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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三資專項整治督查情況匯報(通用7篇)
在日常學習和工作生活中,匯報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匯報可以是任務開始前,也可以是任務結束之后進行的,每個階段的匯報重點不一樣,寫匯報都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村集體三資專項整治督查情況匯報,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農村集體三資專項整治督查情況匯報 1
按照市、區紀委關于《深化基層“五長”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市委農工部業務指導下,緊緊圍繞我部《區農村集體“三資”和扶貧領域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清委農[XX]13號),進行全面自查。在自查過程中,發現存在許多問題,通過后期整改,已見成效,現將整改情況匯報如下:
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專項整治情況
我區共有6個街道、4個鄉鎮、52個行政村。原清浦區4個鄉鎮、2個街道,40個行政村;原區涉農街道4個,12個行政村。
1、積極開展“三資”管理整治工作
因兩區合并,工作進展不一致,針對這種情況,共分兩步走:第一,在XX年4月,原清浦區成立農村集體“三資”專項整治工作督查小組,對XX—XX年度村集“三資”全面展開專項審計工作,并形成40份審計報告;XX年原清浦區40個行政村,各村對XX—XX年進行全面回頭看,再過細,再整改,對XX年至XX年已發生的村級“三資”進行重點自查,區級重點抽查。第二,按照區紀委文件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1個月要結束全區52個行政村專項整治工作,因我部人員較少,我部聘請原農經站退休站長3名,組成專項整治督查小組,對原街道12個行政村采取重點審計,村村過堂,近20天,形成12份審計報告,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2、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陽光行動”落實情況
我區已選定2個行政村作為“陽光行動”試點村,分別為城南街道村、鎮村,已與區、縣聯系,已于9月15日組織鄉鎮、街道、區級22名人員學習考察,已與青島軟件公司聯系,目前,正在履行招投標手續,確保11月份正常運營。
3、村務卡試點工作開展情況
按照農辦經[XX]9號文件《關于開展村務卡試點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每個縣區至少選擇2個行政村開展試點,我區已選定城南街道7個村。因村集體名義銀行無法開戶,采取以村干部名義辦理銀行卡,主要用于村集體不便于轉賬結算的日常村務支出及其他財務報銷業務,并制定了承諾書。
4、村集體資金財政代管情況
按照市級會議要求,我區已啟動村級資金財政代管創新模式,將武墩鎮7個村集體資金交由財政代管,實行收支兩條線:一是村集體將收入存入財政所指定賬戶(會計站),并出據收據給經管站,經管站再出據給村里,村集體以此據入賬。經管站、會計站、村集體經濟組織三方賬務相符;二是支出:首先,村級原始票據由村主任、書記簽字,再送到經管站審核,核對無誤后由經管站長簽字,再由分管農經工作的領導、鎮長簽字,整套流程結束后,由農經站開據到財政所(會計站)申請撥款給村會計轉(僅限零星支出,大額資金由會計站出據轉賬支票)。
二、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的建設情況
1、平臺整體情況
由經管站長簽字,再由分管農經工作的領導、鎮長簽字,整套流程結束后,由農經站開據到財政所(會計站)申請撥款給村會計轉(僅限零星支出,大額資金由會計站出據轉賬支票)。
二、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的建設情況
1、平臺整體情況
市區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在區政務服務中心正式掛牌運行,設辦公室2間、檔案室1間、開標室1間。下轄街道的農村產權交易服務中心也相繼開通運行。兩區合并后的水渡口街道、街道、街道、街道的農村產權交易服務中心人員正接受業務培訓。
2、平臺規范運營
“小五長”整治以來,上平臺交易量明顯增多。針對平臺設置缺陷,積極創新工作思路,吸取和借鑒政府公共平臺操作的方法,制定出臺《涉農資金工程項目管理辦法》和《農村集體資金采購辦法》,規范了前置審核和權限審批,轉發了省農委、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農村集體資產資源流轉全部進場交易的通知》,保證了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臺公開、公正、規范運行。
3、業務開展情況
截止9月29日,農村產權交易平臺累計成交量403筆,涉及農村土地經營權、農村養殖水面經營權、小型水利設施、農村集體資產、涉農資金項目交易額達到7777萬元。今年交易量219。
筆,交易額4942萬元,提前3個月完成市里下達5000萬元的任務,同時,灣街道在7月份份被省級產權交易平臺評為月度之星,排名前10名。
三、農村集體“三資”專項整治成效、存在問題(一)取得成效
1、加大村級資金清收力度,保護農民合法權益。多數鄉鎮、街道平調村集體資金用于墊交協稅款、拆遷款、村級標準化廠房建設、吸引外資等。在專項整治期間,我區加大督查力度,走訪調查,提高工作效率,多次以農業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名義發出催款函,給鄉鎮、街道主要領導,共清收村集體資金1.56億元。
