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規章制度(通用20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筑規章制度(通用20篇),歡迎大家分享。
建筑規章制度1
1、熱愛公司、熱愛部門、熱愛本職工作,自覺遵守和維護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恪守職業道德、注重專業素質的提高、誠信待人、誠信做事,杜絕利用工作之便通過刁難或維護業務單位來謀取非法所得,借以給予業務單位謀取額外利潤。
3、熟練掌握并嚴格執行山東省建設工程相關法律法規、計價規則及國家清單內容,認真落實執行公司相關制度。
4、保守公司相關機密,不得隨意將本公司相關造價單價通知與其他部門人員或外界人員。對外輸出數據嚴謹、統一。積極做好沈陽騰越公司后勤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充分發揮合約造價部的工作職能所在。
5、具有強烈成本意識,能積極減少公司支出,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6、履行份內職責,有強烈的服務意識和規范的服務行為,積極配合公司其他部門開展工作,完成本崗位工作任務的同時能分擔其他業務。
7、積極學習專業知識,提高自我素質。及時收集信息,資料分類整理,單價分類統計,自己所負責的.工作清晰可見,方便工作中隨時查閱。
8、生活中團結友愛,工作上互相幫助、資源共享、爭取效率最大化。
9、每月按時完成相關專業工程結算工作,不推諉不延時,切實可靠地保證公司制度的推進,及時將相關班組及專業分包單位結算款落到實處。
10、每月15日-22日為各種進度款審核時間,要對現場進度、合同、計量方式進行核實,做到準確無誤,工程量要經得住推敲。
11、算量工作自接到工作后,別墅、多層15天,高層25天,車庫20天完成(完成標志為出含量分析表、預算書);勞務合同簽訂自接到單價審批單后2天內完成,專業分包合同,自定價后3天內完成(完成標志為雙方簽字蓋章完);單價審批自接到項目部申請后3天內完成,完成標志領導簽字完畢
12、土建、安裝造價人員每月不得少于4次去現場了解施工進度及可能涉及公司造價的一切事宜。部門負責人每月會對各位片區負責人進行考核,此考核計入年底獎金。
13、嚴格遵守公司日常考勤制度,按時開展工作,無故遲到、早退、曠工按公司人力制度執行。事前需請假,并填寫假期申請表。請假不提前申請者扣當日工資,半年連續三次無故曠班,按自動離職處理。
14、嚴格遵守公司日常工作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圍及工作環境。堅決杜絕在辦公時間、辦公室做私活;嚴禁上班時間長時間打私人電話(月累計超過三次,扣本員工當月個人電話福利);上班期間不許登錄與工作無關的網頁、QQ、MSN、網絡購物及收取與工作無關的快遞郵件、玩游戲或者其他網絡溝通方式,發現一次扣罰50元,在當月工資里面扣除,月連續三次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降薪10-20%,情節嚴重者將進行辭退處理。
15、認真并按時完成部門負責人交予的任務,禁止消極怠工,若發現一次警告、二次罰款100元,三次以上交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降薪、調職或者辭退。工作開展過程中要按要求定期匯報完成情況。
16、工作態度嚴謹、負責、細致,做到數字零誤、字眼清晰無歧義。造價部的工作禁止出現:差不多、大概、基本上、應該是、或許是等模棱兩可的文字。文字語言要緊密。禁止與業務部門、業務單位有過多的接觸。
17、上述規章制度從20xx年2月1日起執行建筑公司規章制度。
建筑規章制度2
第一條為做好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核發和監督管理工作,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設部128號令,以下簡稱《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凡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以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符合《規定》要求的安全生產條件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企業都應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三條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除中央管理的建筑集團公司、總公司以外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核發和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所在地區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設立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審定委員會,負責全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定、核發工作。
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審定委員會在設區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省有關專業部門設立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考核工作站(簡稱省考核站),負責該轄區內或本專業建筑施工企業申領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受理、初審、匯總和上報工作,受省委托,負責二級及二級以下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定工作。
第五條建筑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并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3、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與企業規模、專業相適應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個項目不得少于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5、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6、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完全生產教育培訓并有個人培訓教育檔案;
7、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8、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9、有職業病危害防止措施,并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10、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11、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建筑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向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機關提供下列資料:
1、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一式三份(樣式見附件(一);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及各分公司、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及文件,操作規程目錄;
4、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證明文件(包括企業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管理辦法或用款規章制度、年度安全資金投入計劃及實施情況);
5、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包括企業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文件、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工作職責、負責人的任命文件、組成人員明細表);
6、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名單及證書復印件;
7、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資格證書復印件;
8、本企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年度安全培訓教育材料(包括企業培訓計劃、培訓考核記錄);
9、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以及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人員參加意外傷害保險有關證明(提供20xx年7月31日以后參加保險的證明材料);
10、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檢測合格證明(提供20xx年7月31日以后使用設備的檢測合格證明材料);
11、職業危害防治措施(針對本企業業務特點可能會導致的職業病重類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12、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根據本企業業務特點,詳細列出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和事故易發部位、環節及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
13、企業和項目經理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援(應本著事故發生后有效救援原則,列出救援組織人員詳細名單、救援器材、設備清單和救援演練記錄)。
前款第2至第13項的相關資料統一裝訂成冊,紙張大小為A4型,特級、一級資質企業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須向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機關保送兩份(省考核站留存)。申報企業需要向設區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省有關專業部門附設的省考核站交驗所有證件、憑證原件。
第七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審批與發證工作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申請人填寫申報表并附本細則第六條規定的有關材料,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設區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省有關專業部門附設的省考核站提出申請;
申請人在填寫申報表的同時,必須在江蘇建筑業網(www.jscons.gov.cn)上同時申報。
(二)省考核站受理施工企業申請后,應及時對申報資料進行復核,并核實有關證件、憑證原件,必要時應當到企業施工現場進行抽查。對申請材料中存在可以當場更正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省考核站將本地區符合申報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匯總表(匯總表見附件二)、申請表以及特級、一級企業申報附件資料統一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質量安全技術處;
(三)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質量安全技術處組織有關人員對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將審核意見和各考核站對二級及二級以下企業審核情況意見報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審定委員會審定;
(四)審定委員會聽取審核工作報告,審議并決定是否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五)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根據審定委員會的審定結果,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企業,說明理由,進行告知。
第八條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對申報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對于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不予受理,該企業一年之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九條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在受理建筑施工企業申請后45個工作日內作出頒發或者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決定。具體時間控制為:考核站的審核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在接到考核站上報材料后不超過25個工作日。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作出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決定,并自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決定不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自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其理由。
第十條對上一年度以來發生死亡事故的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條件審查,除審查企業的申報資料和對事故的整改、處理情況外,還應當組織專家組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抽查其施工現場。對特級、一級建筑施工企業,抽查現場數不少于3個,二級及二級以下建筑施工企業,抽查施工現場數不少于2個。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采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局規定的統一式樣。證書分正本和副本,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按國家建設部規定的編號規則統一編號。每個企業核發正本一本,副本二本。但對具有特級、一級資質且在省外有較大市場的企業,副本數量可適當增加。
第十二條20xx年1月13日以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向建設單位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已經確定的建筑施工企業是否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審查,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對于依法批準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在建設單位向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的安全施工措施資料中,應當包括承接工程項目的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復印件。
