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物品采購管理制度(精選18篇)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物品采購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物品采購管理制度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采購業務管理,規范采購業務行為,防范采購業務活動中的差錯和舞弊,根據財政部《內部會計控制規范-采購與付款》等法律法規,結合本校采購業務特點和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采購業務包括采購計劃、采購訂單、合同訂立、物資入庫、購貨發票、登記應付賬款和支付貨款等業務。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單位的采購業務管理與控制。
第二章崗位分工與授權批準
第四條建立采購業務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各崗位的職責與權限,確保辦理采購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第五條物資采購業務嚴格規范和執行如下程序:
一、計劃與審批;
二、請購與審批;
三、詢價與核價;
四、確定供應商;
五、訂立合同;
六、采購與驗收;
七、物資入庫;
八、賬簿登記與支付采購款。
第六條采購業務的基本分工如下:
一、倉儲部負責編制物資儲存計劃;
二、采購部負責編制物資采購計劃,填制請購單、詢價與價格談判、簽訂合同、采購物資等業務;
三、財務部負責結算采購款項、登記存貨及應付賬款等;
四、倉儲部負責根據物資儲存計劃和采購計劃辦理物資入庫,登記保管賬等;
五、品質部負責物資入庫前的質量驗收;
第七條辦理物資采購、核價與付款業務的員工應當具備良好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辦理采購、核價與付款業務的人員在同一個崗位上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年。
第八條物資的采購價格、付款政策要嚴格執行學校授權文件的規定,各級審批人要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職權,不得超越審批權限。
第九條授權采購部、品質部、倉儲部、財務部分別辦理物資訂購、檢驗、收發存和付款業務,其他任何部門均無權經辦采購與付款業務。
第十條對于重要的、技術性較強的采購業務,應當專家評審、集體決策制度。
第三章計劃與審批控制
第十二條學校對采購業務實行嚴格的計劃管理和采購目標責任制。每年12月份,理事會與采購部經理簽訂下一年度的《采購目標責任書》,明確全年的采購目標、價格目標、費用指標政策。
第十三條采購部要將年度采購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個采購崗位,并將目標分解落實情況報學校備案。
第十四條實施物資采購的具體依據是《物資請購單》。《物資請購單》的填制、審批程序如下:
一、采購部填制《物資請購單》,《物資請購單》中須列明如下事項:
1.采購物資的依據;
2.采購物資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技術要求;
3.使用部門及物資用途;
4.采購員及采購部負責人簽字。
第十五條《物資請購單》首先經倉庫部門簽字確認:學校倉庫是否有該物資。如有,則無需采購,由使用部門統計員開具物資領料單,直接到倉庫領用;如無,則按下列流程審批:
《物資請購單》應由使用部門(采購發起人、部門主管)、采購部(采購業務員、采購部門主管)簽字后,報校長簽字審批。
經過學校領導審批的《物資請購單》,是采購物資及辦理驗收、入庫及付款的'依據。
第四章采購價格控制
第十六條物資采購過程中的價格決策要做到科學有效、公開公正、比質比價、監督制約,杜絕采購過程中的不正當行為發生。
第十七條采購部要廣泛收集采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市場信息,掌握主要采購物資的信息變化。
第十八條物資采購價格的確定要履行詢價、談判、審批、和備案五項程序:
一、詢價:采購部按照學校批準下達的《物資采購計劃》,根據采購項目的時間要求,在了解市場行情、參考過去采購記錄的基礎上,向供應商咨詢價格。接受詢價的供應商應在三家以上,詢價過程和供應商的報價要如實登記備案。
二、談判:采購部與供應商進行價格談判,力爭以較低的價格簽訂采購合同。
三、審批:合同須經校長審批后,加蓋合同專用章。
四、備案:采購部與供應商簽訂的《物資采購合同》原件,交財務部備案、保管。
第五章采購與驗收控制
第十九條根據采購物資的性質不同,分別采取如下采購方式:
一、一般采購物資在貨比三家的基礎上,采用訂單或合同訂購方式采購;
二、小額零星物品采用擇優定點采購方式;
三、符合《招標管理制度》的采購業務及設備購置一律實行招標采購。
第二十條除僅有唯一供貨單位或本校有特殊要求外,主要物資的采購應當選擇兩個以上的供貨商,要從質量、價格、供貨能力、信譽等方面擇優定點采購。
第二十一條主要物資采購及有特殊要求的物資采購,應當審查供貨單位資格;對已確定的供貨單位,應當及時掌握其質量、價格、信譽的變化情況。
第二十二條物資采購到校,需辦理如下驗收入庫手續:
一、倉庫保管員核實到庫物資是否與《物資請購單》規定的品名、數量、供貨廠家相符。檢驗物資是否合格(特殊物資應由專業人員檢驗,如設品質部則由其檢驗)。凡核實無誤的,保管員根據發票及送貨清單開具《物資入庫單》;
二、《物資入庫單》經保管員簽字后生效,財務部據此登記賬簿和辦理有關結算事宜。
第二十三條到庫物資與《物資請購單》不符或質量檢驗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辦理入庫和結算手續。
第二十四條質量檢驗人員應當嚴格按標準和程序進行檢驗,并對檢驗結果承擔責任。
第六章貨款支付與賬目核對
第二十五條采購物資的付款由財務部負責,付款的依據要同時滿足如下條件:
一、訂有采購合同的,要參照合同規定的時間、方式、金額付款;
二、要在貨幣資金預算范圍內付款;
三、要在對采購發票、驗收證明等相關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規性進行嚴格審核、確認無誤的前提下,辦理付款。
第二十六條采購付款時,由采購部填寫《付款申請單》,報領導審批,財務按經批準的《付款申請單》支付款項。
第二十七條財務部要加強應付賬款管理,辦理結算與付款事宜。
第二十八條財務部往來核算會計負責應付賬款的核對與清理,要每個季度至少與供應商核對一次賬目,核對結果要填制《應付賬款核對表》備案;核對出的未達賬項,要逐項逐筆查明原因,杜絕串戶等錯誤現象的發生。
第二十九條采購部統計員要按供應商設置物資采購臺賬,及時登記每一供應商的供貨、開票、付款及應付賬款余額增減變動情況。
第三十條采購入庫的物資在保管或使用過程中,發現數量和質量不符合要求的,采購部要及時與供應商聯系,并分別情況按以下程序進行處理:
數量不足的,要求供應商予以補足;
質量問題,尚能使用的,要求供應商給予價格折讓;
不能使用的,要求供應商退貨或換貨。
退貨通知單應及時報送財務部入賬。
學校物品采購管理制度 2
為了提高學校經費使用效率,合理采購,杜絕浪費,經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特制定如下物資采購管理制度,請遵照執行。
學校物資和辦公用品實行“申購--審批--采購--驗收--保管--領用(借用)--維修”一條龍制度。
1、申購
⑴各處室及年段(教研組)凡要采購教學用品、教學設備等,均應填寫物品采購申請表。特殊情況應事先征得部門和領導同意后,并及時補填物品采購申請表。
