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范本
現如今,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范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范本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我廠環境保護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堅持推行清潔生產、實行生產全過程污染控制的原則;實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和污染物總量控制的原則;堅持環境保護工作作為評選先進的必要條件,實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條環境保護工作的主要負責人,應對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配備與開展工作相適應的環保管理人員,掌握生產工藝技術及生產運行狀況。
第二章環境監測工作
第四條每年根據公司下達的<環境監測計劃>開展環境監測工作。企業環境管理制度。監測時如有超標情況,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不得私自減少監測次數或停止監測。
第五條每月3日上報前一個月的<環境報表>。
第六條生產辦除開展常規監測外,要承擔對突發性的污染事故的應急監測工作。
第七條外排污水和氣的監測外進行。
第三章環境保護工作日常管理
第八條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中,實現全過程、全天侯、全員的環保管理,在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的同時,必須有環保工作內容。
第九條積極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環保知識,提高全員的環保意識。重點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環境日”的宣傳工作。企業環境管理制度。
第十條完善環保各項基礎資料。
第十一條加強對外來施工單位施工作業的環境管理,承攬環保設施施工的單位,要持有上級或政府主管部門的施工許可證,在施工過程要防止產生污染,施工后要達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對有植被損壞情況的,施工單位要采取恢復措施。
第十二條污染防治與三廢資源綜合利用:
(一)對生產中產生的“三廢”進行回收或處理,防止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對暫時不能利用而須轉移給其它單位利用的三廢,必須由公司安全環保部批準,嚴格執行逐級審批手續,防止污染轉移造成污染事故;
(二)開展節水減污活動,采取一水多用,循環使用,提高水的綜合利用率;
(三)在生產過程中,要加強檢查,減少跑、冒、滴、漏現象。對檢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處理,防止二次污染。對檢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設備材料要進行處理,避免造成污染轉移;
(四)在生產中,由于突發性事件造成排污異常,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防止污染擴,并及時向公司安全環保部匯報,以便做好協調工作;
(五)對于具有揮發性及產生異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揮發性氣體造成污染環境或產生氣味,避免污染環境或氣味擾民事件的發生;
(六)凡在生產過程中,開停工、檢修過程產生噪聲和震動的部位,應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聲達標排放。
第四章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
第十三條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以下簡稱為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第十四條建設項目應積極推行清潔生產,采用清潔生產工藝。
第十五條凡由于設計原因,使建設項目排污不達標,設計單位除負設計責任外,還應免費負責修改設計,直至排污達標,并承擔在此期間由于排污不達標造成的排污費和污染賠款,對由于施工質量造成生產裝置污染處理不能正常運行,施工單位應免費限期進行整改,直至達到要求。在此期間,發生的環保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第五章環境保護設施的管理
第十六條生產辦要將環保設施的管理納入設備的統一管理。
第十七條環保設施需檢修或臨時搶修,要對其處理或產生的污染物制定應急處理方案,并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批準,保證污染物得到有效處理和達標排放。
第六章環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第十八條污染事故是由于作業者違環保法規的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污染事件,事故的處理按****局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污染事故級別劃分根據國家污染事故劃分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凡發生污染事故后,必須立即采取應急處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態的發展,并立即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開展事故調查等工作(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12小時內將事故報告或簡報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公司安全環保部按照有關事故處理規定分級負責,逐級上報,接受處理。
第二十一條凡外來施工的承包單位,在簽訂工程合同時,簽訂雙方要明確環保要求及規定,施工隊伍主管部門要監督檢查,發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中油集團、管理局、**、實業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生產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2、企業員工考勤制度范本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箭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二、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3、企業員工晉升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公司科學、規范的人才選拔和晉升管理機制,充分發掘公司內部人力資源潛能,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管理干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三條管理干部選拔是指公司副主任以上管理職級的選拔,員工晉升是指公司一般員工職級晉升和提升薪資。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項目部、各部門。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為公司管理干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的管理部門。
第二章管理干部的選拔
第六條管理干部選拔的基本形式有:逐級推薦。
第七條逐級推薦可以通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推薦、人力資源部推薦、員工推薦或自薦三種途徑進行。
第八條根據公司人力資源職位空缺及員工發展需求情況,推薦人員須依照公司聘任審批權限經逐級審批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聘任或任命手續。
第三章員工晉升管理
第九條公司原則上每半年進行一次員工薪資提升調整,公司員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均有機會獲得薪資的提升,具體按公司年薪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根據審批可獲得破格晉職晉級:
1.在工作崗位上作出突出貢獻和成績顯著者;
2.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使公司獲得較效益者;
3.為公司贏得較高社會榮譽或挽回較經濟損失者。
第十條員工晉職晉級的審批程序為:
1.部門負責人將推薦意見填入《員工晉升審批表》,經過分管領導審批后報公司人力資源部。推薦意見應包括考核情況、突出業績、工作能力和水平評價、工作態度和表現評價及潛質等5個基本方面;
2.人力資源部根據部門推薦意見,對員工的工作情況等進行調查了解和核實,并作出審核意見報人事分管領導審核;
3.人事分管領導作出審核意見后,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
