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
一、目的: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
二、范圍:適用于公司范圍。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1、公司成立由總經理任主任,各部門主管為成員的安全生產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
(1) 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
(2) 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切執行情況執行監督檢查。
(3)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4) 根據有關規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5) 監督日常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消除生安全事故隱患。
(6) 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立即報告上級研究處理。
(7)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8) 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
(9) 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監督其按時實施,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0) 對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層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 司各部門必須成立安全小組成,負責:
(1) 對本部門的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2) 制定安全生產實施則和操作規程。
(3) 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4) 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辦公室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3、 全生產責任人:廠長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主管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詳見機構表)
4、 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部門、分廠的主管人員擔任,并配備安全生產兼職管理員,以及三名以上不脫產的安全員。
5、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和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6、 各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7、 各部門安全管理員要協助本部門主管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8、 各車間生產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車間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車間、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安全生產日報表的填寫工作。
9、 員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上級或安全員,并迅速予以排除。
10、 對新員工、臨時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部門、車間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培訓才能上崗。
11、 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含廠內機動車)的員工,需經有資質的培訓單位進行和考試并取得相關的資格證書后,才能從事該項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
四、 工程、設備儀器
1、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性能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護措施。
3、 產生大量蒸汽、腐蝕易燃易爆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 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保護等級的技術要求。
4、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5、 凡新建、擴建、改建、遷建的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須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稱三同時)。
6、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品質評價報告,經有關部門審查驗收 ,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7、 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備。
8、 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通,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平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9、 有高壓、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10、 雇請外單位人員在本公司的場所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部門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嚴重損失者,需索賠并嚴加處理。
11、 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廠區、宿舍施工作業時,須在保安處登記,需明火作業者須備案登記。
12、 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有防火、防爆設備,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13、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五、起重設備、電梯的安全
1、 簽訂起重設備、電梯訂貨、安裝、維護保養合同時,須遵照區技術監督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2、 新購的起重設備、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起重設備、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技術監督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3、 起重設備、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起重設備、電梯使用合格證。
4、 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起重設備、電梯移交時,除應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部門有關起重設備、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5、 負責管理起重設備、電梯的部門,要切實加強起重設備、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護、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帶病隱患運行。
6、 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起重設備、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技術監督局安全認可的單位。
7、 起重設備、電梯管理部門須將起重設備、電梯和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件副本報公司安全辦備案。
8、 起重設備、電梯說明書中規定的安全注意事項要嚴格執行,更不能超負荷運轉。
六、員工勞動安全和保護
1、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員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部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2、 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聲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督測。對超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和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3、 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上報上級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做出治療。
4、 禁止年齡未滿18周歲的員工,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有害有毒的作業。
5、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辦公室組織全公司的安全檢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間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每天不少于兩次。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6、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部門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全辦統一安排整改。
七、事故的處理和獎懲
1、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辦組織評選安全生產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加以表彰。
2、 對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 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有關人員給予處罰,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4、 對事故責任者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者依法論處。
5、 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 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或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 立即向單位主管理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立即向公司安全辦報告。
(3) 開展事故調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單位進行調查,于15-30天內向有關職能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 對事故有責任的人做出適當和處理。
(6) 對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員工。
6、 對于員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已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 不執行有關制度規章、條例、規程自行其是的。
(2) 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無力的。
(3) 不接受主管部門管理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 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 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 廷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 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 擅動用“危險禁運”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 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 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
一、市場所有從事石材生產、經營和儲存的商家必須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本廠法人或與市場簽訂租賃合同的乙方代表擔任本區域的第一安全責任人。
二、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三、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四、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五、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六、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以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專業生產單位生產,取得專業資質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檢測、檢驗機構對檢測、檢驗結果負責。
七、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內,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封閉、堵塞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
八、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十一、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十二、生產區域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特別是未成年人)。來訪客人應由本單位專職人員陪同,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進場參觀、考察等;工作場地一律不允許穿拖鞋;商家負有監管本單位員工小孩的責任。
