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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集錦10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1
實施教育評價制度改革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舉措。我校在制定評價改革實施方案時,先學習了教育部劉部長的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實施意見會議精神、市教育局劉濤局長成立瀘州實驗區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后制定的。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教育教學規律,充分發揮評價的正確導向作用,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形成良好的育人環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評價目標
全面推進我校教育質量綜合改革,建立科學的評價制度,構建綜合的評價指標體系,實施多元建構評價方式和方法,科學應用評價結果,深入推進課程改革,改變單純以學生學業考試成績和學校升學率評價教育質量的傾向,充分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教師提高和改進教學實踐的功能,促進教育質量持續提升。
三、評價內容
(一)健全科學質量評價制度
建立全面評價制度。依據國家課程計劃,對每一個學科教學質量進行監控和評價,保障課程開全開好,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實現評價的科學化;實行全程評價制度。加強教學過程性和發展性評價,及時掌握教育教學質量現狀,深刻分析存在問題,及時反饋矯正,實現評
價的精細化。
(二)構建綜合評價指標體系
依據《教育部關于推進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的意見》中綜合評價指標和學科課程標準的要求,構建學生具體的、科學的、系統的品德發展水平、學業發展水平、身心發展水平、興趣特長養成、學業負擔狀況等方面評價指標、標準體系,并通過監測跟蹤、積累數據、分析矯正等方式,逐步調整充實和完善。
(三)改進評價方式方法
1、開展課堂教學評估。依據上級教學評估有關文件精神,通過觀課議課、師生座談、查閱資料、現場抽測等方式進行教學評估。
2、開展學科教學視導。通過對學校學科教學視導,掌握學校學科教學中的優勢和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教學的意見和建議,對學科教學的整個過程進行評價。
3、開展學業水平測試。根據課程標準的要求,通過紙筆和實踐測試的方式,每年抽取不同年級不同學科進行測試,對我校學科學業水平和綜合素質進行分析和評價。
4、開展問卷調查。對學校教學重視程度、課程管理、教學常規、校本研修、教師專業水平、教學方式、學生學習習慣養成、課業負擔情況等進行專題調查研究,編制學生問卷、教師問卷和教學管理人員問卷,加強對教學過程的監控和評價。
5、開展個案研究。針對我校教育教學質量評價及其影響因素,結合校本教研,對具有代表性的校級課題進行深入研究,以點帶面,推廣經驗。
6、以綜合評價為主,改變以前單一的評價模式。
7、評價時應強調知識與能力并重。
(四)科學運用評價結果
1、結果呈現。
對評價內容和關鍵性指標進行分析診斷,分項給出評價結論,提出改進建議,形成學校教育質量綜合評價報告。
2、結果使用。
正確運用評價結果,對教育質量優秀教師進行表彰。發揮以評促建的作用,對于薄弱教師給予幫助和扶持。對于存在違規行為且在規定時間內整改不到位的教師,進行通報批評,并逐步將評價結果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四、保障條件
1、成立組織。
學校擬成立以校長為組長,以教導主任為副組長的綜合評價改革實驗領導小組,統籌領導、規劃實驗工作;同時抽調學校骨干力量,建立實驗研究組,參加項目組織、研究、指導和推進工作。
2、建立隊伍。
開展學校教育評價理論和實踐能力培訓,逐步培養和建設一支專兼職相結合的專業化評價隊伍。
3、健全制度。建立古藺縣丹桂鎮金華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年度報告制度,開好一年一度的教育教學質量分析會議。
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2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充分調動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進一步端正辦學思想,規范辦學行為,更新教育教學理念,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確保全縣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均衡發展,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從20xx年始試行,原方案(汝教〔20xx〕15號)同時廢止。
一、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中小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評價的領導,特成立領導小組。由縣委政府分管教育的領導任顧問,教育局局長任組長,教育局分管基教和教研的領導任副組長,教育局局務會成員及其他任實職的副科領導和基教股長、教研室主任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基礎教育股,具體負責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評價和獎罰的日常事務。由分管基教的領導任辦公室主任,分管教研的領導和基教股長、教研室主任任副組長。
二、評價和獎罰對象及獎項設置
1、縣六中、一完小、二完小,設特等獎和貢獻獎。
2、除縣六中、一完小、二完小以外的鄉鎮初級中學、九年一貫制學校、鄉鎮中心(完全)小學分類設獎,設一、二、三等獎。
3、縣高中階段學校:高三設高考獎、高二設學業水平考試獎、高一質量監測獎;職中設高考獎、技能測試獎。
三、評價和獎罰時限
一個學年度,即上一年9月至當年8月的教育教學質量情況。
四、評價辦法
1、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評價按《汝城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育教學質量量化評分細則》(附件)實施。
①縣六中按評分細則量化,如量化排全縣初中學校第一名且初三畢業學業考試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數均高于該校前兩年平均值,則評為特等獎;如量化排第一名,初三畢業學業考試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數只有一項高于該校前兩年平均值,則評為貢獻獎;如按量化排第一名以后或者畢業學業考試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數均低于前兩年平均值,則不評獎。
②一完小、二完小按評分細則量化,如量化排全縣小學第一名且評估方案中文化基礎知識質量分高于該校前兩年平均值,則評為特等獎;如量化排全縣小學第一名且評估方案中文化基礎知識質量分低于該校前兩年平均值,則評為貢獻獎;如量化排全縣小學第二名且第一名為城區學校、評估方案中文化基礎知識質量分高于該校前兩年平均值,則評為貢獻獎;如量化排全縣小學第三名及以后,則不評獎。
③除縣六中、一完小、二完小以外的其他鄉鎮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按評分細則量化排名,一、二、三等獎分別評1所學校。
2、普通高中和職業中專學校設高考獎,按《汝城縣高考獎勵辦法》(汝辦〔20xx〕53號)執行。如獎勵辦法修改則按新辦法執行。
3、普通高中肄業班設高二學業水平考試獎、高一質量監測獎,高二學業水平考試獎按一次性合格率分別在全市同類學校的排名計算,獎前6名;高一質量監測獎,按學年期末學生質量監測成績人平分、合格率、優秀率三項指標分別在全市同類學校的排名量化計算(注:計算辦法三項名次除以3四舍五入后作為獎懲名次),獎前6名。
4、職業中專學校設肄業班(二年級)技能測試獎,按合格率在全市同類學校的排名計算,獎前6名。
五、獎罰措施
教育教學質量評價結果將作為學校領導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與學校領導表彰獎勵、干部獎懲任免、責任追究及教師工資晉級、福利待遇、評優評先、教師專業職務評聘、升遷調動等掛鉤。
(一)獎勵辦法
1、高考獎:按《汝城縣高考獎勵辦法》(汝辦〔20xx〕53號)執行。
2、高二學業水平考試獎、高一質量監測獎、職業中專肄業班(二年級)技能測試獎:對一至六名給予獎勵,獎勵標準三項一致,獎金數據實確定,2-6名按10%遞減。
3、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獎:獎金數據實確定,一等獎至三等獎獎金按25%遞減,特等獎按一等獎獎勵,貢獻獎按三等獎獎勵。
4、對獲獎學校的校長及分管教學副校長按獲獎等次給予一定的獎金獎勵,獎金數據實確定,一至三等獎按25%遞減。
5、對名列第一名至第三名的學校,或榮獲一等獎的學校,獎勵當年年度考核學校評優指標2個;第四名至第六名的學校,或榮獲二、三等獎的學校,獎勵當年年度考核學校評優指標1個。
(二)處罰辦法