4.人力資源部負責根據審批結果及時落實員工薪資、福利、職級的調整。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4、企業勞動紀律管理制度范本
1、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所從事工作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2、職工應自覺接受安全保護衛生教育,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
3、職工對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和安排危害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的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并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職工凡有以下行為之一者,公司將一次處以20元罰款,行為嚴重者,一次處以100元罰款,一年內超過3次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
4.1不按規定穿戴和使用勞保用品及安全防護設施;
4.2未經調度或主管批準,車輛夜間停放場外或私自開車外出;
4.3工作時間內無理取鬧、尋釁滋事、罵人侮辱人格;
4.4工作時間內干與公司無關的事情;
4.5未經分管責任人批準,擅自請人代班、上班;
4.6脫崗串崗,未經主管允許離崗到其他崗位而影響正常工作者。
5、職工病、事、假事宜參照《員工福利制度》執行。
6、公司實行嚴格的考勤制度。職工加班工資由公司行政部門統一統計,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加斧章后統一發放。
7、每天工作必須在當天完成,不得故意拖延,當天未完成的工作,拖延下班時間不視為加班。如電話聊天、上網游戲,一律不算加班。一經發現,將對其進行20元的經濟處罰。
8、病假一個月內累計達15天(含15天)以上者扣除全月誤餐費及當月年終獎,事假一個月內累計達10天(含10天)取消當月誤餐費及年終獎。合同人員全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者,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9、職工請假程序:請假半天由主管和項目副經理書面批準;請假一天由項目經理書面批準;請假一天以上書面假條報公司批準。公司規定不允許請假的工作和活動以及集團公司安排的工作和活動,本人向項目經理請示,項目經理報公司批準按事假規定處理。
10、職工無正當理由、無請假手續,遲到、早退530分鐘者,處以20元罰款,黨員、管理人員罰款50元。遲到、早退累計達到7次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一月之內遲到、早退達7次者視為嚴重違紀或一年之內遲到、早退累計達15次視為嚴重違紀,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11、職工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及班組工作安排者,當日按缺崗處理,處以50元罰款。一年累計達三次者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
12、被通知待崗培訓的職工需簽署書面的《待崗培訓通知書》,該通知書將作為職工日常考評記錄之一,達到2次內部培訓的非在編職工職工,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在編職工達到3次內部待崗培訓的職工,予以開除。
13、職工無故不上班者為曠工。曠工半天處以20元罰款;曠工一天處以50元罰款;連續曠工3天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取消當月誤餐費及年終獎;曠工累計達5天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取消一個月誤餐費及年終獎;全年累計曠工達10天者,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全年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累計超過30天者公司予以除名(指在編職工)。
14、職工因突擊任務需要加班而擅自不到崗者,一次處以20元以上罰款;第二次作公司待崗;三次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15、職工工作時間內嚴禁喝酒、賭博。違者作曠工處理;一月內發現三次以上(含三次)處理后,取消當月誤餐費及年終獎,公司內部待崗培訓。
16、駕駛人員、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操作規程,對于任何違規操作,一月內發現三次取消駕駛資格或上崗操作資格,作公司內部待崗培訓。公司機械每日完工后,操作員必須停置于規定地點,嚴禁私作他用,違者處以50元罰款;嚴禁進行經營活動,違者除經營所得應上交公司外,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7、職工利用職權接受賂,致使集體經濟利益遭受損失者,一經發現,除全額賠償損失外,另按損失金額的10%處罰,并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情節嚴重追究其法律責任。
18、職工盜拿公物或盜賣公司廢舊物資,給公司經濟造成損失者,一經發現,按原價值賠償并按盜拿物資價值的10%予以處罰,并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公物被盜,對值班人員按盜竊物資價值10%予以處罰,并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公司物資失竊,責任人按失竊物資價值的10%予以賠償。
19、職能部門工作推諉、辦事不力,影響他人工作者,對部門責任人及當事人處以50元罰款,經教育三次以上不改者調離崗位,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
20、財務管理中心職工應將重要財務數據設置加密程序并不允許上網。發現未經允許上網者,公司將對當事人及其主管處以20元罰款。
21、公司對私自外接工程情節輕微者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情節嚴重者或發生兩次以上者按照集團公司規定處理。
22、待崗培訓公司內學習13個月,學習期間按社會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工資,取消年終獎50%。待崗培訓期間上下班進行出勤簽字(早上8:0011:30,下午2:005:00),節假日正常休息,如出現遲到、早退、曠工累計達三次者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如重新上崗者需征得公司領導同意,并經崗位部門試用通過后方可上崗,上崗工資由部門重新制定。如重新上崗一年內仍不能適應新崗位或再次違勞動紀律,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3、年度考評不及格者,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三個月,培訓重新上崗后再次考評不及格者,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4、年終獎、過節慰問費由各部門根據員工表現情況及考核情況確定發放標準。提前解除勞動關系者不享受年終獎。
25、由于工作失誤造成公司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按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的10%進行賠償。
26、造成公司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達3萬元以上(含3萬元)者,視情節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7、泄露商業機密、項目意向和招投標信息,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28、領導干部原則上不允許自行駕車辦公事,如私自駕車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29 、如出現私人業主借車的情況:
29.1活動范圍只限于在武漢市內,必須給其配備專職司機。
29.2活動范圍超出武漢市并要在外過夜,必須上報公司書面批準。
凡以上兩種情形用車,造成任何人身損害和財物損失,均由借車人自承擔賠償責任。
30、對個人和部門重復違本制度的相同錯誤者,公司將加倍或者遞增式進行加重處罰。
31、當職工違相關制度承擔責任時,如果處罰和賠償金額一個月不能處理完時,可以分月扣除工資和獎金(以不超過本人月工資的20%為限)直至支付完畢。
32、待崗培訓規定:
32.1在編職工:待崗培訓后連續二個月內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工資照發;三個月以上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實行內退。(待崗期間無福利待遇)
32.2人事代理及合同工:待崗培訓后連續二個月內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工資照發,取消各種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待崗期間無福利待遇)
