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終止證明
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對證明都再熟悉不過了吧,證明是用以證明自己身份、經歷或某事真實性的一種憑證。我們該怎么擬定證明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終止證明,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勞動合同終止證明1
第( )號員工姓名:
所在部門:
勞動合同終止時間: 年 月 日
本通知發出時間: 年 月 日
通知方式: 直接送達( )、留置送達( )、郵寄( )、媒體公告( )、其他( )
公司經辦人:本人已收到單位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發出的《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接收人簽名:(送達憑證粘貼處)
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第( )號我公司與 于 年 月 日簽訂期限為 年的勞動合同,該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終止前在我公司從事 崗位工作,在我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為 年。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一式二份,一聯存根留用人單位
公司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單位:
日期:
勞動合同終止證明2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同志:
本單位與你簽訂的勞動合同,因 原因,依據 , 決定于 年 月 日與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請你于即日起,60日內到各鄉鎮勞動和社會事務管理服務站失業保險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注:該同志:本單位工作時間為 年 個月;連續工齡 年 個月。領取(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安置費)計 元。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同志:
本單位與你簽訂的勞動合同,因 原因,依據 ,
決定于 年 月 日與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請你于即日起,60日內到各鄉鎮勞動和社會事務管理服務站失業保險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注:該同志:本單位工作時間為 年 個月;連續工齡 年 個月。領取(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安置費)計 元。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終止證明3
茲有本單位員工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起在我單位工作。現因以下第________項(請選擇以下其中一項填寫)原因: A、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B、協商一致解除(由勞動者提出);
C、勞動者單方解除;
D、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E、用人單位裁員;
F、因勞動者違法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
G、因勞動者非過失性原因,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 (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 H、勞動合同期滿;
I、勞動者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J、勞動者死亡或者失蹤;
K、用人單位破產;
L、用人單位停業(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M、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單位決定從_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起與該員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日
有關說明: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后,在七日內將失業人員的名單、檔案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等資料報送就業管理服務機構。
2、失業人員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六十日內,持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就業失業登記證》、身份證、戶口簿、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等材料,到就業管理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符合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3、本證明書一式四份。單位、員工、存入員工檔案、就業備案各一份。
員工簽收: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終止證明4
____________系我單位員工,性別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年_____ 月參加工作, __________年_______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勞動者死亡或者失蹤;
□4、用人單位破產;
□5、用人單位停業(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單位決定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與該同志終止勞動合同。該同志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 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工資發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員工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終止證明5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省____市____縣____區____街____號
現住址____區____市____縣____街____號
本單位工作起止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單位工作年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計年個月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崗位
所終止勞動合同期限固定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無固定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完成工作任務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終止勞動合同原因()勞動合同期滿
(1)勞動者起頭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掉蹤
(3)傭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
(4)傭人單位被吊銷業務執照、責令封閉、打消或者提前解散
(5)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付出經濟賠償環境個月,每個月標準:____元,合計:____元
國有企業付出生活補助費環境個月,每個月標準:____元,合計:____元
繳納掉業保險費編號單位個人
傭人單位
(公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1、此證明由傭人單位出具,一式三份。一份交付勞動者本人,一份裝入勞動者本人檔案,一份由傭人單位存留。
2、傭人單位在15日內將勞動者檔案移交其戶籍地點市或區、市、縣掉業保險經辦機構。
勞動合同終止證明6
_____先生/小姐:
經公司考核,由于您在入職試用期間,工作表現未能符合目前崗位要求,故現于 年 月 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現請您前往公司辦公室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知會。
多謝合作!
