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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欠資情況匯報(精選6篇)
在學習和工作中,匯報和我們的生活緊密聯系著,匯報通常是指向上級報告工作所完成的書面報告,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完成匯報,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欠薪欠資情況匯報(精選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欠薪欠資情況匯報1
今年以來,在新區黨委、管委會的正確領導下,在市勞動監察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導下,xxxx以打造“和諧勞動關系家園”為目標,始終把落實“無工資拖欠”作為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來抓,多措并舉,全力維護勞動者權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現將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共受理投訴舉報簡易案件43起,為1430名農民工追回工資1740萬元(其中通過我局直接代發工資140萬元),4月份受理一起xx餐館老板欠薪逃逸案件,涉及員工17人拖欠金額100883元,目前已移交公安。
二、1-5月份工作開展情況
1.積極推進用工實名制管理和農民工工資專戶管理,截止目前,新區共有16個項目執行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制度;辦理民工工資專用帳戶16個,所以項目全部委托銀行代發民工工資合計16152萬元。
2.用人單位年審工作。主要協助掇刀勞動監察局完成對新區2020年度用人單位年審的通知,累計完成315家。
3.加強政策宣傳。采取邊監察邊宣傳的方式,利用巡查和報紙等方式進行宣傳。全方位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勞動者維權》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等勞動保障政策法規的宣傳活動。共發放宣傳手冊1600余份,張貼宣傳橫幅32副。
4.加強司法聯動。對于一些欠薪案件欠薪事實清楚,包工頭未逃逸又不愿意支付工資的,以“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罪名移交公安證據鏈又不全的這類案件,通過走司法途徑聯系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成功申請法律援助,目前有2起案件正在通過民事訴訟解決。
三、下一步工作
1.加大對各類建筑施工企業的監管力度,從源頭上杜絕拖欠工資現象的發生。主動與建設行政部門聯系,建立聯動機制,在工程立項審批、工程招投標、施工企業開工、工程竣工驗收上實行全程監控,每月深入到建筑施工企業,對施工人數、勞動合同簽訂、工資發放等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及時處理各種違法違規行為。
2.加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宣傳力度。每個季度都要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勞動法律法規的宣傳活動,增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意識,為更好地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奠定基礎。
3.抓好日常投訴舉報化解工作。推進勞動監察舉報投訴案件聯動處理機制,暢通舉報投訴渠道,認真受理群眾舉報、投訴案件,確保全年投訴舉報案件結案率達到98%以上,切實維護新區社會和諧穩定。
四、存在隱患項目。
xxxx。2019年開始由于企業經營困難,陸續開始有xx集團員工進行投訴,目前這個群體人數眾多,涉及超市門店員工、酒店員工、采摘員工和集團內部員工,下一步可能還涉及農民工群體。通過我局多次協商并下達《勞動保障調查詢問通知書》,昕泰集團已累計支付357.7萬元,目前仍然拖欠員工工資約700萬元涉及員工280人。
欠薪欠資情況匯報2
為妥善處理民工工資支付問題,維護我區社會穩定,自2017年10月,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等8個部門聯合下發《內江市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情況的通知》(內人社發〔2017〕70號),要求全市各區縣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以來,我區嚴格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及時組織相關部門實地檢查了建設領域推行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支付、勞動合同簽訂和參加工傷保險等情況。現將此次專項檢查總結如下:
一、基本情況
此次檢查共計排查用人單位36戶,各鄉鎮及工程主管部門摸底排查52戶,涉及農民工3300人。其中,拖欠農民工工資2戶,涉及農民工120人,拖欠工資共計220余萬元,責令支付工資220余萬元。并督促所排查的施工單位及時梳理存在的問題和隱患,高度重視,切實落實工程款,把民工工資監管并支付到位。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迅速傳達貫徹。內人社發〔2017〕70號《內江市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情況的通知》和相關文件下達后,我區迅速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召開專題會議,傳達貫徹省、市關于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政策精神,做好我區開展2017年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工作的安排布置。
(二)強化組織領導。及時成立專項檢查領導協調小組,建立全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形成了欠薪處理工作機制,印發了《關于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明確了專項檢查的重點和內容,制定詳細的工作措施、取得了檢查效果,確保了農民工工資年前基本得以兌現。
(三)細化責任分工。我區進一步明確了由人社部門負責制定檢查計劃,責令支付農民工工資,抓好源頭性案件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的前期調查和移送工作;住建、交通、水務、國土等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督促所監管項目按時足額撥付工程款及支付農民工工資;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突發事件的.處置和依法查處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
(四)強化普法宣傳。一是我區組織人社、公安、工會、住建、交通、水務等部門多次深入企業和工地,對施工單位和農民工有針對性地進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宣傳,督促用人單位守法誠信、依法用工,嚴格按照規定兌現農民工工資;指導農民工通過正確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二是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實行專人值守,隨時受理群眾投訴舉報。三是實行權益告示牌制度。要求區內所有建設施工單位在工程開工建設前,在醒目位置設立農民工權益告示牌,將農民工享受的權益、企業基本情況、企業負責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專人舉報電話、維權方式、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的舉報投訴電話等向農民工公布。
