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規章制度(精選18篇)
在現實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教育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教育規章制度 篇1
一、評價內容
《山東省義務教育地方課程環境教育課程實施指導意見》中明確指出:環境教育評價的主要功能在于促進學校環境教育的有效實施,促進學生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過程與方法,以及知識與能力的發展激勵學生、教師、學校及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持續參與環境教育。依據此評價建議,我校將各年級段環境教育的評價內容定為“環保知識”、“環保意識”和“環保行為”三大方面。
二、評價方法
(一)日評價表:采用摘星星的方式進行評價,以平日的觀察、提問、積累為依據。
1.對環保知識的評價:教師通過課堂提問,問卷調查、小測試等方式,對學生環境教育基礎知識進行全面評估,表現突出者每次獎勵3顆星,良好者獎勵2顆星,一般者獎勵1顆星。
2.對環保意識的評價:通過在日常生活中觀察學生對環境問題的關注程度,通過各種形式引導學生陳述其有關環境的觀點并闡述理由等,對學生的環境意識進行評議。優秀者獎勵3顆星,良好者獎勵兩顆星,需要努力者獎勵1顆星。
3.對環保行為的評價:教師通過學生搜集和整理信息、環境研究和環境保護活動記錄以及采取情景測驗等方式,對學生的環保行為進行評價。優秀者獎勵3顆星,良好者獎勵兩顆星,需要努力者獎勵1顆星。
(二)月評價表:每兩月進行一次總結性評價,包括自己評、伙伴評、老師評和家長評。時間安排在第二個月的`最后一個周環境教育課上。
自己評:要縱觀自己兩個月活動中的表現,認為表現突出的涂紅色,認為自己比以前有進步涂黃色,認為自己還需要繼續努力的涂藍色。
伙伴評:以四人為一組,根據伙伴在活動中的參與情況、合作情況,對知識的掌握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價,并按相應的等級進行涂色。
老師評:根據學生獲得星星的數量,15顆星以上為優秀,涂紅色,8顆星——14顆星為良好,涂黃色,7顆星以下為還需努力,涂藍色。
家長評:學生將《成長手冊》帶回家后,由家長根據自己的觀察,對學生兩個月來的表現情況進行綜合評價,以激勵性的話語為主,也可以談談對學校環境教育的看法或好的建議等。
(三)總評價表:
平日表現:根據兩次月評價表中星星的數量來確定優、良、及格三個等級。30顆星以上為優,16—29顆星為良好,15顆星以下為及格。
期末考查:學期末,教師可根據環境知識測試或非書面考查形式考查學生水平,并依此給學生打出等級。
總評:本著以過程性評價為主的原則,按平日表現70%、期末考查30%折合后,實行等級評價。
教育規章制度 篇2
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綜治辦、團中央《關于加強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和我校“五五”普法規劃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所有在校學生都要認真學習法律知識,積極參加學校和社會組織的法制教育活動,不斷提高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
二、制定好課堂教育計劃,保證計劃、課時的落實。每學期法制教育課時不得少于10課時,利用班隊會、《品德與生活》課、《品德與社會》課、升旗儀式、法制副校長講座、板報展示、社會綜合實踐活動等形式進行法制教育,并把每年的三月和十二月定為法制宣傳教育月。
三、學校采用自編教育教材,《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消防法》、《交通安全法》等一些與小學生相關法制教育內容列入法制教育重點。
四、學校充分發揮兼職法制副校長和法制輔導員的'作用,組織和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動,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
五、學校要開辟法制宣傳欄、張貼法制掛圖、播放法制教育影片等形式定期宣傳基本法律常識,通過開展班隊活動,引導和保障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
六、開辟學校網站中的“依法治校”,利用學校網絡對學生進行網絡法制教育,提高學生對網絡犯罪的認識和抵抗能力,讓網絡在教育中發揮積極作用。
七、進一步完善學校法制教育制度,制定評估、檢查的具體標準,定期考核,使學校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規范化。
教育規章制度 篇3
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資源使用登記制度
一、專職管理教師負責遠程教育資源接收、下載、處理、刻錄工作。
二、專職管理教師負責遠程教育資源按學科分類、編制目錄,負責對資源庫的管理。
三、學科教研組要定期對遠程教育資源進行研究,廣泛應用在教學活動中。
四、建立教師使用登記制,逐步將教師每學期應用遠程資源開展教學活動納入考核指標。
五、建立和完善學生自主學習遠程教育資源登記制。
六、定期收集遠程教育資源和應用效果的`意見反饋。
七、定期向上反饋改進遠程教育資源的意見。
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光盤播放教室管理制度
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光盤播放教室管理制度:l、光盤播放教室是運用現代教育技術從事教育教學的場所,應配備現代教育技術專(兼)職人員進行管理。光盤播放教室必須做到防火、防盜、防潮,對光盤播放設備應按使用說明書做好維護和.