第十三條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按本細則規定的程序提出延期申請,并提出本細則第六條規定的文件、資料以及原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筑施工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不再審查,直接辦理延期手續。對于本條第二款規定情況以外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對其安全生產條件重新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延期手續。
第十四條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企業有違反建設部《規定》行為的,應當及時報告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省外建筑施工企業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施工活動有違反建設部《規定》行為的,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將其違法事實、處理結果或處理建議告訴其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十五條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自工商營業執照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持原安全生產許可證和變更后的工商營業執照、變更批準文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變更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在對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文件、資料審查后,及時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
第十六條建筑施工企業遺失安全生產許可證,應持申請補辦的報告及在公眾媒體上刊登的遺失作廢聲明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補辦。
第十七條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要秉公辦事,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業的財物,不得謀取私利。
第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等有關部門舉報。
建筑規章制度3
1總則
1.1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秘密是指關系公司的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并具有實用性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1.3公司的所有人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1.4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實行積極防范,突出重點,既確保公司秘密,又便于各項工作的方針。
1.5總經理主管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各部門主管在其職權范圍內負責本部門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
1.6在保守公司秘密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個人和部門,應當給予獎勵,對違反本制度者給予處罰。
2秘密的范圍:
2.1股東及董事會活動資料;
2.2重大決策方案及行動計劃;
2.3客戶的資料及供應商資料;
2.4財務資料;
2.5一切裝備的技術資料;
2.6專有技術和決竅;
2.7重大的人事變動信息;
2.8一切成文的規章制度和管理文件;
2.9各類合同;
2.10所設計的圖文資料;
2.11公司認為其他重要的資料。
3密級劃分:
3.1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3.11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密會使公司的利益受到特別嚴重的損害;
3.12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密會使公司受到嚴重的'損害;
3.1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利益受到損害。
3.2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在文件的右上角標明密級。
3.3秘密等級的劃分由總經理起草,經董事長批準后,由總經理組織實施。
3.4對公司所產生的秘密事項應當及時確定密級,最遲不得超過10日,對以往的文件應于本制度發布后三個月內整理完畢,并確定密級。
3.5對是否屬于公司秘密和屬于何種密級不明確的事項,應由產生該事項的部門主管應在3天內擬定密級,報總經理批準。
3.6絕密文件的保密期限為長久,機密文件的保密期限為10年,秘密文件的保密期限為5年。
4保密措施
4.1絕密的文件資料分別由董事長和總經理親自保管,必要時也可特別委托可靠人員按照規定的制度保管,機密和秘密的文件資料由文檔秘書保管。
4.2密級文件必須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4.3非經原確定密級的人批準,任何人不得借閱`復制和摘抄。接觸公司秘密的人員范圍由確定密級的人限定。
4.4接收涉及公司秘密的傳真`信件,由接收員馬上交給文檔秘書登記后,由文檔秘書交相關人員。
4.5寄發公司秘密,由文檔秘書負責,并登記備案。
4.6外出需攜帶公司保密文件,必須經領導批準,由文檔秘書登記,本人簽字,由文檔秘書開給《保密文件外攜許可單》,憑單由保安放行。返回后要及時到文檔秘書處核銷登記。
4.7對涉及公司秘密的場所,非經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準進入。
4.8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司內外談論-公司秘密。
4.9對涉及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4.9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4.92指定參加會議人員;
4.93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的范圍。
4.94由專人記錄會議,其他人不得記錄會議內容。
4.95會議文件分發應編號,閱后收回。
4.10公司對主管及相關員工,每年進行兩次保密教育,定期檢查保密工作。
4.11公司人員應養成良好的保密習慣,做到:
4.111不是自己應知道的事,不應問;
4.112對別人不應知道的事,不應說;
4.12公司人員如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
報告部門主管和總經理。部門經理應當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公司秘密的內容和密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圍和嚴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節和有關責任者,并將情況書面報告總經理。
5解除和降低密級
5.1符合下列條件的文件屬于可解除或降低密級:
5.11規定的保密期限屆滿;
5.12已有新的替代文件出現;
5.13外界情況已經變化,原密級已無必要的文件;
5.14發生了其他可以解密和密級降低的情況;
5.2解密和降低密級由文檔秘書提出清單,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5.3解密和降低密級操作由總經理委托專人監管,文檔秘書具體實施;
5.4文件解密后一律當場銷毀;
5.5銷毀程序為:公司總經理委托專人按清單一一核對正確無誤,用碎紙機或燃燒的方式進行。
6獎懲
6.1凡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公司員工,公司根據其貢獻給予獎勵100--1000元,最高可按其實際貢獻的10%計算獎金:
6.11對泄露或者非法獲取公司秘密的行為,及時檢舉的;
6.12發現他人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公司秘密,立即采取補救措施,避免或者減輕了損害后果的;
6.13對公司保密工作作出了顯著成績的。
6.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予罰款500~3000元,如情節嚴重,給予辭職,賠償公司經濟損失;
6.21因疏忽大意而泄露公司秘密;
6.22遺失公司秘密文件資料;
6.23出賣公司秘密的或利用公司秘密為已謀利的,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外,還要交司-法-部門處理。
建筑規章制度4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
安全生產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標準及上級的指示決議。
二、從組織、管理、指揮生產方面負安全責任,認真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協助經理組織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對查出的問題督促有關人員及時整改,對違章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理。
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及時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四、負責對新工人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和對各科人員的安全責任教育,并檢查其落實執行情況。
五、在深入基層,現場檢查施工進展情況的同時,認真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并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徹底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責成有關人員及時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進行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目標考核。
七、監督檢查各施工單位的安全防護品的發放和使用情況。
總工(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結合單位技術情況,制訂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并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二、對施工生產中一切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經常把安全技術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產技術工作時,必須同時研究,安排安全技術工作。
三、組織編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從工程設計的圖紙審核,施工方法的確定,施工機械設備,垂直運輸設備的選用,以及確定架設工程的實施方案等每個環節,都要有安全技術措施,要針對性強,實用效果好,成為科學指導施工的技術依據。
四、對企業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職業危害問題應列為重大科研項目,有計劃,有步驟地下達科研任務,組織力量攻克技術難關,徹底改善勞動條件。
五、組織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藝的技術措施,督促各生產單位實施和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工藝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六、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審查或提出設計方案時,必須同時提出安全技術、工業衛生設施方案,同時要檢查實施情況。
安全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和公司頒發的各項安全技術規范和規章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認真檢查監督各單位勞動保護用品的購置和使用,以及安全生產執行落實情況。
三、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對新工人進行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勞動紀律的教育,編寫教育材料。
四、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并進行復查,經常深入工地進行安全檢查指導。
五、負責組織審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檢查監督執行情況。
六、組織好安全方面的會議,總結安全管理工作的先進經驗,推廣安全管理先進典型。
七、按照傷亡事故管理辦法規定,做好事故的處理,分析總結和上報工作。
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指導項目部編制保證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計劃。
三、協助安全部門編制安全教育計劃。
四、領導財務部門確保公司整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全生產資金及時撥付。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項目經理應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督促檢查工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落實,不違章指揮。
二、定期研究分析工地的安全狀況,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開展競賽活動,對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要采取措施、落實人員、落實經費、限期整改。
三、組織工人學習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知識,進行遵章守紀和安全技術教育,堅持對新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四、發生重傷、死亡和重大設備事故,應迅速報告主管部門、勞動部門和檢察院,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清原因,擬定防范措施。
建筑規章制度5
第一條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屬于政府性資金,收入金額納入市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條征收范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建設單位。
第三條征收標準:凡使用水泥的工程按照工程預算水泥總量,建設單位要按照每噸3元的標準預交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沒有水泥用量預算的建筑單位,則按照建筑面積收取。標準為:輕鋼結構0.25元/平方米;磚混結構0.75元/平方米;框架結構0.90元/平方米;其他構筑物或建筑物1.2元/平方米。