(五)強化監督檢查。2017年10月以來,我區及時成立聯合檢查組,對轄區范圍內的20個工程項目落實用工實名制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對全區在建施工項目的工資支付情況進行了全面排查。住建、交通、水務、國土等行業主管部門也分別開展了在建施工項目農民工工資清理排查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工資支付工作。
三、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打算
裝修行業、天然氣管道建設、電力改造等拖欠民工工資較突出,施工企業辦民工銀行卡存在諸多困難,銀行辦理不順,民工不太愿意,怕收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嚴格按照中央、省、市的相關文件的要求,對資金落實不到位的項目,不予開工建設,全面完善落實建設領域勞動用工實名制,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切實督促企業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簽訂勞動合同、參加工傷保險;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改善辦案條件,擴大執法監察覆蓋范圍,加強部門配合,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長效監管機制,加大欠薪打擊力度,切實維護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2018年起,將在交通、水務、電力、教育等主管項目逐步推行實名制管理。力爭2020年實現我區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
欠薪欠資情況匯報3
2019年,我區始終將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作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政治任務,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關于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有關政策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創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機制,全力予以抓緊抓實抓好,有效杜絕了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了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了全區和諧穩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保障。
我區解決企業工資拖欠聯席會議第一時間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專項行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有針對性的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突出重點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實施“三查兩清零”,確保政府工程項目無欠薪,防止欠薪隱患累積到年底。
(一)對排查發現和投訴舉報的欠薪案件,發現一起,登記一起,解決一起;
(二)對已辦結的欠薪案件開展“回頭看”,認真復核,確保被拖欠工資確實發放到每個農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
(三)對建設領域工程項目發生欠薪的實行“一案雙查”,既要查處欠薪把欠薪問題及時解決好,還要對治欠保支各項制度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四)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推行工資保證金制度,根據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實行差異化繳存,推行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規范工資保證金收繳、使用、退還辦法,實現及時收繳,按時退回。
(五)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農民工工資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推動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
(六)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查明違法事實,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對符合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列入條件的,特別是移送公安機關的欠薪案件,一個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單”,向社會公布,并按時推送,實施聯合懲戒,達到問責一人警示一批,震懾一片的社會效果。
二、工作開展情況
(一)排查全覆蓋,不留死角。結合農民工工資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對全區所有在建工程項目農民工支付完情況進行全面清查,重點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有企業作為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的工程項目,有欠薪記錄的在建工程項目進行檢查。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2月3日,我區對33個在建工程項目進行了檢查,其中政府投資項目21個,其他項目12個。經檢查,未發現欠薪情況,也未發生重大違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單”的情況。
(二)規范執法程序,健全巡查機制。為規范巡查工作,突出專項行動效果,此次行動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機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現場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機制。建立健全了工作臺賬,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規定,采取現場詢問、資料核實、臺賬核查等多種方式進行全面檢查,針對檢查中發現的花名冊更新不及時,臺賬內容不完善、勞動合同簽訂不規范等問題,立即要求各項目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檢查人員認真填寫檢查登記表詳細記錄各項目存在的問題,由聯席辦、行業主管部門、項目業主單位明確整改內容,整改時效,優化整改方案,確保整改效果發現有涉嫌欠薪的行為立即啟動執法辦案程序,依法快查快處,確保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三)施工企業在銀行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門用于發放農民工工資,到2019年底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覆蓋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項目。
(四)推動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健全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記錄,明確用人單位對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責任,到2019年底,實名制管理覆蓋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項目。