教育規章制度 篇4
一、 學校的'一切收費納入鎮(處)教委財政部門統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努力增收節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二、 鎮(處)教委經費收支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小學300元以下,中學500元以下,由校長審批,小學300元以上(含300元),中學500元以上(含500元),需支審批表,報鎮(處)教委副主任審批。
三、 各項收入來源,要求合法,符合規定的范圍標準,使用財政統一的收費票據,禁止以任何名義向學生亂收費,嚴禁非財務部門收取、存放資金。
四、 各項收入的原始憑證,經主管人審核后,并有經辦人、驗收人和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入帳,否則不予報銷。
五、 會計、出納要錢帳分開,分工明確,盡職盡責,保證資金安全,管好用好各項經費。
六、 各項專用資金要嚴格按規定提取,分別單獨核算管理,做到專款專用。
七、 嚴格控制借款,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準,并在規定時間收回或結算,因出公差借款要在返回三日內結清。
八、 學校實行帳務公開,按時公布經費收支情況,鎮(處)教委對所屬單位的財務作定期進行檢查監督。
教育規章制度 篇5
為了確保工作室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工作室成員除遵守學校一切規章制度外,須遵守下列制度。
一、學習制度
1、工作室成員要不斷學習教育理論,研究新課標、新課程、新教法,不斷改進教學方法,總結交流教研活動經驗,不斷探索教育教學規律。圍繞教科研課題、課堂教學每月進行一次集體學習、交流活動,堅持自覺學習和自覺反思,并做好學習活動記錄。
2、工作室成員每期的自我發展計劃中明確學習內容、學習目標,根據目前及今后教育教學改革趨勢在教育教學理論等方面有選擇性的學習。
二、研討制度
1、工作室成員積極參加各級各類教學研討活動。
2、工作室建立“每月一主題”研討制度。由工作室主持人根據研究方向確定主題,每月集體研究一次。
三、交流制度
1、名師工作室定期進行學術研討交流活動。
2、建立名師工作室網頁,實現優質資源共享。開辟名師對話、優秀案例選登、名師風彩等欄目,提高工作室知名度和輻射效應。
3、工作室成員不斷發揮工作室中名師的示范、引領作用,帶頭出研究課、觀摩課、示范課。
4、認真做好“傳幫帶”活動,積極承擔培養青年教師的任務,定向結對培養青年教師,培養過程規范,培養效果明顯。
四、課題管理制度
1、工作室成員要積極開展課題研究工作。根據課題研究方案,在每一階段制訂具體的研究實施計劃,及時作出階段總結。
2、課題必須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活動記錄、有階段小結、有結果分析、有實驗報告和實驗鑒定。
3、每個成員必須以嚴謹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從事課題研究工作,多出科研成果。
4、帶動更多的青年教師進行扎實有效的`課題研究。
五、經費制度
1、學校一次性投資給工作室提供辦公場地及辦公配套設施。并按一定比例每期劃撥辦公經費。
2、工作室成員個人開展與工作室相關活動需使用經費的需書面向名師工作室負責人提出申請,并報學校校長審核。
六、獎懲制度
1、工作室設立“工作室優秀成員”、“工作室學習積極分子”等獎項并每期評出,以獎為主。
2、根據工作方案制定名師工作室成員考核標準,考核結果可作為教師評優評先依據。
3、對于不求進取,不能按時完成工作室布置的成員進行勸退工作。
教育規章制度 篇6
幼兒園健康教育規章制度一
1、重視健康教育,通過各種健康教育活動,從小培養幼兒良好的衛生習慣,促進身心健康。
2、定期更換健康內容,內容力求貼近幼兒生活,形式力求活潑新穎、圖文并茂、淺顯易懂。
3、將健康教育內容列入教學內容,形象生動的講授各種健康知識。
4、通過各種形式對家長進行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識,實行家園共同促進。
幼兒園健康教育規章制度二
1、保健醫生和保教管理人員通過幼兒園各種會議、園本培訓、發放資料和健康咨詢,對幼兒園教職人員進行疾病防治、健康科普知識教育,培訓護理幼兒和應急救護的技能。
2、教師和保健醫生通過游戲、教學活動、外出參觀和觀看科教電影等途徑,向幼兒進行衛生保健宣傳和健康教育,培養幼兒自我保護意識、自我保護能力、健康意識和良好的衛生習慣培養。
3、幼兒園和保健醫生通過家長宣傳欄、幼兒園網站、家長學校講座、家長座談會、發放宣傳資料、電話交流、面對面的咨詢指導等途徑,向家長進行預防幼兒常見病、傳染病、培養幼兒良好衛生習慣的宣傳教育和傳授健康教育經驗。
幼兒園教育科研規章制度三
一、大、中、小平行年齡班教研組每周一活動一次,研究活動重點、難點以及教育方法和教具的使用。每周四研究下周教育內容及活動安排并制定計劃。
二、全園設立教育科研組,每兩周活動一次,主要任務是學習園內外教育信息,改革創新教育方法,承擔對外觀摩任務,提高教學質量。
三、各班教師根據要求作計劃。教材的選擇,根據本班幼兒的`年齡特點和實際水平而定。
四、教師在備課時間要認真備課,不做與備課無關的事情,按照要求,按時交班級計劃、月主題計劃、周計劃以及教育筆記。
幼兒園師德宣傳教育規章制度四
"振興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興教育的希望在教師"。教師的群體素質,特別是教師的職業道德關系到未來的教育發展,關系到民族的振興。正是基于這樣的認識,憑著對國家、民族、幼兒園的高度負責的精神,特制定如下制度:
1、根據上級指示精神,每學期制定教師師德教育學習計劃。
2、師德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定期為教師進行師德專題講座。
3、定期組織教師學習《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行為規范》、《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等相關法律法規。
4、定期進行師德標兵評選活動。
5、師德教育要納入教師繼續教育計劃之中。
6、師德教育要有嚴格考核評估制度。
7、每學期要有師德建設工作專題總結。
幼兒園駕駛員教育規章制度五
一.駕駛員要認真學習到了交通法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增強安全意識,按時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和培訓,嚴格執行行車規則。
