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論貴粟疏》原文及譯文賞析
《論貴粟疏》全文緊緊抓住貴粟 ,從帶有根本性的社會實際出發,高屋建瓴,援古況今,層層剖析,反復論證,又明確提出 損有余補不足 的 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 ,以振興發展農業生產,增強國力,對歷史上"文景之治"的局面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原文】
論貴粟疏
出處:《漢書》 作者:〔西漢〕晁 錯
圣王在上,而民不凍饑者,非能耕而食之(1),織而衣之也(2),為開其資財之道也(3)。故堯、禹有九年之水,湯有七年之旱,而國無捐瘠者(4),以畜積多而備先具也。今海內為一,土地人民之眾不避湯、禹(5),加以無天災數年之水旱,而畜積未及者,何也?地有遺利,民有余力,生谷之土未盡墾,山澤之利未盡出也,游食之民未盡歸農也。
民貧,則奸邪生。貧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農,不農則不地著(6),不地著則離鄉輕家,民如鳥獸。雖有高城深池,嚴法重刑,猶不能禁也。夫寒之于衣,不待輕暖;饑之于食,不待甘旨;饑寒至身,不顧廉恥。人情一日不再食則饑,終歲不制衣則寒。夫腹饑不得食,膚寒不得衣,雖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務民于農桑,薄賦斂,廣畜積,以實倉廩(7),備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
民者,在上所以牧之(8),趨利如水走下,四方無擇也。夫珠玉金銀,饑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眾貴之者,以上用之故也。其為物輕微易藏,在于把握,可以周海內而無饑寒之患。此令臣輕背其主,而民易去其鄉,盜賊有所勸,亡逃者得輕資也。粟米布帛生于地,長于時,聚于力,非可一日成也。數石之重(9),中人弗勝(10),不為奸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饑寒至。是故明君貴五谷而賤金玉。
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畝,百畝之收不過百石。春耕,夏耘,秋獲,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給徭役;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署熱,秋不得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四時之間,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來,吊死問疾,養孤長幼在其中(11)。勤苦如此,尚復被水旱之災,急政暴虐(12),賦斂不時,朝令而暮改(13)。當具有者半賈而賣,無者取倍稱之息(14);于是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償債者矣。而商賈大者積貯倍息(15),小者坐列販賣,操其奇贏(16),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賣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蠶織,衣必文采,食必粱肉;無農夫之苦,有阡陌之得(17)。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過吏勢,以利相傾;千里游遨,冠蓋相望,乘堅策肥(18),履絲曳縞(19)。此商人所以兼并農人,農人所以流亡者也。今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矣;尊農夫,農夫已貧賤矣。故俗之所貴,主之所賤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惡乖迕(20),而欲國富法立,不可得也。
