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勞動合同范本(精選4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個人勞動合同范本(精選4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個人勞動合同1
甲方:____
乙方:____
文化程度:
性別: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項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為__年。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月__日,終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并保質保量地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具體工作任務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另行制定。
第四條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對乙方的工作崗位予以調換、提升或降低。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實行每一天八小時工作制。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規范。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工資支付形式為貨幣。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 元。其余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 日,實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九條 工資標準(含稅)根據乙方的受聘職務依照甲方的薪金政策確定。甲方為乙方代扣 代交個人所得稅。
第十條 甲方可視乙方工作崗位、職務的變化,調整乙方的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 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業務完成情況,對乙方進行相應的獎勵。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在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為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消險種。
第十三條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乙方可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
2、公司規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出納的職責及有關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流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遵循甲方的企業文化,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會議及培訓;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不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全體員工說明情況,聽取員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應依照合同規定予以一次性補償后,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苛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三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三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 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對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個人情況辭職或離職, 在培訓期內的按培訓費的100%賠償,并退還任職最后三個月薪金;在培訓結束后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九、違反商業秘密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乙方在離職后兩年內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更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開辦或參與同行業務與甲方競爭。否則乙方賠款甲方伍萬元整并承擔法律責任。甲方的商業秘密是指:
1、甲方的技術信息,包括甲方開展業務的技術方案、數據及技術訣竅等;
2、甲方的經營信息,包括經營策略、管理訣竅、客戶名單、客戶信息等;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不同工作崗位和職務,對乙方的職責、權利和義務以及薪金獎懲等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地方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xx年xx月xx日
個人勞動合同2
甲方:
乙方: 、性別 、出生:xx年xx月xx日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甲方因工作需要,擬聘用乙方擔任 工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根據我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資
乙方的工資為每月 元。
三、合同的解除
1、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以上三種情形,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有權不支付經濟補償。
4、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因以上三種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8、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的。
以上兩種情形,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
9、乙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種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此造此甲方實際損失(包括培訓費用、經濟損失等)的,乙方還應予以賠償。
四、規章制度
甲方已經制定詳盡的內部規章制度,在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已向乙方告知具體的內容,乙方簽訂本合同視為已對此規章制度知悉并已完全理解。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因一方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受損方有權要求對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具備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簽字:
經辦人簽字:
日期: 日期:
個人勞動合同3
甲方:__________
注冊代碼: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在臨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省(市)____區(縣)____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 _年__ __月__ _日起至_ _年_ _月_ 日止,共_ 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 _ _年_ __月__ _日起至__ ___年_ __月__ _日止,共 _ _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于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于:《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系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后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后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 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于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愿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于:調整工作崗位屬于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采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1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7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
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
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三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15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注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后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合同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第八條
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并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____ 乙方(簽名):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個人勞動合同4
為明確用人單位(以下稱甲方)和職工(以下稱乙方)的權利與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為年(月),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其中試用期為月(天),至xx年xx月xx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地點從事崗位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
2、乙方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和質量。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安排工作時間,并執行國家規定的休息休假制度。
四、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甲方于當(下)月 日前支付清楚。
2、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并嚴格執行當地政府有關最低工資規定。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工作的,應按規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4、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勞動保險,政策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甲方可逐月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以及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等待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6、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相關待遇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生產流程和操作規程,制定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標準,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2、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3、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勞動紀律、業務技術、安全衛生等方面的知識教育和培訓。
六、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期滿時即終止執行。如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簽訂變更協議。
①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乙方須退出原工作崗位,做其他安置的;
②調整工作崗位或重新核定勞動報酬標準的;
③其他原因足以影響本合同全面繼續履行的。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是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簽訂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②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③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④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⑤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簽訂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⑥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勞動紀律和違約責任
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2、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相應賠償。
八、雙方協商補充條款
*********
九、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國家規定應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的,甲方應按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中發生爭議,可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凡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
4、本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勞動合同鑒證機關備存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訂時間:xx年xx月xx日
鑒證機關(簽章):鑒證人:
鑒證時間: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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