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企業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
1目的和范圍
1.1為了使愛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程序更加規范,并且能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公司的固定資產,特建立本制度。
1.2適用于愛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包括固定資產的分類、購置、登記編號、記價、折舊、使用、保養維修、盤點和處理等。
1.3本文件適用于愛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
2職責
2.1總部人事行政部: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包含括固定資產的購置、報價、核價、采購、登記編號、盤點、維修、使用監控和異動管理等。
2.2各職能部門:負責本部門所使用或管理的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維護。
2.3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評估、付款、計價、折舊管理、盤點與報廢的驗證等。
2.4總部副總經理/總經理: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審批。
2.5子公司行政:負責本區域固定資產的購置評估、采購、登記編號、盤點、維修、使用監控、異動管理等。
3引用文件,資料
3.1無
4定義與術語
4.1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資產: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對于集團公司而言,單位價值超過20xx元(含20xx元;包含從同一供應商、同一批次購進的資產組總額)、使用壽命超過一年即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在實際操作中,除以上原則外,以下類別的資產規定其不管金額大小及使用壽命長短,統一確認為固定資產,包括:
辦公桌椅、展示柜(貨架)
車輛(包含倉庫叉車)
電腦、POS機、服務器、攝像頭、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掃描儀、投影儀、保險箱、數碼相機、液晶電視、空調
4.2種類:
5制度內容
5.1編碼規則:
5.1.1公司以固定資產編碼卡作為固定資產標示。固定資產編碼卡包括資產名稱、編號、規格、使用部門和購置日期等內容;
5.1.2新購固定資產在驗收合格,經人事行政貼上固定資產編碼卡后,方可交付使用;但如果是廠房建設物及其附屬設施,只登記數量,不進行編碼;
5.1.3固定資產編碼組成:省份代碼-子公司(分公司)代碼-Z①—②②②②—③③③③
其中:省份代碼及分公司代碼參照人事編碼,子公司即為00
大寫字母Z標示固定資產編號
①為固定資產分類標識,用一個大寫英文字母表示。
A表示計算機(電腦);
B表示計算機外圍設備、數碼相機、投影、打印機等;
C表示家具;
D表示電器;
E表示儀器;
F表示交通運輸工具;
G表示器具或工具、辦公家具;
H表示服務器、路由器等IT專用設備
I表示傳真機
J表示收銀機
②為固定資產購入年份,用4位阿拉伯數字表示;
③為固定資產流水號,用4位阿拉伯數字表示;
5.1.4無形資產編碼原則除前三位以WAB表示,其他原則參照固定資產編碼原則。
5.2購置與領用
5.2.1各子公司因工作需要添置固定資產,須按子公司當年的年度固定資產添置預算和固定資產配置表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同時在月預算表中反映,由相關的申請部門負責人給區總確認后,以傳真的形式發送至總部相關部門負責人上報;如超出預算范圍,必須同時附上詳細情況說明。預算外固產資產的添置費不得超過全年預算的20%;
5.2.2由總部營運部負責人或總部相關部門負責人確認后,將子(分)公司填寫的《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轉送至人事行政部負責人,人事行政部負責人根據所有子公司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給出處理意見。如需購置,將最終確認后的《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的轉送至財務部負責人,再由公司財務部依財務流程撥款至各子公司,由各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員按確認的標準購買。《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由財務部存檔;
5.2.3各子公司人事行政對新購固定資產進行驗收,填寫《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并按公司固定資產編號規定編制標示,再分配至使用人。使用人須在《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上簽字;
5.3資產歸還與調撥
5.3.1員工離職時須將領用固定資產的全部交回公司,由人事行政按固定資產明細賬清點,有短缺者按原價賠償,人事行政應及時協調財務部進行帳務處理;
