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子購銷合同(合集15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種子購銷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種子購銷合同1
供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需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二、農作物種子的檢驗及檢疫:
供需雙方應嚴格按國家頒布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農作物種子檢驗檢疫,檢驗執行gb/t3543、1~3543、7—1995《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
1、供方必須提供持證種子檢驗員簽發的該批種子《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
2、調運或郵寄種子必須出具相應的《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植物檢疫證書》。
3、需方收貨后復檢,發芽率、凈度、水分三項指標在收貨后兩個發芽周期內復檢完畢,純度在收貨后該作物第一個生產周期內復檢完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對方,逾期視為種子合格。
4、供需雙方對經銷的每批種子必須同時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復檢和鑒定,樣品保存至該批種子用于生產收獲以后。
5、種子質量標準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執行國家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簽訂。
6、申請種子委托檢驗和鑒定的,其費用由(單位)負擔。
三、超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四、包裝要求及包裝費用負擔:
五、交(提)貨時間、地點、發運方式、運費負擔:
六、交付定金數額及時間:
七、結算方式和期限:
八、雙方一般責任:
供方:保證所供種子品種、數量、質量達到合同約定條款規定,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約定按時間交付定金,保證按時收購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種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種子數量或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條款的,供方應及時通知需方進行實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關資料,雙方協商變更合同,簽訂補充協議。協商不成,按經濟合同法及種子管理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十、違約責任:
十一、《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產地檢疫合格證》或《植物檢疫證書》及合同雙方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均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種子質量發生糾紛,由 (機構或單位)進行技術質量鑒定;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做出補充規定附后。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持 份;合同副本 份,送 (單位)備案。
預約方(章): 承約方(章) : 審核意見: 鑒定意見: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
電話:電話: 經辦人:
電掛:電掛: 鑒定機關(章)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審核機關(章)年 月 日
帳號:帳號: 年 月 日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種子購銷合同2
供方: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二、農作物種子的檢驗及檢疫
供需雙方應嚴格按國家頒布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農作物種子檢驗檢疫,檢驗執行GB/T3543。1—3543。7—1995《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
1、供方必須提供持證種子檢驗員簽發的該批種子《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
2、調運或郵寄種子必須出具相應的《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及《植物檢疫證書》。
3、需方收貨后復檢,發芽率、凈度、水分三項指標在收貨后兩個發芽周期內復檢完畢;純度在收貨后該作物第一個生產同期內復檢完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對方,逾期視為種子合格。
4、供需雙方對經銷的每批種子必須同時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復檢和鑒定,樣品保存至該批種子用于生產收獲以后。
5、種子質量標準當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時,一般執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簽定。
6、申請種子委托檢驗和鑒定的,其費用由種子
三、超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四、包裝要求及包裝費用負擔:
五、交(提)貨時間、地點、發運方式、運費負擔
