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清》原文、翻譯及賞析
《維清》原文、翻譯及賞析1
維清
朝代:先秦
作者:佚名
原文:
維清緝熙,文王之典。肇禋,迄用有成,維周之禎。
譯文
多么清明又是多么榮光,
因為文王有著征伐良方。
自從開始出師祭天,
至今成功全靠師法文王,
真是我周王朝大吉大祥。
注釋
⑴維:語助詞。
⑵典:法。
⑶肇:開始。禋(yīn):祭天。
⑷迄:至。
⑸禎:吉祥。
鑒賞
這是《詩經》中最簡短的篇章之一。作為一首與《國風》一類抒情詩意境迥然不同的《頌》詩,光看原詩十八字的文本,對詩意的理解肯定不會太深,這就有必要通過閱讀一些距原詩創作時代相對比較近的漢代學者的闡說以及樸學鼎盛時期的清代學者的考證來了解詩歌的創作背景和主題思想。
按《毛詩序》云:“《維清》,奏象舞也。”鄭箋云:“《象舞》,象用兵時刺伐之舞,武王制焉。”蔡邕《獨斷》云:“《維清》一章五句,奏《象武(武、舞古通)》之所歌也。”董仲舒《春秋繁露》云:“武王受命作《象樂》,繼文以奉天。”漢儒之說如此。清陳奐《詩毛氏傳疏》考云:“《象》,文王樂,象文王之武功曰《象》,象武王之武功曰《武》。《象》有舞,故云《象舞》。……胡承珙《(毛詩)后箋》云:‘鄭謂武王所制者,武王之作象舞,其時似但有舞耳。考古人制樂,聲容固宜兼備,然亦有徒歌徒舞者,《三百篇》皆可歌,不必皆有舞。則武王制象舞時,殆未必有詩。成王、周公乃作《維清》以為《象舞》之節,歌以奏之。’案胡氏說詩周公作,是矣。襄二十九年《左傳》,吳公子札觀周樂,見舞《象》箾《南》籥者,……此《象》謂舞,不謂詩也。《禮記·文王世子、明堂位、祭統、仲尼燕居》,皆言下管《象》,……此《象》謂詩,不謂舞也。制《象舞》在武王時,周公乃作《維清》,以節下管之樂,故《維清》亦名《象》。”據此,可知《維清》一詩文句雖簡單,但在《周頌》中地位卻較重要:它是歌頌文王武功的祭祀樂舞的歌辭,通過模仿(所謂“象”)其外在的征戰姿態來表現其內在的武烈精神。按《雅》、《頌》之詩,稱揚文王多以文德,贊美其武功,那就顯得意義非同一般了。
詩首句感嘆當時天下清平光明,無敗亂穢濁之政,次句道出這一局面的形成,正是因為文王有征伐的良法。據《尚書大傳》等記載,文王七年五伐,擊破或消滅了邘、密須、畎夷、耆、崇,翦除了商紂的枝黨,為武王克紂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武王沿用文王之法而得天下,推本溯源,自然對“文王之典”無限尊崇。下面第三句“肇禋”,鄭箋解為:“文王受命,始祭天而枝伐也。”“枝伐”,即討伐紂的枝黨(如崇國)以削弱其勢力。鄭說有《尚書中候》、《春秋繁露》等書證,“肇禋”即始創出師祭天之典,自確鑿無疑。《大雅·皇矣》敘文王伐崇,有“是類是祃”之句,“類”是出師前祭天,“祃”是在出征之地祭天,與此篇的“肇禋”也是一回事,可以彼此互證。最后兩句,“迄用有成”直承“肇禋”,表明“文王造此征伐之法,至今用之而有成功”(鄭箋);又以“用”字帶出用文王之法,暗應“文王之典”。“維周之禎”則與第一句“維清緝熙”首尾呼應,用虛字“維”引出贊嘆感慨之辭,再次強調“征伐之法,乃周家得天下之吉祥”(同上)。作者這樣的文字處理,未必是刻意為之,而在結構上自有回環吞吐的天然妙趣。戴震《詩經補注》謂其“辭彌少而意旨極深遠”,對此詩小而巧的結構卻有著較大的語義容量深有會心。
這樣的一首古詩,因其內容感情距當代讀者的生活過于遙遠,在接受過程中要產生審美快感,是比較困難的,但通過上文的分析,當能使讀者對此詩有比較確切的理解。如果此詩的樂舞能夠復原,那么,欣賞這一武舞,觀看一下打扮成周文王之師的舞蹈家表演攻戰之狀,感受一下其武烈精神,應是一大藝術享受。
《維清》原文、翻譯及賞析2
維天之命
題解:贊美文王的美德。
維天之命1,於穆不已2。於乎不顯3,文王之德之純。
假以溢我4,我其收之。駿惠我文王5,曾孫篤之6。
【譯文】
是那上天天命所歸,多么莊嚴啊沒有止息。多么莊嚴啊光輝顯耀,文王的品德純正無比。
