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購買合同范本
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下面是建筑材料購買合同范本,請參考!
建筑材料購買合同范本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項目 材料事宜,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物
第二條、交貨地點:項目工地。 第三條、交貨時間:甲方指定。
第四條、交貨方式及費用負擔:乙方在合同簽訂后開始供貨,并將貨物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后由 負責簽收確認。運輸費及卸貨費由乙方承擔。(簽收人: 聯系電話: )。
第五條、質量標準及異議期限:
1、乙方應嚴格按照相關材料的技術要求和國家(行業)的相關質量標準執行,確保所供材料的質量。
2、甲方在收到貨物后若有異議須在10日內以書面提出,如屬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驗收方法:
乙方須按甲方的要求送貨,貨到現場后,在現場車上或場地堆放后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業慣例進行驗收。如甲方認為乙方送貨的數量與送貨單數量不符的,則可以隨時抽檢,如數量超過誤差范圍的或有弄虛作假情形的,則必須向甲方賠償即以少一賠十計算,如砂、石、石粉等散體運輸貨物,抽檢方數誤差≤4%,亦可視為正常交貨。
第七條、損耗責任:乙方貨物在未經甲方驗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風險及責任。
第八條、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為一個統計月。乙方每月26日至次月10日號前(遇甲方假期則順延)將上月內所送貨物的送貨單(供貨方保存聯)匯總后向甲方指定人員提交對帳清單,共同核對無誤并簽字確認后付款。
2、甲方貨款采用支票形式支付。
3、除雙方協商價格為不含稅款外,乙方領取支票時應提供法定正規發票以及乙方收款委托證明,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支付或由甲方按8%稅率代為扣稅后向乙方支付稅后貨款。
4、甲方結款方式為:月結。甲方每月只支付乙方上月貨款總額的80%,剩余20%待本工程完工并竣工驗收后付清。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接到甲方訂單后必須在 天內必須到貨,除不可抗力外,每延誤 天,甲方可按合同總額 ‰作為履約賠償金,并在貨款中扣除,如延期 天,甲方有權終止雙方合同并追究乙方相關經濟責任。
2、乙方提供的'產品如因質量問題影響甲方不能順利通過政府相關部門的驗收, 乙方必須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及相關法律責任。
3、因不可抗力導致乙方無法如期交貨,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在影響因素消失后繼續履行交貨責任。
第十條、約定事項 :
1、甲方應提前 天以 電話或傳真 方式將用料計劃(材料名稱、數量、聯系地點、負責人、簽收人、電話等)通知乙方備料。如有變動,甲方必須以傳真的方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同意并確定供貨后,如不能及時供貨,則所有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乙方工作人員送貨到甲方所指定的工地時,必須服從工地收貨人員的指揮,將材料卸放在指定的位臵,如因不聽從指揮知亂堆放而造成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壞的,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工作人員進入甲方項目工地后必須潔身自愛。如發現乙方工作人員與工地相關人員一起騙取或以小作大造成供貨數量與簽收數量不一致的;乙方工作人員有偷盜甲方項目工地財物行為的;一經甲方工作人員發現或舉報,甲方即以“少一賠十”的原則在乙方貨款中抵扣賠償金額,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關的經濟法律責任并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第十一條、其他事宜:
1、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或解除;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制訂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具等法律效力;如因不可抗力或生產事故不能按期交貨的,乙方必須出具有關證明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
2、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乙方在收款時必須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公章。 4、本合同一式兩份,計附件合共 叁 頁,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及蓋章生效,雙方結清貨款后自動失效。
5、未盡義務雙方可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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