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車輛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醫院車輛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醫院車輛管理制度 篇1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規范公務用車行為,確保行車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車輛使用管理
第一條醫院公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第二條車輛主要用于全院醫療及行政活動。
第三條車輛調度堅持先急后緩、先主后次的原則,統籌安排。
第四條院領導和科室公務用車,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由辦公室統一調劑安排。
第五條所有用車實行外出派車單制度,一事一單,按單出車。因緊急情況未及時簽發《派車單》的,必須經辦公室主任批準,駕駛員應于事后及時補辦有關手續,未經批準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
第六條申請用車、派車應遵循以下程序:
(一)在市區內公務用車,使用方提出申請,由辦公室主任批準派出車輛。
(二)車輛離開市區的(去往外縣市),須報經院長批準。
(三)辦公室對派出的車輛進行登記,在每月末將車輛派出情況統計表報院長。
第二章車輛安全管理
第七條駕駛員要不斷提高政治思想覺悟和業務技術水平,端正服務態度,服從工作安排,堅守工作崗位,不得隨意串崗、離崗,增強保密觀念,不得傳播散布工作秘密。
第八條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行駛,嚴禁酒后駕車、醉酒駕車,嚴禁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
第三章車輛燃油費管理
第九條車輛加油實行登記月報制度。每次加油時駕駛員必須在《登記本》上注明日期、當前里程數、車號、加油數量、金額及駕駛員姓名,另外分別注明本車上月5日和當月4日的行駛里程數,并將登記情況于每月5日報辦公室主任,由辦公室主任上報。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將追究相應責任。
第十條財務科每月根據燃油購置、使用情況核算單車百公里油耗,每月報辦公室主任一次。
第四章車輛保養維修管理
第十一條駕駛員應愛護車輛,保持車輛清潔,做好車輛保養維修,保持車況良好,確保按時出車。
第十二條車輛維修保養實行申請審批制度。申請維修保養車輛應填寫《車輛維修保養審批單》,并附修理廠出具的維修保養明細單(包括維修保養項目名稱、零件生產廠家、價格等),經辦公室主任審核,報院長批準后方可維修。外出車輛發生故障,或受客觀條件限制無法回本地修理,駕駛員應及時向辦公室主任報告。車輛修理完畢,駕駛員應將更換下來的舊件帶回交辦公室核實。
第十三條駕駛員應按有關規定及時驗車,并在車輛保險到期前提前辦理相關參保手續。
第五章車輛責任劃分
第十四條駕駛員未經批準擅自動用醫院車輛的,一經發現對其提出批評;情節嚴重的,停車檢查;造成交通事故的,予以待崗處理,由其自行承擔保險公司賠償款之外的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駕駛員違章駕駛、違章停車、酒后駕車、醉酒駕車的,一經發現予以停車檢查及相應處罰。被交管部門處罰或發生交通事故的,由其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對違反管理規定造成車輛丟失、毀損、人員傷亡的,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十七條醫院車輛發生事故后,駕駛員弄虛作假隱瞞不報或遲報、錯報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停車檢查、經濟處罰或待崗的處分。
第十八條駕駛員休班,應提前上報辦公室,并與休班前一天下班之前把車鑰匙交到辦公室,以便辦公室做好相應安排。
第十九條每天下班后,在沒有醫院沒有安排任務的情況下,統一把車放到醫院停車處。
第二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醫院車輛管理制度 篇2
1 目的
為使醫院董事、總經理等高管人員使用的車輛(下簡稱“工作車輛”)以及公務車輛調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節省,統一規范車輛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下屬各醫院及籌備處的工作車輛與公務車輛的管理。
