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申請書范文匯編九篇
在經濟飛速發展、人們往來越來越密切的今天,我們都會用到申請書,請注意不同種類的申請書有著不同的格式。那么一般申請書是怎么寫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動仲裁申請書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xxx,男,漢族,1xx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xxx市xxx區xxx路xxx號。聯系電話:xxxxxx。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xxx路xxx號。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xxx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200元(月平均工資2600元*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中: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費24893.79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xx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1995年10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20xx年12月28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700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0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8時10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0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 940元(20xx年7月1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940元)為基數計算,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 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個小時*4周*12個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893.79元(940元 /21.75*2倍*8個小時*3天*12個月*2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由于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x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簽名)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王強王強xxx,男,漢族,電話:xxxxxxxxxxx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郵編:xxxxx
被申請人:王強王強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郵編:xxxxxx法定代表:xxxxxxx職務,總經理電話:xxxxxxx
申訴請求:
一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9月8日到20xx年10月9日雙倍工資計20xx元;
二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一個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4469元;
三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和20xx年1月至2月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1650元
四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五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六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積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年終獎2750元。合計金額:22497.1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09月08日起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系,那時被申請人口訴試用期為一個月,工資為20xx元;第二個月轉正后每個月工資為2500元。直至10月9日為止,被申請人都沒與申請人簽定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
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因此被申請人應該支付20xx—09—08日到20xx—10—09日工資計20xx元;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計4469元(一年半)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為勞動者實收工資的20%共計1650元。被申請人未按時支付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5日工資8861。11元和年終獎一個月工資2750元。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20xx年1月至2月住房公積金200元。
根據勞動部[關于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因此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此致
敬禮
xx縣勞動爭議促載委員會
申請人:王強王強
(簽名或簽章)
年月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
尊敬的_____勞動部門領導:
我原是________,姓名:___,男,__歲,__族,電話:______。
我于20xx年8月份被xx市“xxx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招聘為保安,并連續工作至今已有7年的工齡。但期間用人單位既不與我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也不依法幫我繳納養老保險;7年來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法定休息日照常上班無一休息,但用人單位從未依法發過一分一厘的加班工資;而且用人單位每月要我們上班15天,而每班長達24小時,每月上班時間合計高達360小時,遠遠超過了《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上班工作時間,對此用人單位也從未發過一份一厘的延時加班費。但事至今年6月3日,用人單位的辦公室人員到我上班地點(白馬苑)值班室,口頭對我:我們正式告知你,公司要減員,你年紀大了,這個月上完30號或者上到10號發工資就不要來上班了,你被減員了。為此,根據我與用人單位已存續了7年勞動關系的事實,通過學習相關法律并咨詢了律師,我認為用人單位已屬于違法用工和違法裁減勞動者,所以,
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七條之規定,特向勞動部門領導提起勞動仲裁申請。
首先,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作為主動方的用人單位不與我(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7年來致使我諸多合法權益受到了嚴重損害,所以,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最后一款“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據此我具體訴求如下:
一、請求勞動部門責令用人單位賠償我已補繳的從20xx年至20xx年共六年的養老保險費。此以20xx年4月16日《春城晚報》載有的“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明確:個人補繳的社保費,用人單位應予賠償”來作為賠償的政策依據;而且,再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最后一款中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也理應按“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嚴格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中的第(七)項法律規定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所以,無論根據現行政策或法律,用人單位都應當對我給予賠償,因而請求勞動部門對我的主張給予支持,并幫助按比例計算后責令用人單位賠償給我應由單位繳納的6年的份額。特提交我補繳社保的6張證據。
二、由于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規定,且無視《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最后一款中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從而也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中有關裁減人員的法規并單方將我解除、裁員,終止存續了7年的事實勞動關系。所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之規定,請求勞動部門依法裁定用人單位補償我工作了7年但只作6年計算的每年1個月的工資,即:6×1870×2=22440元。此項賠付以我上班工作數月后才于20xx年11月5日簽字的《協議書》及20xx年7月1日的《證明》和20xx年1月1日簽字的《物業員工崗位責任書》中的第五條第8項、及20xx年11月至20xx年5月份用人單位的工資表來證實我的工齡年限并再以其中的'“應發工資”之數據來作為計算證據。
三、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法律規定,請求勞動部門依法裁定用人單位賠付我11個月的工資。月工資收入按我提供的工資表中的“應發工資”計算,即11×1870=20570元。此項以《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二款的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作為用人單位應當賠付給我的法律根據。
四、《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但我所在的用人單位每月要我們上班360小時,卻從未發過一分一厘的延時加班費。按照每月4.5周、每周工作44小時計算,則合法的工作時間每月約為4.5×44=198小時,如此我們每月被延時上班的時間高達:360-198=162小時,每年則為:12×162=1944小時。我近7年的工齡僅按6年計算,則6×1944=11664小時。對此被延時且我已付出了上班勞動時間及汗水的事實,請求勞動部門依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和《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第(三)項的規定,責令用人單位對我給予合理賠付。此項上班24小時又輪空24小時的延時上班工作時間,以“20xx年11月(白馬苑)值班考勤表(8:30——8:30)”和20xx年4月22日用人單位的《通知》及20xx年6月9日、10日的《白馬苑小區秩序維護員工作記錄》作為證據。而且沒有休息天、沒有節假日和不能請假的該用人單位的上班制度,自始至今都是如此。請求向一線保安人員調查核實。
五、《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但是在實際的上班工作中,自起始以來用人單位不僅不給我們休息,就連請假都不準,所以,依據20xx年9月9日《春城晚報》刊載的工資計算方法:〈一〉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二〉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200%;〈三〉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300%。如此,按每年有52個周、每周依法休息1天、且我近7年工齡只按6年計算。即6×52=312天,而我的日工資按計算方法每日=85.97元。為此,請求勞動部門依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責令用人單位對我應該依法得到休息但又沒有安排休息并照常上班的累計312天的休息日給予合理賠付。
六、依照《勞動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再結合我近7年來從沒有被用人單位安排休息、休假過一天的事實。而現行的國家法定休假日每年為11天,且也只按6年工齡和日工資85.97元計算,即6×11=66天。這66天的法定休假日,無一不被用人單位安排為照常上班,但又不發一分一厘的假日加班工資,故請求勞動部門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責令用人單位對我給予合理賠付。關于節
假日照常上班的情況,我再提供兩份證據。即20xx年10月31日和20xx年5月10日用人單位的兩份《通知》,因其中的某一“時間”恰恰記載了五一節和國慶節依然上班的事實。而五一節當天我也同該得獎的兩人一同上班,請求查實。
最后,中國社會正趨向老齡化,各級政府都在關注和關心老年人。然而當我步入老齡階段且離退休尚有5年之際,用人單位卻以我年紀大了而借口“減員”一句話就將我辭退,使我再次失業。過去失業我尚年輕,還可另謀職業維持生活,而此次失業不同以往,再謀職業希望渺茫生計難求。思來想去,唯有以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故特寫此《勞動仲裁申請書》,懇請勞動部門及領導給予據實依法的公證仲裁,維護我的合法權益。謝謝!
勞動部門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______,男,住丹江口市六里坪鎮油坊村2組13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車身廠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電話:822__________
被申請人:十堰市____勞務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申請仲裁事項:
1、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勞動經濟補償金5100元。
2、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補繳申請人____年年――20xx年社會保險金。
3、請求兩被申請人支付加班費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于____年年2月被十堰________勞務公司派遣到____________車身廠工作,201__年5月25日用工單位以“效益不好、40歲以上人員全部辭退”為由、將申請人違法辭退。二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按法律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請貴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此致
______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姓名(或用人單位名稱) 性別:
地址: 職務(崗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代理人:
被申請人:姓名(或用人單位名稱) 性別:
地址: 職務(崗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代理人:
事由:因××××××××(事由)產生爭議,申請調解,
調解請求:
事實與理由:
為此,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請依法調解。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日
說明
上述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是當事人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調解填寫的文書格式。企業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應經過如下程序:
(1)申請。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愿意調解的,可以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并填寫《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
(2)受理。調解委員會接到調解申請后,應征詢對方當事人的意見,對方當事人不愿調解的,應作好記錄,在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對方當事人表示愿意調解的,調解委員會應在4日內進行審查,并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作出受理決定的,應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雙方當事人,辦-理受案手續;作出不受理決定的,應向當事人說明理由,并告知應向何部門申訴,
對調解委員會無法決定是否受理的案件,可由調解委員會主任決定是否受理。
(3)調解。調解委員會受理調解后,應當按下列程序進行調解:
①及時指派調解委員對爭議事項進行全面調查核實,調查應作筆錄,并由調查人簽名或蓋章;
②調解委員會主任主持召開有爭議雙方當事人參加的調解會議,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參加調解會議協助調解;簡單的爭議,可由調解委員會指定l-2名調解委員進行調解;
③調解委員會應聽取雙方當事人對爭議事實和理由的陳述,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依照有關勞動法律、法規,以及依照法律、法規制定的企業規章和勞動合同,公正調解;
④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制作調解協議書,雙方當事人應自覺履行。協議書應寫明爭議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法定代表人)、職務、爭議事項、調解結果及其他應當說明的事項,由調解委員會主任(簡單爭議由調解委員)以及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蓋章,并加蓋調解委員會印章,調解協議書一式三份(爭議雙方當事人、調解委員會各1份);
⑤調解不成的,應作記錄,并在調解意見書上說明情況,由調解委員會主任簽名、蓋章,并加蓋調解委員會印章;調解意見書一式三份(爭議雙方當事人、調解委員會各1份)。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6
郵編:100001
勞動仲裁請求事項:
1、 請求裁決先予執行被申訴人支付申訴人XX年1月1日到XX年6月30日共計六個月的提成款13213.38元;
2、 請求裁決先予執行被申訴人支付申訴人產假期間的工資補償18208 .12元
3、 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申訴人經濟賠償金13667.52元
4、 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申訴人生育補償金XXXX元
5、 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承擔申訴人申請仲裁的一切費用包括誤工費、交通費;
6、 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承擔全部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于XX年11月到被申訴人公司入職,XX年11月懷孕,XX年7月初開始休產假,XX年8月24日生產,XX年11月份申訴人告知被申訴人自己可以正常上班,并通知被申訴人自己將回公司上班,被申訴人以合同到期、崗位已經有人頂替、公司業務萎縮等原因為由,拒絕申訴人繼續在被申訴人公司就職,申訴人多次與被申訴人多次溝通未果(其中一次有電話錄音為證)。
合同有效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辭退女職工或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另外,根據最高法院1995年對勞動法的司法解釋,女職工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 。所以申訴人的合同雖然到XX年6月30日終止,由于被申訴人的原因不愿意續簽合同,但是合同依然是有效的,有效期持續到哺乳期為止。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九條和《勞動部關于〈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問題解答》第十四條規定,哺乳期應為十二個月,即從嬰兒出生之日起至滿一周歲。所以申訴人合同有效期應該延續到20xx年8月24日為止。
提成計算方法(XX-1-1——XX-6-30之間的提成)
根據被申訴人提供的材料很容易計算出申訴人在XX-1-1到XX-6-30之間的提成為13213.38元。
工資的計算方法
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53條、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4條明確規定,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第3條第2項明確規定,補貼包括生活補貼和住房補貼。
提成屬于計件工資的一種,在合同附件工資計算方法上也有說明。
因此申訴人的工資有兩部分組成:底薪和提成,底薪每個月月底發放,為1500元(電話錄音為證),提成年終發放,所以工資應為=1500 + 每年提成/12
根據計算
申訴人的基本工資為
底薪(元) 總提成(元) 時間(月) 每月提成(元) 每月總工資(元)
XX年 1500 32844 12 2737.00 4237.00
XX年 1500 40156 12 3346.33 4846.33
XX年 1500 14690 12 1224.17 2724.17
XX年(只有6個月) 1500 13213.38 6 2202.23 3702.23
最近12個月的平均工資為(2724.17×6+3702.23×6)÷12=3213元
產假工資
除了國家統一規定的產假外,各地一般都規定了獎勵產假,各地獎勵產假的期限有所不同。《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第六條規定“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者增加產35天,產假期間給予方看護假10天”。所以產假除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外,還應該遵守地方法律法規,申訴人屬于晚育(女27,男31),難產(剖腹產,有病例證明),獨生子女,所以實際產假應該為90+30+15+35=170天,被申訴人應該給予申訴人產假期間5個月20天的工資。
工資計算基準為產假之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3213×170/30=18208 .12元
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
由于被申訴人的原因,在哺乳期內不同意申訴人繼續上班,屬于在合同有效期內單方面解除合同,按照我國現行的勞動法律法規,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勞動者工作年限的計算標準為,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由于申訴人XX年11月在被申訴人公司工作,目前已經3年11個月,所以應該給予4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 第11條規定: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最近12月的加權平均工資為
(1×2724.17+6×3702.23+5×3213)/ 12 = 3416 元
被申訴人應該支付給申訴人的經濟補償金為
4×3416=13667.52元
生育補償金
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該依法為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金。被申訴人沒有給申訴人繳納生育保險金,導致申訴人在生育期間的檢查費和醫療費全部自理,給申訴人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所以要求被申訴補償申訴人在生育期間所支付的檢查費和醫療費XXXX元(以醫院收費單據為準)
由于被申訴人未能依照有關規定落實申訴人在生育期間勞動法賦予申訴人的各項權利,給申訴人帶來極大的傷害。為維護申訴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支持申訴人的請求!