六、交付訂金數額及時間: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八、雙方一般責任:
供方:保證所供種子品種、數量、質量達到合同約定條款規定,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需方。需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定金,保證按時收購由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種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種子數量或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條款的,供方應及時通知需方進行實地考查,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親資料;雙方協商變更合同,簽訂補充協議。協商不成,按經濟合同法及種子管理法規定的有關規定處理。
十、違約責任:
十一、合同附件
《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產地檢疫合格證》或《植物檢疫證書》及合同雙方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均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種子質量發生糾紛
由國家法定的科研和行政管理機構或單位進行技術質量鑒定;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十三、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十四、本合同未盡事項
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做出補充規定附后。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持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有限期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種子購銷合同3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xx縣種草方案,供方積極組織需方草種貨源,雙方本著誠實守信、認真實施好項目為基礎,服務地方畜牧業發展為目的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二、種子質量標準:以國外供貨商提供的種子質量檢驗報告或國內官方檢驗報告為準。
三、付款方式:需方于貨到后三十日內付清全部貨款。
四、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合同簽訂后,供方按照需方要求的供貨時間,將貨物運至xx縣生態畜牧業發展中心,運輸費用由供方負責。
五、需方收到貨物后應驗收,如因運輸造成的損失,需方應及時向供方提供詳實的證據,由供方追索承運單位并進行賠償或經濟補償;如因貨物質量明顯與合同指標不符,需方須在收貨后45日內持xx省牧草種子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據的檢驗證明和真實樣品,可以向供方提出賠償要求;如因需方儲運、種植管理技術等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不屬于供方責任。
六、免責條款:供需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七、如發生合同爭議,供需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和互諒互讓的友好態度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供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訴訟。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原件或傳真件簽訂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種子購銷合同4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根據x縣種草方案,供方積極組織需方草種貨源,雙方本著誠實守信、認真實施好項目為基礎,服務地方畜牧業發展為目的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二、種子質量標準:以國外供貨商提供的種子質量檢驗報告或國內官方檢驗報告為準。
三、付款方式:需方于貨到后三十日內付清全部貨款。
四、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合同簽訂后,供方按照需方要求的供貨時間,將貨物運至x縣生態畜牧業發展中心,運輸費用由供方負責。
五、需方收到貨物后應驗收,如因運輸造成的損失,需方應及時向供方提供詳實的證據,由供方追索承運單位并進行賠償或經濟補償;如因貨物質量明顯與合同指標不符,需方須在收貨后45日內持x省牧草種子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據的檢驗證明和真實樣品,可以向供方提出賠償要求;如因需方儲運、種植管理技術等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不屬于供方責任。
六、免責條款:供需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七、如發生合同爭議,供需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和互諒互讓的友好態度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供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訴訟。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原件或傳真件簽訂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種子購銷合同5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法律文件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金紅寶甜瓜種子購銷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簽訂本合同。
