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薦]
現如今,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1
全體教職員工必須牢記“安全無小事,安全重于泰山”,本著對學生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全面參與、人人負責,思想、管理、措施、防范“四到位”。為更好地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特制訂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認真落實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制,校長為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各部門主要領導和有關負責人對本校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全體教師必須加強師德教育和師德規范的學習,嚴格按照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辦事。嚴禁對學生進行體罰和變相體罰,一旦發現由體罰和變相體罰行為引發的學生安全問題,學校將追究其責任,并由其負責導致出現的一切后果。
3、各班主任、教研組長是各班和教研組的安全第一責任人,政教處必須切實加強各部門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對教研組長、班主任、任課教師、實驗員、后勤人員等的管理。如因由于組織和管理不妥等導致發生事故的,將追究第一責任人和直接組織者的責任。
4、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任課教師組織和管理不妥等導致發生事故的,將追究第一責任人和直接組織者的責任。
5、學校后勤部門必須對學校的設備、設施做到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解決。各類設備、設施的使用者或直接管理者必須加強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如因未及時匯報危情而引發的安全事故,將追究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6、政教處必須強化學生在校活動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必須充分利用晨會、班會和隊活動,堅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使學生時時注意安全。體育課、活動課以及其他集體活動,必須有教師組織和參加,如因教師未參加而出現的活動事故,其責任均由組織活動的教師負責。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教師必須認真負責地開展值日工作,認真做好課間、午間巡視工作,發現學生危險活動及時制止。學生課間活動安全工作的'責任人為班主任和當日值日教師。
7、加強學校食堂衛生管理,對由于食堂衛生等問題引發的安全事故,學校將追究食堂管理者和炊事員的責任。
8、抓好接送學生客車交通安全。教導處必須對承擔學生接送任務的汽車運輸公司的資質、運營能力、車輛性能及司機資質等嚴格審查,并與之簽定安全責任狀。挑選熟悉接送路線和接送地情況、富有責任心的人員來擔任接送學生工作,確保各個環節萬無一失。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違反接送制度致使學生走失或受到其他傷害事故,將追究組織者和接送學生人員的相應責任。
9、加強校門口和周邊場所的巡視工作,防止不法分子的侵入。對由于工作失職導致不法或不良人員進入學校而引起安全事故的,將追究部門領導和值班門衛的責任。
總之,全體教職工必須把安全工作牢記心頭,努力使學校安全工作做到長抓不懈,警鐘常鳴,防患于未然。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2
為督促學校各類人員認真履行安全職責,認真落實學校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地防范安全衛生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遵照《國務院關于特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安全工作是全體教職工的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并實行“一票否決”制,一律取消責任人本學年年度考核評優、評先和晉升3%資格、視其情節輕重扣減期末綜合考核獎金,取消年級組學期評優資格。
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建立安全網絡,強化安全職責
班主任→課任教師
安全副校長→政教處→門衛
校長→總務處→工作人員
學生在校時間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老師負責,班主任老師為第一負責人。
學生在課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師負責,科任老師為第一責任人。
學生在體育課和兩操活動的安全由體育教師負責,體育教師為第一責任門衛安全衛生由門衛負責,門衛為第一責任人。
學生在校內活動場所活動,出現安全事故,在場教職工為第一責任人。
安全工作在明確責任科室和具體負責人的同時,學校將在每學期開學初和各科室以及具體負責人簽訂責任狀,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及時完善保障措施,減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復、類似事故,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發生,實行責任追究制,視事故的性質,給予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三、各類相關人員安全工作責任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對學校安全工作有管理、監督、檢查、獎懲的權力。安全工作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行分層管理,制定安全工作計劃,落實崗位責任制,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校長對學校安全組織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負有領導責任。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時,校長負有首要的組織搶救、應急疏散、維持秩序等責任。
(二)安全副校長:是學校學生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者,對分管工作的安全做好有效管理,健全分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若因分管工作的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工作布置、檢查、督促不及時,管理不到位,指導不正確等出現安全事故,則應負管理責任。
(三)辦公室主任:是學校綜合治理的組織管理者。負責學校綜治檔案和安全檔案的建立,制訂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計劃,抓好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教師和家長安全知識培訓等工作。若因檔案管理不到位、處理不善,則應負管理責任。
(四)政教主任:負責學生安全工作的。組織實施安全管理要求,抓好課堂、課間活動及社會實踐等教育教學活動的安全管理,發現安全問題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及時做好落實整改工作。若因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處理不善出現學生安全事故,則應負管理責任。
(五)總務主任:負責學校后勤保障及飲食衛生安全及學校財產安全。對學校校舍及各種設施和食堂、餐廳等設施安全負直接管理責任。組織實施學校后勤保障工作的安全管理,定期檢查、維修校舍及各種設施,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遇到災害性天氣,負責作好安全防范工作,盡量減少損失;嚴格監督檢查學校的食堂衛生和食堂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定期檢查食堂的進貨渠道,杜絕“三無”產品,加強對學校食品衛生每一個環節的檢查,從食品的采購、運輸、儲存、留驗,到學校食堂是否符合衛生標準,從業人員是否符合衛生要求等每個環節實行完整的過程控制。對于違反規定,造成事故者,要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發現學校后勤保障及飲食衛生安全問題必須同安全辦取得聯系,并向分管領導匯報,及時做好落實整改。若因后勤工作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處理不善出現學生安全事故,則應負管理責任。