3 職責部門
3.1 醫院車輛管理機構為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車輛調度、日常監督、維修保養等;
3.2 部門(科室)公務用車需由本部門(科室)負責人向車輛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3.3 以上所稱“車輛管理機構”下簡稱為“車管部門”。
4 要求
4.1 駕駛員任職要求
4.1.1 必須具有與所駕車型符合的駕駛證;
4.1.2 本地實際駕齡五年以上;
4.1.3 身體健康、40 周歲以下(已婚人員優先);
4.1.4 素質好,為人忠厚;
4.1.5 無煙、酒、賭嗜好;
4.1.6 入職時須簽勞動協議和擔保協議書。
4.2 工作車輛、公務車輛使用要求
4.2.1 醫院高管人員工作車輛及其它公務車輛均配置專職駕駛員;
4.2.2 禁止任何人員在工作時間及非工作時間用車不使用專職駕駛員而擅自駕車的行為;
4.2.3 公務車輛在工作時間及非工作時間因公用車,必須由部門(科室)負責人填寫《公務用車申請單》,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4.2.4 駕駛員憑《公務用車申請單》的有關項目內容履行職責。超路線、超項目、超時間時,用車人必須及時報告并事后在審批手續上補充說明;
4.2.5 車輛在節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車時,必須停放在單位指定地點;
4.2.6 車輛鑰匙及行駛證件統一由車管部門授權專職駕駛員保管。非經車管部門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車輛鑰匙或行駛證件。
5 原則及程序
5.1 用車原則
5.1.1 工作車輛根據領導上下班時間、工作時間內的公務情況,安排使用。當工作時間內無公務外出,醫院因重要公務急需用車,而沒有其他車輛可調配時,由車管部門負責人向工作車輛專用人報告后調配使用;
5.1.2 公務車輛在工作時間內由車管部門統一安排、調配;
5.1.3 醫院領導因公外出或辦理緊急重大事項用車優先。多位領導同時提出用車時,原則上按職級從大到小依次安排;
5.1.4 任何部門、任何人員因公外出沒有公務車使用而必須搭乘出租車時,需經車管部門主管許可后方可報銷交通費用;
5.1.5 非工作時間用車、因私用車、外單位借用車輛,由總經理(或授權車管部門負責人)批準。
5.2 用車程序
5.2.1 各部門工作時間及其它時間因公務用車,應提前兩小時填寫《公務用車申請單》報車管部門后,統一由車管部門負責人調配出車;
5.2.2 駕駛員按照批準的《公務用車申請單》有關項目嚴格執行出車任務。
6 車輛管理
6.1 車管部門負責建立詳實的車輛管理檔案,按規定辦理交納有關費用,按規定審計車輛費用憑證;
6.2 堅持對每日用車情況的管理,掌握車輛的里程、油耗、維修、整潔保養等事項;
6.3 堅持對定點停放車輛,定點加油、維修的檢查、監督、管理,發現異常予以糾正或處理;
6.4 堅持日常教育、督促駕駛員安全駕駛車輛;
醫院車輛管理制度 篇3
一、救護車只供接送病人或接送醫療隊、醫務人員出診等使用。保證車況良好,處于應急狀態,隨叫隨出車。不得任意私自出車供私人使用,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準。
二、車輛由院辦公室管理。救護車由120急救中心統一調度,任何車輛出車要有派車人員簽字,無派車通知,不得私自出車。出車必須攜帶三證,三證不得轉借。
三、建立車輛出勤登記制度,每次出車均應將出車地點、開車時間、到達時間、回車時間、到院時間、公里耗油量登記清楚。
四、保證行車安全,不得酒后駕車、違章駕車,不準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不帶故障行車。
五、保持車庫清潔整齊,車輛不亂停亂放。
六、經常保養維修車輛,愛護機件,注意節約用油。
七、車費收入應開具發票,將款項及時交財務科并收取收據。
八、每季度總結一次,其內容包括行車次數、里程、耗油量、安全行駛情況、經濟收支情況及行車狀況。
九、車輛修理,一般情況下應報告小車班領導或辦公室主任批準,否則不予報銷。
醫院車輛管理制度 篇4
為進一步明確和強化車輛管理服務中心各崗位職責,保障醫療搶救和工作需要用車,保證各項安全、管理和服務制度的落實,提高駕駛員能力與素質,鼓勵工作積極性,有效改進工作績效,特制訂本辦法。
一、崗位職責
(一)樹立全心全意為療養干部服務、為全院服務、為領導服務的思想,謙虛謹慎、任勞任怨、廉潔奉公、作風正派,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二)每位駕駛員應“自重、自省、自警、自勵”,自覺維護領導及自身形象,不應有任何有損于全院形象的言行,嚴守機關保密條例,不道聽途說。