1、凡教育教學質量評價得分排全縣倒數最后三名內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給予該校通報批評和對校長及分管教學的副校長進行警示談話處理,并取消該校當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學校領導班子考核及校長和分管教學的副校長評優評先資格;若連續兩年排最后一名的,給予該校校長和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免職處理(注:對科級干部,縣教育局將向縣委組織部提出處理意見。下同),當年不得晉升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若連續兩年排倒數第二、第三名的,給予該校校長和分管教學的副校長誡勉談話處理;若連續三年排倒數第二、第三名的,給予該校校長和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免職處理,當年不得晉升教師專業技術職務。
2、對高考在全市同類學校排后二位的高中階段學校、高二學業水平考試及高一期末監測在全市同類學校排后二位的普通高中學校,技能測試在全市同類學校排后二位的職業中專學校,校長必須向縣教育局作出書面說明,教育局核減該校年度考核評優指標1-2個。
3、學校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或重大事件的,或在省、市督導評估中被評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實行評獎一票否決。
(三)結果運用
此方案將列入《汝城縣年度學校目標管理考核評估方案》,分值占50%。
六、工作要求
1、基教股負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及高二學業水平考試的評價,考試院負責高考獎的評價,教研室負責高一質量監測獎的評價,職成教股負責職中技能測試獎的評價。
2、各相關股室每年8月5日前要按量化評分細則內容向基教股提供市級以上各校獲獎情況(含學校集體榮譽、學生競賽獲獎等)的獲獎文件及統計表,作為記分依據。
3、各學校要以本方案為依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校學年度具體詳細的教育教學質量評價和獎罰方案,經學校校務會(或教代會)討論通過,報教育局聯系點領導審核和局相關領導同意后實施。獎勵額度應根據學校的財務狀況具體確定。
4、參與此項工作的工作人員要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量化評分,不得徇私舞弊;工作要認真,努力杜絕差錯。
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3
為加強教學管理,深入了解教學運行狀況,及時發現并解決教學運行中存在的問題,根據本學期教學工作安排,我校將在第11至12周開展期中教學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與實施
1。學校成立期中教學檢查工作組,全面負責期中教學檢查工作。
2。各院(部)要對期中教學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提交分析研究報告。
3。學校對各院(部)反映的共性問題,將會同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專題研究,并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
二、檢查時間
定于11月13日—11月24日開展本學期期中教學檢查。具體時間為:
1。11月13日—11月17日,為院(部)自查、全員聽課評教階段。
2。11月20日—11月24日,學校組織專家分別到各教學單位進行檢查,檢查各單位教學運行情況。
具體檢查時間將提前一天通知。
3。11月21日之前,交本學期期中教學檢查總結(附件1)、同行評教結果匯總表(附件2)、師生座談會記錄和總結(見附件3)、教師評學匯總表(見附件4)。
三、檢查方式和內容
(一)院(部)自查
1。組織召開教師、學生代表評教評學評管;
2。教學院(部)領導聽課制度的執行情況;
3。教師教學進度,調、停課情況,教材使用情況;
4。學生上課出勤、課堂紀律等學風狀況;
5。實驗教學計劃、課表的制定與執行情況,教師教案情況,實驗報告批改情況,實驗教學的組織與管理工作情況等;
6。課堂教學獎初評工作總結;
7。新修教學大綱工作情況;
8。人才培養方案修訂工作。
(二)學校集中檢查
教務處將會同教學質量監測與評估中心、教學督導辦公室、學生處及院(部)領導,對各教學單位的常規教學工作進行檢查,還將著重對課堂教學獎初評復評工作、教學大綱及人才培養方案修訂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四、其它
1。各院(部)要高度重視期中教學檢查工作,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檢查計劃,真正把期中教學檢查工作落到實處;客觀地查找存在的問題,及時地反饋給相關人員,并提出合理化的改進意見;對教學管理和教學建設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各教學單位要進行專題研究,提出建議或解決措施,形成分析報告及時向學校反饋。
2。各院(部)期中教學檢查結束后,按時將紙質版和電子版相關材料報送至教務處教改科(A14—0214),紙質版需加蓋部門公章。
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4
一、指導思想
以《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為指導,以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為中心,以提高教育質量為宗旨,深化教育改革,更新教育觀念,穩定學生在校鞏固率,加快推進教育發展,進一步加強教育教學質量管理,最大限度的調動學校和教師的工作能動性、積極性,增強提高教學質量的緊迫感和使命感,《獎懲辦法》以激勵為主,懲戒為輔,促進全鎮教育工作持續、健康發展。
二、考核方式
(一)考核依據
1、九年級以中考成績和完成職教招生任務數為依據。
2、七、八年級以縣質量檢測成績為依據。
3、小學以每學期參加縣上及鎮質量檢測的成績為依據。
4、每學年度小學檢測年級縣鎮不重復,確保每個年級在學年度都受到公平公正的檢測。
(二)考核科目
一、二語文、數學2科;三至六年級語文、數學、英語、綜合(語數英之外的學科)4科;初中以縣上檢測的科目為準。
(三)計算辦法
1、小學全鎮質量檢測的成績:單科成績=鞏固率(10%)人均分(50%)+優秀率(20%)+前50名人數(20%)。
2、小學、初中參加縣上質量檢測的按縣上計算辦法計算成績。
3、參評學生數以秋季入學班級學生數為準。
三、獎勵標準
(一)九年級質量獎:
1、先進集體管理獎與目標任務獎,獎勵到人。
先進集體管理獎:九年級綜合考評居全縣前8名予以獎勵。第一名獎勵6000元,第二、三名獎勵4000元,第四、五名獎勵20xx元,第六、七、八名獎勵學校1000元。
2、目標任務獎:
1完成統招縣中及商中的任務指標為:定向名額指標的50%。
2完成教體局分配的定向名額指標以外,上縣中及者商中目標任務,獎勵年級組10000元,每超1名且完成縣上三項指標任務的加獎500元。
3定向名額指標是指教體局分配到九年制學校中考(上縣中)的定向指標數。
4凡是單科成績排名低于全縣參考學校總數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參與分配獎金,所占獎金由其他管理人員共同分配。獎勵人員范圍及比例:獎勵給學校校長(35%)、分管教學的副校長(10%)、教導主任(10%)、年級組長(5%)、包級領導(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學班級為準,獎金=30%總數/上線學生數x本班上線個數〉。
3、學科獎,獎勵給學科教師。九年級單科成績居全縣前10名的教師予以獎勵。第1-3名的學科教師獎勵1000元,第4-6名的學科教師獎勵800元,第7-10名的學科教師獎勵500元。(體育、理化試驗按此標準減半獎勵)
4、職教招生任務獎,獎勵給班主任及參與招生人員,學校自行制定辦法。全年累計完成職教招生任務數,每生獎勵100元。
(二)七、八年級質量獎:
1、先進集體管理獎,獎勵到人。
①七、八年級綜合考評位居全縣前8名予以獎勵。第一名獎勵學校20xx元,第二、三、四獎勵學校1000元,第五、六、七、八名獎勵學校500元。
②凡是單科成績排名低于全縣參考學校總數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參與分配獎金,所占獎金由其他管理人員共同分配。獎勵人員范圍及比例:獎勵給學校校長(35%)、分管教學的副校長(10%)、教導主任(10%)、年級組長(5%)、包級領導(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學班級為準,獎金=30%總數/本校前50名學生數x本班前50名學生數〉。
2、學科獎,獎勵給學科教師。七八年級單科考評位居全縣前10名的學科教師予以獎勵。第1-3名的學科教師獎勵1000元,第4-6名的學科教師獎勵800元,第7-10名的學科教師獎勵500元。(體育、安全、書法等學科如有參考,按此標準減半獎勵)
(三)小學質量獎:
1、全縣統考:
(1)先進集體管理獎,獎勵到人。
獎勵標準:
在第一組(校本部)綜合考評中位居全縣前10名的學校予以獎勵,第一至三名的獎勵1500元,第四至六名獎勵800元,第七至十名獎勵600元。
在第二組(完小、教學點)綜合考評中位居全縣前20名的學校予以獎勵,第一至五名的獎勵20xx元,第六至十名獎勵1000元,第十一至二十名獎勵500元。
獎勵人員范圍及比例:
①(校本部)獎勵給學校校長(35%)、分管教學的副校長(10%)、教導主任(10%)、年級組長(5%)、包級領導(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學班級為準,獎金=30%總數/本校前50名學生數x本班前50名學生數〉。
②(完全小學)獎勵給學校校長(35%)、教導主任(或教導負責人)(20%)、班主任(45%)。
③(教學點)獎勵給教學點負責人及班主任各(50%)。
凡是單科成績排名低于全縣參考學校總數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參與分配獎金,所占獎金由其他管理人員共同分配。
(2)單科獎:
①縣統考獎:對單科考評名列全縣第一組前10名(校本部)、第二組(完小、教學點)前20名的學科教師予以獎勵。第一組位居全縣第1名學科教師獎勵1000元,第2-3名的獎勵800元,第4-6名的獎勵600元。(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此標準減半獎勵)
第二組位居全縣第1-3名學科教師獎勵1000元,第4-9名的獎勵800元,第10-15名的獎勵600元。(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此標準減半獎勵)
2、全鎮統考
(1)先進集體管理獎,獎勵到人。獎勵人員范圍及比例同縣統考一樣。
獎勵標準:鎮質量檢測總評第一名的獎勵學校1000元,第二名獎勵學校800元。
鎮內如若有平行班級,即增加1個參評單位,任同一科目的按照1個科目計算,2人同任同一科目的分開計算,班主任獎勵分開計算。
(2)鎮統考獎:
鎮內檢測考評前兩名的學科教師予以獎勵。鎮內質量檢測位居第一名的學科教師獎勵800元,位居第二名的學科教師獎勵500元。(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分值比例獎勵)
(四)設立優秀班主任、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獎,全鎮每學年評選若干名。優秀班主任每名獎勵300元,優秀教師獎和先進教育工作者每名獎勵300元。
(五)包校人員教學質量管理獎:凡在縣、鎮質量檢測總評受到表彰獎勵的學校(或者全鎮綜合質量評比第一名),獎勵包校人員獎勵500元。(教學點不參與學校總評)
四、處罰辦法
縣級質量檢測處罰:
1、學校總評:
第一組年級總評位居全縣后6名的學校校長、分管教學副校長(或年級包級領導)、教導主任、包校人員分別處罰300元。
第二組年級總評位居全縣后15名的學校校長、分管教學副校長(或年級包級領導)、教導主任、包校人員分別處罰300元。
2、單科成績;
第一組罰后6名:倒數第一處罰500元,倒數第二、三名處罰300元,倒數第四、五、六名的處罰200元(體育、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此標準減半)
第二組罰后15名:倒數第一名至倒數第三名處罰500元,倒數第四至倒數第九處罰300元,倒數第十至倒數第十五名處罰200元(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此標準減半)。
鎮質量檢測處罰:
凡在鎮上組織的小學質量檢測中倒數后兩名的教師予以處罰,倒數第一名的科任教師處罰300元,倒數第二名的科任教師處罰200元(思品、科學、安全、書法按分值比例處罰)。若鎮內受罰學科的分值處在全鎮平均分值5分之內的免于處罰。
學校總評位居倒數第一名的學校校長、教導主任、包校人員分別處罰200元。若學校總評分值處于全鎮平均分值10分之內的可以免于處罰。
凡在縣鎮受到處罰的教師當年不得評優樹模,不得評職晉級。凡在縣鎮受到處罰的管理人員權衡全校整體位次,超過1/3(含1/3)不得評優樹模,不得評職晉級。當年凡在縣、鎮組織的質量檢測中受到兩次或兩科以上處罰的教師,根據總體影響程度,原則上予以調整到相對偏遠學校工作。凡總評處于全縣處罰位次和全鎮總評倒數第一的完全小學校長和分管教學人員調整到邊遠學校;連續兩年總評處于全縣處罰位次和全鎮總評倒數第一的完全小學校長和分管教學人員免去職務。若學校總評分值處于全鎮平均分值10分之內的可以免于處罰。
五、附則
1、全鎮小學質量檢測的核算辦法。
單科成績=單科成績=鞏固率(10%)人均分(50%)+優秀率(20%)+前50名人數(20%)。
學校總評=鎮質量檢測各年級各科目得分之和。
2、各學校嚴格按照《山陽縣進一步加強教師管理的暫行規定》要求,校長、副校長、中層要帶足節次。
3、在質量檢測時,必須讓所有學生參加檢測。
4、按照縣上文件規定,全鎮設立專項“教育質量獎勵基金”,每年從學校經費提取5%納入基金管理(所罰資金一并納入基金管理)用于全鎮教育教學質量獎勵。
5、原《色河鋪鎮提高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管理辦法》(色九校【20xx】19號文件同時廢止。
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5
一、檢查時間
12月17日—12月30日
二、檢查內容
(一)常規檢查內容:
1、教學進度執行情況;
2、教學資料準備情況:包括教案、課件、教學大綱、教學進度表、習題集、作業記分冊、輔導答疑情況、本學期科研成果、教學小結等九項教學指標。
3、教師的教學小結,其內容包括:
①重點可以談談自己在本學期就所擔任課程教學改革方面的情況。如談談對課程體系及內容、對教材的處理以及課程教學手段、教學方法、考試方法等方面教學改革的體會;
②對提高學生素質和培養學生能力以及學風的意見或建議;
③對師德建設的意見與看法。
(二)重點檢查內容:
1、各專業課程教學大綱匯編情況;
2、實踐教學開展情況,各系要將本系實踐教學情況、實驗講義、實驗指導書等列入期末檢查資料;
3、實驗室建設情況。
三、檢查日程安排
序號時間安排內容地點
12月21——25日
期末教學檢查資料準備、各系自查
各系
學生座談會、教師座談會各系自定時間召開
各系
12月25日17:00前
教學秘書將各系期末教學檢查總結交教務處
各系
12月26日
將附表5學生、教師座談會安排表報教務處
12月27日上午
教務處到各系檢查9項指標,聽取意見
各系
12月28日17:30
教學秘書將各系教學資料送交展覽區
教學A301
12月28—29日下午第3節
教學資料展覽
教學A301
12月30日14:30
教學經驗交流會(各系推薦一名教師參與)
教學A4301
1、檢查時有課的人員正常進課堂;
2、如遇學校會議等特殊情況,時間變動另行通知。
四、檢查要求
(一)各系應于規定時間完成期末教學檢查自查工作。12月25日17:00前將自查總結(包括附表1、附表2、附表3,全部交電子版),交教務處。期末教學檢查自查總結包括:各項指標完成情況、較好較差教師名單、典型事例、本學期實踐教學等方面的情況及教學改革的經驗與體會。
(二)各系要組織檢查小組,嚴抓自查環節,做到實事求是,對各項教學資料做出客觀評價,并指定材料填報人(每系一名或每教研室一名)。
(三)各系要組織教師互相聽課、評課,每位專、兼職教師的每門課至少聽一次,聽課人要認真填寫聽課記錄。教學秘書匯總后與自查總結按照時間要求一并交教務處。
(四)教師在進行教學資料準備時,要求每門課程裝一個檔案袋,并在檔案袋上帖上附表4,寫清楚每項材料的整理情況。
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6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以加強黨的建設為統領,以《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為行動綱領,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以《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等國家教育目標為基本標準,科學評估全縣義務教育質量,充分發揮教育質量評估的激勵導向作用,進一步優化學校管理,引導學校注重培養學生核心素養,促進學校內涵發展,全面提升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水平。
二、評估原則
導向性原則。以問題為導向,堅持面向全體、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教育目標,樹立科學的質量觀、發展觀。
整體性原則。考核評估內容注重過程評價和終結評價并舉,工作績效和工作流程兼顧,確保質量評估的完整性、發展性和科學性。
公正性原則。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以事實性資料為佐證,以相關統計數據為依據。考評程序規范透明,考評結果公開公正。
激勵性原則。評估體系的建立與實施,旨在激發學校的辦學活力和潛能,形成“比追趕超”的發展局面,推動全縣義務教育質量整體提升。
科學性原則。利用評估工具,對數據及資料進行全面細致分析,科學評估學校黨的建設、教育質量和管理水平,為學校的發展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
三、評估對象
全縣范圍內的中心學校、縣直義務教育學校、局直屬學校。
四、評估內容
(一)黨的建設。權重分60分,評估分100分。
(二)教育教學。權重分90分,評估分310分。
以上兩項權重總分為150分。
五、評估方式
依據學校質量評估指標體系,教育局將成立專門的考評組織和聘請第三方評估機構,對轄區學校進行學校質量評價;有關評估細則將另行下發。
另外,在年度工作期間,轄區學校因工作不力受到省級及以上通報批評的每次扣權重分3分,受到市級通報批評的每次扣權重分2分,受到縣級通報批評的每次扣權重分1分,轄區內教職工因違規違紀受到黨政紀處分的每人次扣權重分0、5分。
六、結果呈現及運用
(一)結果呈現
依據綜合評估得分結果,結合學校實際發展水平,將各單位分為A、B、C、D四個等次。
(二)結果運用
根據綜合評估結果,對A、B、C三個等次的中心(縣局直屬)學校校長及在教育教學中做出突出貢獻者予以獎勵,具體獎勵標準為:A等次獎勵30萬元,主要用于獎勵做出突出貢獻教職工,其中獎勵中心(縣局直屬)學校校長2萬元;B等次獎勵20萬元,主要用于獎勵做出突出貢獻教職工,其中獎勵中心(縣局直屬)學校校長1萬元;C等次獎勵10萬元,主要用于獎勵做出突出貢獻教職工。D等不予獎勵。
實施重點管理制度。對質量綜合評估為最后3名的中心(縣局直屬)學校實施重點管理,當年對學校班子進行集體約談;連續兩年評估為最后三名的中心(縣局直屬)學校校長降為副職使用,主持中心(縣局直屬)學校工作;連續三年評估為最后三名的中心(縣局直屬)學校校長,予以免職,作為中心校一般工作人員使用。
學校質量綜合評估結果,作為單位表彰、校長任用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學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校,表彰獎勵實行一票否決
1、主要負責同志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或降低崗位等級及以上處分的;