注:表格中品種的具體數量以檢驗合格后的實際數量為準,總金額按實際數量計算。
二、農作物種子的檢驗及檢疫
供需雙方應嚴格按國家頒布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農作物種子檢驗檢疫。
1、調運種子時供方必須出具相應的《植物檢疫證書》,并提供“種子檢驗報告”。
2、需方收到貨后復檢,發芽率、凈度、水分三項指標在收貨后兩個發芽周期內復檢完畢,純度在收貨后該作物第一個生產同期內復檢完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對方,逾期視為種子合格。
3、供需雙方對移交的每批種子同時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復檢和鑒定,樣品保存至該批種子用于生產收獲以后。
4、申請種子委托檢驗和鑒定的,其費用由申請方(單位)墊付,最終由責任方承擔。
三、包裝要求及包裝費用負擔:復合膜編織袋,30kg/袋:費用由供方承擔。
四、交(提)貨時間、地點、發運方式、運費負擔:
1、交貨時間:
2、交貨地點:供方倉庫。
供方負責種子交貨前的運輸及貯存安全。因運輸或貯存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供方負責。
3、發運方式及費用負擔:發運方式由需方確定,供方可代辦或協助辦理;費用由需方負擔。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款到發貨。
六、雙方權利和義務:
1、供方:保證所需種子品種、數量、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條款規定,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需方。
2、需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接收種子,并及時檢驗。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種子數量或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供方應及時通知需方進行實地考察;供方就不可抗力發生情況須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同時,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協商變更合同條款。
八、違約責任:
1、需方無故拒收貨物,需方除負責賠償供方由此導致的全部經濟損失外,還應向供方償付無故拒收部分貨值的20%的違約金。
2、如需方無故延遲付款,則每逾期一天,需方應向供方支付應付款項成分之壹點柒的滯納金。
3、供方提供的貨物如不符合本合同條款約定的(非人為原因造成的數量不足除外),供方除負責賠償需方由此導致的全部經濟損失外,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部分貨值20%的違約金。
九、“種子檢驗報告”、《產地檢疫合格證》或《植物檢疫證書》及合同雙方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均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因種子質量發生糾紛,供需雙方可委托省級以上種子質量檢驗監督部門對所供需雙方共同扦取的封存樣品進行鑒定,費用由責任方付擔。同時,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1、若需方檢測發芽率、凈度和水分其中任一指標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供方應無條件將貨物全部收回,并在10日內提供相同數量、初檢合格的種子,如供方確實不能提供合格種子,則在6日內退回需方已支付的全部貨款并承擔需方由此遭受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并按本協議之約定向需方償付違約金。
2、供方應對其所出售種子的質量負責,如供方所供種子在大田種植時出現純度超標現象,供方接需方通知后應及時赴現場鑒定,若雙方無法就現場情況達成一致,則以扦取的封存樣送交省級以上種子質量檢驗監督部門鑒定;如供方所供種子純度確實不到約定標準,供方應賠償需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并按本協議之約定向需方償付違約金。畝用種量按3公斤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項,可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雙方可另行協商確定。同時,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對未盡事項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失效,一式肆份,供需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種子購銷合同6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農作物種子名稱、品種、數量、質量
種子名稱 品種名稱 單位 數 量 質量指標 單 價 種子價款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出賣人的義務
一、出賣人銷售的種子屬于主要農作物種子的,應當是通過審定的種子。
二、銷售屬于被授予植物新品種權種子的,出賣人必須是品種權人或者是品種權被許可使用人;出賣人必須出具植物新品種權證書或者品種權許可使用合同和品種權人的授權委托書。出賣人有保證銷售的種子不存在品種權權利瑕疵的義務。
三、出賣人銷售的種子應當附有依據《農作物種子標簽管理辦法》的規定制作的種子標簽。質量指標必須符合合同約定和由國務院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種子生產、加工、包裝、檢驗、貯藏等質量管理辦法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四、出賣人對種子質量負責。出賣人提供的種子必須符合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不得提供假、劣種子。買賣雙方對買賣的每批種子,必須共同取樣封存、分別保存,以備種子檢驗、仲裁、訴訟之用;封存的樣品保存至本合同約定的種子用于生產收獲以后。