32.3勞務派遣人員:待崗培訓后連續二個月內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公司將其退回勞務派遣公司。(待崗期間無福利待遇)
5、小企業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門店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依據《西安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以及國家和西安市關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門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二條貫徹落實企業法人代表或托代理人責任制,企業法人代表或托代理人代表公司與上級管理部門簽訂年度《防火安全責任書》,門店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工作。
第三條門店安全員會(簡稱“安會”)負責防火安全的組織領導工作,安全管理辦公室(簡稱“安全辦”)負責防火安全的具體實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安全辦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負責門店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公司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西安市關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制訂門店防火安全制度并監督檢查制度落實情況,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
三、每月定期、節假日以及重活動期間,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同時加重點防火部位的巡視檢查頻度。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災隱患,應報公司主管領導并采取應急措施,對隨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或設施,有權責令有關部門和人員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確保門店的防火安全。
四、負責建立和修訂門店防火檔案,以實現對防火安全責任的追溯。
五、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安會組織到公司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或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應在規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將結果報告消防機關。
六、負責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或協助消防管理機關對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
七、參與門店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設計方案審定工作和最終驗收工作,并對施工過程的情況負有監督責任。
八、負責門店出租房屋、出租場地的《安全協議書》的簽訂工作。實施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能
九、負責對新到門店工作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十、負責定期對門店的防火物資、消防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檢查、更換和增補工作。
十一、安全值班和巡邏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脫崗,并掌握防火和滅火基本知識。
十二、負責《臨時動火證》的審批和檢查工作。
十三、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記錄,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簽字,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并向安全辦及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第五條各事業部及管理部室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本部門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與公司簽訂的《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的工作和部門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西安市關于防火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門店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與各崗位工種安全防火規定,監督檢查本部門落實門店制度及規定的情況,對本部門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實施科研生產和經營管理工作與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落實、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的“六同”。
三、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地區安會和公司組織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以及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安會組織的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在規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將結果報告公司安全辦。
四、愛護門店的防火設施、消防器材和避雷設施,不得隨意挪動、挪用、埋、壓、圈、占。
五、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排除,出現火災應及時組織本部門員工進行撲救,并向安全辦及時匯報,不得瞞報、漏報或延報火災情況。未經安全辦許可不得撤除、清理火災現場。
六、對重點部門的防火部位和設施指定專人負責,下班前拉閘斷電,熄滅燈火。
七、部門全體員工均為門店義務消防隊員,應急救援的組織管理工作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第五十二條規定。
第四章宣傳和教育
第六條安會每季度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分析公司安全形勢、學習貫徹有關文件精神,針對問題制定改進措施并予以落實。
第七條安會成員應利用各種會議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及時通報門店安全情況,并按安會的要求布置落實安全工作。
第八條安全辦應利用門店計算機信息網絡、通訊、黑板報、宣傳畫、橫幅等多種形式和手段,開展經常性的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
第九條門店堂經理應充分重視公司及門店防火安全工作,按照安全辦的要求落實對員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帶領員工自覺遵守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以及公司安全方面的有關制度,組織員工開展防火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提高員工防火安全意識和遵守防火法律法規的自覺性。
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范本2
一、目的:
1、為了預防和控制污染,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國家環保的法律法規。
2、為了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3、為給員工提供一個清潔、舒適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二、范圍:適用于本公司的'所有部門,包括外包工、實習考察人員等。
三、職責:環保部門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實施監督。其它各相關部門協助環保部門完成本制度的實施。
四、引用文件、依據:
五、術語、關鍵詞。
七、附則
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2、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xxx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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