(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謹慎駕駛,警鐘長鳴、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做到“安全正點、準確及時、文明禮貌、熱情周到”。
(四)自覺參加各項政治活動和安全學習,及時總結安全行駛經驗,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五)熟悉和掌握車輛性能,做好日常保養,保持車容整潔,及時排除故障,按時完成車輛年檢,確保車輛良好性能狀況。
(六)精心愛護車輛,按規定停放車輛,不無故在外亂停放及過夜。未經領導同意,車輛不得私自轉借或公車私用,如有特殊情況用車,應事先向院辦或院領導請示并征得同意。
(七)服從車輛調度,如遇本人身體不適或車況不佳,應及時匯報,以免影響出車任務。
(八)相對固定的車輛,如領導專用車輛,駕駛員及車輛由院辦統一安排使用。
(九)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做好出車前、歸隊后的檢查,做到車況不好不出車,安全系數不達標不出車。
(十)遵守勞動紀律,提前上班到崗,做好隨時出車準備,必須車等領導,不能領導等車。
二、適用范圍
1、適用于本中心各管理人員
2、適用于本中心所有駕駛員員
二、考核辦法
(一)采用獎懲考核辦法,由車管中心責任人考核登記,并與其績效工資掛鉤,按獎懲數額實施獎罰。完成崗位職責給予獎勵。
(二)凡有下列情況的予以獎勵:
1、全年安全無事故,沒有發生因主觀原因造成人身或車輛損害的,獎勵200元。
2、服從領導,工作積極主動,完成任務出色,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工作人員形象,獎勵200元。
3、有其它突出成績的酌情獎勵。
(三)凡有下列情況的予以扣罰績效工資:
1、發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車輛傷(損)害的,視責任扣發績效工資。
2、不服從領導和調度,工作不負責任,不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有損于工作人員形象,違法亂紀行為的,視情節扣發績效工資。
3、違反交通法規,受到罰款等處罰的,一次扣50元。
4、服務態度不好、服務素質不高,接到投訴,調查屬實的,一次50元。
5、未經批準,將車輛轉借給他人,或公車私用的,一次扣50元。
6、未按要求做好車輛保養、保潔工作,或因主觀原因造成車輛機件損壞的,一次扣50元。
7、因主觀原因,影響出車任務的,每次扣50元。
8、無故不參加院或車管中心會議或學習的,每次扣50元。
9、相對固定車輛駕駛員在領導外出或不用車期間,未按規定回隊的,發現1次扣50元。
10、無序停車,每次扣10元。
11、有其它違規行為的酌情扣罰。
(四)考核考評及獎扣
1、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被罰款的',不論金額多少,一律由駕駛員自負,不得報銷。
2、凡在記分周期內被記滿12分而被責令其參加培訓考核的所有費用,一律由駕駛員自理,并扣發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吊扣駕駛證的,作待崗處理,扣發當月全部績效工資。
3、駕駛員的考核考評由車管中心建立臺賬、考核表,每月作好記錄,在當月考評時匯總結算。遇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報告院辦。
醫院車輛管理制度 篇5
進一步規范我院車輛管理,嚴格控制消費支出,根據中央“八項規定”關于厲行節約、防止鋪張浪費的有關文件精神和市、區關于公務用車管理的相關規定,結合醫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用車管理
1、醫院公務用車,必須集中停放,由醫院辦公室統一管理。
2、公務用車實行申請報批制度。一個工作日內用車,提前向辦公室提出申請。外出時間超過一天或市外長途須經分管領導簽批。
3、需要用車必須到院辦填寫派車單,用車在時間上發生沖突時,辦公室按“輕重緩急”原則或用車申請時間先后順序予以安排。
4、特殊情況臨時用車,由辦公室視具體情況安排。
5、上級領導或者外單位調車,必須經院領導同意后交待院辦予以安排。
6、若醫院車輛不能滿足用車安排,而工作確實必須用車,經辦公室同意后,可安排以私車公用方式解決,但要做好詳細記錄。
7、醫院公車統一固定停放,工作時間以外和節假日嚴禁車輛私自外出,需要外出的,必須由醫院分管領導批準后,到院辦開具派車單。
二、派車范圍
1、醫院領導公務用車。
2、醫院組織各類活動用車。