5.3.2公司規定,員工之間不得私自調換各自使用的固定資產,如有特殊情況須調換使用,要通知人事行政,由調出方填寫《固定資產調撥表》;
5.3.3人事行政接到《固定資產調撥表》并確認其可行后,在《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及固定資產系統中做變更登記,由相關人員簽字確認。將《固定資產調撥表》復印件送至區域財務,以便進行帳務處理。
5.4固定資產維修
5.4.1當事人填寫《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交于子公司相應的部門負責人,子公司相應的部門負責人先查詢固定資產帳,上報總部對應部門負責人,經總部相關部門負責人確定其維修價值后,再通知子公司聯系售后服務商或者進行維修費用申請(維修費用申請參照《費用申請》);
5.4.2維修后子公司人事行政部應將《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原件交于財務部,財務部將《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原件與維修發票作為報賬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5.4.3《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原件由財務保存,復印件交于人事行政,以便人事行政及時進行《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的變更。
5.5固定資產報損
5.5.1當固定資產嚴重損壞,沒有維修價值時,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處置審批表》,區域人事助理給子公司負責人確認后,子公司負責人以Email形式發送至營運部負責人郵箱上報。
5.5.3由總部營運部負責人確認后,將子(分)公司填寫的《固定資產處置審批表》轉送至人事行政部負責人,人事行政部負責人根據所有子(分)公司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給出處理意見。
5.5.3經批準后,人事行政對實物進行處理。處理后對臺帳及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更新,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總部財務部;
5.5.4財務部依據總經理批準的《固定資產處置審批表》和實物處理結果,進行帳務處理。
5.6固定資產的實物盤點
5.6.1每季度由區總負責,子公司行政、相關財務人員協助進行固定資產盤點;
5.6.2固定資產盤點時,應由使用部門負責人陪同,盤點完畢后須在盤點報告上簽字確認,并上報財務部;
5.6.3工作結束后財務部出具《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詳細反應所盤點的固定資產的實有數,并與固定資產帳面數核對,做到帳務、實物、和固定資產卡片相核對一致。若有盤盈或盤虧,須編報《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并列出原因和責任,報部門負責人、總經理。經批準后,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調整。管理部門對臺帳和固定資產卡片內容進行更新。
5.6.4盤點結束3天內,把《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報總部人事行政部備案。
5.7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5.8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6表單
6.1《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
6.2《固定資產收貨領用表》
6.3《固定資產調撥表》
6.4《固定資產維修(升級)表》
6.5《固定資產處置審批表》
6.6《閑置固定資產明細單》
6.7《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
6.8《固定資產盤盈(虧)報告表》
6.9《子公司建議采購固定資產清單》
6.10《分公司建議采購固定資產清單》
企業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掌握固定資產的構成與使用情況,確保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項下的所有固定資產管理。
三.責任人:
財務部制定此制度并頒布執行。
四.內容
1.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資產,實行固定資產歸口管理,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維修與保養,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范,按照集中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以固定資產的類別確定分工管理如下:
1.1財務部作為固定資產的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明細帳卡。
1.2公司機器設備全部由生產部門歸口管理.