二.車隊要堅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訓,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不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三.因工作需要,安全教育活動檔案不在分局的駕駛員要自覺參加所在地交警中隊舉辦的安全教育活動。
四.車隊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認真吸取他人的教訓,警示駕駛員要文明行車,嚴守規則,確保安全。
五.定期對駕駛員開展業務技能比武競賽,對優勝者給予一定幅度的物質獎勵。
六.車隊對各類培訓教育要做好臺帳記錄,以便備查。
教育規章制度 篇7
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安全教育意見,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安全教育措施和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措施
一、遵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以校長任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等同志為組員的安全教育組織網絡,負責學校師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1、學校堅持三檢查制度(開學、期中、期末統一檢查)
2、各部門堅持平時常查、常抓,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
二、強化安全意識,組織安全講座,落實安全措施。
1、各校每學期要制訂好安全教育工作計劃,用“請進來”的辦法定期組織師生進行安全知識講座。
2、定期召開家長座談會,建立學校、社會、家庭“三結合”安全教育網絡。
3、建立放學排隊護送制度(由班主任或任課老師負責排隊護送到大門口)。成立以自然村為單位的路隊小組,學習交通安全常識,開展安全知識競賽。
4、學校規定凡十二歲以下的`兒童一律不得騎自行車上學,十二歲以上學生須家長打報告學校同意后方可騎自行車上學。
(二)安全教育責任制
為確保安全教育落到實處,明確安全職責,增強安全防范意識,特制定崗位責任。
一、校長職責:
1、對學校安全工作負總責,制訂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安全教育制度;
2、加強對各職能部門的督促檢查,落實安全制度;
3、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有關安全工作新情況、新問題,保障學校安全,做到警鐘長鳴;
4、切實解決學校工作中的不安全隱患,建立嚴格的外出活動報批制度(班主任、輔導員向校長報批)
二、總務處職責:
1、及時進行校舍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2、加強對小店、食堂等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禁止無證經營,嚴把食品衛生質量關;
3、經常對教育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確保設施安全可靠,無安全隱患,同時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加強財產和經費的安全管理,嚴防失竊;
4、加強學校用電安全,定期組織對用電設備進行必要的檢查。
5、加強對學生外出用車的管理,保證學生用車的安全。
三、教導處職責:
1、認真組織開展有計劃的安全教育活動,做到內容落實,如“安全教育周”、“防災減災日”、“交通安全反思日”、“法制宣傳日”等;
2、貫徹落實學校安全教育規章制度,并進行督促檢查;
3、有計劃地組織開展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并使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做到誰組織誰負責;
4、建立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做到及時、準確。
四、班主任職責:
班主任是班級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加強對學生進行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
教育規章制度 篇8
1、教育科研活動在學校教育科研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
2、學校教科室組織實施校級以上教育科研活動的'開展。
3、教科組(或課題組)組織安排常規性教育科研活動的開展。
4、學校教育科研活動內容包括:學習培訓、調查實驗、論文寫作、學術研討、專題講座、專題報告、研究課或匯報課活動、階段性總結、資料收集整理、成果提煉以及課題開題會、課題研討會、課題小結會和結題鑒定會等。
5、常規性教育科研活動內容包括:理論學習、素質培訓、課堂教學研討、教材研析、教法探究、專題講座、學術研討、論文寫作、課題研究、信息傳遞等。
6、學校每周開展一次教育科研活動,單周學習,雙周講座。各教科組根據組內特點安排每兩周一次的常規性教育科研活動,活動時間由各教科組具體確定。
7、校級教育科研活動由學校教科室確定中心發言人,確定主題內容;常規性教育科研活動由教科組(或課題組)組長中心發言人,確定主題內容。
8、學校教科室和教科組在每學期初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科研活動計劃,屆時根據主題內容開展活動,有主持人、主講人、活動記錄。主講人要有講稿、教案等發言材料。各項活動都必須提前充分準備,嚴禁臨陣磨刀,有名無實走過場。
9、教育科研活動的開展,形式要多樣化,內容要豐富化,力求實在、實際、實效。對大型教育科研活動要注重課件、教具、錄音、錄像的使用和管理。
10、注重教育科研活動的真實、詳盡記錄、資料的整理收集、正效應的宣傳
教育規章制度 篇9
近期我行集中開展了規章制度學習,通過對職業操守指引、員工合規手冊和重要制度的學習,使我更加清醒地認識到學習法律法規,遵守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下面根據學習情況,結合個人實際談一點自己的體會。