以上管理制度,由重慶履泰實業有限公司監督執行,市場經營者應無條件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不認真整改或拒絕接受檢查整改的,市場管理方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上報相關職能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
1、安全教育制度
2、安全環保設備、設備管理制度
生產部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做好本部門的消防和安全工作,減少疾病和工傷事故,有責任使本部門人員充分理解環境、職業健康方針并使之貫徹執行。
2、結合本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制訂保證安全生產的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發生。
3、負責相應業務范圍內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門的信息交流,并配合其他部門做好安全的信息的交流、傳遞和處理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合理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并及時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對所屬職工負責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崗的工人安全技術把關,未經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崗。
5、對特種設備、特殊工種、特殊作業場所嚴加管理,定崗定責,做好防范措施,以免發生重大事故。
6、對事故發生后,及時組織調查分析,上報,不得隱瞞,并做好處理工作。
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執行上級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責。
2、并負責對新員工或換崗員工人及時進行安全教育。
3、對本班組使用的危險品,必須指定專人管理,嚴格控制,正確使用。
4、隨時檢查、督促本班組職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有危險的臨時任務,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專人進行監護。
生產工人安全職責
1、自覺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各項規章制度,對他人違章作業有責任勸阻,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并及時報告。
2、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和維護保養好機械設備、安全附件等,不亂開亂動非本人操作的設備和電器裝置。
3、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教育活動,服從車間和班組領導的指揮
4、正確穿戴,愛護和合理使用勞保用品。
5、及時清除廢料,經常保持工作場所的清潔衛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齊,保持通道暢通。
6、班前后認真進行安全檢查,
7、發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隱患時,必須及時性向領導匯報,并保護現場,積極參加并開好分析會。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設備驗收移交工作:制作安裝后的設備,經試機,基本符合設計要求,符合接地、排煙、除塵要求,
2、設備使用:為了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行,由技術部門編制設備安全運行操作規程,操作員工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辦事,同時操作員工必須按設備要求管理好設備。
安全教育制度
1、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覺性。
2、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規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養成執行制度的自覺性。
3、新員工或換崗員工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
4、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產品投入生產前,由技術人員負責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學習。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
一、總則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2安全生產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的技術管理工作,政策、法制性強,涉及面廣。公司所屬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安全生產、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推行健康安全環境管理。
二、機構設置
2、1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簡稱安委會),安委會是公司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等管理監督工作最高行政機構。
2、2安委會由公司領導、機關各辦主任組成。廠長和黨委書記任委員會主任,主管安全生產的副廠長任委員會副主任。
2、3安委會辦公室是安委會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廠安全主管部門,由安全主管部門領導任辦公室主任。
2、4安委會是在公司領導下的安全生產領導決策機構,通過公司各職能部門對對單位的安全健康環境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和監督管理。
2、5公司所屬各基層單位可以結合本單位實際,根據本規定的原則,建立相應的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同時包括安全、職業健康、環境保護)。
2、6建立安全健康環境管理職責網絡圖和安全健康環境組織機構管理網絡圖
三、安委會辦公室職責
3、1在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監督部門的指導下,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關于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并通過公司各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3、2研究、決策工廠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
3、3聽取各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執行安全健康環保職能情況的匯報,審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總結;
3、4按照《安全生產保證基金管理辦法》審定安全生產保證基金的投保和使用計劃;
3、5審定對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獎勵方案,審定對重大事故責任者和事故單位領導的處理意見;
3、6組織部署各職能部門和所屬單位的安全健康環保工作,實施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全天候的安全監督管理,實現企業關于安全生產、職業健康與環境保護的領導承諾、方針和戰略目標。
四、安委會辦公室主要職責:
4、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關于安全、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公司安委會的領導下,負責安委會日常工作;
4、2及時接收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文件,及時向安委會匯報,根據安委會決定,起草公司安委會的文件,并及時傳達和落實;
4、3掌握公司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等工作的動態,及時向安委會匯報,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4、4匯總分析各部門有關安全健康環保的安全隱患和建議,及時向安委會匯報;
4、5認真做好安委會會議記錄,完成和傳達會議紀要。根據會議決定起草有關文件,進行傳達和落實。
五、基層單位安全生產組織機構主要職責:
5、1在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監督部門的指導下,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關于安全、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5、2研究、決策本單位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
5、3聽取各級人員實施安全健康環保情況的匯報;
5、4研究、解決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責任人、整改時間;
5、5組織部署本單位的安全健康環保工作,實施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全天候的安全監督管理,實現本單位關于安全生產、職業健康與環境保護的目標。
六、附則
6、1本規定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6、2本規定由公司生產部負責解釋。
6、3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集團安全生產工作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程序化,實現企業穩定、和諧、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督、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原則,從嚴、從細、從實地建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主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體系。
第二章組織與職責
第三條各集團行政正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集團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各集團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統一協調指導下屬企業生產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職業健康等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主任委員,其他成員由分公司經理(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
第五條安委會以下分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分公司均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由企業經理(負責人)擔任。
第六條安委會主要職責:
(一)審定本集團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并督促落實;
(二)監督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協調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協調調查處理安全事故;
(四)組織重大事故隱患評估,并督促立項整改;
(五)審查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六)審定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單位和先進工作者,決定表彰事宜;
(七)討論決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應采取的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七條各集團、企業應制定各級領導干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做到“一職一責,一崗一責”。
第八條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簡練、實用,符合崗位要求,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領導干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
第十條企業應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定期進行考核,公示考核結果。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一條各企業應采取各種途徑,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條企業和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十三條應堅持新入廠員工、轉崗工人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檔案,“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第十四條要加強對臨時雇用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開展對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第十五條企業要加強安全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員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每季度必須進行一次全員安全培訓,并對培訓內容進行書面考核。
第五章安全檢查
第十六條各集團、企業應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制定相關檢查表格、記錄表,堅持日常檢查,要落實崗檢、巡檢、交接班檢查,并記錄檢查結果。各集團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企業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
第十七條企業應根據季節變化、節假日生產特點,以及特殊作業要求,組織開展專項安全檢查或專業安全檢查。
第十八條各集團應建立干部安全生產聯系點制度,定期對關鍵生產裝置和要害部位(單位)安全生產聯系點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第十九條企業應完善安全檢查手段,依據標準、規范及安全檢查表進行檢查。檢查人員應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做出書面記錄,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并向上級報告。整改情況應有回執記錄。