第四條繳費方法:
(1)市直、桃城區、開發區的建設單位到衡水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發改委窗口交納散裝水泥專項資金。
(2)阜城、武強、景縣、深州市的建設單位到所在轄區的散裝水泥辦公室交納酸狀水泥專項資金。如在本縣、(市)沒有交納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的建設項目,可直接在衡水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發改委窗口交納。
(3)其他各縣到市散裝水泥辦公室委托單位交納,如沒有委托收費單位,則到衡水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發改委窗口交納。
第五條建設單位交納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后,憑交費單據辦理項目審批,未交納專項資金的建設工程,有關部門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第六條建設單位使用散裝水泥量達到整個工程水泥用量的70%以上,可以申請辦理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清算手續。
第七條建設單位應在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內、預拌混凝土和水泥制品企業在第二年一季度內到市散裝水泥辦公室辦理清退手續。辦理清算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有關部門批準的工程預算書
(2)預繳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的憑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3)購買散裝水泥的`發票(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4)散裝水泥專項資金補(退)款申請表
(5)對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需提供購買商品混凝土(附商品混凝土配樣單)的發票(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6)建設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備案證明
第八條建設單位應接受散裝水泥主管部門進入建筑工地進行監督檢查
第九條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征收、管理、使用和清退,應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對違反規定者嚴格按照《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國務院令第281號),給予行政處分或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處理。
建筑規章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各項事務的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系,采用橫向聯系、縱向整合、豎向協作等經營方式,真正實現個人經濟提高創收,公司經濟基礎不斷發展壯大,并使公司的各項管理工作制度化、標準化,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公司全體股東及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規定和決定、紀律。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各項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財務管理、合同管理、物業管理、勞資管理、工程項目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檔案管理、印鑒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第四條、檔案管理:
1、歸檔范圍:公司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規范、標準圖集、財務審計、勞動工資、人事檔案、會議紀錄、決議;聘任書、協議合同、項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
2、檔案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3、檔案的借閱;總經理、副總經理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通過管理人員辦理手續,直接提檔。公司其他人員借閱檔案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4、借閱的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用要摘錄或復制的,秘密檔案必須經總經理批準,一般檔案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方可摘錄復制。
5、公司所聘員工的相關技術職稱及各類證書,屬公司無形資產,由公司統一管理,未經同意,任何個人或公司負責保管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外借其他經濟組織和團體使用,對已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離聘人員,向公司索要證書的,必須經總經理批準,由本人賠付公司為此證件支出的培訓費、工資等相關費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間領用的用具用品等,若當事人在工作期間曾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其進行經濟賠償,對拒不進行賠償,而又情節惡劣的,公司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當事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五條、印鑒管理
1、公司印鑒由辦公室和業務、財務部門分別保管。
2、印鑒的使用一律經公司總經理許可,主管副總經理簽字允許后方可加蓋,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加蓋印鑒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第六條、文印管理
1、文印由辦公室統一負責。
2、確需到公司以外去打印的文件、資料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由具體打印人員將原件、廢件全部收回交辦公室集中處理,嚴防泄密,如違反此規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第七條、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庫房由材料設備股負責管理。
2、庫存、入庫材料設備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銹蝕,并應統一編號、分類、排放。
3、公司各股室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負責統一采購。
4、各股室應按實際需用量領取,不得私用、浪費。
5、各股室配備的電腦等高檔辦公用品的采購、更換必須經總經理批準,指定專人負責。
6、辦公電腦使用人員要保持用品干凈、整潔;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由責任人負責賠償,如違反以上規定造成工作延誤或損失的由責任人負責。
第八條、公司資質及職能股室
1、公司所屬業務股、辦公室、資料室面向市場,均實行有償服務。
2、公司所屬機械設備、場地面向市場,均實行有償服務。
3、公司允許有信譽的單位或個人掛靠,但須收取1—3%的管理費用,所發生的稅金、人工工資、質量、安全保證金等相關費用均由掛靠人負擔。但介紹人或推薦人應對信譽戶進行詳細調查,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直接責任人負責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4、凡有要求陪標、標書制作、工程資料等服務的單位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并收取費用,費用額以市場價為基礎
第九條、報刊及郵發管理報刊征訂、文件郵發由辦公室負責統一征訂,但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第三章:財務管理
第十條、公司一切財務、會計活動均應符合《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具體會計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執行。
第十一條、本財務管理內容屬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各股室、2項目部、廠及各職能人員應嚴格遵守執行。
第十二條、公司資金管理的原則是:合理使用、降低風險、加速周轉、提高效益、減少壓占。
第十三條、為保證庫存現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屬各部門應按規定限額提取備用金,一般不超過20xx—5000元,備用金的支取必須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辦理。備用金的支取必須注明用途、金額。
第十四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坐支或挪用營業收入款,否則公司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章程、制度的規定予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將由公司提起訴訟,依法索賠。
第十五條、各項目部、廠應經常和客戶保持聯系,按期進行賬款催收,由主管副經理和財務部門監督。
第十六條、財務部門對固定資產應進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為固定資產的增減提供準確依據。
第十七條、支票管理嚴禁簽發空白支票;持票人應妥善保管,如丟失將由個人承擔全部經濟責任。支票印鑒應由專人分別保管。
第十八條、信貸管理由財務部門統一負責。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稅法規定,按時繳納各種稅金及員工“兩金”、職工醫療保險等。
第二十條、參加工程的決算會議。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一條、為加強公司內部合同意識,強化法制觀念要求股東及員工極積學心《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標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
第二十二條、業務部門應根據合同履行的實際情況及時進行分析、記錄、總結。為合同的完善提供依據。
第二十三條、業務部門對合同的文本應逐字逐句進行推敲研究,力求杜絕漏洞;杜絕含有模糊不清、模棱兩可的條款詞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施工合同由業務部門(預算股)統一負責保管。
第二十五條、公司內部項目承包合同由辦公室負責保管。
第二十六條、物業管理部門簽訂的合同,由物業部門負責保管,但應轉辦公室留存一份,以便存檔。
第二十七條、材料設備部門簽訂的采購合同由材料設備部門負責保管,并轉財務股一份作為記賬憑證。
第二十八條、預制廠簽訂的供銷合同由預制廠設專人負責保管,并轉財務股一份以備查存。
第二十九條、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三十、公司管理人員實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制,勞務人員實行計件制、計時制、計工制。
第三十一條、公司聘用的人員,凡實行年薪制的“兩金”按比例上繳,實行計件制、計時制人員,按考勤自然天數計繳。
第三十二條、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獎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定擬訂。
第三十三條、公司執行董事會批準實施的工資系列。
第三十四條、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第三十五條、特殊情況下工資支付參照《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標準為員工的基本工資。
第三十六條、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必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第三十七條、員工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第三十八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0日向公司提出書面辭職報告,否則,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第三十九條、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第四十一條、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務、文件及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建筑規章制度7
1、各單位包括各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進場前,應向甲方供給現場各級管理人員及班組負責人的詳細名單及聯系方式,各項目管理班子人員名單,經甲方考察認定進入施工補充協議,方可安排進場。各單位更換管理人員必須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權根據施工和監理單位現場管理人員的實際本事和水平,決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單位進場時必須在現場辦公室安裝電話或報送手機號,并保證每日24小時暢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監理公司人員必須保證每日8小時以上現場工作時間,保證每一天24小時通訊暢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階段或緊急施工問題,應保證及時到工地解決。
4、各施工單位應在臨設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應臨設安排方案,在正式開工前15天應向甲方報送有關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工程部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施工安排,正式動工前一天必須提交開工報告。
5、各施工單位必須服從甲方現場代表的協調安排,服從監理公司的技術指導和監督。
6、施工現場內各單位之間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所有協調安排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傳達,如有特殊情景需立即口頭處理時也必須在12小時內完善正規手續。
7、現場所有往來文件均以標準打印文本為準,并妥善保存。如非標準打印文本各單位有權拒絕簽收,相應產生的影響和職責由發出方承擔。所有發出的文件均應有簽收回執。
8、現場內各種往來書面文件、通知,施工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由甲方認可的管理人員簽收。簽收后如有異議必須在當日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同,并應嚴格按照文件內規定時限內執行完成。