五、出賣人出賣的種子,必須按《主要農作物種子包裝》國家標準包裝,包裝費用由出賣人負擔。出賣人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買受人和種子使用者提供種子的簡要性狀、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條件的說明與有關咨詢服務。
六、運輸出縣或郵寄銷售種子的,出賣人必須向買受人提供相應的《種苗產地檢疫證或植物檢疫證》或者《植物檢疫證》。
第三條 買受人的義務
一、按照本合同約訂的時間、地點、數量,接收出賣人交付的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種子。
二、于在本合同簽字時,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種子價款總額的20%向出賣人交付定金;于收到出賣人送交的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種子時,再支付種子價款總額的70%;另10%的種子價款于本合同約定的種子用于生產收獲以后20日內付清。
三、收貨后應及時復檢。凈度、水分兩項指標應在收貨后的5日內復檢完畢;發芽率應在收貨(種子經過休眠期)后的兩個發芽周期內復檢完畢;純度應在收貨后該作物該品種第一個生產周期內復檢完畢。復檢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由雙方協商解決。逾期視為種子質量符合約定的質量指標和法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交貨時間:是 年 月 日前;交貨地點及發運方式:是 ;運費由 負擔。
第五條 申請種子委托檢驗、仲裁檢驗或訴訟檢驗的費用,由申請方預付。經檢驗種子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檢驗費用由買受人負擔;經檢驗種子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檢驗費用由出買人負擔。
第六條 超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提供未經審定的主要農作物種子或者不享有品種權的種子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因此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償。
二、出賣人提供的種子質量、種子標簽、種子包裝、種子說明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買受人有權退貨;因此給買受人、種子使用者造成損失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償。
三、出賣人逾期交付種子或少交種子的,每逾期1日,須按種子價款總額的2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逾期10日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和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四、買受人逾期支付種子價款的,每逾期1日須按種子價款總額的2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逾期10日付款的,出賣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和要求買受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五、買受人沒有證據證明存在種子質量、品種權、種子標簽、種子包裝、種子說明不符合合同約定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等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種子的,出賣人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買受人賠償因此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提請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條 本合同經當事人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買受人和出賣人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人的《植物新品種權證》、《種苗產地檢疫證或植物檢疫證》、以及合同當事人雙方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植物檢疫登記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身份證復復印件以及簽約人的代表權或者代理權的證明均作為本合同附件。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或者擔保書也作為本合同附件。
買受人(章): 出賣人(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種子購銷合同7
甲方:
乙方:
根據《種子法》、《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棉花種子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銷權約定
1、乙方自愿購買甲方棉花種子;
2、甲方為乙方提供合格的棉花種子。
二、購買品種名稱、規格、數量、預付單價、預付金額
品種名稱 規格
(kg/袋) 預約數量
(袋) 預約金額
(元)
合 計
三、種子質量、檢驗、檢疫、樣品封存及相關責任
1、甲方保證所提供的種子質量達到棉花種子標簽標示標準。甲乙雙方的種子質量責任劃分按《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規定的方法和程序,結合本合同確定。
2、甲乙雙方可以對銷售的種子共同封樣,分別保存。
