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子購銷合同書4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種子購銷合同書,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種子購銷合同書1
甲方:吉林伯仲種業有限公司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處互惠的原則,依據《合同法》和《種子法》的有關條款,就種子供銷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乙方訂購的品種為銷售區域:
一、質量指標:
二、運輸:乙方要求貨運方式為 :
三、甲方為乙方供應的種子是經過嚴格檢驗和產地檢疫,無蟲害,霉菌,細菌或病毒性疾病和其他雜物,保質保量供給乙方所訂購的種子;在收到乙方購種款8小時內為乙方及時發貨,并將發貨清單,票據隨貨寄出。
四、乙方購種時需注明品種名,編號,數量及收貨人詳細地址,姓名,郵政編碼,電話傳真及運輸方式,在簽定供貨合同后,及時將貨款付給甲方。在收到甲方所供種子后請及時復核數量和重量,進行芽率的抽檢,15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此期間若無異議甲方則視為種子合格。
五、違約條款:
在收到乙方全部貨款后及時為乙方發貨;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拒不發貨。
交貨的時間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范圍內。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種子,由于種子本身遺傳基因復雜和栽培環境的影響可能會發生變異,如果發生與種子相關內容不符的'質量和數量問題,甲方負責所供種子單價以內的責任,但不承但因倉儲,運輸,管理栽培不當,栽培技術及異常環境氣候因素引起的表現性狀失常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發生其他質量糾紛需根據《種子法》協商解決。
六、甲乙雙方應本著相互誠信,互惠互利的原則,遵守本協議條款的認真落實。
七、協議有效期:全同簽定之日起至
八、本協議一式貳份,附件也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蓋章并簽字后生效(傳真件有效),訂購單不夠時可書寫附件。
甲方:吉林伯仲種業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吉林省輝南縣富強大街40-5號
地址:
電話:0435-6984567
電話:
傳真:0435-8230409
手機: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種子購銷合同書2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鄂爾多斯市農牧學校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江蘇豐達花木場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購買如下產品:
銀杏種子100斤×10元/斤=1000元;
大皂角5斤×60元/斤=300元;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壹仟叁佰元整。
此金額包括運費和發票稅費(乙方負責種子郵寄及運費)。
第二條
種子質量標準
種子發芽率不低于85%。
購貨單位(甲方):
負責人:
年 月 日
供貨單位:(乙方):
負責人:
開 戶 行:
帳 號 :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種子購銷合同書3
出賣人: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農作物種子名稱、品種、數量、質量
種子名稱品種名稱單位數量質量指標單價種子價款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
第二條出賣人的義務
一、出賣人銷售的種子屬于主要農作物種子的,應當是通過審定的種子。
二、銷售屬于被授予植物新品種權種子的,出賣人必須是品種權人或者是品種權被許可使用人;出賣人必須出具植物新品種權證書或者品種權許可使用合同和品種權人的授權委托書。出賣人有保證銷售的種子不存在品種權權利瑕疵的義務。
三、出賣人銷售的種子應當附有依據《農作物種子標簽管理辦法》的規定制作的種子標簽。質量指標必須符合合同約定和由國務院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種子生產、加工、包裝、檢驗、貯藏等質量管理辦法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四、出賣人對種子質量負責。出賣人提供的種子必須符合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不得提供假、劣種子。買賣雙方對買賣的每批種子,必須共同取樣封存、分別保存,以備種子檢驗、仲裁、訴訟之用;封存的樣品保存至本合同約定的種子用于生產收獲以后。
五、出賣人出賣的種子,必須按《主要農作物種子包裝》國家標準包裝,包裝費用由出賣人負擔。出賣人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買受人和種子使用者提供種子的簡要性狀、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條件的說明與有關咨詢服務。
六、運輸出縣或郵寄銷售種子的,出賣人必須向買受人提供相應的《種苗產地檢疫證或植物檢疫證》或者《植物檢疫證》。
第三條買受人的義務
一、按照本合同約訂的時間、地點、數量,接收出賣人交付的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種子。
二、于在本合同簽字時,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種子價款總額的20%向出賣人交付定金;于收到出賣人送交的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種子時,再支付種子價款總額的70%;另10%的種子價款于本合同約定的種子用于生產收獲以后20日內付清。
三、收貨后應及時復檢。凈度、水分兩項指標應在收貨后的5日內復檢完畢;發芽率應在收貨(種子經過休眠期)后的兩個發芽周期內復檢完畢;純度應在收貨后該作物該品種第一個生產周期內復檢完畢。復檢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由雙方協商解決。逾期視為種子質量符合約定的質量指標和法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交貨時間:是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貨地點及發運方式:是;運費由負擔。
第五條申請種子委托檢驗、仲裁檢驗或訴訟檢驗的費用,由申請方預付。經檢驗種子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檢驗費用由買受人負擔;經檢驗種子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檢驗費用由出買人負擔。
第六條超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提供未經審定的主要農作物種子或者不享有品種權的種子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因此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償。
二、出賣人提供的種子質量、種子標簽、種子包裝、種子說明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買受人有權退貨;因此給買受人、種子使用者造成損失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償。
三、出賣人逾期交付種子或少交種子的,每逾期1日,須按種子價款總額的'2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逾期10日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和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四、買受人逾期支付種子價款的,每逾期1日須按種子價款總額的2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逾期10日付款的,出賣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和要求買受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五、買受人沒有證據證明存在種子質量、品種權、種子標簽、種子包裝、種子說明不符合合同約定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等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種子的,出賣人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買受人賠償因此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提請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條本合同經當事人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買受人和出賣人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人的《植物新品種權證》、《種苗產地檢疫證或植物檢疫證》、以及合同當事人雙方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植物檢疫登記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簽約人的代表權或者代理權的證明均作為本合同附件。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或者擔保書也作為本合同附件。
買受人(章):___________出賣人(章):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種子購銷合同書4
供方: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二、農作物種子的檢驗及檢疫
供需雙方應嚴格按國家頒布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農作物種子檢驗檢疫,檢驗執行GB/T3543。1—3543。7—1995《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
1、供方必須提供持證種子檢驗員簽發的該批種子《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
2、調運或郵寄種子必須出具相應的.《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及《植物檢疫證書》。
3、需方收貨后復檢,發芽率、凈度、水分三項指標在收貨后兩個發芽周期內復檢完畢;純度在收貨后該作物第一個生產同期內復檢完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對方,逾期視為種子合格。
4、供需雙方對經銷的每批種子必須同時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復檢和鑒定,樣品保存至該批種子用于生產收獲以后。
5、種子質量標準當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時,一般執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簽定。
6、申請種子委托檢驗和鑒定的,其費用由種子
三、超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四、包裝要求及包裝費用負擔:
五、交(提)貨時間、地點、發運方式、運費負擔
六、交付訂金數額及時間: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八、雙方一般責任:
供方:保證所供種子品種、數量、質量達到合同約定條款規定,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需方。需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定金,保證按時收購由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種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種子數量或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條款的,供方應及時通知需方進行實地考查,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親資料;雙方協商變更合同,簽訂補充協議。協商不成,按經濟合同法及種子管理法規定的有關規定處理。
十、違約責任:
十一、合同附件
《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產地檢疫合格證》或《植物檢疫證書》及合同雙方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均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種子質量發生糾紛
由國家法定的科研和行政管理機構或單位進行技術質量鑒定;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十三、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十四、本合同未盡事項
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做出補充規定附后。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持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有限期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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