9、在施工過程中,各單位如有管理或技術問題需協調解決,須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經三方協商并得到甲方書面答復后方可按書面決議執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單位制定的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條例均不得與甲方制定的作為施工補充協議附件的各項管理制度有抵觸或沖突,并應在進場前隨施工組織設計報交甲方審核完善后方可執行。
11、經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下發通知施工單位認可但不執行將給予500—20xx項。
工地現場會議管理制度
1、為了便于銜接,甲方實行現場周例會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臨時現場專題會,時間、地點由甲方屆時通知,施工單位參加人員必須是項目經理或項目執行經理或技術負責人或職責工長,所有人員不得無故遲到、缺席。遲到者罰款50元人,缺席者罰款100元人。
2、與會人員手機均調為振動或關機,會場中手機不能發出聲響,不得在會議場中接聽手機,否則罰款50元人。
3、甲方對施工單位的管理實行目標職責制,即每周例會時提出下周計劃(包括質量、進度、安全、禮貌施工),同時檢查本周計劃完成情景。配合協調情景、約定事項的執行情景、材料供應情景、違規通報、各種材料、設備準備、重大問題的論證解決等。
4、會議記錄由與會各方各自進行記錄整理,會議當日之內必須構成正式文本報甲方進行匯總整理。
5、若會議中有重要決議問題可單獨構成會議紀要,經各方負責人或代表簽字認可后即作為合同附件,產生與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期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進度嚴格按照合同工期執行:
1。1開工日期:單棟工期以甲方現場代表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1。2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雙方在確定竣工日期及各項竣工控制工期時,已充分研究:
A、可能出現的各種規模的下雨、大風、高低溫天氣、停水、停電、節假日因素。
B、建設單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各施工單位必須在甲方總體工期控制節點前提下,于每月25日前報下月進度計劃,每周工地例會前報上周工作完成情景及下周工作計劃。所有報送的進度計劃文件必須由項目經理及職責工長簽字并加蓋項目章。
竣工日期的控制:
3、甲方另行安排的剛性進度指標必須按時完成。
4、竣工日期:以合同約定為準。
5、按照合同,以及雙方對工期控制節點的約定,乙方無正當理由使工期延誤將處于1000—5000天的罰款。
現場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1、甲方在工地上統一設置配電房,并指定專職人員負責,任何人未經甲方項目負責人許可不得私自接近及開啟動用。
2、施工單位進入現場需根據自身用水用電量的大小自備水電表,并準確記錄起始數字,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
3、臨時水電表安裝位置應經甲方指定,不得隨意安裝。
4、水電線路的敷設應貼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范。
5、水電抄表應于每月25日完成并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施工單位負責人給予簽字認可。
6、按照合同約定,施工單位按時向有關部門繳納費用。否則造成一切經濟損失自付。
對于違反以上管理制度中任意一條者,將酌情處以50—10000元的罰款。
建筑規章制度8
為了進一部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業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1、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班組教育、項目部教育、企業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記錄擋卡;如果由于安全技術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必須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責任。
2、要堅持開展每周安全活動日活動,每次活動要有組織、有內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結上周安全工作情況,根據本周工作情況提出和強調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時也有針對性的選學一些安全操作規程;
3、對新入場的.職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項目部行專業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的教育,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
4、現場人員堅持使用“三寶”,進入現場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并系緊帽帶,穿膠底鞋,不得穿硬底鞋、高跟鞋、拖鞋或赤腳、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5、做好“四口”的防護工作,在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設置圍攔、蓋板、架網,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出人口和井字架,門式架進出料口,必須搭設符合要求的防護棚,并設置醒目的標志;
6、做好“五臨邊”的防護工作,五臨邊指陽臺周邊,屋面周邊,框架工程樓層周邊,跑道,斜道兩側邊,卸料平臺的外側邊。“五臨邊“必須設置1.0M以上的雙層圍欄或搭設安全網;
7、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盡職盡責搞好安全工作,不違章指揮。
二、廉政建設管理制度
1、為加強廉政建設,杜絕違法行為,保持公司員工隊伍的清正廉潔,根據有關規定制訂本制度;
2、全體員工要認真學習貫徹廉潔自律的規定,嚴格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辦事,嚴禁不按規定程序操作或越權審批;
3、堅持公開辦事制度,公開辦事程序、辦事結果,自覺接受監督;
4、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精神,反對講排場擺闊氣,搞鋪張浪費;對外接待一律申報公司聽從安排;
5、勤政廉政,嚴禁利用職權“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當事人的宴請或高檔娛樂消費等活動;
6、嚴禁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或親友謀利;
7、公務活動中,不得以任何名義接受禮金、信用卡、有價證券以及各種貴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難以謝絕而接受的,禮金禮物必須如數交財務部登記,并按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三、施工現場考勤制度
1、工程現場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每天準時出勤,簽到。工程開工后,工作時間隨施工隊伍時間。
2、工作人員外出執行任務需要向現場管理辦公室主任請示,獲準后方可外出。
3、管理辦公室主任外出需向分管經理匯報。
4、病假需出示病假證明書。
5、事假要向現場管理辦公室申請,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現場管理辦公室批準,三天(含三天)以內分管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獲準后方可休息。
6、因工程進度需要加班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由現場管理辦公室主任填寫加班申請表。工作人員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完成自身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不計加班工資。
7、管理辦公室主任有權向上級部門反映辦公室人員出勤情況。
四、施工現場例會制度
1、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堅持每天舉行一次調度會。
2、每日調度會由相關經理及辦公室所有成員參加。指揮部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例會人員范圍。
3、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提交調度會討論,報分管經理批準。調度會中做出的決定必須堅決執行。
4、各班組間協調問題提交日調度會解決。調度會中及時傳達有關作業要求、及最新工程動態。
5、每周例會由分管經理召集,由各工程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現場管理辦公室所有成員參加,工程秘書記錄歸檔。分管經理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人員范圍。
6、各項目部門間的協調問題、甲乙雙方的協調問題提交周例會解決。例會傳達公司最新工程動態、最新公司文件精神。
五、施工現場檔案管理制度
1、工程秘書應嚴格按照檔案管理要求,做好資料檔案工作。
2、做好施工現場每日調度會記錄、每周例會記錄、臨時現場會議記錄。
3、現場工作人員登記造冊。施工班組人員身份證復印件整理歸檔。
4、工程中工程量簽證單、工程任務書、設計變更單、施工圖紙、工程自檢資料的整理歸檔。
5、工程中其它文件、資料、文書往來整理歸檔。
6、各類檔案資料分類保管,做好備份,不得遺失。同時建立相關電子文檔,便于查閱。
7、借閱檔案資料需辦理借閱手續。填寫工程資料借閱表,并及時歸還。
建筑規章制度9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城市規劃區內建筑垃圾的傾倒、運輸、中轉、回填、消納、利用等處置活動。
本規定所稱建筑垃圾,是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以及居民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它廢棄物。
第三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 建筑垃圾處置實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誰產生、誰承擔處置責任的原則。
國家鼓勵建筑垃圾綜合利用,鼓勵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優先采用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
第五條 建筑垃圾消納、綜合利用等設施的設置,應當納入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專業規劃。
第六條 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內的工程施工情況,制定建筑垃圾處置計劃,合理安排各類建設工程需要回填的建筑垃圾。
第七條 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應當向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獲得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后,方可處置。
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后的20日內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予以核準的.,頒發核準文件;不予核準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的具體條件按照《建設部關于納入國務院決定的十五項行政許可的條件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禁止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將危險廢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建筑垃圾。
第十條 建筑垃圾儲運消納場不得受納工業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第十一條 居民應當將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與生活垃圾分別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點。建筑垃圾中轉站的設置應當方便居民。
裝飾裝修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置建筑垃圾。
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應當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并按照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處置,防止污染環境。
第十三條 施工單位不得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運輸。
第十四條 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在運輸建筑垃圾時,應當隨車攜帶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按照城市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運輸路線、時間運行,不得丟棄、遺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準范圍承運建筑垃圾。
第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十六條 建筑垃圾處置實行收費制度,收費標準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因建設等特殊需要,確需臨時占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的,應當征得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八條 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核發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糾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核發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或者超越法定職權核發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的;
(二)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不予核發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核發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的。
第十九條 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狗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以罰款:
(一)將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二)將危險廢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三)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建筑垃圾的;
單位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行為之一的,處300O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個人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行為之一的,處20O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三項行為的,處3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一條 建筑垃圾儲運消納場受納工業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二條 施工單位未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環境污染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施工單位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處置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 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在運輸建筑垃圾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建筑垃圾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四條 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施工單位處 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建設單位、運輸建筑垃圾的單位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的;
(二)處置超出核準范圍的建筑垃圾的。
第二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建筑規章制度10
公司各部門:
為了全面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進一步提高企業,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適應安全生產新形勢要求,實現安全生產的科學化、法制化、規范化、特制訂以下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新進員工(含外單位調入的、短期合同工、代培人員均為新進員工)進入企業,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即:企業組織的公司級教育、部門教育、班組教育。
(2)廠級教育培訓
由基層單位申報培訓人員名單,人力資源部組織培訓教育,同時通知安全保衛部門,并將所有參訓人員基本情況報安全保衛部門備案。培訓內容如下:
1、介紹和講解黨和國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
2、介紹本單位的生產性質和安全生產情況、典型事故教訓。
3、介紹本單位的安全技術操作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4、介紹本單位內特別危險的區域和設備及其防范的一般知識、安全用電、防火、防爆、防機械傷害、防塵、防毒以及急救知識。
5、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6學時。
(3)部門教育培訓
由部門或生產副經理負責,部門專職安全員協助,并同時做好培訓記錄。其教育培訓內容如下:
1、針對性的介紹車間的生產特點、機械狀況、危險區域及其標志和防范知識。
2、部門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形式、安全生產典型經驗和事故教訓。
3、部門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技術知識、文明生產勞動紀律。
4、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4)班組(崗位)教育培訓
由班長負責,并同時做好班組培訓記錄。其教育培訓內容如下:
1、介紹本崗位生產特點和安全裝置、防護設施的'性能、作用和使用、維修方法。
2、介紹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和保管。
3、介紹崗位發生的事故及其教訓、預防事故的措施以及發生事故后應如何采取緊急措施、報告制度、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
4、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學時。
(5)特殊工種的教育培訓
1、對于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按照“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領取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后,方可分配到相適應的特殊工種崗位上工作。
2、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考核和發證,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執行。
3、對于已取得合格證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按國家要求,由人力資源部定期組織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4、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5、各部門的特殊作業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從事該工種的人員調入、調出必須報經公司安委會辦公室同意,方可進行。
(6)崗位異動要求
1、部門之間調動的職工,由接收部門和班組進行二級安全教育,其教育內容同于三級安全教育,未經教育不得分配工作。
2、部門內崗位(工種)上的工人調換,其崗位安全教育由班組進行,未經教育者不能上崗工作,安全員
要監督檢查。
3、企業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
(1)交底必須在施工作業前進行,任何項目在沒有交底前不準施工作業。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現場項目部實施。
(3)根據施工方案、工作環境、季節特點、工程特點和施工人員素質等情況,做好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施工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要向施工班組作文字交底,填寫《安全技術交底》。
(4)工技術負責人、施工員(交底人),班組(被交底人)必須在書面交底上簽字,各持一份。項目負責人、安全員也應在文字交底上簽字。必須是本人簽字,不得代簽。
(5)交底者在執行過程中,必須接受項目部的管理、檢查、監督、指導,交底人也必須深入現場,檢查交底后的執行落實情況,發現有不安全因素,應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隱患。
三、防火制度
(1)做好對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識,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2)木工間、宿舍、倉庫及易燃易爆等場所不準使用明火、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不準在場內吸煙;施工現場必須嚴格遵守用電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防止電氣失火。
(3)電焊、氣割及生產用火時,必須遵守防火安全間距的規定,遠離易燃和可燃物,落實防范措施,動火前,必須按級別履行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違章使用明火。
(4)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將工作場所的創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須及時處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點,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須按規定嚴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應切斷電源閘刀。
(5)有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工作場所的防火安全,對不安全隱患必須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從管理和監督。
(6)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對無視規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違章造成后果的將視情節對當事人及項目部做出處罰,直到清退,觸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經常向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積極預防火災、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嚴格各項規章制度。
(8)對油庫、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木工間、電工間及明火使用場所等重點防火部位,設立必要的消防設施,制訂章約、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發生火警、火災應立即報警和組織撲救,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9)加強各種滅火器材的管理,根據各種滅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時換藥,做到全面有效。
(10)現場臨時設施搭建應合理布局,對油庫、油漆庫、木工間、易燃、易爆及危險品倉庫和部位、車輛加油等都必須遠離明火,嚴禁吸煙,宿舍內禁止使用明火、電爐和高用量電熱器,禁止擅自私下裝拆電器裝置。
(11)健全義務消防組織,負責一定的業務指導和有條件進行消防訓練,提高消防知識和實際消防工作能力。
(12)以上各條希望人人遵守,違者給予必要的處罰,直至提請追究法律責任。
四、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作業范圍:
1、電工作業;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3、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
(2)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3)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者方可從事特殊作業。
(4)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一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可從事原作業。
建筑規章制度11
一、安全生產
1.施工現場(工地)安全生產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建立健全安全組織保障體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人員到位責任到人。
2.施工現場(工地)必須具備良好的施工環境和作業條件,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制度)。
3.施工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應備有各個工種安全生產手冊或須知,并做到每個職工人手一冊,特殊工種須經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4.施工現場入口及危險作業部位應設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種安全防范標志,避免可能發生的意外傷害。
5.施工現場秘須做好防火、防電、防爆和防墜等防護工作。
(1)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消防規定,各種消防設施配置齊全,并由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和定期更換。油庫易燃品存儲等重點防火區域必須禁止火源進入。供電路布設及施工用電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用電的規程和規定,并應避免防礙正常作業和交通。
(2)爆破作業前必須報當地公安部門批準。火工產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火工產品的運輸、存放必須接受當地公安部門的監督、指導和管理。
(3) 高空作業必須遵守有關作業規程,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網或防護欄桿,視具體情況使用安全帶等防護設備。
6.施工現場必須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
7.施工現場應建立完善的機具設備例保、檢修制度,保證機械設備正常安全運轉。
8.施工單位要加強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組織機構,制訂出完善、可行的應急預案,組織防汛搶險隊伍,并準備必要的搶險物資。堅持汛期二十四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
9.在河道、溝渠內進行樁基施工的單位,要合理安排工程進度,盡量避開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營區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實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單位的取土場、棄土場嚴格按照水土保持設計要求及時進行處理和必要的維護,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現角的發生。
11.管理處將對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產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對存在事故隱患的將進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在建的公路工程倒塌、報廢和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規定及時向管理處及有關部門報告。
13.公路工程事故等級劃分、申報時限和申報內容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制度》執行。對重大質量和人員傷亡事故,施工單位必須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管理處及其它行政主管部門。并在8小時內,報出《公路工程重大事故快報》。
14.在本項目招標過程中,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素質是對其選擇的`一項重要內容,施工企業要求符合招標文件中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各施工單位開工前在總體施工組織設計中要詳細說明安全生產保障措施。
