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專業畢業論文
近年,隨著稅務管理改革推進,稅務管理信息化已成為我國稅收現代化的重要標志。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提供到的稅務專業畢業論文,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閱讀參考學習!
稅務專業畢業論文1
企業稅務風險內部會計控制
一、稅務風險與內部會計控制的相互關系
(一)內部會計控制直接影響著稅務風險的發生。
稅務風險是企業多種風險中的一種,雖然稅務風險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會計業務控制方面的不到位,無疑是產生稅務風險的重要因素。會計資料作假、不完善以及企業沒有嚴格執行國家關于企業內部會計控制的相關規定,都可能產生稅務風險。企業納稅額的計算依據是企業的會計資料,如果企業會計資料作假或不完整,將直接導致稅額的計算錯誤,企業將由此面臨嚴重的懲罰,產生稅務風險。因為內部會計控制所產生的稅務風險屬于制度上的風險,一旦因為內部會計控制方面的因素而發生稅務風險,難以通過其他方法進行彌補。因此,只有對內部會計相關制度進行完善,從源頭上進行稅務風險防范,才能有效化解此類稅務風險。
(二)稅務風險關系著內部會計控制目標的實現。
分析財政部頒發的《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試行)》的內容,其中提出了內部會計控制的三個目標:第一,保證單位會計資料真實、完整;第二,消除單位隱患,防止各種會計舞弊行為發生,進而保證單位資產的安全;第三,保證國家各項會計控制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在單位得到具體的貫徹與執行。可以說,稅務風險直接關系著這三個目標的實現。稅務風險主要指的是企業在涉稅過程中可能遭受的經濟或信譽損失,強化稅務風險防范,就可以減少企業在涉稅過程中的利益損失,進而有助于保障企業的資產安全,這與內部會計控制目標基本一致。
二、稅務風險內部會計控制的現實困境
(一)采購環節的內部會計控制困境。
當前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由于材料采購的實務與發票難以實現同步,使得企業的財務部門與材料倉庫管理部門的業務銜接難以實現,這就使得財務管理人員不能及時對采購材料進行相應的記賬、核對,從而不能及時進行涉稅申報,產生稅務風險。不僅如此,大多數企業的財務部門與材料采購部門之間也較為缺乏定期核對的制度,溝通與協作的機制缺乏使得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很容易產生一定的數據差額,給相應的部門在進行稅收申報時,造成一定的困難。
(二)費用管理環節的內部會計控制困境。
當前企業對于日常費用開支審核的不嚴格,也使得企業面臨嚴重的稅務風險。固定資產管理過程中,未及時對固定資產進行相應的清查,或者缺乏固定的清查機制,在固定資產有所變動之后,未能及時調整折舊計提基數,使得折舊額計算錯誤,進而造成稅負增加。
(三)產品銷售環節的內部會計控制困境。
當前企業財務人員對于產品銷售環節的收入時間、收入具體數額等相關信息掌握不夠,使得在進行納稅申報時,容易出現漏稅的狀況。與此同時,針對在產品銷售過程中出現的特殊狀況,當前企業缺乏相關稅收項目的處理制度,使得企業經常發生漏稅處理問題。當前在產品銷售環節還存在的一個重要問題是分期銷售商品之時,企業為了追求業績,對于有些客戶的收款期限沒有做出明確的說明,導致財務部門難以建立分期收款的賬簿,給涉稅申報造成一定的困難。
三、加強稅務風險內控會計控制的對策
(一)采購環節的內部會計控制對策。
采購環節企業將面臨較大的支出,要做好稅務風險內部控制建設,可以采取以下的方法:一是要建立系統而嚴密的物資采購款項和發票結算制度,保證票貨、票款同步,并要求在兩個月內取得相應的購貨發票。二是建立未取得發票材料驗收入庫備查賬簿,在采購材料的過程中,如果沒有及時取得相應的發票,需要將其及時登記進入備查賬簿。在取得發票之后,依據發票上的采購數量以及金額調整材料入庫數量,以做到發票上的信息與實際采購材料一致。三是加強采購的管理。在采購過程中,要實施嚴格的部門分級責任制,要保證采購信息與最終的會計信息一致,否則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費用管理環節的內部會計控制對策。
第一,針對日常的費用,建立嚴格的費用管理制度,對于日常費用的支出,必須記錄在賬,并不斷加強會計人員對于發票憑證的識別能力,避免進入企業。第二,建立對日常費用實施多級審核制度,可以專門在財務部門中設立審計崗位,專門負責審核日常費用的支出項目。第三,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設立折舊計提備查簿,財務部門在進行納稅申報之時,要事先對固定資產的折舊事項進行核對,避免出現差錯。