3、如果種子需要仲裁檢驗,在甲乙雙方已封存樣品的情況下,該樣品應當作為質量仲裁檢驗的待檢樣品;如果雙方沒有封存樣品或樣品保管不善無法檢驗,可以將甲方或乙方庫存的同品種種子作為待檢樣品,在使用庫存種子作為樣品時,應當就該種子的真實性做出鑒定,并確認包裝未曾開啟、種子無霉爛變質。
四、種子供應、驗收、調劑、退貨
1、乙方按照預付款方式從甲方提貨。提貨前乙方應當按照雙方商定提貨數量向甲方支付相應款項;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預付款后及時組織發貨
2、提貨地點:甲方指定倉庫。
3、對自提種子,乙方應在提貨時驗收品種名稱、規格、數量、包裝,并簽字確認。
如乙方因故不能到甲方指定地點提貨,甲方可代辦發貨,運費由乙方負擔。
4、經調劑余缺,乙方棉花播種完后,沒有用完的棉花種子,可以申請退貨;退貨應當滿足以下條件:1)種子包裝袋未曾開啟、未破損,種子無霉爛、變質等現象;2)種子經檢驗,符合甲方供貨時的質量指標;其中,水分、凈度、發芽率在種子運抵甲方指定地點次日起24天內檢驗完畢;3)退貨產生的與運輸有關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4)乙方退貨應在4月30日以前向甲方提出并經甲方同意,所退種子應于5月30日以前運抵甲方指定地點,逾期不予退貨。
五、優惠政策: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按照合同約定量向甲方匯款預約
A、10月1日前,乙方每袋交付50元預約金,購買棉花種子時,預約金可充當棉花種子款,同時每袋棉花種子可優惠100元;
B、10月1日后,乙方每袋交付50元預約金,購買棉花種子時,預約金可充當棉花種子款,同時每袋棉花種子可優惠50元。
六、 違約責任:
除上述條款中已有約定的相關內容外,發生違約行為,按下述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提供乙方所預定的棉花種子,甲方支付乙方2倍的預約金;
2)甲方銷售同一品牌的同一品種,銷售價格上漲時,預定數量內的種子,按照預定的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甲方支付乙方銷售差價的2倍種子款。
3)乙方未按預定的數量購買棉花種子時,預約金不再退還乙方。
七、合同的生效、爭議解決方式、期限: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收到乙方預約金后生效;
2、發生爭議時由雙方先行協商,協商不成時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3、合同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5、本合同約定事宜解釋權歸甲方。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種子購銷合同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訂購乙方種子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從乙方處訂購合格 種子 公斤。
二、乙方須保證花卉種子質量標志:
1、水份≤14%
2、純度 ≤ 96%
3、芽率 ≤ 90
4、凈度 ≤ 98%(要求用75mm篩片清洗)
5、種子加工前在甲方監督下,乙方將碎種、等不合格種子清洗干凈。
6、乙方需甲方指定包裝袋,容量為10kg/件塑料袋包裝。
三、價格約定
1、乙方產地提貨價 元/斤(大寫: )
四、交貨日期
要求乙方在4月1日前將加工好的合格種子按甲方要求裝車,裝車費由乙方承擔。
五、交貨地點
甲、乙雙方協商約定。
六、甲方對乙方的種子加工過程進行監控,乙方應接受甲方監督指導。
七、甲方支付乙方定金____________元,如乙方提供的產品達不到甲方要求標準,甲方有權拒收,并終止合同,乙方除退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____________元定金外另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________萬元,如種子質量達標,甲方無故拒收,甲方付給乙方違約金____________萬元。
八、發貨前雙方對種子經銷扦樣封存備檢。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另簽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種子購銷合同9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品種名稱、數量、單價、(元/單斤)、金額:
二、質量標準:純凈度/芽率≥82%,提供質檢報告。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按上述第一條質量標準驗收,如收貨一周內不提出書面異議,視為產品外觀合格。貨物到后20天內不提出發芽書面異常,則視為發芽率正常。發芽率檢測以取樣填充存的種子作為檢驗樣本。供方保證所出售的種子品種純正,質量符合上述約定的標準。
四、結算方式及交貨期限:合同簽訂成立后,需方需預付20%的定金。供方須在個工作日內發貨,并開具正規發票和清單給需方,結算貨到代收貨款,貨到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總貨款60%,技術人員到達甲方項目部需支付10%,剩余款項待工期完工達到甲方驗收標準,支付乙方。
五、運輸方式及費用:供方代辦托運,運費由需方承擔。
需方指定到達地址:
指定運輸方式:指定收貨人:
六、違約責任:如供方所供種子與本合同規定不符時,需方可將取樣封存的種子送交國家種子檢驗部門檢驗,如確系種子有質量問題由供方承擔責任。
七、供方保證的賠償責任為購買該批種子中有質量問題的種子貨款及樣關運費和檢測費用。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在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乙方按甲方要求保證種子出芽覆蓋率達到80%—85%,如若未達到乙方將承擔甲方的種子費用及誤工費用注(自然外界因素除外—惡劣天氣、自然災害)。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其它未盡事家,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有其它變更,以雙方蓋章的文字材料作為本合同的補充。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種子購銷合同10