⑵各處室、年段(教研組)一般應在開學初制定采購計劃,報總務主任統籌安排。
2、審批
凡請購學校辦公用品,300元以內的由分管校長審批,300元以上的均應由學校校長審批。
3、采購
⑴購買儀器、設備、材料等各種物品,價值在1000元以內的物資,由總務處按計劃統一安排采購小組購買,超過1000元的物資,須由總務處參與購買,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購買。在特殊情況下,必須自已購買時,須經校長批準,由總務處驗收入庫。
⑵采購小組必須憑領導審批的物品采購申請表采購,特殊情況,如:教學儀器設備可選派內行的同志協助采購,并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⑶采購員必須認真負責,確保采購用品的質量,采購的用品必須交總務人員驗收、登記、保管。
⑷采購員不得將未進庫的物品交請購者使用。
4、驗收
保管員必須嚴格審核物品采購申請表、發票與采購的物品是否相符,然后驗收簽名,并登記造冊。
5、報銷
采購員向出納報銷時,應出示原始稅務發票及明細清單,發票應有采購員的`經辦簽名,保管員的驗收簽名及學校領導的簽批,同時要把物品采購申請表一齊上繳,出納員方可給予報銷。
6、領用
⑴所購物品,必須實行登記入帳制度,屬固定資產類要填寫固定資產增加憑證,屬低值易耗品要由學校保管員登記入帳后再領用。所購物品要切實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⑵凡屬易耗物品,以不浪費為原則,根據工作需要,由使用者經總務處批準向保管室辦理領用登記手續。
7、借用
凡屬耐用性物品,都應填借條或借用物品登記表,期限一到應及時歸還。
⑴校內教職工或處室借用,由總務主任審批出借。
⑵校外單位或個人借用,須經學校領導審批,保管室方可出借。
⑶若出現人為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每學期結束時,教職工向保管室借用的東西應全部歸還,否則不得辦理離校手續。
8、維修
⑴各處室、年段(班級)應在期初和期末按時把財產損壞情況書面報送總務處(或保管員),以便及早統一安排維修。
⑵學校財產的大宗維修一般安排在假期進行,特殊情況另行安排。
⑶未經學校許可私自安排維修的,維修費用自付(特殊情況除外)。
本制度從頒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物品采購管理制度 3
第一章原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學校的采購行為,加強學校的物資采購管理,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物資采購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著對學校負責、降低采購成本的目的,加強對物資采購的管理工作,使采購過程中的決策、價格監督、質量檢驗等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
第三條采購原則
1.采購過程實行“三比”(即比質比價比服務)的采購原則。
2.采購實行“三審一檢”(即采購計劃審核、價格審核、合同及票據審核和質量檢測)的控制原則。
第二章采購的計劃管理
第四條學校各部門所需的物資用品,單價或批量采購預算在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需填報詳細的`物資采購計劃,附采購申請報告,報送縣級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根據所掌握的情況進行分類分口把關,核實匯總后,再根據庫存情況確定、編制采購計劃,經主管部門決定后由校長審批執行。
第五條學校各部門購買儀器、設備等金額較大的物資,必須由黨政聯席會議和相關部門負責人通過會議或其它形式實行集體決策,增加透明度。
第六條嚴把進貨渠道關,本著科學有效、公正公開、比質比價、監督制約的原則。在比貨、比價、比信譽、比售后服務的基礎上實行定點采購。
第三章采購過程管理
第七條后勤處要廣泛收集所采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市場信息,掌握主要采購物資的信息變化情況,進行比質、比價采購。對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達到萬元以上的物資采購,具備招標條件的,一律實行招標采購。
第八條對需要招標采購的物資,由后勤處編制招標文件,由學校領導安排成立招標工作組,根據采購物資的特點,臨時組建相關專業人員進行評標,評標人員采取不固定的方式進行組合。
第九條物資采購按照“先考察,再比較,后確定”的程序進行,對所購物品至少要考察三個以上廠家的同類產品。從質量、價格、售后服務等方面進行認真比較,充分論證,確定所購物品。
第十條后勤處對每次招標文件及投標單位的資料進行整理歸檔,做好資料保存,凡參與招標人員對招標有關事項嚴格保密,工作人員不得將投標單位的報價及招標情況私自泄漏。更不得有損害學校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十一條學校采購物資,在與供貨商談判價格時,必須有兩人或兩人以上參加談判定價,價格質量監督組參與,最終購買價由校長決定。
第十二條采購人員將物資采購回來,由價格質量監督組成員憑發票審查實際采購價格和質量,驗證簽字后,校領導方可簽字報銷。
第十三條價格質量監督組定期向學校黨政聯席會議匯報監督實施情況,并提出有關意見或建議。
學校物品采購管理制度 4
一、 食品添加劑的采購
1. 各分公司及采購部采購食品添加劑前必須向生產品控部進行申請備案,經備案批準后才可實施采購。
2. 采購食品添加劑時必須向供貨商及經銷商索取經營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和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復印件和進貨票據,留存備查。
3. 產品標簽上應有衛生許可證編號、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沒有使用范圍、使用劑量等說明內容的添加劑不能購買和使用。
4. 嚴禁采購、存放、使用亞硝酸鹽。
二、 食品添加劑的使用
1 入庫檢驗
1) 每次進貨時庫管應按照《原輔料驗收標準》實施檢驗,并應注意所進食品添加劑必須有包裝標識,標識內容包括:品名、產地、廠名、衛生許可證號、規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批號或者代號、保質期限、使用范圍與使用量、使用方法等,標識上應明確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檢驗合格后填寫進貨檢驗記錄,不合格者退回。
2) 添加劑感官應具有添加劑本身應有的.顏色、形狀等。
3) 要求提供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和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做到證書齊全,標注規范,帳物相符。
4) 添加劑應密封,置于通風、陰涼、干燥處,嚴防光照、受熱,禁止與有毒物品混合存放。
2 稱量使用
1) 食品添加劑必須使用國家批準中允許使用的品種和在標準的范圍內使用,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要求進行使用。
2) 使用人員每次稱量添加劑時,應注意添加劑的包裝標示,保質期限、嚴格按照標識規定的使用范圍與使用量、使用方法進行使用,稱完之后應填寫《食品添加劑使用記錄表》。
3) 使用時應嚴格按照配方稱量,嚴防多稱或混入其他雜物,稱量完后應放在專用容器內,并標示清楚,以防誤用。食品添加劑要做到專人負責使用、保管、儲存,稱完之后應填寫《食品添加劑使用記錄表》。