(六)教務主任:負責教育教學活動組織中的學生安全,組織到位,發現問題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并及時落實整改。若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安全隱患檢查不及時,整改措施不到位等出現安全事故,應承擔管理責任。
(七)班主任:是所在班級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生學習、生活、課間活動、課外教育等方面的安全,采取多種措施防止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應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規教育和檢查,定期開展安全排查,教育和排查的內容要記錄在案,發現學生有異常現象應及時教育和報告,特別是對于厭學、逃學甚至輟學的學生要隨時掌握其動向并記錄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確立安全信息員,以便及時掌握情況。對輟學的'學生要配合學校做好教育工作,并讓家長簽字。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規則。要按時放學,不得提前或延遲放學時間,以確保學生回家路上的安全。班主任要對學生加強防溺水,防雷擊、防火等教育,教育學生上下樓梯不擁擠,如有集會,班主任應站在樓梯口,組織學生上下縷梯,防止樓道口發生安全事故。班主任在組織學生參加體育比賽,勞動時,必須特別加強安全教育,同時要全程參與,不得擅離現場,學生在班級活動中,如發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負主要責任。
班主任對于本班學生在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直接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八)任課教師:是任課時段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課堂教學應結合學科特點,滲透安全教育,配合班主任經常性地對本班學生進行安全常規教育。對以下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負直接責任:沒有及時發現缺課、逃課學生;或發現而沒有及時報告班主任;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擅離崗位、私自調課、遲到、提前下課、滯留學生,或上課期間管理不善的;組織或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殊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教師知道但未加以必要注意的;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教師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后果加重的;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等等。
(九)其它崗位人員:
學校門衛:要忠于職守,嚴格坐班,嚴格出入門登記制度,維護好學校秩序,保證校內人員和財產安全。不經過學校領導同意,外來人員一律不得入內。教學時間,學生無班主任批條,不得出校門;上學和放學期間,嚴禁機動車輛進入校內;禁止在校內零賣和曬物;禁止滯留校外人員或學生在門衛室。對于因責任心不強或玩忽職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水電工:定期檢查校內用電用水設施,確保學校正常、安全用電用水。對于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要追究其直接責任。
值周干部:嚴格履行《值班工作條例》,到崗及時,責任落實,督促到位。如因失職、瀆職出現安全事故,須承擔相應安全責任。
實驗管理員:對有毒化學藥品要加強管理,防止有毒藥品被盜,造成中毒事故發生;教育并監控學生實驗操作過程。
學生家長:對學生離校期間的安全負起監護責任,對于監護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學生家長要負起全部責任。
學生:本人在校期間因不遵守紀律、對于存在安全隱患(學校因某些原因,暫時無法排除)的地點、設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負有全部責任。
四、學校制定安全應急預案
舉行大型活動或到校外活動要做到人員、措施、預案、責任全落實。否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五、全校師生、家長要嚴格遵守簽定的目標責任書的規定
切實增強安全意識,保護好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對于違反規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嚴格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的取消當事人本年度的評優、評先資格,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六、追究責任規定和要求
1、上課時間出現學生打架斗毆等安全事故,由當時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一次扣當事人工資10元。
2、體罰學生和變相體罰學生的,有學生或其家長投訴經查屬實,一次扣當事人工資20元。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當事人負全權責任,直至追究法律責任,年度考核為不合格。
3、課余時間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班主任、值日老師、值日行政領導的責任,比例按3:4:3責任界線劃分。
4、學生放學,班主任或當班教師要護送學生出教學樓。值班干部要負責學生安全出校門,如果出現安全問題,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5、學生從校門逃出校外,追究門衛人員責任,班主任負連帶責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較壞影響,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6、在重大活動中出現的安全問題,由教育教學活動負責處室和班主任負全權責任。不服從工作安排,造成崗位空缺,導致安全事故按曠工計算,并追究賠償損失。
7、學校干部在值日或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中,玩忽職守造成的責任事故除按要求扣工資外,實施工作解聘。
8、在上級安全衛生檢查活動中,因責任人工作不到位或失職,學校受到批評,扣除當事人1分、負責處室主任1分,分管校級領導2分。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重于泰山,全體領導和老師都要提高認識,在思想上始終繃緊安全這根弦,重視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識,努力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如果學校發生安全事故,除了校長應負領導責任之外,要根據事故的情節,發生的原因等,對事故進行調查,對事故責任人要追究責任。對造成學校經濟損失的,根據損失程度追究經濟賠償責任,由責任線相關人員比例賠付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3
為了形成維護安全穩定工作“全員參與,人人有責,統籌協調,齊抓共管”的新格局,切實把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做深做細做實,確保師生安全和校園的安全和諧穩定,根據上級文件精神,我校決定在全校實行安全穩定工作“一崗雙責”制度,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以強化學校的領導責任為重點,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創建安全和諧校園,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目的,在校內實行“一崗雙責”制度,確保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和教育教學工作同時安排,同時進行。學校矛盾隱患做到徹底解決,確保師生安全,學校穩定。
二、組織領導
“一崗雙責”制度是在學校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實行,負責對學校安全穩定“一崗雙責”制度工作情況進行督查指導和考核評估。為此,學校成立了由校長任組長,班主任教師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層層簽訂責任狀,明確任務,大力推進“一崗雙責”制度的全面實施,做到安全工作層層有人抓,處處有人管,確保全體學生健康成長。
三、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
1、高度重視并周密部署。學校把維護安全穩定工作當作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擺在首位,列入全年總體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校長對安全穩定工作負總責,相關負責人組織全體教師每周五下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和部署安全穩定工作,明確工作職責,分層抓好學校安全穩定工作。
