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穿詭辯論的實質論文
先前,我寫了一篇《杜撰的文化與脆弱的生命》一文,在原創力量站,高爾山先生對我的此文寫下了留言:“文化原本是一種現象,而我們卻把它當成了本質。問好山野居士!”
我的回復:“是的,原本是現象的東西,人們卻習慣于當成本質來推理和演繹。現象讓我們學會反思,而如果把現象定義成了本質,那么,詭辯也就能大行其道了。請茶!”
高爾山先生繼而再回復:“謝謝!山野君所言極是。就目前人們對文化的反思情況看,雖然這種反思也不過是一種現象。但其程度也到了‘無所不能及’的本質地步,究竟該怎樣反思?說到底,參照系的不同,所認識的結果就截然不同。比方說,宇宙的本質是什么?那是無數的現象匯總而成。所以,包括人類在內的文化,才僅僅是這宇宙的冰山之一角,我們憑什么說‘自己’是主人?驕傲自大的結果慘不忍睹。您說是嗎?回茶!”
針對現象與本質的探討,我將要寫的這篇,也未必就能談出個所以然,所以我只不過是想盡力挖掘一下其中的內在關聯性罷了。
高爾山先生,無疑是個喜歡用辯證的角度去思考的人,這一點,令人欣慰。
我究竟該如何答復高爾山先生的提問呢?
我只是覺得,人類的驕傲自大,在推動詭辯論肆無忌憚地橫行于世的方面,的確起到了一個相當大的影響作用,但我認為,這并不是最主要和最全面的因素。
造成詭辯論能橫行于世的原因,我認為是多方面的。
我覺得,詭辯之所以能橫行于世,其最主要的根源在于兩點。
第一點:喜歡玩詭辯的人數眾多;第二點:喜歡不分青紅皂白,就胡亂跟從“詭辯”這個惡魔,而瞎嚷嚷的跟屁蟲也多,正所謂“一犬吠形,百犬吠聲”。
現象與本質,在很多時候的確如高爾山先生所說的那樣:由參照系的不同而會演化出不同的爭論結果。
針對“共產主義”,有人就認為這是未來社會發展的必然本質,但是作為一種學說而言,我卻認為這不過是一種意識形態領域內的現象。
資本主義,卻是被全世界各國的歷史所證明過的一種社會組成形態,而如今,一味地宣揚“資本主義是錯誤的”這種論調,在目前看來是毫無現實根據的,而這種論調本身,也脫離了實事求是的辯證法原則,而純屬于主觀論斷。
我認為:在某種現象并沒有在現實的人類社會生活中得到最廣泛的普及和應用之前,不能輕易地就上升到本質的高度去下結論。
有的人,看到一部分現象,就會主觀地把這種現象當成了社會的本質,這正如空想社會主義的破產,是根本經不起人類社會歷史發展的實際檢驗的。
正如無數女士們,都曾利用歷史上的男尊女卑之社會現象,以及現代社會里各種破產的婚姻之社會現象,來力圖解析和重構婚姻的本質概念一樣:她們的言論,實質上都是非常可笑和荒謬的主觀詭辯論,而非站在實事求是的辯證分析之立場上來看待客觀事物的。
詭辯論之最大的荒謬特征是: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看到一個社會現象,就通過詭辯邏輯去分析推理,然后再想當然地去推而廣之,最后,就開始一葉障目地否定所有一切客觀的東西,這就是“詭辯”這個惡魔的實質。
詭辯之所以能橫行于世,跟為數不少的人喜歡用一葉障目的慣性思維,有著密不可分的內在關聯性。
我舉個典型的詭辯例子。
有一位女士曾經說過:男人都好色,好色的家伙都是登徒子,既然都是登徒子,那還有什么好東西?
諸位看官發現了這句話中的詭辯性質沒有?
首先,登徒子是不是好東西,我們暫且不論。而男人都好色,不假,但如果硬把好色的男人都比做登徒子,也可以極勉強地說得過去,然而,“既然都是登徒子”這句話,就內藏了很強的詭辯邏輯。這也正如《人如衣服》論的荒謬:你可以比喻,但是決不可以想當然地用“是”這個字而胡亂地去為任何事物定性。
“如”與“是”,存在著天壤之別,而這種錯誤的思維方式,在人類意識形態領域內所衍生的慣性,倒常常能把任何一個思維還正常的人的腦子給搞得一塌糊涂。
“如”,是一種外在的表象,而“是”則表證了事物的本質。
現象能否成為本質,不能依靠主觀地把“如”用改頭換面地障眼法變成“是”的詭辯論方式來兌現,而這就是“詭辯”與“思辨”的根本不同點。
比如龍文化,算得上令每一個中國人都能自豪到極點的文化傳承之一,但是,再怎么想自欺欺人地把自己的民族比喻成騰飛的`“龍”,事實上中華民族并不是“龍”。而“如狼似虎”這個成語,充其量也不過是個形容詞,而并非能給客觀事物定性的“是”。
詭辯論的癥結點,就在于把很多用來描述社會表象的形容詞,利用偷換概念的手法,給強行定性成了判斷性很強的動詞“是”。
至于到底“是”還是“不是”,卻由不得某些形容詞擅自作決定,至少要在看全面任何事物的本來面目之后,才能下結論。
我們都知道一首歌,一首費翔曾經演唱過的“你就像那冬天里的一把火…”。
這首歌的歌詞很有意思,我個人估計是一首男人寫給心愛的女人的詩,而在其中就用了“像”這個字。假如我們現在換一下歌詞,改成“你就是那冬天里的一把火”,大伙認為結局會如何?
我能肯定:這首歌會賣不出去,而費翔本人,也許也會拒絕唱這首歌。
因為:“像一把火”,代表的是一種浪漫的象征,而“是一把火”,則演繹著一種隱喻的恐怖。因為人們都知道,“像火”的時候,不過是充滿戀愛熱情的比喻,而“是火”的時候,則會演化成有可能引火燒身的恐怖了——天底下的男人,有誰會希望自己喜歡的女人變成事實上的一團火呢?
滯留于對客觀事物之表象的形容,常常會被詭辯論者以及“百犬吠聲”者們,用來制造荒謬透頂的判斷結論。
人類社會,很顯然是一個綜合立體的社會,而作為人類社會中的每一個單個分子,很顯然喜歡站在一個平面的慣性思維之角度上,并力圖去解析和重構各種各樣的社會意識形態以及各種思維理念,而這,恰恰就是詭辯論之所以能橫行于世的根源。
詭辯論的偽邏輯特征,往往習慣于以點到面地去分析推理,卻從絕大多數時刻忽略了客觀事物本身存在的立體屬性。于是詭辯論者,不論他們用盡了多少思考的時間和浪費了多少沒用的腦細胞,卻依然習慣于站在各種各樣片面而極端的角度,力圖用薄薄的一層平面去解構和分析萬事萬物。
于此,我在針對人類自身,進行一番最后的論述。
人,“如”猴,但,不“是”猴;男人,就是男人,也許“如”狼,也許“似”虎,也許還“如”其它的什么,但歸根結底,不“是”狼,也不“是”虎,也不“是”其它什么;女人“如”花,女人“如”茶,女人“如”衣服,或者其他的任何比喻也都可以,但,女人最終不“是”花,也不“是”茶,當然更不“是”衣服……
我相信,任何一位有理性的朋友,都能看穿詭辯論的實質,也能找出更多更有力的反駁形式,而我個人,暫且論述到這里,否則,如此一個大命題,也不知究竟分析到何時才能辯證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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