1.3.生產部門負責生產車間設備的購建、安裝、修理和使用管理。
1.4生產部門負責生產廠區動力設備的購建、安裝、修理和使用管理。
1.5.公司儀器儀表設備應由技術中心歸口管理。技術中心負責公司的儀器儀表的購置、修理和使用管理。
1.6公司的電子設備及廠房建筑物由綜合部進行統一管理。
1.7綜合部負責公司的通用電子計算機及附屬設備購置、安裝、維護和使用管理。
1.8綜合部負責公司廠房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購置、安裝、維護和使用管理。
1.9辦公室負責公司運輸工具的購置、維護和使用管理。
2主管部門的職責
2.1隨時掌握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
2.2負責監督配合使用單位做好設備的使用和維護,確保設備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組織設備的清點,保證帳、卡、物三相符。
2.3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搞好固定資產的分類,統一編號,建立固定資產檔案,登記賬卡,負責審批并辦理驗收、調撥、報廢、封存、啟用等事項。
2.4根據使用部門的使用情況,組織編制設備大中修維修計劃,按期編報設備更新計劃。
2.5嚴肅財經紀律,對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擅自贈送、變賣、拆除固定資產的行為和破壞固定資產的現象,要嚴格追查責任,視情節給予處罰。
3使用部門職責
3.1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本單位的設備管理工作,應設置專職或兼職的設備管理員,各生產班組要設置工人設備管理員,每臺設備要明確使用、保管、維護的責任者。
3.2嚴格執行技術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確保設備的完好、清潔、潤滑和安全使用。
3.3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固定資產的領用、調出、報廢必須經主管部門及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動、報廢,更不能自行外借和變賣。
3.4根據主管部門的要求定期組織固定資產的盤點,做到帳、卡、物三相符。
4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領用
4.1由于生產、研制需要,各單位購置固定資產必須提前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經總經理批準后,由相關部門負責購置。
4.2購設備進廠后,由相關單位開箱檢查、驗收,設備安裝完畢后填“設備使用單”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根據“設備使用單”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并通知使用單位。
4.3基本建設項目完工時,由基建部門辦理“基建項目完工單”,報主管部門。
5固定資產的調撥與轉移
5.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資產未經公司主管領導和總經理,任何單位不得擅自調拔、轉移、借出和出售。
5.1.1公司內部設備的調撥與轉移,必須通過主管部門辦理資產轉移手續,同時由調出、調入單位的雙方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后,由財務部門辦理轉帳手續,并通知相關的會計進行帳、卡交接。
5.2公司對外的設備調撥和轉移一般實行有償價調撥方式,設備主管部門根據設備的使用年限、折余價值、新舊程度按質論價,原則上調出設備的價值不得低于設備的折余價值,對外處理設備必須由主管部門提出處理價值,報總經理簽字方可處理,辦理有關財務手續。
5.3未經主管部門同意,各使用部門無權辦理設備轉移及處理,一經發現,將追究部門及經辦人的責任。
6固定資產的報廢與封存
6.1公司的固定資產報廢處理時,須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設備報廢單一式三份由財務部門將其凈損失上報總經理批復后,辦理報廢相關手續。
6.2凡符合下列條件可申請報廢:
6.2.1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生產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6.2.2不能動遷的設備,因工房改造或工藝布置改變必須拆除的。
6.2.3腐蝕嚴重無法修復或繼續使用要發生危險的。
6.2.4絕緣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無修復價值的。
6.2.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災害,使設備遭受損壞無修復價值的。
6.3凡經批準報廢的固定資產不能繼續在生產線上使用,主管部門與使用部門要及時作價處理。處理后的固定資產由主管部門和使用部門一起辦理固定資產的注銷手續,對外處理報廢固定資產時由主管部門提出處理意見,總經理批準,變價收入上交財務部。
6.4凡停用三個月以上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封存、保管。
6.5閑置設備和封存設備啟封后,由使用部門填寫啟封單,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使用。
7.固定資產的清查
7.1為了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各部門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以掌握固定資產的實有數量,查明有無丟失、毀損或未列入帳的固定資產,保證賬實相符。在清查時發現固定資產毀損和盤盈、盤虧,要查明原因,由責任部門寫出書面情況,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報知總經理,待批復后,作相應的帳務處理.