一、通過學習提高了思想認識,增強了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通過這次規章制度學習教育,使我深刻地認識到,不熟悉規章制度就不可能按章操作,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規章制度,并成為一名合格的員工。當前金融系統發生的許多案件除故意犯罪因素外,大多數都是因個別員工規章制度意識不強,違規操作而造成的,不但給國家造成了損失,而且也毀了自己的人生和前程。因此,掌握學好各項規章制度,對我們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和現實意義。
二、通過學習進一步掌握了學習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運上下功夫。各種重要制度的學習不是一蹴而蹴,要靠長期的學習和積累、理解和運用,要養成長期學習的習慣,要有刻苦鉆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認識到學習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實踐中去學習,并自覺做一名遵紀守法,遵章守紀的合格員工。學習重要制度,我認為沒有捷徑可走,要在短期內熟悉確有難度,而且做為上班的員工,也沒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可以重點地去學,下功夫去理解和記憶,以便在工作中夠熟練地用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票據法》、《支付結算管理辦法》和內部頒布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辦法》、《會計、出納基本制度》、《人民幣結算帳戶管理辦法》、《會計業務印章管理辦法》、《有價單證及重要空白憑證管理辦法》等我們就要重點去把握、去理解。在學習方法上,要做到學習與實踐運用相結合,使每一名員工不斷提高金融從業人員按照規章制度規約束自己的自覺性。只有這樣才能加深理解,并能在工作中自覺做到不違章、不違紀。
三、通過學習要強化制約、進一步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當前,金融業電子化發展速度明顯加快,同時個別犯罪分子利用我行管理制度上的不完善,進行金融科技犯罪。因此,通過近一個時期的學習,聯系自己所從事的崗位,我認為當前關鍵要加強對基層一線操作人員的選用和教育,切實把那些政治思想上靠得住的員工放到重要崗位上;要強化制約,嚴格遵守業務操作流程管理,嚴格遵守授權操作管理辦法,盡職授權,嚴格審查每筆業務的發生,業務運作不能交叉,柜員離崗必須人走章收、正式簽退操作柜員號,從源頭上杜絕作案機會;同時要加強事后監督,監督金融會計憑證的真實性,賬戶、賬表數據的有效準確性。
四、規章制度的全面推行與嚴格實施,有助于我們加強自身的思想建設和作風建設,同時也進一步促進了制度建設,通過這次規章制度的.認真學習,我充分認識到我們作為一個團體的紀律性和組織性,更加深刻地明確了嚴明的紀律對于一個團體的重要性。制度不僅是指導我們工作的指示燈,更是規范各個部門使其順利工作的保障。
因此,我將在工作上努力按照規章制度中的各項要求,規范自身行為,認真完成工作,改進不完善之處,發揚自身優點,保證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
教育規章制度 篇10
一、入會要求
1、個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批準統一發放會員證,持證參加。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讀書會的規章制度;遵守讀書會章程,服從讀書會的管理和安排,執行讀書會的.各項協議和決定;
3、按時并積極參加讀書會的各項活動;
4、活動中積極協助活動的組織者和工作人員開展活動,自覺維護讀書會的形象和聲譽,愛護讀書場所公共設施。
5、愛護書籍,自覺維護公共衛生。
二、活動時間、地點
時間:每周二晚19:00——21:00
地點:新泰綠城玉蘭花園服務中心一樓圖書閱覽室
讀書會活動不限于每周二晚舉行,鼓勵成員有一定程度的延伸活動;鼓勵成員以其他形式在其他地點進行活動,有興趣的成員做好準備后可以提出增加讀書會活動的申請,參加人員以自愿為原則。
教育規章制度 篇11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師生人身和學校財產的安全,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章,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安全防范
1.每位教職員工都應當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以預防為主,強化防范措施,開展群防群治。
2.加強對庫房、生活用水的管理,嚴防壞人投毒破壞,預防食物中毒事故。
3.加強對安全防火工作的宣傳和防范,完善重點防火部位的防火設施,配齊配足滅火器材,預防火災事故。
4.嚴格用電管理制度,對學校線路經常進行檢查維修,及時更換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線路,禁止超負荷或違章用電。
5.學校集會、大型活動、做操、放學及遇有緊急情況,班主任及跟班教師要到位,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下樓梯,防止因擁擠、踩踏造成傷亡。
6.學校體育、藝術場地、器材及體育、藝術等教學活動均應符合運動安全要求。運動項目和運動強度應適合學生身體狀況,嚴防運動安全事故。學生上體育課,教師必須跟班、帶隊,現場組織指導,以防發生意外傷亡。
7.對于要求接學生放學的家長,教師一定要確認其身份才能將學生交其接走。
8.學校勞動教育及衛生等工作,應當注意學生年齡和體質條件,禁止學生爬高、登窗臺、翻欄桿進行打掃,不準學生隨意觸動電器。
9.學生實驗應充分考慮安全保護措施,實驗課教學要有科學的.操作程序和具體要求,嚴防學生接觸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的物質。有關實驗老師要認真負責,嚴防實驗事故。
10.學校電腦室要防止電路電線的損壞,保護電器設備的正常使用,經常進行維修,由電腦專任教師負責。如發現電線有異味要及時上報總務處予以妥善處理。
11.禁止學生進行不安全的活動游戲,嚴禁跳樓梯、爬欄桿、翻圍墻、在樓梯走道奔跑跳躍、追逐打鬧、隨帶利器火種。教育學生注意校外交通安全和用電用火安全。班主任要向學生經常傳授自護自救的生活安全常識。