15.監理單位應具備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理知識和能力,了解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認真履行相應職責和義務,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糾正。
二、文明施工
1.施工企業在開工前做好施工組織設計,繪制好總體平面布置圖,應布局合理,文明責任區劃分明確,并有明顯標記。同時設置明顯的標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工程概況,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的姓名、開工日期及計劃交工日期。
2.項目經理部必須實行目標管理,應將施工組織網絡網、年度目標計劃、工序交接流程、質量目標及管理制度上墻,并按季、月進行目標細化。本工程項目將準行計算機動態跟蹤管理,各單位應配備必要的設備,軟件及人員。
3.施工現場所有管理人員、監理人員都必須佩帶胸卡(上崗證),同時按照管理處的有關要求統一著裝。
4.施工現場(工地)作業道路應保持平整,設有路標。機具和材料應做到“二整”:機械設備保持狀態良好、整潔、停置整齊: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儲規整合理,并插置標示牌。
5.工地現場外觀應做到“三潔”:施工場地整潔、生活環境清潔、施工產品美觀潔凈。 場區及施工范圍內的溝道、地面無廢料、垃圾和油污,應做到工完、料盡、地清。 辦公區、作業區、倉庫等場所內部應整潔有序,生活區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應符合防火、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
施工合同段內主要構造物前應設置標牌,標明名稱、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旁站監理等內容標牌。
各類拌合場(站)內區域必須進行場地硬化處理,材料分隔堆放,設隔離墻,并有標牌標明名稱、規格,對水泥、鋼材等,需設置置防雨、隔潮設施。
現場使用的主要機械設備(瀝青砼拌合設備、攤鋪機、壓路機等)應配設“設備標志牌”標示設備名稱、生產廠家、出場日期,使用狀況,操作人員姓名等。現場使用的主要拌合設備,如瀝清拌合樓,無機料拌合樓,水泥砼拌合站等,應在控制室設立混合料生產拌合的配合比控制牌。
施工現場每個施工點,均應有負責人現場指揮施工,主要部位應有技術人員在崗,現場指揮和技術要熟悉操作工藝要求和質量標準。
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對路面造成污染的附屬工序要提前進行或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有礙于層間結合的工序不準在路面上施工或堆放材料。
施工車輛行駛的便道應進行日常性養護,保證晴天行車無揚塵,雨后能行車無積水,不影響當地群眾正常生活、生產和通行。 12.施工企業應具有環保意識,對施工中產生的廢料不可亂棄亂放,應按要求運往指定地點進行處理存放:對易于造成環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運輸、存放及使用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將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現場進行的各項施工操作,必須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應的有關規定進行做到層次清楚,緊張有序,杜絕違章操作和野蠻施工。
14.監理人員對施工企業的文明施工情況應隨時進行監督檢查,對不能滿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時予以下令整改。
施工結束后做好監時占地的恢復工作,對施工中占用的地方道路、橋梁等做好恢復工作。
三、罰 則
1.對違反本規定,施工現場存有事故隱患,或存有野蠻施工現象的項目經理部,管理處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達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場,并將上報交通廳。對因此造成的建設單位的損失,由施工企業承擔賠償。
2.旁站監理及其駐地辦對事故隱患視而不見,管理處將對其進行警告或辭退,責令駐地辦限期整改,并通報批評;對因此造成建設單位的損失,將視情節由其承擔賠償或清退出場。
建筑規章制度12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安全生產法》、《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督暫行條例》、《XX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搞好安全生產的務必和禁令》等法規和條例。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確保作業安全。
2、認真貫徹執行“勞動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崗位操作規程”。
3、特殊作業人員,務必經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合格發證,才能上崗操作。
4、進行危險作業,務必辦理作業票如:“動火許可證”、“帶電作業票”、“高處作業證”、“罐內作業證”、“起重作業證”等等。作業時,務必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安全員、監護員的組織或監護下,才準施工。“動火作業”、“高處作業”、“起重作業”、“罐內作業”等危險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
(1)“罐內作業”:凡進入塔、釜、壇罐、爐膛、鍋內、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地坑、井下、下水道或其他閉塞場所作業,均稱為罐內作業。進行罐內作業,務必辦理“罐內作業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經有關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才能執行。“罐內作業”的安全措施通常有下列幾種:
安全隔離。
清洗和轉換。
通風。
加強監測和罐外監護。
防護用具和照明。
急救措施等。
(2)“起重作業”:“起重作業務必辦理”“起重作業證”。務必遵守《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及起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時,在確認起重環境和起重器具安全的狀況下,應嚴格遵守以下“十不吊”的原則:指揮信號不明不準吊;斜牽斜掛不準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準吊;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吊物上有人不準吊;地下埋設物不準吊;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時不準吊;現場光線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準吊;棱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準吊;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3)“高處作業”: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高處作業”人員應辦“高處作業證”。高處作業的安全守則如下:
①患有精神病、癲癇病、高血壓、心臟病的`人不準從事高處作業,患深度近視眼病的人也不宜從事高處作業。
②遇有六級以上強風、大霧、雷暴等惡劣氣候的露天場所,不能登高作業,夜間登高作業需有足夠照明。
③作業條件:高處作業均需事先搭好腳手架或采取防墜落措施。在沒有腳手架或沒有欄桿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時,務必使用安全帶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④現場管理:應設圍欄或其他明顯的安全界標,除有關人員外,不準其他人員在作業地點的下面通行或逗留。進入高處作業現場的人員都務必戴好安全帽。
⑤防止工具、材料墜落。高處作業時,應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臺應鋪木板;用繩工具;上下層同時作業時,要采取隔離措施。
⑥腳手架的安全要求:務必能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員和材料等重量。一般腳手架的載荷重量不行超過270千克/平方米。用竹梯或木梯上高處作業,首先要檢查梯子主桿和梯橫檔的材料質量狀況。
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登石棉瓦作業。
(4)“動火作業”:務必嚴格遵守“安全生產防火、動火、用火制度”。
(5)“帶電作業”:一般不允許“帶電作業”,特殊狀況時,務必辦理“帶電作業票”,并在安全防護及救援措施完備的狀況下,在安全管理人員、電氣專業人員的指導、監護下,才準專業操作人員作業。
5、劇毒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務必由經過嚴格專業培訓的專職化驗員進行操作,并執行“劇毒危險化學品付出儲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規定”。
6、其他危險作業務必執行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建筑規章制度13
為了進一步加強團總支內部管理,規范團總支成員的行為,使其明確自身責任,高效合理地安排學習和工作,進而提高成員的素質,特擬定本團總支運行規章制度。
一、管理原則
1、團總支全體成員必須嚴格遵守團總支的規章制度,要有嚴密的組織性、嚴明的紀律性。團總支成員要團結一致,工作上相互支持,相互幫忙,相互監督,要注意自身修養和形象。
2、團總支成員應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辦事。要吃苦耐勞,保持認真嚴謹的工作態度,勇于開創工作新局面,開拓新思路。
3、各部門在開展工作時,要堅持工作原則,從團總支工作大局出發,服從組織安排。要合理調配學習與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績突出。
4、開展活動時,由各部門部長負責并統一調配任務。各部門負責人應積極配合,督促本部門干事工作。各部門工作有部長統一負責,應有明確分工,做好各項活動的計劃和總結。
5、團總支干部要嚴格遵守校規校紀,塑造良好學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作出有損團總支整體形象的事。
6、團總支干部要積極配合學校的工作,嚴于律己,起先鋒模范作用。
7、團總支全體成員應自覺遵守團總支的各項規章制度,若出現違紀行為,則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經團總支開會討論給予組織內批評、警告、記過等獎懲措施
二、會議秩序制度
1、無故不參加會議的'成員將給予組織內部警告處分并必須寫出書面檢討。
2、因有事不能參加會議時,成員應提前向團總支秘書處請假,并由副書記、秘書長簽字予以批準后方可不參加本次會議。
三、值班制度
1、值班人員應準時值班,不得遲到、早退。值班人員如遇到特殊情況不能值班的必須提前向團總支秘書處請假。
2、值班人員應做好詳細的值班記錄,對所有來人借東西情況均應做記錄。遇到特殊情況,應立即向團總支秘書處或辦公室老師匯報,不得拖延或隱瞞不報。
3、值班人員應樹立良好的學生干部形象,注意個人儀表、言談舉止。值班人員應做好物資來往記錄,保障組織內部物資不流失,愛惜辦公室物品。
4、本制度由團總支秘書處監督實施,并將值班情況作為考核項目對各成員進行考核。
四、考勤制度
1、組織成員不得無故遲到,缺席團總支各項工作以及組織的各項活動。若有事不能參加會議(活動),須向團總支秘書處請假,得到批準后妥善安排其他人員代行。
2、全部工作由考核小組統一考勤,副書記進行監管、協調、監督,各部門組織活動由各部長負責考勤。
3、團總支秘書處將定期在會議上公布考勤情況。
建筑規章制度14
根據市政府《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蘇府〔20xx〕52號),結合建筑行業的實際,制定本專項預案。
一、建立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簡稱指揮部)
(一)市局指揮部指揮網絡機構
1、指 揮:建設局局長
2、副指揮:建設局副局長
3、成 員:辦公室、質安處、城建處、建筑業處、規劃設計處、綜合計劃處等處室負責人,安監站、質監站、城建監察支隊、建筑管理處負責人,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等。
4、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置
綜合協調組:由辦公室主任、質安處、建筑業處、綜合計劃處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組成。指揮部指揮兼組長,辦公室主任為聯絡員。
現場搶險組:由質安處、城建處、規劃設計處、質監站、安監站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指揮部副指揮兼組長,質安處處長為聯絡員。
善后處理組:由質安處、安監站、城建監察支隊、建筑管理處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發生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指揮部副指揮兼組長,安監站站長為聯絡員。
應急救援專家庫:從“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專家庫名單”中抽取選用。
(二)各市、區建設局根據各自的特點設立管轄區內的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三)各施工單位根據企業規模、項目特點,按照市政府《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蘇府〔20xx〕52號)的精神,分別建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制訂應急救援預案,并不斷完善預案,進一步落實責任,健全組織。
二、職責
(—)指揮部
1、按照“預案”迅速開展施救工作;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具體制定并組織實施防止事故擴大施救安全防范措施;
3、迅速組織預測、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質;
4、制訂搶險救援方案(包括緊急調用各類物質、設備、人員、占用場地),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方案報市總指揮部審定后實施;
5、負責迅速組建、調集現場搶險隊伍;
6、負責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傷員救治轉送,物質轉移;
7、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8、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扶工作;
9、指導各市、區應急救援工作;
10、辦理市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各應急救援組
綜合協調組:組織制訂并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制訂搶險救援方案,報總指揮部審定;搜集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和事故信息,匯總形成書面材料,報告給指揮部負責人;負責與現場搶險組、善后處理組的對內聯絡;負責向總指揮部匯報情況,與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各指揮部(或公安、衛生等部門)的對外聯系。
現場搶險組:
參與制訂防止事故擴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和搶險救援方案,負責組織技術專家掌握事故動態,控制和減少損失;負責統一調集、指揮現場施救隊伍,實施搶險救災;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群眾撤離、傷員救治轉送和物資轉移。
