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工作職責
鄉鎮工作職責1
一、監督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決定在本行政區域內的遵守和執行。
二、討論決定本鄉鎮重大事項,在職權范圍內通過和發布決議。
三、聽取和審議本級人民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和批準本行政區域內的財政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并通過相應的決議、決定。
四、根據國家計劃,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文化事業和公共事業的建設計劃。
五、選舉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成員、主席,鄉(鎮)人民政府鄉(鎮)長、副鄉(鎮)長。
六、撤銷本級人民政府不適當的決定。
七、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護社會主義全民所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八、保護本行政區域內各種經濟組織合法權益。
九、保障本行政區域內少數民族的權利。
十、保障本行政區域內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鄉鎮工作職責2
1、鄉鎮統計工作業務上受縣統計局領導,負責組織領導、協調鄉鎮轄區內的統計工作,對各項統計工作任務要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工作計劃,積極帶領全體統計人員盡職盡責,做好統計工作。
2、鞏固和加強農村統計網絡建設。認真選配統計人員,做到力量和任務的統一。切實保障統計經費和辦公條件的落實,為統計人員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要保證統計隊伍的相對穩定,如統計人員確需調整,需征求縣統計局的意見。
3、宣傳、貫徹執行《統計法》及相關法規,堅持實事求是,排除一切干擾,保證統計數字的真實性和權威性。
4、依法統計,認真做好鄉鎮內各站、所和部門間協調配合,加強對統計數字的'審核、評估,提高統計數據質量。
5、建立健全本鄉鎮農村統計工作考核評比制度,獎優罰劣,充分調動全體統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鄉級統計員、調查員職責
1、堅持依法統計,恪守職業道德,敬業敬崗。
2、高質量地完成各項統計調查任務。嚴格按照統計方法制度的要求做好統計調查工作,加強對統計數字的設和、評估,嚴把數據質量關。
3、精通農村統計業務。熟練掌握農村統計的調查、整理、審核、匯總、分析等基礎知識,熟悉相關統計制度。
4、嚴格按照統計工作規范化管理的要求,健全農村統計臺帳,搞好統計資料檔案管理,嚴格執行資料保管制度。
5、完善鄉鎮內各項報表報送制度。深入村、戶做好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工作。加強統計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確保統計源頭數據質量。
6、積極開發統計調查信息,及時撰寫具有一定數量和質量的統計信息和分析,完成縣局年度目標和考評任務。
7、完成交辦的各項臨時性工作。
村統計員、輔調員職責
1、及時、準確、全面地完成各項統計報表任務。
2、要依法統計,精通統計業務,嚴格按統計方法制度的要求,認真填寫每張報表,按規定的工作程序開展工作,堅決杜絕編造和隨意填報數據的情況。
3、負責對村內各種統計報表和數據的手機、整理。建立統計臺帳和統計檔案,保證統計資料的完整。
4、定期走訪被調查戶,加強業務上的檢查、指導。
5、完成各項臨時性工作。
鄉鎮工作職責3
一、認真執行《統計》及其實施細則和地方統計法規,依法行使統計設計、統計調查、統計報告、統計咨詢和統計監督的職權,保證統計數據的正確性、及時性和全面性,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服務。
二、負責組織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統計工作,匯總基層的統計報表和地方綜合性的各項統計數據。
三、執行統一的國家統計報表制度。準確、及時、全面上報國家和上級統計部門規定的統計報表及統計調查數據。
四、搜集、整理、提供本鎮行政區域內各單位的'歷史和現實統計資料,向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統計數據,定期公布本鎮社會經濟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
五、調查研究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經濟發展情況,對計劃完成情況實行統計監督、統計分析和統計預測,為制訂政策、指導工作提供可靠依據。
六、加強統計基礎工作,建立健全鎮、村、企業及社區統計臺帳,負責基層統計網絡建設,加強對基層統計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培訓。
七、完成本鎮領導布置的各項統計調查任務,為地方黨政領導提供優質統計服務功能,充分發揮統計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參謀作用。
鄉鎮工作職責4
一、行政崗位職責
1、黨委秘書崗:
(1)協助主管領導辦理黨建,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黨風廉政建設等各項工作;