12.實行學生外出春游、參觀、參加社會實踐等活動的報批制度,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組織。學校或年級(班級),獲準后應周密安排,精心組織。并有安全保障措施。
13.學校門衛值班人員嚴格值勤保衛和夜間巡邏制度,并做好來訪人員的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和師生人身安全。
14.學校配置消防設備,在消防部門配合下進行防火滅火知識教育,總務處、校長室負責做好。
15.學校注重衛生防疫工作,做好傳染病、流行病的預防、控制工作,做好預案,嚴防傳染病流行。
二、教育培訓管理
1.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工作,由分管校長負責,并列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
2.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校內各有關部門或人員應分工協作,積極配合。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教育先行,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原則,共同做好教育培訓工作。學校的每個教職工都有維護教學秩序,保護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義務。
3.堅持經常性和階段性相結合的原則,加強對學生進行家庭生活、戶外活動、社會生活、交通、消防等安全知識教育和自護自救技能培訓,在學生中開展普及法律知識教育,貫徹《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使學生增強法制意識和紀律觀念,鍛煉和提高學生自護自救能力。
4.定期(每學期至少一次)組織門衛、食堂等專業人員的業務知識和治安防范技能的教育培訓以及全體教職工的法律知識教育和治安防范意識、技能的教育培訓。抓好門衛管理、課外活動安全管理、學生日常行為管理、防火安全管理、校園秩序安全管理、大型集會安全管理以及學校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等,避免各類事故發生。
5.學生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和學校的各項
規章制度,在日常教學及各項活動中,聽從指揮,服從管理,遵守公德,注重自己人身和財產安全。
教育規章制度 篇12
為加強宿舍管理,強化學生法制、安全教育意識,避免重大惡性事故發生,給全體學生創造一個健康、整潔、優美、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特規定如下:
1、防火。嚴禁任何人夜間在宿舍點蠟看書學習,嚴禁在宿舍吸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引火物品進入宿舍,消滅火源,堅決遏制火災發生。
2、防觸電。嚴禁任何人在宿舍亂拉、私拉電源、使用各種電器、損壞各配電設施。自然損壞,及時找電工修理,嚴禁觸摸帶電破損開關,擦燈管等。
3、宿舍內嚴禁存放各種棍棒、大小刀具、鐵器及運動器材(如臂力器拉簧,啞鈴等),宿管會隨時清理沒收運動器材,學生放假帶回家中。
4、嚴禁從宿舍二樓沿一樓護攔、雨遮下樓,嚴禁擦二樓以上外面玻璃,
嚴禁將半身伸出樓外探望、晾曬衣物。
5、禁止在樓內、宿舍、樓道、樓梯追逐打鬧,擁擠玩球,嚴禁從樓上扔東西,風天遠離樓玻璃窗下。
6、不持證明,上課期間不得回宿舍或滯留宿舍,不準帶外人、生人進入宿舍或留宿,不得擅自夜不歸宿。
女生樓,男生莫入,男生樓,女生禁入。夜間找人,概不會晤,特殊情況必須有書面假條,證人,并登記注冊。
7、放假、上課,離開宿舍必須關窗鎖門,宿舍內嚴禁放錢及貴重物品,避免丟失。
8、帶到宿舍的食物必須干凈、新鮮,嚴防食物中毒,講究衛生,食用后餐具剩物必須及時刷凈、清理。
9、嚴禁在宿舍傳看淫穢書報刊、聽不健康歌曲,嚴禁酗酒、賭博。
10、嚴禁在宿舍打架斗毆、動用武力、器械。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自覺遵紀守法。
以上規定,公布之日起執行,違反規定,視其情節輕重,依據學校紀律,嚴肅處理。
教育規章制度 篇13
一、教學計劃制定常規
1、各備課組須在開學預備周內集中學習《新課程標準》,熟悉新教材,集體擬定學期教學計劃。
2、計劃內容包括:學情分析、教材概述、進度安排。
3、措施包括:作業計劃,學困生、優生輔導計劃,單元測試、考查計劃。
4、教研教改包括:研究課(課題、承擔者、研討日期、上課日期及評價日期)、教學實驗(課題、實驗方案、實驗細則)、講座(課題、承擔者、時間)、競賽活動安排、活動課安排。
5、計劃由備課組長制定,在預備周內組織本組教師討論,確定后,每位老師結合班級實際情況填寫教學計劃表,在開學第一周內交教學部備查。
6、備課組長在開學第一周內應交給教研組長(學科組長)一份本備課組教學計劃。
7、學期教學過程中,須嚴格執行教學計劃,保持教學進度一致。
二、教案書寫常規
1、課前書寫教案,不得無教案上課。
2、每位課任老師課前按教育部頒發的周課時標準在專用教案紙上書寫教案。
3、書寫教案前,須研究學生的認知基礎,須認真鉆研教材及其參考資料。
4、寫教案時,須寫好課題、日期、教學目標、學習策略、教學用具、教學流程。
5、若是研究課或公開課的教案應在教案上注明授課時間、聽課單位(或個人)。
三、上課常規
1、預備鈴響后,教師應站在教室門口,做好上課準備。上室外課(勞技、實驗、體育等)教師應提前到達上課場所。
2、課堂45分鐘,嚴禁課堂教學的'隨意性,把握好組織教學環節,力求優質高效。上課有充分的準備,有講有練,將知識傳授和思想教育有機結合,面向全體學生,分層施教,優化每個教學環節。實驗課、體育課、活動課要自始至終組織安排好學生活動,不得提前讓學生下課。
教育規章制度 篇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中小學電化教育工作并加強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是在教育教學過程中,運用投影、幻燈、錄音、錄像、廣播、電影、電視、計算機等現代教育技術,傳遞教育信息,并對這一過程進行設計、研究和管理的一種教育形式;是促進學校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有效途徑和方法;是實現教育現代化的重要內容。
第三條 中小學校開展電化教育應從實際出發,堅持因地制宜、講求實效、逐步提高的原則。要充分發揮各種電教媒體在教育教學中的作用,注重教學應用與研究。
第四條 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應積極創造條件,扶持中小學校開展電化教育,將中小學電化教育工作列入當地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