2、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制度。學校將安全穩定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全體人員,將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目標和教師業務目標統一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和考核目標之中,從多方面做好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的宣傳、發動和組織實施工作,做到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和各項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
3、實行安全穩定目標管理。通過與全體教師分別簽訂責任書,形成層層有責任、積極有落實的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管理機制。
4、落實安全穩定監管責任。在做好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的同時,學校將加大檢查力度,及時排查并消除安全隱患,化解各類矛盾隱患。
5、開展安全專題教育。學校組織全體師生按照上級有關要求,加強對學校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學習,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能。
6、實行責任追究制。各負責人在維護安全穩定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進行責任追究:
(1)因工作失誤,發生學生家長因為孩子上學、收費、意外傷害賠償等相關問題非正常上訪的.;
(2)因組織管理不到位,集體活動發生安全事故的;
(3)因排查、修繕不到位,發生校舍坍塌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
(4)對安全穩定信息遲報、漏報、瞞報、虛報造成嚴重后果的。
7、實行安全穩定例會制度。定期召開安全穩定會議,總結、研究、部署學校安全穩定工作。
8、落實安全穩定報告制度。按上級要求認真并及時報送安全穩定信息。每月底前將一個月的學校安全穩定工作情況匯總上報鄉中心校安全穩定領導小組。
四、考核與獎勵
1、考核:學校將對各負責人安全穩定工作進行考核,并通報結果。
2、獎勵:對在學校安全穩定工作中措施得力、實績突出,年內沒有發生各類安全穩定事故的個人全校表揚。
3、懲處:
(1)凡達不到安全穩定事故控制目標要求的,在評先選優中取消資格;
(2)因排查、修繕不到位,發生校舍坍塌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對安全穩定信息遲報、漏報、瞞報、虛報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通報批評,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處罰。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4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我校安全穩定,根據縣教育局“一崗雙責”制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學校安全工作堅持“安全穩定壓倒一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抓預防就是抓安全、除隱患就是保安全、強責任就是保穩定”的理念,通過全員“一崗雙責”制的全面實施,達到全體教職工崗位安全意識明顯增強,學校安全管理更加細化到位,校內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能夠及時被發現、及時被消除,努力形成學校安全工作全員參與、齊抓共管、人人盡職的安全工作局面,徹底杜絕各類安全責任事故,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的安全與穩定。
二、工作目標
1、安全意識:認真組織學習貫徹《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一系列關于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學校領導和教師安全意識強,安全工作制度健全,職責明確,措施扎實,努力創建和諧校園。
2、學校管理:學校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無校舍安全事故和重大財產失竊事件,學生無違紀、違法和犯罪現象,無重大打架斗毆、逃學出走等不良事件,學校周邊環境狀況好,學生非正常死亡率為零。
3、安全保障:學校教育活動場地設施設備無安全事故隱患,各種內部保衛制度健全,保安設施齊全。
4、安全教育: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開展有效的活動,切實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護自救能力。
三、組織機構
為確保全員“一崗雙責”制的順利實施,學校成立了“一崗雙責”制實施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x、xxx
成員:xxx、xxx、xxx
四、工作措施
(一)認真學習,增強意識。
為了使廣大教師增強安全意識,明確“一崗雙責”的具體要求,學校通過行政會和教師會、校園網、櫥窗等形式進行宣傳發動,組織全體教師反復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等有關法律法規,增強教師的責任感、使命感,通過深入學習,使廣大教師從思想上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努力形成安全工作全員參與、齊抓共管、人人盡職盡責的良好局面。
(二)健全制度,強化責任。
1、嚴格落實“誰主管,誰負責”主體責任制。學校各條線分管的校級行政、各職能處室是其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管理主體責任人,應積極參與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的制定并認真貫徹落實,對其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負有完善各項安全制度、強化各項安全措施、對安全工作進行過程管理和督促的職責。嚴格落實“誰主管,誰負責”主體責任制,進一步強化具體負責人的安全管理主體地位,進一步明確負責人的安全管理責任制,充分發揮行政班子全體成員的作用,確保在各自分管的業務范圍內,切實履行好安全的監督管理職責,并督促和指導分管范圍內的教職員工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2、嚴格落實“誰在崗,誰負責;誰在場,誰有責”主體責任制。廣大教職員工是學校各項安全管理措施的最終落腳點,嚴格落實“誰在崗,誰負責;誰在場,誰有責”主體責任制,進一步強化廣大教職員工的安全管理主體地位,進一步明確教職員工的安全管理責任制,全體教職員工牢記自己崗位的安全工作職責,嚴格按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規定和要求開展教育教學等各類活動,層層落實到各年級和每一位教職員工。
3、充分發揮學校校長室的牽頭作用。由校長室制訂各具體崗位的安全責任狀,并與各分管部門,各班主任、科任教師簽安全工作責任狀。
(三)嚴格考核,逐步完善。
1、各室具體負責指導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監督與考核工作,每學期對本部門工作人員考核一次。
2、各室加強過程管理。認真做好平時的`檢查記錄工作,積累第一手材料并負責歸檔,實施嚴格的考評獎懲制度,嚴格執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
3、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管理責任追究制,對于安全管理工作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凡發生安全事故的,按照國家有關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規定的法律、法規查清原因,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一崗雙責”制實施后,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將定期收集實施過程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教職工的意見建議,進行認真研究總結,適時對方案進行修改完善,促進“一崗雙責”制的順利實施,盡快形成安全工作“全員參與、人人有責、統籌協調、齊抓共管”的新局面。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5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市教委和區教育局關于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指標要求,進一步加強我校的校園安全工作,有效預防校園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特制訂學校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和學校與各部門鑒定安全責任書制度如下:
1、原則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四周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專項會議。由學校分管安全領導組織召集。記錄完整。
2、學校在校組長、行政及校務委員會會議上經常性提醒督促學校各部門進行安全防范,布置落實上級和學校相關安全工作。
3、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采取逐級鑒訂的形式。每學年初,學校安全工作責任人與學校安全分管領導鑒訂安全工作責任書。
4、學校安全工作分管領導與學校后勤負責人及各年級組長鑒訂安全工作責任書。
5、后勤負責人與學校食堂負責人和門衛負責人鑒訂責任書;年級組長與各班主任鑒訂責任書。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6
為加強我校的安全保衛工作,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上級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制定本制度。
一、各學區校長、分校組長及其相關人員在安全保衛工作中出現失誤,需要追究責任者,均適用于本制度。
二、根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如出現安全事故,不報、漏報及報告不及時造成惡劣后果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學校主要領導人的責任。
三、各學校要認真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認真組織開展各項安全活動,如因工作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學校主要領導人的責任。
四、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和學校領導給行政處分。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有明顯疏漏,或管理混亂,存有安全隱患,而末及時采取措施的。
3、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4、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覆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其他有關規定的。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對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
1、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校外活動,末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末在可予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安排末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末成人參加的勞動、體育活動或其他活動。
3、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末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4、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末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措施,導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5、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末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末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6、對學生擅自離校等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教師發現或知道,末及時告知學生監護人,導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六、對違反以上規定,造成特別嚴重的安全事故,由有關行政執法部門進行黨紀、政紀處理和行政處罰;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7
學校安全工作關系到廣大師生的切身利益,關系到教育的穩定,關系到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我們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強化管理,標本兼治。確保學校財產及師生的安全。為了明確責任,把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我們將對學校安全工作實行問責。特制定責任感追究制度:
一、責任追究的對象
學校校長、中層以上帶班領導、村小校長,值日、值宿教師,工人和其他擔有安全責任的人員。
二、責任追究的內容
1、當值人員在當值期間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到崗后首先做好接交,寫清到崗時間,接交時的實際情況,若接交情況填寫得不清,出現問題要追究接崗人員全部責任。
2、當值人員當值期間,不經領導準假,不按時接交者或提前離崗,一律按漏崗處理,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3、當值期間,給學校財產造成損失的,要按價全部賠償經濟損失。
4、當值人員當值期間,對上級下達安全方面的文件要求,要及時傳達,落實到位,如有貽誤按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5、當值人員當值期間對已發現的安全隱患,不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消除,防范措施不具體,又不及時上報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6、未建立切實可行的學校或班級安全檢查常效機制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7、發生安全事故,未及時排險和報告,導致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8、當值人員(含正常上班時間)因工作不力而發生的安全事故,在社會上造成很壞的影響、以及給學校的財產造成損失、給師生生命財產造成威協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9、各村校要建立安全工作日檢查、周總結、月匯報制并堅決執行,否則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8
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學校師生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范學校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
1、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長全面負責。
2、建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法人代表)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安全的主任擔任;成員由各年級班主任組成。
3、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均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責任。
4、組織教職工適時開展消防知識和技能培訓。
二、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負責學校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和學校火警、火災預防管理工作。
2、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使之與學校發展相適應,定期檢查、部署、協調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督促有關處室和工作人員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3、制定《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學校防火防災工作應急預案》等規章制度,明確相關人員崗位責任。
