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核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復核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復核管理制度1
為進一步規范職業技能鑒定成績復核流程,切實保障考生的合法權益,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成績復核期限
考生個人網上報名考試成績自公布日起60天內可登陸網報平臺進行成績查詢。需要復核成績的考生,成績公布十五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核。超過期限不予受理成績復核申請。
二、成績復核程序
(一)考生需到申報考試的報名點提出成績復核申請,并填寫《湖北省職業技能鑒定成績復核申請表》(見附件)。各報名點在收到考生成績復核申請表后進行整理匯總,并于收到考生成績復核申請表后5天內,提出意見上報省鑒定中心(可分批上報)。
(二)省鑒定中心在接到成績復核申請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成績復核并向各報名點下發《成績復核回執》。各報名點將成績復核的結果通知考生本人,并將《成績復核回執》下發至考生。
(三)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鑒定中心閱卷的職業等級,省鑒定中心將把《湖北省職業技能鑒定成績復核表》上報部鑒定中心,經人社部鑒定中心復核后,15工作日內下發《成績復核回執》。
三、成績復核范圍
(一)已參加職業技能鑒定考試,但無考試成績的。
(二)復核原則上僅限于主觀題科目。采用計算機閱卷的客觀題科目,僅在成績為零分或缺考時復核。
(三)主觀題卷面是否有漏評,合分、登分是否有誤。
(四)論文、答辯分數的合分、登分是否有誤。
(五)對于主觀題、論文、答辯的專家評分標準持有疑異的,不屬于核查范圍,不對試卷進行重新評閱,不對試卷評閱標準進行評判。
(六)任何考生不得查閱標答及答卷原件等涉密件。
(七)成績復核逾期者不再受理,成績復核回執為最終復核結果。
復核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規范藥品出庫復核管理工作,確保醫療機構使用的藥品符合質量標準,杜絕不合格藥品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庫藥品應按先產先出、近期先出、按批號發貨的原則出庫。如“先產先出”與“近期先出”出現矛盾時,應優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則。
第三條庫管人員發貨完畢后,在發貨單上簽字,將貨交給復核員復核。復核員應按發貨清單逐一核對品種、批號,對實物及包裝進行質量檢查和數量、項目的'核對。復核項目應包括:品名、劑型、規格、數量、生產廠商、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發貨日期等項目,核對完畢后應填寫出庫復核記錄。
第四條出庫復核與檢查中,復核員如發現以下問題應停止發貨,并按規定及時報告處理:
(一)藥品包裝內有異常響動和液體滲漏;
(二)外包裝出現破損、封口不牢、襯墊不實、封條嚴重損壞等現象;
(三)包裝標識模糊不清或脫落;
(四)藥品已超出有效期。
第五條下列藥品不得出庫:
(一)過期失效、霉爛變質、蟲蛀、鼠咬及淘汰藥品;
(二)內包裝破損的藥品;
(三)瓶簽(標簽)脫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種;
(四)懷疑有質量變化,未經質量管理部門的明確質量狀況的品種;
(五)有退貨通知或藥監部門通知暫停使用的品種。
復核管理制度3
一.為規范藥品出庫復核管理工作,確保醫療機構使用的藥品符合質量標準,杜絕不合格藥品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在庫藥品應按先產先出、近期先出、按批號發貨的原則出庫。如“先產先出”與“近期先出”出現矛盾時,應優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則。