2、規范票據手續,完善財務制度。繼XX年鄉村”小五長”整治工作的`基礎上,我區對村級財務提出更高要求,更加嚴格、規范,基本上無白條抵庫、坐收坐支,規范會計科目使用,定期實行民主理財、財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提高會計人員的責任心和財務管理水平。
3、提高認識,取消無依據發放補助的規定。村級資金福利發放,多數是協稅招商、征地拆遷加班補助、城市長效管理考評獎、文明城市加班補助等方面。通過村級“三資“專項整治,沒有鄉鎮及以上文件依據,或者沒有經過村集體研究,鄉鎮級批準的一律予以取消,不得入村賬。
4、加強非生產性支出監管,減輕村級負擔。村級非生產開支主要包含村干部報酬補貼、招待費、報刊雜志、外出學習考察等各項費用支出,這在經濟發達的村比較突出。在不斷加強村集體“三資”管理,完善規章制度,著力控制村級非生產性開支,XX—XX年各村非生產性開支比以前有所降低,取得較好的工作成效。
5、提高效率,完善農村產權交易手續。我區產權交易平臺建設成立較遲,又因兩區合并,工作難度非常大。為響應省市文件要求,還干部清白,給群眾明白,村集體資產資源承包(發包)、租賃必須進入區、鄉產權交易平臺,陽光操作,杜絕個人說了算、隨意性、無合同、暗箱操作等這類現象。
6、加大協調,制定村級固定資產購置章程。因區新出臺的文件,已將村級集體資產處置剔除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又因農村產權交易平臺市場建設,目前尚處于初級、待完善階段,此系統不具備采購功能,一方面要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另一方面又要解決村集體購置資產中遇到的難題,我部領導與區紀委、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積極溝通協調,從村集體實際出發,由我部出臺《區村集體資金采購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的文件(清委農[XX]34號),切實為基層辦實事,提高基層人民的獲得感。
(二)存在問題
1、部分村財務管理混亂,街道監管缺位。這種情況普通存在于原區,兩區合并涉及原區4個街道12個村。首先,街道對村財務及其他事項皆不過問,失去監管職能,僅僅履行村代管資金收、付走過場,做死賬而已。其次,4個街道各自采用不同的軟件核算村級財務,尤其突出的是府前街道竟用財政系統的軟件核算繁榮村的財務,無法清晰分析村級財務運營狀況。
2、呆、死賬金額巨大,有賬無物(實)現象較為嚴重。這種情況普遍存在原區,無效債權、債務、投資等科目余額驚人,其他科目也如此。如,XX年年初上報市級債務總額339萬元,帳面余額1.1億,實際上有不少是沒有債權人,即無效債務,還有就是業務人員在做賬時科目使用有誤等原因造成的。
在此次村級“三資”專項整治自查階段結束后,我部已于5月22日對全區發出通報,并且,通報由各個農經站人員帶給鄉鎮、街道主要領導人。到目前,清產核資,尤其是急要完成的核銷呆(死)賬,水渡口街道、街道已接近尾聲,府前街道繁榮村正在進行中,柳樹灣街道還沒有開展這項工作,這為原區12個村上《區農村集體“三資”網絡監管平臺》帶來難度,這將影響全區在市級年報財務數據匯總,也給我們職能部門為兩區村級財務管理銜接工作帶來難度。
3、全區農村會計隊伍不穩定,部分鄉鎮、街道業務開展成難題。因鄉鎮領導更換以及會計人員變動隨意性等原因,農村會計隊伍普遍不穩定,如問題比較突出是鹽河鎮和武墩鎮、柳樹灣街道。兩鎮農經站配備業務人員太少、事情多,又因村會計人員年齡、業務水平、人員素質、更換頻率等原因,導致村級財務不規范,農經站人員心有余而力不足,工作開展非常吃力。
四、下一步工作
1、加大督查整改力度。整治工作進入關鍵時刻,積極爭取區級領導、有關部門大力支持和鄉鎮、街道配合,確保對存在的問題逐一進行整改,能完善的爭取彌補,不能彌補的以后杜絕此類現象發生,對村級財務逐漸規范化管理,對不認真、假自糾的鄉鎮街道、村給予通報、上報,確保整改到位。
2、理順原區街道與村之間的工作機制,明確專門的機構、專門業務人員負責村級財務及其他事項管理,同時,明確街道分管領導。
3、完善農村集體“三資”網絡監管平臺之前,組織對原區12個村清產核資,逐筆核實債權債務、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固定資產清理等各科目,列出相應調整財務清冊,經村民理財小組審核、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報街道財務主管部門及紀委批準,進行賬務處理,防止集體資產流失。
4、11月份將再次加強對村會計的培訓,提高業務水平,規范農村集體財務,確保全區52個行政村各項事務有序開展。
5、出臺《區關于加強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暫行辦法》等系列試行規定,健立健全村級管理制度。
農村集體三資專項整治督查情況匯報 2
一、基本情況
本次農村集體“三資”(資金、資產、資源)專項整治督查,旨在深入排查和解決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中的突出問題,推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督查組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實地查看、個別訪談等方式,對XX縣(市、區)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情況進行了全面督查。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 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XX縣(市、區)高度重視農村集體“三資”專項整治工作,成立了由紀委監委、農業農村、審計、財政等相關部門組成的工作專班,明確了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形成了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 深入排查問題,建立整改臺賬。督查組圍繞村集體“三資”管護主體、監管流程以及工作現狀進行了摸底梳理,通過查看登記表簿、實地調研、走訪座談等方式,共排查出問題XX個,建立了詳細的整改臺賬,明確了整改時限和責任主體。