第二章 機構與職能
第五條 中小學校應建立專門機構或指定有關部門負責電化教育。其名稱可根據學校的規模稱為電化教育室(中心)或電化教育組,規模較小的中小學校也可在教學管理部門設專人或兼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第六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機構要在學校的統一管理下,與校內各相關部門相互配合,完成電化教育工作,其主要職責:
1、擬訂學校電化教育工作計劃,協調學校各部門開展電化教育工作,并承擔其中一部分教學任務。
2、收集、購置、編制、管理電化教育教材和資料。
3、維護、管理電化教育器材、設備、設施。
4、組織教師參加電化教育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培訓。
5、組織并參與電化教育的實驗研究。
第七條 中小學校從事電化教育的人員編制,由學校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在學校教職工總編制內確定,按學校規模和電化教育開展的實際配備專職或兼職電教人員。
第八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機構的負責人應有較高的政治素質、熟悉電教業務,有較強的教學和管理能力,一般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電化教育機構的負責人應保持相對穩定。
第三章 電教專職人員與學科教師
第九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機構的專職人員是教學人員, 必須具備教師資格,熟悉教學業務,掌握電化教育的知識、技能和技巧。中小學校電教專職人員應通過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與考核,不斷提高電化教育水平。
第十條 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專職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按國家規定評聘。在評審與聘任時,要充分考慮電化教育工作的性質和特點。
第十一條 電化教育專職人員要組織、指導學科教師開展電化教學。中小學校應聘請優秀教師作為電化教育機構的兼職人員開展工作。教師擔任電教機構的工作或編制教材、資料應計算教學工作量。優秀的'電教教材、電教研究成果,應與相應的科研、教學研究成果同等對待。教師開展電化教學的實績,應作為考核教師的內容。
第十二條 學科教師要增強現代教育意識,學習并掌握電化教育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積極采用現代教學手段,開展電化教學;研究電教教材教法;總結電化教學經驗,提高教學質量和效率。
第四章 經費與設備
第十三條 中小學校開展電化教育要有必要的經費保證,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逐年增加對中小學電化教育經費的投入。學校應確定一定的經費比例開展電化教育。
第十四條 電化教育的設備是開展電化教育的基礎。學校要按照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有關中小學校電化教育教學儀器設備配備目錄,根據教學的實際需要,統籌配備電化教育設備。要加強電化教育設備、設施的維護和管理,提高利用率。
第十五條 學校電化教育設備、設施是為教育教學服務的,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章 電教教材與資料
第十六條 開展電化教育的中小學校要加強電教教材(音像、多媒體)、資料建設,保證有足夠的經費用于配備電教教材、資料,做到與電教設備、設施建設同步發展。
第十七條 中小學校應根據教學的需要,合理選擇和配備由中央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印發的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所列入的全國或地方通用的電教教材,有條件的學校可根據實際需要自行編制補充性電教教材供學校教學使用,要做好學校電教教材的管理和應用工作。
第十八條 中小學校電教教材、資料的編輯、出版不得違反《著作權法》;中小學校不得使用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的音像制品。
第六章 管理與領導
第十九條 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地區的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區電化教育發展規劃及工作計劃,并檢查、評估和督導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工作,協調電教、教研、裝備、師訓部門保障學校電化教育工作的健康發展。
第二十條 地方各級電化教育館(中心)是當地中小學電化教育的教材(資料)中心、研究中心、人員培訓和技術服務中心,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中小學校電化教育工作的管理與指導。
第二十一條 中小學校要貫徹上級關于電化教育的各項方針、政策,加強對電化教育工作的領導,將其納入學校整體工作之中,并要有一名校級領導主管電化教育工作。
第二十二條 中小學校要重視對學科教師開展電化教育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有計劃地組織不同層次、不同形式、不同內容的教師培訓活動,推動學校電化教育工作廣泛深入的開展。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程適用于普通中小學校。中等專業學校、中等技術學校、技工學校、職業中學、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可參照執行。
第二十四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規程,結合本地區實際,制訂實施細則。
第二十五條 本規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關規定凡與本規程有不符的,以本規程為準。
教育規章制度 篇15