方今之務,莫若使民務農而已矣。欲民務農,在于貴粟;貴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為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21),得以拜爵(22),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農民有錢,粟有所渫(23)。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余者也。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則貧民之賦可損(24),所謂損有余、補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順于民心,所補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賦少,三曰勸農功。今令民有車騎馬一匹者(25),復卒三人。車騎者,天下武備也,故為復卒。神農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湯池百步,帶甲百萬,而無粟,弗能守也。”以是觀之,粟者,王者大用(26),政之本務。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27),乃復一人耳,此其與騎馬之功相去遠矣。爵者,上之所擅(28),出于口而無窮;粟者,民之所種,生于地而不乏。夫得高爵也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于邊,以受爵免罪,不過三歲,塞下之粟必多矣。
選自中華書局標點本《漢書·食貨志》
【注釋】
(1)食(sì寺)之:給他們吃。“食”作動詞用。 (2)衣(yì益)之:給他們穿。“衣”作動詞用。 (3)道:途徑。(4)捐瘠(jí吉):被遺棄和瘦弱的人。捐,拋棄;瘠,瘦。 (5)不避:不讓,不次于。(6)地著(zhuó著):定居一地。《漢書·食貨志》:“理民之道,地著為本。”顏師古注:“地著,謂安土也。” (7)廩(lǐn凜):米倉。 (8)牧:養,引申為統治、管理。 (9)石:重量單位。漢制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10)弗勝:不能勝任,指拿不動。 (11)長(zhǎng掌):養育。 (12)政:同“征”。虐:王念孫以為當作“賦”。(13)改:王念孫以為本作“得”。 (14)倍稱(chèn襯)之息:加倍的利息。稱,相等,相當。 (15)賈(gǔ古):商人。(16)奇(jī基)贏:利潤。奇,指余物;贏:指余利。 (17)阡陌(qiānmò千莫)之得:指田地的收獲。阡陌,田間小路,此代田地。(18)乘堅策肥:乘堅車,策肥馬。策,用鞭子趕馬。(19)履絲曳(yè業)縞(gǎo搞):腳穿絲鞋,身披綢衣。曳,拖著。縞,一種精致潔白的絲織品。 (20)乖迕(wǔ午):相違背。(21)縣官:漢代對官府的通稱。 (22)拜爵:封爵位。 (23)渫(xiè謝):散出。 (24)損:減。 (25)車騎馬:指戰馬。(26)大用:最需要的東西。 (27)五大夫:漢代的一種爵位,在侯以下二十級中屬第九級。凡納粟四千石,即可封賜。(28)擅:專有。
【譯文】
在圣明的君王統治下,百姓不挨餓受凍,這并非是因為君王能親自種糧食給他們吃,織布匹給他們穿,而是由于他能給人民開辟財源。所以盡管唐堯、夏禹之時有過九年的水災,商湯之時有過七年的旱災,但那時沒有因餓死而被拋棄和餓瘦的人,這是因為貯藏積蓄的東西多,事先早已作好了準備。現在全國統一,土地之大,人口之多,不亞于湯、禹之時,又沒有連年的水旱災害,但積蓄卻不如湯、禹之時,這是什么道理呢?原因在于土地還有潛力,百姓還有余力,能長谷物的土地還沒全部開墾,山林湖沼的資源尚未完全開發,游手好閑之徒還沒全都回鄉務農。
百姓生活貧困了,就會去做邪惡的事。貧困是由于不富足,不富足是由于不務農,不從事農業就不能在一個地方定居下來,不能定居就會離開鄉土,輕視家園,象鳥獸一樣四處奔散。這樣的話,國家即使有高大的城墻,深險的護城河,嚴厲的法令,殘酷的刑罰,還是不能禁止他們。人在寒冷的時候,不會等有了輕暖的皮衣才穿;饑餓的時候,也不會等有了美味才吃;饑寒交迫,就顧不上廉恥了。人之常情是:一天不吃兩頓飯就要挨餓,整年不做衣服穿就會受凍。那么,肚子餓了沒飯吃,身上冷了無衣穿,即使是慈母也不能留住她的兒子,國君又怎能保有他的百姓呢?賢明的君主懂得這個道理,所以讓人民從事農業生產,減輕他們的賦稅,大量貯備糧食,以便充實倉庫,防備水旱災荒,因此也就能夠擁有人民。
百姓呢,在于君主用什么辦法來管理他們,他們追逐利益就象水往低處流一樣,不管東南西北。珠玉金銀這些東西,餓了不能當飯吃,冷了不能當衣穿;然而人們還是看重它,這是因為君主需要它的緣故。珠玉金銀這些物品,輕便小巧,容易收藏,拿在手里,可以周游全國而無饑寒的威脅。這就會使臣子輕易地背棄他的君主,而百姓也隨便地離開家鄉,盜賊受到了鼓勵,犯法逃亡的人有了便于攜帶的財物。粟米和布帛的原料生在地里,在一定的季節里成長,收獲也需要人力,并非短時間內可以成事。幾石重的糧食,一般人拿不動它,也不為奸邪的人所貪圖;可是這些東西一天得不到就要挨餓受凍。因此,賢明的君主重視五谷而輕視金玉。