3、上級領導檢查工作接待公務用車。
4、醫院派出科室外出公務活動用車。
5、其他特殊情況用車。
三、用車費用
1、公務車加油統一使用加油卡。加油卡由辦公室保存,每次加油辦公室要在公務用車記錄上進行登記備案。
2、加油卡的充值、費用審核由車隊辦理,財務科審核。
四、公車保養維護管理
1、車輛保養、維修由車隊或指定人員負責,修理必須在定點機構進行。
2、車輛故障修理前必須向院辦報告車況,說明原因,并測算出費用,經院辦批準后方可處理。
3、出車期間嚴格按派車單行駛,不得隨意改變行程,不得隨意私停亂放。
4、車輛發生事故追究司機的責任(對方全責除外),違章罰款按照處罰款的70%報銷,30%由司機個人承擔,惡意違章的'罰款由司機自己全額承擔。
醫院車輛管理制度 篇6
為了加強醫院車輛使用管理,保證公務用車安全有序,節約經費支出,提高工作效率,結合當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隸屬管理
1、車輛實行管理負責制,各車輛必須建立車籍檔案,對車輛行駛全程、用油、維修及安全事故等情況進行記載,及時辦理車輛保險、年檢及安排駕駛員培訓等相關工作。
2、車輛維修和購油程序。駕駛員填寫申請院辦公室審核,院領導批準后方可維修和購油。嚴格控制車輛購油指標,由院辦統一管理。
二、使用原則
1、小車是醫院領導外出公務用車。在院領導不用車的情況下,接送教授會診可調派。
2、面包車是醫院日常公務專用車。車輛用途以主任外出開會、市場開發、巡回醫療、職能科室公務外出為主,醫院車輛須由專人駕駛,非專職人員禁止駕駛醫院公務車輛。
3、"120"救護車是醫療救護專用車,醫院指定駕駛員駕駛。車輛用途以接送病人、拿血等醫療活動為主,非醫療用車一律不得使用"120"救護車輛。
4、用車發生沖突時,先領導后科室,先緊急后一般,先公事后私事。
5、公務用車調派實行出車單管理,駕駛員憑出車單出車。
6、節假日除值班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封存,車輛鑰匙由院辦公室統一保管。
三、審批程序
1、臨床、醫技科室公務外出用車,需提前填寫用車審批單,院辦統籌安排進行審批后,方可派車。
2、職能科室公務赴市外地區或特殊情況用車,需提前填寫用車審批單,經分管領導審批,主管領導同意,院辦統籌安排進行審批后,方可派車。如有特殊情況,先出車后補辦手續。
四、駕駛員管理
1、醫院每部車輛要定人管理,負責車輛的日常維護與保養,保證正常安全行駛。
2、駕駛員要樹立節支的觀念,節約用油,認真填寫行車記錄,出車補助按市衛生局有關規定執行。
3、駕駛員出車時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證件配帶齊全,嚴禁私自將公車借給他人使用,嚴禁酒后駕駛。
4、因自身原因違章駕駛被處罰和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所有后果及費用由本人承擔。
醫院車輛管理制度 篇7
一、使用管理
救護車輛接受院辦和急診科的雙重管理。救護車的使用由急診科負責安排,維修保養審批與監管由院辦負責。
1、救護車是我院承擔全縣醫療救援任務的專用車,以保障廣大患者緊急醫療救援需要為準則,實行24小時多班值班制,在保證安全的同時,迅速完成出車救護任務。
2、救護車原則上不承擔醫療救援工作以外的出車任務,特殊情況用車,須經領導同意并簽發派車通知單,在不影響急診用車的情況下,由急診科負責人統一安排。救護車輛應按照規定停放在指定位置。
3、每天由醫生、護士查看救護車車上的物品、設施、藥品是否齊全,能否正常使用。
4、駕駛人員應履行職責,每天檢查自己的車輛,看是否正常,是否需要維修,要保證車輛以良好的狀態進行運轉。救護車輛每車固定一名駕駛員,責任到人,不準私自調換車輛,車輛維修時,本車駕駛員必須在維修現場,不得安排該駕駛員出車(特殊情況除外)。
5、在值班車輛出現故障或維修時,急診科主任、護士長可以隨時調動休息車輛、人員進行頂班。
6、護士長每月定期檢查各車急診備用藥品是否過期失效,急診設施是否齊全、功能是否完好,及時補充急診藥品、物品。
7、向院外車輛通報、泄露出車信息,與院外車輛勾結倒賣病人,為院外車輛提供服務,提供醫院醫療物品等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按照私收費論處。
8、救護車工作人員無論值班與否均要24小時開通手機,緊急情況下,科主任、護士長、調度員可以調動所有救護車車輛和人員。
9、調度員按順序派車,駕駛員要服從調度員安排,休班時應將車鑰匙交到調度室,車輛停在指定區域。
二、維修、保養管理