(2)負責黨各類材料的起草、審核、印發、歸檔、上報等工作;
(3)承辦鄉黨委及上級各業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宣傳干事崗:
(1)負責全鄉各行各業、各系統的新聞宣傳報道工作,要求每月在縣級以上媒體報道2條以上新聞稿件或圖片;
(2)負責干部職工的理論學習,加強精神文明建設;
(3)承辦鄉黨委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人大干事崗:
(1)辦理人大工作有關的日常事務;
(2)負責人大工作各類材料的起草、審核、印發、上報及召開人代會有關材料;
(3)承辦鄉人大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4、婦女干事崗:
(1)負責全鄉婦女工作,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
(2)搞好全鄉婦女各類技術培訓,使每個青壯年婦女熟練掌握1-2門實用技術,向外輸送技術性合格人才;
(3)承辦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5、共青團書記崗:
(1)負責全鄉團員及青少年工作;
(2)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工作;
(3)承辦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6、紀檢檢察(信訪)干事崗:
(1)辦理紀檢、檢察、信訪工作有關事項;
(2)負責紀檢、檢察、信訪各類材料的起草、審核、印發、歸檔、上報等工作。
(3)承辦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7、武裝干事崗:
(1)辦理民兵訓練、防災搶險、兵役登記等有關事項;
(2)負責武裝工作各類材料的起草、審核、印發、歸檔、上報等工作;
(3)承辦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8、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崗:
(1)有較強地處置突發性事件的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2)負責全鄉轄區內治安、民調、重點人口管理、禁毒等工作,擬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類材料的起草、審核、印發、歸檔、 上報等事項;
(3)承辦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9、政府文書兼統計崗:
(1)協助主管領導搞好辦公室工作,負責全鄉農村經濟發展規劃的制定和各類資料的收集、統計等工作;
(2)負責政府各類文件、資料的起草、審核、印發、歸檔上報和傳送等工作;
(3)承辦鄉政府及上級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經工作。
10、勞務助理崗:
(1)辦理勞動力技能培訓、勞務輸出有關事項;
(2)負責勞務管理有關材料的.起草、統計、印發、歸檔、上報等工作;
(3)承辦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1、民政助理崗:
(1)辦理社會救濟、城鎮低保、殘疾人幫扶等有關日常事務;
(2)負責民政工作有關材料的起草、統計、歸檔、上報等工作;
(3)承辦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2、農業助理崗:
(1)辦理農業及農村工作相關事務;
(2)負責農業各類材料的起草、統計、審核、歸檔、上報等工作。
(3)承辦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3、微機操作崗:
(1)執行國家和部門有關文秘工作的規定,
(2)按行文文規范及時準確打印各類文件、材料表冊;
(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4、會計崗:
(1)貫徹國家有關財務、會計、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財務規定,保證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及其它會計材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2)負責財政預(決)算、預算收支各類報表,制訂收支計劃等工作;
(3)負責機關后勤和資產管理,健全各類管理制度;
(4)承辦上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5、司機崗:
(1)遵守交通法規、愛崗敬業;
(2)積極參加交通主管部門舉辦的業務培訓和學習;
(3)愛護車輛、做好車輛的日常檢修養護,保證車輛安全運行。
16、廚師崗:
(1)保證早、中、晚三餐按時就餐;
(2)做到符合衛生標準,飯菜多樣多。
二、事業單位崗位職責:
1、農業技術綜合服務崗: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農業技術推廣有關規定;
(2)獨立指導完成各類示范點新技術的推廣和應用;
(3)承辦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農機管理崗: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農業機械推廣有關規定;
(2)負責做好農機安全管理及車輛的檢審驗工作;
(3)承辦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林業技術服務崗:
(1)貫徹執行國家及林業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
(2)負責退耕還林、植樹種草的技術指導和封山禁牧的保護工作;
(3)承辦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4、水利水保技術指導崗:
(1)貫徹執行國家及水土保持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
(2)負責全鄉水土保持、環境保護等工作;
(3)承辦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5、計生管理崗:
(1)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計劃生育工作有關規定;
(2)負責全鄉計生管理、環孕檢和重點對象的月訪視,做好表、冊、卡、簿“四統一”,為政府科學決策提供準確依據;
(3)承辦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6、計生統計崗:
(1)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計劃生育工作有關規定;
(2)依照《統計法》準確上報人口與計劃生育各類報表;
(3)承辦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綜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7、計生服務崗:
(1)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計生服務、婚育保健有關規定;
(2)負責全鄉育婦保健、環孕檢及重點對象的月訪視工作;
(3)承辦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8、文體崗:
(1)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文體工作的有關規定;
(2)負責全鄉文化體育工作,加強對各行各業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事例的宣傳報道;
(3)承辦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9、廣播電視崗:
(1)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廣播電視宣傳有關規定;
(2)負責全鄉廣播宣傳及有線電視播轉等工作;
(3)承辦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0、村鎮建設崗:
(1)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村鎮建設有關規定;
(2)負責全鄉小康示范村建設、村鎮建設、小城鎮建設等工作;
(3)承辦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鄉鎮工作職責5
站長職責:
1、負責林業站的全面工作,保證全站工作的`正常開展,鄉鎮林業站長工作職責。
2、宣傳貫徹執行森林與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等法律、法規和各項林業政策。
3、制定林業發展規劃,推廣林業科學技術,指導全鎮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4、依法保護與管理森林資源,協助上級林業部門查處各類破壞森林資源案件。
5、管理與搞好植樹造林、森林資源調查、森林防火、退耕還林、林權制度改革存檔等各項林業工作。
6、履行本級職能,依法審核有關林木采伐、撫育手續。
7、負責林業站自身建設,內強素質,外樹形象。
8、承擔上級林業主管部門委托的其它事項,并認真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宣傳貫徹執行森林和野生動植物保護等法律、法規和各項林業方針政策。
二、協助鄉鎮人民政府制定林業發展和年度計劃,組織和指導農村集體、個人開展林業生產經營活動,工作總結《鄉鎮林業站長工作職責》。
三、配合林業行政主管部門開展資源調查,造林檢查驗收,林業統計和森林資源檔案管理工作,掌握轄區內森林資源消長和野生動植物物種變化情況。
四、協助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區調查設計,并參與監督伐區作業和伐區驗收工作。
五、配合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
六、依法保護、管理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依法保護濕地資源。
七、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爭議,查處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
八、協助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轄區內的鄉村林嘗個體林常
九、配合鄉鎮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鄉村護林網絡,負責鄉村護林隊伍的管理。
十、推廣林業科學技術,開展林業技術培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等林業社會化服務,為林農提供產前、產后、產中服務:
十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代收和協助管理各項林業行政事業性收等;