善后處理組:
負責搜集事故現場有關的物證、資料,繪制事故現場示意圖,現場攝影攝像,保護事故現場和證據;協助市善后處理指揮部做好相關工作;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三、本預案適用范圍、施救程序與要求
1、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傷15人以上或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發生,事故單位或項目部應以最快速度立即上報,局各處室、單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后,立刻向局長和分管局長報告(局值班電話:0512~65230932),并迅速上報市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0512~68612115)、市安委會辦公室(值班電話:0512~68610608)和省建設主管部門(值班電話:025~4209015,4209005)。
3、在接到總指揮部啟動預案通知或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后,指揮部馬上開展工作,由綜合協調組、現場搶險組、善后處理組聯絡員通知有關組成成員和技術專家立即趕赴現場,按本方案履行職責、組織施救。
4、事故發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以及生產技術安全等部門應全力以赴,配合指揮部工作,并提供全部資料和后勤保障條件。
5、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活動的單位,擔負救援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6、事故單位必須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事故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支持的事宜,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
四、本專項預案是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實際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建筑規章制度15
(一)企業規章制度的概念
規章制度是企業職工參于生產經營活動應遵守的行為準則,主要包括企業各項工作的要求、規則、規程、程序、方法、標準等。
建筑施工企業規章制度是在大量實踐經驗基礎上總結出來的一種規化的管理方法,具有以下特征:
(1)規性。用規章制度管理企業,要求按統一的標準、方法、程序工作,不允許按個人的想法隨意變動。規章制度具有規性這一特點決定了它不可能用于一切管理活動,只能用于經常發生的例行工作。
(2)穩定性。規章制度一出臺,就不能隨意改動。經常變化的規章制度,談不上規職工的行為。當然,穩定也是相對的,并非一成不變。規章制度執行一段時間后,應根據企業工作容和環境的變化進行修訂。
(3)強制性。如果一項制度可這樣理解,也可那樣理解,甚至可執行也可不執行,那么企業管理工作就無規可言,而這也違背了規章制度管理企業的根本宗旨。所以,規章制度具有強制性的特點。
(二)企業規章制度的作用
(1)使企業工作規化。隨著管理科學的發展,人們發現,單憑個人經驗無法管理好企業,只有總結管理工作的規律,制定出工作規,人人都按章程辦事,減少工作中的隨意性,才能使經營管理走向現代化。
(2)協調企業各部門的工作。通過規章制度,可以使企業各部門的關系固定化,達到協調一致的目的。各部門都按規章制度辦事,相當于在一個統一標準約束下工作,進而避免各行其是的現象發生。
(3)維持正常工作秩序。有了規章制度,職工就有了行動準則,從而可以避免各種混亂,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
(4)提高工作效率。有了規章制度,職工在工作中遇到類似問題,就可照章辦事,避免事事請示匯報,研究對策,延誤時間,從而提高工作效率。
(三)企業規章制度的種類
企業規章制度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國家或主管部門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各項有關的政策、法令和規定,又稱作社會性的規章制度;另一類是企業自行制定的規章制度。它是根據國家有關的規定和企業經營管理的需要而具體制定的。
建筑施工企業規章制度種類繁多,一般按其作用和性質可分成三大類。
1、 基本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基本制度是企業帶方向性的根本性制度。如經理負責制;企業黨組織的工作制度;職工代表大會管理制度。
2、 工作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工作制度主要包括經營工作、技術工作、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制度,是指企業為搞好經營管理而制定的各種規定、標準、辦法、條例等。
(1)企業經營管理制度
經營決策制度。包括企業重大決策問題的工作方法、程序、職權的規定。
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工程承包,工程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總分包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規定。
計劃管理制度。包括企業中長期計劃、年季計劃的編制、實施、檢查評價等工作的規定。
預結算制度。包括預算編制、更改簽證、竣工結算等工作的規定。
(2)施工管理制度。包括施工準備、施工計劃(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作業計劃)、工程任務單、施工調度、現場管理制度等。
(3)技術管理制度。包括技術資料管理辦法、圖紙會審制度、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和審批制度、技術交底制度、計量制度、材料檢驗制度、技術操作規程等。
(4)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包括技術標準、施工質量檢驗辦法,隱蔽工程驗收辦法、質量事故處理和報告制度等。
(5)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規程、環保防護制度、現場消防制度、安全事故處理報告制度等。
(6)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包括定員、定額管理制度,職工考勤制度,職工培訓制度,職工調配制度,職工的工資、獎勵、升級、退休離休等各項制度。
(7)材料管理制度。包括材料消耗定額管理制度,物資采購、驗收制度,倉庫保管制度,材料領發制度,余料退庫、廢料回收制度,周轉材料租用制度等。
(8)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包括裝備計劃、購置、驗收、保管、保養、維修、使用及操作等管理制度。
(9)財務管理制度。包括會計制度,成本核算辦法、固定資產、流動資金、現金出納、經濟活動分析等管理制度。
(10)其他管理制度。
3、責任制
責任制是根據社會化大生產分工協作要求而制定的制度,規定企業部各級組織、各類人員在本職上應承擔的任務和責任。主要包括:
(1)崗位責任制。包括各級領導崗位責任制、職能機構和職能人員崗位責任制、生產工人崗位責任制等。
(2)管理業務責任制。包括生產(施工)責任制、技術責任制、經濟責任制等。
(3)交接班責任制。包括工序之間的交接責任制、工作班之間的交接班責任制等。
建筑規章制度16
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務必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范圍內,是安全第一職責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務必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室內要持續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務必立即關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務必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煙、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濕手濕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殊工種務必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十二、事故發生后“三不放過”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2、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產品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好的產品是生產出來的,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產品質量問題務必立即停產整頓,找出發生質量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將不合格產品消滅在萌芽狀態。
一、發生下列狀況之一者為質量事故:
1、產品理化指標不合格;
2、產品外觀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質混濁、酒中有異物);
3、外包裝不合格,或者裝錯包裝、貼錯標簽;
4、未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出現的`不合格產品。
二、當發生產品質量事故時,應立即停止生產,維護好現場(已發出產品應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產)。
三、立即由分管質量的經理,組織質檢、車間等有關部門到現場調查處理。
四、做好質量事故分析處理,找出產品質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善措施,并納入工藝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現質量故障。
安全和產管理制度
1、廠部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廠長任組長,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負責。
2、安全生產教育要定期對全公司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基本教育,人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為易燃品,公司內和倉庫要嚴禁煙火,酒庫附近嚴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電,電器設備要加防護罩,線路和開關要經常檢查,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5、安全生產目標,全部無火災,無重大事故,無傷亡事故。
建筑規章制度17
為加強生活區垃圾清運工作,保證生活垃圾日產日清,給廣大居民創造一個干凈衛生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此制度。
1.司機和裝卸工必須按規定著裝,佩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樹立和保持良好形象。
2.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持汽車駕駛證(b票)、特種作業證掛牌上崗;裝卸工必須掛牌上崗。
3.司機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駕駛,文明行車。嚴禁違章駕駛,自負違章罰款。
司機進入作業現場要了解和熟悉作業現場狀況,做好風險識別和風險評估,特別是進車和倒車要加強瞭望,防止刮碰事件發生;
裝卸工專門配合作業現場進車和倒車瞭望;
如發生交通肇事,按照有關部門認定責任,依照本企業相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4.司機和裝卸工必須按規定時間出車:
4.1夏季:5:00出車
4.2冬季:6:00出車
4.3準時進入垃圾清運責任區,對責任區的生活垃圾日產日清。
5.司機負責垃圾清運車的`維護保養,出車前必須認真檢查車況,不準帶故障出車;
保持駕駛室及車體清潔,不準贓車出行,保證車庫干凈整齊。
6.司機嚴格按照液壓系統操作規程操作,定期對垃圾車進行注油及維
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隊領導匯報。
7.裝卸工負責垃圾裝卸,必須將生活垃圾與建筑垃圾分開,嚴禁混裝而將建筑垃圾帶入垃圾處理場。
8.裝卸工要愛護和正確使用滾動式垃圾筒,嚴禁硬敲硬磕硬摔; 正確操作,將垃圾筒掛在垃圾車掛齒上,保證自動裝卸壓縮; 每周對垃圾筒擦洗一次,保證垃圾筒清潔;
夏季(6月15日—9月15日)每天對垃圾筒及周圍消毒一次。
9.司機必須按規定區域和線路停車,不得私自更改行車路線,如有特殊情況,必須事先請示,批準后方可更改行車路線,否則視為私出車,給予嚴肅處理。
10.司機不準在生活區內私停車,亂占道,亂鳴笛,不準大聲喧嘩,不準干擾居民正常生活。
11.完成垃圾清運工作后司機負責將垃圾車開進洗車房,停放在洗車位;
裝卸工負責垃圾車內外清洗、消毒、烘干;
司機將清洗消毒后的垃圾車入庫,檢查車況,簽寫工作日記。
12.司機必須在指定加油站持卡加油,無特殊情況,不準在非定點加油站加油,否則不予報銷。
司機要節約用油,超標費用自負。
13.清洗消毒工負責高壓清洗消毒和烘干設備的操作和維護修養,保證其正常使用;
依照規定保管好消毒藥品,嚴禁消毒藥品外流、丟失。
按照配方配別分好消毒液,保證消毒工作正常進行;
負責烘干設備的維護保養,保證垃圾車清洗消毒后及時迅速烘干。
14.清洗工定期對過濾池、排水井、排污管道進行清理,及時更換過濾,保證排污暢通。
15.車輛更換配件、修理應逐級上報,并按照報修、購件審批程序審批后方可更換修理。
如遇臨時性急修、急換問題也應在上級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辦理。
建筑規章制度18
1、工作時間
上午工作時間為9:00~12:00,下午工作時間為14:00~18:00。
2、加班
在正常加班的情況下,公司給予員工餐費及車費的補貼(走報銷流程)
3、考勤
以下幾點是要注意的:
1、每個月8次不定期考勤,允許半小時內遲到3次,超出部分按每次100元罰款;
2、無故曠工半天罰款100元,全天罰款200,并通報批評。
3、若員工請假半天需提前向宋姐報備,臨時請假或一天及一天以上需熊總批示(可用微信或QQ)。
4、 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公司負責人說明外出原因、返回公司時間及是否需用公車,公司可酌情安排,否則視為外出辦私事。
5、 當月全勤者(不遲到),公司獎勵100元,并通報表揚。
4、安全
廣州智海旨在向所有員工提供一個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環境。下班后,每個辦公區域的最后一名員工離開前需檢查該區域門窗、水電及各種電器設備是否安全關閉,公司最后一個離開辦公室的員工必須再次落實并檢查全公司門窗、水電及各種電器設備,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最后一位員工離開公司時,確保大門鎖好,密碼鎖的鎖頭扣入鎖眼中。
外來人員(快遞、辦信用卡……)只能在公司的入口處辦理相關內容,閑雜人等不得在辦公室內隨意亂轉。若是甲方,在中庭或是相關負責人的辦公區域招待。
PS:下班后,辦公室電腦一律關機,不允許出現關機下載等與工作無關的操作。
5、工作行為原則
作為廣州智海團體的成員,員工的個人行為方面也要對公司負責,在任何時候員工的行為都要表現出和公司的高度統一。 這不僅包括尊重他人的權力和感受,也要求員工在工作中及工作以外不要有任何可能對自己、同事和公司有害的行為。因為這會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
以下行為是公司認為應該避免的:
(1)泄漏公司機密
(2)私自拆裝個人電腦
(3)工作時間下載電影,玩游戲等(若被網管查獲,斷網一周!)
