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購銷合同4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購銷合同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購銷合同 篇1
甲方:**儲運商場
乙方:**滇雪糧油食品工業有限公司
為使乙方產品在甲方所在地推廣銷售,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方在當地(個舊市區)銷售乙方生產的各種瓶裝的調和油、菜籽油,甲方是乙方在當地的獨家經銷商。
二、乙方對提供產品質量負完全責任,并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質檢報告、產品合格證(QS認證)、工商執照等相關文件。
三、供應價格在合同期內原則上不得變動,如市場價位變動,須經雙方協商認可,才得調整。
四、乙方供貨后開據增值稅發票(13)給甲方,甲方一般情況下須在七個工作日內付清乙方款項。
五、為鼓勵甲方在合同期內分銷乙方產品,甲方銷售乙方產品30萬以上,乙方從供應價格中提出10返利給甲方,購買宣傳促銷車,該車產權歸甲方所有,30萬以下的返利雙方商議。
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時間從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止。
甲方:云錫儲運商場乙方:玉溪滇雪糧油食品
工業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甲方:(經理部名稱)
乙方:(供方單位或自然人及住址)
因甲方承建供應質量符合 公路技術要求的碎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乙方向甲方供應的碎石為甲方和業主確認的料場加工的碎石。
二、碎石規格:根據 公路(橋)合同文件、技術規范要求為 。
三、碎石數量:
1、甲方根據工程需要,確定乙方供應數量,見附件:《碎石分月供應表》。
2、甲方因設計變更,需減少訂貨數量時,提前書面通知乙方。
四、質量要求:
1、乙方向甲方供應的碎石應是質地堅硬、耐久的巖干凈碎石,具有足夠的強度和耐磨性能,絕不允許含有夾層、風化層、軟石和其他雜質。
2、乙方供應碎石的各項技術指標以甲方 實驗室提供的報告為準。乙方在加工碎石中,應嚴
格控制碎石中的針狀、片狀含量及含泥量和碎石粒徑,使碎石完全滿足甲方承建的高速公路質量要求。
3、乙方碎石必須符合級配范圍要求(附件:《通過篩孔重量百分率(方孔篩)》)。
4、甲方對乙方供應的碎石提供試驗檢測報告,其試驗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碎石單價: 元/m3(或元/噸)。此單價已含資源費、江河管理費、加工費、便道便橋費、上下車費、運輸費、管理利潤、損耗、各項稅金和其它損失費用及風險費用等一切費用。
六、交貨地點及驗收方式:碎石交貨地點為。由甲方專職材料人員在收料場驗收,通過收車方或過磅稱確定數量,出具由甲乙雙方現場簽字的“實物收料單”(三聯單)。此收料單是雙方結算數量和貨款支付的唯一依據,涂改無效。對乙方供應的碎石檢測驗收不合格的,甲方工作人員有權拒絕收購并責令出場,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七、交貨時間:從年月日起至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供貨時止。
八、結算和付款方式:每月末最后一天,乙方憑有效收料單進行當月結算。甲方根據工程計量支付情況,遞次支付 %,通過轉帳支付到乙方指定銀行及帳戶,余額部份待甲方終期計量支付完畢后天內付清。若乙方委托代理人辦理結算或辦理現金支付,必須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委托書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辦理結算和支付。
九、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原因,影響乙方供貨、甲方收貨、造成工程進度滯后、導致支付延緩,均不屬違約。
十、乙方應對其所屬碎石加工人員和運輸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凡乙方人員發生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擔。
十一、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另一方經濟損失。
十二、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雙流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執三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經理部名稱)乙方:(單位名稱)
公司地址:雙流縣花月東街16號 住址:(單位或自然人住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 電話: 電話:
注:1、乙方如系自然人,應復印其身份證備查。
2、本合同格式可用于簽訂采購基層碎石、礦粉、油路碎石、沙、沙礫石等合同。
購銷合同 篇3
需方:
供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供需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需方向供方訂購室外用射燈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合同簽訂后,需方即以電匯方式向供方支付合同規定的總金額(人民幣:元整 ,¥ 元),供方在收到需方全額貨款的當天生產,并確保需方在六日內收到合同規定的全部貨物。即需方收貨日期為: 20xx年4月25日前。
3.質量及功能要求:
一體式室外射燈,球面燈罩,直徑10公分,大功率led燈泡,柱狀燈光,射程15米,具備防水功能。燈泡壽命至少要10萬小時,如有質量問題保修一年,終身維修。
4.違約和責任:
如供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日期按時交付需方合同規定的全部產品,每推遲一天需按合同金額0.1%向需方交納違約金,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5%。;買方未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付款,每遲一天需按合同金額0.1%向賣方交納違約金,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5%。產品不符合需方質量及功能要求可退換。
5. 協議糾紛的解決:本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訴訟解決。
6. 本協議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8.合同生效日期: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本合同生效.本合同傳真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需方: 供方:
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授權代理人:
電 話:電 話:
傳 真: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帳 號:
日期:
購銷合同 篇4
需方:
供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需、供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就今后辦公文化用品、耗材及日用品的供給與服務等相關工作規定如下:
產品名稱、商標、型號規格、數量、單價:
1.1產品名稱:
序號 品名(筆類)型號單位單價序號 品名(其他)型號單位單價
備注: 紙類商品遇廠方調價,可由供貨方出具申請調價的相關資料,經供需雙方協商,另行議價。
1.2 規格數量:具體規格數量在每次訂單中詳細列出。
1.3 產品單價:該單價含17%增值稅發票、運費等,為需方倉庫交貨價。
質量標準:
2.1供方向需方所提供的商品質量(技術、計量、包裝)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企業標準并經需方確認,發現假冒偽劣商品以一罰十,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2若供方提供的商品不適用,在不損壞商品及其包裝的情況下,供方負責及時調換商品。
第三條 包裝標準:以生產廠家出廠標準包裝為準。
第四條 供貨合同期限及延續:
4.1供貨期限為1年,自 年 月 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供方向需方提供辦公用品。
4.2需延續合同期限的,需(供)方應不遲于合同到期前30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被通知一方應不遲于合同到期前10天內予以明確回復,未明確回復或未回復視為同意合同自動延續一年。
4.3供方在接到需方送貨(下單)通知后,應及時完成送貨響應,遇特殊情況供方應及時與需方溝通,并盡快在約定的時間內將物品送達。
第五條 交貨方式、地點:
供方負責將貨送至需方倉庫或需方辦公用品管理部門。
第六條 供貨價格
6.1原則上按本合同第一條的規定執行。
6.2未明確約定的其他商品價格:文化辦公用品供方給予需方 折優惠 (特價品除外),耗材和日用百貨供貨價應在不高于市場價格的基礎上向需方優惠供貨。
第七條 結算方式及要求:
7.1原則上每月25日為當月貨款結算日,供方憑累計的購貨單向需方收款,并提供17%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需方核實后以銀行轉帳或現金形式在短期內將貨款支付給供方。
7.2需方指定專人購買、簽收物品,每次購買時必須手續完整,要求品名、單價、數量、總金額、簽收人等內容登記詳盡,并留需、供雙方備檢核對。
違約責任:
8.1 因供方的原因造成不能交貨的,應向需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的違約金;
8.2 因供方的原因逾期交貨的,按延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每延期一天向需方償付延期交貨部分貨款2%的違約金,最多不超過合同金額的20%。
合同的解除:
任何一方違約,守約方在追究違約方違約責任的同時,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條 合同生效條件: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廈門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仲裁。
需 方 供 方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帳 號: 帳 號:
稅 號: 稅 號: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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