十二、承擔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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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工作職責6
認真組織本區域內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執行工作,組織實施鄉(鎮)級國土資源利用總體規劃,并實施監督檢查,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資源保障。對本區域內的.土地、礦業權屬糾紛,依法組織進行調處,辦理相關業務,并完善痕跡資料。
認真完成縣國土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積極完成鄉(鎮)人民政府中心工作。
1、負責全鎮的土地管理、清理、登記和統計工作;
2、負責建立農村初始土地統計臺賬,完成年度土地變更調查。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搞好土地的權屬管理、地籍管理;
3、負責單位和個人使用土地的查看、審查、報批工作。按法律規定頒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負責做好新建房屋農村居民宅基地使用證換發、歸檔工作。對全鎮土地的利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并做好協調工作;
4、協助市國土資源局收繳好土地征(使)用的有關費用,建立、管好土地檔案、資料保管齊全;認真處理督辦、轉辦信訪,全程跟蹤管理工作到位;
5、會同有關部門解決土地糾紛,配合協助局做好土地監察執法工作;
6、圍繞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自身業務工作,宣傳工作到位,行風廉政建設目標明確,措施落實,工作人員無違法、無違紀、無違示,積極完成所在鎮有關中心工作和市局布置的各項業務工作。
鄉鎮工作職責7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企業方面的法律、法規;
2.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結合本鎮實際制定鎮企業的長期規劃和近期計劃;
3.指導和幫助轄區的企業開展各項經營管理工作。
4.指導幫助本轄區內企業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關系,做到分配合理;
5.指導和幫助轄區內各類企業認真執行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
6.負責收錄各種經濟信息,并進行篩選、傳遞、反饋、儲存。
7.負責本轄區內企業各種統計報表,按期統計、審核上報有關領導和部門,負責各種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
8.檢查、指導、督促轄區內企業各項安全制度的執行,保證安全生產;
9.負責轄區內企業各方面的'協調關系;
10.經常對轄區內企業進行經濟分析,為黨委、政府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11.認真承辦鎮黨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工作。
鄉鎮工作職責8
內容提要:
一、 鄉鎮林業站管理
二、 技術管理
三、 林業統計管理
通過學習,達到以下目的:
一、 了解鄉鎮林業站的職責和管理內容
二、 了解鄉鎮林業站的基本工作方法
三、 明確在鄉鎮林業站工作所需掌握的林業基本知識
一、 鄉鎮林業站管理
(一) 林業站的職責范圍:
林業站是林業主管部門指導和組織農村集體、個人發展林業生產的基層事業單位,其職能就是“管理、指導、組織、服務”。
鄉鎮林業站的主要職責有以下七項:
1、 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宣傳與貫徹執行《森林法》國家及地方的林業方針政策,了解與反映群眾在發展林業生產中的要求和問題。
2、 協助當地政府制定林業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和組織農村集體、個人開展各項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3、 按照上級林業主管部門的安排,配合林業調查設計單位開展森林資源調查,負責造林檢查驗收、林業統計和森林資源檔案管理,掌握本站轄區內的森林資源消長變化情況。
4、 核定并落實集體和個人的年度采伐指標。
5、 協助有關部門調處林地糾紛,查處毀林案件,維護森林資源安全;負責組織本鄉鎮的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
6、 傳播林業科學技術,總結和推廣林業生產先進經驗,開展
本鄉鎮的林業技術培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
7、 協助上級主管部門管好用好當地各項林業資金。
從林業站的主要工作職責可以看出:鄉鎮林業工作站是貫徹
落實林業方針政策的宣傳站,是保護森林、發展林業的工作站,是普及和推廣應用林業科學技術的推廣站,是幫助農牧民興林致富的服務站。建設好鄉鎮林業站是落實各項林業改革和林業建設任務的保證,對于貫徹執行黨的各項林業方針政策,做好各項林業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 林業站的工作方法:
鄉鎮林業站不僅要完成上級林業主管部門交給的各項任務,而且還要接受一部分由鄉鎮政府分配的社會中心工作。即使是林業部門的業務工作,其中又可分為林政管理、森林資源管理、護林防火、病蟲害防治、營林生產等不同的業務范圍。這就要求林業站工作人員不僅要講究完成各項任務的具體方法,而且還要十分注意協調各方面的關系。否則極有可能出現窮于應付、顧此失彼、各方遭埋怨的局面。因此,掌握一些基本的工作方法,對林業站的工作無疑是有益的。
1、 堅持原則,協調好各方面的關系
鄉鎮林業站是一個業務性較強的基層事業單位,處于多個矛盾的中心,既有縱向關系,即上下級關系,又有橫向關系,即鄉鎮中各個單位、部門之間的關系,還有與群眾的關系。因此,經常發生一些問題和矛盾是正常的。林業站在開展自己的工作中,必然會涉及到人、財、物三個方面,特別要搞好對人的管理,調動人們的積極性,注意處理好“左鄰右舍”的關系,要主動加強單位之間的聯系與交往,互通情報,團結協作。對遇到的一些難題和重大問題,要弄清情況,按黨的政策、原則予以解決,不能放棄原則去搞好關系。總之,協調的本質就是在堅持原則的前提下,解決各方面的矛盾,使整個單位和諧一致,使每個人、每個部門的工作同整體目標一致。
2、堅持群眾路線,實行“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方法
認真貫徹群眾路線,是林業站順利完成各項任務的關鍵。比如造林、育苗、封山(沙)育林、森林資源保護等各項工作,只有充分發動鄉、村廣大群眾,大家動手,群策群力,才能比較順利的完成既定的任務。
3、深入調查研究,一切從實際出發
從目前林業站的現狀來看,調查有之,研究則很不夠。多數
人員還不能從眾多的第一手資料和現象中,去提煉出理性的、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東西。在某種意義上說,從實際工作中總結、提煉出的管理措施、造林方法,制定的長規劃、短計劃等才更具有真實性和可操作性。
4、運用行政的經濟的和法律的管理手段,爭取最佳的管理效果
所謂行政的方法,就是依靠行政組織,運用行政手段,按照行政方式來管理各項林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方法。經濟的方法,是指在客觀經濟規律直接起支配作用的情況下,通過經濟組織的活動和各種經濟手段的運用,調節各種不同的經濟關系,來實現林政管理的方法。法律的方法,就是對各項林業生產經營活動,運用林業法律、法規進行林政管理的方法。這三種方法只要準確恰當的運用,就能起到相輔相成、互相補充的作用。
5、任務明確,責任到人,獎罰分明
林業站的工作必須堅持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相互配合,并根據完成任務的優劣,做到獎罰分明。優者給予獎勵,劣者給予必要的批評和處罰。以此來鼓勵先進,鞭策落后。
6、注意信息反饋,及時改進工作
一次任務布置下去,一項管理措施付諸實施,一種先進技術的推廣,都不應該等出了問題再去過問,不應該等搞完了再去總結,而應該隨時掌握實施的情況,不斷收集反饋回來的信息,以便及時修正錯誤,改進工作,減少損失,提高工作效率。
總之,鄉鎮林業站對基層林業的各項發展起著重大作用。如何搞好林政管理則是鄉鎮林業站的主要任務。鄉鎮林業站既是林業政策宣傳站,又是林政和資源管理站,造林技術指導站,林業技術推廣站 ,林農致富服務站。簡單地說,鄉鎮林業站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增加森林資源。
二、技術管理
(一)技術管理的意義
技術是人類在改造自然的斗爭中積累起來的知識和經驗,以及體現這些知識和經驗的物質資料。技術與生產的關系是直接的,是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
1、勞動手段,特別是生產工具、設備,這些是生產技術的
主要標志,是現代生產技術的基礎;
2、勞動者的知識、經驗及勞動技能。勞動者在生產中是最活躍的因素;
3、生產的工藝和作業方法。先進的生產工藝和作業方法,可以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
林業生產技術大體可分為營林和森工兩個部分。林業技術管理是指按照科學技術工作的規律性,對營林生產和森工生產的技術活動所進行的計劃、組織、協調、控制、激勵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其目的是:有計劃地、合理地利用技術力量和資源,組織技術進步活動,建立良好的生產技術秩序,盡快地把最新的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為現實的生產力,提高林業生產的技術素質和經濟效益。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要想把林業搞上去,不但要提高勞動者的素質,還必須依靠科技進步。因此,加強對林業技術的管理,已成為當前刻不容緩的工作。今后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林業技術管理工作也會隨之發展,技術管理在整個管理工作中會越來越顯得重要。
1、林業技術管理工作使林業生產建立在現代科學技術的物質基礎上。沒有成熟的、先進的科學技術,林業生產無法得到迅速發展。林業是具有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產業,建設周期長,因此必須重視科學技術的應用。
2、加強生產技術管理是提高林業生產經濟效益的重要措施。發展林業不但要考慮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也必須考慮經濟效益,只有這樣才能增強林業自己的生存和發展能力。為此,要進一步強化生產技術管理,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技術改造,改變林業生產技術落后狀況,學習、引進、采用先進技術合理規劃、合理組織生產,搞好技術推廣,盡快把先進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不斷增強林業活力,提高經濟效益。