4、保障消防安全經費投入,加強消防設備設施建設和管理。
5、開展常用滅火器械使用和消防安全知識學習培訓。
6、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法規和常識的學習宣傳,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滅火、逃生自救能力。
7、建立消防安全應急救援體系,一旦發生險情,按《學校防火防災工作應急預案》實施搶救和救援。
8、發生火災事故,協助調查火災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規管理
1、加強消防安全法規和常識的'學習宣傳。學校德育處負責組織每期至少1次相關宣教活動,通過影視、板報,宣傳櫥窗、知識競賽及專題講座等形式,讓師生了解防火、滅火逃生自救常識,了解應急疏散的主要通道位置;做到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
2、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負責組織每期一次的相關學習培訓,爭取在公安消防機構指導下掌握預防火災常識和撲救初起火災技能。
3、加強防火巡查和定期全面防火檢查。學校保衛科堅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期末和期初以及重大節假日前均應組織全面防火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書面通知相關部門,并督促其整改。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9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學生、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根據上級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實行“一崗雙責”,即學校領導、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負責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也要承擔安全工作的職責。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是學校安全工作的具體負責人。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的負責人同時也是各自處室、各部門、各崗位安全工作的負責人。
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校長安全職責
1、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2、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創建安全、文明、和諧校園。
3、加強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4、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
5、積極與上級有關部門聯系,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調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境安全。
二、分管副校長安全職責
1、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事務,定期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學習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學校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整改意見,確保學校安全工作目標的完成。
2、根據上級要求,不斷完善、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3、全面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把學校安全工作的目標分解落實到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每年層層簽定學校安全工作責任狀,并負責檢查、督促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的安全工作情況,定期講評、表揚先進批評后進,全校上下齊努力,共同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4、指導學校安全專職干部和各處室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各處室、各部門、各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檢查并消除事故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5、組織落實學生教職工安全教育、宣傳、培訓,強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等教育,使學生掌握自我保護技能,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6、每學年開展1-2項針對火災、地震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預防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7、做好法制副校長聘任工作,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作用。
三、安全專職干部的安全職責
1、在校長和分管副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務,每周向中層以上干部辦公會匯報學校安全工作情況。負責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
2、按時參加上級有關部門召開的會議并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上報學校安全工作的計劃、總結、報表、材料、信息等。
3、堅持每天對校園及重點部位進行巡查,查找校園存在的安全隱患,責成有關處室、部門、崗位安全負責人進行整改。并及時向分管副校長匯報,加大整改的力度,保證學校的安全。
4、學校內發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根據現場情況及時報警,并協助有關部門搞好調查取證,發生火災時要立即向分管副校長、校長報告,并組織教工進行救火,疏散師生和學校財產。發現師生受到傷害,要組織師生 積極救治,傷情嚴重的要迅速送往省三院,保證師生的生命安全。
5、會同學校辦公室做好學校辦公室值班安排,負責節假日門衛、夜間巡邏人員安排,并經常檢查值班人員在崗情況。
6、負責全校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配備、維護、年檢,保證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10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實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確保我校安全穩定,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安全工作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抓預防就是抓安全、除隱患就是保安全、強責任就是保穩定”的理念,通過全員落實安全工作“一崗雙責”制,達到全體教職工崗位安全意識明顯增強,學校安全管理更加細化到位,校內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能夠及時被發現、及時被消除,努力形成學校安全工作全員參與、齊抓共管、人人盡職的安全工作局面,徹底杜絕各類安全責任事故,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的安全與穩定。
二、工作目標
推行“一崗雙責”制要與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總體目標相一致,要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為核心,推動學校安全工作機制的完善,安全文化、安全制度、安全責任、安全設備、安全投入等要素在學校落實到位;全面提升學校安全工作水平,確保學校安全工作無盲點、無空白、全覆蓋、高質量的實現。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依法管理”的原則。必須牢固樹立依法管理的觀念,依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等文件,在安全工作中,按法律法規辦事,按上級要求管理。
2.堅持“分層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一級抓一級、一級考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