學校物品采購管理制度 5
為加強對學校采購大宗物品的內部控制和管理,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1.采購小組成員應當廉潔自律,嚴守工作紀律,嚴禁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接受供應商禮金、禮品及宴請。
2.采購部門所有采購必須按預算計劃、組織進行采購,確定采購方式、詢價議價、擬定采購合同,按照采購流程、規范采購活動和驗收程序。
3.對大宗采購項目或維修工程要成立驗收小組,特殊性、臨時性急需購買的`物資需申報調整預算,并完善相關手續,再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批。
4.對大宗設備、物資進行采購必須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成立學校相關人員組成的采購工作小組,形成各部門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機制,加強對各個環節的控制。
5.對小額的零星采購,按照“比質比價、貨比三家”詢價原則確保公開透明,降低采購成本。
6.分管領導負責審核采購合同、采購價格,監督驗收入庫和完善采購計劃。
7.財務室負責審核采購方式、發票真偽和付款結算。
8.采購完畢必須做好采購資料的存檔、備份工作。
學校物品采購管理制度 6
為了貫徹執行《政府采購法》及朝陽區政府采購的管理規定,加強各校采購管理,規范采購行為,明確采購程序,結合學區實際制定政府采購管理制度。
(一)集中采購管理程序:
1、學校按當年預算政府采購預算要求,將本校采購項目及資金計劃編入部門預算,上報學區財務,學區匯總后上報教委財務科審批;
2、由教委統一采購的項目,學校要做好驗收工作。對所購貨物的名稱、型號、規格等進行初步驗收,并上報教委設備中心。
(二)校分散采購程序:
1、購限額標準以內納入定點采購范圍內的貨物采購程序:
(1)、財政直接支付項目:
①、采購單位在每月10日之前提交次月政府采購月計劃,待區財政批復后單位才能執行;
②、學校持《朝陽區定點貨物結算單》到定點供應商處進行采購。采購完成后在驗收欄中簽署意見,加蓋公章;
③、供應商及區財政相關部門按照要求結算貨款。
(2)、單位自行支付項目:
①、學校填寫《朝陽區定點政府采購實物調撥單》;
②、學校通知定點供應商;
③、貨到后學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學校在“采購人驗收”欄中簽字蓋章;
④、學校憑發票及《朝陽區定點政府采購實物調撥單》到學區報賬。
2、采購限額標準以上項目采購程序:
(1)、貨物或服務,單項或批量達到50萬元以上。教學設備達到30萬元以上項目。
①、學校次月需要立項的'項目在本月填報政府采購計劃;
②、學校填寫“朝陽區政府采購立項表”與項目詳細需求,報送區政府采購辦,并將配套資金繳入政府采購賬戶;
③、學校依據批復立項表與審計的招標代理機構,確定供應商。
(2)、政府采購目錄以及單項或批量到達60萬元的工程項目:
①、學校填寫“朝陽區政府采購立項表”與設計概算、圖紙等報區政府采購辦;
②、學校依據批復的`立項表與已審定的招標機構,確定供應商;
③、建設工程竣工后,由學校與工程監理機構共同對項目進行驗收。
學校物品采購管理制度 7
為加強對學校采購大宗物品的內部控制和管理,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1.采購小組成員應當廉潔自律,嚴守工作紀律,嚴禁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接受供應商禮金、禮品及宴請。
2.采購部門所有采購必須按預算計劃、組織進行采購,確定采購方式、詢價議價、擬定采購合同,按照采購流程、規范采購活動和驗收程序。
3.對大宗采購項目或維修工程要成立驗收小組,特殊性、臨時性急需購買的.`物資需申報調整預算,并完善相關手續,再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批。
4.對大宗設備、物資進行采購必須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成立學校相關人員組成的采購工作小組,形成各部門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機制,加強對各個環節的控制。
5.對小額的零星采購,按照“比質比價、貨比三家”詢價原則確保公開透明,降低采購成本。
6.分管領導負責審核采購合同、采購價格,監督驗收入庫和完善采購計劃。
7.財務室負責審核采購方式、發票真偽和付款結算。
8.采購完畢必須做好采購資料的存檔、備份工作。
學校物品采購管理制度 8
為規范學校財務行為,加強和完善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則
1、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
2、開源節流,提高效益,服務教育教學,服務廣大師生;
3、落實崗位職責,確保財務和資金安全。
二、主要任務
4、科學編制預算,及時進行決算;
5、依法籌措教育經費,確保國撥經費、事業性收費及專項資金及時、足額地到帳入庫;
6、做好學校各項支出的審核把關,及時辦理結算、報批、付款等;
7、做好教職工的人事管理和工資管理,確保教職工工資和校內津貼及時足額發放;
8、做好學生代收費項目管理和學生食堂帳目管理;
9、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10、加強會計核算,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11、建立健全財務檔案,各類會計資料完整、規范、準確,記帳及時,日清月結;
12、依法做好財務公開。
三、收入管理
13、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14、收費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全額上繳市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防止和杜絕“小金庫”問題的發生;
15、及時組織進行各項收費,認真填寫《學生收費記錄卡》,對于學生繳費中的拖繳、欠繳現象,必須摸清底數,如實上報,限期繳足;
16、學校取得的專項資金,應按要求專款專用。
四、支出管理
17、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
18、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嚴禁虛列虛報,嚴禁以白條及其他不規范票據作為報銷憑證;
19、各種支出實行嚴格的審批制度,要有經辦人簽字,知情人初審,主管副校長核實,最后校長審批簽字后后方可報銷;
20、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必須實行政府集中采購,并按規定的程序和方式辦理;
21、會議費、招待費、公用通訊費、交通差旅費的支出,按規定的標準由財務人員嚴格審核,各種附票、附件必須齊全,經校長批準后報銷;
22、各類支出業務發生后,應及時辦理報帳手續,一般當月結清,無故延期不予報銷,由經辦人自行負責。
五、資產管理
23、學校確定專人負責資產日常管理,并設立固定資產明細分類賬和臺賬;
24、建立健全實物資產購置、保管、使用、發放、交接、維修等管理制度,及時清理債權,定期(每學期末)組織清查盤點各類資產;
25、國有資產的出租、出售、對外捐贈、報廢、報損等,必須經過學校領導集體研究,有三人以上小組負責并簽字登記,按國有資產處置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記帳。