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
企業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3
第一章 說 明
第一條 為了確保公司股東的權益,提高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水平,根據國家有關固定資產管理的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固定資產是企業生產經營的物質基礎,應合理使用,提高固定資產的利用率,確保公司固定資產的保值和增值。
第三條 完善固定資產管理的基礎工作和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各種固定資產臺帳、檔案。
第四條 對固定資產的管理實行分級管理,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更新、新增、調撥、報廢等審批手續。
第五條 有計劃地組織對現有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工作,加強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保養和管理,及時處理多余和閑置的固定資產。
第六條 定期進行清查盤點,每年實地盤點至少一次,對盤虧、毀損和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應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并上報主管部門(公司總部,國資局)批準,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第七條 要定期考核固定資產的利用效果和完好率,對固定資產的購進、出售、清理、報廢和內部轉移等都應辦理有關手續,并應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八條 嚴格資產折舊與固定資產折舊資金的管理。合理折舊,真實地反映成本和企業利潤,正確地評價生產經營成果。充分挖掘現有固定資產的潛力,促進產品數量、質量的提高,降低產品成本,保證公司擴大再生產和技術進步資金的需要。
第二章 固定資產的標準和分類
第九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價值在1500元以上。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第十條 對固定資產按經濟用途和使用情況分類管理:
(1)生產用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建造物、動力設備、傳導設備、工作機器及設備、工具儀表及生產用具、運輸設備、管理用具等。
(2)非生產用固定資產、包括職工宿舍、食堂、學校、醫院、專設的試驗機械等單位使用的房屋、設備等固定資產。
(3)出租固定資產、指租給外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
(4)未使用的固定資產,指尚未使用的固定資產,調入尚未安裝的固定資產,進行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以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
(5)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指本企業不需要處理使用的固定資產。
(6)封存固定資產,指經審核批準不用的設備。
第三章 固定資產的折舊
第十一條 折舊是指固定資產由于磨損而轉移到產品成本中的價值,所提取的`價值用貨幣表示就是折舊費,折舊費用于固定資產的不斷更新和重置。
第十二條 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采用分類綜合折舊率,提足折舊后仍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但其未提足部分應從企業當年損益中抵減,并按其未提足額的50%,從各分(子)公司的工資資金兌現額中扣除。當月增減的固定資產,計提的折舊額在下一個月份相應增減。
第十三條 報廢或轉讓的固定資產的變價凈收入(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原價減累計折舊)的差額,作為公司的營業收入或營業外支出處理。
第十四條 固定資產的大修理費用,采取待攤辦法進行核算,攤銷期應與大修理周期相同。
第十五條 各分子公司應加強固定資產使用的管理,計劃財務管理部門應逐月編制“固定資金用量計劃表”核算好固定資金產值率和固定資產利用率。
第四章 固定資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及權限
第十六條 公司成立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
主 任:總經理
副主任:常務副總經理、總會計師
成 員:生產管理部、計財部的有關人員
第十七條 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負責全公司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審批各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的購置和報廢。對固定資產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進行全面監督,組織參與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的清查,針對清查中發現的問題研究改進固定資產的使用和保管。
第十八條 各分(子)公司由財務部門會同設備部門成立固定資產管理組,負責分(子)公司內部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并登記建檔,提供未到期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已提折舊,參與固定資產的價值重估,正確反映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
第十九條 各分廠、車間及其他使用單位設立固定資產專職(或兼職)管理員,對本單位的固定資產負責登記、建卡、設帳,對變更情況及時逐級上報。
第二十條 各分、子公司對本單位的固定資產只有使用保養、維修的權利和義務,沒有出租、外借、報廢、轉賣的權力,對本單位固定資產的使用,保養、修理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生產管理部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 凡由公司組織實施的新建、擴建等專項工程中形成的固定資產,均需要實際發生的投資費用和安裝的臺數由生產管理部、計財部按照竣工資料分類逐項登記“固定資產帳冊”和填制“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帳冊和卡片由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組、使用部門各存一份。對有關內容填寫不清或弄虛作假者,要追究其責任。