三.庫管人員發貨完畢后,在發貨單上簽字,將貨交給復核員復核。復核員應按發貨清單逐一核對品種、批號,對實物及包裝進行質量檢查和數量、項目的核對。復核項目應包括:品名、劑型、規格、數量、生產廠商、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發貨日期等項目,核對完畢后應填寫出庫復核記錄。
四、出庫復核與檢查中,復核員如發現以下問題應停止發貨,并按規定及時報告處理:
1、藥品包裝內有異常響動和液體滲漏;
2、外包裝出現破損、封口不牢、襯墊不實、封條嚴重損壞等現象;
3、包裝標識模糊不清或脫落;
4、藥品已超出有效期。
五.下列藥品不得入庫:
1、過期失效、霉爛變質、蟲蛀、鼠咬及淘汰藥品;
2、內包裝破損的藥品;
3、瓶簽(標簽)脫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種;
4、懷疑有質量變化,未經質量管理部門明確質量狀況的品種;
5、有退貨通知或藥監部門通知暫停使用的品種。
復核管理制度4
一.為規范藥品出庫復核管理工作,確保醫療機構使用的藥品符合質量標準,杜絕不合格藥品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在庫藥品應按先產先出、近期先出、按批號發貨的原則出庫。如“先產先出”與“近期先出”出現矛盾時,應優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則。
三.庫管人員發貨完畢后,在發貨單上簽字,將貨交給復核員復核。復核員應按發貨清單逐一核對品種、批號,對實物及包裝進行質量檢查和數量、項目的核對。復核項目應包括:品名、劑型、規格、數量、生產廠商、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發貨日期等項目,核對完畢后應填寫出庫復核記錄。
四、出庫復核與檢查中,復核員如發現以下問題應停止發貨,并按規定及時報告處理:
1、藥品包裝內有異常響動和液體滲漏;
2、外包裝出現破損、封口不牢、襯墊不實、封條嚴重損壞等現象;
3、包裝標識模糊不清或脫落;
4、藥品已超出有效期。
五.下列藥品不得入庫:
1、過期失效、霉爛變質、蟲蛀、鼠咬及淘汰藥品;
2、內包裝破損的藥品;
3、瓶簽(標簽)脫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種;
4、懷疑有質量變化,未經質量管理部門明確質量狀況的品種;
5、有退貨通知或藥監部門通知暫停使用的品種。
復核管理制度5
公司所經營藥品必須經倉庫合理儲存、養護和出庫復核,為了嚴把藥品儲存關、出庫關,特制定本制度。
一、藥品倉儲保管制度
1、公司采購部、中藥部在質量管理部的指導下負責庫存藥品的保管工作。
2、對所購進的合格藥品按驗收員簽字的驗收入庫通知單入庫。
3、銷后退回的合格藥品憑驗收員簽字的銷售退貨單收貨入庫,并填寫銷后退回藥品臺帳。
4、對以下情況保管員有權拒收:⑴貨與單不符。⑵質量異常。⑶包裝不牢或破損。⑷標志模糊。
5、在質量管理部的指導下,對庫存藥品合理分類、存放:把藥品與非藥品、內服藥與外用藥、易串味藥品、中藥材與中藥飲片分開;對特殊管理藥品、危險品按規定分開存放保管;藥品按包裝或說明書中的溫濕度要求儲存于相應的庫或柜中,中藥材及飲片按其相應的質量標準【貯藏】項要求儲于相應的庫房中。其中常溫庫0~30℃、陰涼庫不高于20℃、冷庫2~10℃。各庫房相對濕度應保持在45~75%之間。
6、藥品儲存按色標管理:待驗區、退貨區為黃色,合格品區、發貨區、復核區、拆零拼箱區為綠色,不合格品區為紅色。
7、搬運和堆垛應嚴格遵守藥品外包裝標志要求,規范操作怕壓藥品,嚴格控制堆放高度,合理堆碼。
8、藥品按批號分開堆碼、存放。按規定的間距堆碼儲存。其中藥品與墻、屋頂(房梁)、養護設備的間距不小于30厘米,與地面的間距不小于10厘米,與燈的間距不得低于50厘米;垛間距100厘米。堆碼時同一品種相對集中,不同品種間應有距離,不能倒放,不能混垛,盡量將品名、批號、有效期向外。
9、對易吸潮和容易霉變、蟲蛀的藥品在養護員的指導下進行定期檢查、養護熏殺和翻垛工作。
10、藥品應貫徹“先產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號發貨的原則,近效期藥品(半年內)按月填報《近效期藥品報表》,并對有效期在三個月內的藥品在近效期一覽表上懸掛標牌。