第二十條企業應制定違章處罰辦法,加大對違章檢查、監督和處罰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三違”行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應當場予以糾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對嚴重違章行為要從嚴懲處,絕不姑息。
第六章應急管理
第二十一條各集團應監督下屬企業制定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制度。應急管理要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第七章事故管理
第二十二條企業應加強事故管理工作。對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均應報告,并按照規定統計。第二十三條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人員傷亡。
第二十四條各類事故都必須及時逐級上報。發生重大事故,企業必須立即按照管理權限,上報集團公司或總公司,并按照規定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銷毀有關證據。
第二十五條發生事故后,應按照分管權限成立事故調查組,及時認真的調查事故。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準確查清事故原因,重點查找設施設備、工藝技術、規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確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并依據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根據事故分類和分級,由企業及有關部門、人員向上一級單位或主管部門匯報事故情況。
第二十六條按規定時間做好事故的結案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檔案。
第八章考核與評比
第二十七條各集團對企業實施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按年度下達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第二十八條各集團對企業實施安全生產年度考核評比。對安全生產考核指標達到先進要求,且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經考核優秀,經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審定,授予安全生產先進企業稱號,發給獎牌或證書。
第二十九條企業應制定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年度考核指標,并報所屬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審批。第三十一條各集團及下屬企業應制定違章處罰規定,對查出的違章行為進行處理。
第九章事故管理
第三十二條事故按人員傷亡程度和經濟損失情況劃分為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一)重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1-2人,或者3-9人中毒(重傷),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系指造成輕傷、急性工業中毒,但沒有死亡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事故。
(三)小事故:系指只有輕傷但沒有重傷和死亡,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不足1萬元的事故。
第三十三條企業發生事故時,企業或所屬二級單位領導應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協調、指揮搶險救災工作,并視情況立即決定啟動上報程序。
(一)當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已經發生一般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時,集團主要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
(二)當發生一般事故,或已經發生小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時,企業領導或業務分管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
(三)發生其它生產安全事故,由企業分管安全領導決定是否派人趕赴現場。
(四)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時,企業主要領導不在單位的,應在第一時間返回單位,在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十四條事故處理責任劃分:直接責任人、直接管理人、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領導組長)、集團負責人(安委會主任委員)。
一、行政處分依據事故等級確定:
(一)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降級、撤職處分;
(二)發生重大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記大過、降級或撤職處分;
(三)發生一般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或降級處分;
二、經濟處罰依據事故造成損失確定:
(一)造成公司損失5萬元以上的,扣發直接負責人、直接管理人當月工資,并分別處罰損失額的10%,企業負責人、集團負責人視情節輕重分別處罰不低于損失額的10%;
(二)造成公司損失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扣發直接負責人當月工資,并處罰損失額的20%,直接管理人處罰損失額的15%,企業負責人視情節輕重處罰不低于損失額的10%;
(三)造成公司損失不到1萬元的,直接責任人處罰損失額的30%,直接管理人處罰損失額的20%;
三、實行“一票否決制”:
(一)發生損失額在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責任事故,直接責任人和部門負責人(直接管理人)以及所在班組取消評優、晉級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二)發生損失額在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責任事故,企業負責人級所轄公司取消評優、晉級、獎金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三)發生損失額在10萬元以上的責任事故,集團負責人及所轄集團取消評優、晉級、獎金資格;年終獎金一票否決。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各集團、企業應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六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23日起執行。原《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由集團總公司總裁辦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6
(1)保證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法規、制度、指示在本部門貫徹執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定本部門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從業人員進行部門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定期組織考核,組織班組安全日活動,及時解決從業人員提出的正確意見。
(4)組織部門或車間從業人員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活動,落實隱患整改。保證設備、安全裝置、消防、防護器材等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5)組織好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嚴格執行有關勞保用品、保健食品、清涼飲料等的發放標準。加強防護器材的管理,教育從業人員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7)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和廠長批準后執行。
(8)組織本車間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支持車間安全員工作,充分發揮班組安全員的作用。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7
一、注塑車間安全生產通則:
1、設備正常運轉時,除注塑機前安全門、控制面板外,嚴禁接觸設備任何部位。
2、任何生產異常的處理必須等待在設備停止運轉后方可進行。
3、各設備必須建立專人負責制(定人定機制),未經設備安全培訓,并經取得操作資格,不得操作該設備;故障維修由車間指定人員進行,非指定人員不得進行維修操作。
4、按操作規程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5、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和操作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各類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如有損壞,必須及時報修,待修復后才能使用。
7、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8、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長頭發要扎起來,不準披發,不準穿背心、短褲或裙子,不準穿拖鞋。
9、使用電動工具前必須檢查電線、插頭、塑料外殼有無破損。
10、更換氣接頭時關閉氣源,防止接頭飛出傷人。
11、維持通道暢通,在通道內嚴禁長時間作業或堆放工件。
12、設備使用完畢必須關閉電源,注塑機PC 料保溫時例外。
二、注塑機安全生產須知:
1、注塑機半自動正常生產時,只有如下動作可以進行:
a.打開前安全門
b.取出產品和料桿
c.關閉前安全門
如需要額外動作,必須經技術員確認屬正常生產必須動作,方可作業。
2、除此以外的任何動作,必須在手動狀態下,關停油泵后進行;涉及電氣的,還必須關閉電源,比如工作可能接觸射嘴及熔膠筒時,必須關閉電源,以策安全,清理工模或調整任何機械零件之前,必須切斷電源;
3、設備自動報警時,作業人員必須立即從設備范圍內撤出,切換到“手動”狀態。
4、發生緊急事件(人身事故,設備、模具突然發出異常響聲)時,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并大聲求援。
5、機器運轉時,嚴禁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入關閉的安全門內;把手伸入模具前先將安全門打開;檢查、修理時如上半身進入兩模板中間,應關掉油泵;無論什么場合,整個身體進入兩模板時都應先切斷電源。
6、機器運轉時,必須關閉后安全門,必須使用前安全門來控制模具的開鎖模。
7、機器運轉時。除注塑機操作者外的任何人接觸注塑機前,必須通知注塑機操作者調到手動狀態,關停油泵。特別是多人協同作業時,任一方有異常動作前,必須通知協同人員,得到確認后方可作業。
a.注塑機操作者就是操作注塑機進行生產、調試的人,可能是擋車工,頂崗人員,也可能是調試人員。
b.異常動作:除第一條款列出的動作之外的動作。
8、分別在手動、半自動狀態下,檢查拉開安全門能否切斷油泵和電源。
9、檢查緊急停止按鈕是否有效,按下時能否切斷油泵和電源。
10、保證設備及設備周圍無油、無水,保障行走安全。
11、發現注塑機的異常情況(漏油、電線損壞、電器插頭損壞等等)及時向班長或技術員報告。
12、拆除噴嘴時必須采取防護措施,避免高溫原料、氣體飛濺燙傷。
13、清理阻礙物或移動料斗時,請勿操作此機。
14、對空注射時,關閉前后安全門,并且任何人不得站在料筒兩側,以免為膠料射出損傷遺憾終身。
15、機器長期停用后再開機,必須檢查安全裝置(如機械鎖、安全門行程開關及液壓鎖等)正常后才能運行該設備。
16、維護作業時,切斷主電源,掛上“禁止通電”牌,運行前,確認機械按規定連接。
17、當射臺向前移動時,不可用手去清除從射嘴漏出的熔膠,以免傷手。
18、料斗里必須放有磁力架,防止混入金屬異物而損壞注塑設備。
19、檢查、修理時如上半身進入兩模板中間,應關掉油泵。
20、無論什么場合,整個身體進入兩模板時都應先切斷電源。
21、任何安全設備的改動都是不允許的,安全裝置損壞的狀態下不得開動設備生產。
22、生產高溫產品(模溫高于120度的)必須使用厚棉布手套。
三、模、油溫機安全生產須知:
1、電源必須使用規定的電壓(220V/380V/415V/50/60Hz)。
2、不得使用狀態不明的導熱油。
3、電源線必須使用指定的規格品,防止造成過熱、電壓下降,發生事故或故障。
4、請務必將本機的接地端子與接地線相連接。
5、凡用于連接裝置的所有的軟管及其他裝置,必須要耐熱120℃,耐壓1000kpa(10kgf/cm 2 )。
6、軟管的安裝請按照軟管的制造商的指示進行。特別注意要絕對遵守最小彎曲半徑。附屬軟管的連接,請參照所附錄的軟管配管要領書。
7、由于本機(包括外部接續的閥門類及配管類)運轉時會產生高溫,請不要直接用手去觸摸。另外,運轉后由于余熱仍有高溫。在本機及配管溫度未下降到40℃以下,請不要觸摸。
8、不要用濕手觸摸控制箱,否則可能會引起觸電事故。
9、在進行維修作業時,請穿著防護用品。
10、如有異常發生,在零件沒有更換前,請不要使用本裝置。
11、請定期更換導熱油,當發現導熱油呈黑綢狀時請務必更換。
12、使用中如發現排水不暢或冷卻效果差,請立即清洗電磁閥或檢查冷水出入口有無阻塞。
四、機械手安全生產須知:
1、機械手在注塑機上安裝牢固。
2、操作人員不得進入機械手臂作業范圍。
3、維修前請關掉電源。
五、烘箱安全生產須知:
1、在主機周圍1米內不得放置易燃物品。
2、設定溫度一定要參考原料之干燥溫度,配合實際經驗進行設定。
3、烘箱高溫,必須佩帶防護用品,防止燙傷。
4、散落烘箱內的原料,必須及時清除。
5、清理、修理烘箱時,必須關閉電源。
6、每2小時檢查1次烘箱是否正常運轉,記錄溫度。
六、粉碎機安全生產須知:
1、在開機前確保料斗與網架關閉,安全螺絲必須擰緊。
2、轉動刀片極鋒利且能引起傷害,特別是在轉動時。
3、在開關料斗網架時,易發生事故。
4、該機電盒處高壓危險。
5、該機是由傳動帶傳動的,不要讓傳動帶碰到衣服、身體。
6、在機器維修保養時,必須關閉主開關和控制開關,等待刀片靜止不動。
7、不要去掉防護裝置。
8、如果料斗粉碎室中還有未被粉碎的物料,就不能停機,因為重開機時,余料會造成馬達過載。
七、行車安全生產須知:
1、電動單梁起重機(俗稱行車)須由專人操作,操作者須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2、開車前應進行試車,試車是在無載荷的情況下,檢查各運轉機構、控制系統和安全裝置是否靈敏、準確、安全可靠;檢查吊鉤,吊索是否牢固,外觀無破損。
3、電動單梁起重機在起吊工件時,工件的重量應在吊鉤、吊索及電動單梁起重機允許的范圍內。
4、不得沿主梁方向斜吊工件。
5、不得在有火災危險、爆炸危險的介質中工作以及用來吊運熔化金屬和有毒、易燃易爆物品。
6、吊裝工件行走過程中,工件以稍離地面為宜。
7、電動單梁起重機在吊運工件行走過程中,工件下面嚴禁站人。
8、嚴禁將工件吊起后,操作人員離開操作現場,行車無人管制。
9、工作完畢,電動單梁起重機應停在規定位置,升起吊鉤,切斷電源。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8
尊敬的X主任、車間領導!