2、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
3、違反師德師風造成嚴重后果的;
4、在評估過程中弄虛作假造成不良影響的。
被一票否決的學校直接降至D等次,中心(局直屬)學校校長當年不得評先、晉升職稱,義保經費較上年酌情核減。
七、評估時限
20xx-20xx學年度,學年度末開展評估。
八、說明
1、提升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賦分權重。此項賦分由原來4分,提升至10分(太和三中、民族中學、北城中學、太和九中、南城中心學校、北城中心學校,以上6個單位此項得分以全縣鄉鎮中心學校控輟保學得分的平均分予以記分)。對于上報虛假失學輟學數、勸返數等信息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實行一票否決,該單位評估結果直接認定為D等,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2、增加學前教育普及普惠評估項目。無公辦學前教育教學業務的太和三中、民族中學、北城中學、太和九中、開發區,以上5個單位此項得分以南城中心學校、北城中心學校學前教育得分之和的平均分予以記分。
3、在計算學業成績得分時,沒有初中的中心學校,按其小學學業成績得分,進行相應比例的折算,即學業成績總得分(不含藝術素養和體育鍛煉)=小學學業成績得分×2。
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7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進一步加強全縣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監督管理,構建具有實效性和可操作性的中、小學教學質量監控體系,科學評價學校教學質量,促進全縣教育均衡、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訂《五河縣中、小學教學質量監測方案》。
一、監測目的
1、貫徹落實新課程改革精神,推進素質教育發展。
2、全面深入了解我縣教育教學現狀,科學評價學校教學工作,充分調動所有學校爭先進位的積極性。
3、促進學校加強教學管理、努力防流堵輟、注重學生主動學習和全面發展。
4、根據監測結果,調整教學思路,優化課堂教學,大面積提高教學質量。并作為評價各校教學質量的依據。
5、逐步建立全縣學生發展狀況數據庫、學科質量數據庫,為全縣教育發展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二、監測范圍及內容
監測對象為全縣中、小學在籍在校生(以學籍電子檔案為依據),監測范圍為《課程標準》規定開設的所有科目。
監測內容注重考查學生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實踐、創新能力,監測試題難易得當,適應不同層次學生;監測方法采取紙筆監測、面試監測和實際操作監測相結合。
三、監測辦法
質量監測總分為120分(其中附加分20分)。監測類型為集中監測、隨機監測、特長監測三種。集中監測按鞏固率、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后30%的平均分等五項賦分。隨機監測按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三項賦分。特長監測按比賽獲獎、大課間活動、測試三項賦分。
(一)集中監測(60分)
高中、初中、小學的集中監測分別為高考、中考、小學畢業考試(明年以后將在三年級舉行一次監測作為小學階段的起始分數)。
高中按鞏固率、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四項計算,具體分值分別為5分、20分、15分、20分。
初中按鞏固率、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后30%的平均分五項計算,具體分值分別為5分、15分、10分、20分、10分。
小學的鞏固率、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后30%的平均分的分值分別為5分、15分、15分、15分、10分。
計分辦法如下:
(1)集中監測鞏固率,即參加考試人數與參評人數之比。小學鞏固率達97%、高初中達95%,記5分,每低一個百分點扣0。5分。為防止人為的淘汰差生,鞏固率可記負分,以充分抵消因淘汰差生而提高的其他幾方面的得分。
參評人數=(學籍數+轉入數+復學數+其他)—(轉出數+休學數+其他)(縣內轉入、轉出均應主動到教育科備案,轉到縣外應到教育科審批,否則視同流失)。
(2)集中監測平均分,即學校總分與學校參考人數之比。
集中監測平均分賦分:
(3)集中監測及格率,即學校總分及格人數與學校參考人數之比。及格分數=總分×60%。
集中監測及格率賦分:
(4)集中監測優秀率,即學校總分達優秀人數與學校參考人數之比。優秀分數=總分×80%。優秀率達到40%記該項最高分值,每低一個百分點,中、小學均扣0。5分。
(5)集中監測后30%的平均分,即各校位于后30%的學生的平均分。
后30%學生平均分賦分:
(二)隨機監測(高中40分,初中、小學25分)
即教育局每學年隨機對全縣某些學校、某些年級、某些班級、某些學科隨機進行監測,按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等三項賦分。高中以每學期末聯考數據為依據,分值為平均分15分、及格率10分、優秀率15分。初中分值分別為10分、5分、10分。小學分值分別為10分、10分、5分。其計分辦法是:
(1)隨機監測平均分賦分:
(2)隨機監測及格率賦分:
(3)隨機監測優秀率賦分:優秀率達到40%記該項分值,每低一個百分點高中扣0。4分、初中扣0。3分、小學扣0。2分。
參評人數、及格分、優秀分規定同集中監測。
為減少隨機抽樣的偶然性,對鄉鎮中心小學的村完小實行按類抽取,中心小學在學年初把全鎮村完小按教學質量平均分成三類,并上報質量監測中心。在隨機監測前抽簽決定監測的學科、類別、學校、年級和班級。一類高中的隨機監測以每學期的聯考成績為依據,二類高中以抽查數據為準。
(三)特長監測(15分)
(1)比賽獲獎(3分)
即每學年各校學生參加各級各類中小學生運動會、文體活動、學科競賽和綜合實踐活動等獲獎情況。計分辦法如下:
①獲縣級以上個人一、二、三等獎的分別計10、8、5分。
②獲縣級以上團體一、二、三等獎分別計100分、80分、50分。
所有活動必須是教育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的,與其他部門聯合組織的,折半計分,以表彰文件、通報及獲獎證書原件為依據(若按名次發獎,按1:2:3比例轉化為一、二、三等獎)。計分辦法是:
比賽獲獎賦分:
(2)大課間活動(3分)
學校舉行大課間活動正常,且活動內容豐富,能有效提高學生鍛煉水平。大課間賦分:
(3)測試(9分,其中體育3分、音樂3分、美術3分。)
即:縣教育局組織專業人員進校進班隨機抽取學生,對學生音樂、體育、美術等知識和技能進行監測,計分辦法是:
測試賦分:
高中不進行特長監測。
(四)發展性指標(20分)
發展性監測指標分為兩項,即學年進位10分、學段進位10分。
(1)學年進位,即各學校集中監測排名比上學年集中監測排名進位情況。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10分,上年排名在前10%—15%名今年保持的加8分,上年排名在前15%—2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雖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應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后得0分。
學年進位賦分:
(2)學段進位,即各學校學段末排名比學段初排名進位情況。高、初中學段初成績以入學成績為準,小學學段初成績以三年級集中監測排名為準。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10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0%—15%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8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5%—2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雖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應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后得0分。
四、評價辦法
(一)分類比較:
高中:
第一類:一中、二中、新集中學、蘇皖學校、大志中學。
第二類:四中、沫河口中學、劉集中學、小圩中學。
初中:所有公辦民辦初中,以及完中的初中部、九年一貫制初中部。
小學:
第一類:局屬小學、鄉鎮中心小學校本部等19個學校。
第二類:15個鄉鎮中心小學(以鄉鎮為單位)。
第三類:村完小、九年一貫制小學部。各項分值以集中監測為依據。
同一類別的學校之間進行比較。
(二)分等評定:
優秀等次:監測總分達80分以上的單位
良好等次:監測總分達70—79分的單位
合格等次:監測總分達60—69分的單位
不合格等次:監測總分低于60分的單位
五、獎懲
(一)凡監測總分為優秀等次的單位,教育局頒發教學質量優秀單位獎。其中鄉鎮中心小學全學區教學質量雖然達到優秀等次,但仍有五分之一教學質量不合格完小的,該鄉鎮中心小學不授予教學質量優秀單位獎。
(二)凡監測總分排名較上年進位超過五名以上的單位,教育局頒發教學質量同比進步獎。
(三)凡教學質量監測結果為不合格等次的單位,通報全縣,并責令整改,對第一年教學質量不合格等次的學校進行重點幫扶,對校長進行誡勉談話,連續兩年為教學質量不合格等次的學校校長引咎辭職。
(四)凡中心小學有三分之一以上學校為不合格等次的,通報全縣,并責令整改,對第一年有三分之一以上學校為教學質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小學校長及業務副校長進行誡勉談話,連續兩年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學校為教學質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小學校長及業務副校長引咎辭職。