(三)產品銷售環節的'內部會計控制對策。
產品銷售環節往往涉及到的收入較多,因此,其涉及的稅收項目也較多,而且數額較大,從這個意義上講,產品銷售環節的內部會計控制方案對于企業稅務風險管理也具有重要意義。加強產品銷售環節的稅務風險內部會計工作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一是要由專人負責銷售收入的確認時間和金額的審核,針對銷售過程中出現的特殊情況,必須進行涉稅分析之后再進行處理。二是在銷售過程中,貨物管理與資金、票據等會計事項管理必須同步。三是注重對銷售人員的相關會計知識培訓,對銷售過程中的發票開具、發票保存、應急賬務處理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使其具備基本的會計知識。
稅務專業畢業論文2
鐵路營改增稅務風險控制
1“、營改增”的原因
營業稅和增值稅是我國流轉稅的兩個重要稅種:營業稅是對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以其所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作為課稅對象征收的一種稅,是價內稅,其征收范圍是建筑業、服務業等大部分的第三產業;增值稅是1994年稅制改革的成果,增值稅是對從事銷售貨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現的增值額(銷項稅減進項稅)作為課稅對象征收的一種稅,是價外稅,其征收范圍覆蓋了除建筑業外的第二產業。現今大部分發達的歐美國家都全面征收增值稅,而且出口適用零稅率,而我國第三產業服務業適用營業稅,服務含稅出口且無法享受退稅的優惠,因此我國的服務業出口在國際競爭中處于劣勢,限制了我國第三產業的發展。隨著我國經濟多樣化的發展,商品和服務難以區分,導致征收稅種難以界定。此外,由于營業稅是就營業收入全額征收的稅種,可能導致對第三產業營業收入的重復征稅問題,并隨著第二、三產業發展互相滲透,使增值稅抵扣鏈條斷裂,影響增值稅作用的發揮。增值稅有利于引導鼓勵企業在公平競爭中發展壯大,在新形勢下,逐步以增值稅取代營業稅,符合國際慣例,是深化我國稅制改革的必然結果。
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發展
2011年,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方案。從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營改增拉開帷幕。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國務院將營改增試點擴大至10省市。截止2013年8月1日,“營改增的范圍已推廣至全國試行。國務院12月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將鐵路運輸與郵政服務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至此交通運輸業已全部納入營改增范圍。2014年6月,電信業也納入營改增范圍。2015年將繼續推進營改增,力爭將范圍擴大到建筑業和不動產、金融保險業、生活服務業,由此將帶來800萬試點納稅人,戶數是現在總量的兩倍。
3、鐵路運輸企業營改增現狀
3.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營改增”一系列的通知、公告,從政策層面破解鐵路運輸業實施“營改增”的難點問題
主要有2013年12月12日發布了《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2013年12月18日發布了《關于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發票及稅控系統使用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第76號)、2013年12月30日發布了《關于鐵路運輸企業匯總繳納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13】111號)、2014年1月20日發布了《鐵路運輸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號)、2014年1月21日發布了《關于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7號)等文件,詳細規定了鐵路營改增過渡性政策、稅率稅目、計稅方法、納稅申報、稅款預繳、傳遞單流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的這些規定,從政策層面破解了鐵路行業實施“營改增”在制度執行上存在的難題,極大程度化解了鐵路運輸業實施“營改增”所面臨的稅務征管與稽查風險。