六、食堂管理
26、食堂的財務核算和管理,按有關規定獨立建帳,專款專用,由膳食處和財務處互相配合,共同負責;
27、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按照非營利原則,及時核算盈虧。
七、民主監督
28、建立健全開支報批和民主理財制度,3000元以內的開支由主管副校長和校長研究批準,3000元以上的開支由校長辦公會集體決定,3000元以上的購置或基建由三人以上小組集體負責,5000元以上的項目經校務會或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29、大力推行財務公開制度,及時如實地進行財務公開和公示;
30、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并按要求及時上報教育、財稅、審計等有關部門,自覺接受監督。
八、財務人員要求
31、財務人員要自覺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制度和行業管理制度,加強自身學習和提高,努力提高理財能力和水平;
32、財務室是學校進行財務管理的職能部門,財會人員要在財務政策、財務管理、收支把關等方面為校長當好參謀和助手,及時發現問題并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33、財務人員必須堅持原則,正直無私,廉潔奉公,認真貫徹國家財務政策,嚴格落實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九、強調事項
34、校內各種購物、購書、維修、制作等,要按規定先行申請審批,再按規定的辦法和程序操作,未經報批或不按制度辦理的項目,學校不予承認,不予報銷;
3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簽字消費,否則不予報銷;
36、學校公款一律不得借予個人私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個人墊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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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原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學校的采購行為,加強學校的物資采購管理,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采購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著對學校負責、降低采購成本的目的,加強對物資采購的管理工作,使采購過程中的決策、價格監督、質量檢驗等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
第三條采購原則
1.采購過程實行“三比”(即比質比價比服務)的采購原則;
2.采購實行“三審一檢”(即購物用款初審、復審、審批,合同初審、復審、審批及質量檢測)的控制原則;
3.采購組集體詢價采購原則;
4.避免單一品牌、單一來源采購原則;
5.采購過程監督原則。
第四條屬于政府采購的項目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省實施辦法》、《省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采購的若干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第五條物資采購按照“先考察,再比較,后確定”的程序進行,對所購物品至少要考察三個以上廠家的同類產品。從質量、價格、售后服務等方面進行認真比較,充分論證,確定所購物品。
第六條工程基建類采購由學校統一管理,各校區、處室、中心提出方案,基建小組勘測工程并預審核方案,為校長會議決策提出合理建議。經校長會議通過后由采購組組織招標,采購組和各校區、處室、中心專項組完成采購。
第二章采購組、采購員職責
第七條采購組組成和職責
采購組由組長、副組長、采購員4人(各校區1人)、政府采購員1人組成,受主管財務副校長和總務處主任領導,主要職責:
(一)加強對本單位采購人員的監督和培訓;
(二)編報政府采購實施計劃;
(三)依法委托并協助采購代理機構辦理采購事宜或者自行采購;
(四)選定代表參與政府采購評審工作;
(五)對校區、處室、中心采購項目、采購品牌進行評審,對同等價位、相同性能、相同技術參數的采購項目、采購品牌提出采購建議,為下一步審批決策作依據;
(六)公開、公平、公正、嚴密組織校內所有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的工作;
(七)嚴格審核、審慎修改招標文件、招標公告,發布經主管財務副校長簽字的.招標公告并組織實施招標,確認中標、成交供應商,組織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和辦理采購合同備案;
(八)參照政府采購協議供應商名單,建立誠信供應商名單和不誠信供應商名單,不誠信供應商原則三年內不得參與我校招投標;
(九)負責對采購檔案的管理工作;
(十)答復供應商的.詢問、質疑;
(十一)接受和配合監督組的監督檢查;
(十二)廣泛收集所采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市場信息,掌握主要采購物資的信息變化情況,進行比質、比價采購;
(十三)工程基建類的采購與基建小組共同審核預算、設計圖紙、施工圖紙和措施,必要時現場勘測實際丈量并提出相應建議供校長和校長會議決策;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采購員職責
(一)貫徹艱苦奮斗、勤儉辦校的方針,遵守國家物資政策。在校領導和采購組長按照學校采購計劃和需要,完成物資采購任務,切實為教學服務,為全校師生服務;
(二)凡有購置計劃和批準手續的物資,必須注意質量,及時采購,滿足需要,在符合規定要求的前提下,盡量選購價廉物美、耐用的物品;
(三)購回的物品必須及時交付保管員驗收或財產管理員登記入冊,購物的票據必須經經手人、監督人、保管員、財產管理員、主管領導分別簽字后,及時向財會人員報銷,完清財務手續;
(四)嚴格執行采購制度,自覺接受監督組的監督;
(五)保質保量完成領導分配的工作;
(六)團結同志,模范遵守法紀;
(七)努力學習財務知識、政府采購法規,不斷提高辦事效率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采購過程管理
第九條一般采購過程包括
①各校區、處室、中心按年度預算提出采購計劃;
②詢價填報用款申請;
③實施采購,開具發票;
④驗收入庫、財產登記;
⑤簽字報賬。
第十條其他采購過程管理及要求:
(一)各校區、處室、中心按年度預算提出采購計劃,屬于工程基建類的每年集中申報不超過兩次,屬于政府采購的同類采購每季度不超過兩次(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采購人在一個預算年度內,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方式重復采購相同貨物或者服務兩次以上、資金總額超過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視為化整為零規避公開招標采購;省財政廳20xx年3月25日頒布粵財采購[20xx]4號關于印發《省政府采購工作規范(試行)》的通知第三章中規定:編制政府采購計劃應注重政府采購的規模效益,在同一年度內,對同一采購品目可以安排兩次采購計劃,但不得超過兩次以上。屬于協議供貨范圍的采購品目,同一品目的采購,每季度內不得超過兩次,含兩次。);