(五)教學質量監測結果作為重要指標納入學校綜合評估。
(六)集中監測按各科任課教師總數20%的比例設學科教學一、二、三等獎(一、二、三等獎比例為1:2:3)。
六、違紀處理辦法
(一)學生違反考試紀律,情節嚴重的`取消考試資格,凡冒名頂替或在試卷上做特殊標記的,該學科作零分處理。
(二)學校對參考學生資審不嚴,為學生冒名頂替提供條件或為學生提供作弊便利的,該學科按零分處理,并視情節輕重,對校長及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
(三)監考教師不按考試規范程序操作,違反考試紀律,造成考場秩序混亂、集體作弊、出現雷同卷的或閱卷教師工作不負責,造成閱卷、統分誤差大,查實后取消下一年監考資格,閱卷資格,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并予以通報批評。
(四)縣局抽調下派的考務人員工作不負責任,不按考試規范程序操作,造成試卷泄密、混裝、倒裝或少裝答卷,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嚴肅處理。
(五)凡人為淘汰差生,或在學籍上弄虛作假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8
為進一步強化我鎮小學教育教學管理,激勵小學教師認真做好教育教學工作,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科學地對我鎮小學教育教學質量進行評價及獎勵,促進課程改革的不斷深化和素質教育的有效實施,根據三亞市教育局和鳳凰鎮中心校《xx年三亞市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評價及獎勵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根據我鎮小學教育教學現狀和發展目標,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重過程、重結果,鼓勵爭先,以評促教,引導學校和教師堅持正確辦學方向,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積極推進課程改革,優化創新課堂教學,全方位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我鎮基礎教育事業優質、均衡、可持續發展。
二、評價對象
全體教職工
三、評價內容
根據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中影響教育教學質量的有關要素和環節,設立“思想道德、考勤、教育教學常規、業績”4個一級指標和7個二級指標,并把二級指標分解為26個三級指標進行評價。
四、評價方法
按照“檳榔小學xx年教職工各項工作量化考評結果”執行。
五、獎勵辦法
(一)個人獎:按獲獎相關老師全額發放給每個教師。
(二)基礎性獎金:按總額的30%作為學校辦公經費備用,余下的70%總額再按50%作為每個教師應得的基礎獎金,剩下的50%再按工作量化考評結果等級給予獎勵分配。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檳榔小學教育教學質量評價及獎勵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符世輝(校長)
副組長:黃育承(副校)文毅韌(副校)
成員:陳明國(教導)、朱永偉(總務)、麥世娜(總輔導員)、陳榜(報賬員)
(二)建立教育教學質量責任人制度。校長為全校教育教學質量責任人,教師為學科教育教學質量責任人。各責任人應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對所擔任的教育教學質量負責。
(三)建立教育教學質量評價“黑名單”制度。對在質量評價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列入教育教學質量管理黑名單。不參加當年教育教學質量評獎活動的,要對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
(四)實行教育教學質量與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捆綁評價制度,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校主要領導不得參加當年教育教學質量評獎活動。
1、學校存在亂收費現象,造成不良影響的;
2、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或其他嚴重事故的;
3、有師生犯罪、觸犯刑法受到法律制裁的;
4、學校班子成員有違反黨風廉政紀律,受到上級處分的;
5、有違反義務教育招生管理規定,排斥后進生,開除、勸退學生的;
6、有違反課程管理規定,不按課程標準開齊課程、開足課時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師不得參加當年教育教學質量評獎活動。
1、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2、道德品質敗壞,產生惡劣影響,或因違紀違法處分的;
3、有全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行為情節嚴重的;
4、抄襲、剽竊他人教育教學研究成果的;
5、進行有償補課、有償家教造成惡劣影響的;
6、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五)建立評價結果和獎勵金額公示制度。參評教師的質量評價的相關數據、評價結果、獲獎集體個人名單、獎金分配明細等按工作進度予以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教師和社會的監督。發現挪用、截留、擠占、侵吞集體或個人獎金的,追究當事人及相關領導責任。
七、工作程序
十二月初,學校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相關教育教學成果和統計數據。其中,網絡教研情況由鳳凰鎮中心學校提供;小學基礎測評成績、學校各類獲獎情況分別由教育局教研室提供;評價指標所涉及教師總人數及小學在校生人數和升學人數由中心學校提供。
十二月底,學校評價領導小組開展數據統計和質量分析評價工作。教育教學質量評價各項指標數據的統計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由中心學校評價領導小組形成教育教學質量分析報告,擬定獲獎單位和人員名單和獎金分配計劃表,公示無異議后報中心校領導小組審批,召開年度教育教學質量總結表彰大會,對獲獎相關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9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全面落實素質教育,堅持依法治教,立德樹人,進一步引導學校聚焦內涵,創建特色,提高辦學效益,規范學校辦學行為,強化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更加科學化和精細化,切實提高我縣中小學辦學質量,促進我縣教育高質量發展。
二、考評對象
全縣中小學、幼兒園
三、目標及權值(200分)
目標管理考評100分、教學質量考評100分。
第一部分 目標管理考評(100分)
(一)黨建工作(10分)
1、支部常規工作(4分)
充分運用好“學習強國”平臺;落實“三會一課”制度;落實“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主題黨員固定日活動。
2、學校“雙比雙爭”活動(4、8分)
深入開展“教師比奉獻,學校比形象;黨員爭先鋒,支部爭先進”雙比雙爭活動。不斷探索以“黨建促教育”的新模式新途徑,努力打造樂安教育黨建工作品牌。
3、黨建帶團建隊建工作(1、2分)
抓好學校共青團,少先隊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共青團員,少先隊員在中小學思政教育工作中的示范引領作用, 運用升旗儀式、入團入隊儀式、各類主題活動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學校班子成員出現重大問題,受到嚴重黨紀、政紀處分的,或學校、支部班子集體違紀被解散重組的,本大項記0分。
(二)學校管理工作(55分)
1、教育督導工作(6分)
配合責任督學開展督導工作,落實督辦單制度,并在江西省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平臺提供學校相關資料(督導室記分)。
(1)教育督導工作落實情況(2分)。各項工作落實到位的記2分,如工作未落實到位,接到整改督辦單后,在規定整改時間內未整改到位的,按問題大小扣1-2分,被縣、市、省、國家通報批評的,每次分別扣0、5分、1分、1、5分、2分。
(2)按要求在江西省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平臺上傳資料(4分)。上傳整改報告和相片佐證記1分,每少一次扣0、5分;對評估管理進行自評打分記0、5分;在平臺上的“學校動態”與“學校上報”兩個欄目上傳資料每學年不少于10篇記2分,每少一篇扣0、3分;在平臺上按要求填報學校基本信息記0、5分。
2、隊伍建設(11分)
(1)班子建設(3分)
①辦學思想端正,任期目標明確,作風民主,校務公開,決策正確(1分)。好記1分、較好記0、8分、一般記0、6分、差記0分。
②服從組織管理,政令暢通,學校領導班子分工明確,團結協作(0、5分)。訪問教職工及班子成員,好記0、5分,較好記0、3分,一般記0、1分, 差記0分。
③班子成員都能深入課堂實施推門聽課并參與教研活動,起帶頭作用(1、5分)。副校長周課時原則上不少于本校教師平均課時數的二分之一,中層干部周課時原則上不少于本校教師平均課時數的三分之二;校級班子成員要求每學期聽課15節以上,其中分管教學副校長聽課20節以上,查課程表、備課本、聽課本及教研活動記錄,好記1、5分,較好記1分,一般記0、5分,差記0分。