3.堅持“兩手抓”的原則。要牢固樹立“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原則,堅持“一崗雙責”,堅持標本兼治,使安全工作和業務工作互相滲透,互相促進,共同提高。
4.堅持“以考促管”的原則。要結合實際,認真實施考核和獎懲,運用科學有效的考核機制,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通過考核和獎懲,全面落實“一崗雙責”制。
5.堅持“職權與責任”掛鉤的原則。有權必有責,職權越大,責任越大。
四、具體措施
(一)加強領導,整體推進為確保推進工作有序進行,職責明確,高效運行,學校成立安全工作“一崗雙責”領導小組,負責推行安全管理工作“一崗雙責”制的協調、檢查、考核、獎懲工作;建立以校長協調統籌,分管領導負責,各處室負責人主管,各班班主任共同參與的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的三級管理網絡。
領導小組組成人員: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理解內涵,提高認識
“一崗雙責”是指某一具體崗位兼有雙重責任。學校安全工作“一崗雙責”就是在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基礎上,同時承擔著學校安全管理的責任,也就是一個崗位有雙重責任,每個人在完成“一個崗位的業務責任”的同時,還要承擔起“安全管理的責任”。具體崗位責任人員因失職、瀆職或違規、疏于管理、未恪盡職守等情況,導致本職工作任務未能順利完成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一崗雙責”是推行全員安全管理的重要舉措,其對象包括全體教職員工。
1.推行安全管理工作“一崗雙責”,是學校長期穩定發展的必然要求。我們一定要充分認識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形成思想上的共識,建立一支高素質的安全工作隊伍。
2.學校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學校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其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管理主體責任人,應積極參與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的制定并認真貫徹落實。強化對相關條塊內的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對職責范圍內教職員工的崗位安全管理工作實施監督,督促和指導教職員工不斷夯實日常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基礎,切實履行崗位職責。
3.明確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崗位職責。廣大教職員工是學校各項安全管理措施的最終落實者,要嚴格落實“誰在崗,誰負責;誰在場,誰有責”的`主體責任制,進一步強化廣大教職員工的安全管理主體地位,進一步明確教職員工的安全管理責任制。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一崗雙責”的實施辦法,明確全體教職員工具體崗位的工作職責和相應的安全管理工作職責。通過嚴格完善“一崗雙責”的實施,全面提升全體教職員工的崗位責任意識、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真正形成全員參與、預防為主、全員責任、全員管理,層層互保、層層聯動、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安全管理工作責任體系。
(四)健全機制、嚴格考核
1.進一步落實“安全目標任務”,完善安全工作目標考核機制,建立安全監管網絡。將安全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每一個人,一級一級抓,層層落實責任,做到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點。要制定考核標準,層層簽定安全目標責任狀,落實崗位責任制,把安全工作考核納入績效考核內容。
2.建立安全工作例會制度,每月召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分析總結,通報本校安全工作情況,隨時改進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3.堅持定期考核與平時考核、綜合考核與專項考核相結合,依據考核結果實施獎懲,作為綜合考核,干部、教師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之一。各職能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目標考核管理制度,制訂切實可行的安全工作“一崗雙責”考核細則。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11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落實管理責任,確保安全工作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責任范圍劃分
(一)學校基建、房屋修繕,學生生活、學習用電的設施設備,食堂食物的進出及飲食衛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醫務室及疫情疾病預防安全,小賣部各種食品的進貨、銷售安全,由總務處負責人主管。
(二)學生的安全教育,校內、校外各種學生活動安全,學生寢室安全,門衛安全,教學樓安全,消防設施的安全運行,由學生處負責人主管。
(三)學生上課(含室內、室外體育課及鍛煉課)安全,學生機房、實驗室、多媒體教室的使用和防盜安全,圖書館安全,由教務處負責人主管。學生外出實習的交通、財務、人生安全,由各專業負責人主管。
(四)財務室、財經票據及現金安全,由財務處負責人主管。
(五)教職工活動安全,由工會主席主管。
(六)全體教職工以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為安全責任范圍。
二、安全責任劃分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的安全工作負總責。副校長、調研員對分管工作負責。
(二)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處理學校安全突發事件。
(三)安全責任具體劃分
1、各處室、部門負責人是所負責處室、部門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負責擬定所轄工作人員職責和本處室、部門安全工作措施和辦法。
(2)負責所轄工作范圍的安全督查和責任人職責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留任何隱患。
(3)審批、回復有關人員的請示或報告,及時解決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問題。
(4)匯報和落實安全的有關工作。
(5)安全事故發生后,在采取緊急措施的前提下,30分鐘內向校長報告,并在1小時內擬出事故報告草案。
2、實驗室主任對各實驗室的安全負完全責任。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3、教學樓安全工作:學生處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4、班級學生安全工作:班主任為直接責任人。班級經學校同意外出參加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活動的組織者負主要安全責任。
5、重大活動或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含外出社會實踐活動)安全工作:組織者為全過程的直接責任人。
6、宿舍內學生安全工作:白天宿舍管理人員為直接責任人、夜間保衛科值班人員為直接責任人。
7、一周常規管理安全工作、門衛安全工作:保衛科科長為直接責任人。責任人要對學校公共場所的學生活動進行管理,對學生活動安全負責。
8、消防安全器材的購進、安置和管理由保衛科科長負責。
9、食堂和小賣部安全工作:總務處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管理規定》,抓好食品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預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2)建立健全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
10、防病、防疫管理工作:總務處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認真貫徹《傳染病防治法》,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做好疫情的防治、監控和報告,防止各類傳染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和流行。