1、車輛維修必須嚴格執行維修審批制度,由院辦司機班班長建立單車維修保養記錄檔案和臺帳。車輛維修在指定維修廠維修。車輛出現故障后,駕駛人員向辦公室提出申請,填寫車輛維修審批單,經修理廠技術員檢查鑒定后提出修理方案,由司機班班長核查并經辦公室主任簽字審核后方可送修。車輛維修時,駕駛人員必須在場,對修理廠更換配件是否純正、是否按維修規程予以核實,維修后所有拆換配件,由司機班班長保存并建立舊件回收登記制度本。車輛維修過程中駕駛人員如發現車輛修理部位項目、更換零件與我院開具的審批單不一致時,要立即通知辦公室人員到場核實,否則維修費用不予報銷。車輛所更換的零部件若與技術檔案不符(輪胎的正常使用壽命在3—4萬公里,蓄電池的正常使用壽命在2年左右等),將不予更換。
2、車輛長途行駛途中發生故障需維修的,必須立即向院辦主任報告,返院后補辦車輛維修審批手續。
3、車輛維修后,維修費由辦公室2人到維修廠核實修理費用并辦理結算手續(長途行駛途中維修例外)。到財務科辦理報賬手續時,必須認真核實修理審批單、維修清單,對照舊件回收登記本,經辦公室確認無誤,才能給予報銷,屬保險公司支付的維修費用須到辦公室進行登記。
4、對車輛實行強制保養制度。按照車輛行駛公里數等車輛保養的基本指標要求,定期對車輛實行強制保養,提高車輛的使用性能和安全系數。
5、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和清潔工作,由駕駛員在不影響出車任務的前提下自行完成,確保車況性能良好,車容車貌整潔。院辦將對每輛車輛進行每月一次安全和保養檢查。
三、燃油管理
科學合理核定每輛車的單車油耗量標準,每輛車由護士長每月至少將油耗量與行駛里程記錄核查一次,以防浪費。
四、駕駛人員的管理
1、駕駛人員必須持有國家規定的有效駕駛執照、按照規定車型駕駛。駕駛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新《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交通規則,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安全第一思想,嚴禁帶病駕駛、疲勞駕駛和酒后駕駛。凡因違章駕駛被公安部門拘留者或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者一律作辭退處理。
2、駕駛員要熱愛自己的本職工作,服從調度,聽從指揮,牢固樹立“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時間就是生命”的效率觀念,及時迅速出車,圓滿完成醫療急診任務;加強駕駛技術和安全知識學習,不斷提高為病人服務的本領。
3、駕駛人員認真愛護車輛,負責對自己所駕駛車內的急診器材、設備的保管與維護,保持功能完好,隨時處于應急狀態,嚴禁物品外借,違者罰款100元;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本人責任。
4、駕駛員要經常保持車況良好和車輛整潔。定期對所駕駛車輛進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在運送已明確或疑似傳染病人(包括死亡病人)后,要及時進行消毒,若因沒有及時消毒造成嚴重后果者,給予辭退處分,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5、駕駛人員不得違反交通法規。發生交通事故,必須立即向辦公室報告,不得隱瞞事故不報。
6、車輛年審、警燈警報的審核及保險、養路費的購買經院辦主任審核同意后由駕駛員在業余時間辦理,不得占用工作時間,因延誤造成損失者責任自負。
醫院車輛管理制度 篇8
為進一步規范醫院救護車管理,保證救護車處于應急備用狀態,確保接送病人工作順利開展及行車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保險購買
1、由后勤科、財務科按醫院規定購買相應保險。
2、購買保險時限、險種等由車隊具體負責,報后勤科長及分管副院長同意并備案。
3、車隊負責備齊購買保險所需相關資料。
二、車輛維護及審驗
1、車隊直接負責救護車的日常維護及車輛檢審。
2、定期、按時對各種車輛進行檢修和維護,做好清潔保養,保證車輛狀況良好,鼓勵自修、小修,如不能自行修理時,須報后勤科長及分管副院長同意后,到指定維修點修理。
3、車輛修理、檢審要有相關記錄。
4、救護車輛必須做好救護設施管理、維護,保證應急使用正常。
三、車輛使用及用車管理
1、救護車平時應按規定停放在固定車位內,定人、定車,責任到人,救護車上的設備、附件不得私自拆卸,必須變動的,須經領導批準后由專業人員拆卸。
2.救護車輛平時由司機做好檢修、清拭保養,保持車輛的良好狀況和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證安全使用。停放救護車務必要注意防盜、防損壞。如果因司機原因造成損失,則由當事司機賠償。