(2)教師管理(6分)
①抓實師德師風教育(2分)。每學期需開展一次師德主題教育活動,教育和引導廣大教師嚴守師德底線,愛崗敬業。查閱相關過程資料,好記2分,較好記1分,一般記0、5分,差記0分。若有教師違反教師職業行為準則且造成一定影響的一例扣1分,扣完為止。教職工有因違反黨紀國法被開除黨籍、公職及追究刑事責任的,該項記0分。
②教師考核工作(0、5分)。有教師考核領導小組,年度考核、師德考核有方案,考核過程民主化、公開化,考核有結果并按時報送。考核結果與職稱評聘、評優評模、績效考核等掛鉤。查閱相關資料,好記0、5分,較好記0、3分,一般記0、1分,差記0分。
③教師素質提升(0、5分)。有提高教師素質的遠、中、近期目標和相應的計劃、措施、制度,過程詳實,效果明顯。好記0、5分,較好記0、3分,一般記0、1分,差記0分。
④繼續教育(1分)。加強教師繼續教育工作,按規定參加各種培訓,教師每年不得少于2個學分,一周期不少于36學分。滿分1分,有一人未達標扣0、2分,扣完為止。
⑤職稱評聘(0、5分)。教師職稱評聘程序規范,公平公正記0、5分。有舉報申訴,經查實有不公平公正行為的記0分。
⑥家訪工作(1分)。按規定完成“萬師訪萬家”工作,學校每學年制定“萬師訪萬家”工作方案,做到常態化,家訪活動真實有效,查看資料和家訪系統,好記1分,較好記0、5分,一般記0、2分,差記0分。
⑦系統更新(0、5分)。及時更新國家、省、縣教師管理系統信息,好記0、5分,較好記0、3分,一般記0、1分,差記0分。
(3)工會工作(2分)
執行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每學年召開一次教代會,關心困難教職工、離退休教職工,做好退伍軍人優撫工作;教工文體活動正常開展;合規使用工會經費,賬目規范。缺一項扣0、5分。
3、安全管理(7分)
(1)校園平安狀況。杜絕校園安全責任事故發生;按要求協助處置信訪事項,積極做好非正常上訪的勸返工作,及時報送結果;制止“教育三違”,減少信訪投訴。
(2)基礎工作。安全知識教育;規范使用江西省學校安全工作平臺;平安校園創建;按要求開展學校安全穩定工作教育活動和報送相關材料。
(3)重點工作。做好迎接上級部門對學校進行明查暗訪工作,并及時上報主管部門,將問題化解在原地;扎實做好防溺水工作,落實防溺水工作各項任務清單;做好掃黑除惡工作,對中小學生涉惡問題進行排查摸底,建立線索臺賬,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校園內外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4、校園文化建設(4分)
(1)辦學理念鮮明(1分)。學校校風、學風、教風、校訓主題詞充分結合學校辦學特色,能在校內以不同的方式進行展現,師生人人了解和熟記其內涵。按1、0、8、0、6三等記分。
(2)做好校園凈化、綠化、美化工作(1分)。合理設計和布置校園,有效利用空間和墻面,建設生態校園、文化校園、書香校園,發揮環境育人功能;班級內激發學生積極向上、奮發學習的班級精神、學習園地、學生守則等文化內容布置上墻,對師生有較大的啟迪作用和強烈的感染力。按1、0、8、0、6三等記分。
(3)加強學校德育工作(1分)。健全德育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落實《中小學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學生守則》,認真制定德育工作實施方案,深化課程、文化、活動、實踐、管理、協同育人。
(4)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0、5分)。廣泛開展新時代文明新風宣傳,廣泛開展先進典型推薦評選系列活動,按0、5、0、3、0、1三等記分。
(5)學校語言文字工作(0、5分)。積極開展語言文字工作,打造全社會語言文字規范化建設的示范標桿,培養學生的“一種能力兩種意識”。“一種能力”即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兩種意識”即自覺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意識和自覺傳承弘揚中華優秀文化的意識。按0、5、0、3、0、1三等記分。
5、食品、衛生管理(7分)
(1)營養改善計劃(3分)
①制度建設(0、5分)。營養改善領導小組、膳食委員會名單;校長職責、分管領導職責、食堂管理人員職責;食堂管理制度;食品采購臺帳;公開公示。(少一項扣0、1分)
②食堂賬目(1分)。總賬、明細賬、記賬憑證(1一5月份每缺一個月扣0、2分)。
③課間餐(0、5分)。要求每天上午課間及時發放(查看發放記錄表)。
④營養餐食材儲藏室(0、5分)。儲藏室內要張貼工作制度、管理員工作職責、課間餐正確食用的方法。儲藏室必須地面平整、硬化、干燥,墻壁粉刷無脫落,電源線路和插座性能完好,照明設施齊全。儲藏室不得與其他辦公室混合使用。要安裝防盜門窗。貨架、標簽(碼放整齊)、進出庫記錄、食材(調味品等)銷毀過期記錄、管理員工作職責。
⑤留樣記錄(0、5分)。食品留樣名稱(0、1分);留樣人(0、1分);留樣時間(0、1分);銷毀時間(重量120g,48小時)(0、1分);留樣盒(密封0、1分)。
(2)校園衛生(3分)
嚴格執行并落實衛生保健制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執行因病缺勤追蹤登記制度和疫情報告制度(1分);校門口兩邊50米隨時保持整潔衛生,無垃圾,無占道為市,無小攤小販,無亂停亂放,校牌無灰塵,校園圍墻無亂貼亂畫,無污漬、無印痕等(1分);校內地面(含教室地面)保持整潔光亮,做到無紙屑、無痰跡、無水泥污漬、無灰塵死角,桌椅保持干凈整潔、物品擺放整齊、桌面、桌底、桌腳無污漬、抽屜無垃圾,門窗保持無劃痕、無灰塵、污漬、臟痕記(1分)。共記3分,每發現一項扣0、1分。
(3)食品安全管理(1分)
明確校長為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安全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機制,杜絕校內經營小超市;嚴格食堂安全管理操作規程,嚴把食物購買、貯存、加工關,有食堂衛生制度、工作人員衛生健康證件、食品采購的證票及臺賬登記等;嚴格落實陪餐制度,至少要有一名學校班子成員陪餐,有陪餐和繳款記錄。共記1分,每缺一項扣0、2分。
6、后勤管理(4分)
(1)校舍、校產檔案齊全、管理有序、校建項目管理規范(1分)。好記1分、較好記0、5分、一般記0、3分、差記0分。
(2)堅持學生衛生值日制度,組織學生參加校園勞動(1分)。好記1分、較好記0、5分、一般記0、3分、差記0分。
(3)開展校外勞動實踐和社區志愿服務、創辦學生勞動實踐基地(1分)。好記1分、較好記0、5分、一般記0、3分、差記0分。
(4)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1分)。成立學校財務管理領導小組,研究重大財務收支,每學年均有財務公開;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資金及時入賬,無賬外循環,無小金庫;收支平衡,不舉債運行,不擠占、挪用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確保資金安全;嚴格執行各類支出標準,未發生違規違紀問題,積極實施預算績效評價工作。好記1分、較好記0、5分、一般記0、3分、差記0分。
7、學生管理(8分)
(1)教育資助(2分)
①各類學校(園)成立了學校資助機構,有專人負責學生資助工作,積極宣傳教育資助政策(0、5分)。
②在資助過程中不優親厚友、暗箱操作,嚴格按規定條件和程序審核資助名單并有公示,無遺漏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補助現象(1分),每出現一個遺漏記0分。
③及時將學生資助名單上傳、上報,資助檔案材料齊全、裝訂規范(0、5分)。
(2)控輟保學(5分)
建立控輟保學制度,控輟保學“五個機制”(責任落實、書面報告、宣傳教育、動態監測、部門聯動)計1分,每缺1項扣0、2分,扣完為止;為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補建學籍計1分,每缺一個扣0、1分;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輟學率為0計1分,其他學生輟學一人扣0、1分,扣完為止;完善控輟保學學校和鄉鎮雙負責制相關資料,按1、0、5、0、3三等記分;落實輟學學生勸返復學、登記與報告制度,加強家校聯系,配合政府部門做好輟學學生勸返復學工作,有送教送學和勸返相關資料按1、0、5、0、3三等記分。
(3)健全學籍管理制度(1分)
及時審核學生入學、轉學、休(復)學、升學、畢業等學籍變更手續,做好跟蹤和建檔工作;及時做好學籍系統漏報學生補錄、問題學籍和未審核學籍的處理工作;學籍檔案規范,變更手續齊全,防止空掛學籍;嚴格控制班額,有效化解大班額。按1、0、5、0、3三等記分。
8、教育裝備及信息化管理(8分)
(1)器材、設備、藥品、圖書等教育裝備配備達標(1分)。圖書:小學1:25,中學1:35;電腦:小學 30:1,初中15:1;帳目清晰、借還手續齊全,管理規范,使用經常化。好記1分,較好記0、5分,一般記0、25分,差記0分。
(2)實驗室、圖書室、音樂教室、美術教室等專用功能室制度齊全,管理規范,使用經常化(1分)。好記1分,較好記0、5分,一般記0、25分,差記0分。
(3)教育城域網的開通情況(1分)。學校教室、辦公室全部開通記1分,存在未開通情況按比例記分。
(4)充分利用多媒體開展教學活動,教師能熟練掌握“贛教云2、0”的使用,隨機抽查教師的熟練掌握情況(1分)。好記1分,較好記0、5分,一般記0、25分,差記0分。
(5)積極參加上級教育信息技術活動,完成縣站布置的各項工作(2分)。好記2分,缺1次扣0、5分,扣完為止。
(6)按要求完成“信息化工作(業務)管理信息系統”的填報工作(1分)。好記1分,較好記0、5分,一般記0、25分,差記0分。
(7)保障學校儀器電教設備的維護更新、電教活動開展經費的投入(1分)。生均辦公經費5%以上以上記1分, 5%以下記0、5分,沒有記0分。
三、教育教學(30分)