甲方:(供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需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平等協商,就農藥、農膜、化肥以及地灌、設施供貨一事,自愿簽訂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商品名稱:
1、尿素:一畝地30公斤,一公斤3元,總畝數:1250畝。計112500元。
2、二胺:一畝地30公斤,一公斤5元,總畝數:1250畝。計:187500元。
3、種子:一畝地8公斤,一公斤11元。總畝數:1250畝。計:110000元。
4、地灌設施以及地灌袋直管:一畝地620元,總畝數:1250畝,計:775000元。
5、農機:一畝地60元,犁播總畝數:1250畝,計:75000元。
6、打棉花桿以及清理:一畝地20元,總畝數:1250畝,計:25000元。
7、鋪膜:一畝地30元,總畝數:1250畝,計:37500元。
8、平整土地:一畝地50元,總畝數:1250畝,計:62500元。
9、農藥:一畝地4公斤,一公斤8元。總畝數:1250畝,計:40000元。
10、圍欄以及所有設施和人工費用:556000元。
11、樹苗:30000元
二、質量標準及要求,甲方供給乙方的產品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并保證產品的有效期。
三、送(取)貨方式及運費,甲方負責將產品運往乙方指定地方,其運費由甲方承擔。
四、包裝標準及費用負擔:產品包裝需按照國家農資包裝相關規定進行包裝,包裝運費由甲方承擔。
五、驗收方式:產品包裝要完好,生產批號與產品批號須一致,有破損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產量的銷售價格乘以破損產品的數量,另扣除貨款。
六、結算方式:預付總貨款的10%,得乙方收貨并驗收后付90%。
七、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如期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方正農資系列產品,并對產品質量負責,如因甲方供給農資質量問題(或延期供貨)造成乙方損失的,則甲方按8000元/畝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責任:
(1)乙方使用甲方產品必需按甲方產品說明使用,如乙方不嚴格按甲方產品說明用產品,一切不利后果,甲方不負責任。
(2)乙方需按本合同規定期限付款給甲方,如延期支付貨款,則乙方按產品總價的1%/天的違約金付給甲方(延期不能超過15天)。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種子購銷合同11
賣方:
合同編號:
買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的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二、種子生產許可證號:
種子經營許可證號:
種子檢疫證書號:
三、 主要栽培技術要求:
四、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五、結算方式、期限:
六、買賣批量種子,當事人(是)(否)取樣封存,封存期限為
七、違約責任:
1、買方應當按照種子主要栽培技術要求種植,因買方過錯或者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賣方不承擔責任。
2、因種子質量問題造成損失或者可能造成損失的,買方應當及時通知賣方,并到有關部門申報,否則造成無法勘驗損失程度或者造成損失擴大的,賣方不承擔責任。
3、賣方保證提供合格種子,因種子質量問題造成損失的,由賣方承擔責任。
4、在發生爭議時,賣方應當及時協助買方到有關部門解決。
八、爭議解決方式:
(1)協商解決;
(2)調解解決;
(3)由 仲裁解決;
(4)訴訟解決。
九、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聯,雙方各執一聯。
簽訂地點:
賣方:簽字 買方:簽字
蓋章 蓋章
種子購銷合同12
出賣人: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
第二條質量標準:達到國家標準;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期限:________年;
第四條包裝標準:復合塑料編織袋(GB89478
8),每袋裝40公斤;
第五條合理損耗標準:破損不超過1%;
第六條化肥的所有權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化肥屬出賣人所有;
第七條交(提)貨方式、地點:合同首付款交付后____日內送到杭錦旗巴拉貢鎮;
第八條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汽車運輸,運費由出賣人承擔;
第九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貨物送到后由買受人現場檢驗;
第十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定金肆萬元整(40000.00),貨物送到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貨款玖拾柒萬元整(970000.00),余款伍拾萬元整(500000.00)在________年0____月____日前付清;
第十一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出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將貨物送到,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賣人賠償損失;買受人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貨款,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買受人賠償損失;因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貨品無法按時送達,送貨期限可以順延,但不可超過30天,否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賣人退款,出賣人不得無故拖延;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如因貨物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一切損失;由于買受人管理不當所造成的損失,出賣人概不負責;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