(二)詢價、編制預算,填報用款申請。工程基建類的必須對照湛江造價站參考價審核預算,審核后在用款申請空白處各校區由校長、總校由基建小組組長、副組長簽寫“已按造價站參考價審核”并簽名,否則不予審批;用款審批按《財務審批制度》執行;
(三)政府采購項目必須填寫《湛江市政府采購申報書》,報教育局審核,按財政局審批意見執行;工程基建類的還要填寫《湛江市財政投資項目評審申請表》,到預結算中心審核預算;
(四)政府采購屬于自行采購的,工程基建類必須采用公開招標。公開招標由申請校區、處室、中心編制招標公告,由招標組修改,財務管理中心主任審核,主管財務副校長審批后統一由招標組組織招標。開標地點一般定在總校教研樓13樓總務處會議室(基建小組辦),相關校區、處室、中心派人參加;
(五)政府采購屬于協議供貨、網上采購、電子反拍的統一由政府采購員按政府采購程序規定執行,相關校區、處室、中心派人參與。校內審批手續由相關校區、處室、中心經手人完成,政府采購程序部分由政府采購員完成(詳見:省財政廳20xx年3月25日頒布粵財采購[20xx]4號關于印發《省政府采購工作規范(試行)》的通知第十章電子訂購反拍程序);
(六)所有政府采購項目和招標都要簽訂合同,未簽訂合同不得實施采購、施工。合同由相關校區、處室、中心編制,財務管理中心主任初審,主管財務副校長復審,校長審批。招標后三個工作日內中標人必須簽訂合同,不能按時簽訂合同取消中標資格。網上采購、電子反拍按財政局要求簽訂電子合同,編制由政府采購員和相關校區、處室、中心完成;
(七)合同簽訂后嚴格按合同要求執行采購,加強采購過程監督,有階段驗收的必須進行階段驗收。過程監督可采用拍照攝像方式等記錄,發現質量問題及時向中標人(供應商)指出,并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不予驗收;
(八)驗收由相關校區、處室、中心和采購組共同參加,按合同要求驗收。初次驗收不合格的限時改正,改正后再次組織驗收,仍不合格再次限時改正。三次驗收不合格的由采購組就存在質量問題部分組織再次采購,產生費用在支付給中標人(供應商)價款中扣除。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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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普陀區教育局制定的采購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我校政府采購行為,不斷強化采購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堅持原則,依法辦事。每項采購業務必須做到程序公開,用途公開,采購內容、數量公開,價格、質量公開,同時做到“三比”(即比質、比價、比服務)的采購原則。
二、把握環節,注重詢價。把握重點環節,嚴格規范詢價、簽訂合同等環節。
三、優質服務,維修及時。做好售后服務工作,對采購的物品在使用中所反映售后服務問題,及時與供應商聯系,作出相應處理,并及時予以解決。
四、嚴格規程,規范操作。
學校在每年下半年根據資金來源及資產管理中心要求,由各使用部門根據需要提出預算項目,包括填制政府采購計劃表、資金來源、采購時間等,報校長室審批。凡涉及“三重一大”的,由校黨政會議討論通過,審批通過后的項目報結算中心會計,編入下一年預算。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的項目由校長授權總務部門進行操作。
總務部門在采購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項目(即《各中小學、幼兒園及有關教育單位常規設備配置目錄》之中的設備)時,應按照規定辦理申報手續。同時,采購人員根據采購金額、采購預算及底價和
其他實際情況,在政府采購網上選擇相應的供應商進行采購活動。
采購的'貨物必須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方能入賬入庫。財產保管員待發票、項目驗收單、購貨合同等資料齊全后入庫;財務室待固定資產驗收單及審批后的發票等資料齊全后付款入賬。
每項采購活動(特別是金額萬元以上的采購活動)完成后的采購文件由采購部門按要求交學校檔案室保存,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或銷毀。采購文件主要包括談價記錄、校裝備采購工作會議決議、唯一性說明、設備采購申請單、采購預算、合同文本、驗收證明等內容。
由于需要采購的設備個性化較強或不在政府目錄中等原因,未經政府集中采購程序的,按以下流程進行采購:由采購工作小組對需采購的設備向不少于3家供應商進行詢價或邀標,形成3名(含3名)以上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書面采購情況說明;采購完成后經設備驗收合格后按規定入庫入賬,并將相關采購資料報教育資產管理中心備案。
學校物品采購管理制度 11
一、凡屬政府采購目錄內的商品,不論金額大小都必須進行政府集中采購。屬采購目錄以外的`商品,單項采購金額在1萬元以上、批量采購超過5萬元的也應納入政府采購。
二、學校應在每年初根據自己的資金來源和學校實際需要,經行政會議研究制定出當年的采購項目計劃。采購計劃經中小學校同意后報教育局,教育局對各校采購情況進行匯總后報政府采購中心備案。未制定采購項目計劃的'學校或不在采購計劃中的項目,除遇突發事件和上級要求需采購外,年內不辦理政府采購手續。
三、學校進行物品采購時,在向教育局報《采購申請表》同時要寫出項目名稱、規格、型號、技術參數、性能等,采購報告必須經鄉鎮教育辦公室審核。
四、在政府采購中心未進行招標前,任何人不得與供貨商確定所購物品的價格和作出任何承諾,更不得向供貨商收受或索要物品和現金。
五、學校采購的物品一經政府采購中心招標確定后,學校應及時與供貨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并嚴格按合同規定驗貨、付款。
六、學校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不得以任何借口規避政府采購,對不按要求進行政府采購的,按規定將在教育系統內進行通報批評,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學校物品采購管理制度 12
一、辦公用品由總務處實行集中統一采購。學校辦公用品的采購必須堅持“計劃、適用、透明“的原則,采購原則上實行各部門學期初按工作需要的計劃,基本一次購買到位。中途確需購添物品,由購添部門事先提出購買申請,按照審批的.程序,統一購買。由各科室填寫《物品采購申請單》,提出申請,注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填寫項目應完整、準確。
二、采購的申請和審批都要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力爭少花錢多辦事。1000元以內(含1000元)的購置,由各科室主任填寫申請、經分管副校長審核后交由總務處采購。1000元以上的購置,經學校領導班子會研究批準。(除開學初期統一采購辦公、教學用品以外)
三、物品采購由總務處負責辦理,采購必須嚴格按照區采購辦文件精神執行。購買專業性強、科技含量高或性能、用途特殊的物品時,吸收專業人員或使用人員直接參與。采購人員應以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考察市場,采用詢價機制,所購物品物美價廉,并對所購物品的質量和價格等負責。
四、凡是納入政府采購的'項目,無論數額大小,一律嚴格按照區政府集中采購制度執行。未納入政府采購項目的需根據區采購辦相關文件執行。
五、物品購置后,采購人員及時將實物交給保管員,做好入庫登記或固定資產登記,有關人員要在票據和購物清單上簽字。