1、教育常規、教科研(15分)。學校有教學常規管理制度(1分);落實國家課程計劃,開齊開足開好規定課程,不得隨意增減課時,不得擠占非測評科目課時(1分);每學期有教研組工作計劃、總結和詳細的活動記錄(1分);教學常規每月有檢查、有通報(2分);每學年至少召開2次質量分析會(其中必須有全市教學質量綜合評價學校報告的分析會)(2分);全校性大型綜合性教研活動每學期不少于2次,鄉鎮中心小學每學期需進行不少于1次全鄉鎮的綜合性教研活動(2分);名師工作室建設規范,農村學校必須有一個以上校級名師工作室、縣城學校必須有三個以上校級名師工作室(2分);開展了對青年教師結對幫扶活動(1分);完成“一師一優課”的曬課、推優課任務(1分);校本課程開發每年至少一種(1分);有市級(含市級)以上立項或結項課題(1分)。
2、素質發展(15分)
(1)體育工作(8分)
①組織機構與管理(1分)。成立學生體質健康監測領導小組及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查會議記錄、實際運轉狀況)(0、5分);學校工作計劃、總結中納入了體育工作內容,體育經費納入學校預算(查會議記錄)(0、5分)。
②健康教育(1分)。按國家規定新課程標準開齊開足體育課,沒開齊開足(含占用)不得分(動態檢查)(0、5分);落實學生每天運動一小時鍛練時間,含開展課間操、陽光體育運動、眼保健操(查資料、動態檢查)(0、5分)。
③競技體育(3、5分)。每學年舉辦一次學校體育運動會,場地所限學校至少開展三個項目比賽(實時上交秩序冊、圖片、原始成績記錄表)(1分);積極組隊參加教體局組織的運動會,當年比賽全部參加的得滿分,每少參加一次扣分=分數/當年次數(體育股提供數據)(1分);主動承擔教體局組織參加的省、市級比賽或被選拔參加比賽的學校,省級一次得分0、5分,市級一次得分0、3分,本項可累積加分,封頂1、5分。如參賽隊伍有兩個或兩個以學校學生參加的,每人得分=0、5(0、3)/本次參賽人數(體育股提供數據)(1、5分)。
④學生體質健康監測(1、5分)。出臺開展學生體質健康工作方案(上交體育股)(0、2分);建立了學生體質健康檔案(上交體育股)(0、3分);按規定及時上傳學生體質健康數據及學校體育工作報表(實時通報為準)(1分)。
⑤體育人才輸送(0、5分)。當年向省、市、縣體校輸送體育苗子,按省0、3分/人,市0、2分/人,縣0、1分/人,本項可累積加分,封頂0、5分(上級體育主管部門提供名單)。
⑥申報體育示范單位(0、5分)。當年申報國家、省、市、縣級體育示范項目單位,申報獲通過學校按國家0、5分,省級0、4分,市級0、3分、縣級0、2分得分(公示文件)。本項可累積加分,封頂0、5分。
(2)文藝工作(1、5分)。學校每年舉辦藝術節或三個以上單項文娛活動(0、5分);積極參與市、縣大型文藝活動并選送文藝節目,按照市級、縣級選定的節目分別計1分、0、5分。
(3)積極開展第二課堂活動(2分)。做好課內課外的教學銜接,組織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社團活動,發展學生興趣特長,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第二課堂活動做到“五定”即定時間、定地點、定人員、定輔導教師、定活動內容;活動內容要有“四性”即科學性、知識性、趣味性和實效性;活動小組有計劃、有措施、有總結、有反思、有結果。好記2分,較好記1、5分,一般計1分,差記0、5分。
(4)密切家校聯系,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體系(1分)。設立家長學校及其機構配置,辦好家長學校,建立家長委員會,按時組織家長活動,其中每學期開至少開一次家長會,好記0、5分,較好記0、3分,一般計0、1分,差記0分;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和家校合作,重視家庭教育,學校能聽取和吸納家長意見,調動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積極性,好記0、5分,較好記0、3分,一般計0、1分,差記0分。
(5)按要求開展中小學研學實踐教育活動,完成市、縣指標(1、5分)。按完成指標比例計分。
(6)開展“三項文化”主題教育活動、“圓夢蒲公英”活動,推動國防教育進校園,增強學生國防意識(1分)。查閱活動資料,分別記1分、0、5分、0、3分、0分。
4、職業中學招生(5分)
完成招辦下達的招生任務記5分。按完成招生任務比例計分。
第二部分教學質量考評(100分)
1、考評內容及分值
(1)畢業年級學業水平監測(40分)
優秀率占分值的40%,合格率占分值的30%,平均分占分值的30%。
(2)非畢業年級質量監測(30分)
優秀率占分值的30%,合格率占分值的30%,平均分占分值的40%。
(3)考查科目測試(30分)
音樂、美術、體育各占10分。
2、考評辦法
(1)考評分為縣城組和鄉鎮組。
(2)畢業年級學業水平監測及質量監測的優秀生是指總成績排在參加監測總人數前30%的學生;合格生是指總成績排在參加監測總人數前70%的學生,平均分是指全縣參加考試學生各單科的平均分。
(3)考查科目隨機抽取年級(除畢業年級)、班級測試,音樂、美術、體育分別測試一個班,測試內容為本年級學科教學內容。測試成績進行全縣排名,每一學科排名按中學各設一等獎2人、二等獎3人、三等獎2人,小學各設一等獎3人、二等獎4人、三等獎3人進行獎勵。
3、考評學科
小學質量監測和畢業水平監測考評學科:語文、數學、英語、思品、科學,具體監測年級、科目以通知為準。
初中質量監測考評學科:中考考試科目,具體監測年級、科目以通知為準。
初中畢業水平監測考評學科:中考學科。
考查科目測試學科:音樂、美術、體育。
4、學生數計算
(1)送教的殘疾生和隨班就讀的智障學生(辦理了殘疾證)及休學學生均不列入。
(2)考試前轉入的學生一律計算在轉入學校,特殊情況除外(如勸返學生)。
第三部分加分扣分項目
特色加分(累計不超過15分)
1、代表縣參加市級以上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相關業務部門組織的各種活動,獲國家、省、市獎一等獎分別計3、2、1分,二等獎分別計2、1、0、5分,三等獎分別計1、0、5、0、3分。(最高分6分)
2、參加縣教育部門組織的各種活動,獲一、二、三等獎分別計0、5、0、3、0、2分。(最高分3分)
3、各部門征文活動獲獎:獲國家、省、市、縣獎一等獎分別計1、0、5、0、3、0、1分,二等獎按照國家、省、市分別計0、5分,0、3、0、1、三等獎按照國家、省分別計0、3、0、1分。市三等獎、縣二等獎、縣三等獎不計分。(最高分3分)
4、本學年度學校獲省、市綜合先進(如先進集體、優秀單位、示范學校等)分別計4、3分,單項獎減半記分。同項工作因不同部門、不同層級而加分不同的,取最高分值,不重復加分。
5、學校先進事跡或新聞報道在國家、省、市、縣級黨報黨刊等新聞媒體播出或報道,分別計2分、1分、0、5分、0、3分。主要新聞媒體包括人民日報 、新華社《新華每日電訊》、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光明日報 、新華網、人民網、“學習強國”學習平臺、中國教育報 、中國教育電視臺、中國教師報、江西日報 、江西衛視 、江西教育電視臺 、《江西教育》雜志、江西教育網 、撫州日報 、全媒體中心(撫州發布、魅力撫州、臨川晚報)、撫州教育體育網 、樂安發布、樂安視線等新聞媒體)等。(最高分5分)
扣分項目
1、控輟保學:建檔立卡貧困學生無輟學現象,有一例扣5分;其他學生輟學勸返記錄按要求100%到位,輟學勸返記錄不合要求,受到省市通報的每一例扣2分。
2、教育資助:做到教育資助一個不漏,鄉鎮中心幼兒園、鄉鎮民辦幼兒園、村小學前班及附屬幼兒園,由所在鄉鎮中心小學抓落實,有一例遺漏扣5分。
3、棚改工作:不配合政府工作涉及單位本人一例扣5分,涉及退休教師、教師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兄弟姊妹、配偶父母)一例扣2分。
4、教育三違:受到省、市、縣等上級部門查處通報,每一例分別對應扣5、4、3分。
5、教師信訪:出現教師赴省、市信訪,每一例次分別扣5分、4分;出現教師群體性赴縣信訪事件,涉及的相關學校每一例次扣3分;出現教師群體性赴省、市上訪,實行一票否決。教師本人由于各種違紀受到上級部門及教體局處理的不可得文明獎。
四、考評獎勵
(一)教師績效工資總量(不含20xx年增加的每個教師一個月工資額及之前的績效工資額),其中40%按照縣里要求用于對學校進行精神文明、節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具體發放金額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其中60%用于對學校辦學業績考評,根據《樂安縣中小學辦學績效考評方案》每學年進行一次考評,將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三類,優秀在良好的基礎上提高10%,合格在良好的基礎上下浮10%。
(二)設立樂安縣教育專項獎勵金。統籌使用社會捐贈、財政等多種渠道資金,每年安排300萬元,用于績效考核單項獎、義務教育畢業年級學生學業水平監測獎、義務教育非畢業年級教學質量監測獎、高考質量獎、音體美質量檢測獎、幼兒園保教質量獎、優秀校長、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和中職招生等獎項。
1、工作目標績效考核單項獎
黨建工作先進單位、德育工作先進單位、教育教學科研工作先進單位、校園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先進單位、教師隊伍建設先進單位、后勤管理先進單位、教育裝備應用及信息化先進單位、宣傳工作先進單位等8個單項,城區中學表彰一名、城區小學表彰二名,農村中、小學各表彰三名,每個獎項獎勵3000元。
2、義務教育畢業年級學生學業水平監測獎
(1)集體獎:分城區和農村組,全部達標(優生率、合格率)2萬元/校。
(2)教師獎:一等獎1500元/人,二等獎1200元/人,三等獎800元/人。六年級檢測及中考的每個科目,城區組和農村組中學(語數英物化)各設一等獎3人,二等獎5人,三等獎8人;城區組和農村組中學(其他學科)各設一等獎2人,二等獎3人,三等獎5人。城區組和農村組小學各設一等獎3人,二等獎5人,三等獎8人。(獲獎的每個科目都必須要求學校該科目優秀率和合格率達標)