3、建立健全車輛出勤登記制度,力爭做到接警后5分鐘內出車。認真填寫《救護車使用情況登記表》。每次出車地點、開車時間、到達時間、回車時間、到院時間、公里數、車輛耗油數等都要登記清楚,執行任務途中及任務完成后不得隨意改變行車路線。值班駕駛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4、救護車駕駛員在行車途中,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到文明行車,禮貌待人,熱心為病員服務。駕駛員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辦公室,并說明原因。
5、后勤科長根據《救護車使用登記表》對接送患者進行回訪,是否存在私收費、亂收費或服務態度差,一經發現將嚴厲處罰。
6、嚴禁公車私用,若特殊情況私人用車須報后勤科長及分管副院長。
7、除按相關規定免費出車外,外出車輛所收取費用一律上報財務,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免費用車所產生的費用,核算轉入使用車輛的科室支出。
8、救護車收費按相關規定執行,由財務科收取,駕駛員代收費用須按時上交財務科。
9、所收取費用用于車輛加油、駕駛員、醫護人員差旅費開支,剩余部分按30%歸用車科室,70%歸后勤科用于車輛維護保養支出。
10、駕駛員、醫護人員差旅費按昆明、西昌150元/天/人、鄉鎮50元/天/人(含食宿費用包干)計發,由出差人員及時到財務室報銷差旅費。
11、救護車工作時肇事根據交警部門確定責任后由醫院承擔相應責任,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由肇事者本人自行負責并納入本人績效考核:
①酒后駕車。
②沒有經醫院同意自行駕車外出者。
③私人借車及外單位借車者。
④交由沒有駕照者駕車。
⑤疲勞駕車、超速駕車、超載駕車等不按規定駕車者。
四、車輛加油管理
1、由后勤科根據行駛里程、路面情況、車輛油耗等核算用油量,要求每次出車耗油量不得超過標準的5%。
2、車輛加油須有主乘人員簽字確認,如沒有主乘人員或負責接送病人用車時,須有后勤人員陪同加油。
3、其他單位或私人借車時油費不屬醫院支付范圍。
4、加油發票須有后勤科長簽字后方可報銷。
5、認真填寫車輛用油登記表。
6、禁止公油私用、挪用或利用醫院用車名譽給私家車加油,一經發現上述情況者,給予其本次用油量的2—3倍罰款,若發現加油量與行駛里程不相符時,將追查原因給予相應處理。
醫院車輛管理制度 篇9
一、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同時遵守醫院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駕駛員應愛惜所駕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一次檢查,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三、駕駛員應定期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清洗,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四、每天上班交接班時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半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五、駕駛員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
六、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必須把車輛停在車庫內。駕駛員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關好車門、車窗,防止車輛被盜。
七、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八、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
九、嚴禁駕駛員酒后駕車或私自用車,如因駕駛員酒后駕車或私自用車造成的一切違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駕駛員本人承擔,并給予相應的處罰。
十、駕駛員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得開英雄車、賭氣車、霸王車和亂用警報器。行車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報告120指揮中心,同時能適用快速處理的,應采用快速處理方式解決;如必須現場處理,應當立即報警待處,不得逃離現場。如因違反交通規則而發生事故的,駕駛員應承擔全部后果和責任。