二、藥品養護制度
1、公司設藥品養護員一名,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經考核合格上崗。
2、養護工作應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
3、指導倉庫做好藥品分類、色標管理、合理堆碼等日常管理工作。
4、養護員指導保管員每天上午9:30―10:30、下午14:30―15:30進行一次各庫溫、濕度的檢查記錄工作,根據情況采取相應的調控措施,并做好記錄。
5、堅持每季度按“三三四養護制”循環檢查一次庫存藥品,并做好《藥品養護檢查記錄》,在養護中發現有質量問題的藥品應立即掛黃色標牌暫停發貨,同時填寫《藥品質量復查確認報告單》報質量管部。
6、在養護檢查過程中,注射溶液劑要檢查澄明度,并做好記錄。
7、指導保管員對由于異常原因可能出現質量問題的藥品、易變質藥品、已發現質量問題的相鄰批號的藥品、儲存時間較長的藥品、大宗品種、近效期品種應制定重點養
護計劃,每月進行養護檢查。對易變、易蛀藥材及飲片進行吸潮、防蟲養護。做好養護記錄。
8、按季度對養護檢查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報質量管理部。
9、對養護設施、設備進行管理,做好維護保養記錄。指導保管員做好養護設施設備使用記錄。建立檔案。
三、藥品出庫復核制度
1、復核員必須逐一對出庫憑證上的購貨單位、品名、劑型、規格、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數量、銷售日期進行核對,同時對藥品外包裝質量進行檢查,如發現以下問題應停止發貨,填寫《藥品質量復查確認報告單》報質量管理部復查:⑴藥品包裝內有異常響動和液體滲漏。⑵外包裝破損、封口不牢、封條嚴重損壞等現象。⑶包裝標示模糊不清或脫落。⑷藥品已過有效期。⑸有生蟲、發霉、泛油、潮解、風化、融變等情況并影響質量的中藥材或飲片。
2、特殊管理的藥品應雙人核對、雙人簽字。
3、復核合格的藥品,復核員應整理并包裝好交予送貨員。
4、認真做好出庫復核記錄,內容包括購貨單位、品名、劑型、規格、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數量、銷售日期、質量狀況、復核人等項目,記錄保存三年以上。
5、經常了解客戶對公司經營藥品質量的反饋信息,反饋給質量管理部,并向顧客做出正確的宣傳解釋。
6、客戶因質量問題或其它原因需退貨或換貨,按銷后退回藥品程序進行。
復核管理制度6
1.為規范藥品出庫復核管理工作,確保所使用的藥品符合質量標準,杜絕不合格藥品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2.在庫藥品應按先產先出、近期先出、按批號發貨的原則出庫。如'先產先出'與'近期先出'出現矛盾時,應優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則。
3.庫管人員應根據藥房提交的藥品領用單配發放藥品,發貨完畢在發貨單上簽字,將或交給復核員復核。并逐一核對品名、劑型、規格、數量、生產廠商、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及包裝質量,核對完畢后應填寫出庫單。
4.出庫復核與檢查中,如發現以下問題應停止發貨,并按規定及時報告處理:
4.1藥品包裝內有異常響動和液體滲漏;
4.2外包裝出現破損、封口不牢、襯墊不實、封條嚴重損壞等現象;
4.3包裝標識模糊不清或脫落;
4.4藥品已超出有效期。
5.下列藥品不得出庫:
5.1過期失效、霉爛變質、蟲蛀、鼠咬及淘汰藥品;
5.2內包裝破損的藥品;
5.3瓶簽(標簽)脫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種;
5.4懷疑有質量變化,未經質量管理部門的明確質量狀況的品種;
5.5有退貨通知或藥監部門通知暫停使用的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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