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論文
建筑經濟是國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家經濟發展、社會進步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方面有著極大的價值。但是同時建筑行業的發展又不可避免的會帶來一系列的環境問題,影響到我國建筑行業以及建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對此,建筑行業以及建筑企業必須從可持續發展出發,在發展建筑經濟的同時也要確保社會環境的和諧,也就是全面推進綠色建筑經濟建設,有效解決資源消耗過度,環境嚴重污染等一系列的問題,推動我國綠色建筑經濟的發展壯大,并為其提供可持續發展的動力。
一、綠色建筑經濟的含義
綠色建筑的含義是在建筑的整個使用期限當中,最大化的減少甚至是避免生態環境污染等問題,有效節約各項自然資源和能源,注重建筑設備以及技術的創新改革,倡導環保綠色的技術和設備應用,進一步優化人民的居住和生活環境,改善以及提升整體生活質量,最大化的降低對于生態環境的破壞程度,減少相關資源的耗費,從整體上提高建筑品質,有效落實綠色建筑的建設標準。總而言之,在我國全面推進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過程中,綠色建筑可以全面達成以上目標,并為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動力。綠色建筑經濟則可以稱之為一種可持續發展的創新理念,倡導在推動建筑行業以及建筑項目的發展過程中做到綠色環保,使得人們擁有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環境,避免大量的資源和能源的耗費。以全面發展和推動綠色建筑建設為核心的建筑經濟,就可以被稱之為綠色建筑經濟,而這樣的經濟類型擁有可持續發展的條件,而且需要在實際發展當中提出相應的策略。
二、綠色建筑經濟發展原則
綠色建筑經濟是我國建筑行業在今后發展當中必須要堅持以及落實的創新理念,而在實際的建設以及發展過程中必須要遵循一定的原則:第一,恰當采用綠色環保技術。綠色建筑的建設以及建筑經濟的發展不會增加建筑的經濟壓力,也沒有運用十分昂貴的技術以及材料,反而是要恰當選用綠色環保的適用性技術,有效減少能源消耗。適用性強的成熟技術如屋頂綠化、自然通風等都可以在發展綠色建筑經濟當中使用,進而達成節能環保的目標。第二,評測建筑的全壽命周期。綠色建筑的建設不僅僅要在設計以及建設方面耗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還需要重視綠色建筑在實際運營當中節能環保的情況以及建筑壽命終結之后能否進行循環利用等。第三,創設環保健康的建筑環境。綠色建筑經濟的發展要為人們的工作、生活居住等創造健康環保以及富有生機活力的環境,這樣生產以及創新的潛能也能夠得到挖掘,為綠色建筑經濟的長遠發展奠定有力根基。第四,加強可再生資源應用。綠色建筑經濟的發展必須要從根本上意識到可再生資源的重要性,并將其應用到建筑發展的各個環節,保障節能減排以及綠色環保的實現。
三、綠色建筑經濟可持續發展策略
(一)政府加大引導培育
當前我國正在全面推進市場經濟體制改革,但是市場經濟的整體發展還沒有完全進入到成熟時期,也沒有形成較為完善,健全的市場體系和機制,也就是存在一定的市場缺陷。在整個社會經濟的大市場當中,綠色建筑市場是其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也自然而然的會存在一定的市場缺陷,也就是直接受到市場失靈的影響,不能夠全面反映出環境以及社會價值。建筑企業是建筑行業發展的一個元素,進行自主經營,并且自負盈虧,無論是開展何種形式的經濟活動,其目的在于實現利益最大化,在資源配置過程中強調效益最佳。但是綠色建筑市場的發展以及綠色建筑經濟的進步都需要考慮到環境保護問題,而如果單純的從環境保護的活動層面看,不會為企業帶來直接的`經濟利益,這就使得企業不能夠在環保活動的實施當中擁有巨大的內驅動力。針對這樣的問題,政府必須要及時給出干預措施來彌補市場缺陷,例如政府可以加大對綠色建筑開發商的經濟補貼。政府在我國綠色建筑經濟的發展當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因為在整個市場經濟體制的運行當中,政府承擔著宏觀調控的職能,也就是要選用恰當的方法來引導綠色建筑經濟的發展。政府必須要履行環境監督的職能,積極的培育綠色建筑經濟市場。
(二)有效加強市場宣傳