為有效管理學校教育經費和正確使用經費,避免盲目浪費教育經費,做到合理合法。經學校教代會全體成員一致討論通過,特制定以下經費管理制度。
一、學校的預算內外經費均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后勤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財務人員要求做到努力增收節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總務處負責加強對財務人員得管理和業務學習指導。
二、由后勤分管領導分管財務工作,經費收支實行審批制度。各部門需要使用經費的必須逐層請示匯報到主管領導。一百元以下的由分管領導負責審批,一百到五千元以下的由校長審批,5000元以上由學校教代會討論審批。
三、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和財力情況,本著“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編制年度財務收支計劃,計劃報經學校教代會批準后,財務部門要認真組織實施,確保計劃圓滿完成。
四、各項支出的`原始憑證,經會計主管審核,內容真實合法,符合財務制度規定,并有經辦人、驗收人和有關負責人簽字,最后校長經簽字后方可辦理支出,否則財會人員不準予報銷。
五、嚴格遵守物價部門核準的范圍和標準進行亮證公開收費,根據上級規定,各項收入使用財政統一規定收費票據,收費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禁止任何部門和個人以任何名義向學生亂收費;嚴禁非財務部門和個人私自收取、存放資金,私設“小錢柜”。
六、出納、會計要獨立分管經費和帳目,分工明確,盡職盡責。提款數額較大(10000元以上)的經費需要有2人以上財務人員協助,保證資金安全,切實管好用好各項經費。
七、凡是學校預算內、外資金的全部存入學校的公家戶頭,凡屬于教育經費的一律不得挪做他用,各項專用基金嚴格按規定提取,分別核算管理,專款專用。
八、嚴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書面形式匯報所需的開支數額及相關說明,并經校長批準后方可借支,并按規定時間及時結算。
九、嚴格執行本條規定;禁止動用教育經費變相或亂發獎金、實物、補貼等等。
十、會計每月月末及時向主管領導和校長匯報收支結余情況,定期向教師公布有關經費的收支情況,主管領導定期對所屬部門的財務工作進行檢查監督。
教育規章制度 篇16
為普及法律法規知識,著力增強干部職工的法制意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根據本單位工作實際特制訂以下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制度。
1、成立由黨委書記為組長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本單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2、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本單位法制宣傳教育落實工作,研究提出每年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意見和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普法活動;進行普法工作的經常性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配合上級組織對本單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檢查、指導等。
3、領導干部要按照上級要求參加各級、各類普法培訓和考試,參訓率、合格率必須達到100%。機關干部必須參加公務員培訓、行政執法培訓、其他專業培訓和上一級組織的培訓,參訓率、合格率或領證率必須達100%。所有人員必須參加本單位組織的各類普法學習、教育、培訓,參學(訓)率、合格率要達100%。
4、領導小組定期研究、部署普法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原則上定為上半年、下半年各1次。
5、要把學習法律法規知識列入年度學習計劃,按照上級統一要求抓好普法學習并完成規定的學習內容。
6、領導小組成員依據普法規劃和工作分工,組織實施日常的普法活動;根據實際情況和群眾反應,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改進普法工作形式,增強普法活動的針對性;積極參與上一級組織對本單位普法工作的檢查、指導,聽取意見和建議,及時改進有關工作等。
7、每年進行1-2次的普法工作檢查、督促活動,對已經學習的法律法規,必要時進行抽查、考試,以促進普法工作的開展,增強普法活動的實際成效。對發現的各類問題,及時提出整改要求,以確保普法內容的落實、掌握。
8、要充分利用有限條件,建立并抓好普法宣教陣地,要根據需要,適當投入,選購普法書籍,訂閱法律法規報刊雜志、資料,征訂有關普法教材。要積極參加社會宣教活動,義務宣傳普法知識。
法制宣講教育工作細則
第一條加強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領導。局長親自抓,分管局長具體負責,法制股、宣教股具體實施,各科室共同參與。
第二條法制股、宣教股負責制訂法制宣傳教育培訓計劃、年終總結并組織實施。
第三條法制宣傳教育的'基本任務:
(一)普及憲法和法律、法規基本知識,教育廣大干部職工依法行使公民權利,履行公民義務。
(二)增強國家公務員、領導干部特別是擔任中層領導職務的股室負責人的法制觀念,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三)提高執法人員的法律素質,使其依法履行職責,公正執法。
第四條對新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宣傳,要做到及時廣泛、形式多樣、重點突出、注重實效。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一)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微信等平臺廣泛進行宣傳。
(二)根據情況需要,召開宣傳貫徹學法動員大會。
(三)結合“4·15”國家安全日、“4·22”地球日、“6·5”世界環境日、6月安全生產月“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積極開展法制宣傳,以豐富多樣的形式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四)對本單位行政執法人員和行政管理相對人進行專項法律學習培訓。