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人已知曉并同意公司做出的以上決定
簽字:
日期:
勞動合同終止證明7
同志:
本單位與你簽訂的勞動合同,因
原因,依照決定于 年月日與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如未找到新的用人單位,請于終止(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到本人戶糧所在地勞動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單位蓋章):
年 月日
勞動合同終止證明8
編號: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 你與我單位訂立了 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內從事 工作。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按下列第 條 款規定解除或終止你與單位的勞動合同(關系):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符合
六、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款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 年 月 日甲方單位章: 勞動者(簽名):送達時間: 年 月 日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注:《證明書》一式四聯,附《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條款。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
第三十六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 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 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 人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 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 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辭職、辭退、開除等。
勞動合同終止證明9
劉連友 同志系我單位員工,性別 男 ,身份證號370911196606105632, 20xx 年 5 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2、協商一致解除(由個人提出)
□3、勞動者單方解除
□4、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5、用人單位裁員
□6、因用人單位違法,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
□7、因勞動者違法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
□8、因勞動者非過失性原因,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 (勞動合同法40條規定)
□9、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單位決定從20xx 年 5 月 18 日起與該同志解除勞
動合同。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 20xx 元人民幣,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 4000 元人民幣,工資發至 20xx 年 7 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蓋章)山東一山建工集團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終 止 勞 動 合 同 證 明 書
同志系我單位員工,性別,身份證
號, 年月參加工作, 年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勞動者死亡或者失蹤;
□4、用人單位破產;
□5、用人單位停業(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6、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單位決定從 年月日起與該同志終止勞動合同。該同志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 元人民幣,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 元人民幣,工資發至 年 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年月 日
用人單位(蓋章)年 月日
勞動合同終止證明10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地址: 現住址:聯系電話:) 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雙方解除勞動關系達成如下協議: 1、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雙方的勞動關系、工資、社保福利截至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為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為乙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并出具相應的離職證明。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并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辦理完結。甲方在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時按照乙方為甲方的工作年限以及法律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6、本協議是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本協議書生效前雙方基于勞動關系產生的權利義務互不追究。7、上述協議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職工檔案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勞動合同終止證明11
我公司決定與員工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該員工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該員工工作崗位為______________。該員工在我公司工作期限為___________年。
茲根據下列第四十四條第________款得規定,予以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3、勞動者死亡。
4、勞動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5、勞動者被依法宣告失蹤。
6、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
7、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__________(簽章)
員工: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終止證明12
(勞動者姓名)________(勞動保障卡號:__________),于年 月進入本單位(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最后一期勞動合同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條__款(款項摘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 年 月日與其終止□/解除□(兩者“√”選其一)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三十六條解除的應選擇:□單位提出/□個人提出)。如對本證明有異議,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單 位 蓋 章)
年 月 日
注:1、證明內容應該填寫清楚、完整,不得涂改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6條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中勞動者本人提出的,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3、此證明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勞動者本人,一份存入勞動者個人檔案;其中非本市戶籍人員選擇回原籍享受失業保險金的,存入個人檔案中的一份改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留存。
《勞動合同法》中有關勞動合同
終止或者解除部分部分條款選摘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即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機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
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終止證明13
茲有 劉春梅 同事,性別: 女 年齡:32 于20______年___月___日被我單位錄用,從事 工作。 20______年 2 月 1日因 個人原因自動離職 終止(解除)合同,特此證明。
合同鑒證編號 :
單位(蓋章)
20__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終止證明1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一)條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第(一)條的約定,雙方于(一)至(一)簽訂的勞動合同于(一)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解除(終止)前乙方的崗位為_____________,在甲方工作年限為__________。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金額為_____________人民幣。
勞動合同的終止第二章茲證明本單位__________名員工,性別_____,年齡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此,根據《勞動法》規定,勞動者自愿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年至__________年,解除時間為__________年。
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手印:
(由雇主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終止證明15
(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性別__,年齡___ ,工作崗位_____,在本
單位的工作年限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期限為__ 年,從___年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或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合同法》第__
_條第___款第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 動合同。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合同法》第__
_條第___款第____規定,該職工與本單位的勞動合同已經終止。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為___年__月___日。該職工本單位工作年限為___年___個月,發給___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共計人
民幣(大寫)___________。 特此證明。(用人單位蓋章) 勞動者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與該職工的勞 有關說明:
1、“勞動合同期限”請填寫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2、“解除勞動合同”要在相關空格欄中寫明原因: 本人意愿:①自動離職②因自動離職
被除名③因本人原因并由本人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非本人意愿:①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②因用人單位原因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3、終止勞動合同要在相關空格欄中寫明是“勞動合同期滿”還是“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
終止條件出現”。
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請及時將檔案移交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有
關手續,同時通知勞動者在本證明開具之日起60日內到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有關事宜。
【勞動合同終止證明】相關文章:
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06-28
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勞動合同02-15
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范文02-21
勞動合同解除(終止)證明函格式11-17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10-10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12-21
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參考樣本10-29
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標準參考樣本10-29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樣本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