3.2、中國鐵路總公司制定“營改增”系列辦法,使全路同步實施“營改增”有了可操作性的制度遵循
由于鐵路運輸業具有貨票全路聯網性質,以及總公司實行增值稅匯總繳納、鐵路局和基層站段進行預繳的稅收政策,需要全路制定統一的“營改增”具體運用指南,提高其可操作性,規避稅務風險。制定了《中國鐵路總公司增值稅繳納實施辦法》(鐵總財【2014】77號),主要是結合鐵路實際,從操作層面進行了細化,提供鐵路運輸及物流輔助服務的銷售額及預繳基數確定、進項稅額和已繳納增值稅額歸集匯總、鐵路運輸企業分支機構增值稅匯總納稅信息傳遞單傳遞流程、稅率和預繳率、納稅申報時間等;制定了《鐵路運輸企業增值稅會計核算辦法》(鐵總財【2014】78號),主要對如何進行增值稅會計核算進行了明確。此外,各鐵路運輸企業結合鐵路局、基層站段、控股合資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了本企業的“營改增”相關辦法。例如,鄭州鐵路局制定了《鄭州鐵路局增值稅票據管理辦法》、《鄭州鐵路局增值稅會計核算辦法》等,有效推進了鐵路“營改增”工作在執行層面的規范有序進行。
4、鐵路“營改增”稅務管理存在的風險
目前,鐵路會計實行分級核算制,資金按“收支兩條線”管理,按照“收入來自市場,旅客運輸、專業運輸承運結算,普通貨運分段計算,提供服務相互清算”的清算思路來確定各鐵路局的實際經營收入。因此,鐵路運輸企業組織結構復雜,應稅服務種類繁多,“營改增”實施難度較大。其稅收行政管轄與基層站段管理區域不一致,加上“營改增”初期人員業務素質參差不齊、業務類型較多等因素,管控稅務風險需要統籌規劃。
4.1鐵路運輸業增值稅發票使用風險
一是發票開具風險。受鐵路運輸組織和貨票系統的影響,鐵路貨物運輸使用11%的鐵路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和6%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需由各車務站段的貨運員和行包員開具,他們不是財務人員,對增值稅發票知識匱乏,對實際受票方往往界定不清,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風險。二是紅字發票開具和退款業務,對如何開具紅字發票的政策掌握不清楚,存在著增值稅專用發票錯開及超期無法開具的風險。三是增值稅專用發票保管的風險。目前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鐵路企業原始憑證要求保管15年,另外發票由財務科領取后發放各開票點,開票點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在發票的保管和傳遞上存在著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不善和丟失的風險。
4.2增值稅進項稅抵扣和轉出風險
按照《中國鐵路總公司增值稅匯總繳納實施辦法》規定:“納稅單位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屬于《鐵路運輸企業固定資產管理辦法》中的土地、房屋、建筑物、線路(不含隔離網)等屬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13號)中不得抵扣的資產而購進貨物、接受應稅勞務及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按照以上規定,當基層單位的不可抵扣項目,如果未及時提出進項稅轉出,易產生多抵扣進項稅的風險。所屬運輸企業物資段等單位,集中采購材料等物資并抵扣進項稅額后,其他單位領用并發生稅法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情形的,由領用單位將該進項稅額轉列成本,并給物資段轉列通知書,由物資段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按照以上規定,當基層單位發生材料用于不可抵扣項目或用于就地繳納增值稅業務是,如果未向物資供應段及時提出進項稅轉出申請,物資供應段易產生多抵扣進項稅的風險。
4.3增值稅匯總納稅時限性風險
按照鐵路運輸企業“營改增”匯總納稅的相關規定,基層單位預繳基數由運輸企業收入部門于次月6日內提供,各單位財務部門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并預繳稅款。因此,收入部門要及時提供預繳基數,尤其是預繳期是季度時,鐵路總公司在北京海淀區國家稅務局匯總納稅。鐵路局收入部門在每月6日提供基數,基層站段(合資公司)按此基數到所在地稅務機關報稅、預繳稅款和傳遞單蓋章,然后由基層站段(合資公司)上報稅務月報和傳遞單給鐵路局,稅務月報和傳遞單經鐵路局匯總后,報鐵路總公司,這一系列納稅活動必須在稅務局規定的預征期內完成,否則將產生稅收滯納金,存在稅收滯納風險。