3. 嚴格監督執紀,推動問題整改。針對排查出的問題,督查組堅持問題導向,通過發函督辦、帶件核查、提級監督、巡察跟進等方式,推動問題整改落實。截至目前,已整改問題XX個,立案查處XX起,給予黨紀政務處分XX人。
4. 完善制度機制,強化源頭治理。針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XX縣(市、區)修訂完善了《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規范化管理辦法》等制度機制,從源頭上堵塞漏洞,防范風險。
三、存在問題及建議
1. 部分村干部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重視不夠,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建議加強宣傳教育,提高村干部的思想認識和重視程度。
2.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存在監管難度大、監管不到位等問題。建議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規范化、制度化。
3. 部分村存在集體“三資”流失、被侵占等問題,損害群眾利益。建議加強監督檢查和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群眾利益。
農村集體三資專項整治督查情況匯報 3
一、督查背景及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防范化解風險隱患,推動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XX市紀委監委聯合農業農村、審計、財政等相關部門,開展了農村集體“三資”專項整治督查工作。
二、督查內容及方法
督查組圍繞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使用中的突出問題,重點檢查了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村集體“三資”管護主體、監管流程以及工作現狀;二是村集體“三資”經營性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三是村集體“三資”管理使用中的違規違紀問題。督查組通過查閱資料、實地查看、個別訪談等方式,深入了解了XX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情況。
三、督查結果及整改情況
1. 督查結果:通過督查,發現XX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中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部分村干部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重視不夠,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管理不規范等問題;二是村集體“三資”管理使用中存在違規違紀問題,如挪用集體資金、違規處置集體資產等;三是村集體“三資”經營性合同管理中存在合同條款顯失公平、違規處置等問題。
2. 整改情況:針對發現的問題,XX市紀委監委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要求相關單位限期整改。同時,加強監督檢查和執法力度,對違規違紀問題進行嚴肅查處。截至目前,已整改問題XX個,立案查處XX起,給予黨紀政務處分XX人。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1. 加強宣傳教育,提高村干部的思想認識和重視程度。通過舉辦培訓班、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加強對村干部的宣傳教育,提高其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重要性的認識。
2. 完善制度機制,強化源頭治理。修訂完善《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規范化管理辦法》等制度機制,從源頭上堵塞漏洞,防范風險。
3. 加強監督檢查和執法力度,確保整改落實到位。對整改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嚴肅問責,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4. 推動信息化建設,提高管理效率。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信息化建設,實現信息共享和動態監管,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農村集體三資專項整治督查情況匯報 4
一、督查背景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以下簡稱“三資”)管理,規范農村集體“三資”運作,推動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部門要求,我單位組織開展了農村集體“三資”專項整治督查工作。