(2)醫務室負責人要定期對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要及時向學校和蒙自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3)對學生進行健康知識和傳染病預防知識的教育,培養學生養成健康的衛生習慣。
11、各處室、部門管理的.車輛的安全,各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12、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學生處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應履行的安全責任為: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村委會抓好治理工作。
(2)保衛科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要注意對校園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校外不良分子襲擊學生時,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3)教育學生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教給學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13、全體教職工是自己崗位和工作內容范圍的直接責任人:
(1)對本崗位工作(含值班)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2)對本崗位工作范圍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三、安全責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關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關系學校的發展和穩定,責任重大、意義重大,各責任人務必高度重視,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對學生、對家長、對學校和對社會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切實做好安全工作。
學校發生安全事故,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誰失職、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關責任。
(一)各處室、部門不履行安全職責發生安全事故時,追究處室、部門負責人責任。
(二)各處室、部門一但發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時處理的同時,迅速將事故情況報告學校;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一天,班主任必須及時與學生家長聯系,并將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學生處。瞞報、遲報、漏報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不經學校同意,各處室、部門、班級不得組織學生外出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其他活動。擅自外出活動的,追究相關部門負責人和班主任責任。
(四)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對學生的實驗、實習操作,應按安全規程嚴格要求。違反的,追究該課任教師的責任。
(五)后勤人員應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墻、固定設施、水電、電桿、樹木等進行檢查并作記錄,保證樓道的照明,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并采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因疏于管理而發生意外時,追究管理人員的責任。
(六)總務處對食堂和小賣部食品衛生監管不力,發生師生中毒事件的,追究管理者的責任。
(七)醫務室對傳染病監控、預防不到位,發生傳染病在校內流傳,追究醫務室負責人責任。
(八)學校采購或為教學提供的設備、儀器物資要符合相關規定和安全標準,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追究采購人員的責任。
(九)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生處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踩踏事故的發生。組織集會、做操負責人要負責維持秩序、保護學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發生。組織者管理不到位而發生意外事故,追究組織者的責任。
(十)負有管理車輛責任的處室、部門,因車輛管理不善,或借車給非專職駕駛員駕駛造成意外事故,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處室、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十一)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否則,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十二)本制度從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起執行。
(十三)本制度由下溪民族中學負責解釋。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12
為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學生交通、防火、防溺、防觸電、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營造良好和諧的育人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機構如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 人員分工:
1、 校長為學校安全工作總責任人,其它分管行政直接對校長負責,經常檢查校園內的每一個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方,消滅安全工作的死角,杜絕安全事故滋生的土壤。通過自查自改,消除安全生產的不利因素,要做好做足安全防范措施,確保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財產的安全。
2、 各部門安全直接責任人的分工:
①教學樓、課室設備設施:
②宿舍樓設備設施:
③飯堂、小店設備設施、食品安全:
④實驗室、運動場設備設施:
⑤保安員的培訓上崗、安全意識:
3、 責任追究制度:
①各分管人對分管項目一定要定期檢查,善于發現問題,及時向校長提出整改方案。
②加強責任感和安全工作的防范意識,分管領導主動積極制訂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③如分管工作出現安全事故,上級主管領導將采取責任追究制度,從下往上逐層分清責任,逐層追究相關人員的管理責任。
三、 落實上級安全的'各項工作,層層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
1、 校長與各部門的責任書。
2、 校長與班主任、級主任的責任書。
3、 內宿生與學校的安全責任書。
4、 班主任與學生及家長的責任書。
5、 暑假課外學習安全責任書
6、 中考安全責任書。
7、 給家長一封信(安全責任書)
四、 加強安全檢查工作。
每學期分期初、期中、期末三次全面性安全工作大檢查,做好檢查登記表,安全活動自查自糾表,及時反饋信息,對存在安全隱患及時整改,確保安全。
五、 加強安全教育工作。
每周一、周五晨會進行全校性安全教育,班會課組織安全教育主題班會,做好安全心理教育輔導。學校廣播、板報出好相關安全教育圖文。假期前做好安全教育宣傳。
六、 完善法制副校長的法制輔導員制度,經常性開展對行為不良學生的幫教措施的落實。
上課科任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課間值周行政及值周教師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及監督。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13
為認真貫徹教育局全縣校園安全工作會議精神,以及認真落實教育局相關文件通知精神,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管理“一崗雙責”,加強管理,嚴密防范,最大限度杜絕并妥善處置學校突發事件,經學校領導班子研究后,特制定本方案。
一、學校成立安全管理“一崗雙責”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班班主任。
二、工作目標
1、安全意識:認真組織學習貫徹《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部中小學人身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等一系列關于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學校領導和教師安全意識強,安全工作制度健全,職責明確,措施扎實,努力創立和諧校園。