您好:
11月12日我和車間員工XXX、XXX在吊裝低成本快檢6#的豎臂支架時,因為慣性思維、麻痹大意,造成吊帶脫鉤,并擦傷XXX的安全事件。首先我們在吊豎臂總成時,因為有豎臂配重,吊帶的重心是在中心的,當我們將豎臂支架底座拆除掉,準備將豎臂與支架分離時,由于慣性思維、麻痹大意、并且認為吊個豎臂支架很輕的思想認識,沒有對吊帶進行調整,造成中心發生偏移,當豎臂支架一端吊離距地面時,而另一端剛剛離開豎臂時,結構件傾斜,吊帶突然脫鉤,豎臂支架重重的掉在豎臂上,彈起將XXX右腿蹭傷。
通過這件事,我感到這雖然是一件偶然發生的事情,但同時也是長期以來對自己放松要求,工作慣性思維的必然結果。長期以來,自己以老員工自居,以經驗主義做事,將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拋于腦后,才造成這次惡性的事件發生。此次若發生事故,對于公司、個人都是一個致命的打擊:此次快檢6#的拆卸和發運已迫在眉睫,一旦對設備造成損壞,不能及時交付客戶,既影響公司的發運及收款計劃,同時可能影響公司的聲譽,到那時我們將是威視的'罪人;對于個人而言,我們每個人都是家里的頂梁柱,自己一人出事,毀掉的有可能是一個家庭的幸福。
車間已經做出對我們的處理決定,在此,我表個態:堅決服從車間的決定。同時本著教育本人,警示大家的原則,請大家以我們為戒,工作中嚴格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執行,你自己的一個小疏忽,有可能給別人造成災難性的后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加重視安全,做到忙而有序。爭取為車間做出更大的貢獻。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9
總則
1、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3、安全生產貫穿于施工生產的全過程,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
4、各部門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系,努力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5、公司主要負責人、各車間主要負責人、各班組組長是本公司、本車間、本班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別對其所轄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6、公司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7、公司工會組織應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8、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或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9、公司應采取各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10、公司鼓勵和支持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11、公司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12、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編制。
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1、為充分發揮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作用,做好對各單位安全生產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對策制訂,公司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2、公司每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對全公司上一年度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對本年度的安全生產規劃及安全生產工作進行部署。
3、各車間每周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組織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制定對事故隱患的整改措施,并落實整改。
4、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對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產形勢進行分析,研究、統籌、協調、指導公司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5、各部門必須堅持使各級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化,經常化,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確保使每次會議都有一定的實質內容,都能解決一定的實質問題。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1、為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必須加強各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公司對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督檢查職能。
3、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應納入本公司培訓教育年度計劃和長期規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應予以充分保證,經費從公司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4、公司應采取會議、板報、標語、印發宣傳品、圖片展覽、安全知識競賽、專場教育講座等多種形式,做好對職工的安全教育。
5、公司應健全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安全教育檔案由公司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安全專管員)負責實行分級管理。
6、公司主要負責人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接受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各級安全管理人員任職期間,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20學時,其它管理人員不得少于24學時,一般作業人員不得少于40學時。
7、新進場工人必須接受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三級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四十學時。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安全專管員)組織實施。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各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各班組長組織實施。
8、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9、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后重新上崗時,必須通過相應的車間及班組級安全教育。
10、公司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專項安全教育和培訓。
安全生產檢查及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為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的發生,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必須加強各級安全生產檢查。
2、安全生產檢查的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生產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教育培訓、查安全防護、查機械設備、查操作行為、查勞保用品使用、查傷亡事故處理等為主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制度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半年組織進行一次。
車間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檢查和重點抽查為主,以查處“裝置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季度組織進行一次。
班組安全檢查應以經常性安全檢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為主,以查處“操作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周組織進行一次。
各級檢查都應對檢查情況及時予以通報,并將檢查結果作為安全評比的主要依據。
5、公司及各車間班組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大型機械設備、施工用電、壓力容器等專業性或重大危險項目的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公司及各車間班組應根據生產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季節性安全檢查。
7、各級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全面系統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并將整改、復查情況及時反饋到檢查部門。
8、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但有整改條件的隱患項目,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項目、定時間、定人員和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給車間、凡車間能整改的不推給廠部、凡廠部能整改的不推給上級主管部門)限期整改。
9、企業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應書面向企業隸屬的直接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抄報上一級行業主管部門。
10、對物質技術條件暫時不具備整改的重大隱患,必須采取應急的防范措施,并納入計劃,限期解決或停產。
11、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都應將檢查出的隱患和整改情況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重大隱患及整改情況應由安全技術部門或安全管理人員匯總并存檔。
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檢測制度
1、公司的安全設備、特種設備(包括行車等)由公司統一管理并負責對其實施監督。
2、公司做好安全設備、特種設備的進場組織、安裝調試、拆卸退場及日常檢查、維修、保養工作,負責向當地設備監督、檢驗部門進行報檢、報驗,未經當地設備監督、檢驗部門許可和驗收合格的安全設備和特種設備不得投入使用。
3、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三定”原則,做好對現場安全設備和特種設備的管理,所有從事與安全設備與特種設備作業有關的操作、維修保養等人員均必須由公司統一派遣,禁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4、公司應做好對現場安全設備和特種設備的日常安全管理,并對其安全運行實施監督,不得以任何借口支持或強迫安全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違章作業。
5、公司應把對外租設備的管理納入到本單位的安全管理中,不允許以租代管、以包代管。
危險作業現場管理制度
1、公司及各車間班組必須加強對危險作業的管理。