二、督查情況
1. 督查范圍
本次督查覆蓋了全縣XX個鄉鎮,重點檢查了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建立及執行情況、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資產資源管理情況等方面。
2. 發現問題
(1)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鄉鎮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制度缺失或執行不到位的情況。
(2)資金管理不規范:部分鄉鎮農村集體資金管理存在漏洞,如違規發放補助、挪用資金等問題。
(3)資產資源管理混亂:部分鄉鎮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不規范,存在資產資源流失、閑置浪費等問題。
3. 整改措施
(1)完善管理制度:要求各鄉鎮建立健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明確職責分工,加強制度執行力度。
(2)加強資金管理:要求各鄉鎮加強農村集體資金管理,規范資金運作流程,確保資金安全。
(3)優化資產資源管理:要求各鄉鎮加強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明確產權歸屬,防止資產資源流失。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1. 持續開展督查:繼續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情況進行督查,確保各項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2. 加強培訓宣傳:組織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培訓,提高基層管理人員業務水平,加強宣傳引導,提高群眾參與度。
3. 完善監督機制:建立健全農村集體“三資”監督機制,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規范化、制度化。
農村集體三資專項整治督查情況匯報 5
一、督查背景
為深入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保障農民群眾合法權益,我單位組織開展了農村集體“三資”專項整治督查工作。
二、督查情況
1. 督查范圍
本次督查覆蓋了全縣XX個村(社區),重點檢查了農村集體“三資”合同管理、資金管理、資產資源管理等方面。
2. 發現問題
(1)合同管理不規范:部分村(社區)農村集體“三資”合同管理存在漏洞,如合同條款不明確、合同執行不到位等問題。
(2)資金使用不透明:部分村(社區)農村集體資金使用不透明,存在違規使用、挪用資金等問題。
(3)資產資源閑置浪費:部分村(社區)農村集體資產資源閑置浪費,未能充分發揮效益。
3. 整改措施
(1)規范合同管理:要求各村(社區)加強農村集體“三資”合同管理,明確合同條款,確保合同執行到位。
(2)加強資金監管:要求各村(社區)加強農村集體資金監管,規范資金使用流程,確保資金安全透明。
(3)優化資源配置:要求各村(社區)加強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資產資源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1. 深化專項整治:繼續深化農村集體“三資”專項整治工作,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落實,確保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2. 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體系,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提高制度執行力。
3. 強化監督執紀: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監督執紀工作,對違規行為進行嚴肅處理,確保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規范化、制度化。
農村集體三資專項整治督查情況匯報 6
一、基本情況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以下簡稱“三資”)管理,確保農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保障農民群眾合法權益,根據上級部門統一部署,我縣于近期開展了農村集體“三資”專項整治督查工作。本次督查范圍覆蓋全縣所有行政村,重點檢查了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執行、合同簽訂、合同履行、資金收支、資產資源處置等方面的情況。
二、主要做法
1. 成立專項工作組:由縣紀委監委、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審計局等相關部門組成聯合督查組,負責具體組織實施督查工作。
2. 明確督查重點:重點圍繞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合同簽訂和履行是否規范、資金收支是否透明、資產資源處置是否合規等方面進行督查。
3. 多種方式開展督查:采取查閱資料、實地查看、座談交流、個別訪談等多種方式,全面了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情況。