六、采購結算要及時,一次一清。采購一周內,采購人員負責將相關票據和清單按本校報銷管理制度執行,因特殊原因不能立即結算的,也必須在十五天內履行清單的審核簽字手續,日后憑規范的清單辦理相應的票據報銷。
七、校長、副校長、各科室負責人和采購、經辦、保管等有關人員,要嚴格執行采購制度,照章辦事。個人簽字要認真審核,逐級簽字,逐級負責。
八、不符合上述制度的采購行為,學校不予承認,不予報銷,后果由經辦者個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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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購
1、各科教師凡要采購教學用品、教學設備等,均應填寫物品采購申請表。特殊情況應事先征得校長或總務主任同意后,并及時補填物品采購申請表。
2、各班主任一般應在開學初制定采購計劃,報總務主任統籌安排。
二、審批
凡請購學校辦公用品者,均應由學校校長審批。
三、采購
1、購買儀器、設備、材料等各種物品,由總務處按計劃統一購買,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購買。在特殊情況下,必須自已購買時,須經校長批準,由總務處驗收入庫。
2、采購員必須憑領導審批的物品采購申請表采購,特殊情況,如:教學儀器設備可選派內行的同志協助采購,并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3、采購員必須認真負責,確保采購用品的質量,采購的用品必須交總務人員驗收、登記、保管。
4、采購員不得將未進庫的`物品交請購者使用。
四、驗收
保管員必須嚴格審核物品采購申請表、發票與采購的`物品是否相符,然后驗收簽名,并登記造冊。
五、報銷
采購員向出納報銷時,發票應有采購員的經辦簽名,保管員的驗收簽名及學校領導的簽批,同時要把物品采購申請表一齊上繳,出納員方可給予報銷。
六、領用
1、所購物品,必須實行登記入帳制度,屬固定資產類要填寫固定資產增加憑證,屬低值易耗品要由學校保管員登記入帳后再領用。所購物品要切實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2、凡屬易耗物品,以不浪費為原則,根據工作需要,由使用者經總務處批準向保管室辦理領用登記手續。
七、借用
凡屬耐用性物品,都應填借條或借用物品登記表,期限一到應及時歸還。
1、校內教職工或科室借用,由校長審批出借。
2、校外單位或個人借用,須經學校領導審批,保管室方可出借。
3、若出現人為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每學期結束時,教職工向保管室借用的東西應全部歸還,否則不得辦理離校手續。
八、維修
1、各科室、年段(班級)應在期初和期末按時把財產損壞情況書面報送總務處(或保管員),以便及早統一安排維修。
2、學校財產的大宗維修一般安排在假期進行,特殊情況另行安排。
3、未經學校許可私自安排維修的,維修費用自付(特殊情況除外)。
學校物品采購管理制度 14
為規范全市中小學校服管理工作,根據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xx〕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就做好中小學校校服采購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明確校服采購管理原則
1.遵循學生(家長)自愿原則。學校應在深入論證、充分征求學生和家校共同發展委員會意見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選用校服。學生(家長)根據自愿原則確定是否購買校服,允許學生(家長)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制作校服。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家長)購買校服。
2.遵循質量安全原則。要把質量安全作為選用校服的基本要求,采購的學生校服各項技術指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各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
3.遵循規范透明原則。校服采購必須依照合法程序,實行公開招投標及采購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保證采購過程和結果的規范、透明、公開。
4.遵循校服育人原則。校服式樣設計要遵循學生成長規律,貼近地域文化特點,符合時代精神特征,并適度扣合傳承民族文化需求,充分考慮學生體育運動與課間活動需要,突出育人功能。
二、明確校服采購管理機制
1.校服選購主體。確定選用校服的學校,要成立以學校和家校共同發展委員會為主體,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具體選用、采購工作。
2.校服采購安全與質量標準。校服安全與質量應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GB/T23328《機織學生服》、GB/T22854《針織學生服》等國家標準。有條件的可適當提高相關指標要求。
3.校服采購一般流程。在征得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后,由校服選用組織商定校服采購的款式、質量、價格等。在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嚴格執行招投標有關規定,制作并公示招標文件,開展有序的招投標工作,確定中標企業。向學生和家長公示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準、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公示期滿后簽訂校服采購合同。由校服選用組織研究確定采取委托第三方具備資質專業機構選擇供應商方式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4.校服售后管理。學校應協助廠家及時統計學生人數及服裝型號,及時做好校服的驗收和發放工作,按合同規定將學生意見及時反饋生產廠家,保證售后服務按時完成。如發現校服質量和延期供貨問題,要立即與生產企業進行交涉,依照采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生產企業辦理退賠事宜,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校服質量問題。
5.校服優惠政策。對家庭貧困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應采取多種措施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向學校或學生捐助校服。
三、明確校服驗收制度
1.規范交付驗收。學校要明確規范的交付驗收流程,在收到生產企業提供的校服時,要認真檢查校服的成衣合格標識,同時要求企業提供由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全項目質量檢驗合格報告,認真核實供貨產品與采購合同約定的校服技術標準是否完全一致,對服裝進行初步驗收。驗收項目包括:發貨方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收貨日期、類別(如冬裝)、執行標準、數量、外觀、送檢等方面,初驗合格后封存。