(4)上班時間個中午休息時間聽音樂的請佩戴好自己的'耳機
此外,公司要求每位員工積極使用微信工具,方便公司在工作上的業務聯系。
6、個人儀表
每位員工的著裝代表著廣州智海的形象,因此公司要求員工在衣著和行為方面都有適當的考慮。在和客戶會面時雇員應該選擇正式的商業服飾。
對于個人儀表問題,提出以下幾點:
(1)工作時間不允許穿拖鞋;
(2)女生每天需淡妝上班;
(3)男生每天需梳洗干凈(刷牙、洗臉、洗頭、洗澡),衣著整潔干凈,不允許兩天著裝相同。
(4)公司會安排夏秋兩套定制服裝!
7、 辦公環境的保持
員工應保持工作環境的整潔,所有員工都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公司辦公員工應保持工作環境的整潔,所有員工都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公司辦公區域的整潔和環境衛生,做到一周打掃一次個人的辦公區域,允許在辦公桌上擺放小型盆栽做裝飾;公共場所及廁所不允許抽煙,抽煙到指定吸煙;廁所處理個人問題需要速戰速決,男生小便時盡量貼近小便池并且不允許用馬桶小便。
公司公用面積的衛生由公司安排專人負責。(包括門廳、衛生間、各個辦公室等)。其他人員應注意保持衛生,茶葉不得倒入洗臉池內。
各人負責自己工作臺范圍的衛生,每日上班前應做清潔,隨時保持工作臺面整潔,物品和辦公用品的擺放應符合整潔方便的原則,下班前應清空垃圾筒。
PS:請大家自覺傾倒廁所垃圾桶垃圾,吃完的一次性餐具扔到辦公區域外的垃圾桶,不允許辦公室過早,以免影響辦公環境。另,員工不得使用公司的一次性杯子,請自備茶杯!
8、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1、本規定所指辦公用品包括辦公文具、計算機耗材、傳真機耗材、復印機耗材及其他辦公消耗品等。如若耗材出現問題,請上報相關負責人處理。
2、員工使用打印機是遵循節約的原則,能使用雙面打印的盡量雙面打印或是用廢舊紙張打印,避免打印紙的鋪張浪費。如若打印機出現卡紙等問題,請不要亂自處理,跟宋姐報備,請專人解決問題。
PS:關于吃飯的問題,請大家能吃多少添多少,不要浪費,否則懲罰參與廚房勞動一周。
建筑規章制度19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項目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并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并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并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并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后交流經驗。
5、布臵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發放有關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為使廣大員工不斷提高對安全生產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各項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必須對員工普遍、深入、經常地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特制訂本制度。
一、三級教育: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從公司級到項目級到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或培訓。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的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內容有:建筑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本公司生產特點;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公司安全通則和消防、急救常識等。
3、經一級教育安全知識考試合格者,由項目部進行二級教育(項目級)。內容有:本工程項目特點、設備特點、事故預防方法;安全技術規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4、經二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后,分配到班組進行三級教育(班組級)。內容有:崗位生產特點及安全裝臵;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等。
5、經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教育:
從事電工、起重、電氣焊、高空作業、腳手架作業等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專業強化訓練班,進行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強化學習。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五同時”,特別要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
行安全職責。
2、各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喊話、班后安全講評,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組織技術示范表演等。
3、各項目部要堅持至少雙周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斷提高質量,防止流于形式。內容有:
A、傳達貫徹上級指示、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文件。
B、檢查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C、分析研究事故發生情況,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知識的教育。
E、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進行技術示范表演。
F、開展反事故斗爭,進行事故演習。
G、參觀安全生產展覽,開展安全生產競賽。
H、發動全員,討論提出解決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議。
I、總結安全生產規律,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各種錯誤傾向。
四、安全考試:
1、員工每年度進行安全技術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樣,考核成績必須記錄存檔。
2、凡考試不合格要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要離職進行專門安全生產學習,再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據情況調換工種及崗位。
3、安全考試成績要作為員工晉級評獎和選拔干部的標準之一。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況;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臺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臵;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桿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項目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科匯總上報。
B、項目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項目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匯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項目部參加,定期進行。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建筑規章制度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全員安全管理和生產作業行為,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員工安全和健康,促進企業經濟持續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規定,結合公司多年管理經驗和施工生產實際情況而制定。
第三條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公司安全管理依據本制度,對公司安全生產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公司有關部門依據本制度,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堅持按照上級要求,有計劃、有組織、有重點地開展好旨在強化安全意識、規范安全行為的各項安全生產活動。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及在建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七條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組織手段,也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的有效載體。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項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明確規定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職責,增強了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責任明確,協調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實現公司安全管理目標。
第八條公司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加強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監督、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和推進安保體系的貫標;
第八條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過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檢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職能,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過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狀態處于受控,確保工程項目安全目標管理。
第九條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十條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原則,責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體系網絡。
第十一條安全管理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公司安全管理目標分解到部門及項目部,項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員,并對管理目標分解的責任與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對部門及項目部考核為半年度考核,項目部內部考核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評分表形式,考核結果作為安全生產考核獎懲的依據之一。
第十二條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和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公司實施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的情況形成書面記錄,納入安全生產獎懲的依據范圍。
第十三條具體的獎懲規定,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獎懲制度》執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機構
第七條公司及項目經理部均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公司負責人及項目經理第一責任人擔任安委會主任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并在各自的范圍內分別履行下了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組織制定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四)保證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五)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六)開展項目安全教育培訓;
(七)組織實施項目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
(八)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九)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第八條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設置安全管理部門并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項目經理部應設置安全管理部門或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并應根據工程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
第八條公司與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本單位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能力,具備較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較強的獨立工作能力、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必須通過有關主管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證書后方可以上崗。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編制并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
(四)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
(五)協調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六)制訂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
(七)監督在建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八)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九)通報在建項目違規違章查處情況;
(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評優評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業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十二)考核評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十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十四)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條公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一)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三)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
出處理決定;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公司各在建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主要職責:
(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五)對于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七)其它規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職責。
第三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十二條為了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種規章制度、規范和標準,及時發現和糾正生產中的事故隱患,提高各部門、項目部及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增強安全責任感,特制本制度。
第十三條安全檢查的內容:
1、安全管理2、機械設備3、安全設施
4、安全教育5、操作行為6、勞保用品使用
7、傷亡事故處理8、文明施工9、消防安全
第十四條安全檢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檢查: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項目經理部十天檢查一次,每次檢查均要留下記錄。
(二)專項安全檢查:公司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對某個專項(如施工電梯、腳手架、臨時用電、塔吊等)進行檢查,項目部根據各種設備的搭拆方案進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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