4. 嚴格問題整改: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相關鄉鎮和行政村反饋,并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三、督查結果
1. 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大部分行政村已建立了較為完善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但仍有少數行政村存在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到位等問題。
2. 合同簽訂和履行情況:大部分行政村在合同簽訂和履行方面較為規范,但仍有部分合同存在條款不明確、履行不到位等問題。
3. 資金收支情況:大部分行政村資金收支較為透明,但仍有個別行政村存在資金收支不透明、挪用集體資金等問題。
4. 資產資源處置情況:大部分行政村在資產資源處置方面較為合規,但仍有少數行政村存在處置程序不規范、處置結果不公開等問題。
四、整改建議
1. 加強制度建設:各行政村應進一步完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確保制度健全、執行到位。
2. 規范合同簽訂和履行:各行政村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規范合同簽訂和履行程序,確保合同條款明確、履行到位。
3. 加強資金監管:各行政村應建立健全資金監管機制,確保資金收支透明、合規使用。
4. 規范資產資源處置:各行政村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規范資產資源處置程序,確保處置結果公開、公正、透明。
農村集體三資專項整治督查情況匯報 7
一、背景與目的
為深入貫徹上級關于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決策部署,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管理和監督,保障農民群眾合法權益,我縣于近期組織開展了農村集體“三資”專項整治督查工作。本次督查旨在全面了解我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并及時整改,推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規范化、制度化。
二、督查過程與方法
本次督查工作由縣紀委監委牽頭,聯合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審計局等相關部門組成聯合督查組,采取查閱資料、實地查看、座談交流、個別訪談等多種方式,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情況進行了全面督查。督查過程中,我們重點檢查了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合同簽訂和履行情況、資金收支情況、資產資源處置情況等方面。
三、督查結果與分析
1. 管理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大部分行政村已建立了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但仍有少數行政村存在制度不完善、執行不到位等問題。部分行政村在制度執行過程中存在形式主義、走過場等現象,導致制度形同虛設。
2. 合同簽訂和履行情況:部分行政村在合同簽訂和履行方面存在不規范問題。如合同條款不明確、履行不到位、合同變更和解除程序不規范等。這些問題不僅影響了合同的法律效力,也損害了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3. 資金收支情況:部分行政村在資金收支方面存在不透明、不合規等問題。如資金收支記錄不完整、票據不規范、資金使用審批程序不嚴格等。這些問題導致農村集體資金存在被挪用、濫用等風險。
4. 資產資源處置情況:部分行政村在資產資源處置方面存在不規范問題。如處置程序不合法、處置結果不公開、處置收益未按規定入賬等。這些問題不僅損害了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也影響了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壯大。
四、整改措施與建議
針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我們提出了以下整改措施和建議:
1. 加強制度建設:各行政村應進一步完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確保制度健全、執行到位。同時,要加強制度宣傳和培訓,提高村干部和群眾的制度意識和執行力。
2. 規范合同簽訂和履行:各行政村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規范合同簽訂和履行程序。同時,要加強合同檔案管理,確保合同資料完整、可追溯。
3. 加強資金監管:各行政村應建立健全資金監管機制,確保資金收支透明、合規使用。同時,要加強資金審計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
4. 規范資產資源處置:各行政村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規范資產資源處置程序。同時,要加強處置結果的公開和透明化,確保處置收益按規定入賬并用于農村集體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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