2.執行“雙送檢”制度。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雙送檢”制度。在供貨企業送檢的基礎上,學校要第一時間將封存校服抽樣送至法定檢驗機構檢驗,每批次校服均需成套抽檢。如檢驗合格,則發給學生校服,完成整個采購工作;如檢驗不合格,則立即封存不合格批次校服,并將相關情況匯報至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在其指導下對不合格服裝進行處理。
四、明確校服采購管理紀律
1.廉潔要求。學校校服經辦人員應嚴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學校和教師不得在校服采購活動中獲取任何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服務費用。如有違紀、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2.收費要求。校服費用由學校代辦或供應商收取,也可以通過第三方平臺收取。嚴禁校服供應商提前收取費用。
3.臺賬要求。學校應建立完善的校服選用采購臺賬。臺賬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相關會議記錄復印件、《告家長書》、家長回執全部及統計結果、校服選用工作方案、參與招標供應商申請材料、招投標過程性資料及結果通知書、《采購合同》、“雙送檢”合格報告、學生(家長)領取記錄等。
4.備案要求。學校采購各環節相應材料全部存檔備查,同時將校服采購管理備案表和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廠家提供和學校送檢)分別于采購、檢驗完成后10日內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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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原 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學校的采購行為,加強學校的物資采購管理,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物資采購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著對學校負責、降低采購成本的目的,加強對物資采購的'管理工作,使采購過程中的決策、價格監督、質量檢驗等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
第三條采購原則
1. 采購過程實行“三比”(即比質比價比服務)的采購原則。
2. 采購實行“三審一檢”(即采購計劃審核、價格審核、合同及票據審核和質量檢測)的控制原則。
第二章采購的計劃管理
第四條學校各部門所需的物資用品,單價或批量采購預算在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需填報詳細的物資采購計劃,附采購申請報告,報送縣級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根據所掌握的情況進行分類分口把關,核實匯總后,再根據庫存情況確定、編制采購計劃,經主管部門決定后由校長審批執行。
第五條學校各部門購買儀器、設備等金額較大的物資,必須由黨政聯席會議和相關部門負責人通過會議或其它形式實行集體決策,增加透明度。
第六條嚴把進貨渠道關,本著科學有效、公正公開、比質比價、監督制約的原則。在比貨、比價、比信譽、比售后服務的基礎上實行定點采購。
第三章采購過程管理
第七條后勤處要廣泛收集所采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市場信息,掌握主要采購物資的信息變化情況,進行比質、比價采購。對單項或批量采購預算達到萬元以上的物資采購,具備招標條件的,一律實行招標采購。
第八條對需要招標采購的物資,由后勤處編制招標文件,由學校領導安排成立招標工作組,根據采購物資的特點,臨時組建相關專業人員進行評標,評標人員采取不固定的`方式進行組合。
第九條物資采購按照“先考察,再比較,后確定”的程序進行,對所購物品至少要考察三個以上廠家的同類產品。從質量、價格、售后服務等方面進行認真比較,充分論證,確定所購物品。
第十條后勤處對每次招標文件及投標單位的資料進行整理歸檔,做好資料保存,凡參與招標人員對招標有關事項嚴格保密,工作人員不得將投標單位的報價及招標情況私自泄漏。更不得有損害學校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十一條學校采購物資,在與供貨商談判價格時,必須有兩人或兩人以上參加談判定價,價格質量監督組參與,最終購買價由校長決定。
第十二條采購人員將物資采購回來,由價格質量監督組成員憑發票審查實際采購價格和質量,驗證簽字后,校領導方可簽字報銷。
第十三條價格質量監督組定期向學校黨政聯席會議匯報監督實施情況,并提出有關意見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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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堂采購員由食堂管理員兼任,負責食品采購,職責如下:
1、必須講原則,責任心強,正直誠實,不謀私利。
2、負責食堂所需食品原料輔料的采購,保障食品的衛生、安全、質優、價廉。同時負責食堂所需的除食品原料輔料以外的其他物資的采購,此類采購,必需遵循公司采購部的相干劃定,同時提請采購部審批。
3、按照經營情形,實時提出采購申請并負責采購。分析食品原料輔料的品種、數量、質量、價格,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4、負責供應商的篩選,確定合格供應商,并經常對供應商進行考核評價。
5、協同驗收員,對供應商所配送的食品進行驗收,必須嚴格把關。
6、調研市場價格,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調查了解市場價格浮動行情。
7、保管進貨單據,根據進貨統計和約定時間,對單據進行審核后,申請付款。
8、監督食品原料輔料的出入庫及庫存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二、采購原則:
1、應遵循“貨比三家”的原則,同等質量比價格,同等價格比質量,同等價格質量比服務,追求質優價廉。
2、實行“定點采購”,堅決杜絕從流動攤販手中采購的行為,以確保食品的質量、衛生、安全。根據“貨比三家”的原則,再結合供應商的規模、誠信等因素,綜合評價后最終確定一家為定點采購的合格供應商。另外再選擇來兩家作為備份供應商,以備急需。
三、供給商管理劃定
合格供應商必須具備的條件:
1、具有合法從事經營活動的相干證照:業務執照、構造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負責人身份證,其復印件必需提交本公司備案。
2、特別是大米、面粉、菜油、調料、肉類五大宗食品的供應商,還必須同時具備國家規定的必須具備的相關資質、證書: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報告、動物檢疫合格證等等。
3、對于不完全具備相關證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輔料供應商,如蔬菜類供應商,仍應堅持從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農貿市場的攤販手中采購,以保證所采購的食品原料輔料可以溯源。嚴禁采購路邊貨或其他無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輔料。