第五章 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管理及審批
第二十二條 各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首先要詳細填寫“固定資產更新申報表”上報生產管理部,生產管理部根據固定資產申報表到現場進行實地考查后,報主管領導批準轉交有關部門執行。
第二十三條 審批程序
1、二十萬以下(含二十萬元)的固定資產更新由生產管理部報主管經理審批,轉交有關部門執行。
2、二十萬以上的固定資產更新,由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預審,提交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第六章 新增固定資產的管理及審批
第二十四條 各分(子)公司新增固定資產必須首先填寫“現有生產裝置新增固定資產申報表”報公司生產管理部。
第二十五條 審批程序
1、新增固定資產金額在二十萬元以下(含二十萬元)者,由生產管理部報主管經理審批,轉交有關部門執行。
2、新增固定資產總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由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預審,再提交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和新增固定資產申報表獲批準后,所需要設備的采購和土建、安裝、施工合同一律按公司頒發的《合同管理制度》執行。所有固定資產采購和施工合同必須報生產管理部、供應部和計財部備案執行。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更新在辦理申報審批手續的同時,應辦理被更新固定資產報廢手續。
第二十八條 新增固定資產在二十萬元以上的項目,要有科研報告和可行性論證書。
第七章 固定資產的報廢
第二十九條 各分(子)公司首先要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審批表,經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組審核,上報總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審批后,方可報廢,并對報廢資產建立臺帳,責成專人進行管理。對報廢所得收益,按國家財務制度規定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條 各分(子)公司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匯總表連同審批表一起報送公司生產管理部由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統一審查后,轉財務部門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固定資產的出租、外借、轉讓、變賣需以分(子)公司總經理簽字,生產管理部核準,報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并到該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組登記和辦理有關手續,對出租、轉讓及報廢殘值所得的收益,按國家財務制度規定進行帳務處理。
對租入的固定資產,由租入單位負責其維護和保養、檢修工作。
第三十二條 各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組每年對本單位的固定資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落實盤盈、盤虧和應報廢機器設備等各類固定資產管理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及專業技術人員分析審核,將結果以文字及表格形式于12月底前報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
第八章 固定資產的調撥
第三十三條 公司組建后,各分(子)公司所有組建時的固定資產,租出部分的固定資產,組建后新增的固定資產(包括從外單位購回還沒有使用的)等均屬調撥范圍之內,租入固定資產不在范圍之內。
第三十四條 各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的調撥,由調入單位負責辦理,認真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表樣附后),按調撥內容要求,經逐級審核后方可執行。調撥單一式六聯,總公司生產管理部、計財部、調入、調出單位財務、主管部門各一份。即 ①分公司與分公司之間調撥,調出單位作固定資產減少,內部應收款增加。調入單位作固定資產增加,內部應付款增加,但雙方必須在當月報表中加以說明,便于報表匯總。
②分公司與子公司之間,子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調撥,可視作買賣關系,調出單位作固定資產減少,銀行存款或現金增加,調入單位作固定資產增加,銀行存款或現金減少。調撥業務發生后,生產管理部將作為考核更改大修項目的內容。固定資產的調撥手續,每月的10~25日為辦理時間,固定資產的上帳、下帳、折舊的停提、開提時間以調撥單規定日期為準,當月必須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 固定資產的調撥手續,每月的10~25日為辦理時間,固定資產的上帳、下帳、折舊的停提、開提時間以調撥單規定日期為準,當月必須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六條 調撥固定資產折舊的停提續提時間按國家的規定辦理,即調出單位當月必須計提折舊,調入單位在入帳后的次月續提折舊。固定資產的技術檔案。調出單位應隨同調撥單一起轉給調入單位。
第九章 閑置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三十七條 各分(子)公司每年大修、改造、革新后,從經營上認為無利用價值或停用的閑置固定資產應及時予以整理,填寫《閑置固定資產明細申報表》(表式附后),擬定處理意見后經總經理簽字呈報總公司及分管副總、計財部、總經理審核后為準。
第三十八條 《閑置固定資產明細申報表》一式四份,總公司生產管理部、計財部、分(子)公司主管部門、財務各一份作為帳務處理依據。
第三十九條 閑置固定資產的折舊停提時間以審報表中總公司總經理簽署意見日期為準。
第四十條 閑置固定資產的調撥,按第一章規定辦理。出售給本公司以外單位要報總公司生產管理部及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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