5、鐵路“營改增”稅務風險控制的應對措施
5.1嚴格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和開票點的管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發票和稅控系統使用問題的公告》、《中國鐵路總公司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暫行辦法》、《鄭州鐵路局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領用、開具、作廢、紅字發票、進項發票抵扣、保管等進行了規范,有效防范了因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不當而產生的稅務風險。例如,針對發票使用量大的特點,實行票據專人、專庫管理,具體做法是:財務科發票管理員負責專票分發,建立票據總賬和明細賬;開票點以車站為單位向財務科請領發票,辦理交接手續;增值稅發票的交接手續與貨運票據管理相同,設有票據交接簿;開票點由指定專人負責開票,每天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及收回的票據由開票人員進行整理,填記當日整理報告,并登記開具發票登記簿。通過健全制度,確保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完整。對實際受票人為第三方的情形,下發相關第三方開具專用發票相關文件,明確需提報現關資料明細,避免發票的虛開。財務部門會同貨運部門、收入部門定期對段管內開票點的專用設備管理、發票管理、臺賬建立進行檢查,對檢查的問題予以通報,并責令其指定相應措施,不斷完善增值稅基礎管理工作。鐵路總公司減免稅款核算正確。
5.2.加強進項稅認證管理和申報工作
對于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如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納稅單位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屬于《鐵路運輸企業固定資產管理辦法》中的土地、房屋、建筑物、線路(不含隔離網)等屬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13號)中不得抵扣的資產而購進貨物、接受應稅勞務及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按規定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及時辦理增值稅進項發票的掃描、抵扣認證。根據相關業務,正確核算進項稅,嚴格匯總納稅與屬地業務的界限。財務部門對取得進項稅建立臺賬,區分屬地與匯總,可抵扣與不可抵扣,指定專人對增值稅專用發票聯次進行掃描,月底對取得的抵扣聯與實際賬務處理進行核對,避免財務核算的錯誤以及抵扣聯發票的缺失。對于申報工作,財務部門應高度重視。在申報前做好開票點抄報稅工作,根據收入部門發布的預繳基數,正確計算匯總與屬地繳納稅額,及時申報當月預繳稅款,上轉匯總傳遞單及各種報表,確保總公司匯總繳納工作的順利完成。
5.3.加強稅法知識培訓,提升稅務操作能力
“營改增”前,鐵路運輸企業的絕大部分財務會計人員基本不從事與增值稅相關的業務,對增值稅知識了解較少。實行“營改增”后,對鐵路運輸企業財務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實務中,要對增值稅票據開具、保管等流程熟練掌握,對進項稅額能否進行抵扣做出職業判斷等。為加強“營改增”管理,規范財務5.0納稅月報和增值稅會計核算等工作,鄭州鐵路局于2013年12月、2014年3月、5月,2015年6月舉辦了四期“營改增”培訓班,河南省國稅局、河南航信公司、百旺金賦公司和局財務處、信息處等授課老師,重點對增值稅的起源、歷史沿革、營改增的背景意義、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稅控系統操作、進項稅發票認證、發票管理、納稅申報、稅務月報、會計核算、稅款預繳等進行有針對性的授課。要求全體財務人員輪流參加培訓,并抽出時間集中學習有關營改增的相關文件及稅法知識。面對“營改增”帶來的新變化和稅務風險,鐵路運輸企業特別是基層站段要準確把握相關政策,主動與稅務部門溝通,爭取稅務部門的支持;還要結合鐵路經營特點,正確理解“營改增”改革帶來的各種問題。通過采取有效措施,規避稅務風險,促進鐵路行業的持續快速發展,進而推動“營改增”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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