2、學校管理:學校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無校舍安全事故和重大財產失竊事件,學生無違紀、違法和犯罪現象,無重大打架斗毆、逃學出走等不良事件,學校周邊環境狀況好,學生非正常死亡率為零。
3、安全保障:學校教育活動場地設施設備無安全事故隱患,各種內部保衛制度健全,保安設施齊全。
4、安全教育: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開展針對有效的活動,切實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護自救能力。
三、安全工作管理職責
安全工作實行“一崗雙責”制,即校領導班子成員對其分管工作范圍內的一切安全工作負責;各職能處室對其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少先大隊輔導員對所有少先隊員在少先隊活動期間的安全工作負責;教導主任對所有年級安全工作負責;班主任對其所在班級安全工作負責等,學校所有教職工對本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包括上課、集會、活動及安全監護值崗等〕。
四、學校安全工作職責
學校履行對加強所有班級、全體學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導責任。按照學校實行管業務必須管業務范圍內安全工作的要求,校領導班子成員和教務處、總務處、少先大隊部等職能處室,全面具體負責,各自分管各自業務管理職能范圍內的安全職責。各科室負責人是本科室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其余成員負次要責任。
〔一〕組長、副組長職責:
1、組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負總責,主抓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預案完善、人員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安全經費有保障。積極支持相關人員開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積極化解教職工之間的矛盾沖突,確保干群、教師員工之間的關系融洽。
2、副組長是分管工作范圍內的直接責任人,協助組長具體管理學校安全工作,落實安全管理措施,組織開展安全事故預防和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積極化解教職工之間的矛盾沖突,確保干群、教師員工之間的關系融洽。副組長:主要職責是協助校長制定年度、學期安全工作方案、工作目標和工作措施,并抓好貫徹落實;組織和協調相關人員經常進行安全隱患排查,能立即解決的立即催促相關部門消除隱患,不能立即解決的上報校委會研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催促各分管部門抓好相關安全工作。
〔二〕領導小組成員職責:
1、負責所有教育、教學和教研活動安全管理;負責教育教學質量檢測及試卷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各班主任相關的安全工作。同時負責師生純潔水的安全管理。
2、負責全校教育科研的安全管理,加強教育教學研究活動安全教育。
3、對學生經常進行安全習慣養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學生思想偏激和人格扭曲;負責學校藝體活動的安全管理,處理學生違紀事件。加強對安全衛生的相關法律、法規的文件和相關知識的宣傳和教育,增強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及時處理各種突發事件,化解各種矛盾。負責學校網絡設施、微機室、電教室。
4、負責學校校園建筑物、場地、設備設施以及后勤效勞的安全管理,切實做好全校師生的用電、交通、爐火、煤氣、房屋、圍墻、廁所、食品、衛生、疾病預防等的安全穩定工作;和食堂安全管理。保證校園監控錄像和報警器的正常使用。負責各類物資物品運輸、儲藏、保管、使用的安全管理;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安全管理和使用;加強對校舍周邊地質災害的預防監測。對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及各項安全工作的監管落實到位。
5、各村校長對本村小學校的安全管理負全責。同時催促、指導、檢查本校教職工的一切工作。
〔三〕教職工各崗位安全管理職責:教職工為工作崗位職責范圍內安全工作具體責任人。
1、班主任:上課不遲到早退和曠課,自始至終不離開學生,及時清點學生到堂情況,掌握學生動態〔包括思想動態〕,及時發現各種隱患,采取相應方式處置和報告。加強對學生進行各種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把安全工作細化到學生的日常生活、學習的每個環節;正確、及時處理偶發事件,課堂內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遇安全事故,在實施救護工作的同時,及時向校領導匯報;在集體活動、集會中,必須全程參與管理學生安全;對有安全隱患的人、事、物,要采取積極行動,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不能解決的,應及時報告校領導;做好傳染病防控工作,關心班級學生健康成長。
2、各班科任教師:是當堂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掌握學生的出勤、缺席情況,及時向班主任了解原因、通報情況;結合學科特點,滲透安全知識;對學生的不安全行為,應立即予以制止。協助班主任落實好安全教育工作的各項措施。
3、后勤工作人員:
①保安:按時到崗,加強巡邏,拒絕不明身份的外來人員進入校內,發現校園內、校門口可疑人員必須盤問或報告領導,做好來訪者登記、車輛出入管理,每天上放學時間準時到崗并按學校規定放學生進出校門嚴禁學生將管制刀具、棍棒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帶入校內,嚴禁學生在校內玩火、點燈燭等。嚴禁學生攀爬陽臺、欄桿。嚴防盜竊、破壞等事件發生。學生課間不準做危險性游戲。
②食堂管理員:檢查記錄食堂的進貨情況、操作過程,檢查并記錄食品留樣情況、食物儲藏情況、室內外衛生、消毒情況,衛生許可證及時年檢,組織食堂從業人員定期體檢,要嚴格把好食品采購關,原料要索證,堅決杜絕購入“三無”及腐爛變質的食品。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14
1、校長同上級安全主管部門簽訂責任書。民辦學校按屬地管理原則與當地教育主管安全部門簽訂責任書。
2、學校要全員簽訂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學校安全工作管理目標總體是:人身傷亡事故零起,無火災等重大事故發生。要將此安全目標層層分解,人人擔責。
(1)副校長與校長簽訂責任書,學校黨政工團組織負責分別與校長簽訂責任書。
(2)各處(室)主要負責人分別與分管校長簽訂責任書。
(3)各年級組長分別與各處(室)主要負責人簽訂責任書。
(4)各班班主任分別與各年級組長簽訂責任書。
(5)學校其他相關人員分別與學校主管安全領導簽訂責任書。
3、責任書內容主要有:
(1)要聯系崗位職責;
(2)要突出安全目標;
(3)要強調管轄范圍內安全檢查、隱患及時整改,防范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4)要掛鉤安全獎懲制度。
4、責任書簽訂一式兩份,實行一年一簽訂。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度15
一、汛前做好防汛調查和普查工作,對存在問題和隱患的危險房屋、各種設施,要逐項及時進行整改,消除隱患,不能馬上進行整改的要制定穩妥應急方案。
二、汛前對防汛隊伍進行培訓,危險救護人員要掌握一定的危險救護知識和技能。
三、在接受緊急防汛通知后,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和防汛工作辦公室進入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24小時開機確保暢通。
四、在接到防汛通知后,迅速部署和指揮防汛救災工作,并保持與上級主管部門的'聯系。隨時將實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向上級部門報告。
五、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在遇到緊急情況時,應及時向校防汛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匯報。
六、在汛期,做好上學放學路途防汛防洪宣傳教育活動。汛期內,要求家長護送學生上學返家,若有特殊情況可由家長申請學校就近安排教師護送到親屬家中。
七、在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職守,不遵守法律法規和防汛救災紀律的學校將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理或報送上級主管部門。使學校財產、師生人身造成損失和傷害的,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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