此致
XX市××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簽名):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7
反申請人:廣州xx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xx 職務:總經理
住所:廣州市海珠區xx西路xxx號
委托代理人:田黨勝,廣東格林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反申請人:史xx,女,漢族,198x年x月x日出生,住址:廣東省xx市xx鎮xx居委會xx街。
仲裁請求:
1、裁決被反申請人向反申請人支付違反《外貿業務保密合同》的違約金xx萬元,被反申請人賠償反申請人經濟損失xx萬元。
2、裁決被反申請人退回其收取xx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回扣xxxx元予反申請人。
事實和理由:
20xx年x月x日,被反申請人入職反申請人外貿部,擔任外貿業務員。20xx年x月x2日,雙方簽訂了《勞動聘用合同》、《外貿業務保密合同》等法律文件,其中《勞動聘用合同》約定合同期限從20xx年x月16日至20xx年1x月31日止,被反申請人每月工資由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和保密費構成。勞動合同期滿后,反申請人多次催促被反申請人續簽勞動合同,但被反申請人故意拖延不續簽勞動合同。從20xx年x月起,被反申請人擔任外貿業務主管,掌握公司所有的客戶資料,其自行注冊網站、制作名片從事與反申請人經營同類產品的外貿業務(有被反申請人自書材料證實)。20xx年x月,反申請人發現有被反申請人收取客戶回扣、使用公司規定以外的個人郵箱與客戶聯絡、任職期間從事與反申請人經營同類產品的外貿業務、泄露和使用公司商業秘密等嚴重違反《勞動聘用合同》、《外貿業務保密合同》和《外貿務人員管理基本制度及相關規定》的行為,遂要求其立即停止損害公司的行為及做出書面保證。20xx年x月x日,被反申請人自書承認上述違反《勞動合同》、《外貿業務保密合同》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的情況均屬實,承諾退回從20xx年x月起收取xx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回扣約xxxx元、刪除家里電腦資料、撤銷網站及聯系方式,并自愿立即離職,保證離職后2年內不從事與反申請人產品業務相關的銷售、生產、管理工作等。但讓人料想不到的是,被反申請人于20xx年x月1日向貴會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反申請人支付因其不續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提成等合計27000元。被反申請人的卑劣行徑,讓反申請人感到十分氣憤。故此,反申請人提出反申請要求其支付違約金和賠償經濟損失等。以上事實有《勞動聘用合同》、《外貿業務保密合同》、《競業限制合同》、《外貿業務人員管理基本制度及相關規定》、被反申請人自書保證書、被反申請人自行注冊網站資料、阿里巴巴服務合同訂單及發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等證據材料證實。
被反申請人的上述違約行為,違反了雙方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外貿業務保密合同》和《外貿務人員管理基本制度及相關規定》的有關規定,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由于被反申請人泄露和使用公司商業秘密、任職期間自營外貿業務導致反申請人外貿訂單丟失以及訂單大幅減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被反申請人應賠償因反申請人外貿訂單丟失或訂單大幅減少而帶來的全部損失。在此,懇請貴會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依法裁決支持反申請人的仲裁請求,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此致
廣州市海珠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反申請人:廣州xx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xx
20xx年8月22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8
申請人:張三,男,漢族,1988年1月2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XXX199011056523,住XXX,聯系電話:15252799163。
被申請人:揚州X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揚州市邗江區瘦西湖路126號 ,法定代表人李四,系該公司總經理,聯系電話:XXXXXXXXXXX。
請求事項:
1.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XXX元(XXXX元/月*11月=XXX元);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XXXX元(XXXX元/月*XXX月=XXXX元);
3.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加班費XXXXX元;
4.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0xx、20xx年防暑降溫費XXXX元;
5.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4月份工資XXXX元;
6.裁決被申請人返還申請人工作服押金XXX元。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張三20xx年2月份入職被申請人揚州XXXX有限公司從事XXX工作,由于被申請人一直沒有給申請人繳納社保,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加班費、支付防暑降溫費等原因,申請人在20xx年4月30日向被申請人郵寄了解除勞動關系通知,要求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其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加班費等。
為了維護申請人的權益,至此向貴委提出上述勞動仲裁請求,還望得到貴委支持。
此致
邗江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9
事實和理由:(寫明申請仲裁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 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系地址。特別要注意寫明申請仲裁所依據的仲裁協議)
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申請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申請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請求事項:(寫明申請仲裁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申請仲裁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系地址。特別要注意寫明申請仲裁所依據的仲裁協議)
此致
XXXX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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