3、加強技術管理是促進技術進步,提高技術素質的需要。林業技術的發展促進了技術管理工作的發展,反過來,技術管理工作的加強,又推動科學技術的進步。如果沒有十分有效的科技組織管理工作,科技工作無法開展,科技成果難以在生產中推廣應用,就會影響林業的技術進步。基層林業技術管理,要從更有效的合理組織生產,激勵人們主動努力學習和采納最新技術,不斷發揮在生產中的創造力,從而不斷提高每個林業職工的知識水
鄉鎮工作職責9
一、模范地遵守和執行國家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
二、按時參加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根據會議日程安排,積極參加各項活動,依法履行會議期間的各項職責。
三、根據鄉鎮人大主席團和所在代表小組的安排,積極參加閉會期間的.學習、調查、視察、評議等各項活動。
四、密切聯系人民群眾,經常聽取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積極主動地為民代言、敢于為人民利益說真話,實事求是地向國家機關反映情況。
五、在自己的生產、工作和社會活動中,積極宣傳國家政策和法律,做好群眾工作,協助本級政府和自己所在單位及時化解社會矛盾,依法推行工作。
六、自覺維護國家法律尊嚴,維護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敢于與社會腐敗現象、違法行為、錯誤傾向和壞人壞事作斗爭。
七、忠于職守,廉潔自律,關心群眾,團結同志,堅持向選民負責并報告工作、自覺接受選民監督。
八、積極完成鄉鎮人大主席團、所在代表小組委托交辦的各項任務,帶頭完成鄉鎮人民政府及所在單位依法下達的各項任務,在生產、工作和各種社會活動中起帶頭作用。
鄉鎮工作職責10
1、受理來信,接待來訪。
2、承辦上級行政機關和本級行政機關負責人以及有關部門轉辦、交辦的信訪事項。
3、向下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責任單位轉辦、交辦、督辦信訪事項。
4、參與調查、協調處理有關重要信訪事項。
5、指導、檢查本地區、本系統的信訪工作,對不負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向有關單位提出處理建議。
6、調查研究,向領導提供信息。
7、為信訪人提供有關法律、政策咨詢。
8、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其他職責。
鄉鎮工作職責11
1、負責國家、盛市、縣各級政府涉水法律和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實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2、協助制定本街道范圍的水利建設中長期規劃、年度實施計劃,組織制定水資源開發、配置和保護以及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水土保持、防洪等相關專業規劃,并監督實施。
3、負責本街道農業、工業、生活用水的計劃制定與節水、水環境保護、水污染防治等涉水事務管理。
4、組織、指導街道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協助做好轄區內各類水利工程設施管理體制改革;
5、承擔本街道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做好防汛抗旱物資的籌集、調撥;
6、組織指導本街道范圍內的.水土保持;
7、承擔節水新技術、新措施的推廣運用,發展節水灌溉,解決人畜飲水,推進實現人飲安全戰略;
8、完成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鄉鎮工作職責12
1、要認真貫徹執行水利水保方針、政策、法規,堅持為發展農業生產,發展農村商品經濟服務的方向,樹立全面、優質服務的思想,積極配合市水利部門共同搞好工作,以促進農村水利水保事業的發展;
2、在工程建設上,根據當地農業生產、鄉鎮企業、人民生活的需求,在市水利水保局的統一安排下,認真做好所轄區域內水利水保區劃、規劃、勘測設計、計劃、工程建設、效益分析等工作;
3、在工程管理上,負責建立健全鎮、村水利水保管理服務組織,落實好各項管理承包責任制,確保工程效益,搞好工農業供水,并按規定協助收繳水費;
4、學習和普及水利水保科學知識,推廣節水、節能和水土保持先進經驗及水利水保科技成果,開展技術革新,科學試驗等工作、搞好水利水保業務指導和鎮、村水利工程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
5、為各級領導部門當好參謀,組織群眾進行抗旱、防汛和農村水利基本建設,鄉鎮水利站工作職責,工作總結《鄉鎮水利站工作職責》。幫助鎮、村制定保護與使用農村水利水保設施的'鄉規民約,及時處理破壞水利水保設施以及其他違反水利水保法規的案件,協調處理當地水事糾紛;
6、完成市水利水保局下達的水利水保工程建設和管理方面的統計工作和其他任務。
鄉鎮工作職責13
1、全面負責鎮政府的工作,帶頭學習,宣傳并堅決貫徹黨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執行上級黨委、政府和同級黨委、人民代表大會決定、決議,根據縣政府下達的任務和鎮黨委的統一安排,按照鎮人代會提出的目標,制定切實可行的全鎮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的目標、思路、措施,實施重大經濟項目。
2、負責提出鎮行政階段性工作計劃,明確工作重點,統籌安排,認真及時地指導工作,定期召開鎮長辦公會,協調關系,檢查督促,使政府日常工作規范有序。