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條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此合同一式兩份,出賣人和買受人各執一份。
出賣人(簽章或簽字):買受人(簽章或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種子購銷合同13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品名、數量、價格:
品名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雜交百合
市斤
25
二、驗收方法及地點:
雙方約定時間、地點,甲方保證質量、數量等要求(無根無泥無腐爛片)
驗收地點:湖南省永州市東安縣端橋鋪鎮涼水井9隊
三、貨款結算時間及方法:
本合同簽訂時,乙方需付甲方定金¥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若乙方違約,定金不退。
甲方將種子過磅后,交付給乙方,確認無誤,乙方一次性付清余款。
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簽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如需修改或終止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
五、本合同在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約,雙方都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向合同仲裁機關提出書面申訴,要求調解、仲裁處理。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合同之日生效,貨款結清時作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種子購銷合同14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根據《合同法》《種子法》有關規定,就推廣(示范)以下列表中的品種,為明確雙方責任與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含供需貨物、數量、價格、雙方權利與義務及違約責任等)如下:
一、推廣或代理品種名稱:
二、本合同約定乙方獨家代理經營區域:
____省(市)___縣(市)。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總代理年限:為___年___月___日到___年___月___日(前提是乙方完成雙方約定銷量)
四、作物種類、品種、質量標準技術指導單價、金額:
類別
品名
規格(公斤)
數量(公斤)
單價(元/公斤)
五、種子的檢驗和檢疫及種子質量標準:
甲乙雙方就執行GB/T354.1-3543.7《農作物種子標簽管理辦法》,種子質量標準執行4404.1-20xx《農作物種子質量標準》。
1、甲方必須嚴格按照《農作物種子標簽管理辦法》,在種子標簽上如實反映種子質量。
2、乙方收貨后應復查----發芽率、凈度、水分三項指標要在收貨后兩個發芽周期內復檢完畢,純度要在收貨后,該作物第一生產期內復檢完畢,逾期視為種子質量合格。貨物種類應在收貨后二天內核實,發現問題要立即通知甲方,逾期視為發貨種類和數量無誤。
3、申請種子鑒定和檢驗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種子質量執行國家二級標準。
六、包裝要求和費用負擔:袋裝或罐裝,包裝費用由甲方負擔。
七、乙方向甲方正式承諾:不串貨、不亂價、嚴格按照雙方合同約定的區域和價格經營。
八、交(提)貨方式、時間、地點、運費負擔:實行乙方自提貨物,運費自行負擔,甲方首次供貨時間不得晚于___年___月___日。
九、交付定金及保證金的數額和時間及相關規定:簽合同后2日內乙方須向甲方交納合作誠意金___萬元,并一次交納市場控管保證金___萬元;市場控管保證金在銷售季節結束后,若乙方無串貨等擾亂市場的行為,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
十、結算方式和期限:現款提貨。
十一、退貨:乙方的最大退貨量為總提貨量的___%;包裝袋破損或不完整的不與退貨,退貨地點為甲方指定倉庫,費用由乙方負擔。
十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甲方保證所提供種子、數量、質量達到合同約定條款規定,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種子;育成的新品種在本地區域優先供給乙方示范和推廣。乙方保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數量預付種款并按時按量調運甲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種子,并做好推廣品種的市場維權工作和市場準入工作(所經營區域)
十三、違約責任:
1、甲方所提供種子的質量不合格,則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相應的經濟損失;種子本身質量造成的后果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2、甲方最低需保證乙方所預定貨物量的80%的供應。
3、乙方不按照合同規定交付合作誠意金,甲方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4、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合同,所交合作誠意金供方不得退還。
5、乙方不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區域和價格執行,傾銷串貨,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供貨并扣除市場管控保證金,以補償給受擾亂市場的代理商;甲方保留解除合同關系和根據情節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利。