2、施工前,應對作業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并認真對作業場所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確保安全防護措施到位,安全裝置靈敏可靠。
3、臨時用電必須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其安裝、拆除、維修必須由專業電工完成,搬運、移動用電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并做妥善處理后進行,停用的機械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并鎖好開關箱。非電工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在潮濕、危險場所作業,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4、各種氣瓶的運輸、儲存、使用,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有防火、防爆、防曬、防劇烈震動措施,距離明火10m以上。
5、在強腐蝕、放射性場所作業時,必須保持防護設施的安全、有效;鍋爐、壓力容器安裝、維修作業時,必須加強通風。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必須免費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帶、使用。嚴禁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按規定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2、公司應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
3、公司采購、發放和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是具有《國家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勞動防護用品生產條件資格認可證》和《安全鑒定證》的產品。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協同材料管理部門認真做好對新購勞動防護用品的驗收,杜絕假冒、偽劣勞動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
4、從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和保管好勞動防護用品,確保勞動防護用品在使用期內防護性能完好。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0
(1)協助單位負責人組織推動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并切實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制度。建立并保持實施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定期評價,持續改進。
(2)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生產理念,充分發揮每個人的積極性、創造性;不斷增強員工發現危險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消除隱患,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3)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與及時修改體系文件、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并對這些文件、制度、規程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4)匯總和審查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按期實現。
(5)參與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施工監督、竣工驗收,督促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按“三同時”原則執行。
(6)經常地、有計劃地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負責實施新員工入廠安全教育;配合地方、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搞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
(7)協助管理者組織好日常的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督促和協助解決。發現重大隱患時,有權指令先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管理者研究處理。
(8)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進行傷亡事故的登記、統計、分析、報告,做好事故的預測、預報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實現。
(9)協調解決基層反映的在其職責范圍內無法解決的問題,在資金、技術、政策方面提供保障條件,免除其后顧之憂,努力當好基層的“配角”。
(10)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職業病和各種職業危害情況的調查、分析、報告工作,建立單位職業危害、職業健康檔案,針對職業危害情況研究和實施防治措施。
(11)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發給個人防護用品(具)、保健食品和清涼飲料,并指導從業人員正確使用。
(12)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勞逸結合。搞好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13)及時提出企業需要解決的有關生產安全的科研課題,協助單位科研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科研工作。
(14)不斷深入基層推進"6s"活動,進行調查研究,掌握基層單位貫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績效檢查要涵蓋各個方面,及時糾正基層安全管理偏差,持續提高基層的管理績效,促進基層安全管理體系化、程序化、科學化。
(15)總結和推廣基層安全生產先進經驗。會同工會組織選拔、培訓安全生產積極分子,指導和支持他們開展群眾監督檢查活動。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1
為了規范村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特制定以下條例。
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1、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村主任
副組長:分管安全的村兩委副職或委員
成員:村兩委副職、委員或村民小組長
安全員:專(兼)職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積極貫徹執行上級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總結年度工作。
2、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會議,分析全村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和部署全村安全生產工作,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3、負責協調村義務消防隊、安全工作人員參加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4、完成上級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二)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職責:
1、村委會主任是全村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轄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積極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各項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
3、了解掌握本村安全生產管理狀況,建立安全網絡,落實安全資金。
4、定期聽取安全工作匯報,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協調解決本村內的事故隱患。
5、本村內發生傷亡事故時,應及時組織搶救,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6、每年向鄉政府報告本村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三)副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對本村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責任,協助第一責任人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傳達學習上級安全生產工作有關會議、文件等精神,負責安全生產的日常工作。
2、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村“兩委”日常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落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
3、協助第一責任人定期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提出改進工作措施和意見;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對存在的安全隱患,督促有關人員提出解決辦法和防范措施。
4、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務。
(四)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安全職責:
1、對掛點或所負責村民小組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同時對其分管范圍內工作的安全負責。
2、做好本小組安全生產宣傳工作,發現安全問題應及時解決,一時不能解決的應要立即向安全員報告或向第一責任人報告。
3、在發生安全事故時,應及時報告并迅速組織搶救,最大限度減少事故損失,配合處理好善后工作。
(五)安全員職責:
1、負責協調組織全村安全巡查檢查工作,對危險路段、橋梁、山邊、低洼地帶等危險場所進行重點檢查,做好有關記錄,配合有關部門督促檢查村所在地企業整改安全隱患。
2、在全村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3、制定完善道路、消防、農機、學校等各類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有效的演練,切實提高村民自我保護和自我救援能力。
4、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生產經營單位、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等情況的調查摸底工作。
5、及時處理群眾安全方面的舉報、投訴,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6、做好資料檔案管理及各項臺帳記錄,并按時上報安全生產有關材料。
7、認真做好各類安全生產事故調查的配合工作。
8、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一)獎懲對象為本村所屬有關單位和其工作人員。
(二)安全生產獎懲由村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評審,并提出獎懲意見。
(三)獎勵的條件:
1、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在安全生產中成績顯著的;
2、認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發現事故預兆及時采取果斷措施,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