3、主持討論確定鎮年度財政預決算計劃,收好、管好、用好各種稅、金、費,嚴格財經紀律,確保收支平衡。
4、深入農村,調查研究,幫助村委會和企業解決難題,處理重要的來信來訪,對關系到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重大問題親自過問,發揚求真務實、勤政廉潔的作風,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
5、高度重視社會穩定工作,在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全力以赴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妥善地處理,并立即報告鎮黨委和上級政府。
6、負責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和上級政府報告工作,聽取并組織研究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評建議,組織辦理人代會通過的各種決議和議案,負責向鎮黨委請示工作,向政府成員通報工作。
7、協助黨委書記抓好全鎮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設,保持政府機關廉潔高效,密切聯系群眾,在群眾中樹立良好形象。同時與黨委、人大密切配合,在黨委的領導下,協調開展各項工作。
8、積極探索全鎮經濟建設新路子,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強化各種機制,使全鎮經濟建設得到穩步發展,經濟效益逐步提高,經濟目標得到實現,人民生活不斷改善。
9、對上級政府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和本級政府各項中心工作,負責組織安排和實施。
鄉鎮工作職責14
1)主管鎮村各企業,協助分管領導制定鄉鎮企業發展規劃和各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年度工作目標方案及措施,并組織實施,
(2)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發展鄉鎮企業、個體私營經濟的各項政策和法規。
(3)負責鄉鎮企業的生產管理和財務管理。并指導、監督個體私營經濟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管理。因地制宜地制定新產品開發項目,并組織實施。
(4)負責鎮屬各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管理,合理使用人才,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加強企業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有計劃地分期分批培訓企業生產骨干,
(5)抓好鄉鎮企業的安全生產,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嚴格把好企業財務管理關,各企業財務制度健全,帳目清楚,開支合理。
(7)積極完成黨委、政府和上級交辦的各項中心工作和臨時工作任務。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有關鄉鎮企業方面的有關法律、法規。
二、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結合本鎮實際制定鄉鎮企業的長期規劃和近期計劃。
三、負責對鄉級企業的立項,擬寫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批和組織論證,督促企業生產建設的實施,擬定承包方案,實施行政管理。
四、指導和幫助轄區內企業開展各項經營管理工作。幫助本轄區內鄉鎮企業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關系,做到分配合理。
五、負責收錄各種經濟信息,并進行篩癬傳遞、反愧儲存。負責本轄區內鄉鎮企業各種統計報表,按期統計、審核上報有關領導和部門,負責各種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
六、指導和幫助轄區內各類鄉鎮企業認真執行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檢查、指導、督促轄區內鄉鎮企業各項安全制度的執行,保證安全生產。
七、負責轄區內鄉鎮企業各方面的協調關系。經常對轄區內企業進行經濟分析,為黨委、政府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八、認真承辦鎮黨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工作。
鄉鎮工作職責15
1、健全學校工會組織,指導工會小組的組織建設工作。做好工會小組工作量化考核及先進工會小組的評選、表彰工作。
2、審核接受新會員,管理會員會籍,辦理會員證和會員轉退手續。
3、組織培訓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抓好工會干部的自身建設。
4、深入調查研究,總結典型,開展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
5、按時收繳會費,做好會員臺賬。
6、完成主席交辦的各項工作,協調工會各部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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