4、長期合作的供應商,應與本公司簽訂長期合作的意向性合同,其中應約定食品原料輔料的質量、衛生、定價辦法、配送方式、退換貨、貨款支付方式、食品安全責任等。
5、供給商必需提供正規、送貨單、收條等送貨憑證。
四、食堂驗收員由總經辦委派,負責對采購回來的食品原料輔料進行驗收,職責如下:
1、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堅決維護公司利益。
2、根據食堂采購計劃表和供應商送貨單,對食品原料輔料先驗收后入庫,拒收假冒偽劣、腐敗變質、過期、無生產廠址的食品,保證數量、份量、重量、質量相符,驗收后在單據上簽字。
3、不定期抽查入庫食品的數量和質量。
五、食品驗收辦法:
1、“一看二聞三嘗四問五索”:一看——看食品有無外包裝,包裝是否齊備,包裝上的配料表、生產日期、廠名、廠址等要素是否標識齊全,看食品有無變色、腐敗;二聞——聞氣味,是否有異味、腐敗味;三嘗——嘗味道是否一般;四問——問生產過程、裝卸運輸過程、進貨渠道等;五索——索取相干資質證件、送貨單。
2、肉的驗收:
①索取檢疫及格證。
②看肉的顏色,肥膘呈白色,疫肉呈紫紅色。
③查看是否注水。
④肉外表無毛。
3、魚的驗收:
①鮮魚:聞味為正常的魚腥;看魚的眼睛是灰色的且向外突出;看魚鱗是否齊全。
②凍魚:看顏色不發黃,看眼睛不渾濁、凹陷。
4、米面的驗收:索取出廠及格證、稱重、看米的色澤。
5、油的`驗收:
①索取出廠及格證、檢修證明;
②看透明度,色澤透明的是植物油;
③聞有臭味的可能是地溝油,有礦物味的更要拒收;
④嘗味道,有異味的可能是地溝油;
⑤燃燒不正常且發出“吱吱”聲的,水分超標;燃燒時發出“噼叭”爆炸聲,有可能是摻假產品,拒收。
六、食品采購及貨款支付流程
1、采購前,先對食堂食品原料輔料剩余數量進行盤點,然后根據食堂具體經營情況,確定各種食品原料輔料的需求量。對于需求量的把握必須適度,應避免因采購過多放置時間太長導致腐敗變質或因采購過少不夠用而影響供餐。
2、采購員咨詢價格、砍價、定價,確定供給商,然后按照需求量填寫《食品原料輔料采購計劃表》(附件二),報總經辦核準。得到核準后,再聯系供給商送貨。
3、貨色送到后,由驗收員進行驗收。對不及格食品拒收,退回請求重新配送;對及格食品,核實數量、分量、重量、質量,并在供方送貨單和食堂采購計劃表上登記準確,按驗收實際入庫。
4、貨款定期結算。付款時,食堂管理員憑采購申請單和驗收確認的送貨單申請付款。
5、未經總經辦審批同意,食堂管理員不得擅自采購。
七、食堂管理員及總經辦相關人員應經常關注市場行情。
如發現原供給商的價格偏高,應實時與供給商協商降價,協商不成應立即更換供給商,尋求價格更低的及格供給商并進行協作。
八、本制度從20xx年x月xx日起執行。
學校物品采購管理制度 17
校服是一個學校學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著裝,對培養團隊精神、平等意識、抵制相互攀比、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規范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都有積極作用。學生統一著裝,有利于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也有利于學校和班級進行教育教學活動。
學生統一穿著校服,既是落實市教育局整頓中小學生儀容服飾專項治理工作的具體行動,也是推進校園文化建設的有效措施。為使校服穿著規范化,日常化,學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著裝要求:
1、星期一至星期五,學生在學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
2、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參加的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要嚴格管理,禁止不穿校服者參加活動。
3、穿著秋季校服上衣拉鏈位置不得低于領口以下15厘米處。
4、因身體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政教處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和醫院出具的診斷書,經批準后方可不穿。
5、各班不穿校服者須報請政教處登記備案。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涂畫。
3、校服損毀或丟失,學生自行更換。更換后的服裝樣式、顏色要與原校服相同或相似,且須經政教處認可。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穿著校服。政教處負責教育工作、學校學生自主管理小組負責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
2、管理程序:對未經批準而不穿校服的學生,按違反校紀校規處理。第一次,班主任進行批評教育,要求該生寫出“說明書”;第二次,班主任請其家長共同對該生進行批評教育,要求該生寫出“保證書”;第三次,學生科請其家長共同對該生進行批評教育,給予紀律處分。
3、政教處對班主任和學生自主管理小組的工作進行監督。在不定期的檢查中,發現學生無故不穿校服較多,則追究班主任和學生自主管理小組的責任,按管理事故處理。
學校物品采購管理制度 18
為認真貫徹上級物資采購有關文件的精神,使學校物資采購規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經學校行政會議研究,結合我校具體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資采購工作堅持五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自覺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及群眾監督的原則。
3、堅持節約實用的原則。
4、堅持量入為出、計劃預算、統籌安排的原則。
5、堅持申報、審批、入庫登記的規范化原則。
二、物資采購工作程序:
1、由需要購買人提出申請,填寫《物資采購申請清單》應寫清項目、數量、單價、大約金額、使用單位、用途和申購人簽名等。
2、申購清單由申購人送所屬各處室,由各處室主任根據需要認真審核后送總務處審批。
3、申購物資金額在100元以下由總務處主任審批,100元-200元送分管后勤的領導審批,200元以上送校長審批。1萬元以上的'大宗物資采購上報教育局并采用招投標方式。
4、采購人員根據完整的審批手續簽字后的申購清單進行采購。
5、教學實驗用品、各處室辦公用品、生活用品由相關人員提前三天填好申請清單,并送有關領導批準,如因遲報導致來不及采購,影響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及造成生活不便由申購人負責。
6、專項大宗物品的采購或工程造價項目要列入財務預算并上報市教育局、市財政局,由政府采購部門采購辦理。
三、物資采購注意事項:
1、物資采購工作由學校分管后勤的領導把關,總務處負責落實。
2、采購人員及保管人員應嚴格把好質量關、驗收關。
3、200元以下的物資由采購人員在市場供應貨比三家的前提下,根據質優價廉的原則直接購買;200元-1000元由需方派人與采購人員進行采購1000元以上須由總務主任或副主任、需方派人和采購人員三人以上進行采購;1000元以上須學校校級領導參與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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