3、在事故救援、搶險救災過程中表現特別突出的;
4、運用現代安全科學管理方法預測預防事故,取得明顯成果的;
5、對安全生產工作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對有以上表現的,將給予獎勵,獎勵以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安全生產獎勵實行每年一次。
(四)懲罰的條件:
1、對安全生產工作不重視,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的或突破上級下達的控制死亡指標的;
2、發生事故隱瞞不報或作虛假報告的;
3、影響鎮政府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作考核分數不及格的;
4、對因安全生產引發的糾紛,處置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
對有以上行為的,將給予批評或全村通報批評,并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同時取消當年度評先的資格。
四、安全生產基本工作制度
1、及時傳達鎮政府季度會議及安全生產有關會議精神,分析轄區內安全生產現狀,進一步明確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落實好安全生產工作的措施。
2、安全會議均應作好書面記錄,定期整理歸檔,對會上形成的重要意見、決定和工作部署要形成書面文字或文件,必要時應將有關情況向鄉安辦報告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2
一、生產管理制度
1、總經理全面負責全公司的工作,制訂年度生產計劃,公司各項生產任務,具體由業務主管統一執行。
2、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結合本公司船舶(游艇)生產能力,由副總經理于每年1月份分別編制營運生產及經濟項目的年度、月度計劃,同時將計劃任務下達到船舶(游艇),作為各船的生產責任目標。
3、公司業務主管要認真負責組織招攬客源,深入到旅游部門,做好調查研究,掌握客源流向,積極爭取客源,并與旅游局、海事局保持聯系,落實計劃旅游線路等。
4、為保證客源計劃的實現,公司采取和旅游公司相結合的辦法,爭取長期持續穩定客源,管理制度《生產經營管理與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5、船舶在帶客過程中,必須向公司業務部隨時報告運行情況。到景點時,首先向業務部報到掛號,作為到達次序的依據。各船舶 (游艇)要絕對服從公司的調度和配合。
二、船舶管理
1、各船舶(游艇)在運輸過程中,要向客源公司負責。保證旅客的安全,做到游客就是上帝,全心全意為旅客服務。
2、生產部門要深入調查研究,掌握市場信息及本公司船舶(游艇)運行情況,做好日常線路計劃的編排,并向總經理提供計劃完成情況,提出今后工作措施,作為管委會決策的依據。
3、為確保任務完成,有計劃地掌握船舶的經營生產動態,凡是發生海損事故待修理的船舶(游艇),或特殊原因,船舶需要報停航的,必須向上級主管部門報批備案。
4、為加強船舶(游艇)管理,促進企業事業發展,鞏固企業經濟,凡屬公司管轄的經營船舶(游艇),應按規定繳交企業管理費。
5、各經營船舶(游艇),在經營期間所需的各項成本和規費、稅費、社會負擔費均由船方自行負責。
6、發生海損費事故的船舶(游艇),如需要公司派人前往處理的,公司除負責出差人員的旅差費外,其它一切費用均由船方負責。
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機構、日常運作
(一)、管理層領導及成員:
組 長: 吳x
副組長: 杜x
組 員: 李 x、唐x
緊急聯系電話:1338x999 0777-28x3
(二)、日常運作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設在公司辦公室。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全員上班,星期六、日或節假日輪流值班;
2、無論上下班均可直接撥打緊急聯系電話進行聯系。
3、一旦接到相關安全信息電話(包括上班安全指令、有關部門發布的雷雨大風信息、船舶事故報告等),接話人應詳情記錄并加核對后,迅速報告組長或副組長作出決策;情況緊急時,接話人可先行采取應對措施,然后再報告領導。
4、領導小組成員應隨時做好應急準備,一旦發生險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服從領導統一指令,并在執行過程中經常與領導保持通訊聯系,匯報情況或建議,聽取領導的指示;事后,寫出工作總結。
四、總 經 理
(一)、組織貫徹落實國家安全法規和上級有關發全生產的批示精神,制訂并完善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3
1.各車間的火災危險性
各車間內有大量的原料、半成品、刨花、鋸末、pvc、抹機水、油漆等可燃物,遇到火源極易著火;砂輪、焊接等,對火花控制不好容易發生火災;機械軸承、皮帶摩擦生熱或用電鋸鋸硬質木材時間長發熱時,也容易引起火災;吸塑機、包邊機、機貼機、電爐等溫度控制或操作不當也會引起火災,電氣設備安裝不符合規定或使用不慎(電箱內堆積灰塵過多未及時清理),又缺乏必要檢修,也能引起火災;太陽燈照射不當或使用不慎,極易引起火災;由于違反工作制度隨意攜帶明火或吸煙,也會導致火災。
2.各車間防火要求
(1)各車間存放物料整齊有序,不可堵塞任何消防設施。成品應及時運走,刨花、鋸末每班下班前都要打掃干凈,倒在指定地點;
(2)木工車間一般情況下不宜采用明火取暖,如用1000w太陽燈烤射半成品時距離應在300cm左右烤射,烤射時間不可超過3分鐘,太陽燈要有專人負責,下班時要及時把電源關掉;
(3)木工車間使用下料鋸、直v機、橫v機等生產時一定不要連續作業超過6小時以上,防止摩擦生熱引燃起火;
(4)貼皮車間電爐在操作過程中應溫度控制得當,350°溫度熱包布不可在上面停留2分鐘時間,電爐上面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貼皮車間吸塑機、包邊機溫度嚴格按照作業規范進行作業,吸塑機加熱倉溫度控制在90°~160°之內,包邊機加熱倉溫度控制在0°~180°之內,加熱管溫度控制在60°~250°之內,加熱倉內嚴禁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6)貼皮車間、裝配車間作業時注意烙鐵的使用和放置,嚴禁放置在靠近易燃的物品旁,抹機水在擦拭清潔的過程中嚴禁靠近含熱量大的機器、工具及物品旁,擦拭后的抹布嚴禁亂擺放,一定要放置在規定的工位或區域內,每天下班前及時把電源關掉;
(7)貼皮車間網架班在編制網架的過程中,電燙斗同網布在同一位置接觸時間不可超過3分鐘,操作停留過程中一定要把電燙斗立起放置,不可平面接觸在工作臺面上,每天下班前及時把電源關掉;
(8)裝配車間流水線機倉內每天下班前及時清掃干凈,熱膠爐溫度正常生產時控制在120°~180°之內,開機前融化膠時溫度控制在250°內10分鐘調回正常使用溫度;
(9)車間在操作各種機械前,仔細檢查電器設備是否完好,軸承、滑軌等要經常加油,機器上、電控箱內、機器倉內積落的粉塵每天下班前要及時打掃干凈;
(10)電氣設備安裝應符合要求。電鋸等工作間的電氣設備應是密封式的或防爆式的,防止粉塵爆炸(粉塵濃度高時若意外產生火花會引起爆炸);刨花、鋸末較多的電動機(下料鋸、直v機、橫v機、雙邊榫、鑼機、圓鋸機、推臺鋸),應加防塵罩;
(11)車間落地扇、太陽燈放置位置得當,嚴禁電源線跨過道阻擋通道,車間內嚴禁私自同手機充電;
(12)車間內不得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白碘油等易燃物品;車間內嚴禁吸煙和用明火作業;要在工作完畢和下班時,清理場地,將木屑、刨花等余料堆放到安全地點,并切斷電源,關閉門窗鎖門。
(13)要積極參加消防培訓,掌握防火滅火知識。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4
為了保障公司正常有序的生產經營工作,使得企業財產和員工身體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公司嚴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的行業相關規定,制定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一、公司所有生產經營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生產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進行。
二、本制度旨在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保證公司生產、設備、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等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項生產經營工作在有安全保障的環境下順利進行。
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負責制。實行生產工作以“預防為主,安康為本,預防為先,科學管理,持續改進”的工作方針,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負責各系統的全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公司安全生產領導機構是: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領導下的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牽頭,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安全委員組成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制度。主管生產負責人對生產計劃部、物資供應部、生產車間、檢驗中心、倉儲庫房、設備動力部負責全面安全工作管理;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全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每季度定期向主管生產負責人匯報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工作情況;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每季度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總結安全生產工作總體情況。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每季度向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匯報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五、各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執行監督檢查制。各級相關領導定期、定人,按職責分工、分別深入作業現場巡回檢查。
六、生產車間要嚴格按照生產操作規程操作設備,定期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和設備保養,及時維修設備故障,確保生產安全。
七、生產各部門和車間要嚴格按照醫藥生產相關規定衛生標準,落實對員工個人衛生、設備衛生、環境衛生的檢查。
八、公司各部門嚴格按照安全防火相關規定進行管理,對化學危險物品使用、貯存、運輸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加強管理,消滅事故隱患,杜絕事故發生。
九、生產各部門要嚴格按照生產設備、電氣、線路、能源供給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檢查、維護、保養管理工作。
十、生產各部門應加強生產員工勞動防護設施、用品管理,生產員工應嚴格按照操作規定配戴防護服、防護手套及相關保護用具。
十一、為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生產各部門應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與安全技術知識方面的培訓工作。
十二、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要積極加強提高本部門員工安全思想意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技術專業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十三、生產各部門加強員工安全生產基本知識的教育工作,進一步提高生產員工在安全生產工作過程中處理一般安全問題的工作能力。
十四、生產各部門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相關規定,定期對生產員工進行身體健康檢查,確保員工身體健康,保證產品質量。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5