十一、駕駛員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單位不予報銷,由駕駛員自行承擔。違章造成事故的由當事駕駛員承擔責任和后果。
十二、120指揮中心派車出診時,要準時出車,不得延誤,出車后按要求規范操作救護車車載終端。
十三、上班時間內駕駛員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值班室等候出車,不準隨便離開急救大樓。上班期間嚴禁飲酒、打牌等娛樂。
十四、駕駛員對120指揮中心的調度及科室領導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上級領導反映。
十五、駕駛員出診時應密切配合急救醫師完成急救任務,根據病人病情及急救醫師意見確定行駛速度及轉送醫院,向急救醫師提出轉送中合理化建議時應注意方式和場合,避免引起糾紛。
十六、駕駛員上班時要著裝整齊,按規定穿工作服,佩帶工作牌。
十七、任何時候,駕駛員必須隨身攜帶手機。對領導或120指揮中心有關人員的呼叫,應立即應答。情況特殊確實不能應答的,事后一定要說明原因。通訊聯系不上的,給予當月績效扣分處罰。
十八、駕駛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其他人駕駛。
醫院車輛管理制度 篇10
救護車清潔制度
一、必須保持救護車車身、駕駛室、警報器、隨車物品的整潔。
二、駕駛員必須做好救護車的清潔工作。
三、下班時要做好車輛清潔,鎖好門窗。
四、不定期清潔發動機、電瓶、底盤。
五、每周由駕駛員自行沖冼車輛的內外一次,以保持外觀整潔,每2周送洗車店洗車一次(雨天及特殊情況除外)。
車輛保養制度
一、駕駛員每天在接班前應對車輛進行全面的檢查維護,認真填寫車輛交接班運行記錄表,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解決。
二、車輛行駛5千至6千公里時,填寫車輛修理保養申請表上報車管科統一安排保養。
三、車輛年檢時必須進廠進行二級保養,合格后方可參加年檢。
四、汽車輪胎在行駛5萬公里后,應進行全面檢查,對扎釘較多,磨損較嚴重的必須更換。
五、用汽油的車輛行駛8萬公里,必須更換正時帶。
六、柴油車行駛5萬公里必須進行清洗,調試噴油嘴。
七、駕駛員下班后必須保證車輛清潔,鎖好門窗,方可交接。
救護車特殊運行狀況處理制度
一、救護車在非正常出診運行狀態下,如外出加油、維修、保養或送病人回家返途等車上無醫護人員情況下,如途中遇到攔截要求運送病人去醫院救治,司機應及時停車下車,向當事人了解情況并說明車輛狀況。如病人或家屬強烈要求且病情允許直接運送的情況下,由當事人及司機報告指揮中心后轉送最近急救網絡醫院。如病情較重,不宜直接運送或運送途中存在較大風險,必須向攔截人員說明清楚情況并向指揮中心報告或請求救援,待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協助轉送病人上救護車后方可離開現場。
二、救護車正常出診空車狀態下發生交通事故,原則上就地停車處理事故,中心另派救護車執行任務。如要救治的病人病情危重,時間緊迫且交通事故輕微等特殊情況,需服從指揮中心調度繼續執行任務。
三、救護車上有病人的出診狀態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報警,救治組組長(醫生)對該事故損傷情況及車上病人病情作出全面評估后,決定是否停留在現場救治事故傷員或繼續轉送車上病人。
救護車長途轉運審批制度
一、急救車離開市區執行長途急救任務,必須經醫院分管領導審批。由科室提出用車申請,調度室安排車輛、司機等。
二、必須嚴格按照調度指揮中心下發出車單轉送,不得私自改變目的地,特殊情況及時報調度指揮中心。
三、執行長途出車的駕駛員要謹慎駕駛,出車前要完成病人家屬簽字工作,確保行車安全,并保持通訊聯絡通暢。
安全管理制度
一、堅持每月第一個周二組織學習制度,自覺簽到,有事請假,一年累計二次無故不到者,按考勤管理條例照章處罰。
二、上班后認真檢查車輛,隨時待命,在急救途中密切與醫務人員配合,不無故亂用警報器,使用警報器時不得從右邊超越,做到安全、準確地完成好急救任務。
三、行車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操作規程,服從交通民警和管理人員指揮、檢查。嚴禁酒后駕車和開特權車。
四、無論發生大小事故,必須及時向車管科及中心分管領導匯報,以便分析事故原因,及時處理,吸取教訓。
五、建立、健全會議簽到本、會議記錄本、車輛安全檢查登記本,事故違章記錄本,以便對檔案記錄進行查閱。
六、急救車車輛未經中心領導批準,一律不得挪作他用。嚴禁使用急救車參與急救無關事宜。
七、私自出車按中心規定處理,造成事故者,全部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本人負責。