(五)落實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鼓勵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工資的辦法,到2019年底,實現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的工程項目達到了100%。
(六)加大宣傳力度,暢通維權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動為契機,廣泛宣傳了《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場處理了欠薪案件20余起,解答咨詢群眾200余人次,增強了用人單位依法用工意識,提高了農民工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營造了關心關愛農民工的良好社會氛圍。進一步暢通勞動者舉報投訴渠道,勞動監察安排專人負責接待舉報投訴事宜,設立投訴電話,及時受理、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全區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健全農民工維權公示牌制度,切實發揮舉報投訴案件聯動處理機制。
三、存在問題
(一)建筑工程項目實名制管理不夠規范,農民工維權意識淡薄。部分工程項目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資料不夠完善、用工不規范。部分農民工維權意識差,平時不注意收集相關證據,發生欠薪投訴甚至不能提供相關工程、業主和施工單位名稱。
(二)墊資修建問題。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約定按工程進度撥款,工程未達到要求進度,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工程達到工程款撥付時間節點,但建設單位久拖不結,此期間的所有費用均由施工單位墊付,有不能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風險。
(三)工資結算問題。部分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結算方式為計量計價,工資發放時,因工程質量驗收等問題無法及時核定工作量和實際工資金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傳力度。加強農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導和規范農民工自覺遵守單位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完善工程項目宏觀治理基礎環境;加大項目管理人員業務指導力度,提升項目勞資管理整體水平。
(二)健全制度,完善農民工工資保障工作機制。各部門根據各自職責抓好工程項目審批、資金撥付、施工過程結算等監管,抓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總承包企業直接發放工資、按月足額實名實人發放工資、政府工程項目零欠薪、實名制管理、勞動合同簽訂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實。運用行業監管手段,促進工程款和工資及時結算發放。
(三)完善欠薪預警處理機制和部門應急聯動機制。完善欠薪預警處理機制,按月排查掌握項目和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強化分析研判,發現欠薪隱患線索要及時預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應急聯動機制,進一步加強我區應急聯動辦案機制建設,核實涉及人數,查明真實訴求對確屬欠薪的,要依法從速妥善處理;對不屬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導、溫控工作,確保相關問題早發現、早通氣、早核實、早處置。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報或通過信息化手段登錄、傳送、報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門核實口徑,據實上報或登錄、傳送、報送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嚴厲查處拖欠工資違法行為,持續推進信用懲戒體系建設,使失信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欠薪欠資情況匯報4
為認真貫徹落實農民工服務保障工作,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對轄區內各企業、項目建設工程進行了逐一排查,確保農民工工資支付到位,現將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保障各項措施到位
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我鎮經濟健康持續發展和社會穩定,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同時,鎮紀委、鎮維穩辦、鎮安辦及各村(社區)密切配合,對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定期檢查和督導。截止2019年12月,我鎮未發生重大集體討薪事件,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情況總體平穩。
二、突出重點,保護民工合法權益
(一)深入開展農民工工資專項整治行動,切實履行屬地管理原則,嚴肅查處欠薪違法行為。我鎮加大欠薪源頭治理,嚴格規范各用工單位勞動用工管理。2019年,我鎮對轄區6個企業、1個在建項目是否嚴格按要求落實實名制管理制度,分賬管理制度,實行工資保證金制度等各項指標任務,是否建立相應的臺賬,是否實行考勤通道等進行實地督導檢查。并深入工地與現場的農民工進行溝通了解,真真將問題落實到最基層,切實保障執法成效,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二)廣泛宣傳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活動的意義,普及了《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和《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特別是廣大農民工的'法律意識得到提高,促使用人單位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我鎮牢固樹立風險防控意識,緊盯簿弱環節,對解決農民工工資思想認識不到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企業,要求限時整改,嚴防事態擴大,全力確保農民工工資支付到位和社會穩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強化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加強部門聯動,建立協調機制,充分發揮部門聯動作用。
(二)大力推進農民工工資實名制,落實農民工工資銀行代發制度,按月發放農民工工資。
(三)加大執法力度,從嚴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犯罪案件,讓農民工付出有回報,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維護社會穩定。
欠薪欠資情況匯報5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縣委維護社會穩定領導小組關于印發<縣打擊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認真落實文件部署,結合我鄉實際制定了實施方案,對轄區內各企業和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進行了逐一排查,現將具體工作總結如下:
一、高度重視,主要領導掛帥確保行動順利開展
成立了由鄉黨委書記任組長,鄉長、紀委書記任副組長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織協調專項行動開展。鄉綜治維穩辦、社保辦、財政所、信訪辦,各村黨支部密切配合,確保打擊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順利開展。