(五)印發有關宣傳材料。
第五條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所需經費應當予以保證,納入年度預算。
教育規章制度 篇17
一、教學計劃制定常規
1、各備課組須在開學預備周內集中學習《新課程標準》,熟悉新教材,集體擬定學期教學計劃。
2、計劃內容包括:學情分析、教材概述、進度安排。
3、措施包括:作業計劃,學困生、優生輔導計劃,單元測試、考查計劃。
4、教研教改包括:研究課(課題、承擔者、研討日期、上課日期及評價日期)、教學實驗(課題、實驗方案、實驗細則)、講座(課題、承擔者、時間)、競賽活動安排、活動課安排。
5、計劃由備課組長制定,在預備周內組織本組教師討論,確定后,每位老師結合班級實際情況填寫教學計劃表,在開學第一周內交教學部備查。
6、備課組長在開學第一周內應交給教研組長(學科組長)一份本備課組教學計劃。
7、學期教學過程中,須嚴格執行教學計劃,保持教學進度一致。
二、教案書寫常規
1、課前書寫教案,不得無教案上課。
2、每位課任老師課前按教育部頒發的周課時標準在專用教案紙上書寫教案。
3、書寫教案前,須研究學生的認知基礎,須認真鉆研教材及其參考資料。
4、寫教案時,須寫好課題、日期、教學目標、學習策略、教學用具、教學流程。
5、若是研究課或公開課的教案應在教案上注明授課時間、聽課單位(或個人)。
三、上課常規
1、預備鈴響后,教師應站在教室門口,做好上課準備。上室外課(勞技、實驗、體育等)教師應提前到達上課場所。
2、課堂45分鐘,嚴禁課堂教學的.隨意性,把握好組織教學環節,力求優質高效。上課有充分的準備,有講有練,將知識傳授和思想教育有機結合,面向全體學生,分層施教,優化每個教學環節。實驗課、體育課、活動課要自始至終組織安排好學生活動,不得提前讓學生下課。
教育規章制度 篇1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村校房產土地資源是教育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加強本區村校資產管理,充分發揮村校資源的使用效益,根據國家關于國有資產管理、社會生產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等的規定,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各單位系指教育局系統占有、使用村校房屋、土地的單位或其他組織。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村校資產是指權屬為南匯區教育局的房產及土地。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的房屋出租是指各單位將依法占有、使用的房屋或自行籌資建造的輔助用房,交付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單位支付租金的行為。
第二章 房屋的管理及職能劃分
第五條 根據《上海市中小學校舍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農村學校的校舍不管由誰建造,產權都歸教育行政部門,由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管理。
第六條 當地原使用學校應當履行對村校統計、看管、安全、危房上報等職責。
第七條 為保證村校房屋的正常使用,在村校資產出租的`收益中提取一部分資金建立房屋維修基金。
第八條 南匯區校辦產業管理部作為南匯區教育局指定的村校資產管理部門,其職責是:
(一) 負責本區村校房地產產權證的保管、使用及有關檔案的管理;
(二) 監督 村校房屋的出租、出借行為;鑒定房屋出租、出借的相關證明、保證和協議;負責全區村校的管理;負責租金核算與委托收繳;
(三) 處理村校資產糾紛的相關事宜;
(四) 負責有關信息數據庫的管理與上報,建立和完善村校房屋圖紙檔案;
(五) 管理好房屋維修基金負責村校房屋的修繕等有關工作。
第三章 房屋的出租、出借
第九條 承租人應當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第十條 房屋出租應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十一條 房屋出租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各級政府有關安全工作的規定、要求,必須接受行政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第十二條 房屋出租人是出租房屋的管理責任主體,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房屋出租工作負責。
第十三條 校辦產業管理部負責本區教育系統各單位村校房屋出租的審核、簽約監督及管理等工作,各單位負責日常管理、安全等工作。
(一) 房屋租賃雙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出租人的責任:
(一)不得將危險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房屋用于出租;
(二)不得將房屋出租給不符合生產、經營和安全條件的單位或個人;
(三)教育系統出租房屋不得用于經營網吧、發廊、舞廳、棋牌、游戲房、卡拉OK、公墓代理、殯葬服務以及有噪音、污染等影響教學秩序的項目;
(四)出租單位應當建立房屋出租管理責任制,并明確管理部門及責任人負責房屋出租管理工作;
(五)遵守和履行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房屋出租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
(六)嚴格履行房屋租賃合同及安全消防治安責任書,確保經營活動及安全工作的有效開展;
(七)接受上級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的管理和培訓;
(八)房屋出租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并做好檢查整改;
(九)發生事故應及時如實向局辦公室報告;
(十)定期檢查出租房屋及設施的使用情況;
(十一)督促承租方做好安全、綠化、環境衛生及水、電、氣安全使用等工作;
(十二)依照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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