現在農夫中的五口之家,家里可以參加勞作的不少于二人,能夠耕種的土地不超過百畝,百畝的收成,不超過百石。他們春天耕地,夏天耘田,秋天收獲,冬天儲藏,還得砍木柴,修理官府的房舍,服勞役;春天不能避風塵,夏天不能避署熱,秋天不能避陰雨,冬天不能避寒凍,一年四季,沒有一天休息;在私人方面,又要交際往來,吊唁死者,看望病人,撫養孤老,養育幼兒,一切費用都要從農業收入中開支。農民如此辛苦,還要遭受水旱災害,官府又要急征暴斂,隨時攤派,早晨發命令,晚上就要交納。交賦稅的時候,有糧食的人,半價賤賣后完稅;沒有糧食的人,只好以加倍的利息借債納稅;于是就出現了賣田地房屋、賣子孫來還債的事情。而那些商人們,大的囤積貨物,獲取加倍的利息;小的開設店鋪,販賣貨物,牟取利潤。他們每日都去集市游逛,趁政府急需貨物的機會,所賣物品的價格就成倍抬高。所以商人家中男的不必耕地耘田,女的不用養蠶織布,穿的必定是華美的衣服,吃的必定是上等米和肉;沒有農夫的勞苦,卻占有農桑的收獲。依仗自己富厚的錢財,與王侯接交,勢力超過官吏,憑借資產相互傾軋;他們遨游各地,車乘絡繹不絕,乘著堅固的車,趕著壯實的馬,腳穿絲鞋,身披綢衣。這就是商人兼并農民土地,農民流亡在外的原因。當今雖然法律輕視商人,而商人實際上已經富貴了;法律尊重農民,而農民事實上卻已貧賤了。所以一般俗人所看重的,正是君主所輕賤的;一般官吏所鄙視的,正是法律所尊重的。上下相反,好惡顛倒,在這種情況下,要想使國家富裕,法令實施,那是不可能的。
當今的迫切任務,沒有比使人民務農更為重要的了。而要想使百姓從事農業,關鍵在于抬高糧價;抬高糧價的辦法,在于讓百姓拿糧食來求賞或免罰。現在應該號召天下百姓交糧給政府,納糧的可以封爵,或贖罪;這樣,富人就可以得到爵位,農民就可以得到錢財,糧食就不會囤積而得到流通。那些能交納糧食得到爵位的,都是富有產業的人。從富有的人那里得到貨物來供政府用,那么貧苦百姓所擔負的賦稅就可以減輕,這就叫做拿富有的去補不足的,法令一頒布百姓就能夠得益。依順百姓心愿,有三個好處:一是君主需要的東西充足,二是百姓的賦稅減少,三是鼓勵從事農業生產。按現行法令,民間能輸送一匹戰馬的,就可以免去三個人的兵役。戰馬是國家戰備所用,所以可以使人免除兵役。神農氏曾教導說:“有七八丈高的石砌城墻,有百步之寬貯滿沸水的護城河,上百萬全副武裝的兵士,然而沒有糧食,那是守不住的。”這樣看來,糧食是君王最需要的資財,是國家最根本的政務。現在讓百姓交糧買爵,封到五大夫以上,才免除一個人的兵役,這與一匹戰馬的功用相比差得太遠了。賜封爵位,是皇上專有的權力,只要一開口,就可以無窮無盡地封給別人;糧食,是百姓種出來的`,生長在土地中而不會缺乏。能夠封爵與贖罪,是人們十分向往的。假如叫天下百姓都獻納糧食,用于邊塞,以此換取爵位或贖罪,那么不用三年,邊地糧食必定會多起來。(宋心昌)
【題 解】
西漢建國初期,漢高祖劉邦由于采取了罷兵歸家、抑制商人、輕徭薄賦等一系列措施,使秦朝末年因連年戰爭而遭到嚴重破壞的農業生產逐漸得以恢復。文帝即位后繼續奉行“與民休息”的政策,重視農桑,促進了農業的繁榮和商業的發展。但由此也產生了因商業發展而導致谷賤傷農,大地主、大商人對農民兼并侵奪加劇,大批農民流離失所,階級矛盾日趨激化的社會現象。針對這一問題,晁錯上了這篇奏疏,全面論述了“貴粟”(重視糧食)的重要性,提出重農抑商、入粟于官、拜爵除罪等一系列主張,這對當時發展生產和鞏固國防,都具有一定的進步意義。本文觀點精辟,分析透徹,邏輯謹嚴,文筆犀利,具有汪洋恣肆的氣勢和流暢渾厚的風格。
【簡析】
全文通過正反兩方面的連論說了重農貴粟對于國家的富強和人民的安定生活所具有的決定性意義。作者在說明問題時運用古今對比,農夫與富商大賈的對比,法令與實際情況的對比,使他的主張得到更鮮明的表現,讓統治者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其中特別是對農民現實生活的貧困窮苦的描寫,揭露性很強。
所謂“谷賤傷農”,意思就是說,糧食太便宜了,就會挫傷農民種糧食的積極性,導致產量減少,這對國家的長治久安是有很大影響的。因為我國在歷史上一直就是一個農業國,所以歷代的統治者都很重視農業的發展問題。晁錯認為蓄積多,則民心穩,統治穩固;而要增加蓄積,必須想辦法使農民盡心于農業生產。但現狀是農民忙活了一年,到頭來卻只有很少的收益,為了應付各種賦斂,有的甚至“賣田宅,鬻子孫”;而商人無農民之勞,卻能“衣必文采,食必粱肉”。這種差距不可能使農民安心于農業,作者由此提出“欲民務農,在于貴粟”的觀點。他的觀點對于扭轉“谷賤傷農”的狀況是有好處的,對現代社會解決“三農”(指農村、農業、農民)問題,也是有借鑒意義的,但他尊崇傳統的“重農抑商”政策,對待商業和商人也有一些偏頗和不公正之處,讀者閱讀時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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