美好的東西讓我安寧,我接受恩惠自當牢記。順著我文王路線方針,后代執行一心一意。
【注釋】
1.維:語助詞。2.於(wū):嘆詞,表示贊美。穆:莊嚴粹美。3.不(pī):借為"丕",大。
4.假:通"嘉",美好。溢: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爾雅·釋詁》:‘溢、慎、謐,靜也。’…詩言‘溢我’,即慎我也,慎我即靜我也,靜我即安我。"
5.駿惠:鄭箋訓為"大順",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惠,順也;駿當為馴之假借,馴亦順也。駿惠二字平列,皆為順。"
6.曾孫:孫以下后代均稱曾孫。鄭箋:"曾,猶重也。"篤:指篤行,行事一心一意。篤,厚。
【賞析】
《維天之命》是《周頌》的第二篇,無韻,篇幅不長,充滿了恭敬之意、頌揚之辭。詩為祭祀周文王之作(《毛詩序》所謂“大平告文王也”),因文本中有“文王之德之純”、“駿惠我文王”等句可證,古今并無異議,但對成詩之時,則漢儒、清儒之說有分歧。鄭玄箋云:“告大平’者,居攝五年之末也。文王受命,不卒而崩,今天下太平,故承其意而告之,明六年制禮作樂。”他認為此詩作于周公攝政五年之冬。而陳奐《詩毛氏傳疏》則云:“《書·雒誥》大傳云:‘周公攝政,六年制禮作樂,七年致政。’《維天之命》,制禮也;《維清》,作樂也;《烈文》,致政也。三詩類列,正與大傳節次合。然則《維天之命》當作于六年之末矣。《雒誥》周公曰:‘王肇稱殷禮,祀于新邑,咸秩無文。’鄭注云:‘周公制禮樂既成,不使成王即用周禮,仍令用殷禮者,欲待明年即政,告神受職,然后班行周禮,班訖始得用周禮,故告神且用殷禮也。’鄭謂周禮行于七年致政之后,是也。而箋以告太平為禮未成時,在居攝五年之末,則未是。詩云:‘我其收之。’又云:‘曾孫篤之。’自在制禮后語矣。”據他考證,鄭玄之說有誤,此詩當作于周公居攝六年之末,即公元前1110年。今人陳子展《詩經直解》認為陳奐之說較鄭箋“為有據也”,茲從其說。
此詩內容大致可分為兩部分,前一部分四句說文王上應天命,品德純美;后一部分四句說文王德業澤被后代,后代當遵其遺教,發揚光大。讀者稍加注意,便會發現前后兩部分在結構上有所不同。前一部分有一個逆挽,也就是說,今傳文句將原該是“維天之命,於穆不已;文王之德之純,於乎不顯”的平行結構在句子的排列組合上作了小小的變化。語義絲毫未變,但效果卻很不一樣,兩個“於”字的疊合,更顯出嘆美莊敬之意。而后一部分沒有用感嘆詞,作者便任句式按正常邏輯排列,平鋪直敘,波瀾不驚,在唱出重音——贊頌文王——之后,以輕聲順勢自然收束,表示出順應文王之遺教便是對文王最好的告慰,這樣一種真心誠意的對天祈愿與自我告誡。
從詩的句式看,此詩中第四句“文王之德之純”與第七句“駿惠我文王”完全可以壓縮成“文王德純”、“駿惠文王”這樣的句式,如此則八句均為四言,整齊劃一。《周頌》中不是沒有這樣純用四言句的詩章,如《臣工》、《噫嘻》等即是。因為《周頌》中多無韻之詩,可能會有人將這種句式參差與勻整的不同與有無韻腳聯系起來,以為有韻之詩句式以勻整為尚,無韻之詩句式以參差為尚;這樣看的話未免太絕對,上舉《臣工》、《噫嘻》等無韻(江永《古韻標準》謂《臣工》“韻不分明”,語尚含糊)之詩也是齊言句式,就很難以此解釋之。筆者以為《頌》詩的句式參差與否,除了語言表達上的需要外,恐怕更多的是合樂的需要。據鄭覲文《中國音樂史》說:“《頌》律與《雅》律之配置不同,《雅》為周旋律,《頌》為交旋律。”而阮元《釋頌》強調《頌》之舞容而謂其全為舞詩。據此,則《頌》詩的音樂大約因切合舞蹈的需要而旋律變化多一些,句式參差與勻整正反映出其旋律的差異。這樣的理解是否正確,筆者不敢妄斷,謹以之求質于治中國古代音樂史者。
至于說此詩的內容,實在并沒有什么特別之處,頌揚文王德配上天,對其美德頂禮膜拜,正是周公攝政制禮,確定祭祀文王的規格儀軌之后,創作祭舞祭歌的必然主題。而因其言詞古直,情意樸素,尚無矯揉造作之弊,今人讀來并不致于像讀后世千篇一律的祭祀歌辭那樣產生反感。(茹云鶴.趙荔紅)