為加強酒店安全管理、維護酒店財產和賓客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江蘇省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結合酒店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酒店的安全管理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確保重點、依靠群眾、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各級主要領導負責、專門工作和群防群治相結合的原則,落實以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防食物中毒(以下簡稱“五防”)為主要內容的安全管理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酒店總經理是單位安全管理的主要責任人,實行總經理、部門經理、班組三級安全責任制。
成立酒店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組織成員為: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總經理安全管理職責
總經理應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其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1.組織制定、實施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部署安全保衛工作并檢查執行情況,全面落實“五防”措施,消除隱患。
2.對酒店員工進行經常性的法制和各項安全保衛知識教育,不斷增強員工的法制觀念、安全觀念和保密觀念。
3.組建和管理安全保衛機構及群眾性護衛、消防和治安保衛組織,協調和決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項,不斷改善酒店治安保衛工作條件,充分發揮安全保衛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能,保證生產經營正常動轉。
4.建立健全經理值班制度和安保部工程部夜值巡查制度,并經常檢查督促。夜值經理應堅守崗位,處置突發事件,確保酒店夜間安全運轉。
5.負責組織重要活動和接待的保衛任務和安全檢查工作,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6.建立健全獎懲制度,對酒店員工和其他人員采取多種形式的考核管理。 財務部門管理職責
對固定資產的立項提出審核意見,以供決策層參考.會同經營、技術、行政后勤等管理部門,辦理固定資產的購建、轉移、報廢等財務審核手續,正確計提折舊,定期組織盤點,做到賬、卡、物三相符;參與酒店低值易耗品申購審核,入庫及領用發放,月終盤點核對。總庫對可以進行以舊換新的物品要嚴格執行,以杜絕浪費。
安全保衛部履行以下職責:
1.維護酒店的治安秩序,監督執行安全保衛規章制度,檢查、考核安全保衛責任制的實施,建立和管理安全保衛檔案。
2.了解和熟悉酒店周圍的環境、建筑布局、建筑結構、電器設備、火源、火種和經營運轉管理等情況,建立健全檢查和巡視制度,加強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措施。
3.開展并做好法制和各項安全保衛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配合人事部門嚴格新招員工的政審,做好對新員工的安全培訓,負責對外來務工人員的安全考察等專項管理工作。
4.做好重要接待和活動的保衛任務的安全檢查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提出整改意見,或發出《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督促整改。
5.組建安全保衛網絡,定期開展護衛、消防、治保等組織活動。
6.制訂消防突發事件的應急方案,印制和張貼緊急疏散圖及防火標志。定期開展義務消防人員的訓練活動。
7.負責查收賓客遺留和私自收藏的反動、淫穢書刊雜志和音像等制品,不得傳播,并及時上交公安機關。
8.檢查、督促、考核治安、消防、保衛和食品衛生責任制落實情況。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行獎懲制度,做到獎懲分明。對須給予治安處罰的,應報公安機關處理。 安保部具有以下權限:
1.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查挖違法犯罪分子,發現旅客正在進行違法犯罪或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予制止,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2.協助公安機關查破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包括保護和勘查現場、詢問證人),詢問違法犯罪人員并追繳贓款、贓物。
3.協助公安機關監督或考察本飯店被管制、、緩刑、假釋和監外執行的罪犯以及被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的被告人。
4.對確保酒店安全運轉負有監督作用。密切注視掌握內部治安動向,做好安全預防工作。
5.行使上級和公安機關依法授予的其他權力。
酒店員工安全職責
酒店員工的安全保衛職責是:
1.自覺學習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酒店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各項安全培訓,維護酒店秩序和社會秩序,勇于同違法犯罪和違反店規店紀現象作斗爭。
2.嚴守外事紀律,保守國家機密。對賓客遺留的錢物或反動、淫穢書刊和音像制品應立即如數上交,不得保留和傳播。
3.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飯店有關部門。發現火情或重大災害事故,要迅速報警撲救,并協助和安排賓客疏散。發生刑事案件,應認真保護好現場,積極提供線索,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4.樓層服務員應掌握本樓層住客情況,發現可疑跡象,應及時報告安全保衛部。
5. 未經安全培訓的員工不得上崗操作。
各部門負責人是所在部門的安全管理責任人,必須建立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互相協調,落實內部各項治安防范措施,嚴防發生違法犯罪和其他治安問題,會同酒店有關部門,將安全管理作為對本部門職工考核、評比、調資、晉級的依據之一。
公共區域的安全管理和值班規定
1.公共區域應建立并嚴格執行晝夜值班巡視制度,夜間巡視人員應配備通訊、自衛和照明設備。對可疑人員應進行驗證和盤問,必要時,報告值班經理。
公共通道、消防通道應保持暢通,應急照明裝置完好。
2.承擔飯店改、擴建工程的施工單位,應配備專人負責管理施工現場安全工作,并接受飯店安全保衛部門的監督,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到飯店安全保衛部辦理臨時出入證件,并自覺接受檢查。
消防安全規定
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飯店應明確一名領導為消防安全責任人,配備專職防火員,并建立健全群眾性義務消防組織。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應做到:
1.搞好消防專業教育和培訓工作,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2.消防器材、設施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配備,高層建筑應配備救護工具,新建、改建、擴建的飯店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安裝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等設施,建立健全相應的使用、維修、保養檢查制度。安全保衛部門及其他部門應職責明確,定期檢查和更換過期消防器材,確保消防器材完好和正常使用。
3.建立健全消防檔案,了解并熟悉飯店消防設施整體布局。應根據各消防重點部位的不同情況,分別制訂消防管理規定和消防操作程序,并嚴格執行。
4.飯店新建、更新改造項目的圖紙,需報經區、縣以上公安消防部門審批,竣工后應通過檢查驗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方可投入經營運轉。
5.嚴格管理和控制火種、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柜臺等場所禁止吸煙,客房、商場、倉庫等重點部位的施工動火,須履行安全保衛部的審批手續,并在現場設置滅火器材。施工現場易燃物應及時清理。未經工程部門批準,任何人不得亂拉亂接電源。飯店各部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應指定人員負責并采以安全措施。
重點部件和貴重物品的安全管理
1.賓館重點部位應加強管理,確保安全。
重點部位員工選配,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先審后用,定期考核,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對須持證上崗操作的重點部位,嚴禁無證操作。經考核不宜在重點部位工作的員工應予以調整。
2.配電房、火警報警總臺、電話總機房,要制定安全管理程序,實行24小時值班制。機房、中央空調和閉路監控等部位,要按照安全程序嚴格管理,運轉時不得脫崗。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倉庫必須實行消防安全管理。
3.財務部、行李寄存處、貴重物品庫房等部門或部位、電源線、照明設備和防盜設施必須按規范和要求安裝使用。
4.現金、有價證券、珠寶首飾等貴重物品,必須存入保險柜過夜。分散收款點的周轉金不得超過限額。外出送取巨款必須兩人以上解送或由安全保衛部派人用車護送。空白有效票證要按規定保管使用,防止丟失或被盜。
5.飯店應建立客房鑰匙管理制度,客房應由飯店運轉經理、客房部經理控制,服務鑰匙統一由客房中心保管,所有備用鑰匙由安全保衛部和客房部共同保管。建立鎖芯更換制度,如發生客房鑰匙丟失或賓客帶走,必須在24小時內采取調換鎖芯等有效的應急措施。 服務員清掃客房時,實行開一間清一間制度。
6. 餐飲部門在食品采購、運輸、庫存和制售過程,必須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有關食品衛生操作規程,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考核與獎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給予表彰、記功或其他獎勵:
1.嚴格執行安全保衛規章制度,重視開展安全保衛教育,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成績顯著的;
2.及時發現、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和防止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保證國家、集體財產和賓客的人身、財產安全的;
3.檢舉、揭發違法犯罪行為、勇于同現行犯罪分子斗爭,或協助公安機關破案有功的;
4.依靠群眾,做好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幫助教育違法和輕微犯罪人員有較大成效的;
5.忠于職守,秉公執法,在安全管理中表現突出的;
6.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其他顯著成績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行政處分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行政、經濟處罰;違反治安管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忽視安全管理工作,內部安全管理秩序混亂,多次違反操作程序釀成事故或發生違法犯罪活動;
2.存在隱患,經公安、消防等部門或上級旅政管理機關通報后不按期整改,以致發生刑事案件或重大災害事故的;
3.違反安全管理制度,拒不執行安全管理工作任務,造成危害和損失的;
4.對違法犯罪行為知情不報,或對發生的案件、事故隱瞞不報、弄虛作假的;
5.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擾亂飯店的正常秩序,進行賣淫、賭博、吸毒、傳播淫穢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賓客,可視情節輕重,給予按店規賠償經濟損失或報經公安機關處理。 賓館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車輛安全管理為保安部職責,當值外場人員須維護好廣場秩序,及時了解當日客情,適當留好車位。合理安排進店車輛停放在適當的位置,做到停車整齊,并時刻保持車道的暢通,車道上嚴禁停放任何車輛。
