坍塌造成安全隱患。鉛絲籠按型號、規格進行存放,注意陰雨等不良天氣的保護。
(3)土料施工的安全管理
土料作為壩體填筑的主要材料,為了確保壩體不出現質量安全問題,項目部從料場、運輸、填筑、壓實等工序進行管理。料場安排機械進行清基,并組織技術人員對清基的質量進行嚴格的驗收,完全達到了規范要求時允許挖取。運輸過程中注意車輛的交通安全管理,在交叉路口、危險路面設置安全警示牌,提醒司機注意安全。土料填筑時,在填筑現場項目部安排專人進行指揮傾卸,確保車輛和施工人員的安全。機械設備對土料進行壓實施工時,有專門的人員負責指揮,主要控制機械設備距邊沿的距離,保證設備的安全。
4、其它方面的安全管理
(1)用電的安全管理
安全用電是項目部建設和運行安全的必要保證,為了保證施工期間整個項目部建設的用電安全,項目部安排專業的電工對項目部及施工場地的用電線路按規范行進了架設。并專門制訂了項目部安全用電管理制度,不經過電工的允許任何人不得亂拉亂扯電線,不得隨意亂接用電器。項目部定期或不定期對安全用電進行檢查,對違反安全用電的個人和協作單位將給予經濟處罰。定期安排專業電工對項目部的用電線路、用電器進行檢查、檢修。
(2)警示牌的安全管理
安全警示牌是提醒人們注意安全和烘托施工現場氣氛的工具,項目部投入大量的資金,制作了安全警示牌、標語、橫幅、彩旗等。在交通路口、危險路段設置交通安全警示牌。在施工現場設置施工安全警示牌、標語、安全宣傳彩旗等。
(3)設備停放的安全管理
在設備停放場地,為了加強安全管理項目部架設了照明設施,并安排有專門的人員進行晝夜24小時巡邏值班。
水利工程監理規章制度 9
1、監督設計單位的設計工作,努力保持設計的權威性和準確性。
2、參與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招投標工作,組織現場勘察。
3、完善修改施工合同和監理合同,特別是對工程進度控制提出詳細的規定和要求,真正實現合同管理。
4、進行技術交底,協調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處理問題的時間節點和要求。
5、協調項目所在鎮政府、村委、受益群眾代表進行工程建設管理監督,在項目管理費中給予一定的補助。
6、與設計單位、監理單位聯合確定聯檢工程,嚴格實行質量聯檢制度。
7、正規管理,嚴格落實項目業主管理監理單位,監理單位監理施工的'制度,通知做好記錄、要求使用文字樣式。
8、項目管理車輛實行公車保障和社會租用車輛相結合,社會租用車輛所需資金在項目管理費中列支。
9、項目管理工作人員實行下鄉補助制度,從項目管理費中列支下鄉補助和工作用餐補助。
10、督促施工單位與出工單位建立合同,并監督合同的執行。
水利工程監理規章制度 10
在國家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水利工程作為關乎國計民生的重要項目,其質量與安全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及國家經濟的穩定發展。因此,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監理規章制度,是確保工程質量、提高建設效率、促進可持續發展的關鍵舉措。以下,本文將圍繞水利工程監理規章制度的構建與實施展開論述。
一、引言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水利工程建設規模不斷擴大,技術難度日益提升,對工程監理的要求也愈發嚴格。水利工程監理作為工程質量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監督工程建設全過程、保障工程質量和安全的重要職責。構建科學、合理、高效的監理規章制度,是提升監理水平、規范監理行為、確保工程質量的基石。
二、水利工程監理規章制度的構建原則
依法依規:監理規章制度的制定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及地方性規范,確保制度的合法性和權威性。
全面覆蓋:制度應涵蓋水利工程建設的各個階段,包括設計、施工、驗收等全過程,實現監理工作的無縫對接。
明確職責:明確監理機構、監理人員及參建各方的職責與權限,確保責任到人,便于管理和追責。
注重實效:制度設計應注重可操作性和實用性,便于監理人員理解和執行,確保制度的有效落地。
持續改進:建立健全反饋機制,定期對監理規章制度進行評估和調整,以適應水利工程建設的新形勢、新要求。
三、水利工程監理規章制度的主要內容
監理機構與人員配置:明確監理機構的設立條件、職責范圍及人員配備標準,確保監理隊伍的專業性和穩定性。
監理工作流程:詳細規定監理工作的具體步驟、時間節點和關鍵環節,包括進場準備、過程控制、質量檢測、問題處理及驗收等。
質量控制標準:依據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制定詳細的`質量控制指標和檢驗方法,確保工程質量符合設計要求。
安全管理規定:強調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預案及教育培訓計劃,確保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無虞。
信息管理要求:建立監理信息管理系統,規范監理文檔的編制、審核、歸檔及查閱流程,實現監理信息的數字化、網絡化管理。
考核與獎懲機制:建立監理人員績效考核體系,根據工作表現進行獎懲,激勵監理人員積極履行職責,提高監理工作水平。
四、實施策略與保障措施
加強宣傳培訓:通過舉辦培訓班、專題講座等形式,提高監理人員對新制度的認知度和執行力。
強化監督檢查:建立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監督檢查機制,及時發現并糾正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完善激勵機制:將監理工作績效與薪酬、晉升等掛鉤,激發監理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加強溝通協調:建立監理機構與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等參建各方的溝通協調機制,確保信息暢通,共同推進工程建設。
五、結語
水利工程監理規章制度的構建與實施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政府、企業、監理機構及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通過不斷完善監理規章制度,提高監理工作的規范化、標準化水平,我們能夠有效保障水利工程建設的質量與安全,推動水利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水利工程監理規章制度】相關文章:
水利工程監理規章制度02-24
水利工程監理工作報告(精選5篇)02-10
水利工程監理年終工作總結05-23
水利工程安全報告03-29
水利工程會議紀要02-27
水利工程測量實習報告03-31
水利工程會議紀要02-16
水利工程實習報告(精選9篇)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