國家之所以要全面推進綠色建筑的建設,大力發展擁有可持續發展價值的綠色建筑經濟,其目的在于更好的服務于廣大消費者,全面提高消費者的認可程度,使得消費者能夠有意識地使用綠色建筑,樹立良好的環境保護和節能意識,也使得我國綠色建筑經濟的發展擁有持久動力支撐,起到對綠色經濟支持和推動的作用。對此,要讓綠色建筑經濟擁有持續發展的動力必須要從根本上加強對市場宣傳工作的重視程度,并且積極采用多元化的措施來進行市場宣傳教育,引導消費者進行綠色消費,使得消費者能夠在相應的宣傳教育活動當中深入了解綠色建筑的經濟、社會以及生態的價值,能夠高度的認可綠色建筑,真正意識到綠色建筑經濟的發展是國家戰略大計的組成部分,是一項關系到子孫后代可持續發展的大事,并因此能夠積極主動的投入到綠色建筑經濟的宣傳當中,擴大綠色建筑的影響力。一方面,政府以及行業組織需要承擔起相應的市場宣傳責任,做好市場引導的相關工作,使得廣大建筑企業能夠加大綠色建筑的建設,投身于綠色建筑經濟的發展,并為其作出突出貢獻。另一方面,社會媒體也要承擔市場宣傳責任,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三)提升技術創新能力
綠色建筑經濟的持續性發展離不開綠色技術的應用,更是需要將綠色技術進行不斷的更新換代,更好的滿足時代以及綠色建筑經濟發展的現實需要,使得綠色建筑的建設發展以及循環利用都能夠落實節能減排的根本性目的,也為我國綠色建筑經濟長足發展目標的實現提供基礎保障。擁有持續發展動力的綠色建筑經濟需要在節能減排方面擁有較大的優勢,節約的資源包括水資源、土地、材料、能源等多個方面,也就是要實現多種資源節約的目標,那么要確保多個目標的實現就要求相關的科研機構以及企業意識到技術創新的重要性,并且在技術創新方面加大力度和投入程度,加快新的綠色技術的創新和研發速度,并盡快將相應的技術成果進行轉化,能夠快速在市場上進行實踐推廣和應用。同時在技術創新的過程中還需要重視技術的規范,也就是將研發的新技術和產品納入到標準規范范圍當中,并形成完善化和綜合性的標準體系,做到資源的節約以及環境的有效保護。例如,在對綠色建筑的材料進行技術研發的過程中需要將重點放在綠色材料方面,保障這些材料有著較高的利用率、回收率,不會對環境造成較大的負擔,并且能夠實現有效降解。
(四)建立健全強制立法
當前對于我國綠色建筑標準的調研和分析能夠發現,相關建設標準尚處在推薦階段,在落實當中的難度較大,而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可以采用強制立法的方法,使得綠色建筑經濟的運作和長遠的發展得到法律制度的保障和規范,并對綠色經濟市場的競爭進行約束,構建良性競爭機制。首先,強制性的條文立法需要選準重點實施對象,一般情況下可以選擇示范區和示范建筑,首先從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城市安置工程的建設著手,逐步構建起綠色建筑強大的影響力,為綠色建筑的建設樹立良好的榜樣。在示范工程建設水平不斷增強的過程中,可以由點到面地進行拓展,進而使得綠色建筑全國范圍內的普及,也讓綠色建筑經濟的持續性發展目的能夠循序漸進的實現。其次,強制立法當中需要在規定當中逐步提升綠色建筑達標比例。由于綠色建筑市場的更新換代較快,在強制法律條文的年限設計方面不能過長,可以采用定期修訂的方式,做到法律制度的及時更新,滿足綠色建筑發展的要求。最后,強制性的推廣綠色建筑的相關適用性技術。適合于地區綠色建筑建設的各項技術以及材料都可以選用強制立法的方法進行推廣。同時也需要加大在技術以及材料方面的審查工作,增強綠色建筑的技術內涵,使得綠色建筑經濟能夠不斷的發展和壯大起來。
(五)全面完善政策體系
從全國范圍上看,當前我國的綠色建筑經濟發展水平還有著極大的提升空間,可以說正處在基礎發展的時期,而這一時期由于發展的時間較短,相關的經驗較為缺乏,使得政策體系也沒有有效的建立起來。例如,有關綠色建筑經濟發展的政策提出以及實施的時間還不長,實踐應用的價值還有待繼續考量和修正;在相關的政策規定當中沒有涉及到有關于經濟激勵策略的問題,使得建筑企業的綠色建筑積極性得不到激發。上面提及到的由于政策體系不完善而形成的問題極大的制約了我國綠色建筑經濟長遠的發展,造成了政策障礙問題。對此,我國必須積極完善和推進政策體系的建設工作,而且在政策體系構建當中必須要從國情出發,提升政策的可操作性,同時還要積極建設相關的評價標準以及推廣機制來保障綠色建筑經濟發展的穩定性和持續性,這樣不僅僅能夠節約了各種建筑資源,還使得生態環境得到保護,兼顧了經濟效益和社會環境效益。政策的建設必須要兼顧激勵性和強制性,最終形成一整套帶有中國特色和符合國情的政策建設方案。
四、結語
隨著建筑行業發展水平的提高,整體的建筑產業結構優化程度也在逐步增強,隨著可持續發展動力的綠色建筑經濟發展成為必然趨勢以及發展方向,能夠滿足國家建設以及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要求。要想進一步推進我國綠色建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必須要通過政府加大引導培育,有效加強市場宣傳,提升技術創新能力,建立健全強制立法,從全面完善政策體系等策略實施著手,增強綠色建筑的生機活力,為我國綠色建筑經濟的長遠和持續性發展奠定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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