當值時要站在車場較明顯的位置,指揮動作要標準、正確。明確指明停放車位。指揮倒車時要注意過往車輛、行人,確保安全。如廣場無車位,則請駕駛員將車停放至附近車場,并指明路線。
來車時要將車輛指揮到位,排列整齊。發現違章停放車輛,及時勸阻。對進館車輛安全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檢查要點:車輛有無損壞、車門有無上鎖。
調解一般車輛糾紛先要調查找當事人及知情者了解情況,查明引紛原因。說服雙方讓各自認清自己的責任,以求達到協商調解目的。調解一旦達成協議,請雙方互留地址以便進一步解決。受理人員要詳細記錄經過,雙方地址、車號牌等。
處理店內一般交通事故首先要查看有無人員受傷,如有人員受傷,視情況請醫務人員到場或安排車輛送醫院.要有保護現場的意識,可將肇事車輛可留置原地不動。必要時拍照,留下現場資料。及時通知部門領導,值班經理留下現場資料。處理時客觀公正,輕微事故對當事人進行調解,盡量讓雙方協商解決。較重事故報公安機關處理。
進出車輛夜間巡查時要記錄下進出車輛牌號和時間,認真清楚看車門、車窗有無被撬痕跡,如有疑問,核查清楚。
與客人溝通時要注意禮節、禮貌及文明用語。要做到舉止大方,不卑不亢,避免與客人發生爭執與沖突,不準向客人索取小費。
收取停車費時問明駕駛人是否住店客人及停放時間,如系短時間停放,住店客人免收停車費。收取后立即遞上發票并道謝。
指揮車輛泊位時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是有醉態司機駕駛的車輛。防止撞傷、碰傷、擦傷等。
綜合安全管理制度
(一)酒店員工
1、酒店員工應有較強的安全防范意識,既是服務員,又是安全員,按照“誰在崗誰負責,誰操作誰負責”的原則,維護好本區域本崗位的安全設施及工作秩序。善于發現可疑人員及現象,及時通報情況;
2、參加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和考核,未經安全培訓不得獨立上崗;
3、熟悉本崗位的應急預案,發生安全事故能及時報警并采取應急措施;
4、浙江旅苑酒店總經理是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各工種的負責人即是各部門安全責任人,應明確自己管轄范圍的安全職責,落實安全責任制。
(二)酒店各級值班人員
1、酒店總值班室、消防監控室、前臺、電話總機房、變配電室、鍋爐房、工程部、傳達室等應24小時值班,并明確值班人員和值班時間;
2、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
3、值班時應堅守崗位,遵守值班紀律;
4、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并采取應急措施,及時通知保衛部門。
酒店開放區的安全管理
(一)前廳
1、加強車輛管理,部署警衛對停車場和大堂進行巡視,維護正常秩序;
2、嚴格賓客住宿登記手續,核對有效證件并復印備查。發放房間鑰匙時,應保證其住房卡或鑰匙憑證準確無誤;
3、嚴禁非法將、、劇毒、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帶進酒店,未經批準酒店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4、行李房及貴重物品寄存處應具備防火、防盜條件,行李寄存應有嚴格的交接手續,發現行李破損、丟失,應及時報告并查明原因;客人行李在大堂暫存,要集中堆放,加蓋網罩,設人看守;客人寄存貴重物品應放入客用保險柜,鑰匙應有專人保管,有嚴格的存取手續。
(二)餐廳及會議場所
1、餐廳及會議場所在營業期間,服務人員應對客人隨身攜帶的物品,在提醒其保管好的同時,注意發現可疑人員,防止客人財務被盜,可采取增設椅罩等防范措施;
2、服務人員在清理衛生時應注意是否有未熄滅的煙頭卷入臺布中,以免引起火災;出入通道和樓梯口應保持通暢,以備疏散;
3、衣帽間應建立嚴格的存取手續;
4、下班后應有專人巡視,做好安全檢查;
5、在使用各種爐火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燃氣存放或調壓室內應安裝防爆照明燈及報警裝置,通風良好,使用完畢后由專人關閉閥門并做好記錄;
6、廚房灶臺照明應使用防潮燈,油煙管道應定期清洗,灶臺附近應配備滅火毯和消防器材;
7、廚房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防火安全標準,認真執行各項操作規程;
8、每日下班時廚房應有專人負責斷水、斷電、斷氣并登記備案。
(三)娛樂服務場所
1、酒店娛樂場所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章和規定,保障賓客的人身財產安全;
2、娛樂服務場所嚴禁出現賣淫、賭博、販毒、吸毒、販賣傳播淫穢文化制品、嚴禁從事淫穢、色情的陪侍活動,嚴禁從事違背社會公德或封建迷信活動。
3、娛樂服務場所人員在營業期間應當注意發現可疑人員,并隨時提醒客人管好自己的物品,以免丟失。
酒店非開放區的安全管理
在非開放區出入口應設置警衛崗或明顯標識,防止非住店人員隨意進入。警衛人員應加強經常性巡視,確保良好秩序。
(一)客房區:
1、客房應設置《請勿臥床吸煙》標志,放置《賓客安全須知》,張掛《消防疏散圖》;
2、服務員應了解本工作區域內的住客情況,嚴格交接班手續。樓層服務員要做到四勤,即勤轉、勤看、勤問、勤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處理。客房服務員清理垃圾時,要將熄滅的煙頭用水澆滅后,再倒入垃圾袋內。
3、服務員在每日清掃客房時,要注意檢查客房區域和客房內的安全裝置,如門鎖、安全鏈、窺鏡、閉門器、疏散指示燈等是否完好。另外,要注意檢查房內電器設備有無短路、漏電、超負荷使用等情況,如有發現,立即報告。清掃完客房后,要將房門鎖上。
4、為防止內部人員作案,每班領用的客房總鑰匙,需進行登記。嚴格按照規定使用客房總鑰匙。工作人員要妥善保管好所使用的各級客房總鑰匙,不要亂放或遺失,不要為不熟悉的人開客房門。如果客人鑰匙沒有帶,應當請客人親自到前臺去取。
5、保安或服務員在樓層巡查時如發現房門虛掩及鑰匙卡插在門鎖上,應輕敲房門,如客人在,應提醒客人關上房門,鑰匙卡插在門鎖上時,同時將鑰匙卡取下交給客人,請其收好。若房內無人,應通知另一人幫助檢查房間是否有異常情況,發現異常,應及時報告,并保護現場;若無異常,將門關好,通知客房中心。如鑰匙卡插在門鎖上則應將鑰匙卡取下,交給樓層服務員或總臺。并記錄上報。
6、包租客房、公寓、寫字間的長住戶,調換住宿人員應事先向酒店聲明并履行變更登記手續,不得私自留宿;嚴禁住宿客人使用自備的電熱器具,使用自備的電器設備應得到店方允許,并由酒店指定電工安裝;
7、客房服務員應有明確的責任區,不得擅自離崗,打掃房間是應將清潔車堵住客房門口,禁止無關人員入內,“開一間清掃一間,完一間鎖一間”認真登記進出客房時間;
8、監控夜間對同時出現在不同樓層的人員和帶有多件行李的住客應加以注意。
9、應經常對電子磁卡鎖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其安全有效;
10、電子磁卡鎖鑰匙的配置與管理應有嚴格的制度和措施,應專人保管、認真履行使用登記手續;
11、酒店建立完善有效的會客制度,服務人員不得把住店客人的情況向外人泄露;查問可疑人員,勸阻非住店人員進入樓層,如是來訪人員,應征得客人同意,來訪客人應在23點前離開客房,如果會客的時間已過,應有禮貌地請客人離開,或報告安保部和大堂經理處理。訪客如需在店內留宿,應請訪客前去服務臺按有關程序辦理手續。
12、客人結帳離店時,收銀臺的人員要立即通知該樓層服務員及時查房,清點客房內的物品,檢查客人有無將店內物品帶走,房內有無不安全隱患。如發現客人遺留物品應及時送還給客人,如客人已離店,將物品上繳領導;如發現可疑情況一定逐級上報。
13、發生消防報警后,保衛、客房、工程等部門應在3分鐘內到達現場,保衛部負責攜帶滅火器材、逃生面具、對講機、消防手電、消防電話等;客房部或前廳部負責開啟房門并向客人說明情況;工程部負責對發生火災時的電、氣設備等采取應急措施;
14、客房樓層應設安全出口標志,備有應急照明燈,安全疏散通道不得對方雜物;
15、通向樓外的安全門既要確保緊急疏散,又要防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使用單向鎖、電磁門等;
16、樓層管道豎井應按有關規定進行樓層封堵,檢修孔嚴禁放置雜物。
17、如發生一般性案件時,應及時向安保部報告情情況。若有現場,應請報案人保護現場并和保安迅速趕至現場了解情況。問明發現和發生案件的時間、地點、被竊(騙)財物名稱、數量、價值及其他情況,問清報案人及當事人的情況,及時向部門領導報告,并做好記錄。注意發現并扣留可疑人員。有人員受傷應及時送往醫院。
18、受理賓客報失應向失主了解事情發生的時間、地點、所失財物的名稱、數量、價值等。問清失主最后一次見到或使用失物的時間、地點及近期的工作活動情況。有無可疑人員。對員工報失進行分析,是被盜還是丟失,發生在店內還是店外?并征求失主意見是否報告公安機關?請示部門領導,如何處理?若丟失信用卡、證件,要幫助其分別向銀行或派出所掛失。若有現場,應請警衛保護,并派人查找可疑人員。
房間內財物安全制度
8.客房服務員在打掃衛生的時候,如果有訪客進入房間,應有禮貌地請訪客在外等候。
(二)財務部門
1、財務室、零散收款點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和報警裝置,存放現金不得超過核定的數額,前臺當日營業款應按時存入保險柜;
2、存放現金、支票、發票、公章應使用保險柜,鑰匙由專人保管使用;
3、收到現金、支票及其他付款憑證應鑒別其真偽,嚴格履行有關制度。
(三)庫房區
1、庫房的房頂、墻壁、地面應堅固,門窗有防護裝置,悶頂及地下管道層不得與其他房間相通,貴重物品庫房應安裝報警裝置;
2、庫房鑰匙應由專人保管使用,離人必須落鎖,領物人員不得在庫房內辦理領取手續;
3、庫房內物品應按《倉庫防火管理規則》執行,電源線要穿防護套管,白熾燈和日光燈要加防護罩,易燃、易爆物品庫房應使用防爆燈,庫房區外應設置電源總開關,并有專人管理,離人必須斷電;
4、物品出入庫房應有嚴格手續,發現短缺,立即報告;
5、庫房內應張掛安全制度,嚴禁無關人員入內,不得寄宿私人物品,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使用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安全規定。
(四)施工區
1、酒店改、擴建與內裝修工程的設計、用料、安裝規格應按有關規定,在防火、治安防范與環境安全等方面進行審查,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書;
2、施工作業區內禁止吸煙、留宿、充做臨時倉庫;
3、施工人員進店工作,應憑居民身份證注冊登記并辦理臨時出入證,憑佩戴的出入證在指定的區域內作業和指定線路行走;
4、施工動用明火需向酒店安全保衛部申請動火證,動火證限一次有效,動火區應設專人值守,配備滅火器,動火后的30分鐘內應繼續監視,確定無遺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5、酒店安全保衛部應派專人到施工現場進行巡視,監督安全協議書的執行情況,竣工后安全保衛部參與安全質量驗收。
(五)重點要害部位:
1、消防中控室應設雙人值班,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做好值班和報警記錄,發現可疑情況應立即采取有效應急措施;
2、消防中控室不得對方雜物,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嚴禁煙火;
3、消防中控室應配備戰斗服、防毒面具、破拆工具、強光手電等必備滅火設備;應急疏散廣播詞應為中、英、日三種語言;
4、保安監控中心各種監控設施應完好有效,24小時全景錄像,錄像帶保存期限應不少于10天;
5、煙感報警探測器應定期清洗,自動噴淋系統及消火栓每半年應進行水壓測試,各種消防器材每年進行定期檢修;
6、變配電室、電腦機房、電話總機房按照有關規定設專人值班,工作人員應盡職盡責,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積極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賓客安全管理
前廳、客房、餐飲、商場等部門必須按照業務分工和規范程序、要求,對賓客實施安全管理.賓客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是:
1.賓客住宿憑有效證件,嚴格登記驗證,手續項目齊全,字跡工整清晰。境外賓客登記住宿,應在24小時內報當地公安機關。
2.飯店行李寄存處和貴重物品寄存處,必須建立并嚴格執行存、管、取制度。團隊賓客行李進出飯店應履行交接手續。
3.客房內應配緊急情況賓客疏散圖和“請勿臥床吸煙”標志。境外賓客在華期間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嚴禁從事非法活動。
4.嚴禁將槍枝、、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帶進飯店,嚴禁私自使用電熱器具以及其他大功率的電器設備。嚴禁在飯店內進行賣淫、、吸毒、聚賭等違法犯罪活動。
5.會客一律憑有效證件并征得住店賓客同意方可會客。會客必須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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