十四、《植物檢疫證書》或《產地檢疫合格證》、《工商》復印均可作為合同附件。
十五、因種子質量發生糾紛,雙方應匯同種子質量檢驗及監督部門進行質量鑒定,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其他約定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做出補充規定后,如需要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八、此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代表:
電話:電話:
簽訂地點:簽訂時間:
公司認可打款帳號:
戶名:
農行卡號:
開戶行:
工行卡號:
開戶行:
種子購銷合同15
供方: 合同編號: 地址: 合同簽訂地:
授權代理人: 性別 年齡 工作單位 職務 身份證號 需方:
地址:
授權代理人: 性別 年齡 工作單位 職務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種類、品種、數量、單價、金額。種子質量以標簽為準。
二、供方義務:
1、供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數量、規格、質量交付種子。
2、供方所出售品種不含檢疫性病蟲害。非檢疫性病蟲害或種植地所感染病蟲害供方不承擔保證義務。
3、如果屬進口種子的,供方應附中文標簽。 三、需方義務
1、需方保證按合同提貨及付款。
2、需方應按合同第七條第3項規定進行復檢。
3、需方保證依據第七條規定操作,如有違背則由需方承擔對供方及第三方的全部賠償責任,如供方已承擔則有權向需方追償。
四、交、提貨時間、地點、運費的承擔
1、供方倉庫交貨,需方必須在供方通知提貨后期滿之日種子的風險轉移至需方,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逾期提貨,需方還應承擔逾期的倉儲費用。運費由需方自擔。
2、提貨地點:
五、結算方式和期限;
需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向供方支付元,如果是分批提貨的須于 年月 日前之前將合同約定數量的種子全部提完,并付清所有貨款。付款地為供方主營業地。如以銀行承兌匯票形式支付,則交貨日期與承兌日期間的利息由需方自付。如逾期付款,供方有權拒絕發貨,需方按法定違約金承擔責任。(需方在分批自提貨物之前,須將所提貨物的全額貨款支付給供方,貨款兩清。)
六、抽樣及鑒定
1、雙方在交提貨時必須同時取樣封存,以備日后種子的復檢和鑒定功能,取樣費用由供方
承擔。需方派出的提貨人員為其委托取樣人,并承認其取樣有效。所封存樣品代表本次提貨的全部數量。抽樣協議為本合同附件。
2、如發生種子質量糾紛,仲裁或訴訟中的鑒定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四十四條進行,鑒定機構為“新疆自治區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
雙方封存樣品為唯一鑒定依據,除非雙方另行約定。鑒定費用由提出異議的一方墊付,由有過錯一方負擔。發芽率、凈度、水份三項指標以室內檢驗為準,純度指標以“種植鑒定”為準。
七、特別約定
1、供方及需方應按種子儲藏要求進行倉儲(包括低溫、干燥、防霉、防蛀等),在倉儲期間應建立定期抽檢檔案備查。
2、需方應確認本合同中各品種已在當地經過試種,并適應當地氣候及栽培條件。供方標簽所書品種特征和栽培要點僅供參考,需方須因地制宜種植
3、需方收到甲方交付的產品,需及時驗收,在收貨后14日內將驗收結果(包括對產品的數量、包裝完好率,以及發芽率、凈度、水分等質量指標提出異議)郵寄或傳真回甲方。超過規定時限內未報,甲方則視此批產品為合格,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但質量指標中純度指標除外。純度的復檢應在收貨后該作物第一個生長周期內完成。如不復檢或在以上復檢期內未提出局面異議,視為種子已達合同標準。
4、如需方在上述時限內提書面異議,則需方保證在提出異議后7日內負責將貨物依照供方指示退回,供方承擔退貨運費及清退貨款,否則,視為需方接受該批種子,需方應按《種子法》第四十七條辦理相應批準手續,供方將不再承擔一切責任。
5、由于種子是有生命物質,發芽率會隨時間或不當儲藏而下降,供方標簽所注質量指標僅在復檢期內有效,需方(或種植者)在其售前(或播種前)應進行發芽率實驗,以確保合適播量和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如發芽率下降,應加大播種量。 6、由于各地氣候及栽培條件不同,品種表現可能有變化。供方僅對純度、凈度、發芽率、水份四項指標在復檢期內負責,該四項指標之外原因所造成的損失,供方不承擔責任。 八、訴訟條款
1、本合同所產生的法律糾紛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法院管轄。
2、本合同所產生的法律賠償責任,供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僅對本合同需方承擔法律程序及實體上的責任。 九、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為《封存樣品協議書》
供方:新疆康地種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二零一二年月日
封存樣品協議書
1.------------單位購康地種業公司-----------種子----------公斤。按照國家標準GB/T35432,由供購雙方共同抽取規定重量的樣品,該樣品具有代表性,并是雙方認可。
2. 樣品一式二份,雙方共同對樣品進行封緘,并填寫以下內容:
樣品編號------------。
封緘單位------------、康地種業公司。 封緘日期------------。 封 緘 人------------。 代表種子數量--------公斤。
封緘時把樣品種子裝入規定的封樣袋內,封好后如不啟封,無法把種子取出。在封樣袋上簽名、蓋章。
3. 雙方將封存樣品在適宜條件下(低溫、干燥)下保存一個生長周期。此封緘 樣品可作為質量糾紛供檢樣品,是復檢或仲裁檢驗的依據。
供方:新疆康地種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二零一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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