八、加強節日期間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落實到位,對值班期間發現各種問題和事故隱患及時上報科領導及中心領導,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九、加強節日期間車輛安全工作。節前要對車輛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盡快報車管科解決,節日期間必須保證車況良好。加強對駕駛人員的安全行駛教育,嚴禁疲勞開車、酒后開車,對長途出車嚴格按有關報批程序執行。
救護車輛交接班制度
一、急救車輛分單人保管,雙人保管兩種。
二、每車由同駕一車的司機負責本車輛使用,保養,維修等工作。
三、兩人保管的車輛每天每班次必須對車輛完好,物品進行交接并作好登記。
四、單人保管車輛:上班前應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和維修并作好登記。
五、每天接班必須提前10分鐘進行交接檢查。
六、下班后必須做好車輛衛生、排除運行中故障,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車頭朝外,鎖好門窗。
七、車輛因交接班不細,事后發現擦碰、物品丟失跡象者,責任由接班人員承擔。
八、未完成交接班工作時,遇出車任務,仍由原駕駛員出車,回來后繼續交接班。
車輛交接班檢查登記制度
一、車輛交接班時,應對車輛燈光、剎車、轉向、機油、汽油、水、外觀等進行檢查,詳細登記交接。
二、做好車輛內外清潔工作。車頭必須朝外停放。
三、車管組長每周對全部車輛檢查一次。
四、辦公室每月對車輛不定期抽查。
五、檢查中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六、每次進行車輛檢查必須認真在保養工作情況表上記錄。
新車輛購置制度
一、急診科根據醫院總體規劃和實際需要,做出書面報告報院部辦公會議研究。
二、急診科要不斷了解掌握新上市的救護車資料,找出適合院前急救車型為醫院領導購車提供第一手資料。
三、新購置車輛須經政府采購辦招標采購。
四、按車輛技術規定和隨車物品嚴格驗收。
五、按相關規范要求完善車輛設置、通信、標志及改裝。
六、辦理車輛保險、上牌,附加稅、養路費,過橋費,警報器證,車船使用稅,加油卡等手續。
車輛報廢制度
一、根據車輛公里,年限和實際狀況,需要報廢的車輛由車管科書面報告交院部辦公會議研究批準,并報市衛生局審批。
二、經衛生局批準后填寫車輛報廢登記表。
三、將車輛送往政府指定的車輛解體廠進行報廢。
四、到市交管局車輛管理所辦理報廢手續。
五、報廢資料報市國資局審批后進入財務存檔。
車輛、駕駛員建檔制度
一、建立一車一檔,以備查閱。
二、完整記載車輛運行全過程。
三、保存新車的原始資料。
四、詳細記載維修、保養、用油、公里、事故等。
五、做好車輛異動、交接記載。
六、建立駕駛員的個人檔案,建立一人一檔管理制。
七、記錄進入時間、駕齡、年齡、進入前的經歷。
八、記載每年的工作情況,各種獎勵及年終考核成績。
九、保存聘用司機的考核資料及擔保書。
車輛運行統計制度
一、車輛運行統計分為:公里數,油耗,維修保養次數,完好率,維修費用,其它費用,行車安全和分析九項。
二、每月底統計車輛路碼表總數,算出當月車公里數。
三、急救出車必須經過120調度室,行政車必須填寫登記表,月底統計。
四、減除維修,保養天數得出車輛每月完好率。
五、根據車型標準,結合車輛實際用油,定出車輛用油標準(平時,夏季)。
六、如實記載車輛每月的維修,保養時間,次數。
七、每月對車輛維修,保養費用進行統計,隨時掌握車輛運行狀態。
八、統計車輛每月保險費,停車費,補助費,過路(橋)費等。
九、對每個駕駛員違章、事故進行統計。
十、運行分析分為:車輛實際用油和標準差異,用油占收入的比例,維修保養費用占收入的比例,每車次的平均收入,每行駛一公里的綜合收入六個部分。 對上述六部分進行季度,半年,全年統計并同上年同期進行比較分析,找出問題為后期工作找出切入點。
十一、如實保留統計資料,利于從新車到報廢整個運行過程的成本核算。
車輛事故處理程序
一、車輛發生任何事故,有無責任,都必須先搶救傷員并在第一時間向110報警。
二、當事司機要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協助保險理賠員進行現場勘察及各種材料的收集,及時索賠。
三、及時向科室匯報,當事司機要如實匯報事故的全過程。
四、車輛發生事故,科室要組織駕駛員分析,討論事故原因,幫助肇事本人,教育全體駕駛員。
五、發生事故不報和私了的一切損失由當事司機負責,并按照醫院相關制度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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