(3)中考學生獎:中考全縣第一名獎3萬元,第二、三名各獎2萬元,第四、五名各獎1萬元,第六至十名各獎5000元,第十一至至十五名各獎3000元。(必須在本縣高中就讀并在高一學年結束后發放獎金)
3、義務教育非畢業年級教學質量監測獎
(1)集體獎:分城區和農村組,全部達標(優生率和合格率)獎1、5萬元/校。縣城中學若均未達標,則獎勵排名第一的學校。
(2)教師獎:一等獎1200元/人,二等獎800元/人,三等獎500元/人。監測的每個科目,城區組和農村組中小學各設一等獎3人,二等獎5人,三等獎8人。(獲獎的每個科目都必須要求學校該科目優秀率和合格率達標)。
(3)村級小學教師獎(單獨評比):一等獎1200元/人,二等獎800元/人,三等獎500元/人。各設一等獎3人,二等獎5人,三等獎8人。
4、高考質量獎
(1)高考質量獎的獎勵對象為縣一中、二中、職中教師(含校領導、年級組長、班主任)。
(2)錄取清華、北大獎:錄取清華、北大獎3萬元/生,同時獎勵該生九年級、六年級所在學校各3000元。(具體分配由學校確定)
(3)名校獎:錄取985名校(包括香港中文大學、城市大學和科技大學)1名獎4000元,其它一本學校1名獎1000元。(含藝體生錄取,以第一次公布的分數線錄取為準,須完成教育局下達的指標,如未完成指標則獎金折半。)
(4)“三校生”升學獎。錄取二本及以上院校1名獎4000元。(以第一次公布的分數線錄取為準,完成教育局下達的指標,如未完成指標獎金折半。)
5、考查科目(音體美)檢測獎
考查科目音體美測試設教師獎:一等獎1200元/人,二等獎800元/人,三等獎500元/人。測試的每個科目,中學各設一等獎2人、二等獎3人、三等獎2人,小學各設一等獎3人、二等獎4人、三等獎3人。
6、幼兒園保教管理獎
幼兒園保教管理獎的獎勵對象為全縣公辦幼兒園,獎金總額20萬元。每年對幼兒園保教管理進行督導評估考核,對考核結果為優秀、良好的幼兒園給予獎勵。具體獎勵辦法另行制訂。
7、優秀校長、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獎
優秀校長15名,每名獎勵5000元;優秀教師160名、優秀班主任100名,每名獎勵600元;最美鄉村教師15名,每名獎勵1000元。
通過評選,承擔縣、市級名師工作室,并完成相關科研任務,發揮示范效應的,每個工作室每年獎勵3萬元工作經費。
8、中職招生獎
中職招生獎金40萬元,根據學校完成招生情況發放招生獎,招生獎發放到生源學校,由生源學校根據本校有關制度自行分配。招生獎發放標準為:未完成招生任務學校400元/生,完成招生任務學校600元/生,超額完成招生任務學校超額部分800元/生。
五、考評程序
(一)由教育督導室牽頭,教體局相關股室共同組織實施。
(二)學年度考評、過程考評相結合。
1、學年度終結性考評由縣教體局組織考評小組進行考評。
2、過程考評由專門督查小組、局機關各股室依據全縣中小學校平時工作和對學校檢查過程中掌握的情況進行量分,過程考評貫穿于全學年。年度評估工作啟動后,主要分四個階段推進。
第一階段:學校自評填報——職能科室審核填報——分管領導審核。
第二階段:教育督導室匯總數據——績效評估領導小組評議。
第三階段:局班子會審議決定——公示評估結果。
第四階段:教育督導室匯總公示反饋——公布年度績效評估結果。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本學年度評先資格:
1、學校出現重大經濟、刑事案件的;
2、學校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和重大不穩定事件的;
3、掃黑斗爭中,出現涉及學校師生及周邊黑惡線索未排查清楚,且案件被政法部門依法處理的;
4、精準扶貧工作被縣級以上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影響的。
(四)縣教體局負責各獎項考核細則的制定并每學年組織考核認定,落實相關資金的核發工作。學校獲集體獎的資金,由學校制定獎勵分配辦法,分配前報縣教體局備案。如全縣教育教學質量評比排在全市末位,則取消學校集體獎。
(五)學年度考評中,連續兩年倒數第一名的,校長在總結表彰會上作表態性發言;連續三年倒數第一名的,學校校長、班子成員年度考核,最高限為稱職,學校不得評優評模。
本方案按學年度進行考評,自20xx年秋季學期施行,各校結合實際情況自行制定方案進行校內考評。
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考核方案10
一、監測依據
(一)《縣區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本職責》;
(二)衛生部《關于印發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績效考核評估標準的通知》。
二、監測目的
(一)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的實施意見30號)的要求: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依據有關衛生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強對學校傳染病和常見病、學生健康危險行為及教學環境安全衛生狀況的監測工作。
(二)掌握和了解各級中小學校教學建筑設施、設備及學生學習生活環境衛生安全現狀和發展變化趨勢,為各級衛生、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衛生工作的決策和宏觀管理提供科學依據,建立健全河南省中小學校教學環境衛生監測長效工作機制。
三、監測對象與內容
(一)監測對象
縣(區)監測不少于12所,包括縣城中學2所,小學2所;鄉級中學2所,小學2所;村級小學4所(各省轄市、縣、區監測的學校中應包括1—2所民辦學校)。
(二)監測內容
1、學校基本情況:包括學校名稱、學生人數、學校層次、學校類型、學校性質、學生夜自習情況等。
2、教學設施情況:包括教學樓朝向、教學樓外廊欄桿(欄板)高度、教學樓外廊寬度、每棟教學樓供學生使用的樓梯數量、教室照明情況、教室人均面積、應急燈安裝情況等。
3、教學輔助設施狀況:包括生活飲用水供水方式、教室CO2濃度(冬春季各1次)、食堂衛生許可證、學校廁所類型、校園內洗手設施等情況。
4、學校自備水(二次供水)水質。
5、學校食堂餐具消毒效果。
詳見附表1河南省中小學校教學環境監測記錄表。
其中學校自備水(二次供水)水質和學校食堂餐具的監測各地可根據本地情況自行選擇,全省不做統一要求。
四、監測方法
教學設施的監測參照《學校衛生監督評價》(GB/T18205—20xx)執行,空氣中二氧化碳的檢驗方法按照公共場所二氧化碳檢驗標準方法進行。
學校生活飲用水、食堂餐具的檢驗參照國家相關標準方法進行。
五、監測指標及要求
(一)指標:學校教學環境監測覆蓋率100%
(二)指標的計算方法
學校教學環境監測覆蓋率=開展教學環境監測的學校數/轄區應開展教學環境監測的學校總數×100%。
(說明:應開展教學環境監測的學校總數:本考核年度,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方案中要求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教學環境衛生監測的。各類學校總數;開展教學環境監測的學校數:考核年度,根據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方案,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實際開展教學環境衛生監測的各類學校總數)。
(三)要求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轄區內應監測學校的教學環境監測覆蓋率必須達到100%。
六、預期結果
(一)通過監測,獲得本年度我區各級中、小學校(城市、鄉及村級學校)教學建筑設施、學習環境衛生狀況的基本統計數據。
(二)獲得本年度我區各級中、小學校(城市、鄉及村級學校)教學設施安全狀況的基本統計數據。
七、工作進度及數據上報
(一)20xx年3月,對疾控中心學校衛生專業人員進行學校教學環境衛生監測內容、方法以及監測結果數據統計軟件使用與數據錄入技術培訓。
(二)20xx年4月—9月,疾控中心對各目標學校教學環境衛生進行現場監測,10月10日前,將本年度監測結果錄入,并將數據庫及、核查報告上報至南陽市疾控中心。
八、監測工作資料的收集與評價
(一)資料收集
按照衛生部下發的《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績效考核評估標準》中的資料目錄顯示,各級疾控中心應收集整理以下基本資料:
1、學校教學環境衛生監測相關通知、方案和工作計劃;
2、學校教學環境衛生監測工作總結;
3、各學校教學環境衛生原始監測記錄表;
4、學校教學環境衛生監測錄入數據庫;
5、生活飲用水、食堂餐具監測采樣單及相關檢驗結果記錄表。
6、學校教學環境衛生監測相關痕跡資料。
(二)應上報資料
各省轄市應向省疾控中心上報的資料:
1、學校教學環境衛生監測工作計劃和總結;
2、學校教學環境衛生監測錄入數據庫(EpiData數據庫文件);
3、各省轄市、縣、區兩次數據錄入核查結果文件;
4、城鄉中小學校教學環境監測采樣報表(EXCEL文件)。
(三)對各級疾控機構考核評價標準
1、上述四項基本資料收集齊全,內容詳實;
2、學校教學環境衛生監測覆蓋率達到100%;
3、各級疾控機構按時上報數據;
4、其他相關指標。
九、監測經費
各地可根據具體情況向當地財政申請監測工作經費。
十、對附表1有關監測指標解釋
第“22”項,生活飲用水供水方式:
集中式供水:自水源集中取水,通過輸配水管網送到用戶或者公共取水點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設施供水。為用戶提供日常飲用水的供水站和為公共場所、居民社區提供的分質供水也屬于集中式供水。
二次供水:集中式供水在入戶之前經再度儲存、加壓和消毒或深度處理,通過管道或容器輸送給用戶的供水方式;
農村小型集中式供水: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萬人以下)的農村集中式供水;
分散式供水:用戶直接從水源取水,未經任何設施或僅有簡易設施的供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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