二、提高認識,做好企業拉網式排查整治工作
自1月5日活動開展以來,我鄉對轄區內茶業公司、頤養中心、果蔬基地、公司、村飛機場建設工程、新村建設等項目進行了拉網式排查,排查出3家企業共拖欠151名農民工工資共計48萬元。其中村園招商引資項目拖欠52名農民工工資11萬元;新村建設項目拖欠32名農民工工資21萬元;茶業公司拖欠63名農民工工資16萬元。由于涉及工人眾多、金額巨大,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立即采取措施,制定方案,要求這三家責任單位在期限內自籌資金,在年前完成拖欠工資支付。并督促各企業務必建立健全“四項制度”,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發放。
三、周密布置,上下聯動做好農民工穩控工作
對拖欠工資的.企業明確穩控責任單位及責任人,采集催討工資的農民工動態并及時上報鄉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積極采取穩控措施,盡量將涉穩人員穩控在村一級。鄉信訪辦、綜治維穩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一旦有不穩定因素發生,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我鄉將以此次行動為契機,全面做好企業用工及工資支付的管理監管工作,采取相應措施,督促各用工單位定期自查工資發放情況,對拖欠工資農民工要進行安撫并制定籌資計劃,確保農民工能夠盡快拿到工資。鄉社保辦切實起好農民工權益維護的堅強后盾作用,24小時開通投訴電話,受理各類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投訴舉報,積極提供法律指導,確保農民工順利拿到工資。
欠薪欠資情況匯報6
一、落實建設資金到位制度,杜絕墊資施工
墊資施工工程從一開始就埋下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隱患。要從源頭上堵住拖欠工資現象,必須杜絕墊資工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8條規定,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8個條件,其中之一就是“建設資金落實”。要嚴格項目管理程序,對建設資金不到位的工程項目,一律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但目前墊資施工的現象普遍存在,建設單位利用自己的優勢往往對施工單位提出墊資施工的要求,施工單位為了攬到工程也甘愿如此,這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有關規定。但問題是,墊資施工行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沒有直接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17條只是籠統地規定,沒有具體的界定。在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修改不能立即進行的情況下,可考慮以法規、規章或司法解釋的形式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墊資行為進行規避并制定相應的處罰制度,使墊資施工的行為從源頭得到遏止。
二、落實月薪制,杜絕年薪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這里的勞動者沒有任何身份和地域的差別,也就是說,對農民工同樣必須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而欠薪現象的發生與沒有對農民工實行“月薪制”有一定的關系。如果能采取堅決有效的措施,確保農民工按月足額領取工資,年終討薪大行動將不復存在。要做到這一點,有必要建立工資保證金制度,譬如:
1、可從工程項目中劃撥一部分資金進入專門賬戶,作為農民工的預備工資,農民工按約定時間到銀行領取,減小了包工頭拖欠農民工工資和攜款出逃的可能。
2、還可運用市場機制預防新增欠款,按照國際通行做法,逐步在所有工程項目推行業主支付擔保和承包商履約擔保制度,一旦業主或承包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支付工程款義務,將由為業主或者承包商提供擔保的保證人代為履約或賠償,以確保工程款能得到支付,避免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
現在一些施工單位給農民工每月支付的是生活費,具體工資到年底一次性支付,這給拖欠農民工工資留下了很大的隱患。作為政府的各級主管部門要依法整頓年薪制,保障農民工按月足額領取工資,這是從源頭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重要手段。
三、落實勞動合同制度,規制用人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16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有相當一部分農民工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簽訂合同。由于目前的勞動力市場是買方市場,農民工找工作較難,如果把不簽訂勞動合同歸咎于農民工法律意識淡薄,恐怕是極不公平的。雖然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們不愿因一紙合同而舍棄眼前的掙錢機會,但根本原因在于企業不愿與農民工簽定勞動合同而受其約束。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法律有必要規定強制企業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簽定勞動合同,對拒絕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要予以應有的處罰。要加強對農民工勞動合同的管理,在行政機關檢查勞動合同的執行情況時,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對合同條款逐條進行審查,對那些不合法的霸王條款依法予以取締并責令進行改正,使農民工的合法權利得到保障。
四、增設拖欠工資罪,打擊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
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打擊力度不夠,與法律缺少相應的規定有著一定的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對惡意拖欠工資的單位僅規定了“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卻沒有對嚴重的'欠薪行為可以給予刑事制裁的措施。不少用人單位正是利用了這個法律漏洞肆意欠薪,因此通過修改法律條款,按照拖欠的時間、數額、涉及的農民工的數量、拖欠造成的后果對欠薪者加大處罰力度是很有必要的。在香港,依照相關法規,雇主不按時支付工資給雇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一年。內地有必要在相關法律中采用一些刑法要素,達到震懾此類違法行為的目的。建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增設“拖欠工資罪”,對拖欠工資嚴重者予以刑事懲罰。
五、簡化勞資雙方解決糾紛程序,為農民工建立維權綠色通道
從理論上講,拿不到工錢,可以去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可以去法院起訴。可是諸多的代理費、仲裁費、訴訟費,漫長的審理時限、期間在城里的生活花費等等,還有“裁決容易執行難”的尷尬,使多少本來想依靠法律維權的人退避三舍!農民工不愿去仲裁打官司,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不找仲裁司法部門,是因為農民工們沒有時間沒有錢去仲裁打官司。農民工索要工錢的時間性很強,他們一般是在家里夏收和春節時開始索要工錢,由于回家時間緊,因而耗時耗力、程序煩瑣的“法律途徑”對他們來講并不現實。為快速處理農民工欠薪案件,有關仲裁司法部門應為農民工建立一條“維權綠色通道”,快立案、緩費用、速審理、快執行。讓法律真正成為農民工維護自身權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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