【說明】
這亦是一首在祭祀儀式現場所誦唱的歌,是一首祭祀文王、武王的頌歌,周成王是周朝第二代天子,其威望僅次于文王、武王,與其子周康王齊名,史稱“成康之治”。《史記·周本紀》說:“成、康之際,天下安寧,刑措四十余年不用。”天下之所以安寧,是因為“成王不敢康”。周文王在世時,周國沒有取得天下,周武王即位后即滅商得天下,可惜在位僅幾年就去世,周成王即位就繼承了周武王的事業,又一次重新開始分封諸侯。他的責任就是要保證天下太平,讓人民得以休養生息。所以,這是一首周成王自己頌唱的祭祀歌,他在歌中表白自己不敢懈怠,不敢追求安樂,希望天下太平。
在短小的詩篇中,詩人用簡潔的語言,十分緊湊的敘述了周初三王,并且表明了他們對創建、鞏固新興王朝所作出的不同貢獻,同時又重點宣揚了成王為完成父輩事業所進行勤勉努力。詩歌的這一敘寫特點,當之無愧地贏得了前人“通首密練”的好評。
本篇無韻,只有八句,是《詩經》中最短的篇章之一,但詩題卻是《詩經》中最長的'。
關于本篇的主旨,最初都認為是祭祀成王的。朱熹《詩集傳》援引《國語》曰:“《國語》叔向引此詩而言曰:‘是道成王之德也。”賈誼《新書·禮容下》亦云:“文王有大德而功未就,武王有大功而治未成,成王承嗣,仁以臨民,故稱昊天焉。”均可證。但《毛詩序》卻認為是祭祀天地的:“《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毛詩序》之所以會得出這個結論,一是因為其堅認《周頌》無成王之后的作品,所以不可能是祭成王;二是因為其判定詩的主旨往往只根據詩的發端,而不是根據詩的整體。《毛詩序》的這個結論與本篇的詩意顯然牴牾,因為整首詩七句中有五句贊美成王,只有一句涉及天,所以盡管毛詩長時間占據了詩學的主導地位,盡管鄭玄、孔穎達諸儒煞費苦心地為其補苴罅漏,它還是不斷地被后人責難。朱熹《詩集傳》曰:“此詩多道成王之德,疑祀成王詩也。”姚際恒《詩經通論》曰:“小序謂‘郊祀天地’,妄也。《詩》言天者多矣,何獨此為郊祀天地乎?郊祀天地,不但于成王無與,即武王亦非配天地,而言‘二后’,何耶?”方玉潤《詩經原始》曰:“序謂‘郊祀天地’,不知何所取義。詩唯首句及天,‘二后’下皆言文、武受命,及成王之德。曰‘不敢康’,曰‘宥密’,曰‘緝熙’,而終之以‘單厥心’,所以上基天命,纘成王業,而能安靖天下者于是乎在。于天地毫不相涉,天下豈有此等祭天地文乎?”現代學者亦多摒棄《毛詩序》的觀點,而恢復其“祭祀成王”的本來面目。
祭成王不從祭主入手,卻上溯到文、武二王,再追溯到昊天,似乎有些離題。其實這并不難解釋,成王受命于文、武二王,文、武二王又受命于天,所以從天入手,以示成王與文、武二王一脈相承,得天之真命。首二句是全詩的引子,其作用猶如賦比興中的興,后五句才是全詩的主體。成王是西周第二代天子,聲望僅次于文、武二王,與其子康王齊名,史稱“成康之治”。《史記·周本紀》曰:“成、康之際,天下安寧,刑措四十余年不用。”天下之所以安寧,是因為“成王不敢康”,此與《離騷》所說的“夏康娛以自縱”正相對照。“夙夜基命宥密”伸足“不敢康”之意,一正一反,相得益彰。按此句最難理解。《禮記·孔子閑居》有:“孔子曰:‘夙夜其命宥密,無聲之樂也。”’鄭玄注:“其,讀為基。基,謀也。密,靜也。言君夙夜謀為政教以安民,則民樂之。”陳子展《詩經直解》謂“此句舊解唯此鄭注較為明確”,本文即用鄭注;《爾雅·釋詁》亦曰:“基,謀也。”正與鄭注同義。第五句的“緝熙”是連綿詞,不應分解,《大雅·文王》有“於緝熙敬止”,《周頌·維清》有“維清緝熙”,《周頌·載見》有“俾緝熙于純嘏”,都作光明解,本文亦依之。最后一句的“其”等于“之”,“肆其靖之”等于“肆之靖之”,也就是“鞏固它安定它”的意思。文王、武王開創的周朝在成王時得以鞏固、安定,這就是祭主一生的功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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